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精選1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
本合同經下述雙方簽署:
___________________市(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理先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授權)
出生地:(國家)
國籍:(國家)
總部:(國)市
在_______國的通訊地址:_______信箱:_______鑒于甲方要興建的_______,乙方提交報價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招標委員會接受并已中標。根據_______國_______部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號決議,雙方締約于下:
(一)合同內容乙方要完全、準確地按照該合同條款、技術規范、設計圖紙、工程量表、價格表與合同條款有關的書面協議,在_______市______________ 對進行施工。
乙方承認自己對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確的理解,在此基礎上同意締約,按合同施工。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二)合同金額
本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______。兌美元比例為______________。
這個金額是用單價乘實際工程量的方法計算出來的,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則根據臨時報表進行支付,臨時報表的書寫方法應是雙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對乙方的支付要根據合同及其附件的規定。
合同價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為施工所承擔的所有費用、開支、義務、各種稅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維修費及在合同期內規定的保修、保養費。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價格,如市場物價上漲,貨幣價格浮動,生活費用提高,工資的基限提高,調整稅法、關稅及稅務,在______________ 國國內或國外新增加賦稅。
(三)工期乙方必須根據本合同第_______號附件的說明,在自移交場地之日起的_______ 天之內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節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內。如果乙方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認為不可按期完工的話,可書面通知甲方,說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證實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適當延長。
(四)移交場地根據甲方向乙方發出的通知,進行工地交接,交接時須簽訂紀要,雙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場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規定的期限內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紀要,并將紀要的復印件寄給乙方。起草紀要之日等于乙方接收場地之時。
(五)查看工地乙方承認在簽認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圍的環境,掌握了所有與工程施工有關或對施工有影響的情況,如地質土壤情況、水源、當地氣候情況、道路、交通流量、勞動力提供范圍等。由這些因素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六)履約保證金乙方應自被通知中標的第二天起的30天內,向甲方寄存履約保證金,金額為該合同總額的`20%,或在指定期限內將以前寄存的投標保證金補充到上述比例。該合同只有在寄保證金之后才對甲方產生義務。
有現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條件第11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保函須在合同整個執行期中都有效,真到最后交付工程為止。該保證金始終都由甲方保存,作為乙方完成施工和履行甲方權利的保證。乙方應在甲方發出掛號函件后,最多在一個月內,按可能業經被扣除的金額的相同額度補足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的余額,或者從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擔費用。甲方有權索賠,只要用掛號函件通知乙方即可,無須訴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甲方有權從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債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2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工程概況
(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范圍、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的法律
(本條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 圖紙
(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
(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
第六條 工程進度計劃
第七條 工程監督
(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 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
第九條 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十條 工程驗收
第十一條 決算
第十二條 保修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班組長身份證號:
電話:
為了高速、優質、安全完成施工任務,所有木工部分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從明確責任和權利出發,雙方特制定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匯鑫·大成國際三期工程。
2、結構形式:框剪結構。
3、工程工期:按項目部施工進度計劃完成。
二、木工勞務承包范圍: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工資、包所有工具用具、包安全、包質量、包進度、包驗收)。
2、工作內容:本工程圖紙范圍內所有木工工作。其中包括對講機、鐵釘、鐵絲、穿墻螺桿、止水螺桿及PVC套管、板墻內水泥支撐、樓梯模板支撐用的砼墊塊、山形卡、脫模劑各類工具、模板安裝制作拆除、后澆帶重復制作安裝拆除清理鑿毛、內外模板支撐鋼管架搭設拆除清理堆放(按項目部指定地方)、板墻模板定位焊接(焊機及焊條電纜線)、二次結構鋼筋打預留眼、配合項目部施工人員的放線彈線(每次每棟放線不得少于2名技術工人)、鋼管上扣件拆除、滿設掃地桿、剪力撐、加固等、每層懸挑槽鋼層木板雙層封堵、人貨電梯、電梯井木板防護及封堵、槽鋼層的預留洞口木盒制作人工及材料、所有臨時設施用的木方、木板及人工、攪拌機的防塵棚四周木板防護、塔吊及人貨電梯基礎、塔吊及人貨電梯圍護墻上所需要的圈梁模板制作安裝拆除、人貨電梯平臺搭設拆除,卸料平臺的每次安裝拆除移位等工作。
工序完工后及時清理、二次結構、預制構件模板制作、砼漲模攢除、(如在主體結構驗收前漲模的砼沒有攢除由乙方自行攢除自行修補)配合甲方施工技術人員從基礎放線至主體完工驗收后彈線工作、屋面釘掛瓦條、順水條、后澆帶橡膠止水帶的安裝保護。末端以下的電纜線、木工用的各類機具及配套的電線開關、加班用的小型燈具及電線、班組人員的安全帽安全帶、場地的清理堆放。
所有鋼筋砼結構、砼預制構件的支拆模,所有預留孔洞及每層放線孔的預留支模拆模等。剪力墻柱穿墻螺桿、止水螺桿、定位鋼筋的切割,墻板柱與樓面之間下口縫隙封堵、墻板柱下口撒角砼攢除清理。安全文明工地、規范、標準圖集、規定地方標準及圖紙范圍內和施工區域內的全部木工工作。
三、工程的價款、付款方式:
1、按圖紙內容雙方定價一次性包死(含工程變更)。凡本標段范圍內的人工及材料單價按圖紙標注的建筑面積 元/m2。
2、建筑面積小于15㎡及模板接觸面積小于60㎡的建筑物由乙方承擔不另行計算。本工程不
3、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必須經監理單位及建設單位評定為準,乙方保證做到質量合格并確保每次驗收一次性 通過,如造成返工,所有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4、付款方式:按照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總承包合同節點執行。平時工人生活費及其他費用均由乙方墊付。在乙方達到甲方要求的節點時間完成同時按大合同付款節點支付乙方工人勞務報酬時,乙方須提供工人統計表并送項目部審核備案,統計表經審核后按統計表認定的報酬均打入每個工人的銀行卡中。統計表必須由班組操作人員真實簽名不得代簽。
5、本工程乙方墊付至八層,進度至八層后7日內支付完成工程量的30%;八層以后每四層支付一次,付此四層工程量的50%;主體封頂付至總工程量的60%;粉刷工程完工,付至總工程量的75%。當年年底付至總工程量的85%。余款在工程竣工交付后付清。
6、違約:因乙方原因造成違約、乙方自動離場或被甲方清退時,一律按完成工程量的50%進行結算,所有工人工資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工程質量:
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執行《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及《建筑施工規范》施工,達到合格結構標準;若造成質量問題,達不到驗收標準,所造成返工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人工、材料、工期)均由乙方承擔,并根據性質輕重,承擔200—1000元/次的違約金。注:柱漏漿清理,柱支模前必須沖洗干凈。所有的砼表面均要平整,梁底按規定起拱,柱角垂直度偏差在2mm以內,且不得有缺棱掉角的現象發生,模板支撐系統必須按規范進行施工。后澆帶模板必須按規定不到期不予拆除。對于現澆樓面與墻柱交接處不得留有大于5㎜以上的縫隙,并按項目部要求必須用訂木方定位。所有模板支撐必須滿設掃地桿、按規定設置剪刀撐、,立桿間距不得≯900。保證模板的穩定性及結構澆筑安全。
2、在主體結構支模架、模板施工中,班組先自檢,經甲方施工員、質檢員檢查后,報監理公司及建設單位復檢后方為合格。
五、安全生產管理:
1、乙方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按滁州市建委規定辦理一卡通(執行一卡通考
勤制度)。持有效身份證,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須辦理造冊登記手續,上交身份證復印件一張,1寸照片3張,便于辦理相關證件使用。(辦證費用由乙方自理)嚴禁招用有精神疾病、傳染病、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及其他不能從事本工種的病史人員,以及年齡大于55周歲及未滿18周歲的操作人員。一旦發現招用后必須及時清退出施工現場,所有進場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安全三級教育后方可使用。乙方必須與所有進場務工人員簽訂勞務合同。
2、乙方所有務工人員必須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對不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及不服從現場安全管理的或私自拆除工地安全防護設施的,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所有人員在離開施工現場及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均與甲方無關。
3、乙方所有務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統一安全帽、佩戴工作卡,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安全繩,違者承擔違約金50元/次(如被安全站、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查處按罰單承擔雙倍違約金),并及時將此款交甲方財務,超過一天承擔雙倍違約金。
4、乙方所有務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人為或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沒有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的經濟損失及刑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施工人員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甲方提供辦理乙方施工人員的工傷醫療保險,在保險規定范圍以外的用藥費用由乙方承擔,除保險以外的經濟賠付由甲乙雙方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由責任方承擔。
6、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杜絕與本工地無關的人員進入本施工現場。
7、因現場條件有限,本工程不提供住宿,只提供每班組一間倉庫放置機具及小型材料。
8、乙方務工人員在施工現場不得故意損壞項目部財物,發現以一罰十處理;工地內嚴禁打架斗毆,若發生打架斗毆,當事人承擔200元/次違約金,乙方負責人承擔500元/次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在施工中和生活區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工程上需用電,必須找現場電工操作接電,自行接電違者處以承擔違約金200元/次,本工種的施工機械必須設有安全防護裝置,不得在現場生火取暖違者承擔罰款200元/次違約金。
六、文明施工:
1、本工程必須達到滁州市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地的標準,本工程嚴禁分包。所選用施工作業人員要求具有技術素質的同時,要講做人道德素質,更不能使用社會上的閑散人員。
2、在施工過程中的每道工序必須做到工完場清,否則項目部有權另外派人清理并扣除乙方每工200元。施工機械要及時做好防護裝置及保養工作。本工種范圍內的建筑垃圾廢料要及時清運出場,如發現沒有及時清運出場,甲方有權找臨時工清運,其費用由甲方在結算時扣除乙方的產值,乙方無條件執行。
七、保證金、進度:
1、為保證質量、進度、安全,提高承包班組積極性,需交履行合同保證金:按合同價款的5%,本標段±0.00以下施工全部完成后2月內無息返還。如乙方在施工中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安全、文明施工達不到標化標準的,結算時甲方有權扣乙方工程總價的5%,乙方無條件提出拒絕,必須執行本合同條文的規定。
2、按分階段付款的同時,但建設單位款額沒有到位的情況下,乙方工人的生活費由乙方自行墊付,如乙方因沒生活費而停工,停工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影響各工種施工進度,工期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準備足夠的勞動力,不得以任何理由如經濟困難及農忙、節假日、有人生病而延誤工期,否則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按甲方制定的周、月工期每拖延一天承擔違約金伍仟元,拖延工期十天以上承擔違約金拾萬元,并賠償各工種進度損失)。
4、甲方每次例會必須由乙方和現場帶班長參加,未經甲方同意不參加例會的扣違約金500元/次,各次會議內容作為協議履行過程的相關依據,包括甲方發放的各種整改單和進度計劃要求,在處理糾紛時作為有效的依據。
八、工期:
±0.00以上標準層以下的主體框架工期為 天,施工至標準層每層木工操作時間不得大于天。如拖延工期按每拖延半天承擔違約金1000元。需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須提前3日以文字形式上報材料部門,否則造成的所有損失均均由乙方承擔。(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順延但必須有項目部簽署的書面證明)。
九、其它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雙一份,合同雙方簽章(字)后生效。款額結清后失效。
2、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_年_月_日
乙方:
_年_月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4
發包方(甲方):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
一、承包事項:平頂山飛宇國際汽貿城XX及室外管網道路工程技術資料
二、承包方式:1平米包干,元2,總建筑面積為:6700 2,價款為:10050.00元。大寫:一萬零伍拾元。 2室外管網定價包干價款為:( )。 3合計:合同總價款為:(大寫:)。
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為________年9____月28____日至________年4____月28____日。
四、付款方式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00 (大寫:兩千元整)如果甲方在達到資料費支付條件后____日內無法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乙方保留停止工作和解除合同的權力。 2如果在合同工期內,甲方未完成所有施工任務,導致乙方的工程資料未在合同工期內完成竣工備案,工程合同發生延期,則在延期的月份內,甲方需按月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00 (大寫:兩千元整)。延期月份15天以下(含15天)按半月計算,15天以上的按全月計算。
五、承包范圍:工程技術資料的填寫、收集、整理、組卷、歸檔、備案,直至竣工。
六、辦公用品歸屬: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紙張、辦公桌椅、資料柜、筆、釘書機、釘書釘、尺、壁紙刀、膠水、資料盒由甲方提供,資料軟件由乙方承擔。
七、工作分工乙方要保證資料填寫、整理與工程進度同步,工程竣工驗收前做好組卷和預驗收工作。
①檢驗試驗: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負責原材料、試樣、試件的取樣及制作,乙方負責相關資料的填寫并送試驗室承辦檢驗試驗工作(檢驗試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②資料編制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各種圖、安全資料中有技術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師編制,所有報驗表、檢驗批表、驗收表、統表等均由乙方負責填寫。
③資料簽字由乙方找相關人員簽字,要求與工程同步。
④分包工程技術資料:乙方負責收集檢查驗收所有分包工程技術資料,并整理歸檔。
八、合同履行期間,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要戴好安全帽并按規劃的路線行走,防止出現人身傷亡事故。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建筑工程資料承包合同范文三發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1、承包事項:
2、承包方式:平米包干,元2,總建筑面積為:2,總價款為:元。大寫:。
3、承包范圍:工程技術資料的填寫、收集、整理、組卷、歸檔、備案,直至竣工。
4、辦公用品歸屬: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紙張、辦公桌椅、資料柜、筆、釘書機、釘書釘、尺、壁紙刀、膠水、資料盒由甲方提供,資料軟件由乙方承擔。
5、工作分工乙方要保證資料填寫、整理與工程進度同步,工程竣工驗收前做好組卷和預驗收工作。
①檢驗試驗: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負責原材料、試樣、試件的取樣及制作,乙方負責相關資料的填寫并送試驗室承辦檢驗試驗工作。
②資料編制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各種圖、安全資料中有技術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師編制,所有報驗表、檢驗批表、驗收表、統表等均由乙方負責填寫。
③資料簽字由乙方找相關人員簽字,要求與工程同步。
④分包工程技術資料:乙方負責收集檢查驗收所有分包工程技術資料,并整理歸檔。
6、結算地下室頂板結構封頂后付全部資料費的`30%,主體結構封頂后付全部資料費的40%,竣工驗收備案后付全部資料費的30%。
7、資料整理要保證驗收合格。
8、乙方進入現場要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合同履行期間,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要戴好安全帽并按規劃的路線行走,防止出現人身傷亡事故。
甲方負責人:______
乙方負責人: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5
承包合同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公路建設施工承包合同條例》及公路工程建設的有關規定,結合村道公路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就該合同段公路工程,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和地點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范圍及內容
該段路基為泥坯路面,要求路基平整。寬度(4—5)米,涵洞、水溝由甲方負責。削巖、降坡,由乙方負責。降坡坡度能使東風車載重自由上下為原則。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的不變單價承包方式。
四、工程造價
根據工程量、測算本合同段工程承包總造價為人民幣貳萬玖仟元正(¥29000元)
五、工程施工工期
本合同施工工期為15天,(雨天除外),2014年 月 日開工,于2014年月日竣工。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主要權力、義務。
(1)甲方的主要權利
派出質量監督人員對乙方承包的工程進行質量監督。
(2)甲方的主要義務
①甲方接到乙方驗收申請后,3天內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否則損失由甲方負責。
②負責提供取土料場,棄土料場,負責解決賠償所涉及到的青苗及林木損失。負責組織砍伐整條路面的林木障礙。
2、乙方的主要權力、義務
(1)乙方的主要權力,開工前按約定領取工程起動款伍仟元,¥******元,中途付總工程的款1/2,完工后全部付清。
(2)有權自行采購所需材料及施工人員的調度。
(3)嚴格按照施工規范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在施工過程中,如有人為阻擋,人員、機械誤工費照價計算由甲方全部負責賠償。
(4)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承擔安全事故所發生的費用。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都要認真履行合同條款,如一方有違約行為,則按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違約方賠償對方總造價30%的違約金),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追究違約方的責任。
八、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六七八九)社社員代表各一份。
2、合同雙方及四個社的社員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結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終止,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日期:
承包合同二
發包方: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項目外環境景觀及______________景觀園林綠化工程 ;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園林景觀、______________景觀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觀工程(含各出入口)、綠化工程、園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電工程、照明系統等(詳見施工圖)。本工程施工圖的深化、優化設計由乙方負責,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則乙方免費提供該項服務;如不由乙方承包該工程的施工,則甲方支付該項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機械、包管理、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稅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優化設計等。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開工日期以甲方的開工通知單并經乙方確認為準,竣工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代表簽證后,工期作相應順延,并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用電,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階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_______小時以上者;
(4)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7)發生重大設計變更。
第三條 工程合同造價:
1.本工程合同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稅)。
2.按照第八條標準按實際工程量進行結算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6
乙方(承包方):
該工程為民房住宅一棟,為明確雙方權利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簽字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住宅平房一棟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概況:該住宅毛石基礎、地圈梁、紅磚結構、鋼筋混凝土現澆面,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第四條: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括人工費、設備費、模板租賃費、腳手架、工具、用具安全費以及主體工程所需一切建筑材料費,均有承包方自構,甲方把關材料質量。
第五條:工程施工依據:以甲方提供圖紙及施工說明書為依據進行施工。如需要變更的雙方協商。
第六條:承包金額:每平方米人民幣元,共平方,共計 元,竣工決算按實際建筑面積結算。
第七條:付款方式:基礎工程完成付給人民幣完成付給人民幣 元,內外墻抹灰完成付給人民幣 元,余款工程全部竣工后一次性結清該款。
第八條:施工工期為天,自年 月 日止。如有不可抗拒的天氣變化造成停工,工程雙方協商順延。
第九條: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甲方的權利與責任
(一) 甲方有權監督所用的工程材料,劣質材料不得使用。
(二)工程質量監督有甲方指定人員,發現質量問題及時提出。
(三)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執行,付款到位,否則造成停工由甲方承擔責任。
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一)乙方有權自主組織精干施工人員對工程質量嚴格要求,按圖紙及施工說明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過關。
(二)在施工期間確保安全,不得違章做業,如造成不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工程竣工后由甲乙雙方組織有關人員對工程驗收落實好雙方的權利與責任,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承擔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嚴格履行。
一、甲方推薦介紹乙方在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并向乙方提供相關服務,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服務費。
二、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與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甲方不承擔該工程的.質量責任、工期責任、安全事故責任、稅費、工資、材料等款項的付款義務。
三、乙方在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按工程決算金額1%支付服務費給甲方。
四、乙方確保在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的物資供應除鋼材外全部由甲方負責供應,價格隨行就市,具體要求以供應合同為準,乙方未按具體合同約定結清物資供應款時不得向第三方采購。
五、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項目地有關建設主管部門的關系,按發包方要求組織工程項目驗收備案。
六、甲方按乙方工程進度收取服務費,甲方可憑乙方的付款通知和收據在甲方領取,乙方在本合同上簽名蓋章視為授權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可以從工程進度款中代扣。
七、乙方在工程承包中有關法律責任牽涉到甲方或連帶到甲方或甲方墊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乙方保證及時向甲方給付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額日萬分之七向乙方賠付資金占用損失和實現債權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八、本合同中乙方的義務,乙方請(公民身份號碼)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全部款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8
甲方:
乙方:
xxx橋工程人工及小件預制部分項目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工程項目簡介
后附工程項目清單報價《xxx橋報價表》
第二部分 承包方式、承包工作內容、承包總價、預付款、最終結算支付方式、工期要求
1、承包方式:
雙方確定承包方式為包工不包料,固定總價一次性包死形式(除工程量增加或減少;其他不作調整)。
2、承包工作內容:
圖紙和工程量清單表述的所有工作內容(此項詳見附后的《xxx橋報價表》)。
3、承包總價:
承包總價:固定總價xxx(¥xxx元)。除工程量變更簽證外,總價不作調整。(簽訂合同簽乙方必須提供xxx元的《xxx報價表》一份,作為合同附件)
4、預付款:
無預付款
5、最終結算支付:
最終結算數量以經甲方簽認的本合同項目的實際完成數量為依據;以乙方合同清單報價的'項目單價為計算工程價款的依據,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100%。
6 工期要求:
按甲方要求實施。
第三部分 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施工圖紙、必要的測量放樣服務、技術指導,最大限度的保證工程順利實施
(2)甲方負責承擔樁基檢測及試驗檢測的費用。
(3)甲方協助乙方提供施工用電接口,其它產生的費用乙方承擔。
2、乙方責任和義務
乙方必須對本工程項目負責,嚴格按照要求,精心組織科學施工,以達到業主要求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至付清工程款后合同終止。
甲方法定代表人(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簽訂日期: 年月 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9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承包甲方發包的工程,根據工程內容及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期要求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_________天,如果與甲方的工程任務通知書抵觸的,以甲方工程任務通知書為準。如遇特殊情況(雨、路不通等)可順延。
三、價格條款
本工程執行比選評標包干,完工承包范圍內所有工程,工程總價(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除非工程量增減,該包干價不再變化;工程量如有增減的,結算時必須提供甲方認可的工程量簽證,按照增減工程量結算。
四、質量要求
嚴格按工程圖紙施工,工程質量一次性達到合格標準。
五、違約責任
1、因為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天向甲方支付工期延誤違約金_________元,因為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的,經簽證注明工期延期、順延的,則工期順延。
2、乙方所供材料必須是合格材料,并向甲方提供相關證明;如需要檢測的,乙方應當自費檢測,并向甲方提供相關檢測結果。
3、因為乙方原因,施工質量不合格,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質量違約金_________元,并且乙方承擔返工費,工期延誤的,每天向甲方支付工期延誤違約金_________元。因為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返工的,甲方按實賠償乙方損失。
4、因為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甲方任何損失或其它施工單位損失,乙方賠償一切損失,并且承擔一切責任。
5、根據法律、合同規定應當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如果乙方不主動承擔的,甲方有權從乙方在甲方公司內任何工程的工程款中代扣、代交。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負責承建工程范圍內的安全工作,非甲方直接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因此承擔責任的,乙方應當全額賠償。
2、如果因為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任何甲方損失或其它施工單位損失,乙方賠償一切損失,并且承擔一切責任。
3、乙方為完成本合同義務而邀請及/或雇傭的人員與甲方不存在任何直接或者間接的勞動關系,乙方應當為其務工人員辦理相應的養老、工傷等保險,并可為其務工人員補充購買安全生產人身商業保險,其費用自理。
七、付款方式
1、完成本合同和《工程任務通知書》的全部工程,工程竣工驗收并經驗審計收合格后付至工程的95 %;
2、該工程質保其為1年,質保金為5 %,質保期到期后一次支付完畢。質保期起始時間以甲方驗收合格取得合格證書為準。
八、其他
本協議未約定的,由雙方協商一致形成書面協議,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參照雙方簽訂的其他合同之約定。
九、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十、本協議書一式四份
發甲方二份,乙方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0
一、定義與解釋
第一條 定義,本合同(按下文所定義的)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 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雇主為_________(填入名稱)。
1.2 承包商是指其投標書已為雇主接受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為_________(填入名稱)。
1.3 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當事人,或由工程師同意已將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給他的任何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
1.4 工程師是指雇主為本合同目的而指定作為工程師,或由雇主隨時指定并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本合同中的工程師是指_________(填入名稱)。
1.5 工程師代表是指由工程師根據本合同隨時指定的人員。
1.6 合同是指合同條款及其附件,包括說明書、圖紙、規范、工程量表、投標書、中標函、合同協議書,以及其他明確列入中標函或合同協議書(如已完成)中的此類進一步的文件。
1.7 規范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規范,以及根據第95條規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經工程師批準的對規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8 圖紙是指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性質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并經工程師批準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樣、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性質的其他技術資料。
1.9 工程量表是指構成投標書一部分的已標價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 投標書是指承包商根據合同的各項規定,為工程的實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補,向雇主提出并為中標函接受的報價書。
1.11 中標函是指雇主對投標書的正式書面接受。
1.12 合同協議書是指本合同第26條所述的合同協議書。
1.13 投標書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標書格式內的附件。
1.14 開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發出開工通知書的日期。
1.15 竣工時間是指合同規定從工程開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區段施工結束并且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
1.16 竣工檢驗指合同規定的或由工程師與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檢驗,這些檢驗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對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區段接收之前進行的。
1.17 移交證書是指依據第93條頒發的證書。
1.18 合同價格是指中標函中寫明的按照合同規定,為了工程的實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補應付給承包商的金額。
1.19 保留金是指雇主根據第92.2(a)規定留存的所有金額的總和。
1.20 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視情況為二者之一。
1.21 永久工程是指根據合同將實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1.22 臨時工程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時需要或有關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但承包人的設備除外。
1.23 工程設備是指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械、儀器以及類似設備。
1.24 承包商的設備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補中所需要的全部裝置和任何性質的物品,但不包括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 區段是指在合同中具體指定作為一個區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 現場是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進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確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場所。
1.27 費用是指在現場之內或之外已正當發生或將要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管理費和應合理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1.28 日是指歷法日。
1.29 外幣是指工程所在國之外的任一國家的貨幣。
1.30 書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寫、打字或印刷的通訊,包括電傳、電報和傳真。
第二條 解釋
2.1 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詞應包括公司和企業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資格的組織。
第三條 單數和復數
3.1 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包括復數含義,視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條 通知、同意、批準、證明和決定
4.1 在合同條款中,無論何處述及由任何人發出或頒發任何通知、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除另有說明者外,均指書面的通知、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而通知、證明或決定字樣均應據此解釋。對于任何此類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都不應被無故扣壓或拖延。
二、合同的內容和范圍
第五條 一般規定
5.1 本合同的內容和范圍詳細規定在本合同的附件當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性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條 承包商的工作范圍
_________。
第七條 雇主的工作范圍
_________。
三、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第八條 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8.1 工程師應履行合同規定的職責。
8.2 工程師可行使合同中規定的或者合同中必然隱含的權力。但是,如果根據雇主任命的工程師的條件,要求工程師在行使上述權力之前,應得到雇主的具體批準,則此類要求的細節應在本合同予以表明。否則,即應視為工程師在行使此類權力時均已事先經雇主批準。
8.3 除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外,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
第九條 工程師代表
9.1 工程師代表應由工程師任命并對工程師負責,應該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師根據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職責和權力。
9.2 工程師可以將賦予他自己的職責和權力委托給工程師代表并可隨時撤回此種委托。任何此類委托或撤回均應采取書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達雇主和承包商之后,始得發生效力。
9.3 由工程師代表按工程師的委托向承包商發出的任何信函均與工程師發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a)因為工程師代表的失誤,未曾對任何工作、材料或工程設備發出否定意見,不應影響工程師對該工作、材料或工程設備提出否定意見,并發出進行改正的指示的權力;
(b)若承包商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質疑,他可將該問題提交給工程師,工程師應對此信函的內容進行確認,否定或更改。
9.4 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可任命任意數量的人員協助工程師代表履行合同規定的職責,工程師代表應將此類人員的姓名、職責和權力范圍通知承包商。上述助理無權對承包商發布任何指示,除非此類指示對他們行使助理的職責和確保他們根據合同規定材料、工程設備或工藝質量進行驗收是必不可少的,任何助理為此目的的發出的任何指示均應視為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示。
第十條 書面指示
10.1 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發出指示,若工程師認為由于某種原因有必要以口頭形式發出任何此類指示,承包商應遵守該指示。工程師可在該指示執行之前或之后,用書面形式對其口頭指示加以確認,在這種情況下應認為此類指示是符合本款規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內以書面形式加以否認,則此項指示應視為是工程師的指示。本條規定應同樣適用于工程師代表和任何根據合同任命的工程師的或工程師代表的助理發出的指示。
第十一條 工程師應行為公正
11.1 凡按照合同規定要求工程師自行:
(a)表明他的決定、意見或同意,或
(b)表示他的滿意或批準,或
(c)確定價值,或
(d)采取可能影響雇主或承包商的權利和義務的行動時,他應在合同條款規定內,并兼顧所有條件的情況下,做出公正的處理。任何此類決定、意見、贊同,表示滿意或批準、確定的價值或采取的行動,均可按合同規定予以公開、復查或修正。
四、轉讓與分包
第十二條 合同轉讓
12.1 沒有雇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處進行轉讓,但下列情況除外:
(a)按合同規定應支付或將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銀行為受款人的費用,或者
(b)把承包商從任何責任方那里獲得免除其責任的權利轉讓給承包商的保險人。
第十三條 分包
13.1 承包商不得將整個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沒有工程師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類同意均不應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商應將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違約或疏忽,完全視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違約或疏忽一樣,并為之負完全責任。但對下列情況承包商無需取得同意:
(a)提供勞力,或
(b)根據合同的規定采購材料,或
(c)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對工程的任何一部分進行分包。
第十四條 分包商義務的轉讓
14.1 當分包商在所進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貨物、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等方面,為承包商承擔了合同規定的缺陷責任期限結束后的任何期間須繼續承擔的任何連續義務時,承包商在根據雇主的要求和由雇主承擔費用的情況下,在缺陷責任期滿之后的任何時間,將上述未終止的此類義務的權益轉讓給雇主。
五、合同文件
第十五條 語言和法律
15.1 擬定合同文件的語言為_________(填入語言名稱),其主導語言為_________(如果有二種以上的語言時)
15.2 適用于本合同并據以對合同進行解釋的法律為在_________國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16.1 構成合同的文件被認為是互為說明的,但在發生分歧時,則應由工程師對此作出解釋或校正,工程師并應就此向承包商發布有關指示,在此情況下,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構成合同的文件的優先次序為:
(a)合同協議書;
(b)中標函;
(c)投標書;
(d)本合同;
(f)規范和圖紙;
(g)構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條 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17.1 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免費提供給承包商兩套復制件。承包商需要更多復制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為執行合同絕對需要,承包商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雇主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轉讓給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承包商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退還給工程師。
17.2 承包商應將其按合同規定提供的并經工程師批準的全部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復印件提交給工程師,同時對于不能復制成相同規格的任何資料亦應提交一套可復制的副本。此外,承包商應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復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費用由雇主支付。
17.3 上述提供給承包商的或由承包商提供的圖紙的一套復印件應由承包商保留在現場,該套圖紙應可隨時提供給工程師和任何由工程師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第十八條 進展中斷
18.1 如果工程師未在合理時間內發出進一步的圖紙和指示并有可能造成工程計劃和施工的延誤或中斷時,承包商應向工程師呈交通知書,并同時向雇主呈交副本。該通知書應包括所需的圖紙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延誤會使工程誤期或中斷等詳細說明。
第十九條 圖紙誤期和誤期的費用
19.1 在任何情況下,如因工程師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時間內發出承包商按18.1款發出和通知書中已說明了的任何圖紙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誤期和/或招致費用的增加時,則工程師在與雇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協商后,應作出如下決定:
(a)根據合同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利,和變更原合同的權利。
(b)需增加到合同價格上去的此類費用的數額,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二十條 承包商未能提交圖紙
20.1 如果工程師未曾或不能發生任何圖紙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原因是由于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圖紙、規范或其他文件,則工程師在根據第19.1款規定作出決定時,應將承包商的這一失誤考慮在內。
第二十一條 補充圖紙和指示
21.1 為使工程合理而正確地施工和竣工,以及為修補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師應有權不斷向承包商發出此類補充圖紙和指示。承包商應貫徹執行并受其約束。
第二十二條 由承包商設計的永久工程22.1 凡合同中明文規定應由承包商設計部分永久工程時,承包商應將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師批準:
(a)為使工程師對該項設計的適用性和完備性感到滿意所必須的圖紙、規范、計算結果及其它材料,以及
(b)使用和維修手冊連同竣工后永久工程圖紙,這些資料須足夠地詳細,以使雇主能夠對采用該設計的永久工程進行使用、維護拆卸、重新裝配和調整。在此類使用和維修手冊連同竣工圖紙未提交并獲得工程師批準之前,不能認為該工程已經竣工并可按合同規定進行接收。
第二十三條 責任不受批準影響
23.1 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進行的批準,不應解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
六、一般義務
第二十四條 承包商的一般責任
24.1 承包商應按照合同各項規定,以應有的精心和努力,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對工程進行設計、施工和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承包商應為該工程的設計、施工和竣工以及為修補其任何缺陷而提供所需的不管是臨時的還是永久的全部的工程監督、勞務、材料、工程設備、承包商所用設備以及其他物品,只要提供上述物品的必要性在合同內已有規定或可以從合同中合理地推論得出。
第二十五條 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
25.1 承包商應對所有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穩定和安全負全部責任。承包商對不是由他編制的永久工程的設計或規范或者任何臨時工程的設計或規范不應承擔責任。凡是合同中明確規定由承包商設計的部分永久工程,盡管有工程師的任何批準,承包商應對該部分工程負全部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同協議
26.1 在被邀請簽約時,承包商應同意簽訂并履行合同協議書,該協議書的擬定和簽訂費用由雇主負擔。
第二十七條 履約保證
27.1 承包商應在收到中標函之后28天內,按投標書附件中注明的金額取得擔保,并將此保函提交給雇主。當向雇主提交此保函時,承包商應將這一情況通知工程師。提供的擔保機構須經雇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外,執行本款時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商負擔。
第二十八條 履約保證的有效期
28.1 在承包商根據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補了任何缺陷之前,履約保證將一直有效。但在根據本合同發出缺陷責任證書之后,即不應對該擔保提出索賠,并應在上述缺陷責任證書發出后14天內將該保函退還給承包商。
第二十九條 根據履約保證的索賠
29.1 在任何情況下,雇主在按照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之前,皆應通知承包商,說明導致索賠的違約性質。
第三十條 現場視察
30.1 在承包商提交投標書之前,雇主應向承包商提供由雇主或雇主代表根據有關該工程的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質資料,但是承包商應對他自己對上述資料的解釋負責。
30.2 應當認為承包商在提交投標書之前,已對現場和其周圍環境及與之有關的可用資料進行了視察和檢查,并對以下幾點在費用和時間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滿意:
(a)現場的形狀和性質,包括地質條件;
(b)水文的和氣候的條件;
(c)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圍和性質;
(d)進入現場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條件。應當認為承包商的投標書是以雇主提供的可利用的資料和承包商自己進行的上述視察和檢查為依據的。
第三十一條 投標書的完備性
31.1 應當認為承包商對自己的投標書以及工程量表中開列的各項費率和價格的正確性與完備性是滿意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所有這些應包括了他根據合同應當承擔的全部義務,包括有關物資、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的提供或者為意外事件準備的臨時金額,以及該工程的正確實施、竣工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須的全部有關事宜。
第三十二條 不利的外界障礙或條件
32.1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外界障礙或條件,在他看來這些障礙和條件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也無法預見到的,則承包商應立即就此向工程師提出有關通知,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收到此類通知后,如果工程師認為這類障礙或條件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無法合理地預見到的,在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應決定:
(a)按合同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力,和
(b)確定因遇到此類障礙或條件可能會使承包商發生的任何費用額,并將該費用額加到合同價格上。工程師應將上述決定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另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此類決定應將工程師可能簽發給承包商的與此有關的任何指示,以及在無工程師具體指示的情況,承包商可能采取的并可為工程師接受的任何合理恰當的措施考慮在內。
第三十三條 遵照合同工作
33.1 除法律上或實際上不可能做到者外,承包商應嚴格按照合同進行工程施工和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以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在涉及或關系到該工程的任何事項上,無論這些事項在合同中寫明與否,承包商都要嚴格遵守與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承包商應當只從工程師處取得指示,或根據第8.11條的規定,從工程師代表處取得指示。
第三十四條 提交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進度計劃
34.1 承包商應當在中標函簽發日之后,以工程師規定的適當格式和詳細程序,向工程師遞交一份工程進度計劃,以取得工程師的同意。無論工程師何時需要,承包商還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一份對其進行工程施工所擬采用的安排和方法的總說明,以供參考。
34.2 無論何時,如果工程師認為,工程的實際進度不符合第34.1款中已經同意的進度計劃時,承包商應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訂過的進度計劃,表明為保證工程按期竣工而對原進度計劃所作的修改。
第三十五條 提交現金流量估算
35.1 在中標函簽發日之后,承包商應按季度向工程師提交承包商根據合同將有權得到的全部支付的詳細現金流通量估算,以供其參考。此后,若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商還應按季度提供修訂的現金流通量估算。詳細的現金流通量估算提交的時間應為_________天。
第三十六條 不解除承包商的義務或責任
36.1 向工程師提交并經其同意的上述進度計劃或提供的上述一般說明或現金流通量估算,并不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三十七條 承包商的監督
37.1 只要工程師認為是為正確履行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義務所必需的,承包商應在工程的施工期間及其后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商或經工程師批準的一位合格的并授權的代表應用其全部時間對該工程進行監督。上述批準可由工程師隨時撤回。該授權代表應代表承包商接受工程師的指示,或根據第8~11條的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示。
37.2 如果工程師撤回了對代表的批準,承包商在接到此類撤回通知后,考慮到下述條款中提及的撤換人員的要求,在實際可能的限度內應盡快將該代表調離該工程,以后也不得再雇用該人員擔任該工程的任何職務,而代之以經工程師批準的另一代表。
第三十八條 承包商的雇員
38.1 承包商應向現場提供與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有關的下述人員:
(a)熟悉他們各自行業的、有經驗的技術助理及有能力對工程進行正確監督的工長和領班,以及
(b)為使承包商適當并按期履行合同義務所需要的此類熟練的、半熟練的技工和非技術工人。
38.2 工程師應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商立即從該工程中撤掉由承包商提供的而工程師認為是瀆職者或不能勝任工作或玩忽職守的任何人員,以及工程師從其他方面考慮認為不宜留在現場的人員,而且無工程師的同意不得允許這些人員重新從事該工程的工作。從該工程撤走的任何此類人員,應盡快予以更換。
第三十九條 測定并標示
39.1 承包商應對下述工作負責:
(a)根據工程師書面給定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參考標高,對工程進行準確的放線。
(b)上述規定的工程所有部分的位置、標高、尺寸及其準線的正確性。
(c)提供與上述工作有關的一切必要的儀器、裝置和勞務。在工程施工期間的任何時候,如果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標高、尺寸或基準線出現任何差錯,當工程師要求對此進行糾正時,承包商應以自己的費用糾正此類差錯,以使工程師滿意。若此類差錯是由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供的不正確數據所致,則工程師應根據第84條的規定決定增加合同價格,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39.2 工程師對任何放線工作或任何基準或標高的檢查均不能在任何方面解除承包商對上述各項的精度所負的責任,承包商應仔細保護和保留好一切水準點、視準軌、測樁和工程放線所用的其他物件。
第四十條 鉆孔和勘探開挖
40.1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任何時間內,如果工程師要求承包商鉆孔,或進行勘探開挖,則應根據第83條規定以指示形式下達這一要求。但工程量表中已經包括了涉及此類工作的項目或備用金額者除外。此類勘探開挖應被認為包括疏浚。
第四十一條 安全、保衛和環境保護
41.1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整修過程中,承包商應當:
(a)高度重視所有授權駐在現場的人員的安全,并保持現場和工程的井然有序,以免發生人身事故;
(b)為了保護工程,或為了公眾的安全和方便,或為了其他原因,在確有必要的時間和地點,或在工程師或任何有關當局提出要求時,自費提供并保持一切照明、防護、圍欄、警告信號和看守;以及
(c)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驟,以保護現場及其附近的環境,并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聲或其他后果對公眾造成人身或財物方面的傷害或妨礙。
第四十二條 雇主的責任
42.1 根據第66條的規定,如果雇主用自己的工作人員在現場工作,在這方面他應當:
(a)對所有授權在現場的人員的安全負全面責任;以及
(b)保持現場的井然有序,以防對這些人員造成危險。
42.2 如果根據第66條的規定,雇主在現場還雇用其他承包商時,雇主應同樣地要求這些承包商在安全和避免危險方面負同樣責任。
第四十三條 工程的照管
43.1 從工程開工日期起直到頒發整個工程的移交證書的日期止,承包商應對工程以及材料和待安裝的工程設備等的照管負完全責任。照管工程的責任應隨移交證書一起移交給雇主。但:
(a)如果工程師為永久工程的某一區段或部分頒發了移交證書,則承包商從頒發移交證書之日起,即應停止對那一區段或部分的照管責任,此時對那一區段的照管責任移交給雇主;
(b)承包商應對那些在缺陷責任期內他應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及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照管負完全責任,直到此類未完成的工程根據第82條的規定完工為止。
第四十四條 彌補損失或損壞的責任
44.1 在承包商負責照管期間,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或設備出現任何損壞,除第46.1款限定的風險情況外,不論出于什么原因,承包商均應自費彌補此類損失或損壞,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規定,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按照第82條對承包商責任的規定,承包商亦應對其在進行作業過程中造成的對工程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第四十五條 由于雇主風險造成的損失或損壞
45.1 當任何此類損失或損壞是由于第46.1款所限定的任何風險造成的,或是與其他風險相結合造成時,若工程師提出要求,則承包商應按該要求的程度修補這些損失或損壞,而工程師應按第84條的規定決定增加合同價格,并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如果是由于多種風險相結合造成的損失或損壞,則工程師在作出上述決定時,應考慮到承包商和雇主的責任所占的比例。
第四十六條 雇主的風險
46.1 雇主的風險是指:
(a)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b)叛亂、革命、或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燒后的核廢物、放射性毒氣爆炸,或任何爆炸性裝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險性能所引起的離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他飛行裝置產生的壓力波;
(e)騷亂或混亂,但對于完全局限于承包商或其分包商雇用人員中間且是由于從事本工程而引起的此類事件除外;
(f)由于雇主使用或占用合同規定提供給他的以外的任何永久工程的區段或部分而造成的損失或損害;
(g)因工程設計不當而造成的損失或損壞,而此類設計又不是由承包商提供或由承包商負責的;
(h)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通常無法預測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第四十七條 工程和承包商設備的保險
47.1 在不限制第43~36條中規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商應:
(a)以全部重置成本對工程,連同材料和工程配套設備進行保險;
(b)以重置成本15%的附加金額,以補償修復損失和損害的任何附加費用以及由此修復引起的額外費用,包括業務費以及拆除和遷移工程的任何部分和遷移任何性質的廢棄物的費用;
(c)投保承包商運至現場的承包商的設備和其他物品,以得到一筆足夠在現場能重置這些設備和物品的金額。
第四十八條 投保范圍
48.1 對于第47.1款中的(a)和(b)兩項中的保險,應以承包商和雇主的聯合名義進行投保,并應包括:
(a)從現場開始工作至頒發有關工程或其任保區段或部分的移交證書為止,雇主和承包商遭受的除第50.1款規定的情況以外的由任何原因引起的全部損失或損害;以及
(b)由承包商負責的,在缺陷責任期內,由發生于缺陷責任期開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為履行第82條規定的承包商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由他造成的損失或損害。
第四十九條 對未能取得金額的責任
49.1 任何未保險的或未能從承保人那里收回的金額,應由雇主或承包商根據第43~46條的規定承擔責任。
第五十條 除外項目
50.1 第47.1款中所述的保險,對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害不應承擔義務:
(a)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b)叛亂、革命或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其燃燒后的核廢物、放射性毒氣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裝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險性能所引起的離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他飛行裝置產生的壓力波。
第五十一條 人身或財產的損害
51.1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保障雇主免于承受與上述有關的任何損失或索賠:
(a)任何人員的死亡或受傷;或者(b)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但工程除外。
51.2 上述人身或財產的損害系在工程實施和完成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過程中發生的,或由其引起的,同時還應保障雇主免受為此或與此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但下述所限定的情況除外:
(a)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雇主在任何土地上、越過該土地之下、之內或穿過其間實施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權利;
(c)按合同規定實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d)由雇主、雇主代理人、雇員或不是該承包商雇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財產的損失或損害,為此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費、指控費用、其他費用,或者是當承包商、其雇員或代理人也對這類損傷或損害負有部分責任時,應公平合理地考慮到與雇主、其雇員或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對該損傷或損害所負責的程序相應的那一部分損傷或損害。
第五十二條 雇主提供的保證
52.1 雇主應保證承包商免于承擔有關第51.2款所述的例外情況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費用。
第五十三條 第三方保險
53.1 在不限制第51條規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商應以承包商和雇主的名義,對由于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員或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進行責任保險,但第51.2款中第(a)、(b)和(c)項限定的情況除外。此項保險金額至少應為投標書附件中所規定的數額。
53.2 保險單中應包括一條交叉責任條款,使該保險對分別保險的承包商和雇主均適用。
第五十四條 人員的事故或受傷
54.1 承包商應對他為此工程雇用的任何人員進行此種責任保險,并應在全部雇用期間內持續上述保險。但對于任何分包商雇用的任何人員,如該發包商已對上述人員進行了責任保險,這樣雇主就根據保險單得到保險,則本款前述的承包商保險義務即得到履行,但在需要時,承包商應要求此分包商向雇主出示此項保險的保險單及本期保險金的支付收據。
第五十五條 人員事故保險
55.1 承包商應對事故投保責任險。在整個工程期間,只要有人被雇傭,承包商就應當繼續投保責任事故險。對于分包商雇傭的人員,如果分包商根據本款已經對其所雇傭的人員投保責任事故險,使雇主能夠根據保險合同得到賠償,那么承包商對被保險人的義務也得到履行;但是如果需要,承包商應當要求該分包商向雇主提供保險單以及支付保險費的收據。
第五十六條 保險證據和保險條款
56.1 承包商應在現場工作開始之前向雇主提供證據,說明按照合同要求投保的險種已經生效,并應在開工之日起84天之內向雇主提供保險單。在向雇主提供上述證據和保險單時,承包商應同時將此情況通知工程師。上述保險單應與中標函簽發前所同意的總條件一致。承包商就根據雇主同意的條件,在承保人處投保其負責的所有保險項目。
第五十七條 保險的充分性
57.1 承包商應把工程施工的性質、范圍或進度計劃方面的變化情況通知承保人,并保證按合同條款在整個期間內有完備的保險。并在需要時,向雇主出示生效的保險單及本期保險費的支付收據。
第五十八條 對承包商未辦保險的補救
58.1 若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進行任何投保并保持其有效,或者未在第57.1款要求的期限內向雇主提供各項保險單,則在任何此種情況下,雇主均可以進行任何此類保險并保持其有效,支付為此目的的可能需要的任何保險費,并可隨時從任何應付或將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扣除上述支付的費用,或視為到期債款向承包商收回上述費用。
第五十九條 遵守保險單規定的條件
59.1 若承包商或雇主未能遵守根據合同生效的保險單規定的條件,責任方應保證另一方免受此類失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和索賠。
第六十條 遵守法令、規章
60.1 承包商應在一切方面,包括發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納所有的費用,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a)與該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有關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他法律,或任何規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正式合法當局的實施細則;以及
(b)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以受到該工程以任何方式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60.2 承包商應保證雇主免于承擔由于違反上述任何此類規定的任何罰款和責任。但雇主應負責獲得工程進行所需要的任何規劃、區域劃分或其他類似的批準,并應根據第52.1款的規定對承包商給予保障。
第六十一條 化石的保護
61.1 在工程現場發掘出的所有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建筑結構以及具有地質或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跡或物品,就雇主和承包商之間而言,均應被視為屬于雇主的絕對財產。承包商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此類物品,并且一旦發現上述物品,應在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類發現通知工程師,并執行工程師關于處理上述物品的指示。如果由于此類指示使承包商蒙受延誤進度和/或招致費用的增加,則工程師應在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作出如下決定:
(a)根據第77條規定,給予承包商獲得任何延長工期的權利,以及
(b)在合同價格中加上此類費用的數額,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二條 專利權
62.1 承包商應保護和保障雇主免于承擔由于工程所用的或與工程有關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設備、材料或工程設備方面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名稱或其他受保護的權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和訴訟,并應保護和保障雇主承擔由于導致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但如果此種侵犯是由于遵照工程師提供的設計或技術規范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條 礦區使用費
63.1 除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礫石,粘土或其他各種材料的一切噸位費和其他礦區使用費、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賠償費。
第六十四條 對交通和毗鄰財產的干擾
64.1 在符合合同要求的范圍內,在進行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時,不應給下列各方帶來不必要的和不適當的干擾:
(a)公眾的便利;或者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屬于雇主或任何他人所有財產的人行道的進入、使用或占用。
64.2 承包商應保護和保證雇主免于承擔由承包商負責的上述事項所導致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費用。
第六十五條 避免損壞道路
65.1 承包商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運輸對連接現場的道路或橋梁造成破壞或損傷,承包商特別應該選擇運輸線路,選用運輸工具,限制和分配載運重量,以便來往于現場的材料、工程設備、承包商設備或臨時工程運送所不可避免出現的任何這類特殊交通運輸受到盡可能合理的限制,從而避免對這些道路和橋梁造成不必要的損害或損傷。
65.2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為了便利承包商的設備或臨時工程的運輸,承包商應負責對通往現場或位于通往現場路線上的任何橋梁的加固或道路的改建或改善,并支付費用,并且應持續保障雇主免于承擔由于此類運輸造成任何橋梁和道路損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包括可能直接向雇主提出的此類索賠,承包商應出面談判并支付純粹由此類損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賠。
65.3 盡管有65.1款的規定,但如果發生因運輸材料或設備而對通往現場或位于通往現場路線上任何橋梁或道路造成任何損害時,承包商在得知此類損害之后,或者收到有權提出此類索賠機構的任何索賠要求之后,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將一份副本呈交給雇主。當根據任何法律或規章規定,要求該材料或設備的承運人給予道路管理機構損害賠償時,雇主不應對與此有關的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負責。在其他情況下,雇主則應協商解決和支付有關此類索賠的全部金額,并且應保障承包商免于承擔此類和與此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但如果工程師認為上述任何索賠或其中的一部分實屬承包商一方未能遵守履行第30.1款規定的承包商的義務所致,則工程師在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確定因上述失誤應賠償的總額,雇主應從承包商處收回該款項,亦可由雇主從任何應付或將付給承包商的任何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但無論何時,雇主應將要協商的解決辦法及承包商可能償還的任何總額通知承包商,雇主應在此類解決辦法達成協議之前與承包商進行協商。
65.4 在工程性質要求承包商使用水路運輸時,本條上述各項規定的術語“道路”應解釋為:包括水閘、碼頭、海堤或與水路有關的其他結構物,而“運輸工具”一詞的含義應包括船舶,而且具有與上述規定相應的效力。
第六十六條 為其他承包商提供機會
66.1 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承包商應為下列人員從事其工作提供一切合理機會:
(a)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b)雇主的工人;
(c)任何正式合法機構的工人。
這些工人可能被雇主雇用,在現場或現場附近實施該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或實施雇主可能參與的與該工程有關或附屬該工程的任何合同。
66.2 如果工程師提出書面要求,根據第66.1款規定,承包商應:
(a)將承包商負責維修保養的任何道路或通道,提供給上述任何其他承包商或雇主或任何此類機構使用;或
(b)允許上述各方使用臨時工程或承包商在現場的設備;或
(c)為上述各方提供任何性質的任何其他服務。工程師應根據第84條規定確定一項追加到合同價格中的費用,并應將此決定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七條 承包商保持現場整潔
67.1 在工程施工期間,承包商應合理地保持現場不出現不必要的障礙物,存放并處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設備和多余的材料并從現場清除運走任何廢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67.2 在頒發任何移交證書時,承包商應從該移交證書所涉及的那部分現場清除并運出承包商的全部設備、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并保持該部分現場和工程清潔整齊,達到使工程師滿意的使用狀態。但承包商應有權在現場保留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責任期內的各項義務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設備和臨時工程,直至缺陷責任期結束。
七、勞動力
第六十八條 職員和勞務人員的雇用
68.1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自行安排從當地或其他地方雇用的所有職員和勞務人員,以及他們的報酬、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條 勞務人員和承包商設備情況的報告
69.1 如果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商應按工程師可以預先規定的某種格式和時間間隔,向工程師送交表明承包商在現場隨時雇用的職員及各種等級的勞務人數的詳細報告;當工程師可能需要時,還應送交有關承包商設備的此類報告。
八、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
第七十條 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的質量
70.1 一切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均應:
(a)為合同中所規定的相應的品級,并符合工程師的指示要求;
(b)隨時按工程師提出的要求,在制造、裝配或準備地點,或在現場、或在合同可能規定的其他地點或若干地點,或在上述所有地點或其中任何地點進行檢驗。
70.2 承包商應為檢查、測量和檢驗任何材料或工程設備提供通常需要的協助、勞務、電力、燃料、備用品、裝置和儀器,并應在用于工程之前,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提交有關材料樣品,以供檢驗。
第七十一條 費用
71.1 如果說明書或工程清單中已明確指明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應由承包商自費提供。
71.2 若檢驗屬于下列情況,則承包商應負擔任何此類檢驗費用:
(a)在合同中已明確指明或規定的;或者
(b)在合同中作出足夠詳細的說明,使承包商能在其投標書中標價或便于標價的。
71.3 若工程師要求的任何檢驗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
(a)合同中未指明或規定者;
(b)在上述情況下未作出專門說明者;
(c)雖已指明或規定,但工程師所要求的檢驗是在現場以外的任何地點,或在被檢驗的材料或工程設備的制造、裝配或準備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者;如果檢驗表明材料、工程設備或工藝未按合同規定使工程師滿意,則其檢驗費用應由承包商負擔。否則,應按第71.4款規定處理。
71.4 凡符合第71.3款規定者,本款即應適用,工程師應在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作出決定,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a)根據第77條規定,承包商有權獲得任何延長的工期;以及
(b)應在合同價格增加有關費用總額。
第七十二條 檢查和試驗
72.1 工程師及其任何授權人員在一切合理的時間內應能進入現場及進入正在為工程制造、裝配或準備材料或工程設備的所有車間和場所,承包商應為這種進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協助取得進入上述場所的權利。
72.2 工程師有權對按合同規定供應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在其制造、裝配或準備過程中進行檢查和檢驗。如果材料和工程設備的制造、裝配或準備的車間或場所不屬于承包商,則承包商應取得為工程師在這些車間或場所進行此類檢查或檢驗的許可。此類檢查或檢驗不應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
72.3 承包商應同工程師商定對按合同規定的任何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檢查或檢驗的時間和地點。工程師應將其進行檢查或參加檢驗的意向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商。如果工程師或其正式授權代表未在商定的檢驗時間參加檢驗,除工程師另有指示外,承包商可進行此項檢驗并應認為是工程師在場的情況下進行的。承包商應立即將該項檢驗數據的正式核實的副本送交工程師。如果工程師未參加該項檢驗,工程師應對檢驗數據的準確性給予認可。
72.4 如果在按第72.3款商定的時間和地點,供檢查和檢驗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未準備好,或者按本款規定所作的檢查或檢驗結果,工程師確認材料或工程設備是有缺陷的或者是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則工程師可拒收這些材料或工程設備,并應立即通知承包商。該通知書應寫明工程師拒收的原因,承包商應立即糾正所述缺陷或保證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設備符合合同規定。如果工程師提出要求,應對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按相同的條款和條件進行檢驗或重復檢驗。工程師應在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確定出雇主為進行該項重復檢驗所需的全部費用,并由雇主從承包商處收回,亦可由雇主從任何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2.5 工程師可以將材料或工程設備的檢查委托給一名獨立檢查員進行。根據第9.4款規定,任何此類委托應是有效的,并應把為上述目的委托的獨立檢查員看作是工程師的一名助理。工程師應提前14天將這種任命通知承包商。
72.6 未經工程師批準,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蓋或使之無法查看。承包商應保證工程師有充分的機會,對將覆蓋或無法查看的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檢查或測量。以及對工程的任何部分將置于其上的基礎進行檢查或測量,無論何時,當工程的任何部分或基礎已經或即將作好檢查準備時,承包商應通知工程師,除工程師認為無必要檢查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外,工程師應參加工程的此部分的檢查和測 量或此類基礎的檢查,且不得無故拖延。
72.7 承包商應按工程師可能隨時發出的指示,移去工程的任何部分的覆蓋物,或在其內或貫穿其中開孔,并應將該部分恢復原狀使之完好。如果任何這部分根據84.6款的要求已覆蓋或掩蔽,并經查明其施工符合合同要求,則工程師應在及時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確定承包商由于該項剝露、在其內或貫穿其中開孔、恢復原狀和使之完好所開支的費用總額,并應將此總額增加在合同價格中,工程師應將此情況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任何其他情況下的一切費用均應由承包商承擔。
72.8 工程師有權隨時對下列事項發出指示:
(a)在指示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或分幾次將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任何材料或工程設備從現場運走;
(b)用合格適用的材料或工程設備取代;以及
(c)盡管事先已對其進行過任何檢驗或臨時付款,但對工程師認為在以下方面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任何工程,均應拆除并適當地重新施工:(1)材料、工程設備或工藝;或(2)由承包商設計或承包商對其負有責任的設計。
72.9 如果承包商在指示規定的時間內,若指示中未規定時間,則在合理的時間內,未執行上述指示時,雇主應有權雇用他人執行該項指示,并向其支付有關費用。工程師應在與雇主和承包商及時協商之后,確定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并由雇主從承包商處收回,亦可由雇主從任何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商的任何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九、暫停
第七十三條 暫行停工
73.1 承包商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展,在暫時停工期間承包商應對工程或其一部分進行工程師認為必要的保護和安全保障。除上列情況以外的暫時停工,應適用73.2款:
(a)在合同中另有規定者;或
(b)由于承包商某種違約引起的或由其負責的必要停工;或
(c)由于現場氣候條件導致的必要的停工;或
(d)為工程的合理施工或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必要的停工。
73.2 在根據第73.1款而適用本款規定時,工程師應與雇主和承包商適當協商,并作如下決定:
(a)根據第77條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利;以及
(b)在合同價格中增加由此類暫時停工引起的承包商支出費用款額,工程師應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3.3 如果暫停是根據工程師的書面指示,并且自停工之日起84天內,工程師未發出復工的許可,除非停工屬于第73.1款規定的情況,則承包商可向工程師遞送通知,要求工程師自接到該通知后的28天內準許已中斷的工程或其部分繼續施工。如果在上述時間內未得到批準復工,則承包商可以作如下選擇:當暫時停工僅影響工程的局部,承包商可按第86條規定,將此項停工視為可刪減的工程,同時對此再次向工程師遞送通知,或者當暫時停工影響到整個工程時,承包商則可將此項停工視為雇主違約,并根據合同第101.1款規定終止其被雇用的義務,此時應執行第101.2和101.3款的規定。
十、開工和延誤
第七十四條 工程的開工
74.1 承包商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通知后,應在合理可能的情況下盡快開工。開工通知應在中標函頒發日期之后,在投標書附件中規定的期限內發出。此后,承包商應迅速且毫不遲延開始工程的施工。
第七十五條 現場占有權及其通道
75.1 合同另有規定外;
(a)隨時給予承包商占有現場各部分的范圍;以及
(b)承包商可占用現場各部分的順序。并根據合同中對于工程竣工順序的任何要求,在工程師發出開工通知的同時,雇主應使承包商占有:
(c)一定大小的所需部分現場;以及
(d)按照合同由雇主提供的此類通道。以便使承包商能夠根據第34條提到的工程進度計劃開始并進行施工,否則,將根據承包商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工。此時應將該建議通知工程師,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雇主應隨工程進展,適時讓承包商占用工程施工所需現場的其他部分,以使承包商能以應有的速度并視具體情況或按上述進度計劃或按承包商的合理建議進行工程施工。
75.2 如果由于雇主未能按75.1款規定給出上述占有權而導致承包商延誤工期和/或付出費用,則工程師應在及時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作出如下決定:
(a)根據第77條規定,承包商有權獲得任何延長的工期;以及
(b)應在合同價格中增加此類費用總額。工程師應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5.3 承包商應承擔其進出現場所需要的專用或臨時道路通行權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承包商還應自費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于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備。
第七十六條 竣工時間
76.1 在投標書附件中規定的某一具體時間內竣工的整個工程及任何區段,應按第81條的規定,在投標書附件中為整個工程或任何區段,應按第81條的規定,在投標書附件中為整個工程或任何區段規定的從開工之日算起的期限內竣工;或在第77條可能允許的延長工期內竣工。
第七十七條 竣工期限的延長
77.1 如果由于:
(a)額外或附加工作的數量或性質,或
(b)本合同中提到的任何誤期原因,或
(c)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或
(d)由雇主造成的任何延誤、干擾或阻礙,或
(e)除去承包商不履行合同或違約或由他負責的以外,其他可能發生特殊情況,使承包商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其任何區段或部分,則工程師應在與雇主和承包商適當地協商之后,決定竣工期延長的時間,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7.2 但工程師不一定必須作出任何決定,除非承包商已經:
(a)在此類事件開始發生之后的28天內通知工程師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以及
(b)在上述通知后的28天內,或在工程師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的期限內,向工程師提交承包商認為他有權要求的任何延期的詳細申述,以便可以及時對他申述的情況進行研究。
77.3 如果某一事件具有持續性的影響,以致使要求承包商按77.2(b)款所述的28天內提交詳細申述成為不可能時,如果承包商以不超過28天的間隔向工程師遞交臨時詳情,并在事件影響結束后28天內提交了最終詳情,承包商仍有權要求延長工期。工程師在收到上述詳情報告后,不得無故延誤,應作出關于延長工期的臨時決定,在收到最終詳情之后,工程師就復查全部情況,并提出有關該事件所需的延長全部工期的決定。在上述兩種情況下,工程師在與雇主和承包商適當協商之后作出決定,并將此決定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終審結果不應導致減少工程師業已決定的任何延長工期的時間。
第七十八條 工作時間的限制
78.1 在合同中無相反規定的條件下,除下文規定的情況外,非經工程師同意,任何工程均不得在夜間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施工,但為搶救生命或財產,或為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或絕對必要的作業除外,在此情況下,承包商應立即向工程師提出建議。但本款規定不適用于習慣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業。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1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芒市田園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裕豐家園南—A、B幢住宅樓,同意該裕豐家園南—A、B幢住宅樓的鋼筋工程以單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施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芒市裕豐家園南—A、B幢住宅樓工程。
2、工程地點:芒市人民法院對面。
二、工程造價:
總工程鋼筋9552。46平方,造價每平方37元,工程總造價為353441。00元(大寫:叁拾伍萬叁仟肆佰肆拾壹元整)。
三、承包范圍:
1、本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施工。
2、乙方要承包鋼筋工程,按甲方工程進度施工,只管安裝附屬,帶鉛絲、焊條、不帶樹焊、制作。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進場后按每月進度撥付所完成工程量的工。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方雙方簽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2
甲方:
乙方:
根據《建筑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過協商,就甲方修建私人住宅的建筑工程承包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擬在自己的宅基地上修建兩層住宅一座,位置位于xx,由乙方負責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攬工程建設。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平等協商,雙方自愿簽訂本承攬合同。
一、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工程施工場地、施工圖紙并對工程施工進度、質量進行監督。甲方按照該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費用。
2、乙方必須具有從事農村房屋建設的成熟經驗,負責施工建設并按期交付建房成果。
3、建筑所需的所有材料、施工機械設備、施工工具等全部由乙方按照施工圖紙和施工安全要求進行購買和自備,費用乙方自理。
4、施工工期從年月日開始建設,工期為xx天,如發生下雨、停電、地震等影響施工的不可抗力情況,可順延工期。
5、甲乙雙方明確不存在雇傭關系。乙方要加強對其在完成該項建筑工程所屬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安全施工。在施工過程中,由于乙方及所屬人員的故意或過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6、乙方所屬人員的'工資報酬由乙方負責支付,與甲方無關。
二、質量要求
1、乙方應當本著保質保量的原則,按照圖紙施工,加強質量管理。
2、重要施工過程:如地基、澆鑄、鋼材、支模等工序時必須經甲方驗收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
3、甲方發現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偷工減料、工作不負責影響房屋質量等行為,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視情節而定,在支付款項中扣除相應的損失費用。
4、乙方必須認真按照甲方的圖紙和意圖施工,如對圖紙有異議確需修改的,經與甲方協商確認后方可變更。乙方隨時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員的監督。
5、乙方施工時要嚴格保證質量。必須按照圖紙的施工質量要求和相關建筑工程施工的規范及標準進行施工。如果乙方因自身水平原因達不到工程合格條件的,乙方應該按照甲方及其委托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返工修改后仍不能達到約定要求的,乙方應當承擔工程質量違約責任。
7、房屋建成后,由甲方按照施工要求進行工程驗收,因為乙方原因引起的建筑質量問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仍由乙方承擔返工修理或重建的責任,并由乙方承擔所需費用,并賠償甲方的相關損失。
8、房屋建成經甲方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一年內,甲方發現的質量問題,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進行免費維修并確保質量。
三、承包方式及工程造價
1、該房屋建設工程甲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
2、工程造價:建筑面積按照圖紙設計結合實際施工面積進行計算,上下兩層共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元,工程總價元(人民幣大寫: )。
四、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完畢,工具進場、人員到位、完成基礎,支付工程總價20%計元,完成第一層封頂付工程總價30%計元,完成整個工程付工程并由甲方驗收完畢總價35%計元。預留15%的工程款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一年內無質量問題后,甲方按約定付給乙方。甲方按照約定付款給乙方,乙方必須出具相關收款憑據。
五、該合同所約定事項均由甲乙雙方協商擬定,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再次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六、該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簽訂之日起執行。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20_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3
發 包 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 包 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 ,總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
1.4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驗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筑施工承包責任。
第2條:承包范圍
2.1乙方承包范圍:
2.
1.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說明以及圖紙會審記錄和有關變更文件、資料及所包含的內容,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范、規程、標準等的要求進行施工,除 工程外,均由乙方負責施工,具體內容如下:建筑、結構、給排水、電氣照明。
2.
1.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第三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2甲方可指定發包的專業工程,不委托乙方施工:
2.
2.1首層大堂裝修、戶內豪華裝修、高低壓配電、弱電工程、空調通風、煤氣、智能化系統及周邊防范、電信(包括寬帶網)、電視、電梯及監控系統、幕墻、消防、市政園林工程、幕墻、中央空調及配套工程的專業設備安裝等項目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單位承包,由甲方與專業工程公司簽訂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須承擔配合施工的責任。
2.3 甲定生產廠家乙負責采購的材料:
鋼筋:
水泥:
防水卷材:
門窗:
第3條:工程質量標準
3.1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及省市驗收合格標準。
3.2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第4條:保修期
4.1本工程保修期為:
1、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年限。
2、防水工程________年。
3、管線設備工程________年。
4、裝修工程________年。
5、缺陷責任期:6個月。
第5條:工期
5.1總工期: 天(本工期為從甲方下發的開工文件起到完成建筑工程竣工驗收的時間,不包括不屬于乙方承包范圍的各專業工程的工期)。
5.2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監理公司下發的正式開工令為準。
5.3節點工期:
5.4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工期,不包括勞動假日、公眾假日和惡劣天氣日子。
5.
5.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于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5.5承包方必須按照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發包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5.6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發包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6條: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用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風險、包經國家有關部門驗收的形式進行總承包施工。
6.2在施工期間,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項目(合同外項目、圖紙會審變更部分和有關變更文件、資料及所包含的內容),以甲方的書面通知為準,相應費用、工期應經雙方確認后調整。
第7條:合同價
7.1工程款計價方式:
7.2付款方式:
預付款:
工程進度:
工程結算款:
第8條:合同生效
8.1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8.2合同訂立地點: 。
8.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8.4本合同文本正本貳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9條:其它約定
9.1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須優先支付工人工資;若乙方拖欠建筑工人工資,甲方有權從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與其工人之間的爭議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2本工程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乙方須符合國家或省、市等的規范要求,且須保證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支付,索回已經支付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約定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9.3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9.4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9.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合同。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別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4
工程承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把建工集團承包的XXXXXXX經濟實用房6#、7#樓施工勞務主體分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特簽訂本合同如下,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勞務主體包工不包料)
二、承包價格: 元/平方米,基礎屋面加1層建筑面積,以上按建筑面積實算。
三、如遇圖紙變更,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工程所用塔吊由甲方專人指揮,至主體封頂為止。
四、若建設單位強調使用自拌混凝土另加人工費。
五、付款方法:
主體階段按總造價的%付款,每完成每幢每層付款一次,均付 %,主體封頂后驗收合格一個月內付清。
六、工期嚴格按照建設單位與甲方簽訂的施工期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因風、雨、停水、停電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遲,工期相應在順延,停水電2小時延期半天。
七、甲方因資金不及時給付乙方,乙方有權停工,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工人誤工費,工期相應順延。
八、施工質量,乙方必須達到優質主體工程,優良工程標準,若達不到質量標準,乙方必須維修達到質量標準。
九、施工安全,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規定進行施工,如出現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十、雙方責任、權利。
(一)甲方:
1、甲方負責提供材料至現場;
2、甲方提供技術指導,施工圖紙及技術交底;
3、甲方負責施工資料整理,施工驗收組織協調;
4、甲方負責質量、安全、工期監管,若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又處罰權。因甲方監管不到,造成后果由甲方承擔。
5、甲方必須根據合同付款方法及時支付勞務費,保證做到不挪、不扣;
6、若乙方確無施工能力,甲方有單方面解除合同權,乙方無條件退出,并承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
7、甲方必須安排專職技術、質量、安全負責人,提供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承擔質量、安全所造成的一切費用。
(二)乙方:
1、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領導,接受甲方監督,服從甲方安排。
2、乙方必須按照市級文明工地組織施工,否則造成罰款乙方全部承擔。文明施工所需材料由甲方承擔。
3、乙方必須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施工任務,否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罰款及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乙方合理安排,調配施工人員,在節假日及農忙幾節,保證正常施工。
5、乙方必須遵紀守法,遵守甲方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一切規章制度,否則造成一切經濟支出,乙方自負。
十一、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產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自簽字之日生效,工程款結清后終止。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處理,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方江西慧建裝璜有限公司將 裝修工程承包給乙方,由乙方負責項目承包并實施施工;為了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使工程施工順利完成。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愿制定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詳見工程預算、圖紙和甲方指定及要求
四、甲方管理代表:
五、工程款項結算方式及相關手續:
1、項目經理的費用按占甲方商定的(費用承包、輔材包干認可)執行,施工期間可預領20%,在工程竣工交付后,甲方除扣留20xx元作保修金(保修期為壹年),其余一次性付清。
2、各班組工資的付給按甲方制定的工種班組合同書執行,不得超付及拖欠。
3、工程的各種其他費用應在甲方的指導下及時把事情對接處理,不得弄虛作假(由承包人負責經辦),否則作相應經濟處罰(25倍以上)。
六、工程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如無特殊情況,拖延工期按100元/日處罰;
七、工程質量:本工程要求施工質量優良,經甲方相關部門驗收合格;
八、乙方責任:
1、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工程部的安排及相關管理去執行,及工程的.各項工作進行,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按照施工圖及甲方的要求和《施工規范》施工。
3、保修期間如有質量問題,乙方在接甲方通知后二天內到達并修復,除人為造成損壞外,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負任何經濟責任(如乙方未修復,則甲方按費用的雙倍另行安慰維修)。
4、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含墊資、借資、引資)和法律責任等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5、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的社會信譽及形象,如因工程質量或其他問題在用戶造成惡劣影響的除賠償用戶的損失外,甲方可對乙方罰款壹萬元,并在工程款項中扣除。
6、乙方應認真做好安全施工,杜絕傷亡事故。如在施工期間一旦發生一切傷亡事故,按事故輕重直接扣除乙方所有承包款的80%以上,并及時向甲方報告。積極協助調解和處理。
7、乙方不得拖欠勞務人員工資,如有拖欠工資導致投訴上訪或因違反《江西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其它情形而給甲方信譽造成不良影響或對甲方的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時,乙方應承擔全部相關責任,且甲方對乙方處以工程承包費用的20%的罰款。
九、甲方責任:
1、甲方應管理配合乙方與業主取得聯系,負責協調有關工程中出現的其它問題;
2、具體管理配合工作以甲方業務部、工程部兩部門為主,技術上(工程量、圖紙)以甲方預算部、設計部為主,并指派專人負責工程跟蹤與配合。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相關文章: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2-09
建筑工程勞務承包合同11-23
私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01-18
建筑工程鋼筋承包合同01-04
【熱】建筑工程承包合同03-10
【熱門】建筑工程承包合同03-10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04-02
關于建筑工程的承包合同04-03
建筑工程內部承包合同04-07
個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