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扶持政策
創業離不開政府的支持和鼓勵,一般政府會為創業者推薦出一些扶持的政策來幫助創業者創業,那么,都有哪些扶持政策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首次創業補貼
1、享受政策對象
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和退役軍人,以及三江源地區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其自主創業、取得營業執照并正常經營三個月以上的(2015年8月20日以后登記注冊)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2、 享受標準
對自主創業的給予2000元的補貼,對兩人及以上合伙創業的給予3000元的補貼。
3、申報程序
創業者填寫《首次創業補貼申領表》,憑《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農村低保家庭無需此證)、營業執照、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憑先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本省戶籍的由戶籍所在地、外省戶籍的由項目所在地的縣(區)級人社部門審核,同級財政部門復合后,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報人個人(企業)銀行賬戶。
二、創業一次性獎勵
1、享受政策對象
城鄉勞動者凡在青海省內從事個體經營、創辦小微企業或網絡商戶,依法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2015年8月20日以后登記注冊),給予一次性創業獎勵。
2、 享受標準
高校畢業生創業獎勵1萬元;失地農民、生態移民、退役軍人、殘疾人及其他登記失業的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創業獎勵5000元;城鄉其他人員創業獎勵2000元。
3、申報程序
創業者填寫《創業一次性獎勵申領表》,并附營業執照、招用人員的《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表、納稅或相關收入證明(會計賬、流水賬等)、高校畢業生、失地農民、生態移民、退役軍人、殘疾人及其他就業困難人員附相關證明材料,經縣(區)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同級財政部門復合后,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個人(企業)銀行賬戶。
三、企業一次性獎勵
1、享受政策對象
企業新增就業崗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和退役軍人一次性獎勵。
2、享受標準
企業新增就業崗位吸納上述人員就業,已發繳納社會保險并進行就業登記的,每吸納一人給予企業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見習基地已享受一次性獎勵的,以及創業人員已享受崗位開發獎勵的,不再享受此項補貼。
3、申報程序
企業填寫《企業新增崗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一次性獎勵申領表》,按照企業新增就業崗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的程序執行。
四、自主創業人員補貼政策
(一)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1、享受政策對象
對2015年8月20日以后登記注冊的創業者
2、 享受標準
創業期間,每新開發一個就業崗位并招錄1名就業困難人員,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同時進行就業登記的,給予1000元一次性補貼,對每個經營主體的補貼額度最高不超過2萬元(新招錄人數的確定要與新開發的崗位數一致)。
3、申報程序
創業者填寫《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申領表》,并附營業執照、招用人員的《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困難人員相關證明、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表復印件等資料,經縣(區)人社部門審核,同級財政部門復核后,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個人(企業)銀行賬戶。
(二)創業孵化基地獎補
1、享受政策對象
對新建創業孵化基地和新建高校創業園的創業者
2、 享受標準
對新建創業孵化基地按其入住創業戶數計算,每入住一個企業給予2萬元的獎勵性補貼;對新建高校創業園給予20萬元的獎勵性補助。并對已建成的優秀孵化基地和高校創業園給予三年的運營補貼、其中:每個優秀孵化基地按每年入住創業戶數計算,每戶每年補貼5000元;每個優秀高校創業園每年補貼20萬元。
3、申報程序
創業孵化基地和高校創業園申報運營補貼,應填報《新建創業孵化基地(高校創業園)運營補貼申請表》,并附入駐企業的租房合同、企業從業人員的《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營業執照、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表等,報所在地縣(區)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同級財政部門復核無誤后,直接將補貼資金撥入孵化基地(創業園)銀行賬戶。
五、支持打造勞務品牌
1、 享受政策對象
打造省級優秀勞務品牌,對省級優秀勞務品牌給予一次性獎勵,并通過以獎代補方式之處其發展和推廣。
2、 享受標準
對認定的勞務品牌以“以獎代補”的形式給予補助。被認定為省級勞務品牌的,從業人員可免費享受與品牌發展有關的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能力提升培訓。
3、申報程序
省級每兩年組織一次勞務品牌認定工作。品牌推廣參照政府購買服務程序執行。從業人員在崗培訓參照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補貼相關程序進行。
【創業扶持政策】相關文章:
扶持政策鼓勵青年創業09-26
福建創業的扶持政策201709-25
北京農村創業扶持政策09-25
2017最新的創業扶持政策08-10
關于國家創業扶持政策201709-25
無錫創業扶持政策解讀201709-25
上海市創業扶持政策09-25
關于福建創業的扶持政策201709-25
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與創業建議08-05
2016河南洛陽扶持創業就業政策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