廣州晚婚婚假規定2015
廣東: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職工實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十五日。城鎮其他人員實行晚婚、晚育的,可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表揚和獎勵。
我國現行計劃生育政策鼓勵晚婚,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的初婚為晚婚。 符合晚婚年齡的夫婦,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婚假天數。雙方達到雙方享受,一方達到一方享受。增加的婚假工資、獎金照發,晚育假期的工資、獎金照發,其獎金額由享受者所在單位自行規定,但其獎金額不得少于同時期同類人員的平均獎,并且不影響到其他獎金,如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等。
法律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根據當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的請假時間是連續不間斷的假期,包含雙休日的時間。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工資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如果是在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規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會額外得到 7天假期的獎勵。如果晚婚者在城鎮里居住但是沒有工作的,或者是私營企業的老板,一般由居委會或者鎮政府給予相應的晚婚獎勵。如果晚婚者是私營企業的雇員,老板也應當給他們婚假,假期時間和在國有企業一樣。
【延伸閱讀】
昨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確全國統一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并刪除了晚婚假等。此前,晚婚有10-30天不等假期,明年起婚假或只有3天!同時,二孩夫妻可延長生育假。
三胎超生仍要罰款
社會撫養費不改變
夫妻自選避孕措施
獨生子女不再獎勵
此前獎勵可繼續拿
備受社會關注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昨日提交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修正案擬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如獲通過,“全面二孩”元旦開始即可實施。
修正案草案將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第一款修改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修正案草案同時對獎勵保障等計劃生育配套制度進行了調整完善。其中包括,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刪除夫妻應當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等條款,規定夫妻自主選擇避孕節育措施等,有利于更好地保護育齡群眾實行計劃生育的權利。
焦點
獨生子女獎:老人老辦法 新人新辦法
據新華社電 什么時候可以開始生二孩?獨生子女還有沒有獎勵?為什么生二孩休假時間短?--“全面二孩”政策在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上提出后,這些問題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在昨日提交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中,不難找到這些問題的答案。
二孩夫妻可延長生育假
“單獨二孩”政策實施后,不少用人單位對生育假的規定為:符合晚婚晚育的,生育第一個孩子可享受產假及各種獎勵假合計約半年;而生育第二個孩子,只能休假98天。對此,不少準媽媽心懷憂慮,98天是不是太短了,既然政策允許了,為什么第二個孩子的生育假更短?
對此,人口計生法修正案草案對第二十五條作出修改,將“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為“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據人口計生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區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刪除晚婚晚育獨生子女獎勵規定
根據現有《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夫婦,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夫婦,可享受晚婚假10天。
計劃于明年2月登記結婚并到英國度婚假的大齡青年梁先生和章小姐心情突然掉到低谷,“草案雖然刪除了‘晚婚晚育’的`字眼,但希望婚假的10天假期還是可以保留的。”
不少上班族表示,一旦草案刪除了晚婚晚育的獎勵規定,極少企業會這么“仁慈”,仍會給員工保留這些假期。
生了二孩,獨生子女的獎勵是否還有?
國家衛計委主任李斌介紹,人口計生法修正案草案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同時明確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法律修改前按照規定應當享受獎勵扶助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獨生子女父母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父母可繼續享受獎勵扶助。這一修改意味著,在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個孩子的父母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的相關獎勵,但法律修改前按照規定可以享受獎勵扶助的,將可繼續獲得獎勵扶助。
不再強制性計生技術指引
人口計生法修正案草案第二十條將“育齡夫妻應當自覺落實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預防和減少非意愿妊娠”修改為“育齡夫妻自主選擇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預防和減少非意愿妊娠”。
此外,修正案草案還對兩孩之外再生育的相關情形作出了規定,明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落地
省衛計委:省條例爭取3個月內修訂施行
昨晚,廣東省衛生計生委表態:《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將隨之依法修訂,一般條例修訂的周期至少需要3個月的時間,目前正全力推進,爭取(少于3個月)盡早修訂施行。》》》廣東爭取3個月內完成條例修訂 不影響全面二孩實施時間
從 10月29日五中全會公報實施“全面二孩”政策意見,到11月21日全國人大常委初審修法草案,由于處于新舊人口計生政策過渡期,社會關注高,也忙壞了基層計生工作人員。記者從海珠、荔灣、天河等多個街道獲悉,兩個多月以來,計生相關業務火爆,有人盼著“全面二孩”政策早日落地,同時卻有不少人“逆向”搶著辦獨生子女證。
28歲的海珠居民汪小姐12月4日生下了女兒,這是她與先生的第一個孩子,盡管可能會生二孩,但她仍然以最快速度為女兒辦理獨生子女證。
多個街道工作人員表示,近期新辦獨生子女證的情況并無異常增加,“畢竟孩子不是說生就生的”,不過,持獨生子女證去錄入信息的卻很多,比如荔灣區南源街計生辦,兩周共錄入1500多份獨生子女信息。
因為,據現行全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政策,獨生子女父母在達到規定年齡(男60歲,女55歲)時每人每月可領取150元(省基礎數據為80元)獎勵金,在實施“全面二孩”政策后,再無獨生子女證可領,這一獎勵就沒有了。
禁止以任何形式代孕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還增加了針對人類輔助生殖技術、代孕等行為的內容,規定具備相應專業技術人員、設施設備、倫理審查機構以及管理制度的醫療機構,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可以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禁止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未經批準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胚胎,實施代孕等行為將根據情節處以罰款、吊銷執業證書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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