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6年
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15〕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2016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二、春節:2月7日至13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4月4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四、勞動節: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補休。
五、端午節:6月9日至11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節:9月15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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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新聞:【[話筒]擴散:#2016放假安排公布# 最新!】
①元旦1月1日放假
②春節:2月7日(除夕)-13日放假,2月6日、14日上班
③清明:4月4日,連休3天
④勞動節:5月1日,連休3天
⑤端午:6月9日-11日放假,12日上班
⑥中秋:9月15日-17日放假,18日上班
⑦國慶節:10月1日-7日放假,10月8日、10月9日上班。
@央視新聞:#2016放假安排公布#【快來看看咱們能休哪些假!】
①公眾假期:周末和元旦、春節、國慶等法定假日
②帶薪假期:勞動者在工作滿一定期限后每年享有保留原職和工資的`休假
③福利假期:如產假、婚假、探親假等。
④個別人群的假期:如六一兒童節、三八婦女節、寒暑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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