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專項審計報告15篇
隨著人們自身素質提升,報告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其在寫作上具有一定的竅門。我們應當如何寫報告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專項審計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專項審計報告1
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企業的規模不斷壯大,經營活動呈現出越來越多的復雜性,所以為確保財務報告的透明度及準確性,專項審計和年度審計成為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手段。本文將從兩個方面展開,分別是專項審計和年度審計的定義以及區別。
一、專項審計和年度審計的定義
1.1 專項審計
專項審計是對企業某一個特定項目或某些特定嚴重問題的審計。專項審計往往根據企業內部審計或者外部投訴等情況下進行,目的'在于確認企業在某一項目或某些特定環節的財務數據是否準確,完整,以及是否存在違規情況等問題。
1.2 年度審計
年度審計是對企業整體的財務數據進行審計,包括企業資產負債表,利潤表以及現金流量表等,整個審計過程旨在確認企業的財務報告是否真實,準確和完整。年度審計是在企業每一年結束之后進行。
二、專項審計和年度審計的區別
2.1 審計內容
專項審計側重于企業某一特定環節或項目的財務狀況。審計對象可能是企業某項或某些特定的資產或取得資產的方式,某項或某些特定的支出等。年度審計則審計整個企業的財務狀況,包括資產、負債、利潤,而且是全面的。
2.2 審計目的
專項審計是為了確認企業在某一特定環節的財務狀況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存在違規情況,以及進行及時的糾正和改善。年度審計則是為了確認企業整體財務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規性。
2.3 審計頻率
專項審計的目標往往是在一定時間段內清晰的界定,而且進行后即可結束。年度審計的頻率是在每一年結束后進行,給了企業一定的時間去準備和規劃。
2.4 審計方式
專項審計一般由具有相應資格的審計人員針對某個特定項目進行審計。年度審計則對整個企業公司進行審計,通常由會計事務所等審核機構進行。
2.5 審計意義
專項審計可以發現企業業務活動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缺陷,提醒企業進行改進,并可以為企業提供有益的建議。年度審計則可以確認公司財務報告的真實性,提升投資者及社會公眾對企業財務狀況的信心。
三、總結
在企業整個生命周期中,會存在不同的審核類型和方式,但無論是專項審計還是年度審計都是為了保障公司的財務狀況,并提供足夠的信息來供用戶進行信息決策。兩種審計方式有所不同,但都是企業日常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在進行審計前需要對兩種不同類型的審計方式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并且在審核機構的幫助下,精準地進行財務管理和決策。
專項審計報告2
一、審計概述
依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和規定,對某單位的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并根據審計結果提出了相應的意見和建議。
二、審計過程
1. 確認審計目標
本次審計的目標是某單位的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
2. 確認審計范圍
本次審計的范圍涉及某單位的`專項資金使用情況,時間段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3. 收集審計證據
審計人員通過了解和分析某單位的相關資料和文件,采訪有關人員,實地了解情況等方式,獲取了大量的審計證據,對這些證據進行了分類和整理,進行相應的分析和歸納。
4. 審計程序
本次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采用了比較、分析、抽樣、驗證等方法,對審計范圍內的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詳細的分析和審查,從而獲取了全面的審計證據。
5. 審計結論
依據審查的證據,結合實際情況,審計人員得出了如下的結論:
三、審計結果
1. 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符合法規要求。
2. 在專項資金使用過程中,存在部分管理混亂和缺陷,導致部分資金使用效益較低。
3. 部分專項資金使用存在欠缺透明度和公開程度不高的問題。
4. 部分專項資金使用存在不規范和浪費等問題。
四、審計意見
根據審查的結果,我們提出了如下的建議:
1. 堅決規范專項資金使用總體管理,防止出現管理混亂和缺陷的情況。
2. 加強專項資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開程度,提高資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3. 強化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力度,有效遏制不規范和浪費的現象。
五、總結
本次審計發現了某單位專項資金使用的一些問題和不足之處,并提出了相應的建議。希望某單位切實改進這些問題,規范資金使用行為,提升資金使用效益和公信力,為企業的發展和穩定做出積極的貢獻。
專項審計報告3
XXX股份有限公司:
我們接受委托,對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公司)以20xx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的清產核資的相關資料進行了審查核實,貴公司的責任是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保證會計資料和清產核資資料的真實、合法和完整。我們的責任是在貴公司資產清查的基礎上,對貴公司查出的各項資產損失及申報待銷凈損失的處理預案的真實性、合理性發表意見。在審計過程中,我們本著獨立、客觀、公正和科學的原則,實施了包括在抽查的基礎上檢查支持各項資產損失金額和披露的證據以及評價各項資產損失的整體反映等我們認為必要的審計程序,核查了以20xx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我們相信,我們的審計工作為發表意見提供了合理的基礎。現將清查核實情況及結果報告如下:
一、清產核資工作范圍
按照XX公司的決算報表統計口徑以清產核資工作方案的要求,本次清產核資的范圍為XX公司及所屬全部的子公司(含下屬事業單位、分支機構、境外子公司等)的全部資產,其中:資產總額XXXX元,負債總額XXXX元,所有者權益XXXX元(含實收資產XXXX元,資本公積XXXX元,盈余公積XXXX元,未分配利潤XXXX元),少數股東權益為XXXX元,具體單位如下單位名稱投資比例控制關系資產總額所有者權益
二、清產核資的依據
(一)法規依據
1、《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2、20xx年9月9日國資委令第1號《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3、20xx年9月13日國資評價〔20xx〕72號《關于印發的通知》4、20xx年9月13日國資評價〔20xx〕73號《關于印發的通知》;5、20xx年9月13日國資評價〔20xx〕74號《關于印發的通知》;6、20xx年9月18日國資評價〔20xx〕78號《關于印發的通知》;7、20xx年7月26日財政部財企〔20xx〕310號文件《關于國有企業執行有關財務政策問題的通知》;8、20xx年9月3日財企〔20xx〕233號《企業財產損失財務處理暫行辦法》;9、《企業會計制度》
(二)行為依據
1、20xx年8月19日國資評價〔20xx〕45號文件《關于做好執行工作的通知》;2、20xx年9月2日國資評價〔20xx〕58號文件《關于印發中央企業清產核資工作方案的通知》;3、XXXX年XX月XX日XX部門XXX號文件《關于同意XX公司XXX子公司以賬面數作為清產核資工作的結果函》;4、XX公司函〔20xx〕236號《關于印發的通知》5、清產核資中咨詢服務、經濟鑒證和專項財務審計的業務約定書。
三、清產核資過程及實施情況
1、工作基準日:20xx年12月31日。
2、工作起止日期:XXX年XX月XX日。
3、具體實施情況:(1)協助貴公司根據國資委、財政部相關文件編制此次清產核資的《工作手冊》;(2)培訓參加專項審計工作的相關人員,協助貴公司做清產核資基礎工作;(3)對貴公司企業清產核資基準日的原會計報表進行審計,以保證貴公司清產核資基準日賬面數的準確;(4)核對、詢證、查實貴公司債權、債務,監盤貴公司現金和抽查存貨;(5)勘察、抽查貴公司固定資產并驗證其產權;(6)協助貴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和清產核資的要求調整有關賬項,計算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所帶來的損失;(7)按照根據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對貴公司清理出的有關資產盤盈、資產損失及資金掛賬進行核實、鑒證;(8)協助貴公司按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有關資金核實批復文件、以及國家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定,調整賬務。(9)協助貴公司編制清產核資后的企業會計報表。
四、清產核資專項審計情況
1、申報處理資產損失情況在此次清產核資過程中,貴公司共計清理出資產損失總額(盈虧相抵后)為XXXX元。其中按原制度清查的資產損失共XX筆,金額XXXX元;按《企業會計制度》清查預計的資產損失共XX筆,金額XXXX元。
2、經我所審核確認的資產損失經我所審核確認符合清產核資申報條件的資產損失共XX筆,金額XXXX元。其中按原制度的資產損失共XX筆,金額XXXX元;按《企業會計制度》清查預計的資產損失共XX筆,金額XXXX元。
五、清產核資處理意見
1、申報待核銷凈損失的處理
預案經我們審核確認貴公司清查的資產損失和資金掛賬凈額為金額XXXX元,其中XXXX損失掛賬凈額XXX元自列損益,其余XXXX元申報核減所有者權益,具體處理方法如下:(1)核減未分配利潤XXXX元;(2)核減盈余公積-公益金XXXX元;(3)核減盈余公積-公積金XXXX元;(4)核減資本公積XXXX元;(5)核減實收資本XXXX元;經我們審核確認貴公司按《企業會計制度》確定的預計損失合計XXXX元。擬建議轉入企業20xx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潤XXXX元,并作為各項資產減值的期初數,其中:(1)應收帳款預計損失XXXX元;(2)短期投資預計損失XXXX元;(3)存貨預計損失XXXX元;(4)長期股權投資預計損失XXXX元;(5)固定資產預計損失XXXX元;(6)在建工程預計損失XXXX元;(7)無形資產預計損失XXXX元;(8)長期債權投資預計損失XXXX元;(9)其他資產預計損失XXXX元。
2、審計意見批復后所有者權益的變化情況上述申報資產損失如得到批復后,XXXX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將為XXXX元,其中實收資本XXXX元、資本公積XXXX元、盈余公積XXXX元、未分配利潤XXX元。
我們認為,貴公司的清產核資工作是依據國資委及財政部相關文件執行的,申報的報表及相關資料真實可信,各報表數據間勾稽關系正確,可以作為資產管理部門審批的依據。
六、申報處理資產損失原因分析
1、按原制度清查出的各項資產損失的情況簡要分析2、盤盈資產類型及形成原因的簡要分析
七、重大事項說明
1、XXX公司所屬子公司根據清產核資政策可以不列入參加清產核資工作范圍,直接以XXX公司賬面數作為XXX公司清產核資工作結果需要進行特別說明;
2、XXX公司所屬子公司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清產核資工作范圍,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直接以XXX公司賬面數作為XXXX公司清產核資工作結果需要進行特別說明;
3、在清產核資專項財務審計工作中發現的有可能對XXX公司損失及掛賬的認定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
4、在清產核資專項財務審計掛賬中發現的XXX公司重大資產和財務問題以及向XXX公司提出的有關改進建議;
5、在清產核資工程中對XXX公司賬面價值和實際價值背離較大的主要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重新估價;
6、注冊會計師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重大事項。
八、內部控制的審核情況
xx
九、報告使用范圍
以上清產核資審計報告僅供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XXX公司主管部門審查清產核資結果和檢測清產核資中介機構之用,非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報告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不得提供給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見諸于公開媒體。
附件:
1、損失掛賬分項明細表;
2、損失掛賬申報核銷項目審核說明;
3、損失掛賬的證明材料;
4、主審會計師的資質證明和中介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5、其他有關材料。
xx
xx年xx月xx日
專項審計報告4
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合法性和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書,因此,注冊會計師應當將已審計的財務報表附于審計報告之后,以便于財務報表使用者正確理解和使用審計報告,并防止被審計單位替換、更改已審計的財務報表。
一、審計概況
依公司總經理給內部審計工作安排,審計部于20xx年07月02日-20xx年08月02日對國際營銷部、財務部、行政部就20xx年01-20xx年06月期間的產生的物流費用進行了專項審計。
本次審計的主要發現如下:
1、部分非緊急(重要)的快遞未選取價格低的快遞公司,且未與有產生交易的.快遞商(**快遞)簽訂協議或合同的問題;
2、代墊費用欠缺還款期限要求,超三個月以上的代墊款(5.5萬元)未收回的問題。
項目概況
20xx年01月-06月內部生產經營產生的物流費用,依據合同報價單核算運輸費用(拖車、貨車),查閱物流商招投標資料及合同條款。
對各部門產生的快遞費用與需求進行核實,查閱快遞公司簽訂合同情況。
二、本期審計發現
1、部分非緊急(重要)的快遞未選取價格低的快遞公司,且未與有產生產易的快遞商(**快遞)簽訂協議或合同的問題;
(1)審計中,我們調出有發生快遞費用的二家快遞商的合同,見行政部在20xx年3月31日與**快遞公司簽訂的快遞服務合同,未見有**速遞相關合同及協議;
(2)調出**價格與**提供的電子檔報價單比對,發現**首重價比**平均高36%;
快遞單價比對(二家)
目的地 **首重(1kg) **首重(1kg) 價差率
同城 12.00 8.00 33%
省內 13.00 8.00 38%
溫州、臺州 16.00 12.00 25%
華東 22.00 12.00 45%
小計 36%
(3)我們對20xx年01月-06月實際產生的國內快遞費用進行計算,共發生快遞費用68,798元,**快遞費占總費用96%;
20xx年01-06月快遞費用情況
月份 **金額
(RMB) **金額
(RMB)
1月寄付 619 9,024
1月到付 - 532
2月寄付 136 4,133
2月到付 - 1,536
3月寄付 1,752 8,317
3月到付 - 1,011
4月寄付 144 8,999
4月到付 - 1,234
5月寄付 72 17,128
5月到付 - 2,643
6月寄付 164 10,556
6月到付 - 799
小計 2,886 65,912
(4)在審計時問詢行政負責快遞窗口人員,各部門有快遞業務由各部門自行聯絡快遞公司來公司前臺取貨。
審計建議:
我們建議由行政部統一進行招標或采用比價形式選定適合公司的一家快遞公司,在9月之前簽訂一年有效的合同,后續每年定期更新運費標準。這樣有助于確保發生糾紛可以賠付,且計算費用標準一致。
2、代墊費用欠缺還款期限要求,超三個月以上的代墊款(5.5萬元)未收回的問題(數據截止20xx年06月30日):
20xx年上半年代墊支付情況
月份 代墊金額(RMB) 收回金額(RMB) 未收回金額(RMB)
1 67,452.20xx58,901.93 8,550.27
2 19,20xx75 1,846 17,358.75
3 56,623.42 27,268.52 29,354.9
4 16,425.21 4,699.27 11,725.94
5 33,616.30 16,632.43 16,983.87
6 36,232.30 27,972.9 8,259.4
小計 229,554.18 137,321.05 92,233.13
審計建議:
我們建議代墊費用,應控制在三個月內收回,銷售會計定期將超期信息提供給營銷業務,由營銷業務開出催款單提醒客戶進行付款。促進公司資金合理循環和周轉,提高資金使用的效率。
3、其他問題
1、代墊支付快遞費未見在貨款中扣除:
部門 月份 郵遞日期 郵遞編號 寄達地 郵資 產生費用申請內容
采購 3月到付 20xx-3-20xx74689479866 寧波 ¥61 **寄材料,運費從貨款中扣除
采購 3月到付 20xx-3-29 575523277950 浙江 ¥417 費用由**支付
采購 5月到付 20xx-5-2 575543479553 浙江 ¥792 **借光源,由**承擔,貨款中扣除
采購 5月到付 20xx-5-4 510481054557 常州 ¥52 **借光源,由**承擔,貨款中扣除
采購 5月到付 20xx-5-2 117081420xx7 深圳 ¥22 由**承擔
采購 5月到付 20xx-5-7 575502923729 浙江 ¥262 **來料,從**貨款中扣除
采購 5月到付 20xx-5-21 574712714373 寧波 ¥28 **寄材料,運費從貨款中扣除
小計 1,634
(1)部分快遞業務申請單為事后申請審批,未做到先申請后執行;在審計時,我們發現有13筆快遞費用單次超過500元,隨機抽了一筆采購在2月份支付的**材料快遞費,采購負責人回復發生時間比較長,無法提供相關來料無法滿足生產急改由公司自行承擔快遞費用的相關依據。
部門 月份 郵遞日期 郵遞編號 寄達地 郵資 產生費用申請內容
國際營銷 5月寄付 20xx-5-31 103021412234 浙江 ¥1,392
國際營銷 5月寄付 20xx-5-31 103021412225 浙江 ¥1,327
國際營銷 3月寄付 20xx-3-8 810031123370 浙江 ¥1,229
采購 2月到付 20xx-2-6 25574344821 南京 ¥1,048 **寄材料,生產急需,原定物流無法滿足生產
國際營銷 6月寄付 20xx-6-22 103019293632 廣東 ¥1,029
國際營銷 4月寄付 20xx-4-26 592474446914 中山 ¥928
采購 5月到付 20xx-5-2 575543479553 浙江 ¥792 由**承擔,貨款中扣除
國際營銷 6月寄付 20xx-6-3 103021412261 浙江 ¥714
國際營銷 5月寄付 20xx-5-17 10302141220xx 深圳 ¥692
國際營銷 6月寄付 20xx-6-3 103021412252 浙江 ¥692
國際營銷 5月寄付 20xx-5-25 103021412191 廣東 ¥689
國際營銷 5月寄付 20xx-5-21 103010686552 廣東 ¥686
LED技術 5月寄付 20xx-5-2 592545525452 上海 ¥622
審計建議:
我們建議單筆快遞費用超過1,000元,應由中心總監審批后再執行,由各級負責人嚴格把關審批環節, 審批費用支出的真實性與合理性,審核所發生的業務是否符合厲行節約,有利于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專項審計報告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家有關扶貧開發方針政策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是國家財政預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村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邊境地區、國有貧困農場、國有貧困林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貧困團場(以下簡稱各地)加快經濟社會發展,改善扶貧對象基本生產生活條件,增強其自我發展能力,幫助提高收入水平,促進消除農村貧困現象的專項資金。
本辦法所指扶貧對象是指根據中央扶貧標準、地方扶貧標準識別認定的農村貧困家庭、貧困人口。
第三條 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按使用方向分為發展資金、以工代賑資金、少數民族發展資金、“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國有貧困農場扶貧資金、國有貧困林場扶貧資金、扶貧貸款貼息資金。
第四條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中的以工代賑資金依照發展改革委制定的有關以工代賑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1 “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依照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扶貧辦制定的有關“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少數民族發展資金、國有貧困農場扶貧資金和國有貧困林場扶貧資金的管理,由財政部分別會同國家民委、農業部、國家林業局,根據資金用途的特點,依據本辦法另行規定。
扶貧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的管理由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扶貧辦、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根據資金用途的特點,依據本辦法另行規定。
第二章 資金預算與分配
第五條 中央財政貫徹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精神,依據減貧工作需要和財力情況,在預算中安排財政專項扶貧資金。
地方各級財政根據各地減貧工作需要和財力情況,每年預算安排一定規模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規模。省級財政安排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規模應達到中央補助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規模的一定比例,有關資金投入情況作為績效評價的重要因素。
第六條 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主要投向國家確定的連片特困地區和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貧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連片特困地區。
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堅持向西部地區(包括比照適用西部大開發政策的貧困地區)、貧困少數民族地區、貧困邊境地區和貧困革命老區傾斜。
2 第七條 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主要按照因素法進行分配。資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貧對象規模及比例、農民人均純收入、地方人均財力、貧困深度等客觀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觀因素指標取值主要采用國家統計局等有關部門提供的數據。政策性因素主要參考國家扶貧開發政策、中央對地方扶貧工作考核及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管理績效評價情況等。
地方各級財政安排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應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資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標取值由各地自行確定。
第三章 資金使用與撥付
第八條 各地應按照國家扶貧開發政策要求,結合當地扶貧開發工作實際情況,緊密圍繞促進減貧的目標,因地制宜確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范圍。各地確定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范圍必須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一)圍繞培育和壯大特色優勢產業,支持扶貧對象發展種植業、養殖業、民族手工業和鄉村旅游業;承接來料加工訂單;使用農業優良品種、采用先進實用農業生產技術等。
(二)圍繞改善農村貧困地區基本生產生活條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產設施、小型農村飲水安全配套設施、貧困村村組道路等,支持扶貧對象實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貧搬遷等。
(三)圍繞提高農村扶貧對象就業和生產能力,對其家庭勞動力接受職業教育、參加實用技術培訓給予補助。
(四)圍繞幫助農村扶貧對象緩解生產性資金短缺困難,支
3 持貧困地區建立村級發展互助資金,對扶貧貸款實行貼息等。
(五)圍繞編制、審核扶貧項目規劃,實施和管理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項目而發生的項目管理費。
第九條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及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費不得用于下列各項支出:
(一)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支出。
(二)各種獎金、津貼和福利補助。
(三)彌補企業虧損。
(四)修建樓、堂、館、所及貧困農場、林場棚戶改造以外的職工住宅。
(五)彌補預算支出缺口和償還債務。
(六)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
(七)交通工具及通訊設備。
(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扶貧。
(九)企業擔保金。
(十)其他與本辦法第八條使用規定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條 中央財政根據補助地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規模(不含扶貧貸款貼息資金),按照2%的比例提取項目管理費。各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從中央財政補助地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中提取任何費用。
中央財政提取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費,依據補助地方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規模(不含扶貧貸款貼息資金)分配地方使用。其中安排到縣級的比例不得低于90%。
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費實行分賬管理,專門用于
4 扶貧規劃編制、項目評估、檢查驗收、成果宣傳、檔案管理、項目公告公示、報賬管理等方面的經費開支,不得用于機構、人員開支等。
第十一條 地方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扶貧開發工作需要,預算安排一定規模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費,或者比照中央財政提取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費的比例,從地方財政本級安排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中提取項目管理費。安排或提取項目管理費的規模及具體比例、分配和使用管理辦法由各地自行確定。
第十二條 各地要充分發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引導作用,拓寬扶貧開發投入渠道,加大整合支持農村貧困地區各類資金的力度,統籌安排、集中使用,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條 財政部在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批準資金分配方案后,及時將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撥付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上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預算指標。
財政部采取提前下達預算等方式,將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按一定比例提前下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
第十四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要加快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執行進度。收到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撥款文件后,及時將資金下撥到縣(市、旗、區),同時將撥款文件報送財政部。
第十五條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中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各級財政部門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要按照財政國
5 庫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辦理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支付手續。
第四章 資金管理與監督
第十七條 與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管理相關的各部門根據以下職責分工履行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管理職責。
(一)財政部門負責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預算安排、撥付、管理和監督檢查,會同相關部門擬定補助地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分配方案。
(二)財政部商國務院扶貧辦擬定補助地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發展資金)的分配方案。
發展改革委商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擬定以工代賑資金分配方案。
國務院扶貧辦商財政部匯總平衡提出統一分配方案,上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同時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和扶貧辦。發展改革委下達以工代賑計劃,財政部撥付資金。
(三)財政部門要加強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扶貧、發展改革、民委、農業、林業、殘疾人聯合會等部門要加強相關財政扶貧項目的管理,確保項目實施進度,充分發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效益。
(四)國務院扶貧辦、發展改革委、國家民委、農業部、林業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等部門應及時將財政專項扶貧資金
6 使用管理情況報送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國家民委、農業部、林業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等部門的報告同時抄送國務院扶貧辦。
(五)上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規模由財政部確定,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扶貧部門負責使用管理與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扶貧、民委、農墾、林業、殘聯等部門分別會同財政部門,根據國家、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扶貧開發政策和財政部的有關要求,制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計劃。由財政部門負責匯總,并根據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下達情況按規定時間上報財政部,同時抄送國務院扶貧辦。
中央財政上提前下達預算的所有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須于本1月底前報送資金使用計劃;本下達預算的有關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須于中央財政下達預算后六十個工作日內報送資金使用計劃。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管理使用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由兵團財務部門于中央財政下達預算后六十個工作日內將資金使用計劃報送財政部。
第十九條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計劃需要明確資金具體用途、投資補助標準、項目建設內容、資金用款計劃等內容,并作為績效評價等工作的參考依據。
第二十條 各地應根據扶貧開發工作的實際情況,逐步將項目審批權限下放到縣級。
第二十一條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支持的項目實行項目管理制
7 度,做到資金到項目、管理到項目、核算到項目。
第二十二條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計劃、支持的項目和資金額度要進行公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對扶貧對象給予補助,在所在行政村進行公告、公示。
第二十三條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實行報賬制管理,分賬核算。負責報賬的具體層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確定。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使用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管理實行績效評價制度。績效評價結果以適當形式公布,并作為分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參考依據。績效評價制度的具體實施方案由財政部門商相關部門確定。
第二十五條 中央財政在發展資金中每年安排部分資金,根據財政部和國務院扶貧辦對發展資金使用管理的績效評價結果對有關省份給予獎勵補助。
獎勵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各級財政和相關部門要加強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項目的監督檢查,配合審計、紀檢、監察部門做好資金和項目的審計、檢查等工作。
第二十七條 鄉鎮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監管職能作用,加強對扶貧項目的巡視、檢查,發現違規問題及時制止并報告上級財政部門。
第二十八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虛報、冒領、截留、擠占、
8 挪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有關規定處理、處罰、處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辦法,結合各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發展改革委備案。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財政部備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須進一步明確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具體用途、資金申報資格和程序、資金補助方式、資金使用與撥付程序、監督管理規定等內容。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20xx年5月30日印發的財政部、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印發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和財政扶貧項目管理費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財農字200018號)同時廢止。
專項審計報告6
xxx有限公司:
我們審計了后附的xxx有限公司008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及有關編制說明。
一、管理層的責任在企業會計準則框架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如實編制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是申報企業管理層的責任。
這種責任包括:設計、實施和維護與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相關的內部控制,以使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報;選擇和運用恰當的會計政策;作出合理的會計估計;恰當界定高新技術產品的具體范圍。
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發表審計意見。
我們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指引》的規定執行了審計工作。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指引》要求我們遵守職業道德規范,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以對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審計工作涉及實施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金額和披露的審計證據。
選擇的審計程序取決于注冊會計師的判斷,包括對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我們考慮與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編制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恰當的審計程序,但目的并非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
審計工作還包括評價管理層選用相關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和作出相關會計估計的合理性,以及評價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的總體列報。
我們相信,我們獲取的審計證據是充分、適當的,為發表審計意見提供了基礎。
三、審計意見我們認為,貴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已在企業會計準則框架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編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貴公司在20xx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情況。
四、編制基礎及使用限制我們注意到如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編制說明第三條所述,貴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是在企業會計準則框架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編制的,可能不適用于其他目的。本報告僅供貴公司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本段內容不影響已發表的審計意見。
專項審計報告7
第一條為加強對企業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規范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真實反映企業的資產及財務狀況,完善企業基礎管理,為科學評價和規范考核企業經營績效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提供依據,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清產核資,是指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國家專項工作要求或者企業特定經濟行為需要,按照規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組織企業進行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并依法認定企業的各項資產損溢,從而真實反映企業的資產價值和重新核定企業國有資本金的活動。
第三條國務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區的市、自治州級人民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及其子企業或分支機構的清產核資,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企業清產核資包括賬務清理、資產清查、價值重估、損溢認定、資金核實和完善制度等內容。
第五條企業清產核資清出的各項資產損失和資金掛賬,依據國家清產核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處理。
第六條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是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章清產核資的范圍
第七條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企業進行清產核資:
(一)企業資產損失和資金掛賬超過所有者權益,或者企業會計信息嚴重失真、賬實嚴重不符的;
(二)企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其他重大、緊急情況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造成嚴重資產損失的;
(三)企業賬務出現嚴重異常情況,或者國有資產出現重大流失的;
(四)其他應當進行清產核資的情形。
第八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進行清產核資的,由企業提出申請,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一)企業分立、合并、重組、改制、撤銷等經濟行為涉及資產或產權結構重大變動情況的;
(二)企業會計政策發生重大更改,涉及資產核算方法發生重要變化情況的;
(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企業特定經濟行為必須開展清產核資工作的。
第三章清產核資的內容
第九條賬務清理是指對企業的各種銀行賬戶、會計核算科目、各類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等基本財務情況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以及對企業的各項內部資金往來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以保證企業賬賬相符,賬證相符,促進企業賬務的全面、準確和真實。
第十條資產清查是指對企業的各項資產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在資產清查中把實物盤點同核實賬務結合起來,把清理資產同核查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結合起來,重點做好各類應收及預付賬款、各項對外投資、賬外資產的清理,以及做好企業有關抵押、擔保等事項的清理。
企業對清查出的各種資產盤盈和盤虧、報廢及壞賬等損失按照清產核資要求進行分類排隊,提出相關處理意見。
第十一條價值重估是對企業賬面價值和實際價值背離較大的主要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按照國家規定方法、標準進行重新估價。
企業在以前清產核資中已經進行資產價值重估或者因特定經濟行為需要已經進行資產評估的,可以不再進行價值重估。
第十二條損溢認定是指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據國家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對企業申報的各項資產損溢和資金掛賬進行認證。
企業資產損失認定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三條資金核實是指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企業上報的資產盤盈和資產損失、資金掛賬等清產核資工作結果,依據國家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組織進行審核并批復準予賬務處理,重新核定企業實際占用的國有資本金數額。
第十四條企業占用的'國有資本金數額經重新核定后,應當作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評價企業經營績效及考核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基數。
第四章清產核資的程序
第十五條企業清產核資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企業提出申請;
(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復同意立項;
(三)企業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并組織賬務清理、資產清查等工作;
(四)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對清產核資結果進行專項財務審計和對有關損溢提出鑒證證明;
(五)企業上報清產核資工作結果報告及社會中介機構專項審計報告;
(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損溢進行認定,對資金核實結果進行批復;
(七)企業根據清產核資資金核實結果批復調賬;
(八)企業辦理相關產權變更登記和工商變更登記;
(九)企業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所出資企業由于國有產權轉讓、出售等發生控股權轉移等產權重大變動需要開展清產核資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組織實施并負責委托社會中介機構。
第十七條子企業由于國有產權轉讓、出售等發生控股權轉移等重大產權變動的,可以由所出資企業自行組織開展清產核資工作。對有關資產損溢和資金掛賬的處理,按規定程序申報批準。
第十八條企業清產核資申請報告應當說明清產核資的原因、范圍、組織和步驟及工作基準日。
對企業提出的清產核資申請,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本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審核,經同意后批復企業開展清產核資工作。
第十九條企業實施清產核資按下列步驟進行:
(一)指定內設的財務管理機構、資產管理機構或者多個部門組成的清產核資臨時辦事機構,統稱為清產核資機構,負責具體組織清產核資工作;
(二)制定本企業的清產核資實施方案;
(三)聘請符合資質條件的社會中介機構;
(四)按照清產核資工作的內容和要求具體組織實施各項工作;
(五)向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送由企業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公章的清產核資工作結果申報材料。
第二十條企業清產核資實施方案以及所聘社會中介機構的名單和資質情況應當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二十一條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結果申報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清產核資工作報告。主要反映本企業的清產核資工作基本情況,包括:企業清產核資的工作基準日、范圍、內容、結果,以及基準日資產及財務狀況;
(二)按規定表式和軟件填報的清產核資報表及相關材料;
(三)需申報處理的資產損溢和資金掛賬等情況,相關材料應當單獨匯編成冊,并附有關原始憑證資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
(四)子企業是股份制企業的,還應當附送經該企業董事會或者股東會同意對清產核資損溢進行處理的書面證明材料;
(五)社會中介機構根據企業清產核資的結果,出具經注冊會計師簽字的清產核資專項財務審計報告并編制清產核資后的企業會計報表;
(六)其他需提供的備查材料。
第二十二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收到企業報送的清產核資工作結果申報材料后,應當進行認真核實,在規定時限內出具清產核資資金核實的批復文件。
第二十三條企業應當按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清產核資批復文件,對企業進行賬務處理,并將賬務處理結果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二十四條企業在接到清產核資的批復30個工作日內,應當到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辦理相應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涉及企業注冊資本變動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清產核資的組織
第二十五條企業清產核資工作按照統一規范、分級管理的原則,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本級人民政府批準或者交辦的企業清產核資組織工作。
第二十七條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在企業清產核資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全國企業清產核資規章、制度和辦法;
(二)負責所出資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對所出資企業的各項資產損溢進行認定,并對企業占用的國有資本進行核實;
(四)指導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開展企業清產核資工作。
第二十八條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在企業清產核資中履行下列監管職責:
(一)依據國家有關清產核資規章、制度、辦法和規定的工作程序,負責本級人民政府所出資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對本級人民政府所出資企業的各項資產損溢進行認定,并對企業占用的國有資本進行核實;
(三)指導下一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開展企業清產核資工作;
(四)向上一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及時報告工作情況。
第二十九條企業清產核資機構負責組織企業的清產核資工作,向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送相關資料,根據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清產核資批復組織企業本部及子企業進行調賬。
第三十條企業投資設立的各類多元投資企業的清產核資工作,由實際控股或協議主管的上級企業負責組織,并將有關清產核資結果及時通知其他有關各方。
第六章清產核資的要求
第三十一條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加強企業清產核資的組織領導,加強監督檢查,對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結果的審核和資產損失的認定,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清產核資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嚴格把關,依法辦事,嚴肅工作紀律。
第三十二條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企業清產核資情況及相關社會中介機構清產核資審計情況進行監督,對社會中介機構所出具專項財務審計報告的程序和內容進行檢查。
第三十三條企業進行清產核資應當做到全面徹底、不重不漏、賬實相符,通過核實“家底”,找出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以便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堵塞漏洞。
第三十四條企業在清產核資工作中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存在問題,清查出來的問題應當及時申報,不得瞞報虛報。
企業清產核資申報處理的各項資產損失應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
第三十五條企業在清產核資中應當認真清理各項長期積壓的存貨,以及各種未使用、剩余、閑置或因技術落后淘汰的固定資產、工程物資,并組織力量進行處置,積極變現或者收回殘值。
第三十六條企業在完成清產核資后,應當全面總結,認真分析在資產及財務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強化內部財務控制,建立相關的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以及進一步完善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和企業負責人離任審計制度。
第三十七條企業清產核資中產權歸屬不清或者有爭議的資產,可以在清產核資工作結束后,依據國家有關法規,向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另行申報產權界定。
第三十八條企業對經批復同意核銷的各項不良債權、不良投資及實物資產損失,應當加強管理,建立賬銷案存管理制度,組織力量或成立專門機構積極清理和追索,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第三十九條企業應當在清產核資中認真清理各項賬外資產、負債,對經批準同意入賬的各項盤盈資產及同意賬務處理的有關負債,應當及時納入企業日常資產及財務管理的范圍。
第四十條企業對清產核資中反映出的各項管理問題應當認真總結經驗,分清工作責任,建立各項管理制度,并嚴格落實。應當建立健全不良資產管理機制,鞏固清產核資成果。
第四十一條除涉及國家安全的特殊企業以外,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結果須委托符合資質條件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專項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社會中介機構應當按照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認真核實企業的各項清產核資材料,并按規定進行實物盤點和賬務核對。對企業資產損溢按照國家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損溢確定標準,在充分調查研究、論證的基礎上進行職業推斷和合規評判,提出經濟鑒證意見,并出具鑒證證明。
第四十三條進行清產核資的企業應當積極配合社會中介機構的工作,提供審計工作和經濟鑒證所必要的資料和線索。企業和個人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的正常執業行為。社會中介機構的審計工作和經濟鑒證工作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力,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四十四條企業及社會中介機構應當根據會計檔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有關清產核資各項工作的底稿,以備檢查。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企業在清產核資中違反本辦法所規定程序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責令其限期改正;企業清產核資工作質量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責令其重新開展清產核資。
第四十六條企業在清產核資中有意瞞報情況,或者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會計資料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對企業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和紀律處分。
第四十七條企業負責人和有關工作人員在清產核資中,采取隱瞞不報、低價變賣、虛報損失等手段侵吞、轉移國有資產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依法給予行政和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企業負責人對申報的清產核資工作結果真實性、完整性承擔責任;社會中介機構對企業清產核資審計報告的準確性、可靠性承擔責任。
第四十九條社會中介機構及有關當事人在清產核資中與企業相互串通,弄虛作假、提供虛假鑒證材料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在對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結果進行審核過程中,造成重大工作過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和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依據本辦法制定本地區的具體實施辦法。
第五十二條各中央部門管理的企業的清產核資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五十三條本辦法實施前的有關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的規章制度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專項審計報告8
審計是一項重要的財務檢查工作,審計報告是審計過程的核心產物,對于政府機構、企業、組織等具有重要的參考作用。在審計報告中,有兩種類型:專項審計報告和年度審計報告。在本文中,我們將深入探討它們之間的區別。
何為專項審計報告?
專項審計報告是指針對某一具體問題或某一單獨項目的審計。這種審計通常是在需要對某個具體問題或項目進行核查時才會進行,因此其范圍相對較小。
專項審計報告通常分為兩種類型:
1、調查審計
如果機構或企業中發生了不當行為或疑似違規行為,審計員將會展開調查審計。專項審計報告通常會詳細記錄審計員對相關方面的調查結果,并根據調查結果來提出針對所發現問題的建議。
2、綜合審計
綜合審計是對機構或企業所有方面進行審計,從中分析關鍵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這是一種更為全面,面向更多方面的審計方式。專項審計報告中,綜合審計是更為常見的一種。
何為年度審計報告?
年度審計報告是對一個機構、企業或組織的整體財務狀況進行審查和評估的'一份報告。此類報告通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之后發布。年度審計報告中一般包括機構的資產、財務狀況、收入和支出情況、財務制度等各方面的情況進行詳細的概括和分析,意在說明該企業是否以公正、透明、合法的方式運營。
專項審計報告和年度審計報告有哪些區別?
1、審計對象不同
專項審計報告主要對某一具體問題或項目進行審計,而年度審計報告則是對整個機構或企業的所有財務狀況進行審計。
2、審計的深入程度不同
專項審計報告通常會更深入地挖掘某一具體問題或項目,從而篩選出其中的問題和需要改進的方面,而年度審計報告則比較全面地評估其整體財務狀況。
3、報告內容不同
專項審計報告通常會更注重對某一具體問題或項目的調查和分析,詳細記錄對該問題的發現和解決建議。而年度審計報告則主要側重于機構、企業或組織的整體財務狀況,其內容更為全面,詳細地概述其各方面情況。
4、時間不同
專項審計報告通常是針對某一特定項目進行的,最終報告需要在相關項目結束之后發布。而年度審計報告則是一份年終報告,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才會發布。
綜上所述,無論是專項審計報告還是年度審計報告都是非常重要的財務檢查工作,各自有不同的特點和重點。理解這些區別,可以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審計報告,并為企業或組織的管理決策提供更有價值的參考。
專項審計報告9
根據按排,審計部對公司存貨盤點工作進行了審計。
審計目標及范圍:此次就公司存貨的真實及完整性進行審計,涉及評價盤點工作的執行情況、資產狀況、存儲管理、賬卡物相符性等。
審計程序:監盤、數據分析、詢問、觀察等。
一、存貨盤存結果。
截止xxx年底,公司存貨盤點余額為xxx萬元(含車間在制品、項目在建物料共xxx萬元,不含委托加工物資),盈虧相抵后整體盤盈金額為xxx萬元。具體明細如下:
審計發現:
(1)前期差異形成盤盈xx萬元,其原因是上年盤點的電池片角片等通過估算并按一定比例打折的方法計入盤存量的,而今年是根據實際瓦數進行詳細盤存,如此形成差異xx萬元。
建議:盤點方法改變時所確定的差異應及時進行賬目調整,無須年末時再做賬目調整。
(2)BOM及換算差異形成盤盈近xxx萬元,其主要原因有:
a. 板材理論厚度與實際領用的材料存在差異; b. 邊角廢料的利用; c.計量單位的轉換差異等; d. BOM用量出現錯誤等。
建議:
a.物控部門做好BOM用量的監測工作,對與實際不符時及時與研發部門進行溝通進行修改(相關領料部門應配合提供相關信息);
b.研發、采購、物控協商確定好物料的`計量單位,確保BOM、采購、存儲及系統中使用的計量單位是一致的;對確實不可統一計量單位時要求在收發料進行換算時保持謹慎態度,并加強檢查,發現差異及時改進或進行賬目調整。
(3)收發貨盤點差異形成盤盈近xx萬元,主要原因有:
a. 工程領退料錯誤;
b. 已開據領料單但實際未領用;
c.車間退料未辦退料手續(如車間退回部份鋁材未辦入庫手續); 建議:物控倉管人員應要求相關人員及時辦全收發手續,并加強對進出倉物料的清點,特別需對已辦手續但實際并未發生物料出入倉的情況進行核實,同時在物料卡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完整記錄。
(4)部份盤虧物料明細:
重點關注發貨差異所引起的盤虧數據。此次盤點因收發原因產生盤虧四千元,數據上看并不重大,但仍需加強這方面管理。
二、呆滯物料情況。
根據物控部門統計,呆滯物料(3個月以上)庫存金額近一xxx萬元,與三季度末相比上升近xxx萬元,其中電池片增加近xx萬元。重點關注電池片庫存的消化過程。
建議:
(1)對生產中不可使用或不可替代使用的積壓物料進行折價處理,盡快收回資金。
(2)此次統計出的呆滯物料明細應提交一份給研發部門,由其在做產品BOM時優先考慮是否可進行物料代用;對維修配件,領用部門也應優先考慮是否可使用代用的積壓品。
(3)對由品管判定的不可使用且無轉讓價值的積壓物料進行報廢處理。
(4)加強責任追究,從源頭上控制呆滯物料的產生;同時也可實行激勵措施,對積極消化、處理呆滯庫存的人員或部門可按一定比例進行獎勵。
三、 其他審計問題。
1、物料存儲方面。
審計發現:部份類別的物料未認真進行歸類整理,也未設置待處理(不良品)區域,部份物料存放相互混淆。如鋁材類物料該情況較為突出,監盤發現16801007鋁材部份余料散放在存儲地未進行包扎、一條鋁材(16801018)放置在16801027區域、16801012鋁材中混有已切割退回的物料(不良品)未單存放等等。
審計建議:物控部門在盤點前應對物料進行適當的整理和排列,區分不良品、合格品及并附上盤點標識。
2、倉管人員工作移交方面。
審計發現:鋁材倉管工作在xx月份進行了移交,但據了解存貨移交時未進行認真全面的盤存,也未有人進行全程監交,未在賬卡上履行移交手續。
審計建議:編制并發布“倉管人員物資交接規定”等類似制度,在實際工作中嚴格履行。同時要求交接時應有成本會計、倉管負責人進行監交,并形成交接記錄。
3、物料卡記錄方面。
審計發現:監盤過程發現個別物料卡記錄不完整或記錄不清晰。
如鋁材倉存在較多此類情況,主要原因有:人員認識不足,認為接近盤點日之前的物料進出沒必要再進行登記(認為是多此一舉);車間物料員退料時未進行登記導致物料卡記錄不完整。同時也存在物料卡記錄不盡規范,如有些卡片未填收發日期、使用鉛筆記錄等。
審計建議:公司實行永續盤存制度,以此保證賬卡物的一致,任何物資的進出均需在物料卡上進行實時記錄。
4、盤點組織工作。
審計發現:
a.部份監盤人員未按要求參與監盤或未對盤點進行全程跟進,如元月x日多個部門未參與光熱倉庫的監盤。
b.部份監盤人員反映其不明白監盤工作。
審計建議:
a.嚴格按照盤點計劃實施存貨盤點及監盤工作,對因監盤不力造成盤點停頓、盤點出現重大差錯,應視情節嚴重情況對監盤人員進行處罰,并在全廠范圍內進行通報。
b.對所有參與盤點工作的人員進行培訓,特別要求監盤人員理解監盤要點,必要時可組織盤點知識考試。
5、 其他方面。
(1) 對非人為責任所產生的盈虧差異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2) 財務部著手進行存貨跌價準備的測算工作;
(3) 物控部盡快建立存貨分析制度,并每月出具一份分析報告。報告應
對對庫存波動較大或庫齡呈增長趨勢的物料作出詳細說明,必要時追溯至相應的經辦人、訂單等;同時對每月已處理的呆滯物料與下月計劃進行處理的物料作重點說明。
四、整體評價
年終盤點基本按計劃進行,盤點結果表明公司存貨是真實完整的,但物控部門的內控管理工作仍待加強。
xxxx
xxxx年xx月xx日
專項審計報告10
一、引言
本報告是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的報告,審計范圍包括專項資金的收支情況、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及相關的管理制度、運作程序等。
二、審計目的
本次審計的目的是評估被審計單位在管理和使用專項資金方面是否合規、高效、透明,是否達到了專項資金使用的規定目的。我們的審計重點是確保專項資金的合規性和資金使用的公正性、透明性、高效性,并檢查管理制度、控制流程以及風險管理等方面。
三、審計結果
1.專項資金的收支情況
(1)收入情況
本次審計的資金專項收入情況是符合國家政策和法規的,并且沒有違規收入的情況發生。
(2)支出情況
在審計期間,我們檢查了被審計單位的全部支出清單和相關票據,發現批準的資金支出均符合國家政策和法規,并且均按照有關項目計劃的規定使用和支出,未發現任何違規支出現象。
2.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
(1)資金使用情況
本次審計所審計的項目資金使用情況證明,項目資金使用在計劃范圍內,項目支出符合預算管理要求,并按照項目計劃中的計劃使用。我們評估了項目的支出情況,發現資金使用在預算中,沒有超支或短缺的情況。同時也沒有財務管理的問題,沒有任何不合理或者違規支出。
(2)使用效果
我們評估的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為良好的,執行情況高效、經濟、透明,未出現浪費、損失等情況。并且,相關的項目建設目標已經達成,為相關方面的發展起到了積極而重要的作用。
四、結論
被審計單位在專項資金的收支情況和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上,都符合國家規定和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表明該單位管理和使用專項資金的合規性和高效性。在審計過程中未發現任何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但是在資金使用效果上還存在一些可以優化的空間。
五、建議
針對上述專項資金使用規劃效果的問題,建議探討更為有效的監督機制以強化專項計劃的執行和跟蹤,建議制定一些更為嚴格的約束機制以避免出現不合理的使用資金情況。
六、落實情況
被審計單位負責人已經表明將重視我們的建議,并且會及時將相關措施形成實踐,確保專項計劃的執行是高效且合規的。
七、致謝
感謝各方對本次審計的支持,感謝被審計單位的合作和支持,我們將一如既往地為國家的財政監管工作作出努力。
專項審計報告11
山東華波泵業有限公司:
我們審計了后附的山東華波泵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及有關編制說明。
一、管理層的責任
在企業會計準則框架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如實編制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是申報企業管理層的責任。這種責任包括:(1)設計、實施和維護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相關的內部控制,以使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報;(2)選擇和運用恰當的會計政策;(3)作出合理的會計估計;(4)恰當界定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具體范圍。
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發表審計意見。我們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指引》的`規定執行了審計工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指引》要求我們遵守職業道德規范,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以對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審計工作涉及實施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金額和披露的審計證據。選擇的審計程序取決于注冊會計師的判斷,包括對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我們考慮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編制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恰當的審計程序,但目的并非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審計工作還包括評價管理層選用相關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和作出相關會計估計的合理性,以及評價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的總體列報。
我們相信,我們獲取的審計證據是充分、適當的,為發表審計意見提供了基礎。
三、審計意見
我們認為,貴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已在企業會計準則框架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編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貴公司在20xx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
四、編制基礎及使用限制
我們注意到如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編制說明第三條所述,貴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是在企業會計準則框架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編制的,可能不適用于其他目的。本報告僅供貴公司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本段內容不影響已發表的審計意見。
專項審計報告12
來賬項審計主要包括對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和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預收賬款的審計。在審計中經常會遇到往來賬的問題,因為往來賬既與收入、成本有關,又與潛盈、潛虧相連,同時往來賬中也隱藏有各類管理問題。因此,搞好往來賬審計對于厘清債權債務,摸清企業家底,保護企業資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一、往來賬中存在的常見問題
(一)收入、成本掛賬
1、利用“應收賬款”賬戶虛列收入。一些經濟效益不好的企業,領導為了表現政績,就通過虛開發票、虛假工程結算等手段虛增利潤,以完成經營考核指標。
2、利用“預收賬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等賬戶隱藏收入。效益較好的企業,為了少交稅,或平衡收支,或為下一年度留“口袋",把收入掛在“預收賬款”或“應付賬款”里,不做收入處理,人為調減利潤。
3、利用“預付賬款”、“待攤費用"等賬戶將成本費用掛賬。一些效益不好的企業,在完不成經營指標時,將生產成本不進行賬務處理,而掛入“預付賬款"、“待攤費用”等賬戶,人為調增利潤,為上級考核、提拔、任用等撈取政績。
4、一些效益較好的企業,利用“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預提費用”等賬戶虛列費用,加大成本,人為調減利潤。
5、以上各種情況的組合。如為了調增利潤同時調增收入、調減成本,或為了調減利潤同時調減收入、調增成本等。
(二)潛盈、潛虧掛賬
1、有的單位應付款項掛賬多年,且明細科目不符合會計核算的要求,款項付不出去,形成潛盈。如其他應付款—教育培訓費、借聘費或勞務費等。
2、有的單位提供商品、勞務等形成的債權,在已明知債務人破產、撤銷等情況下,不對賬務進行處理,形成潛虧掛賬。
3、有的單位的預付工程款、材料款等,現實情況已經證明收回的可能性很小,也不進行賬務處理,形成潛虧掛賬。
4、一些經濟效益好的單位,利用應付款項賬戶來回沖賬、調賬,且調賬依據不充分,其目的`是人為調節利潤。
(三)核算、管理方面的問題
1、單方調增或調減往來賬項,使橫向單位之間(兄弟單位)或縱向單位之間(上下級單位)往來對不上賬,形成債權或債務不實。
2、將罰沒款、捐贈、其他額外收入截留,掛入往來賬戶,形成賬內“小金庫”。
3、在沒有購銷合同或結算資料不齊全的情況下,盲目付款,使企業蒙受經濟損失。
4、通常情況下,應收款項余額應在借方,應付款項余額應在貸方,但有些被審單位往來賬借貸方余額與正常規律有悖,不能真實反映資產負債。
5、有些單位將上級撥款或上級撥入資金掛入其他應付款,不能真實反映權益。
二、往來賬的審計查證方法
(一)收入、成本掛賬常見問題的查證方法
1、“逆查法”。充分利用會計報表,通過對報表、總賬與明細賬及相關資料的核對,發現問題。我們在某實業公司審計時,通過對資產負債表中應收、應付項目年初與年末余額的對比,發現預收賬款數額變化較大。據此,我們對基層單位報表進行了匯總分析,發現產生變化的原因在其下屬的工程公司。又通過對投資計劃、工程合同及已完工部分的資料計算分析,查出預收工程款3000萬元,按完工百分比法應在當年確認收入,而該單位卻在預收賬款中核算。
2、從往來賬當年發生情況入手。重點查閱金額大且具有代表性的憑證,發現疑點再查閱核算內容,追查預收或應付款中收入掛賬的問題。在某工業公司審計時發現, 20xx年轉20xx年“預收賬款—氧氣票”貸方余額94萬元。帶著疑問我們審查了該明細賬中金額較大的幾筆憑證,發現該單位收到用戶購貨款時,發給用戶氧氣票,賬務處理為借“貨幣資金”貸“預收賬款”,待用戶拿氧氣票來領貨時才確認收入。預收賬款年末余額為收款尚未付貨金額,即未確認的收入。20xx年該單位改變了核算方法,即收到購貨款不論是否發貨均確認收入。這樣,20xx年轉至20xx年的預收賬款余額應確認為收入。
3、對相互之間提供商品或勞務的單位,通過往來掛賬的橫向比較,可以發現少計收入、少計成本或虛增收入的問題。如某供暖單位20xx年末“應收賬款”掛應收某多種經營單位供熱費290萬元。通過核對,多種經營單位沒有掛賬。經分析,可能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多種經營單位少計成本,一是供暖單位虛增收入。為落實清楚,我們認真核對了供暖單位的損益,發現該單位效益較好,賒銷情況不多,沒有必要虛增收入。依此判斷,應該是多種經營單位少進成本。
(二)潛盈、潛虧掛賬常見問題的查證方法
1、應收、應付款項當年掛賬金額較大的,應結合明細賬摘要,認真分析,發現疑點,確定問題。在某公司審計時發現,該單位往來賬金額很大,其應收、應付都在億元以上。翻閱往來明細賬時,對年末新掛賬的“應收賬款—某建材公司"1776萬元產生了疑問,經調閱憑證,詳細分析,并找會計人員了解情況,得知該工程核減額較大,預付款已超過工程審定造價,收回相當困難。所以,年末該公司只好將多付的工程款掛賬。
2、應收款項在企業流動資產中的比例過大,說明與其相關的企業大量占用該企業流動資金。這既不利于企業資金周轉,也不利于企業正常生產,尤其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不能得到及時簽認,壞賬的可能性就很大。這樣就應該對金額大、賬齡長的應收款項詳查、細查。如有些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下,為了擴大銷售盲目采用賒銷策略去擠占市場,只注重賬面收入,忽視了大量被客戶拖欠占用的流動資金能否收回的問題,而且大量賒銷收入直接列入經營成果,企業為此需繳納增值稅,使企業動用有限的流動資金墊付未實現的利稅。這種既不考慮賒賬資金的時間價值,也不估計應收賬款可能帶來的機會成本,不加選擇地擴大商業信用,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和潛在的經營風險。
3、認真分析往來賬戶與有關科目之間的大額結轉,對結轉依據不充分的,應查閱當年發生業務,查清事實。某公司是某集團的盈利大戶,在查看某公司往來明細賬時,發現“其他應付款—上交利潤”科目20xx年末余額為284萬元。為了理清形成原因,我們仔細核查了 20xx年以前年度的有關科目的結轉,發現該余額是由20xx年末利潤分配余額轉入,通過核實,該單位承認為利潤掛賬。
(三)核算、管理等常見問題的查證方法
1、通過上下級單位之間的往來賬余額核對,尤其是連續幾年都相差相同數額且金額較
大的,一定要在兩家分別認真核實,找到突破口。我們在某公司審計時,通過對該公司與其下屬化工廠應收、應付款項的核對發現,20xx年、20xx年的余額都相差1403萬元,經向會計人員了解后才知道,化工廠在20xx年以前,將欠該公司的流動資金借款中的1403萬元單方轉做實收資本處理,致使化工廠債務不實。
2、往來賬審計中,對以前年度掛賬,當年大額支付貨幣資金的情況,應予特別關注。首先看掛賬依據是否充分,再看付款憑證附件中,核算資料是否齊全,從中發現問題。我們在某多種經營單位審計中發現,20xx—20xx年對外付款金額較大,且多為以前年度掛賬,所以查賬時把重點放在付款上,查出兩年無合同付款金額共計3479.91萬元。合同是購銷活動發生質量問題時,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的有效手段,無合同付款存在極大的經營風險。
3、往來賬審計中,如果發現有關科目余額與正常情況不一樣,應仔細核對當年的業務,如果當年借貸方發生額并沒有導致負數金額產生,就應仔細審計上一年的經濟業務,從往來疑點入手,追根朔源,一查到底,就會發現問題的癥結。在某公司審計時,查其20xx年的往來明細賬,發現“其他應付款—某單位”年末為借方余額330.50元,有悖常規。因此,我們調閱檔案資料,一直查到1996年,發現1996年末余額與1997年初余額對不上。通過了解得知,1996年還有一套賬并過來,兩套賬合并后,該科目為借方余額330.50元。到此,查出該單位1996年以前存在兩套賬的問題。
總之,往來賬審計的方法技巧很多,只要勤于動腦,善于總結,就會摸索并掌握一套行之有效的辦法,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專項審計報告13
一、管理層的責任
在企業會計準則框架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如實編制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是申報企業管理層的責任。這種責任包括:(1)設計、實施和維護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相關的內部控制,以使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報;
(2)選擇和運用恰當的會計政策;
(3)作出合理的會計估計;
(4)恰當界定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具體范圍。
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發表審計意見。我們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指引》的規定執行了審計工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指引》要求我們遵守職業道德規范,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以對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審計工作涉及實施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金額和披露的審計證據。選擇的審計程序取決于注冊會計師的判斷,包括對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我們考慮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編制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恰當的審計程序,但目的并非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審計工作還包括評價管理層選用相關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和作出相關會計估計的合理性,以及評價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的總體列報。我們相信,我們獲取的審計證據是充分、適當的,為發表審計意見提供了基礎。
三、審計意見
我們認為,環球制冷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已在企業會計準則框架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編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環球制冷公司在20xx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
四、編制基礎及使用限制
我們注意到如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編制說明所述,環球制冷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是在企業會計準則框架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編制的,可能不適用于其他目的。本報告僅供環球制冷公司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本段內容不影響已發表的審計意見。
(蓋章)(簽名并蓋章)
中國注冊會計師:
(簽名并蓋章)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編制說明
20xx年度
金額單位:人民幣________萬元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的編制基礎
本公司在企業會計準則框架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編制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
三、公司采用的編制原則和方法
(一)產品收入
產品收入是指通過技術創新、開展研發活動,形成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要求的產品的銷售收入。
(二)技術性收入
1.技術轉讓收入
技術轉讓收入是指技術創新成果通過技術貿易、技術轉讓所獲得的收入。
2.技術承包收入
技術承包收入是指技術項目設計、技術工程實施所獲得的收入。
3.技術服務收入
技術服務收入是指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數據系統等為社會和本公司外的用戶提供技術方案、數據處理、測試分析及其他類型的服務所獲得的收入。
4.接受委托科研收入
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是指承擔社會各方面委托研究開發、中間試驗及新產品開發所獲得的收入。
專項審計報告14
關于深圳市××××有限公司
××項目投資專項審計報告
××字[20xx]×××
深圳市××××有限公司:
根據《深圳市建筑節能資金管理辦法》(深建字[20xx]64號)、《深圳市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規程》(深建字[20xx]239號)的要求,我們接受委托,對深圳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項目投資情況進行審計。
××公司管理層的責任按照《深圳市建筑節能資金管理辦法》(深建字[20xx]64號)、《深圳市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規程》(深建字[20xx]239號)的要求,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相關資料,并保證其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鑒證工作的基礎上對XXXXXXX管理層編制的上述報告發表意見。我們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其他鑒證業務準則第3101號——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或審閱以外的`鑒證業務》的規定執行了專項審計業務。該準則要求我們計劃和實施鑒證工作,以對鑒證對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在專項審計過程中,我們進行了審慎調查,實施了包括核查會計記錄等我們認為必要的程序,并根據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職業判斷。我們相信,我們的鑒證工作為發表意見提供了合理的基礎。
現將××項目投資情況報告如下:
一、 項目概況
說明項目承擔單位的基本情況:包括項目單位名稱、所有制性質、主營業務、地址、法定代表人、項目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說明項目情況:包括項目名稱、建設地點、項目性質、建設規模及內容、項目建設完
專項審計報告15
公司:
我們接受委托,審計了后附的XX公司截至X年X月X日的審計事項說明。
————————(以下內容略)
XXXX 年X月X日
一、公司概況
要求披露公司的歷史沿革、歷次股東變更、經營范圍等內容。
二、資本金來源及到位情況
要求披露公司設立及歷次增資時資本金來源及到位情況。
三、20xx年3月8日《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頒布后,擔保公司業務經營合規性、客戶保證金管理、風險拔備情況
業務經營合規性
要求:業務經營合規性應披露公司業務有哪些、是不是以融資性擔保業務為主業、有無吸收存款、發放貸款、騙貸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行為;《實施細則》出臺前是否存在超范圍經營的業務,《實施細則》施行后是否已將其剝離。
客戶保證金收取和管理
要求:客戶保證金收取和管理應區分兩段反映,即20xx年3月8日之前和之后,尤其是要披露20xx年3月8日之后,客戶保證金收取情況、客戶保證金管理有無簽訂三方托管協議專戶管理等情況。
3.風險拔備
要求:重點披露20xx年3月8日之后,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擔保賠償準備金提取情況。
四、融資性擔保業務審慎性指標達標情況
要求按照審慎性指標的規定逐一披露,如存在差距應說明原因。
五、公司內部治理和制度建設情況
要求:披露公司組織架構、授權分責情況,及現有制度(尤其是風險控制制度)情況
六、業務情況
1、融資擔保業務
要求按對公(包含個人經營性貸款擔保)、對個人(主要為個人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兩方面披露擔保家數、累計額、在保額、代償、損失及抵押等情況;如擔保貸款實行分類管理,則應標明每類(參照金融企業貸款分類標準)擔保貸款的比例及相應情況。
2、其他業務
要求披露其他業務(包括兼營非融資性擔保業務、咨詢服務等)的種類、規模、收入等情況。
七、其他需披露的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
1、應收款項情況
①要求詳細披露占公司5%以上股權股東占款及關聯企業占款情況(請列表顯示);
②要求披露與應收代償款相關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代償原因、抵押物情況、訴訟情況等。
③要求詳細披露其他數額較大應收款項情況;
2、對外投資情況
(1)債權投資
要求披露債權投資的種類、利率及期限、起止日期、金額
(2)股權投資
要求披露被投資方名稱、注冊資本、占被投資方股權比例等
3、融資情況
要求披露融資對象、融資條件、利率、起止日期、金額
4、不動產權屬情況
要求披露賬面不動產(含房屋及土地)的權屬是否明確。
5、或有事項
披露包括但不限于需由公司未來承擔償款義務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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