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財經法規》學習方法
《財經法規》涉及大量的法律法規內容,以至于很多人在學習這門課程時就靠死記硬背總覺得在考前突擊背書就行,不需要多花心思來面面俱到地復習。下面是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財經法規》學習方法,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公理類
這類法律法規具有公理性質,人們根據自己的正義理念就可以理解這類法律法規。比如《會計法》第二十六條關于公司企業會計核算的禁止性規定里有:“公司企業會計核算不得有下列行為:“虛列或者隱瞞收入,推遲或者提前確認收入。”這條規定就是具有公理性質的,即使對會計一無所知的人,按照正義的理念也會明白這樣做是被禁止的。再比如《銀行結算辦法》里規定的“恪守信用,履約付款;誰的錢進誰的賬、由誰支配;銀行不墊付”這三原則也是公理性質的,特別是“誰的錢進誰的賬、由誰支配”簡直是最樸素的公理。
二、定理類
與數學里面“定理”這一概念有些相似,指用來推斷證明。具體到《財經法規》的話,就是說這類法律法規的規定是有邏輯的,可以通過其他知識推理出來的。對于這類法律法規考生要仔細、嚴密地分析其邏輯性,深刻理解為什么要這樣規定,這樣一來才不容易遺忘或是在使用的時候做出錯誤的`判斷。比如《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里面規定“簽章的變造屬于偽造”,變造與偽造是兩種不同的性質的造假,變造可以說是偷梁換柱,而偽造則是無中生有,但是為什么把簽章的變造規定為“屬于偽造”呢?實際上簽章對變造后的簽章人來說,本來自己沒有在票據上簽章,而現在票據上有了自己簽章,這對他而言就是無中生有。這與變造其他內容并不改變票據或結算憑證上面的簽章人是不同的,這就是“簽章的變造屬于偽造”這一規定的內在邏輯。
三、無理類
說是無理,但也是有點道理的,只不過道理比較模糊,這類法律法規就需要死記硬背了。比如《稅收征管法》規定:“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罰款數額多少的規定,自然要依據違法情節的輕重,違法情節輕的罰款數額小,違法情節重的自然罰款數額大。像這類涉及生硬數字的法律法規就需要記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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