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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單位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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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單位房屋租賃合同范本一
出租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將 租賃給乙方做 使用,經雙方一致同意達成以下條款:
一、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層,共_____ 〔套〕〔間〕,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五、支付方法:租金采取提前交租金的方式。乙方一次性交清一年房租,租金交納后甲乙雙方正式建立租賃關系。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給乙方出具發票。
六、交付房屋期限,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七、租賃房屋的用電費用,按乙方實際用量,依據行業收費標準和省軍區制定的相關規定,由乙方向供電方交納(每月交費一次)。
八、乙方根據自行需要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費用自理。乙方不得改變和損壞房屋的主體結構和原有設施,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進行賠償、補償,引起的相關費用及后果由乙方承擔。合同期滿后,無條件交給甲方。
九、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經營。所有營業證照均由乙方自行辦理,并交納各種費用。乙方如出現違法經營行為,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在此一個月后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在經營期間,應按規定交納生活垃圾處理費、綠化費等費用,并依法納稅。
十、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乙方在經營期內不得以甲方名譽、招牌進行宣傳經營。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或讓他人使用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可私自改變原租賃用途。
十二、違約責任:
1、乙方如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申請告知甲方,并交納租金(年)總額10%的租金作為補償,支付甲方。如因第十條款第二條原因,需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則不支付甲方租金(年)總額10%的租金。
2、乙方租用的房間內配備的設施(詳見清單),清單作為合同的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退房時清點,如有損壞,由乙方照價賠償甲方。
3、乙方如不按時交納房費,拖欠一個月后,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每拖欠一個月,按年租金的10%支付甲方作為補償。
4、如因乙方管理不善,發生失火等事故,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及責任。
5、如出現本合同約定的第八條款,則由乙方雙倍支付甲方房屋租金,同時,甲方也可單方面收回房屋,終止合同。
十三、其他事項:
1、合同期滿,如乙方需繼續使用,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租賃合同。如合同自然到期不再租用,乙方則應在合同到期前三個月內通知甲方。
2、租賃期內,如遇甲方在出租房屋區域內進行基建開發,整體改造、政策性原因或因其它不可抗拒的'自然、社會原因,需提前收回租用房屋時,甲方亦應提前告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交還房屋。
3、如出現合同未約定的情況,雙方應另行協商,協商不成,則由雙方各自的上級管理部門協商處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責任人或委托人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原簽訂的合同協議,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廢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簡單單位房屋租賃合同范本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四川安信融資擔保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xxx有限公司
甲、 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 武科東四路11號2棟3樓 建筑面積為 80平方米。租用期三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計算。
二、租用期限內房屋租金為 2000人民幣(含建筑稅),每年租金24000元 (大寫:貳萬肆仟元整)。
三、租用期內,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其它合理稅費由乙方承擔。
四、租用期內,乙方所用的水、暖、電、熱水、通訊、室外環衛、房屋修繕、綠化維護等由甲方統一管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第三、四條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憑單據、發票和有關規定文件,按各規定的期限向乙方結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驗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歸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內(水電設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設施一個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對房屋質量問題保修。
八、乙方服務人員的臨時戶口等生活上所需辦理的手續,由甲方幫助與當地有關單位聯系解決。
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 0.2萬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三十天內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退還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余租期年數),并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0.2萬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三十天內付清)。
3.不滿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計算,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計算。
十、在租用期內,甲方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應享受優先購置權,并無需另行支付購房款,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正式過戶手續,由此發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在租用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的災害,房屋遭到毀壞,按照房屋建設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聲明本合同所指標的樓房是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經營的',甲乙雙方在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法令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賃期限內如遇與國家新的政策、法令、規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時,甲方每年按房租總金額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實際租用年數計扣房租。
十四、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第二種方式解決(以下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 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十六、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簡單單位房屋租賃合同范本三
一、本協議適用于城市市區、郊縣城鎮(包括張鎮)規劃區國有土地范圍內,除房管部門直管公房和租賃給本單位職工居住的系統公房外的其他所有房屋的租賃,
二、本協議所稱的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依法將房屋出租給承擔人居住或提供給他人從事經營活動及以合作方式與他人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三、簽訂本協議前,當事人雙方應相互交驗或出示本協議提及的有關證件和證明。
四、本協議的部分條款,當事人雙方不作約定或另有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
五、本協議條款由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協議編號:)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協議。
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本市 區(縣) 路 弄(新村) 號 室(部位) 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
1-3、該房屋的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由雙方在協議附件( )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本協議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協議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租賃用途
2-1、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權證編號: ),其用途為 。
2-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2-3、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入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 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協議。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
4-2、該房屋租金 年內不變。自第 年起,租金每 年遞增 %。
4-3、乙方必須在每月 日前支付當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滯納金。
4-4、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煤氣及 等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
5-2、上述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 -2、除房屋內已有裝修和設施
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應向有關部門(包括該房屋物業管理機構)辦理申報手續的,須辦妥有關手續后,方可進行。租賃期滿,根據原書面約定,要求恢復原狀的,乙方必須恢復原狀;乙方拆除添置的設備時,不得損壞房屋結構,經驗收認可,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6-3、該房屋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協議和本協議補充條款中約定的外,均由甲方負責。
6-4、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撓房屋所有人進行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協議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的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鋪位轉租給他人,或同時轉租給二個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協議應符合以下規:
(1)轉租協議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協議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擔轉租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協議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協議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7-3、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協議應經本協議甲方簽署同意,并按有關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后,方可生效。
7-4、乙方轉租該房屋,甲方可從轉租租金中獲得收益,具體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訂書面協議商定。
變更和解除本協議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該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或煤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 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 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的;
(5)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動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它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協議的,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協議(8-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乙方的違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協議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4)拖久租金累計 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允許收回該房屋的其他情況。
9-2、在租憑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煤氣及 等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 %支付滯納金。逾期達 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9-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預付租金不退;若預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9-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違約金。
甲方的違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 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因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3、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協議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協議,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甲方未按規定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的,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其他條款
11-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賃協議按規定經上海市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的15天內,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按本市有關規定,向上海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11-2、本協議經登記、取得《房屋租賃證》后,方可生效。本協議生效后,凡變更、終止本協議的,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在本協議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天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終止登記手續。
11-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但補充條款應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本協議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拖久租金累計 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允許收回該房屋的其他情況。
9-2、在租憑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煤氣及 等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 %支付滯納金。逾期達 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9-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預付租金不退;若預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9-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違約金。
甲方的違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 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因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3、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協議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協議,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甲方未按規定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的,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其他條款
11-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賃協議按規定經上海市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的15天內,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按本市有關規定,向上海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11-2、本協議經登記、取得《房屋租賃證》后,方可生效。本協議生效后,凡變更、終止本協議的,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在本協議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天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終止登記手續。
11-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但補充條款應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本協議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