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位于,地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號為[]字第號,土地面積平方米,轉讓面積為平方米,土地規劃用途為用地,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經土地價格評估,甲方土地使用權價格:元/平方米,評估用途:土地使用權轉讓,評估使用年期年。
甲方使用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總面積為平方米,產權證號為字第號,為結構,經評估房屋價格為_________元。
甲方土地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宗地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二條:甲方愿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轉讓給乙方,乙方支付人民幣合計_________元。
第三條:乙方預付合同定金元,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納,甲方將上述房產及土地使用權交接給乙方時,支付元,余款元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后,如乙方中止合同,乙方交納的定金不予退還。若甲方中止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第五條:本合同經鑒證后,作為附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變更土地登記,凡符合補交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條件的,由乙方與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并交納相關稅費后辦理變更土地登記。
第六條:自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批準之日起,該幅劃撥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或甲方簽訂的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權利、義務、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辦理房地產轉讓所需繳納的有關稅費,按照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所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大豐市土地交易服務中心留檔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大豐市簽訂。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人/代理人
乙方代表人/代理人
(簽章)
(簽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相關文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1-07
關于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02-17
私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03-28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5篇)01-07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精選21篇)11-11
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2-27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5篇12-29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05-23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