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省于都縣最低工資標準調整
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贛府廳字〔2014〕76號)文件精神,今年7月1日起,于都縣最低月工資標準從原來的`1070元調高到121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也從原來的10.7元調高到12.1元,調整后,均增長了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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