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簽訂合同九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簽訂合同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簽訂合同 篇1
勞動合同的訂立形式有哪些
勞動合同的訂立,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經過相互選擇和平等協商,就勞動合同的各項條款達成一致協議。并以書面形式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從而確立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沒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的勞動合同是不是不能成立或者是無效呢?
應該看到的是,首先,勞動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自治的產物。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夠成立勞動合同,而書面形式只是作為成立勞動合同的證據存在,證明雙方當事人訂立了勞動合同。
其次。書面形式并非體現丁社會公共利益或者是國家意志。純粹是為了避免勞動爭議糾紛,同時其作用還在于使得勞動合同鑒證環節更為便捷。
此外,還可以使勞動合同備案過程中,發現用人單位不法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條款,從而更好地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需要注意的是,我國《勞動合同法》并沒有規定違反書面形式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或者是不成立,所以,更為可行的方案就是,將書面形式看做用于證明存在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據,而并非將書面形式作為勞動合同訂立的惟一形式。除了書面形式之外,還可以訂立口頭形式和默示形式的勞動合同,例如我國《勞動合同法》第 69條的規定。
實質上,我國《勞動合同法》也是采納了將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作為勞動合同存在的證據。首先,我國《勞動合同法)第10條第l款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也即勞動者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應該采取的形式是書面形式。同時,該條第2款還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達成合意,訂立勞動合同時,如果沒有采用書面形式的,并非合同當然無效,而是給予一個期限,要求雙方當事人在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這些表明,書面形式并非勞動合同的成立要件或者是生效要件。
需要指出的是,用工之日和勞動合同關系的建立之日并非同一概念,用工之日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之間約定的開始由勞動者提供勞動之日。勞動關系建立之日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訂立勞動合同之日。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時起超過1個月不和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那么就要對用人單位采取懲罰措施。我國《勞動合同法》第82條第1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同時,《勞動合同法》還對用人單位在用工的同時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支付標準進行了規定,也即第1l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應當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此外,作為一般訂立勞動合同應該采用書面形式的例外,我國《勞動合同法》對于非全日制用工,采取的是可以訂立口頭形式的勞動合同,即《勞動合同法》第69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這進一步證明了書面形式的證據效力。
勞動合同陷阱盤點:
“蓋章”不等于“簽字”
案例回顧
孫某、李某在A公司工作一年后向法院起訴,要求A公司支付其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A公司稱,已與孫某、李某二人簽訂了勞動合同,并向法院提交了兩份勞動合同書,但是,合同上僅有孫某、李某的個人印章(未備案)。孫某、李某二人均否認該簽章的真實性,要求進行鑒定。
風險提示
為督促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未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須支付二倍工資。A公司如果無法證明該二份合同系孫某、李某簽署,將承擔敗訴的后果。
法官指出,用人單位應該確保所簽合同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采取現場簽訂等方式,同時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鑒證。因工作需要向勞動者刻制手章的,應當在有關部門登記備案,并在發放時做好簽字確認,避免今后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陰陽合同”引糾紛
案例回顧
出于避稅等因素的考慮,劉某與B公司在勞動合同上寫明,月工資為1200元,但劉某實際領取的月工資為5000元,其中1200元通過銀行發放,剩余 3800元現金發放。合同到期后,A公司要求以月實際工資1200元的標準“繼續履行合同”,劉某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遂產生糾紛。
風險提示
工資數額直接關系到勞動者的社會保險待遇,以及在解除勞動關系時能夠獲得的補償。本案中,劉某如果無法提供另外3800元收入的證據,則只能按照1200元的工資標準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并且雙方一旦解除勞動關系,劉某無法拿到足額的經濟補償金。
法官指出,如果勞動者已經不慎簽訂了“陰陽合同”,則應利用錄音筆、手機等方式收集證明實際工資的證據,并爭取與用人單位協商變更合同條款。
“不定時制”隱性侵權
案例回顧
張某為C公司辦公室文員,雙方在勞動合同上約定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月工資為6000元,但C公司僅按照最低標準為張某繳納社會保險。
張某發生工傷后,被社保部門告知,僅能享受最低標準的工傷保險待遇。
風險提示
不定時工作制經過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勞動者的工作時間不能受固定時數限制。雙方約定不定時工作制后,張某可能無法享受足額社會保險、正常休假及加班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未足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則勞動者可能承受實際工資與繳費基數之間的差額損失。
法官指出,如勞動者的工作崗位不適用實行非標準工時制,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以享受標準工時制勞動合同的相應待遇。
簽訂合同 篇2
《勞動合同法》對強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作了明確規定,范圍比以前寬了,如果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訂立的,將受到支付雙倍工資的懲罰。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上述規定有兩方面的.重大變化。一是以前規定勞動者必須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了十年以上,現在除了保留這一規定外,增加了“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這一條件。如果企業連續兩次與該勞動者訂立一年期勞動合同,那么第三年開始時,職工就有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權利。第二個方面的變化是續簽勞動合同的主動權發生了變化,以前的主動在須用人單位一方,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延續勞動合同,職工就無權要求延續勞動合同。現在的主動權在職工一方,只要符合前面所講的兩個條件,職工提出續簽合同,用人單位必須同意,即企業只有兩次選擇職工的權利,兩次選擇權行使以后,選擇權則交給了職工,只有職工可以炒企業,企業炒職工則是違法。因此,用人單位訂立第二次勞動合同時,應對該勞動者的素質進行全面的評估!秳趧雍贤ā愤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在勞動合同法實施的情況下,不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會獲得任何好處,相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八十二條的規定,還將承擔支付雙倍工資和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處罰,故使用任何一種類型的工人,期限在一個月以上者,都必須事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對工作內容和報酬方式作出明確的規定,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要是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與勞動者簽書面的勞動合同的話,那么相關的賠償包括雙倍工資以及視為雙方之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簽訂合同 篇3
《收養法》 第十五條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以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的,應當向民政部門登記。
除前款規定外,收養應當由收養人、送養人依照本法規定的收養、送養條件訂立書面協議,并可以辦理收養公證;收養人或者送養人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第二十條 外國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
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應當提供收養人的年齡、婚姻、職業、財產、健康、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等狀況的證明材料,該證明材料須經其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公證人公證,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該收養人應當與送養人訂立書面協議,親自向民政部門登記,并到指定的公證處辦理收養公證。收養關系自公證證明之日起成立。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解除收養關系應當達成書面協議。收養關系是經民政部門登記成立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收養關系是經公證證明的,應當到公證處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公證證明。
《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七條 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五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二百三十八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條 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六條 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人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發包人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三百三十條 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托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當事人之間就具有產業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轉化訂立的合同,參照技術開發合同的規定。
第三百四十二條 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秘密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擔保法》 第十三條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第三十八條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第六十四條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
第九十條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著作權法》 第二十五條 轉讓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應當訂立書面合同。
權利轉讓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ㄒ唬┳髌返拿Q;
。ǘ┺D讓的權利種類、地域范圍;
。ㄈ┺D讓價金;
。ㄋ模┙桓掇D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二條 著作權轉讓合同未采取書面形式的,人民法院依據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審查合同是否成立。
第二十三條 使用他人作品應當同著作權人訂立許可使用合同,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的,應當采取書面形式,但是報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專利法》 第十條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書面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
《商標法》
第三十九條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第四十條 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
《招投標法》 第四十六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勞動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
。ㄒ唬﹦趧雍贤谙蓿
。ǘ┕ぷ鲀热荩
。ㄈ﹦趧颖Wo和勞動條件;
。ㄋ模﹦趧訄蟪;
(五)勞動紀律;
。﹦趧雍贤K止的條件;
。ㄆ撸┻`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信托法》 第八條 設立信托,應當采取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遺囑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書面文件等。
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設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簽訂時,信托成立。采取其他書面形式設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諾信托時,信托成立。
《合伙企業法》
第三條 合伙協議應當依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
《個人獨資企業法》 第十九條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可以自行管理企業事務,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負責企業的事務管理。
投資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個人獨資企業事務,應當與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簽訂書面合同,明確委托的具體內容和授予的權利范圍。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員應當履行誠信、勤勉義務,按照與投資人簽訂的合同負責個人獨資企業的事務管理。
投資人對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員職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海商法》 第九條 船舶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應當向船舶登記機關登記;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船舶所有權的轉讓,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簽訂合同 篇4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防止一些用人單位只使用勞動者“黃金年齡期”的勞動力,我國《勞動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延續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只要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一,勞動者必須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
第二,勞動合同期滿后雙方都同意延續勞動合同,如果一方不同意延續,則不能延續勞動合同。
當然,在這里,續延勞動合同時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由勞動者本人提出的,如果勞動者本人要求訂立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同意也可以訂立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除了勞動者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10年以上,可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情況外,勞動者初次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時,也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能夠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范圍比較廣泛。除了一些臨時性、季節性的工作,以及一次性的工作中的`一般體力勞動者等情況,不宜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外,都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如單位的管理人員和技術、業務骨干,一般以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為宜。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有利于勞動關系的穩定,有利于職工長期積累工作經驗,不斷提高工作水平。
簽訂合同 篇5
怎樣簽訂勞動合同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是求職者最關心的問題。對此,有關專家提醒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具備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條件,簽一份保險系數高的勞動合同。
首先,要確認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具備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條件,包括:用人單位這一勞動合同主體必須符合法定條件,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成立,能夠依法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保護條件,并能夠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權利與義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工作。此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須合法,如經協商一致采用書面形式等。
其次,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求職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對崗位工種適度細化。對于試用期、培訓、保守商業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求職者希望在勞動合同中體現的內容,當事人可提出在勞動合同中寫明確。
再次,簽訂勞動合同前,仔細閱讀關于相關崗位的工作說明書、崗位責任制、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定、績效考核制度、勞動合同管理細則和有關規章制度,不論這些文件是否被用人單位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因為,這些文件中會涉及求職者多方面的權益,求職者應當遵守規定是其法定義務。這些文件作為勞動合同附件時,與勞動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約束力。
最后,當勞動合同涉及數字時,應當使用大寫漢字。勞動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求職者應妥善保管。用人單位事先起草了勞動合同文本,要求求職者簽字時,求職者一定要慎重,對文本仔細推敲,發現條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的,及時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說明修訂。
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后,如果不能通過協商的辦法解決,應當及時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起申訴。勞動仲裁部門對仲裁時效的審查很嚴格,很多有勝訴把握的勞動糾紛訴至仲裁委后被駁回,都是由于超過了訴訟時效。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簽訂合同 篇6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山西峰力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過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太原市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條款。
1、 采購清單
共7項(詳見附件1份,共1頁)
2、 價格
2.1 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伍佰壹拾萬陸仟玖佰元整(¥ 5106900元)。
2.2 本合同貨物單價為固定價。貨物的單價包括了貨物的設計、制造、安裝、檢驗、包裝、運輸、
保險、售后服務等發生的所有費用及一切稅費(包括關稅、增值稅)。
3、 交貨時間及地點
3.1 交貨時間以“采購清單”上的交貨時間為準。
3.2 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具體詳見《采購清單》。
3.3 乙方交貨時必須攜帶送貨清單(一式三份,加蓋乙方公章并注明物資編碼、物資名稱、型號
與規格、數量、本合同編號和甲方計劃號)及本合同。
4、 風險轉移
4.1 合同貨物交貨驗收合格后,貨物的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轉移給甲方,但因貨物本身質量原
因引起的除外。
5、 履約保證金
5.1 履約保證金為合同金額的 5 %即(人民幣)大寫 :(¥ 元)。乙方應用本合同貨幣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30 日內以銀行劃帳或銀行保函方式向甲方提交履約保證金。
A 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履約保證金,每延遲一天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乙方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責任及本合同規定的其它違約責任,延遲超過1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B 乙方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履約保證金。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履約保證金,每延遲一天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乙方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責任及本合同規定的`其它違約責任,甲方同時有權解除合同。
5.2 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項下任何一項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不退還履約保證金。
5.3 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至本合同項下最后一批貨物質保期結束為止。
5.4 履約保證金在有效期滿后將無息退回。如在退還履約保證金時發生合同約定的費用,則在履
約保證金金額內扣減相應費用后將履約保證金余額退回。
6、 付款方式
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并采用銀行劃帳方式支付。
6.1 乙方按照“采購清單”送貨后,合同物資經甲方驗收合格后30個工作日內,在甲方收到乙方
下列完整單據后,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當次“供貨清單”的貨款;“供貨清單”中要求分批送貨的,可在當批貨物送齊后辦理支付。
7、 質量標準
7.1 貨物及服務應符合合同中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標準,則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7.2 屬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按最新的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8、 驗收、質量保證及違約
8.1 驗收標準
1)乙方交付的貨物必須達到本合同第7條的質量標準以及合格證書、技術性能參數、質量參數和國家質量標準。
8.2 檢驗方法
1)采取目測和簡易測量的方法對貨物的外觀檢驗,對照合格證書或產品質量保證書對產品進行檢驗。
2)采取送驗的方法對貨物進行檢驗;如檢驗不合格,檢驗費由乙方支付。
3)采取使用的方法對貨物進行檢驗。
8.3 質量保證及違約
1)乙方保證提供的合同項下全部貨物必須是全新的并且沒有設計、材料及工藝上的缺陷,完全符
合合同規定的品牌、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和質量標準,并有產品合格證或產品質量證明書。嚴禁提供假冒偽劣產品,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貨物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2) 合同貨物質保期為該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計36個月(或見采購清單)。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
題,由乙方在7天內修復或更換,修復不好或經過三次修復仍不好應給予更換,如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存在質量問題不能修復而不予更換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或口頭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賠,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貨物合同價10%的違約金。如更換貨物的,乙方更換貨物的質保期應從該更換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重新計算。
3)乙方保證按照合同要求的交貨時間交貨,如有延誤,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除非甲乙雙方同意
延遲交貨外,否則乙方每延遲一周,按延遲交貨的貨款的5‰計算向甲方支付誤期違約金,一周為七(7)天,不足一(1)周的按一(1)周計算。誤期違約金額超過貨物總價的5%,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如果延遲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貨時間可相應延長。
4) 不履行合同的違約索賠: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拒不履行合同或部分不履行合同,導致合同解除或部分解除的,乙方按解除部分合同金額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 乙方履行其服務承諾。
9、 不可抗力
9.1 簽約各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
長,其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件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簽約各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并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諸如戰爭、洪水、臺風、地震等。
9.2 受阻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盡快用電報、傳真或電傳通知對方,并于事件發生后十四
。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閱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一百二十(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0
10.1 爭端的解決 凡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后還不能
解決,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10.2
10.3 訴訟發生的費用除法院另有判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在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份仍應繼續履行。 11、
11.1 其他 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有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文
件(包括補充協議、合同修改書等)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為雙方均簽字蓋章之日期。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簽字蓋章日為準。
11.2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份,甲方持有。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日期: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日期:
電話:
傳真:
簽訂合同 篇7
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什么?
企業與勞動者之間是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是對企業與勞動者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作出的書面規定,生效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大家知道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什么嗎?下面讓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吧。
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什么:
一、合同是否是規范化標準合同以及責任認定:一般情況下,公司的勞動合同大多都是規范化的標準勞動合同,也有的公司是自行擬定的勞動合同,但是不管是規范化的或者是自行擬定的,都跑不出法律的范疇,超出了法律范疇,即使是簽了合同,合同也是無效的,公司是要相應承擔責任的,因為是公司本身擬定的合同不合法才導致合同無效,所以責任在于公司不在員工。所以員工對于該方面問題不必太過于擔心。無論是規范化合同還是自行擬定合同,員工均可以簽署而不必去擔心責任的問題。
二、合同中的崗位定位問題:很多公司投機取巧會在合同里面改變崗位稱呼,比如說:該人員是管理類人員,但是公司卻在合同里寫明是操作類人員。雖然待遇不變,但是這種做法對于員工來說是有風險的。對于公司卻是百利而無一害。所以員工簽署合同是務必看清崗位名稱,如果有異議務必當場提出改正后方可簽字。
三、合同中的底薪問題:很多公司在合同中會把市最低工資作為底薪,但是對于底薪(面試時的.約定最低底薪)高于最低工資人員來說,這種情況下就不可以按最低工資來簽訂合同了。必須及時改正后再簽。因為底薪會涉及到你以后工作中很多問題,尤其是你的收入會有很大影響。
四、在合同中對于病假工資進行約定。很多公司按照常規做法不會在合同中對病假工資做規定,這樣一來公司就完全可以按照不低于市最低工資的80%來支付病假工資。這個對于員工來說是不利的。所以員工最好在簽訂合同時協商好病假工資支付辦法然后寫入到合同中。對于員工就比較有利了。
五、合同中關于崗位調動的規定問題:很多公司會在合同里明確公司員工需要服從公司的崗位調動。該項規定可能會涉及到以后工作中的崗位調整問題。員工需要看清楚崗位調動的條件,不能夠因為崗位調整而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六、合同簽訂時間問題:按照勞動法規定,公司必須在一個月內與新入職員工前段時間合同,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內簽署,則有權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但是該要求最好是在離職時提出來,因為在職時提出來可能會影響你的工作)。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于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什么的相關知識,希望大家看了之后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也能注意到此類問題,如有遇到此類糾紛的朋友,也可以到網站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那么小編就介紹到這里了,大家還可以繼續在本站瀏覽關于勞動合同的其他方面的知識。
簽訂合同 篇8
在移民美國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根據合同的條款逐一梳理確認,一份詳細的權責分明、流程清晰的合同是保證購房順利進行的保證;ㄙM精力找到理想的房產后,如何認購進而簽訂購房合同?在簽訂購房合同前,投資者該注意哪些問題呢?海華倫美國移民專家將為您詳細解析:在美國買房后簽訂購房合同時,中國投資者應該注意的幾大細節。
在合同中增加附加條款
一旦講定價格,買賣雙方需簽訂購屋合同。這時買方必須付一筆訂金,數額可能是幾千元或房價的某個百分比。事后如反悔,定金可能全部沒收。
移民專家提醒:建議投資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注意合同中的一些附帶條件(也稱附帶條款contingency)。投資者應該盡可能把自己考慮到的問題,加入到購房合同的附加條款中。
這些附帶條件明白列出必須在某些情況下合同才有效,例如貸款商批準房屋貸款、通過房屋檢查、提供有效產權憑證,甚至符合建筑法規的.證明等等。
這類附帶條件對交割手續很重要,因為它們可以消除哪些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的問題,并使買賣雙方都有合法途徑可以取消交易。
最常見的附帶條件
●貸款條件:讓買方可以在規定時間內,獲得貸款承諾和可以接受的貸款條件。如無法獲得合乎條件的貸款,買方可以選擇放棄交易。
●購屋合同必須通過法律審查,包括由律師審核有關文件、產權報告,或是任何與交易有關的法律文件。
●房屋檢查:根據各州法律,可能包括結構問題或材料缺陷等各種檢查,并載明由哪一方出錢做必要的整修,以及雙方愿意支付的費用限度。這類檢查也可能包括白蟻、氡氣、鉛或石綿,以及房子是否位于淹水區或地震帶。
●有關交易必須通過共有公寓或合作公寓管理委員會核準。
●符合建筑法規。如房子最近似曾改建或加蓋,可能必須獲得必要的建筑許可證明,以及通過建筑法規審查。
個別購屋者也可能有特殊要求,例如有過敏問題的人,可能要求做霉菌檢查。需要無障礙空間以便利輪椅活動的人,也可能應找包商了解這種可能性。有意購買舊屋重新翻修的人,應確定這棟房子在這方面是否受到任何限制。專家提醒:要盡可能把你顧慮的事項列入合同。牢記條款到期期限
任何附帶條件達成后,買賣雙方應簽署文件,把這個條件從購屋合同刪除,并把這些文件交給處理交割手續的經紀人和房地產經紀人。
如附帶條款規定的時限屆滿,雙方還沒有簽署刪除文件,將視同條件達成。因此,千萬要記清楚每一項附帶條款到期的日子。
找有經驗的經紀人協助
對于中國客人來美購房,由于語言溝通不便,在進行文件檢查的過程中難免會有一些困難或障礙,因此在購房簽約過程中,找到一位有經驗的經紀人來幫助投資者,就顯得尤為重要。例如每一個附加條款(contingency)的細節問題,都應該是由經紀人來幫助買家完成,而不是由買主自己來做。
簽訂合同 篇9
發包人(甲方):
監理公司(乙方):
鑒于乙方在甲方基建、安裝施工期間負責工程監理,雙方就乙方在甲方施工監理期間及工程竣工后的保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秘密信息:
甲乙雙方確認: “秘密信息”是指甲方未曾公開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設計、圖紙、程序、制作工藝、制作方法、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乙方承認在甲方施工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圖紙、書面變更、口頭通知、圖表等資料獲得或通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設備、產品等獲得這些秘密信息。
第二條 對秘密信息的保密
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施工監理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項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秘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盤、通信網絡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及其他經濟組織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條 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種秘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條 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方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及其他經濟組織等披露此種秘密信息。在工程施工監理期間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隨時將從甲方及甲方項目獲得的.一切資料文件及其復制件歸還甲方,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須全部將從甲方及甲方項目獲得的一切資料文件及其復制件歸還甲方,乙方不得私自保存或存檔。
第五條 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合同關系終止或解除后五年內有效,其中對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為施工期間及竣工后的無限期期間。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何種原因必須承擔保密義務,且甲方不支付任何保密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支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工程監理費的10%賠償,如果甲方的損失超過工程監理費10%的,以甲方的損失額為準進行賠償。由于乙方違約而使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損失、可得利益等間接損失及調查、訴訟費用。并且乙方還應采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響,盡可能使秘密信息繼續處于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向發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第八條 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本協議作為工程合同的附件,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公章): 監理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x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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