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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
在現實社會中,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那么協議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1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本協議為施工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1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址:
1.3 分包內容(范圍):詳見分包合同
1.4 分包方式:
2 工 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 甲方的權利和安全職責
3.1 甲方須認真貫徹國家和電力部門及地方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法規、法令、條例、
3.2 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承包的工程與其資質相符合。
3.3 甲方應并對施工現場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施工檢查指導。
3.4 甲方在施工前應認真審核乙方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作業指導書,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詳細了解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的施工日期、停電范圍,并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施工人員在進場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3.5 當乙方出現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情況下,甲方有權作出停工整頓,限期整改、直到解除工程分包合同的決定。限期乙方退出施工。
3.6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3.7 甲方認為確實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提出書面意見。當乙方實施處理意見并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后,甲方應當在 48 小時內組織驗收,檢查是否合格,并簽字后給予答復。
3.8 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__________ 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方應經常聯系乙方,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 乙方的權利和安全職責
乙方必須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4.1 乙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托書范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且乙方不得將分包工程轉包。
4.2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必須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作好記錄。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4.3 乙方必須熟悉并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4.4 乙方必須學習、掌握,并執行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5 乙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并堅持現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非特種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6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工程范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備案。
4.7 乙方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開工前必須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熟悉施工圖紙、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措施,并簽名確認后,方可開工。
4.8 乙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須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正確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須系好安全帶,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腳赤膊。施工現場內嚴禁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煙及酒后作業。
4.9 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所有的施工機械、機具須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向甲方申報勞動保護用品和機具設備的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后使用。
4.10 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入口處及危險作業部位掛有安全禁告標牌。在鄰近街巷、道路、民房施工時,必須搭設防護柵欄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護設施和禁示標志。
4.11 乙方必須抓好安全教育。所有參與施工的人員都須經過入場前的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教育考試。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4.12、乙方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準并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4.13 乙方在基礎施工中使用的危險爆炸物品,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以及《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七章第二節(爆破作業)等規章制度。對危險物品的采購、運輸、使用、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并符合條例規定,持證上崗。使用當地派出所的民爆隊伍,并對其進行資質審查、簽訂安全協議,報甲方備案。發生違反條例和規程、規定引發事故和其它不安全事件,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14 對施工現場的電氣設施須具有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特別是臨時電源和移動電器按規定裝設漏電保護開關。
4.15 施工期間,乙方指派________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乙方應經常聯系甲方,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16 發生事故(人員傷亡、火災、電氣、機械等)時,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行人等)人員傷亡,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甲乙雙方和上級主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事故調查,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乙方人員施工中發生的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應按責認處。
4.17 乙方必須承擔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8 乙方在本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考核目標為:“控制輕傷、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不發生一般及以上火災事故”。
5 其它
甲方、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發包方(甲方)(章)
分包方(乙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2
施工單位(甲方)
設備管理單位(乙方)
雙方根據沈鐵辦發( ) 號關于印發《沈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細化辦法的通知》要求,為保證鐵路運輸正常運行,施工時確保行車安全,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提速改造工程。
2、作業內容:線路、橋涵附屬。
3、地點和時間
地點:
時間: 年 月~ 年 月。
4、影響范圍: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
。
期 限: 年 月~ 年 月。
三、甲乙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 提速改造工程線路、橋涵附屬施工過程的監督和各單位協調。
2、 施工范圍內涉及相關電務設備均屬安全防范內容。
3、甲乙雙方共同執行部、局有關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執行路局批準的《施工方案》和計劃,落實措施,確保安全。
四、安全權利及義務:
1、施工時,甲方要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嚴格責任追究,確保行車安全。乙方在甲方施工過程中積極配合并做好監督和檢查工作。
2、依據施工平面圖,甲方向乙方介紹施工的時間、地點、施工工藝,使乙方明確施工有可能給地下隱蔽帶來損害和不良后果,做好防范。乙方向甲方提供地下隱蔽設施的分布和埋設深度等情況,必要時畫出示意圖,使甲方明確地下設施的分布、走向、埋深等,使之作出適宜的'防范措施。
3、在施工當日,乙方向施工現場派出監護人員,對甲方施工進行監督指導,若甲方發生有危及地下設施安全的行為和傾向時,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糾正,在必要的時候可責令甲方停工處理。如乙方因故不能到現場配合,乙方應提前24小時告之甲方,使甲方不得擅自施工,如擅自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
4、乙方派出人員熟悉并掌握地下設施的分布走向、埋深,正確指導甲方人員施工,因乙方派出人員指導失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擔當責任和損失。
5、由于甲方施工等原因而使地下設施發生損壞時,甲方應積極采取必要措施及時予以搶修,乙方要積極配合,其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應對甲方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封鎖計劃及時審查會簽,簽字后方可上報。并在施工當日,向施工現場派出監護人員對甲方施工進行監督指導。
7、如因隱蔽設施埋設時間過長等原因乙方不能提供準確的位置時,甲方在施工前,要在乙方的指導下進行“井”字形開挖,以探明電纜的走向、埋深。開挖過程中,甲方要聽從乙方的指揮,不得野蠻開挖,不得使用機具開挖。
8、施工期間人身安全由甲乙雙方各自負責。
五、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因甲方施工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行車事故的,視具體情況,甲方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并按實際損失賠償所發生的費用。對未經乙方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及違反施工程序、安全技術標準構成的行車事故甲方負全部責任,并賠償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六、安全監督及配合費用
1、按沈陽鐵路局下發的有關文件執行。
七、其他未盡事宜有雙方協調解決。
施工單位(甲方)意見:
負責人: 職務:
年 月 日設備管理單位(乙方)意見:負責人: 職務:
年 月 日建設單位意見:
負責人: 職務:
年 月 日
局建設單位主管部門意見:
負責人: 職務:
年 月 日局設備管理(運輸)部門意見:負責人: 職務:
年 月 日局安全監察室意見:
負責人: 職務:
年 月 日
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3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月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
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為了保證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商定一致同意簽定安全協議書,該協議書與《工程施工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見施工合同。
第二條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2.1甲方向乙方介紹所承包工程項目的作業環境。
2.2監督檢查乙方各項安全管理工作,有權制止違章作業、無證操作現象,對違章違紀現象下整改通知單,必要時進行經濟處罰。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管理制度及業主關于本工程的安全規定,要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不破壞、砸壞成品,不發生任何火災、事故。
3.2每項作業開工前,要根據工程特點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三級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施工用電符合安全用電規范,各種施工機具必須符合安全規程要求,施工現場要有專職安全員,施工作業人員必須佩帶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手套和絕緣鞋等。
3.3乙方應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危險作業區設立警示標志,及時向甲方提供下列資料:安全保證體系、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及交底記錄、安全教育記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記錄、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證、施工對安全資質證書。
3.4堅持文明施工,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乙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人身傷亡、機械事故責任自負,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以上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4
甲方:哈爾濱鐵路局哈爾濱車務段
乙方:中鐵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哈爾濱車輛段遷建工程項目部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接建站修庫工程
2、作業內容:基礎承臺、框架柱、砌筑、吊裝屋架等廠房施工項目。
3、作業時間:20xx年10月24日至20xx年12月31日。
4、影響范圍:哈南站修庫車間院內(相對王孫下行左側DK4+258---DK4+312里程)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責任地段:哈南站修庫車間院內(相對王孫下行左側DK4+258---DK4+312里程)
2、施工期限:20xx年10月24日~20xx年12月31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
甲方:
1、《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道部令(20xx)29號;
2、《行車組織規則》哈鐵總[20xx]226號;
3、《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1號);
4、《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部令第30號);
5、《哈爾濱鐵路局普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哈鐵總【20xx】33號
6、《哈爾濱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鐵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鐵監管安〔20xx〕12號;
乙方:
1、《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道部令(20xx)29號;
2、《行車組織規則》哈鐵總[20xx]226號;
3、《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1號);
4、《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部令第30號);
5、《哈爾濱鐵路局普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哈鐵總【20xx】33號
6、《哈爾濱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鐵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鐵監管安〔20xx〕12號;
7、《鐵路信號施工規范》TB10206-99;
8、《鐵路信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19-20xx;
9、《鐵路信號設備9050安裝標準》TB10419-20xx;
10、《鐵路電力管理規則》及《鐵路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鐵運(1999)103號;
11、《鐵路電力設備安裝標準》(80)鐵機字1817號;
12、《接觸網安全工作規程》鐵運(20xx)69號;
13、《哈爾濱鐵路局接觸網作業車管理辦法》哈鐵供電[20xx]240號;
四、安全防范內容、措施
甲方:
1、行車安全:施工作業期間,施工作業地點以及施工作業影響范圍內甲方不得安排行車作業。
2、施工安全:施工作業期間,甲方在施工區域所屬信號樓設監控人員,落實好安全控制措施和行車組織辦法。
3、人身安全:施工作業期間,甲方人員進出施工作業區域,做好人身安全防護,不得干擾乙方正常天窗內施工作業。
4、結合部安全分工:甲方負責按照乙方請求,對乙方登、銷記內容進行審核和簽認,及時向上級部門申請并轉發命令。
5、按照乙方要求組織乙方工程車輛進出作業地點,對乙方作業進行監督、檢查。
乙方:
1、行車安全:施工作業期間,工程車輛在站內進行作業時,由乙方自行負責止輪;作業機具禁止超出作業地點范圍。
2、施工安全:施工作業不得擾動、破壞管線、電纜等隱蔽設備,施工負責人職務不到位,作業人員不足、準備不充分、影響范圍不符,嚴禁進行作業,施工作業安全防護措施、控制辦法。
3、人身安全:自行承擔自身作業的人身及作業安全責任,施工前乙方組織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安規》等相關文件規定,確保作業人員人身安全。
4、結合部安全分工:
1)按規定在施工作業地段,行車管理單位管轄行車室(信號樓)設置專職駐站聯絡員,作業現場設置現場防護員。
2)按要求認真準備施工,設專人到車站進行登記請令,駐站聯絡員要按規定在作業前40分鐘完成《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鄰近營業線施工登記簿》登記。
3)牽引供電施工“天窗”作業應認真執行《接觸網V型天窗停電行車限制卡》相關規定,施工作業期間與車站值班員共同確認好V型停電行車限制內容。
五、對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共同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部、局營業線施工有關規章制度。
2、按時參加施工預備會,協商解決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3、及時發現和處理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通報運輸組織要求和施工安全動態。
4、發生施工事故或危及行車安全險情時,施工單位要全力搶修,車務單位和設備管理單位要積極配合,并按規定及時上報;雙方必須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甲方:
1、對乙方在《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鄰近營業線施工登記簿》登、銷記的內容進行嚴格把關。
2、對乙方違章、違規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必要時停止施工作業。
乙方:
1、提供作業內容,進行技術交底,承擔內容不明確,數據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責任。
2、按照施工作業計劃提供的影響范圍作業,承擔超過影響范圍造成后果的責任。
3、按照施工作業要求作業,承擔違反施工作業要求造成后果的責任。
4、乙方遇有特殊情況引起施工作業進度變更時提前通知甲方。
5、由于施工造成甲方設備、設施損壞由乙方負責。
6、電氣化區段停電單元作業時,必須憑停電的調度命令方可進行作業;送電時,在具備送電條件后,憑送電的.調度命令方可送電,由乙方承擔違章作業造成后果的責任。
7、提報的牽引供電施工作業應符合《接觸網V型天窗停電行車限制卡》相關規定,由乙方承擔錯誤提報《接觸網V型天窗停電行車限制卡》造成后果的責任。
8、乙方負責對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教育及遵紀守法教育,嚴格遵守人身安全及車站關于站序管理的有關規定,如發生問題由乙方負全責。
9、乙方進行挖掘作業前,必須與工務、電務、通信等設備管理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施工前通知設備管理單位人員現場采取安全措施,配合作業,如發生問題由乙方負全責;
10、在作業中產生的行車、人身安全問題均由施工方自行負責;
11、未得到車站的準許嚴禁施工機械等運輸工具在站內及線路上隨意運行,如違反由乙方負全責。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包括發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按部、局有關規定辦理。
七、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
按部、局有關規定辦理。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九、經雙方領導簽字后,各報主管業務部門、安全監察室審查。本協議一式五份。
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項目名稱:共和縣沙珠玉鄉寄宿制小學教學樓
二、施工地點:沙珠玉鄉
三、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乙方安全責任
1、發生以下情況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1)人生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4)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和警告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4、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6、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工程款內扣除。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6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期間既有線行車、施工人員和機械設備等安全,根據鐵道部和蘭州鐵路局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提供相關資料。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施工,盡量為乙方創造條件并作好與蘭州鐵路局施工組織協調工作,并為乙方委派專職安全防護員。
3、甲方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工作,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影響鐵路行車安全,不符合安全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和經濟處罰,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和機械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培訓和考核,未經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5、因乙方人為或施工造成鐵路設備發生損壞時,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及時組織搶修,甲方有權對乙方調查、處罰和統計上報。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未按施工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7、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人員有影響既有線行車安全行為或人員、機械設備違章作業,有權制止、處罰和停工。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鐵路安全規章制度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應為施工人員購買人身保險,并配備合格的工作服、勞保用品和安全用具等。
2、乙方在施工前,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無措施或未落實嚴禁施工。
3、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4、乙方必須提供所有機械設備和人員的安全操作證、特殊作業操作證、駕駛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報甲方備案。
5、乙方在甲方未同意和安全防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或違反施工程序、安全技術標準構成的行車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并承擔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6、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聽從鐵路局安全監管人員、甲方管理人員的施工安全的要求,以確保既有線行車安全為重。乙方應設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當大型機械設備作業時,應嚴格按照“一機一人一防護”的`規定。
7、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中的機械設備、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后,方可使用。
8、因乙方人為或施工造成鐵路設備發生損壞時,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無甲方防護人員乙方人員或機具不得進入既有線隔離柵內。
10、乙方必須加強人員、機具、材料的管理,不得侵入既有線機車車輛限界,不得影響正常的行車作業,做到工完料盡,否則發生不良后果由乙方負責。
1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發現和提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不得隱瞞,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12、乙方因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造車行車中斷、鐵路設備損壞;
(2)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3)發生施工機械、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4)發生火災、觸電和交通事故;
(5)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6)應機械設備帶病作業,酒后、疲勞等駕駛所造成的損失和事故。
第五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負 責 人: 負 責 人:
日 期: 日 期:
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7
施工單位(甲方)
設備管理單位(乙方)
雙方根據沈鐵辦發(20xx)138號關于印發《沈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細化辦法的通知》要求,為保證鐵路運輸正常運行,施工時確保行車安全,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哈大線K626+400~K628+600提速改造工程。
2、作業內容:線路、橋涵附屬。
3、地點和時間K626+400~K628+600地點:哈大線K626+400~K628+600。時間:20xx年2月~20xx年6月。
4、影響范圍:K626+400~K628+600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K626+400~K628+600。
期限:20xx年2月~20xx年6月。
三、甲乙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哈大線K626+400~K628+600提速改造工程線路、橋涵附屬施工過程的監督和各單位協調。
2、K626+400~K628+600施工范圍內涉及相關電務設備均屬安全防范內容。
3、甲乙雙方共同執行部、局有關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執行路局批準的《施工方案》和計劃,落實措施,確保安全。
四、安全權利及義務:
1、施工時,甲方要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嚴格責任追究,確保行車安全。乙方在甲方施工過程中積極配合并做好監督和檢查工作。
2、依據施工平面圖,甲方向乙方介紹施工的時間、地點、施工工藝,使乙方明確施工有可能給地下隱蔽帶來損害和不良后果,做好防范。乙方向甲方提供地下隱蔽設施的分布和埋設深度等情況,必要時畫出示意圖,使甲方明確地下設施的分布、走向、埋深等,使之作出適宜的防范措施。
3、在施工當日,乙方向施工現場派出監護人員,對甲方施工進行監督指導,若甲方發生有危及地下設施安全的行為和傾向時,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糾正,在必要的時候可責令甲方停工處理。如乙方因故不能到現場配合,乙方應提前24小時告之甲方,使甲方不得擅自施工,如擅自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
4、乙方派出人員熟悉并掌握地下設施的分布走向、埋深,正確指導甲方人員施工,因乙方派出人員指導失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擔當責任和損失。
5、由于甲方施工等原因而使地下設施發生損壞時,甲方應積極采取必要措施及時予以搶修,乙方要積極配合,其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應對甲方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封鎖計劃及時審查會簽,簽字后方可上報。并在施工當日,向施工現場派出監護人員對甲方施工進行監督指導。
7、如因隱蔽設施埋設時間過長等原因乙方不能提供準確的位置時,甲方在施工前,要在乙方的指導下進行“井”字形開挖,以探明電纜的走向、埋深。開挖過程中,甲方要聽從乙方的.指揮,不得野蠻開挖,不得使用機具開挖。
8、施工期間人身安全由甲乙雙方各自負責。
五、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因甲方施工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行車事故的,視具體情況,甲方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并按實際損失賠償所發生的費用。對未經乙方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及違反施工程序、安全技術標準構成的行車事故甲方負全部責任,并賠償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六、安全監督及配合費用
1、按沈陽鐵路局下發的有關文件執行。
七、其他未盡事宜有雙方協調解決。
施工單位(甲方)意見:
負責人:
設備管理單位(乙方)意見:
負責人:
建設單位意見:
負責人:
局建設單位主管部門意見:
負責人:
局設備管理(運輸)部門意見:
負責人:
局安全監察室意見:
負責人:
日期:
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乙方客運專線2標段臨近既有線施工工程項目,根據《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鐵運[ ] 號)和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辦[ ] 號)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 ] 號)、《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 ] 號)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為加強營業線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運輸、施工統籌兼顧,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行車安全,經雙方協商,制定本《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慨況
1、施工項目鐵路臨近鐵路營業線橋梁、路基、框架橋(涵)施工;
2、作業內容:
(1)特大橋樁基、承臺、墩身、箱梁架設施工;
(2)改渠施工;
(3)拆除原XX鐵路既有結構物(橋梁、涵洞),(4)路基防護柵欄、橋梁遮板、電纜槽、聲屏障、欄桿安裝;
(5)路基約束樁、聲屏障樁基施工;
二、施工地段:
三、施工期限:
四、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共同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xx]280號)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xx]780號)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成立安全責任小組,由乙方 任組長,聯系人安全總監兼安質部長,甲方 XX線橋車間主任),聯系人XXX(電話),雙方各出2~3人為成員,安全小組負責檢查、指導、監督施工中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防止施工對營業線可能造成的各種安全隱患,遇有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問題應立即向各自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匯報,并立即采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3、當行車安全與施工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行車安全的需要。
4、甲、乙雙方各自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和聯合檢查記錄,并相互簽認備查。
(二)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為施工創造條件。
具體配合內容:____________
① 開工前設備現狀調查;
② 施工計劃申報辦理;
③ 提供既有相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④ 施工現場安全檢查、監護。
2、實行行車安全監督制度,甲方對乙方的施工安全進行全過程的安全監督,加強對施工單位涉及既有線安全的施工安全情況的監督檢查。
3、發現有施工安全隱患的情況發生,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必須責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4、對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設計、監理單位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責任外,同時要追究甲方責任,影響其安全成績。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檢查既有設備情況,劃定防護范圍,制訂安全措施,確保運營設備的完好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或施工安全協議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嚴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給予經濟處罰。
2、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加強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確保既有線行車安全的卡控措施并認真執行。施工機械、施工作業人員嚴禁擅自穿越既有線鐵路,造成行車事故,乙方負主要責任。(按照部、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和《技規》、《工務安規》、《行規》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執行)
3、乙方組織施工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時前向甲方提出施工計劃、施工地點及范圍,提出施工作業的內容、項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員數量。
未經甲方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及違反施工程序、安全建設標準構成的行車事故負全部責任,并賠償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雙方因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鐵路局安監部門裁決。
4、乙方在施工地段發生既有設備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必須立即組織搶修,甲方要積極配合,盡快恢復正常使用。
5、乙方要嚴格執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施工規范》和部、局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可能發生危及行車安全的作業,要制定各項“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須派人看守,對影響行車的各個環節,要嚴密防范,確保行車安全。
6、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經甲方進行開工前的安全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安全員、防護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合格證)上崗。
7、嚴格落實部、局施工安全規定,堅決執行施工“八不準”制度。即:(1)施工計劃未經審批,不準施工;(2)未按規定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不準施工;(3)沒有合格的施工負責人不準施工;(4)沒有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的人員不準施工;(5)沒有召開施工協調會、沒有準備還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準備工作的不準施工;(6)不登記要點不準施工;(7)配合單位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8)沒有制訂安全應急措施不準施工。
五、安全防范內容和措施(根據各專業、各工點情況、甲、乙雙方制訂細則)
1、既有線路路基安全及穩定防護;
2、施工地段及影響范圍的既有線線路安全及穩定防護;
3、施工機械、設備使用安全防護,施工用料具、機械、設備存放、管理安全防護;
4、施工地段及影響范圍內的既有線行車安全防護;
5、施工作業人員及監督、配合人員勞動人身安全防護;
安全防范的主要措施:
1、乙方應指派專人對施工地段及影響范圍內的路基、線路、封閉柵欄等設備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甲方,在甲方指導下組織處理,以確保路基、線路等設備完好穩定;
2、乙方在既有線兩側進行機械施工時,應在距鐵路線路中心線5米以外處設立警示標志安全線,并指派專人負責監護,防止施工作業人員、機械侵限,以保證不損壞既有線設備,確保行車安全;
3、乙方應加強并規范施工用料具、機械管理,做到分類堆碼、整齊規范,標志明顯,派專人24小時看守,確保施工材料、機具不侵入限界;
4、乙方應加強汛期防洪工作,要指派專人定期、不定期對施工地段及前后100米范圍內的既有線排水設備進行檢查和清理,以保證排水設備暢通及汛期行車安全,同時,應做好防洪應急搶險料具準備及措施落實工作;
5、乙方施工人員應經過崗前安全、質量及技術業務培訓,考試合格上崗,以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質量意識及技術業務水平,乙方施工主要及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做到持有效合格證上崗;
6、乙方應加強臨近既有線施工的的勞動安全管理,所有進入鐵路安全保護區范圍的作業人員必須穿黃背心、戴安全帽,施工作業應設置防護,施工人員,機具嚴禁穿越既有鐵路線防止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7、施工材料、機具和施工人員嚴禁擅自從鐵路線路上搬運和穿越,若因施工需要,橫穿鐵路必須提起與甲方聯系,經甲方同意并設置好防護后才能進行,乙方擅自作業,造成行車和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8、其它安全防范未盡事宜按相關規定辦理。
六、結合部分安全分工(根據各專業、各工點情況、甲、乙雙方制訂細則)
1、 乙方在進行影響既有線設備安全及穩定施工時,甲方必須有人在現場配合、監護、以確保行車、人身安全;
2、乙方在進行影響既有線設備安全及穩定施工時,應根據甲方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取得甲方的認可;
3、施工地段前后100米范圍內的路基、線路等設備安全由乙方負責;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監督、配合人員的要求,在不影響既有線設備安全及穩定的前提下進行施工;
5、如乙方施工中損壞甲方的不明設備時,應立即通知甲方施工配合負責人并停止施工,甲方施工配合負責人接到乙方通知后,必須立即派人前往確認設備情況并提出臨時解決方案。
6、施工單位按照批準臨近既有線監管計劃對既有框架橋(涵)寶成下行線側拆除原有橋梁及涵洞等結構物,拆除前需對既有線進行防護。
七、安全監督配合費
安全監督及配合費按照鐵道部和路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若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也要按有關規定追究甲方責任;
(二)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對事故進行聯合調查,按各自過失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賠償。
注:關于事故經濟賠償及處罰額度按鐵路局有關處罰辦法的規定確定。
九、本施工安全協議僅限于惺惺惜惺惺臨近既有線施工項目,若乙方進行涉及既有線安全的其他施工項目,須另行單獨簽訂施工安全協議。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補充、與本協議一并執行
十一、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乙方主管部門應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路局安全監察室及建設單位(工程管理總部、建設指揮部)各一份。
十二、本協議須經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Ⅲ級施工為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審查蓋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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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主管部門(蓋章) 乙方主管部門(蓋章)
代表 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路局安全監察室(蓋章)
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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