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
29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要求,對無房借款申請人,執行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此次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實施。
《通知》指出,對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無房的借款申請人,執行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
對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含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執行第二套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
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不再限于現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北京市統計局最新公布的城鎮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積的繳存職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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