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野性的呼喚》有感
當閱讀了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需要好好地就所收獲的東西寫一篇讀后感了。是不是無從下筆、沒有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讀《野性的呼喚》有感,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1
這是一個充滿著美好和溫馨的動人小說,里面講了許多讓人驚嘆的故事。就讓我從頭說起吧!
小說的主人公是一條沉著、冷靜、勇敢的黃毛狗,它叫布克。是因為被壞人騙到這個寒冷的加拿大,成為一只雪撬狗,因為它的嫉妒性,最終暴發出了多年蘊藏在身體深處的力量,這就是野性。一次偶然的機會,使布克對史皮茲的嫉妒可以做個了結。經過布克一次次地被撲到,終于獲得了做戰的經驗。經過努力,將史皮茲打倒了。成了領頭狗。
從這一刻開始,布克真正體會到生活的真諦,之后的戰斗,布克次次都勝利,因為它散 發了野性,激發了心中無窮的力量。
布克,它是一個善于領悟道理的狗,這種精神值得我們學習,如果把這種力量轉移到學習當中去,沒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克服的,我相信凡事只要多動腦筋,將身體里無窮的潛力發揮出來,一定沒有什么事能難到我們的,你相信嗎?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2
在美國的杰克·倫敦寫的這本《野性的呼喚》中,我走進了一只狗的世界中。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混血兒。
巴克從小生活在南方一個法官的家里,但一天,它被人拐賣到了一個穿紅絨線衫的人那兒。它挨了一頓大棒猛打,被打得一次又一次地昏死過去。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鑰匙,一把讓巴克恢復原始本性的鑰匙,讓它學習到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同時也讓潛藏在巴克體內的野性漸漸蘇醒。
不久,巴克再次被人買走。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隊伍,變成了一只雪橇犬。斯匹茨是雪橇隊里的頭狗,也就是領袖。它把巴克當成是潛在的對手,總是挑釁巴克。起先,對于斯匹茨的種種挑釁,巴克總是處處忍讓,盡量避免沖突。但它的本能隨著一次次的挑釁“復活”了。最終,祖先們扯豺狼式的啃咬嚙撕在它身上活躍起來,最終,他把把斯匹茨斗倒了。
之后,他又換過幾個主人,最后,當巴克被殘暴的主人哈爾打得遍體鱗傷時,一個叫索頓的人救了他。在索頓的精心護理下,巴克恢復得很快,并且與索頓產生了真摯的感情。巴克對索頓非常忠誠,他兩次不顧生命危險救了索頓的命,不幸的是,在一次外出時,索頓被印第安人給殺死了。憤怒的巴克咬死了好幾個印第安人,為主人報了仇。但這時主人已死,他對人類社會已無所留戀。所以,它進入了森林,從此以后與狼為伍,過上了原始動物的生活。但他不忘舊誼,仍然常到主人的葬身之處去憑吊。
讀完這本書,我明白了一個道理:人在成長道路上不可能一帆風順,一定會遇到挫折、困難。但要是一這樣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我們要堅強,正所謂“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義。”連巴克遇到挫折都會勇敢地闖過去。更何況我們人呢?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3
當我第一次翻開杰克倫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喚》時,那首凄涼而極富哲理的詩便深深地打動了我:“風俗的鏈條鎖不住游牧部落跳躍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蕭條,沉沉睡去,野性將喚醒凄厲的詩行。”
或許正如杰克倫敦所說的那樣,萬物都有一種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帶來野蠻,帶來征服萬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喚》的主角——家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時驚呆了:在這冷酷無情的世界中,付出友情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絕沒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殘酷都在喚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實都在告訴它,在這個社會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來自本性深處的不屈的斗志被喚醒了,因為它知道這一切都體現著生命的價值。
然而,野性帶來野蠻的同時,也帶來了純真與忠貞的友情。這是文明與古老的結晶。當巴克的主人死去時,它仰望蒼天,發出長長的嗥叫,這嗥叫是忠誠的,這嗥叫是傷感的,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這嗥叫包含著巴克對主人深深的愛,這愛是野性的友情體現。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復雜的。它有奸詐,也有忠誠;它有文明,也的野蠻。可是,這就是真實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燦爛,因此而生生不息……
讀完《野性的呼喚》,掩卷而思,不覺已是感動涕零。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4
最早讀《野性的呼喚》是在小學,那時候還小,讀來的感觸也很直觀,看著巴克歷盡艱辛,從南方到北地,從馴服到自由,內心也有一股沖動噴薄而出。記得我在當時的讀后感中寫道“我想奔跑,想喊叫,想融入那一片廣袤的原野”。
現在再讀此書,那種暢快和震動并沒有減少,銀白荒野中那一抹幽靈般的身影仍在我的心頭揮之不去。
可是除了酣暢,除了在荒野中重新找回的尊嚴,巴克的傷痛也觸碰到我敏感的神經。
它原本的生活是平順而美好的,它與人之間有著穩定的合作關系,生活中的一切都有跡可循,有理可依。后來,從溫室被拖曳到狗場,被拖曳至那殘忍蠻荒的地獄,它選擇忘卻契約,忘卻規則,銘記亂世的生存法則,學著理解棍棒與獠牙,習慣通過疼痛感知世界,判斷正誤。它從一個溫文的紳士變為一個社會底層的滑頭,總使盡渾身解數去爭取利益。
可它仍是它自己,內心仍舊留光明和溫暖,仍舊存留著對于文明社會的記憶,它會幫助同伴,會奮力拼搏,所以它成為狗王,所以,它成為約翰的摯友。而當它與人類社會最后的紐帶被斬斷,它,奔向荒野!
白色幽靈,那是存在于我們每一個人心中的幽靈!
巴克的苦難掙扎一如我們的彷徨無助,而它所奔向的,正是每個人心中的自由。我們糾結,我們掙扎,我們無數次對世界失望,又無數次對它抱有期待,我們一點點長大。我們在家人的羽翼下成長,走向令人眼花繚亂的社會,最終,獨自前往自己的原野。
哪怕受傷,哪怕迷茫,哪怕掙動著求生,我們不曾忘記,不曾失去,不能失去的,正是心中的荒野。在那里空無一物,沒有花,沒有人,只有你。在那里,你如同一個幽靈在曠野逡巡,你瘋狂,你旋轉,你奔跑,沒人能看見你,甚至,你也看不見你自己。
我們本不知道自己本來的樣子,可我們又都是自己本來的樣子。我們曾感到陽光的溫暖,花朵的芬芳,也會遭受莫名的打擊,沉重的惡意,我們會溫和良善,有時也庸俗猙獰,可不論怎樣,我們的靈魂始終擁有那一片原野。
在那里,我們是我們自己,與外界無關,與旁人無關,哪怕是最親密的人,也無從得知的,我的荒野。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5
《野性的呼喚》是美國作家杰克.倫敦寫的一本非常好的小說,書中的主人公巴克是一位很有社會地位的法官家里的看家狗,它除了領導著一群狗替法官管理果園和牧場外,還常常保護著法官的兩個女兒外出散步游玩,過慣了優越生活的巴克被法官家里的一個好賭成性的護院人的助手販賣后,變成了一條雪橇狗,不僅挨餓受凍,還常常挨打……,受盡了欺負。它為了生存,強迫自己適應環境,變得十分堅毅,不僅取代雪橇狗隊伍中的領頭狗,最后還成為北極阿拉斯加一個地區的狼中之王。在這本書里,杰克.倫敦不僅把一條狗作為主人公來描寫,充分用運了想象和幻覺,寫得非常感人,還說明了一個道理——只有能夠適應環境、有志氣、有毅力、堅忍不拔的強者才能很好地生存下去。
相信你看了這本書,也一定會覺得受益匪淺。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6
一只生活在南方美麗莊園的大狗,被人拐賣到冰天雪地的北極,飽經摧殘和折磨。后來,隨著太古的生命之歌在他心中慢慢蘇醒,他帶著對人類的愛與恨,創造了接二連三的奇跡。最終,隨著愛的逝去,他義無反顧地走向叢林深處,成為一只充滿仇恨的狼……
那只大狗,不,應該說那只狼,就是《野性的呼喚》一書中的主人公——布克。它的祖先原本也是蠻荒世界中的一員,但它們的子孫經過人類的馴化,甚至于失去了自己的本性,變得近乎文明了。
不錯,人類確乎能把動物馴服,卻不能永遠得扼制大自然的誘惑與呼喚;人們能對布克進行身體上的摧殘,卻不能終止它的希望;人類甚至能肆無忌憚得獵殺這世上的生靈,卻不能讓它們俯首稱臣……
顯然,文中的布克是個喻體,而它的表現者是人,是在嚴峻考驗中仍舊堅忍不拔,永不言敗的強人!
一只狗,一只曾被馴化得失去本性的夠,他都能克服一切困難,用積極進取的態度面對困難,面對世界,而不是消極沉淪。那身為人類的我們呢?理論上,我們是高級動物,可我們是不是有些名不副實?我們的意志真的比狗強嗎?難道我們就不該學會怎樣堅強的面對現實?也許我們中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活著就是一切!!
魯迅曾說過:“人必須活著,愛才有所附麗。”就算不知道自己的目標是什么,只要生命之花還在閃爍,就必須繼續向前飛奔,哪怕只有零星的希望,也要掙扎這活下去!伏爾泰說:“人生最大的財富是希望。”的確,希望是構成任何一次豐功偉業的前提,只要心存希望,一定能戰勝一切,甚至能與死神相抗衡!所以,無論如何都不要輕易對死亡妥協,絕不!所謂“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不也正是這個道理嗎?
當然,生命是自己的,別人無權干涉。可我們是不是應該在自己的生命中畫下輝煌的一筆呢?是不是應該給生命賦予思想,使之更加繽紛,更加有意義呢?
像狼一樣,不認輸,不放棄,像狼一樣愛憎分明,像狼一樣保護自己。
像狼一樣生存著,絕不會錯。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7
當我一看到是關于寫動物的書,我便很高興,特別是讀過沈石溪先生寫的幾篇動物小說,如《斑羚飛渡》、《老馬威尼》。而且對于《野性的呼喚》這本書也早有聽說。看了之后的第一反應,便是將杰克·倫敦寫的另一篇小說《白牙》結合起來。如果說誰更加幸運,這還挺難說的,因為一個得到了溫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個則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點卻是共同的:從原來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難中,再被善良的人用愛救了回來,從苦難中解脫出來。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愛犬,經過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國南部加州一個溫暖的山谷里。后被賣到美國北部寒冷偏遠、盛產黃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與人、狗與狗、強者與弱者之間冷酷無情和生死爭斗,于是為了生存,它學會了只求活命、不顧道義的處世原則,變得兇悍、機智而狡詐。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喚下,巴克狼性復萌,逃入叢林,重歸荒野。在小說中,杰克·倫敦運用擬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類的本質刻畫地淋漓盡致,反映了資本主義社會冷酷的現實和“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的客觀現實。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體現。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與人中,充滿了“棍棒與犬牙法則”也就是“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的法則。巴克與其他的狗和人一樣,充滿了對于權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與一個個挑戰者經歷了長久的斗爭,其中的第一個敵人也就是當時巴克所在狗對的頭兒——斯皮茨,初出茅廬的巴克斗得是遍體鱗傷,當最終還是將對手打到爭奪了領袖地位。巴克的領域感也非常強,誰要是侵犯它的領域,要么歸順,要么倒下。 本在巴克的一生中還有一個人十分重要——約翰·桑頓,是他在危急時刻救了巴克,并且給了巴克以無限的愛和溫暖,桑頓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謂是舉足輕重,然而也正是因為這點桑頓的死給了巴克沉重的打擊,也迫使它走向野蠻。
《野性的呼喚》以一只狗的經歷表現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蠻,寫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點當心我會像巴克一樣,一旦自己最重要的東西突然失去,我會不會也走向“野蠻”?我想應該不會,因為巴克是個野獸,野蠻是他的天性,野性會讓它返回森林,它是別無選擇的,因為城市里已經容納不下它了。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8
在暑假里,我讀過許多書,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喚》,讓我懂得了,為了生存就要奮斗。
這本書的主人公是一條狗,名叫巴克。整個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為背景,講述了在北方險惡的環境下,巴克為了生存,如何以一條馴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蠻狀態的過程。巴克是一條碩犬無比的朵交狗,它被貪心的仆人從南方主人家偷出來賣掉,幾經周折后開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為一條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殘酷的馴服過程中,它意識到了公正與自然的法制,惡劣的'生存環境讓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擇手段,從而學到了狡猾與欺詐,后來它自己將生存智慧發揮到了運用自如的境界,經過殘忍,你死我活的爭斗,巴克最后終于確立了領頭犬的地位。在艱辛的拉雪橇途中,狗們面對著許多痛苦:挨打。挨餓。甚至死亡,但巴克適應環境快得驚人,超越每只狗,它們的主人幾經調換,最后,巴克與一位主人約翰。桑頓結下了難舍難分的深情厚誼。這位主人曾將它從極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來,而巴克又多次營救了它的主人,還幫他還回了債務,最后,在它熱愛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慘遭印第安人射殺后,它便走向荒野,響應它這一路上多次聆聽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種野性的呼喚。
雖然巴克是一條狗,但是它的艱苦卓絕的經歷,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動,從而也讓我明白:在險惡的自然與環境下,只有精英與超人,有著小說中的巴克那樣的精神,才有生存下來的可能。其實,為了生存奮斗是一種努力,更是一種堅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學習,自己定下一個目標,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縮。作文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9
《野性的呼喚》,曾經在大學的時候,有一個同寢室的朋友推薦給我,并且繪聲繪色地向我描述過巴克的傳奇一生。后來與這個朋友漸漸淡了友誼,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卻經常縈繞在腦際,所以,在去年暑假,我買下了這本書。今年暑假,閱讀了這本書。
也曾在大學的時候,暗暗喜歡過一個性格不羈的男孩子。至今仍記得他在大一的時候就寫過一首詩,贊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種原始的野性,那種寧愿餓死亦不向人搖尾乞憐的高傲,讀后感《《野性的呼喚》讀后感800字》。或許,就是從那個時候起,對狼這種生物有了一種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喚》與《白獠牙》,講述的都是人與狗,或者是人與狼之間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馴服的狗,聽從了叢林深處那野性的呼喚,在最后一個主人遇難后,變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卻是從一只在荒野中誕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馴服成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較而言,我更喜歡前者。而與此同時,我更是讀到了動物的真誠與單純,人類的虛偽與復雜。人類總是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可以任意地處置鞭打狗狗,哪怕對方是怎樣的忠誠。雪橇狗們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視為自己的一生的職責所在,即使即將要死去之時,也把死在挽具上視為自己的榮耀;而人們呢,或許僅僅只是把狗們作為自己達到目的的一個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長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沒有喘息的機會。此外,那個將巴克騙將出來的傭工,那個用棍棒讓巴克馴服的紅衫人,那三個不知雪原規則的急于趕路探險的人們……那白獠牙的第一個主人,可以三次出賣自己的狗,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惡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無視白獠牙的痛苦與生命,令它與別的狗、狼乃至山貓相斗,只為了賺取賭金。那些所謂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知道用火槍用棍棒去統治別的生靈。當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約翰桑頓,比如威頓司考特,他們用的則不是棍棒與火槍,用的心與真摯的愛,所以巴克與白獠牙匯報他們的不僅是敬畏、不僅是忠誠,更是它們的全部靈魂。
巴克與白獠牙是何等的聰慧,他們其實只屬于那無邊無際的荒野,屬于那自由自在、沒有束縛的奔跑,哪怕挨餓,哪怕孤寂。只有在那里,他們才能成為一頭真正的狼。,巴克,聽從了野性的呼喚,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沒有聽見?只是它仍有為之付出靈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實,不管是狼,還是狗,它們都將是最出色的。汗顏的只是人類。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10
最近,我看了本書,名叫《野性的呼喚》是一本世界文學名著,它是美國作家杰克·倫敦寫的。這本書主要講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公狗在美國北部克服種種困難,追求自由的生活。
在困難面前,巴克毫不退縮。有一天,巴克的主人和一群人打賭,賭的是:巴克能拉幾磅。有人說:巴克可以拉六百磅或七百磅。巴克的主人說:“巴克可以拉一千磅,再走一百碼。”然后他們就開始下注一千美元。賭巴克能不能拉一千磅,再走一百碼。過了一會兒,巴克就開始拉了。開始的時候雪橇慢慢的動了,后來一直都沒停下,一直拉了一百碼才停下來。巴克真是好樣的,為主人贏來了一千美元。
有一天,巴克第一次不聽主人的命令,追求自由。一天早上,其它的狗都起來拉雪橇了,就是巴克沒起來,主人用靴子抽打在它的身上,而巴克就毫不動搖,就一直躺著忍受痛苦,最終主人將它拋棄了,它終于可以自由自在的生活了。
巴克這種勇敢、不怕困難,追求自由的精神值得我敬佩,這本書真好看,下次我還要看,再一次體會文章里面的意義。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11
當我第一次翻開杰克·倫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喚》時,那凄涼而極富哲理的詩便深深地打動了:“風俗的鏈條鎖不住游牧部落跳躍的古老渴望;寒冬蕭條,沉沉睡去,野性將喚醒凄厲的詩行。”
或許正如作者杰克·倫敦所說的那樣,萬物心中都有一種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帶來的野蠻,帶來征服萬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喚》的主角——家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時驚呆了;在這冷酷無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誼就等于付出生命,只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決沒有后退的可能。所有有殘酷都在喚醒他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實都在告訴它,在這個社會中只有征服和被征服者。來自本能深處的不屈的斗志被喚醒了,因為它知道這一切都體現著生命的價值。
然而野性的帶來野蠻的同時也帶來了純真與忠貞的友情,這是文明與古老的結晶。當巴克的主人死去時,他仰望蒼天,發出長長的嗥叫。這嗥叫是傷感的,這嗥叫是忠誠的,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這嗥叫包著巴克對主人深刻的愛,這愛是野性的友情表現。
生命是矛盾的,生命是復雜的。它有奸詐,也有忠誠,它有文明,也有野蠻。可是,這就是真實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燦爛,因此而生生不息……
讀完《野性的呼喚》,掩卷而思,不覺已是感動涕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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