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討加班費
加班成為一部分人的家常便飯,但加班費和調休卻往往沒有落到實處,下面我們一起來看,加班族該怎么追討加班費!
如何認定加班
每天工作8小時,超時算加班,要付不低于工資1.5倍的加班費。周末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調休的,算加班,要付不低于工資2倍的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工作的,算加班,要依法付不低于工資3倍的加班費。
不定時工作制人員,無加班收入,但法定節假日工作的,依然需要支付不低于3倍工資的加班費。
計件工資制在定額外安排工作的認定為“加班”,加班費參考上述加班費支付。
此外,是否加班由勞動者與公司雙方協商確定的。勞動者不同意加班的,公司不得非法強制加班;公司不要求加班,而勞動者自愿加班的,公司可以不付加班費。
加班支付加班費受法律保護
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一般指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由于加班是員工超出正常工作時間,在原本應該休息的時間內進行的工作,是工作時間在休息時間中的延伸。
為了保護員工的休息權,國家對加班加點進行了嚴格的限制。一般來說,加班加點的時間,每日不得超過 1小時,特殊原因情況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且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基礎上的,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員工加班,員工也無權單方面決定加班。
如何追討加班費?
員工追討加班費,可以先與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的,申請勞動仲裁,不服勞動仲裁的可以提起訴訟。
具體步驟如下:
1、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2、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一)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二)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三)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目前這方面的申請人數較少。
3、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4、提請勞動仲裁到法院訴訟,這是主要途徑,成功率較高。
仲裁委員會如何受理加班費案件?
1、勞動者需要證明有加班事實的存在,這個一般需要考勤表,考勤紀錄單等,單位能認可的一些事實證據。
2、勞動者需要證明有加班是由單位所安排或者同意的,比如加班審批表,加班通知單,加班確認書等。
3、勞動者需要證明加班計算的方法。
勞動者可以要求什么加班補償?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1、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照不低于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3、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應以: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沒有約定,按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
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追討加班費需搜集哪些證據?
在一些不正規的企業里,加班均采用口頭的通知,發生爭議后,單位則矢口否認,導致勞動者舉證困難,好多勞動者在仲裁中提到一些證人或者錄音是否可以作為證據,答案是可以。但是是否可以被仲裁委或者法院采信,則要具體分析。在審判實踐中,如果只有證人證言,錄音等,在對方否認的前提下,一般很難被采信.所以在類似案件中,如何取證和質證則是至關重要的。
主張加班工資的,應就本人或單位存在加班的事實舉證,證據主要是考勤數據或其他安排加班的書面通知。工資數額情況,如個人工資由銀行代發,應當提供銀行存折或者經銀行蓋章確認的工資發放清單或者歷史交易查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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