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簽訂合同7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簽訂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簽訂合同 篇1
談到裝飾造價,業主最怕的就是裝修前,對預算審核不細致,導致漏洞百出,最后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沒處訴了。
其實,盡管裝修報價里可能存在的漏洞很多,但通常都是幾種主要形式的變種,業主如果了解了這些漏洞的主要形式,一般就不會再有太多的漏洞可能出現了。
1、“漏報”某些必須用的裝修主材
家裝工程,都有一些必須使用的裝修主材。而個別裝飾公司在給業主報價時,為了以低價拉住客戶,故意漏報某些主材。沒有多少判斷能力的業主,往往被這種價格“合理”的低廉報價單所吸引,從而爽快簽約。但在接下來的裝修過程中,為了工程的正常施工,業主又不得不為裝修公司這些“漏報”項目買單。所以,聰明的業主會結合圖紙與房屋現場情況,與裝修公司一同搞清楚所有需要的主材,并在簽訂施工合同時一并標明。
2、模糊材料的品質、級別、規格
這是不規范的裝修公司和野隊伍較為常用的手段。通常,他們提供的報價單上雖然寫明了需要材料的類別,也標明了材料需要的數量,但是卻沒有說明選用的等級、款式、品牌、規格等細節。要知道,即使同一個品牌的材料,也有不同的種類與等次之分,何況連品牌也不分呢?比如,家裝中造價最高的材料—瓷磚,不同的產地、品牌的同一規格的產品價格,有時候是天壤之別;而同品牌不同系列的產品,有時候在價格上也有較大差距。通常,僅僅報一個面積和材料大的類別的價格,是籠統的.,也是有可能出現漏洞的。
一般來講,業主應該要求報價單的每一項盡可能詳細地說明材料的品質、級別、規格等要素,這樣也便于裝修期間核查材料是否按指定的要求采購。
3、施工工藝含糊不清
一般那些不正規的公司,因為主觀與客觀上兩方面的原因,在報價單上把施工工藝寫得含糊不清,從而造成漏洞。主觀原因是不正規的公司,在低收費的背后,主要靠含糊工藝說明,方便日后提高收益;客觀原因則是因為沒有水平比較高的資料人員,難以寫出言簡意賅的施工工藝說明,等竣工后感覺利潤可以乘機提高的時候,再讓業主追加造價。
一般來講,業主看造價的時候,更多注意數字而忽視文字說明,這是一部分業主在查看報價單時常犯的毛病,無論是哪一種工程施工項目,施工都有各自的工藝要求,中間漏過一道工序,都可能大大降低工程質量,而這些問題在剛竣工時,并不明顯,等日后質量問題嚴重時,業主再著急也無濟于事了。
因此,業主最好多學一點裝修常識,盡量了解關于室內裝修的各項工程施工工藝標準,這樣在防止出現施工工藝漏洞方面,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4、拉低某個單項價格
臨近裝修,業主一般都會向已經裝修過的朋友求教,或是到市場上去了解某些主要材料的價格,目的是盡量減少高價買進低價產品的可能。但因為裝飾材料的品種實在太多,某種程度上講,不是幾天就能考察明白的。所以,那些不法公司就會鉆這樣的空子,從而給報價留下漏洞。比如,對于業主很容易考察出實際價格的材料,在報價的時候,就故意拉低該類材料的價格,從而得到業主的信任。但對于那些比較少見的材料,則采取高報價的方式,等業主認可簽訂下合同后,漏洞也同時留下來了。
5、故意減少工程量
這種做法是將所施工項目總量在初步預算報價中只報一部分,“遺留”的部分結算時再統統算上。一般出現這樣漏洞的原因主要是圖紙不全面。這個手法與“漏報”某些必須用的裝修主材手法基本類似。
6、分開報價
用這種技巧的,一般純粹是那些不入流的公司的做法。他們如果靠正常競爭,是無法與正規公司抗衡的,所以一開始不像正規公司一樣,報上合理的管理費,從而拉下工程的報價。在初步預算報價時不提管理費等,等到簽合同的時候,再伺機行動。比如,他們一開始在預算上不體現諸如垃圾清理費、材料運送費等,一旦業主接受了他們的報價之后,這些費用就開始浮出水面了,還美其名曰“所有的公司都一樣”。
上述種種手法的得逞,一般還要依賴于某些業主貪小便宜的思想。看出報價有漏洞的時候,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首先,對過低的報價要與過高的報價一樣予以重點分析,看其中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其次,明顯遺漏的項目應及時補上,不要存在僥幸心理,以為家裝公司會“疏忽”。低估高冒固然與消費者不懂家裝知識有關,但也應看到有時是裝飾公司鉆了某些業主貪小便宜的空子。
簽訂合同 篇2
贈與合同是一種雙方、無償的行為,贈與合同須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贈與人有贈與的表示,但受贈人并沒有接受的意思,則合同仍不能成立。鑒于贈與合同的特點結合法律對贈與合同的規定,在實踐中簽訂贈與合同應注意如下幾點:
1、贈與合同的'內容要具體明確,贈與合同主要包括:合同當事人雙方、贈與的財產名稱、財產目前狀況、贈與合同履行的時限以及方式、贈與是否附條件以及什么條件、贈與合同的違約責任已經爭議解決方式。
2、從贈與人的角度考慮,如果贈與人認為贈與行為在交付財產或轉移權利之前有可能撤銷,建議不對贈與合同進行公證。因為一旦公證將很難撤銷了。從受贈人的角度考慮,如果擔心贈與人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前擔心贈與人撤銷贈與,則應積極勸說贈與人將贈與合同依法公證。
3、如果贈與人在贈與受贈人財產時對受贈人有一定的要求則可作為一個贈與的條件。如果受贈人無法滿足贈與人提出的條件,或者受贈人的行為使得贈與人不滿意,則贈與人可以名正言順的拒絕履行贈與義務。
4、沒有財產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的,贈與人不得作為贈與財產贈與他人,否則可能造成對第三人合法權利的侵害。
5、贈與人應在贈與合同中說明贈與財產存在的瑕疵,否則由此給受贈人造成損失的藥承擔責任。
簽訂合同 篇3
為規范合同管理,預防風險,在合同簽訂前實行評審制度。合同評審機構設在總經辦,組成人員包括董事長、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合同管理部負責人、銷售部負責人、生產部負責人。
一、合同評審程序
1、 合同承辦人或銷售部擬定合同草本及相關資料,合同管理部初審,再按流程送審;
2、 特殊/重大合同,合同承辦人或合同管理部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會審,并匯總各部門會審意見,交分管領導或合同談判人員繼續完善合同內容,修改后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4、合同管理部將合同評審表歸入該合同檔案。
二、評審內容
1、合同管理部需評審重點
A、簽訂合同前必須嚴格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對法人必須審查原件或者蓋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復印專用章的公司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的副本復印件。
2對非法人經濟組織,應當審查其是否按法律規定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對分支機構或是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設立的經營單位,除審查其經營范圍外,還應同時審查其所從屬的法人主體資格。
3對外方當事人的資格審查,應調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質、公司或組織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及公司或組織注冊地。
B、簽訂合同前需要審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資格。
1代理人職務資格證明及個人身份證;
2被代理人簽發的授權委托書;
3代理行為是否超越了代理權限或代理權是否超出了代理期○
限。
C、簽訂合同前,必須認真審查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對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負有提供專業性較強的勞務、服務項目或限制經營項目等義務時,應當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機構頒發的經營許可證或資質等級證書等證明。
D、簽訂合同前,應當仔細審查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有關證明資料,必要時應到簽發部門進行驗證或進行實地考察,以防對方當事人偽造或變造證明材料。對方當事人提供的各種證明資料中所使用的當事人名稱、印章等內容必須完全一致。
2、財務部門需評審重點:
(1)、明確付款方式
(2)、提供真實、有效、合法的發票
(3)、原則上以先提供發票后付款,如特殊情況,收款方需按收款金額開具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收據進行收款
(4)、財務在付款時,開出的支票需對應發票上的單位和合同單位一致
(5)、是否載明合同單位的開戶行及賬號
(6)、合同的計價原則是否明確,合同款項支付原則是否明確(含履約保證金、進度款支付、結算款支付、質保金等)
3、生產部需評審重點
(1)、確定合同報價所含工作事項、工作內容及計算規則
(2)、明確款項支付流程和時間節點
(3)、明確安全管理、質量管理規則,驗收要求及處罰辦法
(4)、材料合同的報價(三家以上)比對表、質量標準、運輸方式、計量規則及要求
(5)、合同中質量安全標準能否滿足或達到
(6)、公司資質能否滿足承包范圍要求
(7)、能否按期完成
(8)、違約責任是否對等
(9)、合同標的物是否明確(含工作范圍、工作內容等)
4、下列資料不能作為主體資格和履約能力的證明資料,但可歸入合同檔案保存,以備考查。
名片;單位簡介;各類廣告、宣傳資料;各類電話、手機號碼等通訊工具號碼;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未經我方合同承辦人見證而復制的或未與原件核;對無異的復印資料。
三、特殊/重大合同的`適用范圍
簽訂的下列合同,視為重大合同:
訂立價款在一百萬元以上的合同;投資、聯營的合同;涉外合同;合同承辦人認為需可行性審查的其他合同。
四、特殊/重大合同評審的附加程序
1、簽訂特殊/重大合同,應當及時進行可行性審查。合同的可行性審查由合同管理
部組織有關部門以會簽的形式進行;也可以通過召開有關部門負責人會議的形式進行。
2、簽訂特殊/重大合同,應當進行合法性審查。合同的合法性審查,由合同承辦人按其隸屬關系,送交分管領導和合同管理部進行合法性審查。
簽訂合同 篇4
第一、什么叫合同?合同,又名契約。法國民法典認為,契約為一種合意,他是指一人或數人對于其他人負擔給付,作為、不作為的債務。英美法系的國家認為:合同是一種允諾,允諾就是一種約定,允諾人由于這個允諾而自愿引起了這個約定,其結果是接受允諾方有權期待允諾得到履行實現。我國對合同的定義,合同它是指雙方當事人為設立、變更、終止某種民事法律關系而達成的“一種協議”。
第二、下合同的形式在我們國家合同形式目前有這樣幾種形式:
1、書面形式(有些合同法律規定必需采用書面形式比如商品房買賣合同);
2、口頭約定(雙方口頭約定也可以成立合同,在能夠證明的情況下,口頭約定在發生糾紛時難以證明所以這種形成不可取)
3、電子合同(也就是我常說電郵、電傳等電子數據形式形成的合同,比種形式,目前我們運用的比較少,在發生糾紛時證據效力存在爭議不及書面形成效力高,所以盡量不采用)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形式。我們了解此項內容,是我們進一步明白,在交易時最好采用書面形式,我這樣有利于合同證據的保存。當然口頭約定也算是合同,甚至有時可以成為書面合同的附屬內容,所以在正式書面合同簽訂后,對合同最好正式采用補充協議的形式,切記口頭隨便說說,這樣一不小心可能被套。
第三、合同的主要內容或者說必要內容:
1、合同雙方當事人;
2、標的(標的就是指我合同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物,比如A向B買車一輛車就是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物,車就本合同的標的);
3、數量、質量;
4、價款或者報酬;
5、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6、違約責任;
7、解決爭議的辦法。我們了解此項內容的目的是讓大家知道在簽訂合同時我們最少應當討論那些內容,有那些內容合同才算基本完整。
第四、簽訂一份合同的過程,我們簽訂一份合同大約要經過要約邀請、要約、承諾三個階段。
我們了解此項內容后,我們就能明白什么時候合同已成立了,對雙方我約束力了。在了解了合同的基本情況,下面我們就可以開始討論,簽訂一份合同的注意事項。我從合同起草、合同當事人資格審查、合同權利義務、簽收條款、違約責任條款、管轄條款、合同簽訂地條款、合同質量條款、合同完成后蓋章及律師審查合同老板注意事項等方面來討論。
1合同文本的起草
在合同主要條款達成一致后,會有一方負責起草合同文本。在實踐中往往有些當事人不愿意起草合同文本,我們認為這種做法不妥當。一般來講,文本由誰起草,誰就掌握主動。因為口頭上商議的合同條款要形成文字,還有一個過程,有時,僅僅是一字之差,意思則大相徑庭。起草一方主動性在于可以根據雙方協商的內容,認真考慮寫入合同中的每一條款。而對方則毫無思想準備,有些時候,即使認真審議了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但由于文化和理解上的差異,對詞意的理解也會不同,難以發現對我方不利之處。所以,我方在談判中,應重視合同文本的起草,盡量爭取起草合同文本。
2審查合同對方的簽約資格及履約能力
平時我們在簽訂合同時,很容易忽略對方身份。往往到發生糾紛后時,只知道對方叫“狗娃兒”,狗娃兒竟是不是簽約單位的人不清楚也沒有證明文件、甚至于連住那里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但沒相映的證明文件。不要說履行合同了,就是起訴,都不知道起訴誰、在那個法院起訴。所以我們簽訂時,一定要審查簽約資格及履約能力。
審查對方當事人簽約資格第一:審查合同對方是否有資格簽訂本合同,(這一點最好讓對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以便查看經營范圍,特別是特許經營種類如:煙、酒、鹽、化工源料等)第二:審查合同簽章是否與合同中對方單位屬名一致、簽約代表的委托授權書內容有無,如果對方公章為法人的分支機構公章或內設機構,應要求其提供所屬法人機構的授權書。對方在合同上簽公章,并不能保證合同是有效的,還必須保證合同的簽字人是對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經法人授權的經辦人。如對方簽字人是企業的法人代表,那么在簽訂合同之前,應要求對方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法人資格證書;如對方僅系企業的業務人員,則還應讓其提供企業及其法人代表的授權委托書、合同書、業務人員自身的身份證明以及財產擔保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切忌僅憑對方提供的銀行賬戶、合同專用章等不全面、不規范的文件就與其簽訂合同。同時也應該從根本上杜絕那種僅憑老關系、熟面孔或熟人的介紹就與對方簽訂合同的做法。對于審查對方履行能力問題,我想各位對我更有辦法在此我就不在多說。 3合同雙方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必須明確具體
同詐騙的特點.為了防止對方利用合同條款來弄虛作假,應該嚴格審查合同各項條款以便使合同權利義務關系規范、明確,便于履行。對于合同的主要條款,特別是關于交貨地點、交貨方式、質量標準、結算方式、貨物價格的約定更要力求表達的清晰、明確、完整,決不能含混不清或者模棱兩可,如果約定不清楚會給合同以后的履行埋下隱患。許多合同只規定雙方交易的主要條款,卻忽略了雙方各自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特別是違約應承擔的責任。這樣,無形中違約成本降低了,削減了合同的約束力,還有一種情況是,有些合同條款寫得十分含糊籠統,即使是規定了雙方各自的責任、義務,但如果合同條款不明確,也無法追究違約者的責任。另外,我們還注意的是,我們在平時交易中的約定俗成的事項(如商業慣例等)、合同的一些附隨義務,所以還最好寫入合同比較好。
4收條款注意事項,或者說如何簽收才對供貨方最有保障?
我們認為,既有收貨單位負責人或業務員簽名驗收,又加蓋收貨單位的公章或業務章,這樣的.簽收是最有效的。如果只有業務員簽收,對方不愿加蓋任何單位章的,這種情況在實踐經常出現。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采用以下三種方法來處理;一、要求對方通過銀行付幾次款或蓋章對帳,即要從收貨單位的銀行帳戶上匯款到送貨單位的銀行帳戶上,而且要保存好以前的簽收單。這樣,即使以后這個業務員被收貨單位解雇、只要你有以前的收貨簽收單及銀行的電匯單為證,也可以證明該業務員的行為代表收貨單位,貨款也就不怕收不回了。二、這種情況我們可以在合同中先約定收貨方式,比如收貨方多列幾個業務員作為收貨人。三、在列明收貨人或者運用銀行轉賬等方式時,還應當注意:原來在收貨人被單位解聘事宜。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先在合同中這樣約定:“如果這些業務員被解聘,對方必需提前書面多少日通知我方,否則合同所列人員簽收視為單位簽收。”這樣才會做最好的保護我們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損害。
5約責任的約定。
違約條款是明確約定違約的責任,為將來可能的訴訟與維權打下良好的基礎。違約責任的約定我們要注意四個事項:1、在約定違約責任時“違約金不能和定金同時使用”合同法規定只能選擇其一,2、在約定違約金時,我們注意寫明賠償了違約金后保留要求繼續履行的權利,不讓違約金變成解約金的性質了3、在約定違約責任時,我還需要特別注意法律沒規定具體違約責任賠償計算方式或者對違約造成的損失難以計算時,我在簽訂合同的事先就要約定好違約金的具體數目。4、在約定違約責任時,最好列明那些損失屬于違約賠償的范圍,合同法雖然規定了直接損失可以作為賠償范圍,這個也容易理解。但是,合同法同時也規定可預見損失也屬于違約賠償范圍,但什么可預見損失,這個問題就比較復雜訴訟時也難已證明,所以我們在約定違約責任時最好,列明那些損失屬于對違約賠償范圍。
6定爭議管轄權條款。
爭議管轄權條款的約定用于避免對方精心設計的司法陷阱。一些騙子往往在其所在地經營了良好的社會關系,利用地方保護主義逃避法律制裁。所以我們在約定爭議管轄條款時,一般應約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事與怨違,往往雙方對管轄條款難以達成一致意見在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轄。這此我們可以選擇約定甲方或者乙方所在地的、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當約定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時,如果發生了爭議,應當盡快向本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如果對方先起訴的,對方的人民法院將首先立案,你將不得不到對方所在地打官司,對財力與精力消耗都比較大。
在合同約定管轄權時我們要注意以下三個事項1、民事訴訟法規定合同約定管轄,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 下列管轄地之一:雙方當事人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在選擇時只能選擇其中一項否則約定無效。2、在選擇仲裁管轄時一定要注意仲裁機構名稱不得有錯,更不能先多個仲裁機構否則約定無效。3、我在約定管轄時還注意,約了法院管轄就不能在約定仲裁管轄,兩者只能先擇其一。
7明確合同簽訂地”的意義。
我國的刑法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合同詐騙的犯罪地包括合同簽訂地點、合同的履行地點。由于合同履行地往往在對方的所在地,所以沒有意義。同時根據民事訴訟規定:直接選擇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轄沒什么問題對我方有利,但往往難以達成一致同意,約定合同履行地,履行對于守約方來說,履行地往往在對方所在地,沒有什么實質意義,約定標的所在地,標的物往往只移動變化,風險比較大,所以只有約定合同簽訂地點,并明確合同簽訂地才比較穩妥。在約定合同簽訂地時,我們要注意最高法的司法解釋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 凡書面合同寫明了合同簽訂地點的,以合同寫明的為準;未寫明的,以雙方在合同上共同簽字蓋章的地點為合同簽訂地;雙方簽字蓋章不在同一地點的,以最后一方簽字蓋章的地點為合同簽訂地.所以在合同上明確地將簽訂地注明為本地或作為最后一方簽字,以取得本地公安機關對涉嫌犯罪案件的管轄權。
很多精心設計合同糾紛從實質上看都是合同詐騙,都涉嫌構成犯罪。對于涉嫌經濟詐騙案件的受害人,首先應當到公案機關報案,而不是到法院訴訟,這樣我們可以節約訴訟成本,處理速度又比較快、而且有利于執行。然而,合同詐騙的犯罪地包括合同簽訂地點、合同的履行地。但是,一些騙子們往往精心設計管轄權,使人們到本地公安機關報案時,發現沒有約定合同簽訂地根據司法解釋確定,本地公安機關又沒有管轄權。所以合同簽訂地條款的約定,不論是追糾騙子的刑事責任、挽回自身經濟損失還是訴訟時節約訴訟成本等多方面都有著重要的意義。
8同中質量條款的約定
合同中標的質量問題是合同的主要條款,大家在簽訂合同時也應當注意。作為供貨合同或者加工承攬、定做合同,在合同中對質量一定要約定明確。首先我們可以參考國家標準、部門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等。當然在有這些標準的前提下,我們首先要尊重這些標準否則我們的合同對質量標準的約定可能導致無效。如果有同一等級標準有多種,我們還應當明確約定采用那個標準。如果在沒有這些標準時,我在合同中一定要注意設立標的質量審查辦法,否則會引起質量糾紛導致我們收款困難。還有時對方要求提供質量檢測報告,這種情況下一定約定那個是“檢測主體”就是誰出檢測報告有效。還有一點要注意的是質量異議期、質量保證期約定如果雙方沒有簽合同或合同上沒注明對質量的負責期限,則送貨單上最好注明對質量的負責期限(即質量異議期)。比如,可以這樣約定"對于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必須在收貨后15天內書面提出,30天內退換,否則,視為需方驗收完全合格。質量保證期是多少時間內質量有問題由我方負責,目前有些產品法律法規沒有規定質量保證期,所以我們自行進行約定。在約定時,還要注意,在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處理方式、方法。
9合同內容完成后,雙方蓋章有關事項
合同一般雙方當事人的代表簽訂后,我一個蓋章過程。有時,對方往往以未帶公章為由,要求單位先蓋章,自己在把合同代回單位蓋章。這樣處理,是很危險的。舉例,甲方雙方代表簽字后,我們單位蓋章后,交由對方去蓋章,對方拿回去把合同改了在蓋章那我們單位利益將可以受損。這種時候,我們可以要求對方拿一份合同回去蓋章后,在拿來與我公司蓋章的合同交換,這樣就可以避免合同被對方串改的情況出現,同時在雙方沒有注明合同簽訂地時,還可以已此方式爭取合同簽訂地在我方住所地,以便為訴訟埋下伏筆。
簽訂合同 篇5
關鍵詞一:合同公章
簽訂合同一定要明白合同的主體甲方、乙方。注意聯系方式一定要寫清楚,且在蓋章的時候特別要求:不僅要蓋公司名稱的章,還要把裝修公司的名字一并寫上,不能一個章子就算了,而且公司的章要與所簽訂合同的裝修公司名字相符合,不能有半字的差錯。如果不符,必須問明二者之間的關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發生糾紛,一定要有裝修公司比較完整的法人登記情況,以備將來投訴或起訴,省去查詢的麻煩,而且能夠找到確切的責任承擔者。
關鍵詞二:明晰報價
說完合同蓋章、主體身份確認的問題,下面我們來講一下裝修合同中具體事項應該注意的`問題:裝修公司一般喜歡裝修的總體報價,混淆材料籠統報價,混淆概念多算費用。簽合同時將某一材料籠統報價計算,施工時更換單項材料,從中賺取差價。比如:只說五金件總價多少錢,并沒有說明五金件具體用什么品牌,業主在此忽略了,裝飾公司從其中以不同的材質賺取差價。此外,還會炮制一些不具體或可多種解釋的條款,來糊弄業主。業主在簽訂合同時候特別要注意這一項,要明確材料,注意仔細詢問清楚,并且明確標明。
關鍵詞三:一個都不能少
對于裝修過程中材料的增減情況一定要提前寫入合同,切不可在裝修的過程中增減材料,造成裝修最后超出預算。如果在施工的過程中,因為施工項目的增減或其他因素,須對原合同進行變更的,消費者與裝修公司必須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的變更協議,與此相關的工期、工程預算及圖紙都要做出變更,并經雙方簽字確認。
特別提醒:與裝飾公司簽訂合同,一定要詳盡,書面文件一定要齊全,經雙方認可的工程預算書以及全套設計、施工圖紙,均為合同的有效構成要件。業主一定要與裝飾公司簽訂好并且保護好,不要丟失了,另外消費者應把以上三項文件及支付費用的單據妥善保存。
裝修合同是家裝質量的約束憑證,也是避免家裝糾紛的保證書。因此,簽訂家裝合同時一定要在全面考察市場價的基礎上,對于裝修流程、所需建材、詳細價格、基本工藝等都要有一個大致了解,對協商到的設計和施工都要寫入合同或補充協議里,做到細致入微,才能將裝飾公司挖的“陷阱”徹底鏟除。業主在簽訂合同之前一定要詳細了解情況,切不可疏忽大意,可以多問問有經驗的人和裝修過來人,確保合同簽訂萬無一失。
簽訂合同 篇6
要看你是找房產中介還是自己找的房子了,如果找房產中介的話,要根據當地的具體房租來看這套房子值不值這個價,因為中介方一般都會按房東給的價格多報的,所以你自己要小心點,不要被蒙了,盡量往低的價格走,因為中介房心里有底的,就算你給的價格太離譜了,他們也會幫你另外找房子,因為他們要賺錢嘛!
租房時如果你已經看到滿意的房子,這時打算跟房東簽定“租賃合同”要注意以下幾點:
1、你要叫房東拿房產證原件給你看,然后要他復印一份給你。
2、簽“租憑合同”時要寫明租房期限、租房具體地址(要跟房產證上一致),室內包含設施(因為如果是有裝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寫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時引來糾紛),水電費、物業費、有線電線閉路費等由誰付,房屋租金并備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名義為由的任何附加費用。)
3、還需注意一點,就是有的是房東委托他親戚或是朋友幫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如果可以的`話,簽合同時要讓房東親自來簽,不是不行的話,要他的親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權委托書”,里面具體寫一些“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等,還有要寫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辦理相關房屋出租各項事宜,簽署有關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認,謝謝支持!本授權委托書有關事項如有變更,以收到書面通告為準,否則一直有效。房屋具體地址等”這樣會比較保險一點的。
4、簽合同時要出具的材料包括:雙方身份證原件(是用來看的),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一份,委托書(如果不是房東本人的情況下)。再有就是兩份“合同”,這樣差不多就可以。
簽訂合同 篇7
一、委托事務
在委托合同中,應對委托事務的基本信息進行準確、詳細約定,尤其是委托事務的具體要求,以確保受托人能夠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務,同時受托人必須在委托人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如果受托人超越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或委托人減少其相應的報酬。沒有經委托人指示,受托人不得擅自改變委托事務,更不能將辦理委托事務所產生的利益據為己有。
二、委托合同之期限
在委托合同中,應對期限進行明確的約定,受托人應按約定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委托事務。如果受托人因自己的過失不能按時完成,則構成違約,因此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損失。
三、受托人損害賠償
委托合同若是有償的,因受托人的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當或其他過錯致使受托人遭受不應有損失的,該損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擔。
委托合同若是無償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四、委托合同之報酬
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償的,應在合同中對于報酬的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進行明確的約定。
1、明確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以現金支付或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
2、明確約定報酬支付時間,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務后,委托人應支付約定的報酬給受托人。同時,委托人還應支付給受托人在處理委托事務中墊付的相關必要費用。
3、明確約定委托事務因受托人的過失而未能完成,委托人可以不支付報酬或是就已經完成的部分支付相應的報酬。
五、其他事項
在訂立合同,建議根據實際具體委托事項對違約責任、爭議解決的方式、訴訟管轄地等約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風險和保證合同順利履行,并盡可能保障作為承租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委托合同與代理關系委托合同與代理關系有密切的聯系,但兩者又有明顯的不同:
1、適用范圍不同。就代理關系而言,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多種類型,而委托合同僅僅是產生委托代理關系的基礎,與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無關。同時,委托合同還適用于代理制度以外的不涉及第三人的經濟行為和單純的事務行為。
2、效力范圍不同。代理關系是存在于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其法律效力涉及這三方面的當事人,代理人必須有代理權,基于代理行為而產生的法律后果——法律關系的建立、變更或消滅則對被代理人與第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而委托合同則與此不同,其法律約束力僅及于委托人和受托人,即使在委托代理中,委托合同也只是為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予代理權提供了法律前提,但其本身對第三人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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