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部分生育保險新政引熱議
至少3.8億元負擔轉給企業
正在公開征求意見的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新政,擬取消兩項待遇(一次性營養補助費,到一、二級醫院分娩補助費),涉及計生獎勵的三項假期津貼/工資(獨生子女獎勵35天產假、晚婚晚育獎勵15天產假的生育津貼,以及男配偶10天看護假工資),生育保險基金不再支付,改由用人單位負責。
廣州市人社局方面曾表示,此舉可致生育保險基金一年節支4.05億元,其中涉及計生獎勵的三項假期津貼/工資改由用人單位支付后,基金可節支3.8億元。基金的節支對應的是企業負擔的增加,目前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共有參保單位33萬家,共同分擔這3.8億元的計生獎勵津貼后,平均每家參保單位負擔至少增加1152元。
另外,兩個方面可能導致企業負擔增加。天河某私企老總余先生仔細查閱新政條款后發現,新政的繳費比例雖維持在0.85%,但實際繳費基數在增加,之前的繳費基數是該用人單位上年度12個月的職工工資總額平均數,新政變為該用人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數,“考慮到工資呈上漲趨勢,企業實際每個月繳費的生育保險費在增加”。
而企業覺得更直觀的.壓力是生育保險津貼。“以前職工休產假,單位只要保障其待遇不降即可,生育保險基金會按 人頭 給(用人單位)補貼,職工實際工資在人頭補貼之下的,多余的部分單位可留存,按照新政策就不可以了。光這一塊,單位肯定是虧本的。”余先生如是指出。
育齡女職工就業或處劣勢
“如果是已經定下來的合法政策,我們肯定還是執行,但你要問我的意見,肯定是反對。”對于正在公示的廣州職工生育保險新政的態度,上述天河某私企老總余先生如是表示。至于原因,他分析,作為私企更愿意招年輕人,一方面是有活力,容易培養,另一方面他們的薪酬期望沒有那些工作多年的高。
“今后我們招人時,同等情況下,會傾向于不選擇未婚未育女職工,尤其是已婚未育的。私企都是一個蘿卜一個坑,你突然差不多半年上不了班,我得找人頂替,還得多出兩個月的產假期間工資。同等情況下,我為什么不選擇剛畢業的或者已婚已育女職工,而要選擇你?”余先生如是分析。
震海集團是一家員工規模四五百人的企業,旗下一家財稅公司女職工占比高達九成。集團執行董事李華苦笑著告訴記者,目前企業支出中社保支出占了近兩成,新政讓他們感覺“壓力山大”,“今后可能會壓縮招聘計劃,本來三個人的事情可能就招兩個人”。
市人大代表丘育華也是一家公司總裁,他說,企業壓力已經很大,比如餐飲業,以前一個包間都有一個服務員看管,最多一個服務員負責兩個包間,但你現在出去吃飯就可以看到,一個服務員要看管四五個包間。“我要講的是,當企業承受的壓力到了一定瓶頸時,可能會把壓力反拋給社會,比如壓縮招聘計劃,甚至裁員。希望相關部門在依法行政同時,也要考慮到實際情況,尤其是那些用工成本壓力已經很大的勞動密集型企業。”
提高男工生育險繳納比例彌補開支
廣州市政協常委曹志偉建議:
新快報訊 對于廣州生育保險新政,廣州市政協常委曹志偉表示“有話說”。曹志偉曾因關注并推動廣州市計生證簡化辦理而被譽為“孕婦委員”,這次他又要為孕婦們發聲了。
曹志偉表示,獨生子女獎勵35天產假、晚婚晚育獎勵15天產假的生育津貼、男配偶10天看護假期工資和分1000元、2000元兩個檔次的一次性營養補助,以及到一、二級醫院分娩補助300元……這些獎勵性假期待遇、津貼,統統改由用工企業承擔,有“懶政”之嫌,甚至會導致一些企業盡量不錄用女員工,即使錄用,也會在招聘“育齡”女性方面變得小心翼翼。“這就使得女性就業更加困難。對于女大學生和女員工較多的企業,都是不公平的。”曹志偉說。
曹志偉還表示,中國目前正進入老齡化社會,人口紅利在漸漸流失,“而女工生育正是在為家庭、為社會、為國分憂履職,其成本必須由國家承擔。”所以他認為,廣州市生育基金不僅要繼續承擔目前的生育津貼、營養補助費等生育費用,還應支付女工休產假期間的工資及五險一金,并免收懷孕女工及休產假女工所在企業當時的五險一金。他同時建議,提高男工與用男工較多的企業生育險繳納比例,以彌補廣州市生育基金的開支。
聲音
今后我們招人時, 同等情況下,會傾向于不選擇未婚未育女職工,尤其是已婚未育的。私企都是一個蘿卜一個坑,你突然差不多半年上不了班,我得找人頂替,還得多出兩個月的產假期間工資。同等情況下,我為什么不選擇剛畢業的或者已婚已育女職工,而要選擇你?”
——天河某私企老總余先生
算一算
新政或三方面加重企業負擔
一是實際繳費金額。新舊政策均規定,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負責繳,個人不繳費。繳費比例仍維持為0.85%,但繳費基數由用人單位上年度12個月的職工工資總額平均數,變為用人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數。考慮到工資總體呈現上漲態勢,實際繳費數可能會略有增加。
假若某單位員工規模100人,去年員工平均工資為5000元/月,今年增長5%,達到5250元/月。按舊政策:今年每個月的繳費基數都是上年度員工工資總額除以12(個月),一整年維持不變。據此計算,每個月需繳納生育保險費為4250元,一年為5.1萬元。
按新政策:每個月繳費基數都在變動,具體即上個月員工工資總額。只能算出今年一整年該單位繳納的生育保險費為53550元,比舊政策多出2550元。
二是計生方面的獎勵(獨生子女獎勵35天產假、晚婚晚育獎勵15天產假的生育津貼,以及男配偶10天看護假工資)共60天的假期津貼改由單位支出。
案例:廣州某集團旗下19家子公司,員工約500人。平均年齡30歲左右,以女職工居多,每年生育率在2%左右,即一年10名女職工生娃。
假若該公司員工平均工資為5000元,則按照新政策,今后該公司每年需多支出的津貼有:5000元/月,乘以50天/30天(男職工看護假工資由男職工所在單位支付,姑且以這10名女職工配偶均不在本單位),乘以10人,合計多付出8.33萬元。
三是補齊生育津貼。根據國家規定,職工休產假期間,待遇不能降。為此,新舊政策都是要求單位先墊付,然后生育保險基金再給單位補貼。補貼標準是按“人頭”給,即你幾個職工生了娃,我按你單位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給“人頭”補貼。不同的是,舊政策規定只要你維持生育的職工待遇不降,我給你的補貼,少了就你自己補,多了自己留。新政策則規定,少了你要自己補,多了你不能自己留,要如數給職工。
比方,某單位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4000元,今年張三和李四兩個人生孩子,她們生孩子前12個月的平均月薪分別為3000元和8000元。按照舊政策,李四休產假期間單位每個月至少要給8000元,張三每個月給3000元即可,剩余的1000元可單位自留。但按照新政策,李四休產假期間每月單位還是要給8000元,但張三每個月卻要給4000元。也即對用人單位來說,從生育保險基金拿到8000元/月補貼,但每個月發給張三和李四的工資卻達1.2萬元,每月差額達4千元。
假若還以上述廣州某集團為案例,每年10個職工生孩子,每個職工假期平均估算為130天(順產98天,剖腹產另加30天,輸卵管結扎再加30天),則該集團需額外增加的補貼為8.6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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