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分包合同模板匯編七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分包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分包合同 篇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并結合弱電工程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就業主的弱電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弱電工程名稱:
二、弱電工程地點:
三、承包范圍:
四、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 天
五、合同價款:本弱電工程采用( )方式計價,每噸( )元/噸。
合同總價款為
六、質量要求:
本弱電工程質量達到標準,如達不到本標準,應按甲方要求進行返工自理,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咆撠熂夹g交底工作,對施工現場進行質量檢查。
⑵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一式( )份。
、羌皶r供應合同規定的.材料。
⑷及時辦理弱電工程結算。
2、乙方責任:
、艊栏癜词┕ひ幏兑蠹皣屹|量標準施工。
、票仨毎磮D紙施工。
、菓WC工期要求,確保弱電工程如期完成。
、蓉撠熛蚣追教峁┤蹼姽こ探Y算值同等金額的發票或收據。
八、材料供應:
1、主材由( )方負責提供。
2、輔材由( )方負責提供。
九、材料消耗:
弱電工程消耗材料按實際發生為準,損耗量按百分之( )計算,廢料歸( )方。
十、施工與驗收:
1、乙方按圖紙及施工規范嚴格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有關部門檢查、檢驗。
2、弱電工程完工時組織相關部門驗收。
十一、結算方式:
簽訂合同,甲方即向乙方交付( )元預付款,弱電工程進行過半時甲方支付( )元,弱電工程完工,甲方支付( )元弱電工程款。
十二、由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賠付方弱電工程總價款( )%的損失費。
十三、其它:
1、本協議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
2、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完成后自行終止。
十四、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托: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托:
委托人: 施工代表: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分包合同 篇2
工程名稱: 祥隆萬象城六區地下室、住宅工程
甲 方: 煙建集團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安裝分公司
乙
甲方(總承包人):煙建集團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安裝分公司 乙方 (勞務分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施工勞務作業分包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結構類型:
4、建筑面積及層數:約33000㎡,地上18層地下一層
二、勞務作業分包項目
1、分包項目內容:工程施工圖紙、圖紙會審、設計變更等設計文件涉及的基礎、主體結構(包括二次結構)施工的鋼筋(包括所有鋼筋加工、安裝、連接及焊接)、模板、混凝土、腳手架扎拆(包括懸挑腳手架的各種預埋、安裝及固定、裝飾階段腳手架及立面水平防護措施的維護、清理、刷油和最后拆除、鋼管分類堆放)、煙氣道安裝、后澆帶、止水螺栓切割修補打磨、內外剪力墻對拉螺栓PVC管切割封堵、砌體(含鋼絲網、植筋、構造柱、過梁、壓頂)、人工輔助回填土、基槽清理、基坑降排水等一切地基基礎、結構主體施工和市級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施工(施工范圍內的所有場地硬化、場地以及內外道路衛生、臨建及圍擋搭設、拆除、臨邊、洞口防護等)、防護欄桿安拆、料臺(包含施工電梯或物料提升機料臺及鋼管支撐架體)的安拆、場地平整、周轉器材進出場裝卸車、各種機械設備防護棚和基礎及臨建設施基礎的施工、各種鐵件(鋼板止水帶、對拉螺栓等)的安裝、各種預埋件的預埋(包括塔吊及物料電梯的地腳螺栓、附著鐵件、工程施工圖紙、圖紙會審、設計變更等設計文件涉及的預埋)、預留洞的預留、預留洞口的后期封堵、塔機指揮、電工、門衛、協助現場試驗取樣(包括鋼筋、砼試塊制作等)、主體結構通過市優質結構驗收、省級安全文明示范工地驗收等。
2、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等不達標需整改的費用由勞務分包方負責;如發生罰款,外部主管部門處罰的款項,勞務分包方100%負責;內部相關部門處罰的款項,勞務分包方200%負責。
三、履約擔保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同價款 %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從甲方向乙方支付(含中間支付)的合同價款中按比例扣留。分包工程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甲方將履約保證金轉為工程款。
若乙方違約或由于乙方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且甲方有權重新選擇他人完成合同剩余部分的內容,并按照乙方投標時的價格和當地當期實際市場價格(二者比較,以高者為準),將剩余部分的工程款(包括相應的管理費、稅金、安全文明施工、低值易耗輔材、小型設備)從結算中扣除。
四、合同價款與支付
1、價錢一次性包死,不再計取其它一切費用,工程量按現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 50353-20xx)計算建筑面積。
金額(大寫):元(人民幣)¥元(以甲方最終審計金額為準) 乙方確認并同意本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約定的一切條款,乙方不得因工程所屬的材料、供應品及設備價格的漲跌,或因與本合同施工有關的工資及其他成本等費用的增加或者工程開工時間延后為由而要求調整分包價格。
2、合同價款調整:
當發生合同約定范圍以外的工作內容、設計變更等需作合同價款調整的,其價款調整方法如下:
變更內容增減總費用占本項目費用±5%以內不予調整,若超過,則超過±5%部分按實調整,F場簽證零工按70元/工日、工程內容變更發生的增減定額工日按03消耗量定額34元/工日計算。經甲方項目部主任工程師和項目經理簽字并加蓋項目部技術專用章確認后執行,否則視為無效。
3、工程量確認
3.1需現場確認的工程量,經甲方項目部施工員(或材料員)、主任工程師和項目經理簽字并加蓋項目部技術專用章確認后執行,否則視為無效。
3.2 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勞務作業量報告的時間:4、合同價款支付
合同價款的中間支付:次月10日前,甲方按審定后的月勞務費的支付給乙方(已扣留%的.履約保證金和%的質量保修金)。
5、竣工結算:分包結算經甲方審核簽章后生效。主體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付款不少于分包工程總造價的7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年內支付至分包工程總造價的90%(其中10%可以物抵頂);余5%作為質量保修金,保修期滿一年內付清。
五、施工工期
1、自 年月日止。
2、工期延誤
2.1 對于不可抗力、工程變更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項目經理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2.2 非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交工的,施工工期每延誤一天,按合同價款的 1 %扣減乙方的結算價款。
3、工期提前
施工工期按合同約定期限每提前一天,按合同價款的 %獎勵。
六、質量與檢驗
1、按圖紙設計的要求施工,質量、規格必須達到合格工程標準,并符合設計規范要求。主體達到市優質結構標準。砼墻板達到清水砼要求,不抹灰。
執行國家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本項分包工程具體執行質量驗收規范(名稱、編號):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xx)、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xx)、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xx)、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7-20xx)、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9-20xx)、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GB50210-20xx)等國家、地方現行施工規范、標準、規定,工程質量經有關部門核驗,達到合格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返工。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承擔返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七、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2、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
3、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均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生效之日,之前雙方就房屋簽訂的《租賃合同》、補充協議自動終止。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附件: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3
勞務分包單位:(個人)(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承包單位:(個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工程內的 勞務,分包事項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執行并簽訂本合同書。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結構形式:
(4) 承包方式:
協議工期: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日
協議工期總日歷天數
二 、包干單價及付款方式
混凝土澆筑(不包含二次結構):在承包范圍內按元/立方米進行單價包干(采用地泵輸送);未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按 元/立方米進行單價包干;上述包干單價施工方已充分考慮了漲價風險等因素,結算時包干單價不作任何調整(甲方要求及設計變更除外)。單價包干包括:工程所需的所有人工 、輔助材料費、低值易耗品、工具機具費、管理費、利潤、勞動保護費等。
1、 乙方達到本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的要求,才予以支付工程進度款。(在之前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
2、 每棟樓主體結構三層完工(三層屋面混凝土澆筑完成)后年15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70%~80%;每棟主體結構六層完工后15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0%~80%。
3、 每棟主體全部結束交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后7天內甲方支付乙方至已完工程量的90%。
4、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雙方在15天內辦理完本工程承包范圍內工程的人工費結算,結算完后7天內甲方支付清所有人工費。
三、 分包內容和范圍:
1、 工程范圍內的全部混凝土的澆筑、振搗、收面和拉毛,混凝土面的養護和清洗;豎向孔洞剔鑿及封堵砂漿抹平;施工縫處理及場地清潔、文明。零星現場預制構件用每次澆筑主體剩余的混凝土澆筑。
2、 乙方需自備混凝土振搗機具(振動器、振動棒和平板振動器、布料機等),壓尺、水管、廣線、斗車、灰桶、拉毛用的棕毛刷等工具、用具及安全施工防護用品(安全繩、安全帽、安全帶和甲方提供配電箱以外的所有電線電纜和雨天施工用雨具)。
3、 本工程竣工時乙方承包的全部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乙方要嚴格控制好結構結合尺寸、平整度、垂直度、陰陽角等細部尺寸,驗收要求均按現行有關的.國家規范及地方標準執行,不得超過合格標準等級的允許誤差范圍。混凝土內實外光無蜂窩麻面,結構如出現蜂窩麻面比較嚴重、尺寸變形、缺棱掉角、夾渣、縮頸、爆模、露筋等質量通病,樓地面在混凝土澆筑時,應在振搗密實的基礎上表面壓實、拉毛、紋路順直、平整、不顯腳印。操作時應用帶水平尺的壓尺壓平,樓層地面標高誤差控制在0。5~10cm,不需要再作找平層。平整度不超過5cm,不漏漿。上述要求如發現一處則對其進行經濟處罰。并由乙方負責處理達到質量要求為止,所發生的工料費用由乙方承擔。
4、 混凝土的養護和拆模須嚴格按項目現場技術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操作,違反規定,甲方將視情況給予處罰。
5、 乙方自備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繩、安全帶。
四、 工程安全及質量標準:
嚴格按照國家質量驗收規范和分戶驗收規定,及甲方、業主、監理的要求和大合同內條款為質量標準。
五、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和安排,必須強制性按照國家規范和大合同內及甲方的要求執行,必須做到人走場清、做好成品保護,材料及工具碼放整齊有序,如出現有違章和不按以上條款執行的,視情節輕重,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同時乙方需及時進行整改,對拒不整改的,甲方將對乙方立即清理出場,并追究其責任。(包括生活區、宿舍的衛生等必須達到甲方要求);如乙方被監理及項目部、業主罰款的,甲方將對乙方進行雙倍處罰,如因違章作業、不服從管理所造成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全部由乙方負責。
六、安全質量保證:
為了確保本工程能保質保量的順利完成,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付 萬元人民幣作為質量保證金。此保證金在本工程 施工至 ,無質量和安全問題,甲方一次性無息退還給乙方。如出現有大的質量和安全問題,此保證金甲方不予退還,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安全事故的,除保證金不退還外海追究其責任。
七、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并產生法律效力,以上條款希雙方共同遵守,如有違約,違約方將負責賠償守約方工程總造價2%的違約金。此合同在本工程全部結束后自動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4
委托單位: (甲方)
承擔單位: (乙方)
分包項目:燃料元素分析
經甲方對乙方的現場考核及檢驗能力驗證,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的分包實驗室,上述項目正式委托乙方檢驗。合同期限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需遵守執行。
一、甲方職責
1、負責對乙方檢驗設備、檢驗條件及檢驗人員的考核和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按標準規定抽樣和送樣,并按標準規定收取檢驗費用;
3、對委托檢驗項目按規定要求進行監督管理;
4、負責提供有關的技術標準和相關的`技術資料;
5、收存乙方所檢項目的檢驗報告及原始記錄,編制檢驗報告;
6、按雙方商定的原則向乙方結算檢驗費用。
二、乙方職責
1、分包項目所需的儀器設備要經計量部門檢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內。按甲方要求對檢驗設備進行使用、維護、保養工作。
2、檢驗環境及條件應符合檢驗要求;
3、檢驗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資格要求。不得泄露檢驗數據,檢驗人員不受行政領導干預;
4、收到樣品后按規定日期出具檢驗報告,連同原始記錄交甲方;
5、對測試數據的準確性負責。
三、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發現用戶對乙方檢驗提出意見,經甲方確認是檢驗問題,乙方仍不改正,甲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二0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此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其具體條款如下: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工程范圍及工程量:
4、承包期限:年月月日竣工。
5、工程承包費用
6、乙方必須投入的工種及人數
二、工程結算
工程竣工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三、工程質量
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范和評定標準進行驗收,乙方應按照施工圖紙及建設單位要求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不符合質量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如乙方工程質量低劣且無法挽救,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
四、安全生產
1、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2、勞保用品及施工中屬于個人使用的'工具由乙方自行解決。
2、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五、材料供應
甲方設專人工程材料,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質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施工。乙方施工中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
六、施工機具
1、大型機具由甲方負責,保證使用需要。
2、施工中使用的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自帶。
3、對甲方提供的工具,乙方應認真保管使用,如丟失或損壞
乙方負責賠償。
七、現場管理
1、甲、乙雙方要嚴格遵守現場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2、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不法行為甲方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并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承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范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2、合同簽訂后,未經雙方協商,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3、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交工,如乙方不能按期交工則按每超一天扣1000元計算 ,甲方可從工程款中扣除作為違約金。
九、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及時協商,協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分包合同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和分包商茲委托承包商承擔由分包商承包的精裝修工程中的精裝修工程人工費分包工程。承包商確認已考察了現場,并充分理解了設計方的設計意圖、業主的使用要求和甲方的進度、質量要求。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合同條款
1. 定義
1.1 “業主”系指
1.2 “設計方”系指
1.3 “監理”系指
1.4 “總包”系指
1.5 “分包商”系指深圳市波斯頓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1.6 “承包商”系指
1.7 “本工程”系指
1.8 “本合同”系指分包商和承包商(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定的合同文本中,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質量要求、施工方案、技術交底書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它文件。
1.9 “分包”系指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須向分包商提供的符合合同要求的精裝修工程的人工費分包。
1.10 “本分包工程”系指
2. 合同語言
2.1 合同文件以中文為準。
3. 計量單位
3.1 除技術規范中另有規定外,本分包工程計量單位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4. 文件傳遞
4.1 本合同任何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都應以信函、傳真或電傳形式發送,而另一方應以書面確認并發送到對方明確的地址。
5. 合同文件
5.1 合同文件的組成及優先次序為:
5.1.1 合同條款
5.1.2 往來信函(包括設計變更、洽商等)
5.1.3 技術規范、圖紙和設計資料
5.2 按照上述條款,合同的各種文件應認為是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含糊或分歧之處,按照上述條款合同文件的次序解釋。
6. 人工費單價及施工范圍:人工費單價見附表;施工范圍: 。
7. 合同價格
7.1 合同暫定金額(人民幣/元):①按實際發生用工結算;②合同價。
7.2 合同質保金:10%。
7.3 除非由分包商提出技術規范、技術參數、圖紙等設計依據方面的變更,否則本合同的人工費單價不予調整。
7.4 本合同的人工費單價被認為是固定不變的,包括:工傷保險費、勞動保險費、管理費、食宿費、工人差旅費等。
8. 支付方式
8.1 承包商須在每月5號前向分包商提交上月完工工程量表、人工費付款申請書及上月工人工資表,供分包商項目部及公司審批。工人工資按該工人用工合同單價及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含加班工時),出勤天數以打卡為準,并經項目部主管經理批準確認。
8.2 分包商按每月審批的人工費付款申請書金額的85%支付給承包商。其中工人工資按審批確認的工人工資表金額直接由分包商支付到工人工資卡中,剩余的人工費直接付到承包商指定賬號或工資卡中,工程竣工驗收后再付5%。
8.3 分包商在工程總體竣工驗收、結算一年后,付清10%質保金。
8.4 分包商在收到付款申請書,并審核無誤后25天內支付款項。
9. 承包商的工作和責任
9.1 根據設計方提供的技術規范及圖紙,按照分包商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計劃,組織人力、施工工具完成 精裝修工程的人工分包工程。
9.2 保證施工進度、保證現場合格工人數量滿足分包商施工計劃要求和臨時應急趕工要求。若滿足不了,應及時匯報給分包商,否則,每虛報壹名工人,每工人每日罰款100元,并承擔相應影響工期的損失(包括分包商因此臨時調整計劃,重新調入其它隊伍而增加的費用)。
9.3 保證施工質量符合設計、業主、監理、總包和分包商的要求,并且通過監理驗收合格。
9.4 保證按分包商要求完成各項工程返工、竣工整改工作,否則分包商有權另行安排隊伍返工、整改,所發生的返工、整改費用加倍從結算中扣除。
9.5 承包商須根據采購的時間需要,按項目部要求的提前時間,提前書面呈報自己施工范圍內的材料要求計劃;根據施工現場的尺寸,及時提供外加工面材的加工尺寸及加工圖,保證不影響采購訂貨。
9.6 工人每天排隊打卡進入施工現場,在施工現場應著公司統一工服,服從分包商文明施工統一管理,做到活完、料盡、場地清,材料按分包商指定位置統一堆放整齊。
9.7 承包商負責人必須配合分包商每月按時發放工人工資,不得漏報或拖欠工人工資、獎金及加班工資,否則,由承包商承擔相關責任。
9.8 按時支付工人加班工資、獎金,不得以任何名義和借口拖欠工人加班工資、獎金,負責繳付工人的'各種保險費用,并對工人的自身安全承擔全部責任。
9.9 對工人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保證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無工傷事故、無事故隱患。如果工人發生工傷事故,全部責任及費用由承包商自行承擔。
9.10 按分包商要求做好各項質量、安全檢查和上崗前培訓工作,特殊工種持證上崗。
9.11 充分考慮到垂直運輸的難度的對施工工期的影響,垂直運輸不成為承包商工期延誤的理由。
9.12 負責臨電一級箱以后二級箱、三級箱的線路安裝及保管工作,損壞則賠償相應損失的50%。
9.13 如果分包商現有的三級箱數量不能滿足承包商現場需要,額外需要三級箱由承包商自行提供,且標準必須與分包商提供之三級箱一致,并將新產品合格證明提交分包商保管。
9.14 負責樓層正常照明線路的架設工作。
9.15 自行供應電焊機二次空載保護器,并將合格證明提交分包商保管。
9.16 自行提供現場需用之安全帶、安全網、移動操作平臺,且必需是合格產品,并將合格證明提交分包商保管。
9.17 自行提供施工、消防兩用的儲水油桶和分支管路、角鐵架閥門,自備電焊、動火、油漆、木工移動用滅火器。
9.18 負責對分包商提供的臨時供電系統的設備、材料進行保管和維護,如發生損壞、丟失由承包商負責賠償。
9.19 負責對本層的滅火器進行保管和維護,如損壞或者丟失由承包商負責賠償。
9.20 按分包商要求登記和繳納工地出入證押金和安全帽押金,如果出入證或安全帽丟失由承包商負責賠償。
9.21 保護好自己與其它分包的成品或半成品,因成品、半成品保護工作不善造成的所有責任和損失由承包商承擔。
9.22 保護好運送到現場的材料和機具設備,如發生損壞、丟失由承包商負責賠償50%。
9.23 如果因承包商的原因使分包商受到總包、監理或業主的罰款和批評,該項罰款由分包商行使罰款和處罰的權利,承包商必須無條件服從。
9.24 以洪濤公司一分子自居,對外展示洪濤公司的良好形象和風尚,約束自身言行舉止,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域都不得有任何打架、斗毆、聚賭、隨地大小便的行為,更不能口出臟話。違規者,輕者罰款50元,重者除名。
9.25 與其他承包商友好共處。如果與其他承包商之間出現矛盾,堅決服從分包商的管理與決策。
9.26 承包商不得以任何理由鼓動、聚集工人鬧事或者罷工。如因承包商拖欠工人工資或其他承包商與工人之間的糾紛而發生工人罷工或者鬧事等情況,承包商將承擔由此對洪濤公司造成的所有損失和責任。
9.27 服從分包商的一切指令,包括但不限于:進度要求、質量要求、整改要求、罰款通知等。
9.28 合同條款規定的其它事項。
9.29 承包商必須服從分包商根據合同條件發出的各項指令。
9.30 遵守國家的法律或法規,根據法律或法規制定的任何法律文件、規定或命令。
9.31 遵守對本工程施工具有任何管轄權的機構的任何規章、附則及其所發出的一切通知要求。
10. 分包商的工作和責任
10.1 向承包商提供詳細的設計規范要求、圖紙、施工進度計劃,如有變更,須及時通知承包商或者下達指令。
10.2 監督承包商的施工進度、施工質量、安全文明生產、臨水臨電設施等。
10.3 按照合同條件與承包商一起驗收工程質量,并簽署有關文件。
10.4 按照合同規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每月直接發放工人工資。
10.5 根據工程需要,對承包商發布包括變更指令在內的各種指令。
10.6 提供臨時供電系統的設備、材料,包括一、二級箱和第一批三級箱。
10.7 提供臨電一級箱之前的纜線架設安裝工作。
10.8 負責供水干管和水泵系統的施工、管理。
10.9 提供每一層的通道照明設施。
10.10 提供每一層的滅火器(于固定位置)。
10.11 統一為進場工人購置安全帽,辦理出入證件。
10.12 提供現場和各種警示牌、主要機具操作規范牌。
10.13 合同條款規定的其它工作事項。
10.14 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或法規,根據法律或法規制定的任何法律文件、規定或命令。
11. 施工進度計劃
11.1 施工進度計劃詳見附件二。
11.2 承包商必須按照分包商的施工進度計劃完成本分包工程,分包商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隨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調整,承包商必須采取一切措施保證各施工階段的進度和質量按分包商要求完成,及時增補相應工種的工人數量,保證施工進度。
12. 驗收
12.1 分包商按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并且書面簽證,承包商須提前三天通知分包商安排驗收事宜。
12.2 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并通過分包商自檢后,通知監理驗收,全部合格后進行總結算。
13. 發現缺陷的處理
13.1 承包商因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而返工或整改,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承包商承擔,并計算由此引致的工期延誤。承包商必須立即按分包商要求完成返工和整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14. 施工進度延誤與核定損失額
14.1 承包商因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而返工或整改,由此導致分包商工期延誤,造成的損失和發生的費用由承包商承擔。
14.2 承包商不能按合同規定完成本分包工程,分包商可將本分包工程交予其他承包商完成,由此造成的損失和發生的費用由承包商承擔。
14.3 因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分包商總體工程竣工延期,每延期一天,罰款人民幣二萬元,不設上限。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事故系指合同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可預見的,并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簽約雙方任一方由于受諸如政府政策變動、戰爭、嚴重水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按時履行合同,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則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不可抗力事件所影響的時間。在本分包合同中,不可抗力因素的確定以業主的最終指令和文件為準。
15.2 受阻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用電報、傳真或電傳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天內取得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閱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6. 違約及終止合同
16.1 上述由承包商承擔的費用由分包商從將要支付給承包商的工程款項中扣除。
16.2 承包商收到分包商發出的違約通知后14天內(或經分包商書面確認的時間內),仍未糾正其下述任何一種違約行為,分包商可向承包商發出書面通知,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6.2.1 如果承包商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或分包商準許的任何延期內交付本分包工程。
16.2.2 承包商未能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其他義務。
16.3 一旦分包商根據第16.2款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分包商可以選擇其他承包商繼續完成本分包工程,承包商應承擔分包商因此造成的損失和額外費用。未中止部分的合同應由承包商繼續完成。
16.4 由于承包商違約所造成的分包商的相關損失及費用,分包商將從支付給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扣除。
16.5 如承包商拒絕承擔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或經濟責任,分包商可中止支付工程款并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爭議和問題。
17. 分包商終止合同
17.1 如因施工質量問題、施工進度問題和其它違反合同事宜,承包商不能履約,分包商可向承包商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的范圍,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分包商(公章):
分包商代表(簽字):日期:
18. 仲裁 承包商(公章):承包商代表(簽字):日期
18.1 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30天內不能過成協議時,應提交仲裁。
18.2 合同爭端的仲裁應由仲裁委員會根據其仲裁程序和暫行規則進行。
18.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定,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18.4 除另有約定外,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19. 適用法律
19.1 本合同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解釋。
20. 合同生效及其他
20.1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20.2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即開始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文件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就 (工程)勞務施工承包事宜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第二條 工程承包范圍
室內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室外消火栓系統、報警系統、應急照明系統、氣體滅火系統的勞務施工。
第三條 工程工期
一、按項目部規定合理時間完成;
二、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一)因甲方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而影響正常工期的;
(二)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施工圖、材料、設備的;所供材料、設備不符合施工需要的;所供材料、設備在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的;
(三)因甲方未具備進入條件,不能供施工場地水、電源、場地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等影響進場施工的;
(四)在施工中因連續停水、停電影響正常施工的;
(五)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前道工序沒有完成,影響工程進度的;
(六)隱蔽工程在隱蔽之前,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沒有驗收的。
第四條 工程價款
1、室內消火栓系統280元/套;噴淋系統75元/個;室外消防管道20元/米;自動報警系統75元/點位;應急照明65元/點位;室外栓260元/套;水泵接合器280元/套;氣體滅火系統1200元/套;
2、以上價格的工程內容以20xx年7月2為界線,7月2日以前的應該完成的由甲方保質保量的移交給乙方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若因前期工程不到位而造成工作量增加的總價在3000元以內,由乙方自行解決,超過3000元則由甲方負責;
3、主材由甲方提供,輔材由乙方提供,詳見附表;
4、室外管網安裝開孔開洞、挖溝、回填補洞均由甲方負責;
5、整個工程甲方一次性給乙方遠程施工費5萬元整;
6、以上價格不包括任何配合費、機械費、垂直運輸費、管道防腐內容,如要防腐另行計價。
第五條 工程結算方式
1、每月的25日前乙方向甲方申報當月的工程進度量,甲方收到乙方進度量應急時對其進行核實,甲方按乙方的進度量按雙方約定的價格的80%在次月的5日之前足額支付給乙方;
2、本工程經消防檢測驗收或消防備案后三日內,甲方應對乙方的整個工程量進行結算,除去3%的`質保金外,甲方應在消防檢測驗收后10日內付清乙方的所有工程余款;
3、3%的質保金在工程驗收備案之日起滿一年后,15日之內付給乙方。
第六條 工程質量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安裝施工圖紙2套,并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2、涉及隱蔽工程的,在工程隱蔽前,乙方應通知甲方到場驗收,驗收不合格,乙方進行整改另行驗收到合格,甲方沒有及時到場驗收的,視為合格;
3、乙方在保證工程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設計要求,滿足使用要求的前提可適當的調整,同時也滿足使用要求;
4、保修一年。
第七條 調試及驗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2日內組織自行驗收;
2、自行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移交手續;
3、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消防檢測驗收;
4、因特殊情況要求提前使用消防設施,甲、乙雙方的移交就以提前之日算起,維修期也以當日算起。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2、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工作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3、根據工程情況要求乙方增減施工人數,滿足施工生產需要。對施工質量低劣、技術差、不服從指揮、有違法亂紀行為的人員予以清退;
4、及時提供由甲方供應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
5、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足量勞動報酬;
6、統籌安排、協調解決乙方施工臨時設施、用水、用電;
7、為乙方辦理現場施工人員出入證件;
8、甲方應為乙方施工人員買夠足夠的保險金;
9、現在施工的加工材料甲方應派專人看管。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業主和甲方企業的相關規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勞動保護等工作;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對本合同勞務承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根據業主或甲方的計劃要求(包括調整后的計劃),合理組織,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修;
3、及時報告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問題,定期向甲方報告工程進展情況;
4、服從甲方和業主的監督、檢查、管理;接受甲方和業主有關人員對質量、進度、技術、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隨時檢查;
5、堆放材料、機具、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6、乙方在施工時,安裝工人必須穿戴由甲方指定的裝束,并有醒目的標志;
7、乙方應提前3個工作日向甲方材料部以書面形式報告材料計劃;
8、乙方應保證其項目部的所有施工人員的工資發放,乙方所有施工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工資。因乙方管理不善,贊成工資不能發放到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9、負責工地施工安全及人員安全,如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殘的,3萬元以內由乙方自行解決。
第十條 其它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事項,如發生,乙方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2、如乙方施工組織不力,不能保質保量完成進度計劃,甲方有權隨時撤換隊,由此造成的甲方和乙方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3、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否則,雙方應在合同簽訂所在地勞動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解決;
4、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4.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4.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4.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5、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維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內容和時間派人維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執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乙方的質保金內扣除。
6、安全事故雙方協商無法解決時,由勞動部門仲裁。
7、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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