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與商業保險的區別
社保和商業保險中的團險都包括“工傷險”。下面給大家介紹工傷保險與商業保險的區別,歡迎閱讀!
工傷保險與商業保險的區別
從性質上說,社會工傷保險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的,屬于政府主管、福利性質,商業保險則是一種商業行為,保險方與被保險方之間完全是一種自愿的契約關系。
從服務上說,社會工傷保險是依托于政府工傷基金管理部門,具有政府公信作為保障和財政補貼的優勢,風險為零;社保部門下發“工傷認定書”后企業和員工便可高枕無憂,解除心理負擔。
從收益上說,社會工傷保險的受益人是企業,商業意外險的受益人是員工個人,工傷險是按照國家工傷條例的規定執行,避免了員工發生工傷后引發的員工家屬與企業之間的糾紛,而商業意外險在保險公司賠付后法律仍支持員工個人向企業索要賠償。
從目的上說,社會工傷保險不以營利為目的,出發點是為了確保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商業保險是通過順應人們規避風險的要求而獲取利潤的一種經營行為。
從責任上說,社會工傷保險是公民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政府對社會保險承擔最終的兜底責任;商業保險則受市場競爭機制的制約,政府對其主要是依法監管。
完全區別與商業保險,比商業保險優勢更高
1、保險目的不同
工傷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它是政府實施的一項社會保障措施,具有強制性。工傷保險是一把維護企業正常進行和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的保護傘。商業性人生意外險雖然也能對勞動者給予一定的保障,但是它的目的還是為了追求企業自身的利益。
2、實施對象不同
工傷保險的實施對象是所有企事業單位的各類職工,包括危險性很大的建筑業、采礦業、冶金業等行業的職工。商業性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實施對象是符合保險公司合同規定條件的任何人。
3、保障水平不同
工傷保險待遇是在勞動者為社會盡了勞動義務并發生工傷以后發放的,它的保障水平總體上是根據整個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而確定,一般是保障病,傷,殘職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具體標準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病,傷,殘不同等級來享受不同的`工傷保險待遇。商業性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4、管理體制不同
工傷保險是由國家授權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管理并由社會保險機構具體經辦,保險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屬于社會保障法規的調整范疇。商業性人身意外傷害險是由金融系統的商業保險公司管理,保險的權利義務屬于合同法的調整范疇.
商業保險的賠付標準低而且保障期限較長,往往是一年,最短也得半年。如果員工中途離職對企業來說保費損失在所難免,顯然工傷保險按月計算、隨來隨走的繳費模式更為劃算。
企業在繳納工傷保險之外可以選擇性的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作為職工的福利;但是,如果企業購買了意外傷害保險,必須再繳納工傷保險,因為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一個項目,屬于強制保險。
2016年工亡賠償金是623900元,2017年工亡賠償金是672320元。
用人單位通過正規、專業的代理機構為員工參保單獨工傷保險是規避用工風險最經濟、最有效、最快捷同時也是最明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