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管公積金提取材料
2017年6月27日,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布了文件,《關于進一步簡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有關事項的通知》。政策公布后,公積金的提取手續將會變得越來越方便。職工購買北京地區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將全部實現“零材料”辦理。如下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國管公積金提取材料,希望對大家有所作用。
一、簡化購買北京地區新建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材料
政策原文:
職工購買北京地區新建商品房(含自住型商品房、限價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當簽署《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書》,并提供購房合同編號、網簽密碼等信息。全款購買的,不再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貸款購買的',不再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政策解讀:
2016年以來,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國管中心)實行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制,通過“職工誠信承諾+信息共享比對”大幅精簡提取業務手續,凡是可通過相關部門獲取信息進行聯網審核的,不再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職工購買北京地區存量商品房(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等4項業務實現了“零材料”辦理,受到廣大繳存職工的好評。
今年以來,國管中心繼續積極推動與相關部門信息的互聯互通,為簡化購買北京地區新建商品房(含自住型商品房、限價商品房,下同)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材料創造了必要條件。職工全款購買北京地區新建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再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貸款購買的,不再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公積金提取要和紙質材料說拜拜了!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表示,至此,職工購買北京地區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全部實現“零材料”辦理。
二、取消職工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順序限制
政策原文:
職工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對本人提取住房公積金限額作出承諾并同意備查的,可以不再按照購房人(或產權人)順序辦理提取手續。
政策解讀:
按過去的規定,職工因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由購房合同(或不動產登記證)上登記在前的購房人(或產權人,下同)先行辦理提取手續,確定本人提取限額,以保證同一套房所有購房人提取總額度不超過購房總價款。但這一規定給排序靠后特別是夫妻雙方跨中心繳存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帶來一定程度的不便。
為解決這一問題,同時確保合規提取,國管中心進一步深入推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制,取消職工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順序限制。職工對提取限額作出承諾并同意備查的,可以不再按照購房人順序辦理提取手續,夫妻雙方可在購房總價款范圍內自行確定提取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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