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接觸并使用報告的人越來越多,報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點。那么一般報告是怎么寫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1
一、調查時間:
二、調查人:
三、梁城村基本信息:
2、人口狀況:本村人口20xx多人,農業人口1500多人。
3、經濟狀況:本村經濟發達程度位于所在辦事處中上等水平,全部是農業區。
4、村中共4位干部,全年個人工資為8000到10000元,村中有診所一個,圖書屋一處,村中有固定辦公場所。
四、調研背景及調研內容
我也是從農村貧窮家庭出來的,所以我對于農民患者看病難問題曾有過很深的了解,因此,當我成為一名大學生后,我更加關心這一問題,并把他納入我的調研課題。
目前我國把看病貴列為新的民生三大問題之一。多數農民由于無力支付高額的醫療費用,往往有病不看,小病拖大,大病等死,與此同時,他們由于缺乏保健知識和自我保健意識,更容易受到疾病的困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陷入惡性循環。醫療保障的缺乏成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嚴重阻礙,再此背景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20xx年10月誕生了。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自20xx年開展至今,在全國已經有了多個試點,合作醫療制度正在逐步的發展和完善。我這次調研的內容便圍繞合作醫療展開,通過了解農作醫療的實施情況以及村民對合作醫療的滿意程度,以求進一步發現問題,提出一些建議。
而作為國家提出的一項惠民措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確實給農民帶來一定的好處,但中間也出現了不少問題,因此我利用業余時間對本村有關合作醫療方面事宜進行調研,通過此次調研活動,對本村合作醫療情況有一定的了解,對實施中出現的優缺點進行初步總結,以便對總體情況作大概的統計!
五、具體工作
在調研期間我以走訪的形式了解有關合作醫療方面事宜,然后以入戶訪談的形式進行具體了解,并總結出了我村有關合作醫療的詳細信息。我村有一家合作醫療定點診所,在村中心地段,村民大部分看病在村中診所進行。村醫療診所的醫生都有行醫證,農民在村衛生所看病都有保障。我們與醫生交談時得知:農民所交的保險金額全部歸農民所得,所交保險費用完以后另外每人還可以享受200的報銷。在鎮醫院住院病人可以享受80%的報銷,到市級醫院的住院病人可以享受50%的報銷。到省醫院住院的可以享受40%的報銷。
我們在于農民交談的時候得知農民對新型合作醫療都非常滿意。他們說:現在看病方便便宜,鄉村醫生服務態度好,村民們看病放心,現在也不愁生大病,國家可以報銷。以上是我們交談及作調查問卷時他們提及的,其中的道理就由大家來思考吧!
比例由07年的90%上升到08年的95%,我村的.合作醫療宣傳力度逐年增大,宣傳方式也不斷增多!同時由于07年有一部分受益家庭,他們在不知不覺中起到了宣傳作用,而國家的支持更是此項制度不斷擴展的堅實后盾。
報銷問題是合作醫療中的一個大問題。開始大部分村民表示怕麻煩,怕浪費更多的人力物力而不愿去報銷:也有村民說報銷要走后門,而自己又一沒錢、二沒權,還是不要吃這個苦為好也有村民認為家里人身體都很好,沒有也不會遇到報銷的事,因此對此事漠不關心;還有一部分村民這樣解釋不了解報銷比例、報銷流程的事,不好意思詢問那些辦過報銷的家人,認為那是隱私的侵犯。部分得到報銷的村民說旗醫生服務態度好,每天的單子都會給你填好,你要是有不清楚的地方,他們會給你指點。后來,通過政府部門加大宣傳密度,村委會班子人員商們講解,讓群眾了解合作醫療的好處,村干部幫助農民到鎮合作醫療站點報銷。群眾們逐步了解到了合作醫療的好處,由不愿參加合作醫療轉變到自愿參加。
我們從報銷較多一戶了解到,夫妻二人同時患病,治病使其欠下債務,使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捉襟見肘。雖說補償的較少,不足以填補其家庭空缺,但從一方面可以使留下的人得到一絲安慰,也算是國家給咱們的交代。從此可見,因病至貧的事在農村還是較為普遍,想要徹底實現合作醫療的最終目的,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而從其他村民口中了解到大家對國家補償這件事還是相當滿意的。
六、調研分析
經調研發現新農村合作醫療在梁城村有了很好的開頭,而98%的參合率更能說明此項政策的可行性。同時我們也應從實際中找出潛在的問題。
1、仍有個別農民未參加合作醫療,任然對合作醫療存在質疑。有兩戶較為特殊:一戶是退休老教師,國家補助較好,且女兒遠嫁在外,老人家身體很好,因此對合作醫療很不在意。另一戶是認為平常沒有生什么大病,不需要看病就醫,于是就不辦合作醫療證。由此可見,第一:宣傳到位,解釋不到位。雖說都知到這項政策,但具體實施過程和實施內容并不為農民清楚。大部分人還是隨主流的加入,并不關心細節,容易吃啞巴虧。第二:沒必要我家有錢,家人身體都好,不需要加。第三:政府給著我補貼,你卻讓我
出錢參合,這賠本生意我才不做呢!再說,誰知道錢落到哪里了。
2、 村民維護自身權益意識不強,不能及時了解政策變動 上面說到有一家兩年都沒用合作醫療本,卻沒要求村干部開證明,導致看病和不加合作醫療一樣,這就導致政策實施時有障礙,自身權益得不到實現。而有的村民看病從來不拿合作醫療本,問其原因,要不說忘記帶了,要不就是不知道怎么用。
3、 醫生素質有待提高,藥品價格應明碼標價 對上面提到的拿合作醫療本就漲價的現象,一方面應明碼標價,防止不法人員從藥價上打人民的主意。另一方面要加強醫生素質的培養,嚴格把住人才關。
4、 報銷比例小,范圍窄 因病反貧的情況時有發生,在目前農村無法避免。而報銷只能是事后諸葛,許多高科技治療費用不在報銷范圍之內,這令許多村民感到不解。很多農民希望有更完善的補償制度,能真正符合現實需求。
5、農民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處于被動地位,參與率高而參與度低。梁城村總人口20xx人,其中農業人口1500人,據統計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村居民達1980人,參保率超過95%,然而我在入戶中感到,不少農民對待合作醫療實際持懷疑和觀望態度。
作為一項政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推行是自上而下的。這里,政府和衛生院管理部門理所當然是運作主體,旗鄉兩級公立醫療機構也是積極主動的,農民則完全處于被動狀態,被宣傳、被動員、被要求始終被動的農民似乎不知道自己應當是合作醫療的主人和收益者。盡管有關部門通過動員、勸慰等方式獲得較高的參與率,但實際上農民的參與度并不高,即內心的認可程度、信任和信心不足,熱情不高。
七、我的建議
經過調研,我對發現的問題作了總結:
第一:在加大宣傳力度的同時,能更深入、更詳細地向村民講解有關合作醫療的規章制度,使農民作到心中有數。如有必要,可定期開設培訓班,請有經驗的人員講解有關信息,也可請受益人獻身說教。
第二:農民是合作醫療的主力軍,只有真正動員他們,合作醫療才能算是最后的成功。
第三:基層干部及醫務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俗話說:一只死老鼠壞了一鍋粥。若因某一人的失誤或過失而影響整個政策的實施就太不值得了。而人才是關鍵,因此要切實把好人才關,政府在選拔人才時要極其嚴格,從源頭杜絕類似事件的發生。
第四:明牌標價 每日都有部分藥價公布,讓農民看到,了解到藥價的具體情況,真正讓他們作到心中有數。并且加大監管力度,如有可能讓農民參與監督,防于民、用于民。
八、結尾
通過這次調研,我以合作醫療為主要切入點,較為深入地了解了現行農村的一些基本情況。在中國這廣袤的土地上,或許良城村不能被稱之為農村的典型,但是通過這些年村支部各干部的工作,我親身感覺到梁城村干部及群眾正在努力尋找出路,努力追趕時代步伐的,成為新農村的示范點。
新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符合廣大農民群眾切身利益,有利于我國城市與農村協調發展和不斷縮小城鄉貧富差距。他在實施的開始階段并不是順利的,一定會存在很多的現實問題,這需要在推廣過程中不斷積累經驗。我相信它在我們黨和人民的不斷努力下,將是我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事業改革中一個成功的典范,將為當前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偉大事業添磚加瓦。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2
為加快建立農村醫療保障體系,提高農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進城鄉社會經濟全面協調發展,根據一年多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實施,,在廣大農村群眾的積極參與下,我市初步建立了“大病統籌、醫療救助、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為一體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下簡稱新型農村醫療制度)。為了鞏固這一體系,進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對我市新型農藥經營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經過調查,總結系統的現狀和有效性,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發展對策。
一、現狀與成就
20xx年,全區有132個鄉鎮,3914個村(居)委會,常住人口549.07萬人。其中農業人口380萬,家庭141.74萬戶,農民人均純收入6221元。有155所鄉鎮衛生院、2838所村衛生室和3273名鄉村醫生。自20xx年7月1日鎮海區率先開展新型農藥試點工作以來,到目前為止,除海曙區外,其他縣(市)區已全面啟動。截至今年12月底,參保鄉鎮109個,占83%;參保村2694個,占69%;參保人數275.4萬人,占全市農業人口的76.4%。
主要成果:
(一)加強領導,精心實施,規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型農業醫療體系良性運行機制。
第一,加強領導。
市委、市政府、縣(市、區)、鄉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新型農藥。他們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重大戰略出發,切實加強領導,研究政策制度,完善組織,落實支持保障措施。20xx和20xx市政府已連續兩年將新型農業藥物的實施納入政府實踐項目。根據市政府的指導,結合當地實際,各縣(市)、區制定了農業新藥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成立了以常務副縣(市、區)長為首、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新型農藥協調小組,并成立了機構。市、縣(市、區)政府已將實施進度和實施結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數據,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確保新農新藥政府補助資金到位。
第二,認真執行。
各級政府成立專門工作組,確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會,廣泛宣傳新農業和新醫療體系的優勢,積極引導和動員農村群眾參與衛生、金融、民政、農業,宣傳等有關部門,做好業務指導、政策宣傳和解釋,要求人大、政協等部門高度重視對基層鄉鎮(社區)黨員干部的支持和監督,承擔多項基礎工作,如組織動員、人員登記、資金籌集、醫保卡發放等。由于各級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重視、扎實的工作和高度的.群眾參與熱情,確保了地方集資工作的順利完成和制度的順利實施。
三是規范管理。
各縣(市,區)成立了新的農業醫療管理委員會,成立了專門的新農業醫療辦公室,各鄉鎮也成立了相應的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各行政村(社區)成立了新的農業醫療聯絡處,,三級組織網絡的建立為新型農業醫療體系的規范化管理提供了組織保障。制度正式實施后,各級經辦機構不斷完善規章制度,規范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簡化結算申報審核流程,落實服務承諾,努力提供優質服務,切實加強資金監管,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建立資金收支專戶,嚴格費用審查,建立重大結算申報金額審查制度,杜絕不合理,違法的補償支出,,定期報告和公布基金運行情況,提高基金運行的透明度,了解同級財政、審計等部門和群眾的監督情況。
(二)堅持原則,因地制宜,不分形式,創造性地開發了多種農業新藥經營模式。
一是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堅持落實原則。在籌資過程中,各地堅持政府的組織、指導和支持,農民自愿入戶。由于宣傳指導工作到位,在全面推進的縣(市、區)參保率達到80%以上,其中鎮海、北侖、鄞州、江北達到90%以上,大大突破了預期目標。在籌資機制上,堅持農民個人繳費、群體支持和政府支持相結合的原則。在全市22109.3萬大病統籌基金中,個人(包括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3
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黨中央作出的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提高農民醫療和健康保障水平的一項重大決策,也是我縣當前一項重要而緊迫的試點工作任務。為全面了解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并探索促進這項工作開展的有效途徑。近期,根據縣委安排,我們深入農醫辦、部分定點醫療單位和鄉(鎮)、村、組,采取聽情況介紹、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走訪群眾等形式,就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情況進行了一番深入調查,并形成了專題報告,供縣委領導參考。
一、總體運行情況
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于今年元月1日正式啟動,通過近一年時間的運行,總體狀況良好,全縣參合農民人數達21.64萬,占總數的72.6%,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
(1)領導重視,農民參合積極性較高。在啟動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過程中,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始終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和各部門聯動,抽調精干力量組織宣傳發動工作,為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氛圍。同時,由于政策得民心,廣大村干部和群眾給予了試點工作大力支持,特別是一些集體經濟相對較好的村實行集體投保,極大地提高了參合率。
(2)機構健全,運行規范。縣里成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和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做到了機構、人員、編制、經費四到位,安裝了縣、鄉兩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了全縣聯網管理和信息資源共享,方便了工作。農醫辦嚴格按照專款專用、專戶儲存、以收定支、保障適度的原則,對于農村合作基金進行使用管理,并在國有商業銀行設立基金專用帳戶,嚴格基金封閉運行,確保了資金運行安全。同時,在縣醫療行政管理部門的嚴格監管下,各定點醫療單位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收費得到了較好執行,參合農民醫藥費負擔明顯減輕。
(3)廣大農民和定點醫療單位直接受益,黨群干群關系進一步融洽。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較高,大多數生病農民基本上都能夠得到及時就近醫治。而且各鄉鎮均統一為農村五保戶、特困戶以及享受定補的優撫對象等特殊群體和弱勢群體交納了個人應繳的參合資金,確保這一部分人100%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從根本上解決了社會弱勢群體的看病就醫問題。據統計,截止11月底,全縣共有11221人次門診治療,治療總費用達32.84萬元,實際補償費用達23.69萬元;共有14029人次住院治療,總治療費用達17191502.94元,實際補償金額達5152498.34元,其中總治療費用上萬元的大病醫療發生135人次,治療總費用達2384532.96元,實際補償金額達4XX2.08元,農村人口“小病拖成大病、輕病拖成重病、重病拖成絕癥”和“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大大減少。同時,各定點醫療單位對農村群眾的醫療服務態度有了明顯好轉,其經濟效益也有了大幅度提高,醫務人員的待遇也有了相應的提高。據調查估計,縣級醫院的效益較去年提高了40%左右,鄉鎮衛生院的效益較去年提高了30%左右。一些鄉鎮負責同志深有感慨地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行,不僅有效緩解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而且對改善黨群關系、化解基層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產生了積極影響。
二、存在的突出問題
1、宣傳發動不夠深入,農民對相關政策規定了解較少。我們從調查中了解到,由于有關部門、鄉鎮宣傳發動工作不夠深入,對有關政策宣傳不夠透徹,許多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細則,特別是對于參加后需要遵守哪些規定、什么情況下才能夠享受補償以及如何結算等細節問題一知半解。調查問卷統計顯示,只有52.5%的農戶知道報銷醫藥費是有條件限制的,有11.5%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有44.8%的農戶知道醫藥費報銷手續,有16.8%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有33.2%的農戶知道可報醫藥費范圍,有25.9%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也正是由于農民對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的限制條件、如何計算報銷的醫療費用、醫藥費報銷的相關手續和程序等知之不詳,導致一些農民在報銷醫療費用過程中遇到了不少麻煩,并由此產生了“手續繁瑣”的意感,挫傷了他們的參合積極性。
2、一些鄉村干部工作方式過于簡單,少數農民產生了抵觸情緒。少數鄉村干部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長期性和艱巨性缺乏必要的認識,加上去年縣里要求各鄉鎮完成任務的時間太緊,因而他們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費”和完成“參合率”指標任務上,工作過于簡單化、形式化,沒有耐心細致給農民講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義和相關政策標準,以致有的農民誤將此項工作認為是政府“形象工程”,也有的農民將其與亂攤派、亂集資等同起來,產生了一些抵觸情緒,影響了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
3、農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弱,直接影響了參合率。農民互助共濟,并且自覺自愿地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順利推行的基礎和保證。但是我縣地處邊遠山區,經濟基礎薄弱,貧困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39.9%,并有2.33萬人處于絕對貧困線以下。很多農民自我保健意識不強,比較注重眼前利益,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嚴重性認識不足,他們今天花了10元參加了合作醫療,總想著能不能盡快得到實際的利益,甚至有不少農民認為交了錢沒有生病就吃虧了。這種心態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普及率的提高。
4、一些工作環節透明度不高,部分農民心存疑慮。在調查過程中,不少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反映,與市級以上正規醫療單位不同的是,縣、鄉兩級醫院都沒有給病人發放“每日清單”,病人對醫院的各種藥價、檢測、治療費用計價心里沒底,時刻有一種被人“宰割”的擔心。同時,同樣是感冒或其它小病,他們在鄉村醫生那里只需花幾十多元,而到定點醫院卻要花費幾百元。而且一些比較常見的小病,定點醫院的醫生卻要病人作心電圖、b超和各種化驗,“小病大看”的現象時有發生。還有一些農民反映,為了能報銷部分醫藥費用,他們有病就往定點醫院跑,但把路費、餐宿費、誤工費再加上醫院某些虛高收費等,化了許多冤枉錢,就算得到了一定補償,仔細算算反而不劃算。
5、鄉鎮醫療服務質量不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受到制約。目前,我縣相當部分偏遠鄉鎮的衛生院連b超機、x光機等普通的檢測設備都沒有,仍然使用聽診器、體溫計、血壓計等“老三件”給病人看病。由于條件差、環境不好、待遇低,主要承擔農村合作醫療的鄉鎮衛生院人才相當缺乏,整體醫療水平和服務能力較弱,對一些疑難病癥的診斷和治療更是束手無策,難以適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發展需要和農民健康保障需求。調查問卷統計顯示,只有20.9%的農戶對當前農村就醫條件表示滿意,46.2%的農戶明確表示不滿意。調查中我們還了解到,我縣相當部分農民生病后并沒有在縣內的定點醫療單位住院治療,而是直接去了市級以上的醫院就醫,還有一些本來就入住縣內醫院的病人想方設法轉往市級以上醫院。據一些縣內定點醫療單位的負責人透露,很長一段時間內,僅洪江市二院入住的病人中就有50%以上的是會同人。
6、外出務工人員享受不方便,降低了農民對合作醫療的支持力度。我縣外出務工人員相當多,且有相當部分農民是舉家外出務工,僅王家坪鄉今年就有275戶農民舉家外出務工。而現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外出農戶就醫政策缺乏靈活性,如果外出農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點醫療機構接受治療才可能報銷醫療費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在外地治療報銷有關費用。因此,外出農民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后,如果直接在外地就醫,則無法享受到補償帶來的好處,而回到當地定點醫院就醫或辦理相關手續,則要花費不菲的路費,甚至有可能耽誤病情,常常陷入兩難困境而不知所措。我們在調查中發現,一些舉家外出的農民根本就不參加合作醫療,還有一部分農民由于打算外出務工,明確表示明年將不再繼續參加農村合作醫療。
三、進一步推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對策建議
“救護車一響,一頭牲畜白養;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窮”,這一順口溜是我縣農民長期以來缺乏基本醫療保障的真實寫照。因病而貧,貧病交加,更是我縣農民繞不開的怪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我國正在探索的新型農村保障體系,是一項旨在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但同時也是一項十分復雜和艱巨的系統工程。為此,我們務必要加強領導,強化措施,切實把這項工作抓好抓實。
第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進一步強化宣傳教育工作。各級領導一定要認真學習和領會中央和省里下發的有關文件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推行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電視講話、廣播、報紙、印發宣傳資料、組織宣傳車、設置宣傳點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大造輿論,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要組織縣、鄉、村各級干部和鄉村衛生人員,開展面對面的宣傳,切實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加辦法、參加人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報銷和管理辦法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農民真正認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義和好處,不斷培育和引導農民增強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增強農民群眾參與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第二,要強化資金籌措和管理,確保基金正常運行。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資金籌措和資金管理都是關鍵。要探索和建立有效的的資金籌措機制,做到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確保資金到位。要繼續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積極開展社會福利、社會救濟、優撫安置和互助等社會事業,切實加強農村保障體系建設,特別是對農村特困家庭、重點優撫對象等實行醫療救助,真正使救助對象能夠享受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待遇。要從建章立制入手,逐步建立健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縣、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要認真履行管理職能,切實加強資金管理,嚴格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和“以收定支、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做到專戶儲存、專帳管理、專款專用,保證合作醫療資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農民身上。要堅持實行“陽光”操作,定期向社會公布資金收支、使用情況,保證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參與、知情和監督的權利。特別是要采取張榜公布的形式,公布農民往年參加醫療的情況以及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調查報告
一、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總體情況
肥西縣是安徽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第一批試點縣之一,自11月1日正式實施,已運行近五年時間。經過幾年的探索,我縣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補償政策逐步完善,補償水平逐步提高,報銷程序逐步簡化,監管能力逐步加強,資金使用合理安全,農民信任度明顯提高,農民參合積極性不斷提高。全縣新農合參合率由的81%上升至的95%。-,全縣新農合資金支出9751萬元,其中統籌資金支出9029萬元,補償186818人次。統籌資金支出包括住院補償7836萬元,住院分娩補償551萬元,慢性病補償154萬元,村衛生站觀察治療(門診統籌)補償488萬元。統籌資金使用率平均為90%,受益率平均為7%,補償比平均為30%。我縣共有690257位農民參加新農合,1-6月,新農合資金支出2605萬元,其中統籌資金支出2364萬元,補償35400人次,家庭賬戶支出241萬元。新農合的實施,有效地減輕了農民的醫療費用負擔,緩解了廣大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我縣榮獲“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先進縣”稱號。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主要做法
(一)加強領導,保障新農合順利推進。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關系全縣70多萬農民群眾健康權益和長遠利益的一件大事。縣委、縣政府對此十分重視,把新農合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重要內容。縣分別成立了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委員會主任由縣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擔任。縣成立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局,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負責全縣新農合日常管理工作。各鄉鎮相應成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領導組及其辦公室,合管辦設在鄉鎮衛生院,辦公室主任由衛生院長兼任,每鄉鎮安排1名專職經辦人員和1名兼職財會人員負責新農合的審核、報批、兌現、記賬等工作。試點過程中,我縣經辦機構不斷加強自身建設,經辦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不斷提高,能夠滿足新農合工作需要。
(二)封閉運行,確保資金安全使用。我縣對新農合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各個環節嚴格把關,堅持資金封閉運行,保證了資金使用的安全、合理。強化資金籌集。我縣農民入保金的籌集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衛生部門配合,收繳入保金時,由鄉鎮合管辦開出專用收款收據,登記發放《合作醫療證》,填寫參合農民登記表。各鄉鎮合管辦在本鄉鎮金融機構設立新農合專用賬戶,收取的入保金及時存入專用賬戶,在籌資結束后全部匯入縣新農合資金財政專戶,與縣合管辦辦理結算手續。今年3月底,我縣順利完成二次籌資工作,新農合籌資總額提高到每人100元。嚴格資金管理。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實行以縣為單位統一管理,設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財政專戶,由縣財政局管理,新農合基金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基金支出需縣衛生局和縣財政局共同審批方可撥付,縣合管辦將每批補償人數及金額制成報表,報衛生局和財政局審批,審批后,資金由收入戶轉入支出戶,縣合管辦將資金從支出戶撥付給各鄉鎮合管辦或定點醫療機構,做到收支分離、管用分開,保證了資金的封閉安全運行。
(三)適時調整政策,逐步完善新農合制度。我縣在新農合制度的推進過程中,針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對相關政策進行調整完善。,將農村部分常見慢性病、村衛生站觀察治療費用納入新農合補償范圍;,將起報線由300元降至200元、封頂線由1萬元提高至3萬元。,實行縣內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全面提高報銷比例;,籌資標準由原來的50元提高到100元,我縣新農合政策作了較大調整,取消家庭賬戶,提高報銷比例,擴大慢病病種,將新農合基金劃分為住院統籌基金和門診統籌基金兩部分,分別為人均80元和人均20元,推行門診統籌。參合農民年最高補償封頂線提高到5萬元。通過不斷調整,新農合政策逐步完善,資金效用得到充分發揮,參合農民受益面逐步擴大。
(四)優化辦理程序,方便參合農民就醫補償。在方便群眾就診方面,參合農民小病可以就近在村衛生站治療,并可以獲得一定補償,做到小病不出村;在縣內就診不受級別限制,參合農民可以任意選擇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無須辦理轉診手續;到縣外就診只需在鄉鎮合管辦辦理登記手續即可,辦理轉診手續時,鄉鎮合管辦以一封信的形式書面告知患者注意事項。在費用報銷方面,在縣外醫療機構就診的,參合農民出院后將報銷材料交到鄉鎮合管辦,由鄉鎮合管辦直接給予補償。參合農民在本縣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出院時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補償費用,當場審核并兌現補償金,實現了零距離、零時限補償。
(五)推行門診統籌,擴大參合農民受益面。從開始,我縣充分發揮鄉村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的作用,實行鄉村一體化與新農合工作有機結合,將村衛生站作為鄉鎮定點醫療機構的派出機構
,參合農民患病在村衛生站觀察治療可以獲得20%的補償。5月起,我縣全面推行門診統籌,即按照人均20元標準從新農合基金中提取門診統籌基金,用于補償門診費用,單次門診費用補償封頂額為10元,門診統籌基金支付實行“預算包干、超支不補、結余滾存使用”的辦法,以控制醫療費用,保證門診統籌基金安全。
(六)實行全程監管,嚴格控制醫療費用。在新農合運行過程中,在著力做好服務的同時,加強對各個環節的監管。
(1)實行身份核實,防止冒名住院。參合農民住院治療時,需攜帶《醫療證》、《身份證》,由經治醫生和合作醫療經辦人員共同查驗,防止發生冒名頂替。
(2)現場核查,加強日常監管。由縣合管辦每月安排一定時間抽取部分報銷材料與醫療機構原始材料進行核對,并通過電話和明查暗訪等形式,對報銷情況進行調查。
(3)提高管理手段,防范虛假票據。,全縣各定點醫療機構全部安裝醫院管理信息系統,所有醫療收費全部實行微機化管理,有效地堵塞了因票據而出現的弄虛作假漏洞。
(4)實行三級公示、加強事后監督。每批新農合補償情況都在縣鄉村三級進行公示,社會各方可以通過公示來監督補償情況。
(5)建章立制,明確處理辦法。制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對相關人員和單位違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行為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處理規定。
(6)定期考核,明確獎懲。制定了定點醫療機構考核標準,每季度考核1次,將考核結果與10%管理保證金掛鉤。七是多管齊下,控制醫療費用。包括推行單病種限額收費,限定藥品目錄和診療項目,核定住院次均費用和住院人次,建立病歷和處方評審制度的,通過多種措施,嚴格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
三、取得的成效和經驗
幾年來的工作表明,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運行較為平穩,取得了明顯成效。主要表現為: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本建立。通過對參保農民直接補償,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保護了農村勞動力,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
(2)新農合政策逐步深入人心。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以及隨著越來越多的參保農民得到實惠,新農合工作得到農民的信任和支持,參合積極性明顯提高。三是各項政策得到進一步完善,基本建立了一套成熟的補償機制和運行機制。四是新農合管理體制基本確立。新農合經辦機構管理水平和辦事能力得到加強,能夠適應新農合工作需要。通過我縣幾年來的實施,我們體會到:一是黨委政府的重視和多部門配合是做好新農合工作的基礎。二是廣大農民的積極參與是做好新農合工作的關鍵。
(3)健全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是做好新農合工作的保障,新農合工作須與農村衛生體制改革共同推進。
四、存在問題
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雖取得一定成績,但也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
(1)還未建立有效、便捷、穩定的籌資機制。雖然籌資難度大大減小,但籌資工作量仍然較大,籌資成本高。
(2)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難以監管。我縣新農合基金支出近一半用于補償在縣外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但受隸屬關系的制約,我縣對縣級以上醫療機構不能實施有效監管。
(3)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手段和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五、合理建議
1、探索符合政策和農村實際的農民參合籌資機制。加強相關政策調研,在堅持農民自愿的基礎上,多途徑探索符合國家政策、符合農民意愿、符合農村實際、簡便易行的參合農民個人籌資機制。如試行參合農民委托農村金融機構或村民委員會代繳,也可以由政府委托村委會代辦、由參合農民自己主動繳納,或是一次籌資,多年使用等。
2、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加強對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監管,加大醫療費用控制力度,完善單病種限額收費管理,從嚴核定各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人次和次均住院費用,嚴格控制醫藥費用,降低農民負擔,減少新農合基金不必要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另外,要完善病歷與處方評價制度,定期抽取定點醫療機構病歷和處方,由新農合專家委員會集中對其評價,進一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
3、適應職業化、專業化要求,加強管辦體系建設。按照職業化、專業化的要求,繼續加強各級管辦隊伍的能力培訓,著力提高管辦人員的整體素質。加快新農合信息管理平臺的建設,在現有的基礎上,開發新農合管理軟件,并與醫院管理系統對接,改善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4、提高農村基層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加強農村衛生機構建設,對于引導農民在基層就近就醫、促進新農合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進一步加大政府投入,繼續加強鄉鎮衛生院的配套建設和合格衛生站的建設,重點培訓好鄉、村兩級衛生人員,提升農村衛生服務的整體能力和水平。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4
近幾年來,農村問題牽動著億萬人民的心。久違了故鄉的我,走進了故鄉,調查了我們村莊的情況,我深切感受到了改革30年來農村的巨大變化。同時也讓我感受到黨和政府興農富農政策給農村和農民帶來的實惠。
以前農民們在種地的同時還要給國家繳納農業稅,而現在人們不僅不用繳稅還可以得到國家給的糧食補貼;
以前村里的孩子沒錢上學,現在卻可以免費去上學甚至還有補貼的伙食費,部分地方還有蛋奶工程;
以前農民們總是因為家電太貴而買不起,現在家電下鄉工程更是大快人心,讓那些沒錢用電器的人們擁有了自己的家電。更令人欣喜的還要算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了,人們從此不用再愁有病沒錢看的問題了。使更多的人民得到了實惠。
(一)關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具體內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采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二)關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具體做法。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開展七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市政協的監督指導下,在市上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上下的積極爭取和共同努力下,我們堅持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大力改善民生,加快構建和諧社會的德政工程,切實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強化責任,狠抓落實。自上世紀90年代一直把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體系和改革公務員及事業工作人員公費醫療制度工作并了成就,但我國醫療保障制度改革一直未將農村人口納入思考范圍,農村人口否能享受醫療保障關系到我國醫療保障體系健全環節。以前在我們村,地區自費醫療制度仍然占主導地位,農民是當地最大的自費群體。前幾年,本地農村人口老齡化醫療服務普及藥品價格上漲等原因。農民醫療費用攀升超過了農民平均收入增長幅度,越來越多農民無力承擔。增長的醫療費用已成為我村醫療衛生保障問題“因病致貧”的主要成因,而現在市政府成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分別成立管理組織,并成立相應的監督組織。同時,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引導廣大農民逐步樹立互助共濟的觀念,積極參加合作醫療。并多方籌資,保證基金運轉。籌集資金以市為單位進行統籌,農民以戶為單位自愿繳納,部分鄉鎮還采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原則,由經濟條件較好的村集體對農民個人出資部分給予適當補貼。由于近年來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農民們收到了政府的關懷和實惠的效果。
(三)關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存在問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我市的`全面實施,有效地緩解了患病家庭的經濟壓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返貧、因病致貧現象,促進了農村衛生事業的發展,受到農民的擁護和支持,但該制度推行過程中仍有不少問題需要解決。
(1)少數農民認識不夠到位。由于部分基層干部和工作人員對推行新農合的目的、意義缺乏深入了解,宣傳發動工作尚有差距,致使少數農民對實施新農合的認識還不足;
加之合作醫療曾幾經反復,一些農民對新農合制度還存有疑慮:
一怕合作醫療不持久;
二怕擠占挪用合作醫療基金;
三怕醫療單位多收費、亂收費。同時,一些農民的健康投資觀念、互助共濟觀念以及風險觀念較為淡薄,自覺參合意愿還不強。
(2)參合群眾的受益面和受益率均較低。新農合實施以來,我市主要對參合群眾的住院醫藥費用給予報銷,另有10種慢性病門診可審核結報,加上享受體檢和分娩補助缺乏穩定高效的籌資渠道。
(3)缺乏穩定高效的籌資渠道。盡管新農合強調農民參加要以自愿為原則,但為了保證參合率,目前參合群眾個人籌資部分主要還是采取行政推動、層層包干、實績考核的辦法,由基層干部挨門逐戶收繳,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籌資成本較高。
(四)關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建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涉及千家萬戶、維系農民健康的“民心工程”,也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確定的為農村實事之一、新農村建設十大工程之一——“農民健康工程”的頭號重要內容。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從執政為民、以人為本和建設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新農合工作的重大意義,把這項造福廣大農民的大事抓緊、抓實、抓好。
(1)繼續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工作。要結合本地實際,加大宣傳力度,改進宣傳方法,利用多種方式,幫助群眾算大帳、算細帳、算長遠帳,引導他們克服僥幸心理,轉變單純“受益”的觀念,強化健康投入和互助共濟意識,增強參合自覺性和主動性。要廣泛宣傳醫療服務機構不同的報銷比例和醫生用藥告知制度,切實保障農民權益。要強化和普及農村健康知識教育,建立農民健康檔案,切實提高農民的衛生意識和健康水平。
(2)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納入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納入政府的工作目標和為民辦實事的內容,納入領導干部任期目標和政績考核的內容。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制定我鎮每年實施方案,真正把這項民心工程落到實處。
(3)不斷強化合作醫療管理能力建設。要加強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建設和管理,按規定解決經辦機構的編制,將經辦機構人員和工作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予以保證。加大資金投入,加快合作醫療信息化建設,建立信息管理系統,盡早實現網上審核報銷、監管和信息傳輸,實現參合群眾即看即時結報。在此基礎上,強化經辦機構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提高合作醫療管理能力。
(4)完善農村醫療服務監管機制。要建立合作醫療定點服務機構的準入和退出機制,采取有效措施減輕農民醫藥費用負擔。加強對醫療機構管理人員和醫務工作人員的教育,提高政策和業務水平,堅持實行用藥告知制度,進一步規范醫療行為,改善服務態度,保證廣大參合農民享受到優質的醫療服務。堅持按期公布收支賬目,及時公示農民個人醫藥費用核銷情況,并擴大公示范圍,廣泛接受監督,提高農民對新農合的信任度。
(5)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組織領導。要加強對有關部門的組織協調,做好新農合制度的實施、推進和監督工作。財政、宣傳、農業、民政、食品藥品監管、扶貧以及紀檢監察、物價、審計等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明確責任,密切配合,共同推動新農合工作的開展。衛生部門要充分發揮主管部門職能作用,加強管理和政策指導。要動員各種社會力量理解和支持新農合制度,通過全社會的不懈努力,逐步在我市建立起符合市情、適應我市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醫療衛生需求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5
前言: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在滿足人們基本需求的同時,也向著精神方面的追求,但是,在農村地區仍然存在著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為此,切實保障農村人們醫療水平顯得尤為重要,國家也出臺相關政策,積極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
安徽省自近年來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以來,試點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但在阜陽市韋寨鎮“新農合”的實施中仍存在高“參合率”下的低滿意度、政策宣傳不到位、報銷范圍窄的嚴重問題。本實踐報告對這些問題及其原因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提出加強合作醫療的宣傳力度,豐富籌資機制,擴大報銷范圍,讓法律走進新農合等相應對策,以促進當地新農村合作醫療健康發展。
調查時間:
20xx年8月10號—20xx年8月23號
調查地點:
安徽省臨泉縣韋寨鎮
調查對象:
安徽省臨泉縣韋寨鎮農民、韋寨鎮衛生院
調查方法:
運用走訪,問卷調查的方法進行調查
調查目的:
宣傳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增強農民的自我保障和防范風險意識,提高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的積極性,同時探索現有醫療保障政策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辦法,及時反饋給相關部門。在政府、企事業單位與農民之間構筑起溝通的橋梁,為農民醫療保障問題獻計獻策。在不斷的'努力實踐調查下,深入探討和總結,將活動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理成實踐調查報告,讓更多的人了解到真實的農村合作醫療現狀,塣大關注“三農”問題的隊伍。
調查意義:
在“關注民生,共建和諧”這一大的社會主題的引導下,響應時代號召,關注社會民生,對關系農民切身利益并有待完善的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制度進行研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明確指出擴大基本醫療保障覆蓋面,努力在三年內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城鄉全體居民參保率均提高90%以上。安徽省作為一個全國中等發展水平的人口大省,其農村人口比例約為729%,對其新型農合醫療實施現狀,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國的醫保現狀。臨泉縣韋寨鎮,又是安徽省中農村醫保參合率較高的縣區,作為阜陽市新農合的試點,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在農村醫療保障發展的同時,也存在著一些嚴重問題,選擇其為調查地區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和可實施性。
實踐內容:
在臨泉縣韋寨鎮衛生院,每天看病的人都很多,醫院門口停滿了各種電瓶三輪車、自行車等,從一個側面來說,農村醫療合作制度的實施,確實給農民們看病帶來了很大方便,由于報銷過后,所花費的費用并不會太多,人們不管大病小病,都會往大點的醫院跑,因為在他們眼中,大醫院的醫療水平有保證,所以新農村醫療合作的實施,真正做到了惠及農民,提高了農民的幸福生活指數。
通過對來看病的農民進行采訪,他們表示新農合確實給百姓們帶來了諸多好處,讓人們擁有一個更健康的身體。但同時也表示,新農合存在一些問題,比如報銷落實的慢,惠及面窄等,而對醫院醫生的采訪,他們深切感受到比以前累很多,有時候身體吃不消,確實,醫生也是人,需要休息,這就需要醫院擴招一些年輕有干勁的醫生。對護士的采訪,都表示會很累,因為病人太多,大病小病都來醫院,但是這就是他們的職責所在,這就需要醫院制定出一個合理完善的輪崗制度。
新型農村醫療合作制度固然好,都是為了農民的切身利益著想,但是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確實存在著上述的一些問題,希望有關政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讓這項制度真正為農民造福,讓農民的生活和生命得到保障。
那么,結合以上調研所反映出的一系列問題,我們能夠給出什么樣的應對策略呢?
1、切實把農村醫療衛生事業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農村醫療衛生事關廣大農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沒有農民的健康,就沒有農村的小康。面對新的形勢,要把加快發展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納入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點,擺上各級政府及部門重要的工作議程,根據新情況制定長、中、短期發展,完善政策措施。各鄉鎮要落實相關部門和兼職干部負責此項工作,要切實把健康教育、愛國衛生等工作納入政府工作日程,要堅持常抓不懈,改變鄉鎮政府對“大衛生”工作“活沒人干,事沒人管”的局面。在全縣中小學生中繼續開展好健康教育課,在農民群眾中做好保健知識的宣傳,進一步促進全民自我保健意識的提高。
2、要推進鄉(鎮)衛生院運行機制的改革。努力探索鄉(鎮)衛生院的多種運營方式,不搞一刀切,不強求一種經營模式。要認真總結大崗子鄉衛生院改革經驗,進一步深化運行機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積極推行人員聘用制度,注重引進人才、引進資金,以此來改善醫療條件和提高醫療水平,更好地滿足農民群眾的醫療需求,力爭在三年內取得明顯成效。
3、建立人才流入機制,抓好從業人員培訓。要加快衛生系統內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激活用人機制,制定寬松的人才政策,積極創造有利于人才流入的環境,廣攬技術人才。要繼續加強對農村衛生人員的培訓,每年對鄉村醫生輪訓一次,加快鄉村醫生知識更新步伐。進一步完善醫療集團運行機制,醫療技術下沉一級,實施技術合作和指導,幫助當地提高醫療水平,進一步提高我縣農村衛生隊伍的整體素質。
4、加強醫療衛生事業的軟環境建設。監察、物價等部門要加強對相關部門針對村級社區衛生服務站所設立的收費項目的檢查力度,堅決取消不合理收費,對合理收費項目的不合理部分也要堅決取消,并重新確定標準,為村級醫療衛生機構減負。同時,要進一步加大對非法行醫現象的懲治力度,徹底凈化農村醫療衛生市場,使非法行醫現象在農村沒有生存的土壤。
5、積極創造條件,盡快建立農民醫療保險制度。在農村全面實行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是大勢所趨,要抓住我省20xx年全面實行新型合作醫療制度這一契機,抓緊為我縣推行此項制度做好各項準備。在暫時沒有實行該項制度的情況下,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把開展扶貧工作與解決農村困難群眾醫療需求結合起來,把因病致貧的群眾當做扶貧重點,要采取多種措施,有效地解決貧困群眾就醫難的問題。
希望這些建議能夠對政府、鄉鎮衛生院和新農合醫療制度試點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讓好的制度措施真正造福于農民,提高農民的幸福滿意指數。
總之,這次社會實踐調查,讓我經歷了很多,同時也學到了很多,了解到了我們國家農村發展的進步和存在的不足,希望政府能夠積極落實國家的制度政策,做到一切為了人民,為了人民的一切,提高整個國民的幸福生活。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6
為加快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提高農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進城鄉社會經濟統籌協調發展,一年多來,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精神,各級政府統一領導部署,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實施,廣大農村群眾積極參與,我市初步確立了“大病統籌、醫療救助和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三位一體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醫)體系。為切實鞏固這一制度,進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對我市新農醫的運行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通過調研,總結概括制度的現狀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發展對策。
一、現狀和成效
20xx 年,我市共有鄉鎮 132 個,村(居)委會 3914 個,常住人口 萬。其中農業人口 380 萬,戶數 萬,農民人均純收入 6221 元。鄉鎮衛生院 155 個,村衛生室 2838 個,鄉村醫生 3273 人。自 20xx 年 7 月 1 日鎮海區率先開展新農醫試點工作以來,至今除海曙區外,其他各縣(市)區已全面推開。截止今年 12 月底,全市參保鄉鎮 109 個,占 83%,參保村 2694 個,占69%,參保人數達 萬人,占全市農業人口的 %。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強領導、精心實施、規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農醫制度的良性運行機制。
一是加強領導。市委市政府和縣(市、區)、鄉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新農醫,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統籌城鄉發展重大戰略出發,切實加強領導,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組織機構,落實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 20xx、20xx 連續兩年把實施新農醫工作列入政府實事工程,各縣(市)區根據市政府指導意見,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了新農醫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成立了由常務副縣(市、區)長為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新農醫協調小組,并設立經辦機構。市和縣(市、區)兩級政府都把實施進度和實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內容;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確保新農醫政府資助資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實施。各級政府建立專門的工作班子,確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廣泛宣傳新農醫制度的優越性,積極引導和動員農村群眾參加;衛生、財政、民政、農業、宣傳等有關部門積極做好業務指導、政策宣傳解釋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協等部門也給予了高度的關注、支持和監督;基層鄉鎮、村(社區)的廣大黨員干部分片包干,承擔了組織發動、人員登記、經費收繳和醫保卡發放等大量基礎工作。由于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領導重視,工
作扎實,群眾參與熱情高,確保了各地籌資工作的圓滿完成和制度的順利實施。
三是規范管理。各縣(市、區)成立了新農醫管委會,設立了專門的新農醫辦公室,各鄉鎮也相應成立了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各行政村(社區)設立了新農醫聯絡員,三級組織網絡的建立,為新農醫制度的規范管理提供了組織保證。各級經辦機構在制度正式實施后,不斷完善規章制度,規范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簡化結報審核流程,實施服務承諾,努力提供優質服務;同時切實加強基金監管,制訂基金管理辦法,設立基金收支專門帳戶,嚴格費用審核,建立重大結報金額復審制度,杜絕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補償支出,定期通報和公布基金運行情況,提高基金運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級財政、審計等部門和廣大群眾的監督。
(二)堅持原則、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創造性地發展了新農醫的多種運作模式。
一是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堅持實施原則。各地在籌資過程中,堅持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以戶為單位自愿參加,由于宣傳引導工作到位,在全面推開的縣(市、區)中,參保率均在 80%以上,其中鎮海、北侖、鄞州、江北等達到了 90%以上,大大突破了預期的目標。在籌資機制中,堅持了農民個人繳費、集體扶
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原則,在全市 萬大病統籌基金中,其中個人(包括集體經濟扶持)出資 萬,鄉鎮財政資助 萬,縣(市、區)財政資助 萬,市財政已資助 萬,體現了一個較為合理的構成比。在基金的使用上,堅持了以收定支、量入為出、保障適度的原則,大部分縣(市、區)還設立了風險調節基金,保障合作醫療正常運行。
二是根據各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確定籌資水平和補償水平。由于綜合考慮當地農民人均收入、地方財政、保障人數和原有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礎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個人出資、財政資助和補償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縣”相對較低,市轄區相對較高。總體上看全市籌資水平基本上都在 75 元以上,高于全省 47 元的平均水平;各級政府資助一般在 45 元以上,最多的65 元,而全省一般在 22-25 元;平均補償水平在 25%—35%之間,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不拘形式,積極探索各種管理模式和機制。目前,各地在新農醫的具體運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種:衛生部門運作型—包括慈溪、余姚、江北、江東、大榭、鎮海,占主導,建立區域定點逐漸轉診,控制醫療費用;與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相結合,積極為參保農民進行健康體檢,建立健康檔案,實行門診優惠減免,支持新農醫。社會保障部門運作型—鄞州區積極探索由勞動社會保障
部門統一城鄉醫保管理運行機制,利用城鎮醫保的經辦機構、人員網絡和軟件系統,實施新農醫制度。政府委托商業保險公司運作型—北侖區、寧海縣由人壽保險公司進行運作,政府部門加強管理。各地對新農醫運作機制的有益探索,為實施這一制度打開了思路,值得嘗試和探索。
(三)大病統籌、醫療救助、農村社區衛生服務,著力構建三位一體的農村基本醫療保障雛形。
一是實施大病統籌,使廣大農民的健康有了一定保障。參保人員因病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而發生的符合支付規定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根據醫院大小,分級定比,按照醫藥費用,分段計算,累進補償。余姚、慈溪、鎮海、北侖和寧海等地區對某些特殊疾病的門診醫藥費用也實施一定的補償。截止今年 12 月底,全市住院結報 75456 人次,補償總額 萬元,人均補償1711 元,實際補助費用占住院總費用的 %,占有效費用 %;門診補償 669 人次,補償金額 萬元。
二是實施醫療救助,加大了困難弱勢群體的.醫療幫扶力度。在實施大病統籌的同時,積極探索建立醫療救助體系。農村五保供養農民、農村低保家庭、重點優撫對象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員,其大病統籌個人出資由縣(市、區)、鄉鎮兩級財政代繳;
同時兩級財政出資每人 5-20 元不等,設立醫療救助專項基金,對上述對象及個別發生大額醫療費用,嚴重影響其基本生活的參保對象實施除大病統籌外的醫療救助。目前開展新農醫的縣(市、區)均開展了醫療救助制度,如鎮海區對有效醫藥費用在 5 萬元及以上的這類對象給予至少 5000 元的救助。截止 9 月底全市到位救助資金 萬,已資助低保、五保、重點優撫、患重大疾病對象等困難人員免費參保萬人,資助總額萬元;資助經濟欠發達區參保對象 萬人,資助金額 萬元;對困難人員醫療費用救助 5177 人次,救助金額 萬元。
三是實施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逐步實現了農民的小病普惠。實施新農醫制度后,各地將農村社區衛生服務與新農醫有機結合,借鑒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做法,開展了多種形式的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活動。鎮海、余姚、江北等地安排專項資金,通過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適度讓利,采取必檢項目和農民自選項目相結合,上門體檢和集中體檢相結合的方法對參保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并建立健康檔案。慈溪市探索小病受惠機制,將村衛生室通過競聘后,改建為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站,縣鎮兩級財政對每個服務站每年給予平均 3 萬元的補助,服務站對參加新農醫的村民提供門診優惠,藥品費用給予一定比例的讓利,免收掛號費、診療費和注射費,業務用房、水、電等費用則由集體經濟給予補助。北侖區設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專項基金,按照參加大病統籌人數
每人每年 4 元予以投入,主要用于下鄉巡回醫療、健康宣教和扶持邊遠地區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等,解決邊遠農村居民看病難的問題。另外,全市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的標準化建設已啟動,52 家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列入標準化建設,市政府將每年投入 1000 萬,縣鎮政府 1:2 配套。
總之,新農醫制度的實施,初步構建了我市農村基本醫療保障的雛形,廣大農民群眾切切實實得到了實惠,對促進我市城鄉社會經濟統籌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拿一位農民的話說,這是記憶中最深的,繼農村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黨和政府又為農民辦的一件大好事,據對全市302戶家庭995人抽樣調查顯示,對制度的滿意率達到了 %。
二、困難和問題
新農醫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社會保障工程,實施之初,還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概括地講,主要有四個方面:
(一)宣傳引導工作不夠深入,農民參保積極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農醫制度過程中,一方面由于時間緊、任務重,政策宣傳和引導工作尚不夠深入,另一方面農民對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農醫缺乏經驗體會,與老的制度相模糊,對長期實施信心不足,
導致部分農民參保積極性不高,主動自愿參加的不多。
(二)審核結算流程仍顯復雜,農民結報補償手續有待進一步簡化。由于制度實施時間較短,具體規定還不夠完善,成熟地覆蓋一個縣(市、區),乃至全市的網絡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尚未啟動等原因,群眾對審核結算的流程和服務,意見仍然較多,盡管各地適時作了調整和完善,但審核結算流程、服務尚需進一步簡化和優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區資金沉淀過多。由于新農醫剛剛起步,對具體方案設置缺乏現成的經驗,基金測算相對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現了一些不夠科學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現在部分縣(市、區)資金沉淀過多,影響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眾的參保積極性。
(四)監管組織建設有待加強,監管職能履行需要規范。新農醫管委會和基金監督管委會責權不是十分明確,各地雖已成立了相應組織,但應承擔哪些義務和權利沒有明確規定,缺乏規范化運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門直接承擔,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農醫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審計監督,還沒有形成規范的程序,對委托商業保險公司運作的資金如何加強監督更缺乏依據,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基金監管的規范性和權威性。
另外,隨著各地新農醫制度的推廣實施,也出現了許多需要特別關注和研究的新情況。主要有:一是“醫保盲區”的問題。新農醫制度的主體對象是農民,城鎮醫保的對象是城鎮職工,那些非農非城鎮醫保對象(包括歷史遺留下來的農轉非人員、被征地未參加養老保障人員、鄉鎮企業退休職工以及長期在本地居住的外來人員等人群)成了“醫保盲區”,應盡快研究解決。二是“醫療救助高門檻”的問題。目前的醫療救助制度作為大病統籌的補充,是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有效途徑。但目前在實際運行中相當部分縣(市、區)都控制在 5 萬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額 2 萬元,而困難對象往往無法承受高額的醫療費用,無法享受這一政策,需要對醫療救助的對象和救助的低線作出新的界定。三是“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的發展”問題。執行藥品順價作價后,全市相當部分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虧損嚴重,實施新農醫后,政府又要求這些機構對參保人員適當減免掛號費、注射費、診療費和優惠部分醫藥費,實現對參保人員的小病普惠政策,來促進新農醫的持續發展,在財政補償機制暫時還不到位、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尚未健全的情況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背負了過重的公共衛生服務職能,面臨著生存發展危機,需給予應有的關注和財政補助政策的及時到位。
三、對策與建議
總體發展目標:20xx 年全面實施,覆蓋面達到全市農村居民應保對象的 85%以上;20xx-20xx 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擴大覆蓋面,增強保障能力;20xx 年前后建立較完善的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并逐步與城鎮醫保接軌,最終建立與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城鄉一體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障體系。
總體工作思路:著力建設“三大體系” 一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為主導,抓住農村基本醫療保障的突破口;二是醫療救助為補充,突出農村弱勢群體的醫療救助力度,增強制度的針對性,彌補現階段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相配套,擴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強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受益面窄的弱點。清晰確立“三個定位” 一是目標定位:最終目標是建立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與城鎮醫保并軌,實現城鄉統籌,實施中把握制度的發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階段定位:“低水平、廣覆蓋” 起步,制度將有一個較長的初級發展階段,實施中重視制度的穩定和鞏固;三是過程定位:在鞏固初級階段成效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擴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實施中著眼制度的完善和發展。切實保證“三個到位”一是政府責任到位,既要落實個人義務,更要強調政府責任,建立健全的組織管理體系;二是宣傳引導到位,既要尊重農民意愿,
又要強調科學引導,形成農民主動參與的氛圍;三是資金支持到位,既要堅持個人出資,又要保證合理的財政資助,建立科學的籌資機制。
具體發展對策:
(一)進一步加強領導,探索建立可持續發展機制。
一是從社會保障角度,明確界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性質,強化政府責任、突出社會管理、強調個人自主參與,明晰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二是出臺中長期的發展規劃和階段性的指導意見,處理好制度近期目標與遠期目標,手段與目的,穩定與發展的關系,加強對基層的指導,宏觀把握發展方向,建立可持續發展機制;三是積極探索新的個人籌資模式,科學引導農民群眾主動地自愿地繳費,減輕基層干部工作壓力;四是有關業務部門、相關學術機構加強理論和實踐的研究,在制度設計和實踐相對成熟的基礎上,醞釀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從法治的角度加以規范。
(二)進一步加強宣傳,提高農村群眾參保積極性。
一是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各種渠道,廣泛深入地開展政策制度宣傳,把參保辦法、參保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審核結算流程
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群眾真正了解、熟悉這一制度;二是針對性地開展具體、形象、生動的典型事例宣傳,現身說法,弘揚講奉獻、獻愛心,互助共濟的傳統美德,使群眾切實感受到制度的意義和好處,增強制度的吸引力,進一步提高自覺參保意識;三是積極爭取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三)抓好鞏固完善,增強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學性。
一是切實鞏固實施成果。總結經驗,科學測算,充分論證,合理確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過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延續性,根據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農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則上每二至三年對籌資標準和補助標準作適當調整,適時理順會計年度;二是努力擴大籌資渠道,增強基金實力,逐年提高補償水平。各級政府根據財力,合理增加財政投入,個人籌資根據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對制度的認同程度,穩妥地提高,村(社區)自治組織要根據集體經濟狀況給予一定投入,積極爭取社會捐助,多渠道地增強基金實力,逐步提高參保病人的補償水平;三是加強信息化建設,簡化審核結算手續,減少不合理的中間環節,努力方便群眾就醫結報,提高服務水平和效率;四是認真調研,會同有關部門探索解決非農非城鎮醫保對象的醫療保障問題。同時,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群眾對農村醫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設置不同
個人籌資檔次和不同補償水平的補償機制。
(四)健全管理監督機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一是充分發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調小組或管理委員會職責,切實履行組織、協調、管理和指導等工作,定期向同級人大匯報,主動接受監督;二是加強經辦機構建設,按規定落實人員編制、工作經費,完善工作制度,加強規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監管機制,制定監督管理規定,形成定期審計監督制度,確保基金運作規范、透明、高效,保證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強醫療服務,規范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診治,有效控制醫療費用和非有效醫療費用比,減少不合理的醫療支出。
(五)積極推進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建設,擴大受益面。
一是加強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優化重組現有農村醫療衛生資源,重點推進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和急救、婦保、兒保、防保、產科等服務功能建設,促進鄉鎮村級醫療機構功能轉型;二是結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不斷完善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功能,農村計生指導和殘疾康復納入社區衛生服務建設,逐步開展慢病動態管理、社區健康教育、健康體檢等服務;三是出臺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廣小病受惠機制,增強新
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強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隊伍建設,出臺優惠政策,保證農村公共衛生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鼓勵醫學院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工作,開展衛生支農活動,加強在職人員理論和實踐培訓,建立人員的培養、準入、淘汰和更新機制;五是開展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示范點建設,出臺支持政策,制定具體的建設標準,分階段推進農村社區衛生機構和功能建設。
(六)切實加強醫療救助體系建設,提高弱勢群體醫療救助力度。
一是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出臺醫療救助實施辦法,適當擴大救助對象,提高救助標準,降低救助門檻,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醫療救助,與民政部門的醫療救助并軌,并統一實施,建議加大財政資助力度,積極爭取社會捐助,建立醫療救助專項基金;三是建立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結合機制,把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享受醫療救助的前置義務,對低保戶、五保戶、重點優撫等弱勢群體對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出資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給予補助;四是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弱勢群體門診費用補償機制,對患惡性腫瘤、器官移植、尿毒癥等慢惡性特殊疾病的弱勢群體,實施門診補償,著力提高醫療救助力度。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7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正在農村迅速普及,廣大農民的醫療保障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因病致貧的問題正在逐步緩解。
這是各級政府所希望的,是廣大農民所盼望的。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在就醫看病上,真正體會到了黨和政府給予的關懷和溫暖。但是,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過程中,存在著不可忽視的問題:
1、籌資問題
資金籌集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落實的基礎。到目前,全國所有試點縣的籌資基本都是以政府組織、統一籌集為主。縣級以上政府的補助是以某時間段內參加人數為依據的,為了爭取上級政府更多的補助,試點縣一般要求各鄉鎮在規定的時間完成下達的參合任務,所以政府籌資滋生了三種現象:一是村里墊資,鄉鎮把任務下到村里,有條件的村就先墊上,在規定的時間里交到鄉鎮,然后再向農民收取,交了錢的農民可以領到鄉鎮發到村里的《就醫證》,沒交錢的農民村里就不給發《就醫證》;二是鄉鎮墊資,對沒有完成籌資任務的村,鄉鎮政府只能籌措資金先墊上,在規定的時間內交到縣里,然后再向村里籌集;三是縣里墊資,為了能順利通過上級有關部門的驗收,對沒有完成任務的鄉鎮,縣里按當初確定的參合率和應交的資金,足額打到專用帳戶。墊資完成、驗收通過,然后就是資金回抽問題。所以目前大多數試點縣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數缺乏真實性。
2、管理問題
(一)管理機構主、客一體,弊病很多。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的主體大部分是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內設的,服從并服務于衛生行政部門,管理主體對被管理者缺乏公正約束力,也就是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這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是非常不利的。
(二)管理成本高,管理難度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確定以縣為單位進行統籌,實施統一的交費標準以及費用發生后的審核、報銷等等。表面看來,統籌層次很低,但從中國的現實看,絕大部分縣都有數十萬人口,能否有足夠的管理能力值得懷疑。另外,與城鎮醫療保障制度改革類似,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建設沒有配套的醫療服務體系改革和建設做支撐,對醫療機構可能出現的不良行為缺乏基本制約能力,各種侵蝕問題難以避免。在這種情況下,制度設計不得不將注意力集中于對患者的控制,引入了起付線、封頂線以及分段按比例報銷等等,使制度變得相當復雜,進一步加劇了管理難度。
3、受益問題
從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目的上看,讓農民受益而且讓得大病的農民受益是最終目的,但實際情況與最終目的相差很遠。其原因一是資金回抽,縣級財政對農民補助的承諾有的不能兌現,先墊后抽。二是醫療收費缺乏制約。單就藥品而言,一種藥品多種名稱、多種價格,而且是多種不斷變化著的價格,沒有辦法統一價格;診療檢查名目繁多,沒有統一收費標準,有標準的也難以執行。三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如家庭帳戶、門診報銷、分段報銷等。家庭帳戶和門診報銷的設立,起初是為了提高參合率,照顧受益面,現在看來是與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目的相悖的,國家對參合農民補助的錢,有相當一部分沒有用到老百姓身上:很多農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參加了合作醫療,不知
道的,到醫院看病當然自己花錢,也不去報銷;知道參加了的,大約有三分之二的人不得病、不報銷,受益主體不能突出。
4、基金問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發展到今天,合作醫療基金已經由農民個人交納為主發展為以政府補助為主,各級政府補助資金已經占到60%到80%,所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名稱應改成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也應該逐步過渡到農村醫療保障制度。
建議:
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改為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取消農民交費,把各級政府對農民補助的資金集中起來,以縣為單位成立專門的機構進行統一管理,每縣就設一處醫療水平最高的縣級醫院為定點醫療機構,到縣級以上醫院治療的不報銷。農民得小病自己花錢治療,在目前一般家庭1000元左右以下的醫療費用是承受的起的;得大病憑《身份證》到指定醫院報銷。假設一個50萬人口的縣,按每人補助40元計算,起付線設為1000元,超過1000元按50%報銷,封頂線設為20000元,以筆者所在縣計算是可行的。這樣做等于基本實現了全民半費醫療,有利于杜絕國家專項補助基金流失,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有利于解決農民因病致貧問題,有利于更好地體現黨和政府對農民的關懷。
二.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矛盾,促進農村社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重大舉措。
試點地區廣大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在這項制度的實施中,得到了真真切切的實惠,黨和政府的公信力也進一步得到了提升。但是,當前農民群眾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還有四點盼望。
一盼資金籌集經常化。當前試點地區對參合農民的個人繳費部分基本都是在每年年底集中收繳。由于許多村組近年來全家外出務工的農戶越來越多,這樣集中收繳往往使一部分外出務工農民因錯過繳費時間,而無法享受來年的合作醫療待遇,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基層干部在籌資時的工作難度,甚至出現了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參合率任務,而由村組干部墊資繳費的現象。農民盼望能盡快建立起農民年度內自由繳費的籌資模式或者在尊重本人自愿的前提下,通過簽訂文字協議的形式,在每年發放糧食補貼、林特產補貼時代發代扣個人應繳納的合作醫療資金,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籌資工作能經常化。
二盼單獨制訂用藥目錄。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臨床用藥的管理,是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來執行的。群眾反映,一些療效確切、價格低廉的臨床用藥和家庭常備藥卻未列入該《藥品目錄》。這樣不僅使醫生在臨床用藥時無所適從,而且也加重了參合農民的個人經濟負擔。農民盼望有關部門能結合農民的用藥實際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政策規定,單獨制訂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目錄》,進一步增加藥品種類,擴大報銷范圍,讓農民群眾從中得到更多的實惠。
三盼建立門診慢性病報銷制度。在廣大農村地區,一些患有高血壓、老慢支、糖尿病和地方病的參合農民,往往不需要住院,但又要經常在門診治療,持續不斷地支付醫療費用;還有一些特殊的治療,如腫瘤患者進行放療、化療,尿毒癥
進行腎透析等,由于每次治療實際發生費用遠遠低于合作醫療補助起付線標準,所以得不到合作醫療的補助和支持。這些都增加了農民群眾的經濟負擔。農民盼望能建立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門診慢性病管理制度》,有計劃地逐步解決參合農民因長期門診就醫,而造成的醫療費用負擔過重問題,不斷擴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受益面。
四盼改善鄉鎮衛生院醫療條件。鄉鎮衛生院是基層直接面對廣大農民群眾的定點醫療機構,而目前大部分鄉鎮衛生院房屋簡陋、設備落后、人才匱乏,醫療條件不能滿足參合農民的就診需求,難以承擔為新農合患者提供醫療服務的重任。農民盼望各級黨委政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切實加大對鄉鎮衛生院的投入,不斷改善醫療條件和硬件設施,加強醫衛人員的學習培訓,進一步提高鄉鎮衛生院的醫技水平、醫護質量和管理水平,讓參合農民能夠就近享受到安全、便捷、優質、廉價的醫療服務。
我國農村人口占64%,調查表明,因病致貧、返貧者占農村貧困戶總數的30%~40%。正是在這樣的.一種背景下,建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被重新提上了議事日程,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強調農民自愿參加的原則,現就此問題探討如下:
三.自愿參與原則存在的現實基礎
自愿參與是指農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決定是否加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反對任何形式的強迫命令,這一決策考慮到了合作醫療的歷史原因以及具體工作執行上的實際困難和阻力,是現實國情下的合理選擇。
第一,我國農村合作醫療起源于上世紀50年代,后因得到黨中央和衛生部的肯定,逐步在全國全面推廣,曾得到世界衛生組織的高度評價,被譽為“是發展中國家群體解決衛生經費的唯一范例”。后因集體經濟的解散等眾多原因,合作醫療紛紛解體。1994年,在全國27個省14個縣(市)重新開展“中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改革試點”及跟蹤調查工作,結果合作醫療重建遇阻,試點多數失敗。合作醫療幾經沉浮,使人們對政府產生了不信任感,對合作醫療喪失了信心,現在再度提出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多數農民對其持觀望態度,如果強制性要求其參與,會起反作用。
第二,歷史經驗表明,要辦好農村的事情,必須尊重農民的意愿,維護農民的權益,得到他們的理解和支持,靠強迫命令讓農民辦的事情,都不能成功,也不會持久。現在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政府首次決定采取財政補貼方式,能有效減輕農民因疾病帶來的經濟壓力,但人們真正認識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作用和意義仍需要一個過程。
四.自愿參與原則蘊含的弊端
自愿參與原則與“大數法則”的矛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我國社會醫療保障體系的一部分,是一種具有保險性質的醫療互助制度。而保險就是面臨風險的人們通過保險人組織起來,使得個人風險得以在群體中轉移、分散,本質上是一種互助行為,大數法則是其運行的核心,即覆蓋率和參合率越高,就越能保證資金的收支平衡,系統內共擔風險的能力就越強,要求建立在眾多人入保的基礎上。有關研究表明,農民對政府管理合作醫療的不信任、農民的健康意識和收入水平以及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意識和服務能力等因素促使部分農民
五.不愿意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自愿參與”原則使制度本身就失去了國家政策的“強制性威力”,故很難保證高參與、廣覆蓋,大大減弱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共擔風險的能力,影響其長期發展。
自愿參與原則易產生逆向選擇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的意愿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參加的預期效用與預期成本的對比。農民的預期效用就是能夠減輕疾病的經濟負擔,而產生效用的前提條件就是患病風險,故身體健康、疾病風險小的農民,利用醫療服務的概率低,預期效用低,因而更傾向于不愿意參加合作醫療。與之相反,身體健康狀況差,疾病風險大的農民,傾向于參加合作醫療。這也就是保險中的“逆向選擇”。由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必須遵循自愿參與的原則,極易產生參保者的逆向選擇。湛忠清等對安徽省農民的調查表明,農民的身體健康狀況是影響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重要因素。如果參與合作醫療的多為健康狀況差的人,那勢必會增大合作醫療基金的使用,可能導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陷入入不敷出的困境中,整個制度將難以正常運行。
自愿參與原則難以形成良性的互助共濟關系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具有互助共濟性,即對整體而言,是多數人共濟少數人患病的費用償付,年輕人共濟年老人,健康的共濟患病的,病少、病輕的共濟病多、病重的,對個體而言,年輕時、無病時為年老時、有病時積蓄。是一種在社會范圍內分攤風險、互助共濟。由于自愿參加而產生的農民選擇參與與否的隨意性,有些地方就出現年輕人不愿參保的現象,不能保證參保的連續性,也不能保證籌資的穩定性。從長遠來看,難以形成良性的互助共濟關系。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8
一、工作發展設想
1、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宣傳方面,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增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使用,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月補償的宣傳工作,做好門診登記工作。
2.參合農民看病確認身份后,使用新農合專用處方,認真填寫新農合醫療證明和門診登記,嚴格控制大處方的開藥,不濫收費用,并親自在賠償賬簿上簽名并按指紋,以防止欺詐性的資金索賠。
3、嚴禁假藥、過期藥品和劣藥。毒品必須通過正規渠道。
4、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標準,嚴格執行新農合藥品目錄,合理規范用藥。
二、存在問題
對新優惠政策了解不夠,部分群眾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宣傳不到位,少數群眾不參與。今后要加強這方面的宣傳,使參加“家喻戶曉”的農民繼續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不參加的'要積極參加。
三、未來工作計劃
1加強對轄區內指定醫療機構門診患者處方和救助場景的入戶核查。
2.在今后的工作中,審核人應嚴格按照相關文件的要求報銷費用。
3.是管理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管理人員和經辦人員要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政策和業務知識的宣傳。
4、加強二次補償的宣傳,讓參保群眾進一步了解新農合對群眾的好處。
通過自查自糾,發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予以糾正,進一步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監督審計,確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資金安全,促進我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健康發展。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9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是緩解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有效措施。我區從XX年7月1日起實施了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為廣大農民群眾辦了一件好事、實事。為了準確掌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運行情況,為區委、區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由區政協學宣委牽頭,自6月20日開始,深入區衛生局、高臺子鎮、臥龍街道辦事處、牛心臺街道辦事處,通過召開座談會、聽取匯報、入戶走訪等形式進行了此項工作的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運行的基本情況
1、農民參合情況
截至XX年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制度已覆蓋全區五個涉農鎮街,26個行政村。全區農業人口32139人,參合農戶9563戶,參合農民29979人,參合率為93.28%。
2、基金籌集情況
XX年,全區籌集到位新農合基金154.79萬元。其中,省級以上財政補助資金43.34萬元,市財政補助資金32.20萬元,區財政補助資金48.29萬元,農民個人籌資30.96萬元。
3、基金支出情況
截至XX年12月31日,已有35288人次獲得了醫療費用補償,補償費用總計127.95萬元,占年籌資總額(提取風險基金后)的90.65%。其中住院補償1157人次,補償費用為102.84萬元,占總補償費用的80.38%,次均住院補償費用為888.82元,占次均住院總費用3437.14元的25.86%;門診補償34131人次,補償費用為25.11萬元,占總補償費用的19.62%,次均門診補償費用為7.36元。基本體現了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原則。
4、基金流向分布
截至XX年底,參合農民就醫發生醫藥費用總額為561.69萬元,其中,在區內發生醫藥費用總額為169.61萬元,區外為392萬元。區內住院為150人次,區外住院為1007人次,區外住院人次占住院總人次的87.04%;區內門診為33679人次,區外門診為452人次,區內門診人次占門診總人次的98.68%。以上數據表明,門診基金流向基本合理,住院基金流向不盡合理。
5、參合農民受益情況
截至XX年底,參合農民累計受益35288人次,其中,住院補償1157人次,門診補償34131人次,體現了兼顧受益面的原則。
6、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新農合制度
為了不斷完善新農合制度,區衛生局主要抓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宣傳培訓,降低籌資難度。組織開展了新農合知識宣傳培訓,增強農民的參合意識;公示農合基金支出及大病患者補償情況,公開診療及藥品收費標準,讓農民放心就醫。二是調整工作方式,降低籌資成本。變層層上報參合數據的工作模式為村組人員直接上報農合中心,減少中間環節,實現參合信息、系統數據、繳費資金的完全統一;加強農合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規范補償程序,提高受益程度。按要求擴大了參合農民醫藥費的報銷范圍,調高了報銷比例,農民得到了更大的實惠。四是嚴格管理制度,規范服務行為。制定并實施了調查走訪和監管制度、定點醫療機構診療和用藥制度、報銷費用三級審核和定點醫療機構報銷費用墊付制度,病人可隨時就診、隨時結算、隨時報銷。五是健全管理機制,確保基金安全。設立了農合基金社保專戶和農合基金支出專戶;成立了藥品統一采購辦公室和財務統一管理辦公室。
從總體調查情況和數據統計分析看,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做到了平穩起步,穩健運行,資金運轉安全,工作進展順利。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得到有效緩解;農民對合作醫療的信心大大增強;農民對黨的新農合政策十分擁護;農民對我區農合管理中心的工作表示滿意。新農合制度的實施已取得了“農民得實惠,民生得發展,政府得民心”的三贏效果。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1、農民個人參合資金的收繳有難度。一是部分農民疾病風險意識淡薄,沒有未雨綢繆的憂患意識和風險控制的保險意識,參合積極性有待提高。二是有的農民現實心理較強,交了參合費但沒得過病,覺得吃虧,下一年就不愿意再交錢。還有的農民期望值過高,認為入了新農合不管合不合規范,什么都要求報銷,達不到自己的要求就不滿意,對農合政策進行反宣傳,因而動搖了一些農民的參合信心。三是有外出打工人員的家庭參合率低。在外務工人員患病不能回本市就醫,而新農合制度規定以戶為單位,按戶參合,不允許分戶單人參合。四是遵循“農民自愿”的原則,對懷疑和不理解農合政策的農民沒法強制要求參合,只能做宣傳動員工作。
2、宣傳力度不夠。雖然通過各種方式進行了宣傳,但調查走訪發現,許多農民只知道新農合政策,但對其制度以及參合人的權利、義務、藥費報銷和管理辦法等具體內容知曉率不高,個別農民甚至存在誤解,把新農合等同于過去的合作醫療或一般的商業保險,沒有認識到這是國家的一項惠民政策。
3、區內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行為不夠規范,基礎設施、醫療水平和服務能力還不能完全滿足新農合工作的需要。新農合制度要求:農民就診小病不出鎮,大病不出區,疑難復雜病到市級以上醫院治療。但從我區運行情況看,一些可以在鎮衛生院治療的常見病、多發病大量涌入市級醫院。一些可以在區級醫院治療的疾病卻轉到市、省級醫院。其原因:一是區內定點醫療機構存在基礎設備陳舊、經費短缺、專業技術人員匱乏、醫療技術水平有限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不能與新農合制度完全接軌,這是導致農合患者外流的主要原因。二是區內定點醫療機構的診療行為不夠規范:有的醫務人員不寫病志、不開處方、不填門診日志等現象仍然存在;個別定點醫療機構還存在診療環節不透明等問題;少數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核對卡證不細,審查把關不嚴,填寫卡證不實,給農合基金運行帶來了風險,某種程度上降低了定點醫療機構自身的信譽;三是我區地處近郊,交通便利,這也是患者外流不可忽視的客觀原因。
4、農民反映的具體問題有三個:一是藥價高。認為定點醫療機構的藥價高于其他藥店,按比例報銷后,得到的實惠不是很多。二是患者在市級醫院住院的醫藥費予以報銷,門診花費不報,而農民多數是在門診就診,此問題意見較大,希望執行以往的醫藥費報銷制度。三是按農合管理中心的規定,患者必須在出院后八天內的星期三和星期四兩個工作日到農合中心報銷醫藥費,時間倉促,希望增加報銷醫藥費的工作日。經與區衛生局溝通,問題的情況如下:關于藥價問題:農合管理中心是代表全區定點醫療機構統一從正規的醫藥供應渠道進藥,要求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加價15%售出;關于醫藥費報銷問題:新的農合醫藥費報銷制度是XX年市里出臺的新規定,取消市級醫院門診藥費報銷項目后,大幅度提高了在市級醫院住院費的報銷比例,體現了大病統籌原則,同時將區級醫療機構門診藥費的報銷比例,從15%提高到了20%,目的就是促使農民小病不出區,讓農合資金盡量消化在區級醫療機構;關于報銷時間問題:目前,區衛生局已取消了醫藥費報銷時限,規定年度內發生的醫藥費在本年報結。
三、對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幾點建議
1、加大宣傳力度,為新農合工作長遠發展奠定基礎
一是根據農村群眾生活方式、文化水平的特點,將經常性宣傳與集中性宣傳相結合,將新農合知識的宣傳與健康教育宣傳相結合。采取多種形式把黨和政府惠及農民群眾的新農合,全面準確及時有效地宣傳好,使之家喻戶曉。要利用發生在身邊的生病得資助、無病保平安的典型事例引導群眾,幫助群眾樹立衛生保健意識、健康風險意識、互助共濟意識和參合監督意識,在自愿原則下最大化地提高農民的參合積極性和自覺性。通過宣傳,讓群眾明白費用補償的支付辦法和程序,清楚參加新農合后應享受的權益,打消顧慮,放下包袱,使他們真正放心地參加新農合。二是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對本單位的醫務人員進行相關培訓,使其掌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基本政策、基本作法和基本要求,能夠對參合農民及其家屬進行相關政策的宣傳、解釋和說明。
2、建立農民群眾自愿參合的長效機制,研究探索籌資新方法
正確引導農民自愿出資參加新農合,是推行新農合的基礎性工作。建立一個穩定的長效籌資機制,要進一步完善農民個人繳費方式,多渠道為農民提供自覺繳費的方便。一是按“先繳后保”原則,確定來年收取參保費的時間,參保的農戶要在年底前交清下一年度的資金。采取定籌資時間、定送繳地點的方式(比如:每個村設一到兩個繳費點,每年10-11月為繳費時間),把干部上門一家一戶收取變為農民自愿主動送繳;二是適當延長繳費時間,在大面積繳費結尾后,留下少量人員,查缺補漏。三是積極探索和嘗試采取在農民自愿參加并簽約承諾的前提下,由村民自治組織代為收繳,或在農民個人知情并自愿簽約同意的前提下,與其他公共事業收費一并收繳,或由鄉鎮財稅部門一次性代收,或與在信用社開設賬戶的農戶簽訂代扣繳費協議,出具統一規定印制的票據等等。四是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為遷入、遷出農民辦理戶口,遷入地的相關部門在辦理落戶手續的同時收繳其參保費,使遷入群眾及時享受新農合政策的待遇,從而提高參合率。
3、健全監管機制,強化日常監督
為保證新農合各項政策措施和規章制度的落實,進一步規范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和經辦機構服務行為,及時防范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應在各個環節上建立嚴格的監督制約機制。一是要進一步完善新農合管理中心、定點醫療機構和參合農民三者制衡的有效機制,建立健全監管、審計、公開的有效措施,實行新農合補償跟蹤調查制度,確保新農合基金安全有效地用在參合農民身上。二是建立預警機制,嚴格控制醫藥費用的不合理增長。除了實行藥品集中采購或跟蹤采購、嚴格執行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之外,應在全區建立醫藥費用警告與通報機制,嚴格控制參合農民自負醫藥費用比例,把醫藥費用控制成效列入新農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對管理不到位,醫藥費用控制不力,群眾意見多的地區和單位定期在全區范圍內進行通報。要重點對藥價進行監管,確保區域內定點醫療機構間藥價的統一。三是根據新農合制度的性質,原則上,當年籌集的.參合資金當年應支出結清,不應剩余。如有剩余,應研究在年內適當月份對患過病農民的醫藥費進行再報銷,讓農民當年繳資,當年受大益。
4、加強醫療機構建設,規范醫療服務行為
一是要多渠道募集資金,抓好定點醫療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為新農合制度的更好實施奠定物質基礎。首先,政府應繼續加大對醫療衛生的投入。新農合制度公益性強,體現了黨的惠農政策,深受社會關注。由于農村衛生醫療機構的醫療設施老化、短缺,已不能適應新農合工作的需要,政府作為投入的主渠道,在財政上應予以傾斜,以逐步解決其服務能力低下、以藥補醫和趨利忘義等問題。其次,多方協調,拓寬資金募集渠道。利用城鄉共建有力契機募集資金進行投入,并注意資源配置的合理性,避免同區域內醫療設備的重復購入;走向市場,誰投入醫療設備與誰合作,互惠互利;出臺政策,在鄉村基本建設中預留出醫療衛生服務用房,作為公益設施無償使用;區衛生局內部也應繼續挖潛,整合好自身醫療衛生資源。通過積極努力,提高我區農村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最大限度的避免患者外流。二是結合工作實際,建立定點醫療機構激勵機制,不斷提高服務質量。首先要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全面提高醫療技術水平,以精湛的醫術贏得農民的信任。其次,抓好醫德醫風教育,增強服務意識,決不允許個別醫護人員從中牟取不當利益,以熱情的服務,慰藉患者的心靈。
5、不斷鞏固提高,進一步便民利民
一是總結經驗,科學測算,不斷完善基金收支使用方案,防止基金過多沉淀或透支。要按照農民“能承受得實惠”、醫院“能接受不虧本”、基金“能負擔不透支”的原則,穩步探索降低起付線、提高封頂線以及增加個人帳戶比例的可行性,合理擴大受益面,增強新農合制度的吸引力。二是盡快實現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計算機及網絡技術,將參保農民的個人資料、就醫情況、住院費用報銷情況等基礎資料實行計算機網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既方便各項工作的開展、各種數據的統計,也可有效杜絕一些人為因素的影響。三是進一步加快農村醫療衛生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村級衛生組織,為農民就近看病提供便利條件。四是設立舉報、咨詢電話,公布電話號碼,方便農民群眾監督,隨時為群眾提供咨詢。
6、積極爭取,確保新農合資金投入
根據中央七部委《關于加快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地方財政增加的合作醫療補助經費,應主要由省級財政承擔,原則上不由省、市、縣按比例分攤,不能增加困難縣的財政負擔”。建議區政府向市、省政府報告,能否爭取這一政策精神在我區的落實,盡力減輕我區區、鎮兩級的財政壓力,防止新農合政策因地方財政困難半途而廢。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10
一、調查背景與方法
貧困山區農民普遍面臨“看病難”的問題。一方面醫療衛生資源愈來愈集中于城市,地處偏遠的農民看病(主要指大病或疑難病)不方便;更主要的,貧困農民普遍無力支付高額的醫療費用,往往有病不看,小病拖大,“大病等死”;與此同時,由于貧困,也由于缺乏健康知識和自我保健意識,他們更容易受到疾病的困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陷入惡性循環。醫療保障的缺失成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尤其是邊遠貧困地區發展的嚴重阻礙。在此背景下,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提出要求,要“逐步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為探討“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究竟如何建構,受福特基金會資助,陜西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成立課題組,對陜西南部秦巴山區一個國家級貧困縣的合作醫療試點情況進行了專題調查。
商洛市鎮安縣位于秦嶺南麓中段,全縣總面積3477平方公里,“九山半水半分田”。總人口29.3萬,其中農業人口25萬。至今農民人均年收入僅1426元。全縣有25個鄉鎮,421個行政村。除縣醫院、縣中醫院、縣防疫站、婦幼保健站等5個縣級醫療衛生單位外,有鎮中心衛生院11個,鄉鎮衛生院14個。全縣有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1265人,其中村級衛生技術人員457人。鎮安縣是陜西省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首批三個試點縣之一,另兩縣分別為延安市洛川縣和咸陽市彬縣。我們的調查點選擇在鎮安縣的結子鄉和回龍鎮,后期又增加了距離縣城更偏遠的余師鄉
課題組分別于10月、3月、8月、11月、1月、3月共6次赴該縣展開深入的實地調查。調查對象包括村民、村干部、鄉村醫生、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等部門和縣衛生局干部。課題組在縣、鄉、村召開專題座談會共11次。共入戶230余戶,訪問近千人次,其中對83人進行了深度訪談,并作了詳細口述記錄。除圍繞合作醫療展開調查外,我們還就貧困山區農民基本健康需求及社區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在項目村進行了參與式需求評估(pra)。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產生了一定的積極效應
調查表明,由政府主導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受到農民審慎的歡迎,產生了積極效應。
⑴首先,從中央到省、市、縣都高度重視和積極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表明了政府的態度,即政府應當對公共衛生和農民健康承擔責任。而這一點在以前很長一段時期都是不夠明確的。衛生健康服務被稱為“公共產品”,然而實際上農村居民的醫療費用一直主要是由個人自己負擔。有學者指出,“1979年以后,政府就基本上放棄了對農民醫療保健的責任”(張德元,)。那么,以10月中央召開全國農村衛生工作會議并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為標志,意味著這種狀況開始有了根本的轉變。
⑵突破了資金來源的“瓶頸”。農村醫療衛生和健康保障受到制約最根本的還是資金不足問題。根據1月國家衛生部、財政部、農業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鎮安縣實行的農村合作醫療籌資來源為“三個十”,即中央財政為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每人每年補助10元,地方財政也補助10元,其中省、市、縣政府分別拿出4元、3元、3元,農民自己交納10元。在這“三個十”的政策中,政府補貼畢竟占了大頭。除農民交納和縣財政配套資金外,鎮安縣每年可從中央、省市財政得到391萬元左右的合作醫療專項資金。對于這個全縣地方財政年總收入僅3895萬元的貧困縣而言,這筆錢無疑是雪中送炭。
⑶部分緩解了農民“看病難”的問題。實行農村合作醫療后的上半年,鎮安縣醫院農民住院人數比往年同期成倍增加,其中1—3月份收住入院的農村癌癥患者人數比—三年住院癌癥病人總數還多5人,僅由此就可以看出貧困山區農民對醫療保障需求的迫切性。至6月底該縣70000余農民第一次享受“報銷”了醫療費用,其中住院患者余人,合作醫療開始運行的前三個月統計,735名住院患者人均報銷醫藥費用949.8元,個人最高報銷金額達近8000元。部分農民從合作醫療中開始受益,產生了積極的示范效應。
⑷摸索出一套比較切合實際的管理經驗,如“單病種定額包干補助”辦法以及就診審核報銷程序等。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正式實施之前,鎮安縣衛生局抽調20余人歷時兩個多月,深入全縣30多個鄉鎮以上的醫療衛生單位,對從起的三年來縣鄉兩級醫療機構6500余人次的農民住院情況逐一進行了摸排統計和匯總分析,包括住院病種,人次,用藥,最高最低和平均費用等。得出的全縣農民疾病譜以及平均住院費用等基礎資料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今后的'農村醫療衛生體制進一步改革提供了科學可靠的依據。在管理上,他們實行大病統籌基金與家庭醫療賬戶相結合。家庭醫療賬戶基金以鄉鎮為單位管理,每月報賬一次,每戶花完自己的家庭醫療賬戶資金為止;大病統籌基金實行以縣為單位的封閉式管理,“籌錢的不管錢,管錢的不用錢,用錢的不見錢”,千方百計堵塞漏洞保障資金安全。他們重點推行了“單病種定額包干補助”辦法,力求“農民自控、醫院自律、基本無審批”的“直通車”報銷方式。相繼出臺了《鎮安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管理辦法》、《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農村合作醫療住院病種目錄及單病種定額包干補助標準》、《農村合作醫療住院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細則》、《農村合作醫療家庭醫療賬戶基金管理細則》、《農村合作醫療住院單病種入、出院標準》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操作系統。不僅使該縣的合作醫療有章可循,公開透明,也為其他貧困地區提供了值得借鑒的參考。
⑸農村縣鄉一級醫療衛生機構有望得到加強。在鎮安縣我們看到,對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際上醫療衛生部門的積極性遠高于農民的積極性。醫療衛生主管部門和縣、鄉鎮醫院都把新型合作醫療的推行看作一次難得的發展機遇,這一“發展機遇”意味著政府所屬醫療衛生部門可能是新型合作醫療最大最直接的受益者。農村公辦醫療衛生部門的受益與農民受益并不沖突。縣、鄉、村三級醫療機構構成覆蓋農村的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然而三級網絡的基礎部分十分薄弱。長期以來,無論硬件軟件建設,鄉鎮一級衛生院實在欠賬太多。籍合作醫療試點適當強化縣鄉醫療機構尤其鄉鎮衛生院建設,是完全應當的,也是對城鄉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嚴重不均的現象向合理化方向的一點糾正。
三、值得注意的幾個問題
調查中也發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問題:
⑴農民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處于被動地位,“參與率”高而“參與度”低。
鎮安縣全縣總人口29.3萬人,其中農業人口25萬人。據統計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村居民達23萬多人,參保比率超過90%。然而我們在入戶訪問和小組座談中感到,不少農民對待合作醫療實際持懷疑和觀望態度。
作為一項“政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推行是自上而下的。這里,政府和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理所當然是運作主體,縣鄉兩級公立醫療機構也是積極主動的,農民則完全處于被動狀態,被宣傳、被動員、被要求……始終被動的農民似乎不知道自己應當是合作醫療的主人和受益者。盡管通過行政手段獲得較高甚至很高的“參與率”,(且不說有無“水分”),但實際上農民的“參與度”并不高,即內心的認可程度、信任和信心不足,熱情不高。
⑵資金仍然不足,實際覆蓋面偏小。
資金仍然不足、覆蓋面過小也是影響農民積極性的重要因素。每人每年30元的醫療費用,的確不夠一次感冒的花費。而總共30元醫療費中,農民能夠自己支配(鄉衛生院定點支配)的門診費用只有8元,實際作用可想而知。合作醫療定位于“大病統籌”,即主要用于保大病。假定一次“大病”住院治療的費用為3000元,就需要花去100個人全年的所有醫藥費,也就是說覆蓋率僅為1/100左右。這種以保險業的原理和運作方式展開的合作醫療,對于仍處在貧困之中的農民吸引力十分有限。如果完全遵循“自愿”原則,往往可能出現“逆向選擇”。實際在調查中我們常常看到,一種情況是家中沒有病人就不愿參保,因為他們擔心“自己交的那部分錢都用不回來”,更不用說享受國家補貼;另一種情況是家中有病人希望參保但沒有錢參保,盡管每人只交十元似乎不多,但在農村家有常年病人的戶往往是家徒四壁的特困戶。
⑶仍是“富人看病”,窮人反而被排斥。
對于那些尚處在溫飽線邊緣徘徊的農民,不僅僅是無錢參加合作醫療的問題。即使已經參保,具體看病時還得先自己墊資然后部分報銷。報銷有“封頂線”,自己支付“門檻費”,還有“好藥不能報”的限制,或者“分段按比例報銷”,或者享受“單病種定額補助”。七算八算,患者自己需要承擔的數額仍然不小。真正的窮人依然看不起病,能夠享受到合作醫療優越性即享受政府補貼的還是農村中相對較富裕的群體。這就形成了實際上的“扶富不扶窮”,這種結果顯失公平,也有悖于合作醫療的初衷。
⑷“大病”“小病”難以兼顧,“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合作醫療模式缺乏可持續性。
資金十分有限的情況下,是優先用于“大病統籌”還是“預防為主”?這是一個兩難選擇。政府推行的合作醫療選擇了前者,可能著眼于抓關鍵,急于打破貧——病惡性循環,希望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這樣做一定程度上起到鼓勵“大病”的作用。由于覆蓋面過低,實際結果很可能“大病”保不住,“小病”又沒顧上,發展成更多的“大病”。從鎮安的情況看,“大病”都是由“小病”——常見病、多發病未能得到及時治療拖出來的。因此我們認為,“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合作醫療模式缺乏可持續性。
⑸組織管理難度大,管理成本偏高。
調查中了解到,不少人對藥價偏高、報銷目錄的限制表示不滿,還有一些農民因擔心報銷手續繁瑣對合作醫療望而卻步。盡管鎮安縣有關部門在簡化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審批手續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推行了“直通車”式報銷方式。但從保障資金安全的角度,仍有許多監督管理環節必不可少。像“分段按比例報銷”或者“單病種定額補助”的操作流程都不可能太簡單,管理難度可想而知。前面提到建立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實際上該縣將合作醫療政策匯編成冊的“工具書”就達四、五本之多。要全面理解準確把握這些政策精神也屬不易,縣鄉兩級經辦人員組織了多次培訓。縣成立“鎮安縣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和“鎮安縣農村合作醫療經辦中心”,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副科級建制,正式編制6人,全額預算。可見在管理上付出了極大精力。
宣傳動員、組織管理都需要付出成本,而較高的成本必然會影響到合作醫療的效率和持久性。問題還在于,如果政府部門的“成本意識”不強,甚至完全不計成本,則可持續性和長期后果堪憂。
四、政策反思與建議
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需要在政府職能、市場機制與公民權利之間尋求平衡
鎮安縣提出合作醫療試點的初期目標被概括成“農民得實惠,政府增威信,試點出經驗,衛生事業得發展機遇。”這就表明,不同的利益群體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構過程中其關注點不一樣,至少是有差異的。當然,從理論上、總體上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根本目標,就是為廣大農民提供健康保障,解決弱勢群體貧困農民看病難的問題,政府、醫療機構和農民在這一點上是完全一致的。但具體分析起來,農民最關注的是“實惠”,是要盡量少掏錢看好病;政府需要“政績”,“增威信”和“出經驗”生動地表達了政府的訴求;“衛生事業得發展機遇”則反映了醫療機構的呼聲,“發展機遇”意味著人力、物力、財力的支持,而這些都來自于“新型合作醫療”。既然不同主體的目標有差異,也就是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構過程中存在著政府、醫療機構和農民的三方博弈。
正在推行的農村合作醫療完全是由政府主導的。政府撥款或“財政轉移支付”構成合作醫療資金的大部分,可以說資金來源主要是“計劃經濟”方式。但另一部分面向農民的籌款方式卻是“市場經濟”的,基本上類同于商業保險模式,“誰投資、誰受益”。這種“計劃”與“市場”的矛盾、“政府”與“市場”的矛盾無法回避。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制度設計中,縣上的“管委會”是由政府(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和醫療機構代表組成,“三方博弈”中最重要的一方——農民則在管理、監督中缺位。負責具體實施的“農村合作醫療技術委員會”和“管委會報銷辦”更直接設在縣醫院。某種意義上,縣級醫療機構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這里又面臨著政府職能與市場機制的矛盾。理所當然,保障農民健康是政府的責任,救死扶傷是醫療機構的本職。然而,在貧困地區,在“財政包干”、自負盈虧的背景下,醫院要生存要發展實屬不易。醫療機構面向的是市場,市場機制就要追求利潤。難怪合作醫療伊始醫療機構都爭相要成為“定點醫院”,而有群眾則懷疑“定點醫院”看病的藥費比“外邊”要貴。鎮安縣提出了“農民自控、醫療機構自律、人大政協監督、社會反饋監督”的思路,但農民如何做到“自控”?醫療機構如何能夠有效“自律”?如何防止新的“壟斷”現象?這些都是值得探討的課題。
“三方博弈”中兩方聯合、一方缺位,合作醫療的主人——農民始終處于被動狀態,這樣的制度設計不能說是合理的。基本思路是,應當在政府職能、市場機制和公民權利(農民健康)之間尋求最佳平衡點。
⑵幾點政策建議
關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構和制度設計本文不擬作深入討論。僅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應當十分注重農民的參與,切實尊重農民的意愿,變“高”的參與率為“深”的參與度。包括從政策設計、具體實施、籌資與監督管理各個環節都應當體現參與性和公開性。在此基礎上,因地制宜地發展不同模式的農村合作醫療。不宜搞“一刀切”。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重點應當及時由“保大病”調整為“預防保健為主”。一方面國家加大對農村衛生防疫、健康教育,尤其是農村醫療衛生知識普及的投資力度。另方面合作醫療資金使用方向著重放在社區能夠治療、不需住院的常見病和多發病,杜絕“小病拖大”、“大病等死”。
——變“大病統籌”為在貧困山區農村實行普遍的“大病救助”。資金來源主要由政府負責,并可吸收民間捐贈。管理上須與“合作醫療”完全分開。“大病救助”不同于目前已經實行的“農村特困醫療救助”,覆蓋面應當更廣些。建議由政府扶貧開發部門或民政部門負責,另設專項基金。
——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應當與農村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同步進行,重點在農村現有醫療資源的重新整合。體制上強化村級衛生室和社區醫生的功能,相應弱化鄉鎮衛生院。可考慮將鄉鎮衛生院醫生全部轉為包村的社區醫生,農民對社區醫生有選擇權,同時鼓勵有資質的民間醫生私人醫生參與社區醫療保健市場競爭。
——采取措施進一步平抑農村藥價。在縣一級醫院推行醫藥分開,扶持建設平價藥房。鼓勵發掘和發展中草藥、針灸等民間醫療方法,大幅降低醫療成本。
核心是:國家進一步加大對農民健康的投資,投資方向應直接投資于人。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11
為了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落實情況,11月中下旬,黃陂調查隊組織力量對黃陂區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1個區級定點醫院、1個鄉級衛生院、4個村級衛生室以及3個村的農民家庭共30個樣本進行了專題調查.從調查的情況看,新農合的參合率較高,財政投入不斷加大,農民得到的實惠逐年增加,同時也存在經費不足等問題.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新農合參合率提高,農民得到的實惠更多
農村合作醫療作為一項惠農政策,自20xx年在黃陂區實施以來,廣大農民群眾得到的實惠一年比一年多,既減輕了農民的醫療負擔,又提高了農民的健康水平,因而得到農民群眾廣泛的稱贊和擁護.
1、農民參合比例較高.新農合給農民帶來的實際利益具有很強的示范效應,農民參合積極性不斷提高.
根據黃陂區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提供的資料,20xx年黃陂區應參合農戶253269戶,應參合農村人口886440人;實際參合農戶252509戶,883781人,參合率達到99.7%,比上年提高0.1個百分點.
2、各級財政投入增加,籌資標準持續提高.
去年,各級財政按照參合人數將年籌資標準提高了40元/人,達到335元/人.在此基礎上,20xx年又進一步增加了投入,籌資標準達到380元/人,其中,中央、省、市、區四級財政實際人均投入增加了45元.目前20xx年的籌資方案也已出臺,籌資標準每年430元/人,其中個人70元,比20xx年多征10元,四級財政籌資標準提高40元.
3、門診和住院補償人次數大幅增長.
隨著新農合覆蓋率的提高,人們逐步提高了有病及時就醫的意識,門診和住院補償人次數大幅增長.今年1至10月,門診統籌補償人數比上年同期增長11.8%,達到127.38萬人次;住院人次數同比增長18.7%,達到9.97萬人次.
4、報銷補償費用快速增長,農民得到的實惠越來越多.
今年1到10月,黃陂區共報銷各項補償費用29647.05萬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58.63萬元,增長11.1%.
5、超過3/4的村級衛生室納入新農合報銷系統.
20xx年全區納入新農合門診報銷系統的村級衛生室達到440個,占全部村級衛生室總數的76.4%.村衛生室是農村醫療的最前沿,納入新農合門診報銷系統后,農民就近看小病可及時報銷40%(日封頂15元,年封頂300元)醫藥費,方便了群眾看病.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隨著新農合的普及,農民參合的意識增強,有病積極就醫,醫療負擔進一步減輕,健康觀念發生很大變化.
二、存在的問題
1、經費不足,與農民醫療剛性需求的增長不相匹配,矛盾突出.
20xx年,黃陂區按照參合者每人每年380元標準,共籌資專項基金33583.7萬元.蛋糕就這么大,必須維持到全年,黃陂區合管辦高度關注各月經費報銷情況,以避免出現第四季度經費不足無錢可報銷的局面.至4月底,各項報銷補償支出達到12298.6萬元,占全年籌資額的36.6%,比上年同期增長34.7%.至10月底,已經支出29647.0萬元,占籌資款總額的88.3%,比上年增長11.1%.其中門診補償2740.3萬元,住院補償25141.2萬元.
支出增長,主要是農民健康觀念的轉變.以前農民是“小病挨,大病拖”,隨著農民收入逐年增長,新農合參合比例和報銷比例逐年提高,農民的健康觀念轉變很快.黃陂木蘭鄉諶寨村病人家屬諶喜祥說:“反正國家出大半,有病就到醫院住院.以前不愿住院的病,現在也愿住院治療.”有新農合做支撐,絕大多數人更看重身體健康,小病看門診,大病住醫院,只求身強體壯.因而門診量和住院人次數大幅增長,導致報銷費用增長,經費不足.
為應對經費不足的'困難,黃陂區合管辦采取的措施,一是調低醫療費報銷補償比例.按照原方案,區級專科醫院和綜合醫院住院費用報銷比例為80-85%,街鄉鎮衛生院90%.為了保證下半年不至于出現無錢可報的局面,黃陂區合管辦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適度調整、略有結余”的原則,年中調整補償方案,將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調低了10%.如木蘭鄉諶寨村諶緒發,1月在區級定點醫院住院20天,住院總費用16214元,實報12812元,扣除起付線及自負部分,實際報銷比例超過80%;同村村民11月住院,報銷比例接近70%.二是提高起付線.起付線是住院報銷的門檻,報銷時是要從總醫療費中扣除的.10月開始,區級綜合醫療機構報銷起付線從300元提高至500元,街鄉鎮衛生院報銷起付線從100元提高至200元.起付線提高,意味著農民住院報銷比例下降.
2、相關宣傳還不完全到位.
每年年底,盡可能地組織農民按時參加下一年度的新農合,繳納新農合參合金,是村委會的重要任務之一.新農合的實施方案對農民來說比較復雜,每年也會有一些調整,比如報銷比例的調整等.對于新農合的政策和新的方案的宣傳,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特別是住院醫療費報銷比例的規定、全家參合與否與報銷比例的差別、起付線的規定、門診報銷比例與限額的規定等,比較復雜,直接與醫療費報銷結算相關,需要農民知曉.實際工作中,由于村級事務繁雜,人手有限,有的村雖然向農戶發放了宣傳資料,但農民參合主要還是受報銷比例吸引,對起付線、基藥等一些規定的宣傳重視不夠.之后一旦農民生病住院結算費用時,容易與定點醫院新農合工作人員產生糾葛,鬧不愉快.這樣的情況在各定點醫療機構都有發生.
3、農村應參合人口基數難以核定.
村干部反映,為了達到新農合全覆蓋,每年村級參合人數指標是按照行政村戶籍人數下達的.由于經濟的發展,農民外出打工、全家外出定居或務工等流動情況比較多,難以聯絡,行政村應參合人口基數難以核定,從而對全區應參合人數穩定性產生影響.一些外出就業的農民,有的在工作單位辦了醫療保險,就不愿意回農村辦新農合,但戶口在農村,村里要求必須辦理新農合,繳納參合金,相關農戶對此有意見.
4、存在違反“四合理”(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合理收費)的現象.
這是全國各地醫療機構普遍存在的問題.在調查中了解到,病人在住院治療期間,各醫院在給病人使用非基本藥物目錄上(即不能在新農合報銷)的藥物時,基本都能征求病人及其家屬同意,才開處方.但參合病人對一些檢查是否必要、基藥的使用、空調費、服務費等收費是否合理存在疑義,有的病人意見較大.今年,黃陂區合管辦加大了對醫療機構費用監管,請市三級醫院專家組成專家組,從3月起,每個月對全區定點醫療機構抽查1520個病例,看是否存在違反“四合理”的現象,并對違規醫療機構進行了處罰.
5、農民認為鄉村定點醫療門診每天最高報銷限額15元或每年限額300元比較低
特別是對一些慢性病病人、健康狀況差的老年人,作用不大,認為還是住院報銷比例高,比較劃算,這樣容易造成資源浪費.有的農民反映,有些常用藥不在基藥報銷目錄,如感康、午時茶、護彤等都不是基藥,因而村衛生室沒有.
三、建議
1、各級財政要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新農合籌資標準,做大基金池.
特別是中央財政,要把加大新農合資金投入作為繼續關注民生、關注農民健康保障的重要舉措,抓好落實,以滿足農村不斷增長的醫療衛生需求.近3年來,中央財政此項投入都在40%左右,20xx年達到41.1%,20xx年將達到44.2%,這個比例提高的速度還可以再快一點.
2、提高村級新農合報銷點覆蓋率.
要加快速度,盡快將還沒有進入新農合系統的村級衛生室納入門診報銷網絡,使當地參合農民能夠及時得到門診報銷補償,減輕農民小病的醫療支出負擔.
3、進一步加強資金監管.
毫不動搖地加大監管力度,堅決查處定點醫療機構違反“四合理”的行為,堵塞資金支出漏洞,把寶貴的、有限的資金真正用到刀刃上,用到減輕農民醫療負擔、切實保障農民健康上來.
4、加強新農合相關政策宣傳.
要不失時機、不間斷地加強政策宣傳,讓大多數農民知曉主要政策規定,營造社會支持新農合事業、促進新農合健康發展、相互理解、和諧發展的社會氛圍.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12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村的生活垃圾在數量上有了明顯的增加,種類上也日益增多。要提高農民的生活品質,農村的垃圾治理就顯得尤為重要。為積極引導農民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生活習慣,對農村垃圾實施無害化處理,各地大都在積極探索農村垃圾處理運作的新模式,農村垃圾處理方式正在由過去的隨意排放向無害化處理轉變。本文針對農村基層開展調研,探尋一條普遍適用的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模式,對本縣農村垃圾現狀、垃圾處理方式等進行了調查,掌握了當前農村垃圾的實際情況,并在調查基礎上進行了深入分析,對農村垃圾的處理提出了可行性的具體措施。
一、調查對象
此次調查的對象主要針對自然村的村組干部及村民,向他們發放了調查問卷并對其中的重點問題組織座談會,進行面對面的交流。
二、調查方法
此次調查從全縣24個鄉鎮共選取80個自然村作為調查對象。采取發放調查問卷、實地走訪和專家訪談的方法,以面對面交流的形式收集調查問卷的答案,實地深入調查目前農村垃圾處理現狀和方式,發現優點和存在的問題,與專業領域的專家進行交流,對現狀、原因、和解決措施進行深層溝通、探討。
三、調查內容
(一)垃圾的來源及分類
農村地域廣闊,人口居住比較分散,各鄉鎮的經濟發展、生活水平等狀況存在著差異,農村垃圾的種類和數量相差較大。我們對抽樣的自然村進行了實地調查,按照農村垃圾的來源,主要分為四類: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是指農村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在農村垃圾中所占比重居于首位,約占75%,農村生活垃圾的主要成分是廚余垃圾、廢織物、廢塑料、廢紙、陶瓷玻璃碎片、廢電池、廢電器元件以及其他廢舊的生活用品等。
2、農業生產垃圾。農業生產垃圾是指在整個農業生產過程中被丟棄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農作物秸稈、殘留的花和果實、畜禽糞便以及生產殘留的地膜和棚膜等。
3、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包括農戶建房、水利工程、企業建筑等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殘余廢料。
4、產業垃圾。產業垃圾主要指工業、農林業、畜牧業及醫療衛生等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這些廢棄物常帶有一定的毒性,能夠破壞整個人居環境并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其中很多產業垃圾應劃入危險廢物類別中進行安全處理,但從目前來看,產業垃圾在農村垃圾中所占比例較小。
(二)調查問卷的數據分析
本次調查向全縣24個鄉鎮抽樣80個自然村發放調查問卷共計500份,收回486份,有效問卷486份。其中,年齡分布為:13歲以下占2%;13-20歲占18%;20-40歲占45%;40-60歲占31%;60歲以上占4%。受教育程度分布為:小學文化占43%;初中文化占35%;高中文化及以上占12%。
1、垃圾的種類、數量及處理方式。在調查中,39%的人認為周圍的生活垃圾較多,生活垃圾中廚房廢棄物(剩菜剩飯、煤灰、沒用的食材等)占52%;生產垃圾中的自辦作坊所產生的廢棄物占31%。對于垃圾的處理方式,選擇隨意傾倒到垃圾圍的占42%,選擇填埋的占12%。由此可見農村對于垃圾處理的方式還需改進,人們的環保意識還需加強。
2、村民的環保意識和垃圾分類意識。對于垃圾分類問題,大多數(43%)的人不了解如何分類,只有10%的人能夠對垃圾進行分類處理。而且大部分(68%)的人不關注或很少(26%)關注環境保護的相關信息。可見,對農村村民的環保意識還需加強,有關部門應該加大力度宣傳垃圾分類回收和環保的相關知識。
3、x相關部門對垃圾處理的政策和宣傳教育。x相關部門對垃圾處理的宣傳教育活動,46%的人們表示并不了解,21%的人表示只是偶爾有這種活動。環保意識并不是在短期時間內就能迅速養成的,所以x相關部門應該經常舉辦一些關于環保和垃圾分類處理的活動,長此以往,才能起到更好的宣傳的作用。
四、現狀分析
(一)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
農村的垃圾處理缺乏完善的垃圾處理系統和運作機制,呈現出處理主體個體化、分散化,技術水x低,處理簡單、隨意,環境污染嚴重等特點。很多政策性法規在農村還沒有引起大家的關心,同時由于缺乏可操作性,往往不能得到較好地貫徹和落實,無法對農村垃圾回收管理給予統一、有效的制度指導和保障。同時環境保護是一項慢性的工程,在沒有制度硬性保障的前提下,基層干部更多的傾向于出政績見效快的項目,因此農村垃圾處理問題還未引起高度重視。
(二)產生量大、成份復雜、循環利用率不高
農村垃圾主要以廚房生活垃圾為主,占垃圾總量的56%,如動植物食品的去除物、剩飯菜、洗漱殘渣和油污垢等;其次是以渣土為主,占垃圾總重量的24%,組成成分包括建筑、混泥土渣、燃料的灰粉、家禽糞便、動物食品骨骼等;隨著農村商品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化纖產品特別是塑料垃圾所占的成分以及處理成本也不斷提高。農村生活垃圾收集和運輸已無法滿足當前新農村建設的需要。農村垃圾一般由村內自行收集,垃圾的處理主要采取單純填埋、臨時堆放、焚燒、隨意傾倒三種處理方式,垃圾的循環利用率較低,且造成對環境的二次污染。
(三)保潔人員隊伍不夠穩定
以我縣為例,24個鄉鎮340個行政村配備了1507人的保潔員隊伍,專門負責農村垃圾收集處置、維護村莊及河道公共環境的.日常保潔等工作。據調查,1507人的保潔員隊伍中,年富力強的不多,因此只能簡單的對垃圾進行清掃,而不能真正發揮保潔員指導、監督、宣傳教育的作用。部分保潔員自我要求偏低,缺少工作的橫向比較,工作缺乏深度,不夠全面,致使垃圾清運、處置和垃圾箱外的垃圾清除不及時,垃圾的分類、堆放均不規范。
(四)農村居民垃圾危害意識低下
農村生活垃圾之所以隨意傾倒,一方面是農村居民傳統的生活習慣,養成了生活垃圾房前屋后隨意傾倒的處理方式;另一方面是由于農村居民對垃圾造成環境嚴重危害的認識不足,缺乏環境保護的主動意識,給垃圾治理帶來了難度。
(五)基礎設施不健全
基礎設施建設是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的基本物質前提。長期以來,農村公共財政政策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重視生產性投入,對農村的公共環境衛生的投入少,導致了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的基礎設施匱乏,管理也很不規范。
五、可行性的具體措施
(一)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加強制度保障
推動農村垃圾處理問題的有序進行,應從立法上完善,力爭使垃圾處理的各個環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因此需要嚴格立法,建立治理農村垃圾污染的相關法律法規,在監管和懲罰力度等方面進一步完善相應措施,填補農村垃圾處理監管法律上的空白,各鄉鎮也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推動農村垃圾處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規范化軌道。
(二)加大宣傳力度,強化環保意識
全方位、多層次開展農村環境衛生、健康知識宣傳及生態環境保護教育,提高農民對衛生保潔重要性的認識,引導農民群眾克服隨處扔垃圾的習慣,逐漸養成文明健康的生產生活方式。同時,發揮新聞媒介的作用,通過各大媒體、宣傳單、宣傳畫,以及文藝演出等豐富多彩的形式宣講垃圾分類的相關知識、環保意義,營造出一種人人宣傳、個個參與的管理氛圍,減少生活垃圾污染的發生和擴散。x組織建立宣傳隊伍,進村入戶,深入細致地宣傳垃圾的危害性,讓群眾積極、主動地參與到環境衛生整治及衛生監督管理中來,變被動為主動,形成群策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創新多元化投入機制,增添基礎設施
資金投入是能否真正建立農村垃圾處理長效機制的關鍵所在。以x投入為主,積極吸納社會資金,逐步推動和實現農村垃圾處理投資主體多元化的良好治理機制,才是從根本上處理農村垃圾的重要保障。
1、x的財政投入提供資金保障。縣、鎮財政每年在預算中撥出專項經費,用于農村垃圾集中處理。縣財政根據各鄉鎮具體情況制定投入標準,每年進行農村垃圾處理的專項投資,各鄉鎮財政按自己的實際情況再給予補貼;在資金撥付上,實行以獎代補的方式,對農村垃圾定點存放、按時清運、經檢查驗收達標的,按季度發放到鄉村。建議x部門應加大對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方面的資金投入,設置垃圾箱、垃圾圍等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添置收集和運輸垃圾的各種車輛和工具,建立專門的農村生活垃圾清運部門,使農村生活垃圾實現定點傾倒、集中處理、專人負責。對于地處偏遠、無經濟能力解決垃圾規范處理的農村,x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專項資金扶持,建立片區垃圾集中投放點和填埋場,保證農村的生活垃圾都做無害化處理。
2、村里積極籌資,逐步實現村民自治。各村要通過“一事一議”制度,建立農村垃圾收費項目,同時采取“一事一議”籌資方式收取保潔費用,籌集垃圾圍建設、垃圾桶購買、清掃工具和保潔人員工資待遇等專項資金,有條件的村可以從村集體收入中解決衛生保潔費用。
3、加強宣傳,廣泛吸納社會資金。農村垃圾的處理需要企業的參與,我們可以引導并鼓勵各類社會資金參與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營,逐步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運營主體企業化,運行管理市場化。同時,加強宣傳力度,鼓勵有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社會各界人士,采取結對幫扶、社會捐助等形式,幫助經濟實力相對較弱的村配建垃圾收集設施。
(四)加強人員配備,規范運行流程
要加強人員配備,確保分工合理、分工明確,同時,加強對有關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規范操作程序,增強技術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規范運行體系、規范工作流程、合理確定分工。農戶負責定點投放,做好自家的環境衛生,并按照垃圾袋裝的要求,將垃圾投放在指定垃圾容器內,村組負責定時清收,將本村的垃圾及時收集和清運到鄉鎮垃圾綜合利用站,進行集中處理。
(五)探索生態模式,鼓勵綜合利用
提出對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采取“戶分類、村收集、鄉鎮轉運、縣處理”為主,集中和分散相結合的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模式。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則將沱江鎮周邊村組納入城鎮污水統一處理系統,確保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50%以上,生活垃圾清運率達到90%,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50%以上。
(六)建立監管督查機制,確保常態化
農村垃圾處理是一項只有起點、沒有終點的長期工作。把農村垃圾處理納入到農村基層組織的工作程序中,使其成為農村干部工作的主要內容,即將農村垃圾處理工作任務細化分解到人、到崗,以確保農村垃圾處理工作的長效性。監督管理是常態化監管機制的重點,考核獎懲制度是常態機制長期運行的動力。各鄉鎮制定有力的監督管理制度,加大對村、組垃圾處理的檢查力度。同時將農村垃圾治理工作作為鄉鎮領導干部、村組干部的考核指標,列入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年度工作實績考核,考核情況與評先評優、補助資金相連。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13
一、調查目的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體現一人生病千家助,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目的是切實保障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保障農民身體健康,從而更快更好地奔向小康生活。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問題是關系到農村社會穩定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問題。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對加強農村公共衛生建設做出的重大決策,是一項親民、惠民政策,是關系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和農村衛生改革大局的根本大計,也是有效控制農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重要途徑。對于提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減輕醫療負擔,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和因貧不治問題具有重要作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眾歡迎,能否具有較強的生命力,關鍵是政府的工作能否得到群眾的認可和信任。為了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淄博的推行情況,現對博山區池上鎮數村進行調查,以了解新型農村醫療保險的推廣情況,明確其積極意義與存在問題。
二、調查方法
針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廣程度較高,調查范圍較廣,主要采取的是問卷調查法、訪談調查法、實地調查訪問法、查閱資料、網上瀏覽等多種方法。
三、調查對象和范圍
就淄博市博山區池上鎮東臺村、李家村、戴家村、東莊、紫峪等各村隨機抽取的部分村民(其中包括學生、青年、中年、老年等各個年齡段)進行調查。
四、展開調查
根據各村人口數不同,發放一定的問卷,共發放100份問卷。并根據年齡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方法,對于學生和青年,由于其文化程度較高,多采用問卷調查;對于一些老年人,考慮到他們文化程度,身體狀況等多方面因素,則多采用實地調查訪問法。此外,為了使調查更加廣泛深入,還采取了查詢資料、網上瀏覽等方法。然后整理所獲得的信息,進行綜合的分析。
(一)發展現狀
淄博市于20xx年年底開始在張店、周村、博山、高清等區縣的部分鄉鎮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試點工作,每位農民每年繳納十五元,就可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淄博市積極促進以“農民健康工程”為主要內容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并不斷擴大其覆蓋面。在20xx年一區四鎮試點工作的基礎上,20xx年將試點工作擴大到四區五鎮,臨淄區被確定為省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區;20xx年,又將試點工作擴大到五區十三鎮,占全市農民的57.46%,桓臺縣被新增為省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縣。20xx年,為814202名參合農民報銷醫藥費1934.74萬元,有198人獲得1萬元以上的報銷補償;20xx合率達88.33%,切實為農民建立起了因病
返貧的保障線。
(二)調查結果
根據對池上鎮數村的調查顯示,在被調查的農戶中,都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有認識,100%的農戶知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當地97.3%的農戶都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并覺得繳納的費用可以承受得起。在參加的農戶中,80﹪的農戶認為是完全自愿的,20%的農戶認為上級政府規定要參加才參加的。
從參加途徑分析,73.5 %的農戶是看了政府分發的宣傳資料后決定的,26.5%的農戶是通過村干部動員后決定的。81%的參加農戶認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置很合理,8.1%的參加農戶認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置程序過于復雜,10.8%的參加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置不了解。 86.5%的參加農戶知道身邊確實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明顯受益的典型事例,只有13.5%的參加農戶表示不知道。83.8%的參加農戶覺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對緩解家庭負擔作用明顯,5.4%的參加農戶覺得不明顯,10.8%的參加農戶覺得一般。100%的參加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予以支持。
此外,為了更廣泛的了解淄博地區農村醫療合作的發展情況,通過查閱資料,網上瀏覽等還發現了一些農村醫療合作的問題,一些地方對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認識不足,對試點工作的有關政策理解不透,未能很好貫徹落實,管理粗放。部分農民對不清楚參加合作醫療的權利和義務,心存疑
慮,擔心合作醫療基金被挪用,擔心醫療費用升高、得不到實惠等等,影響了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積極性。多數地方還沒有建立起合理的農民繳費機制,一些地方合作醫療基金沒有完全封閉運行;還沒有形成合理、簡便、有效的繳費方式機制;在基金管理方面存在潛在的風險。此外,一些農村醫療機構服務不規范,藥品價格偏高。一些定點醫療機構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檢查問題比較突出,次均住院費用和門診費用上漲較快;處方藥物和檢查項目超出基本藥物目錄和規定檢查的項目過多,不少費用不在報銷之列,既增加了農民的費用負擔,也加大了合作醫療基金支出。
五、結果分析
從以上調查結果可以看出,對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農民比較滿意,對黨關懷農民而實行的一系列惠民政策心存感激,絕大多數人認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很有必要的,并認為支付的費用是可以接受的,只有個別村民是上級政府規定要參加才參加的;多數農戶是看了政府分發的宣傳資料后決定的,只有部分農戶是通過村干部動員后決定的;多數人認為程序設置合理,但是仍有部分人認為程序復雜,甚至有個別人對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的程序置之不理。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其發展過程中由于受到我國國情及歷史傳統、經濟發展狀況等各種因素的影響,也有其存在的問題,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以保證其穩步發展。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14
一、工作開展情景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公示情景,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新農合醫療制度,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增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使用情景,把新農合每月補償公示工作做好,并做好門診登記。
2、參合農民就診時確認身份后,使用新農合專用處方并認真填寫《新農合醫療證》和門診登記,嚴格控制開大處方,不超標收費,在補償賬本上親自簽字及按手印,以防冒領資金。
3、在藥品上嚴禁假藥,過期藥品及劣質藥品,藥品必須經過正規渠道進取。
4、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準則,嚴格執行新農合的藥品目錄合理規范用藥。
二、存在的問題
對新的優惠政策了解不夠,有的群眾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宣傳力度不夠,還有極少部分人沒有參與進來,我們今后要在這方面必須加大宣傳力度,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參加的農民繼續參加農合,未參加的應參與進來。
三、未來工作計劃
1、加強本轄區內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病人的處方和減免情景進行入戶核實力度。
2、在以后工作中,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審處方報銷費用。
3、加強管理人員和經辦人員的本事有待進一步提高,管理人員和經辦人員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及業務知識加大宣傳力度。
4、加強二次補償宣傳使參合群眾進一步了解農合對人群眾的益處。
經過自查自糾的'工作,看到在新農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加以改正,進一步加大新農合工作的督察力度,審核力度,確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安全,促進我村新農合的健康發展。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15
x縣于20xx年全面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一年多來,在各級領導的大力支持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績。20xx年度,該縣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達到59.18萬人,占農村人口總數的60.67,籌集農村合作醫療基金1773萬元,其中農民個人負擔資金591萬元,市、縣、鎮政府配套補助資金591萬元,省政府配套補助資金591萬元。一年來,全縣合作醫療補償130萬人次,其中門診補償128.46萬人次,住院補償1.67萬人次,為農民提供合作醫療費用補助1537.11萬元,其中門診補償費用665.76萬元,例均補助5.18元;住院補償費用871.35萬元,例均補助達到520.92元,參合人員住院率2.83。我們在合作醫療管理和監督工作實踐中,深刻認識到:抓好合作醫療補償的稽查工作是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必須予以足夠重視。現就我縣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實際情況談幾點粗淺的看法。
一、合作醫療補償環節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
合作醫療補償的真實性是合作醫療制度優越性的根本所在。確保合作醫療補償的公平、公正、公開是保障合作醫療制度健康穩妥發展的重要前提條件。合作醫療補償真實性不能得到保證,農民群眾對合作醫療制度就不可能予以支持和參與,就會嚴重影響黨和政府在農村群眾中的形象,也背離了黨和政府推行合作醫療制度的初衷。實踐經驗告訴我們:合作醫療補償環節存在著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門診補償方面存在的問題
我縣合作醫療門診補償采用門診基金鎮級包干管理的模式,參合人員每門診人次按門診費用總額20予以補償,在村級定點醫療機構最高補償額不得超過4元。盡管我們實行了“專用處方、發票、門診補償臺帳、《醫療證》補償記錄”四項核對的管理和結算辦法,同時按旬使用計算機審核結報的手段,健全補償公示制度,但仍然存在非參合人員冒名頂替、鄉村醫生套取合作醫療補償資金、克扣參合人員門診補償資金、縣鎮兩級合管辦對村級定點醫療機構監督管理力量薄弱等問題。
(二)住院補償方面存在的問題
我縣合作醫療住院補償不設起付線,最高補償額為3萬元。凡參合人員因病(傷)住院的,其合理住院費用按分段累進方式可獲得30至60的補償。我們在住院費用補償方面采取了“持證辦理住院手續、住院登記、專管員驗證補償、計算審核結算”等管理辦法,但在具體補償工作中存在著非參合人員冒名頂替、隱瞞因公負傷、交通事故等第三者責任、隱瞞病(傷)情、變更藥品和診療項目等問題,存在不按規定辦理轉院、備案手續影響住院費用補償的問題,非定點醫療機構不規定向參合病人提供住院費用發票、清單、出院記錄、住院病案,定點醫療機構不合理檢查、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收費,不履行合同義務,少支付或拒支付應由定點醫院支付的補償費用的問題。
(三)管理監督方面存在的問題
縣、鎮兩級政府根據合作醫療制度要求,均成立了管理和監督領導機構(管理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管理和監督的頻率、范圍、效果受到職能、權限、經費、人員等條件的限制,管理和監督達到實時有效的要求難度太大。我縣在年內組織全縣范圍內的檢查監督活動多次,效果顯著,但監督檢查的成果難以鞏固。管理監督成本太大。
二、造成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部分農村群眾未參合是造成上述問題的根源之一
農民自愿參加的原則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參合率不可能達到100。一部分農村群眾對合作醫療制度仍有懷疑、觀望的態度,同時又期望個人擁有一份政府提供并監管的醫療保障,因為宣傳發動不細致、不深入,合作醫療工作還處于試點階段,其優越性尚未充分顯現出來,農村群眾不相信,怕吃虧,在籌資辦證階段不愿交費,有的是交費時在外務工,錯過了交費期限。一旦有病需要門診、住院治療,就想采用非正常手段獲得合作醫療補償,鄉村醫生礙于情面,送人情,合作醫療基金變成了唐僧肉。極個別農戶確實交不起個人負擔資金,在遇有大病生病時,周圍干部群眾也樂于幫助他們用不正當手段獲得合作醫療補償。現行籌資標準(30元/人年)和補償標準相對較低(蘇北地區),合作醫療保障能力有限(補償額占醫療費用總額25-30),與農村群眾對合作醫療的期望值(調查結果:補償額占醫療費用總額的50以上)還存在一定差距。目前,大多數農村群眾對于一年交費10元獲得一份醫療保障是樂于接受的,甚至個人再多負擔部分資金也愿意獲得一份政府監督管理的醫療保障。但是一些農村群眾經濟收入不高,對疾病風險估計不足,互助共濟意識比較差,自愿交納參合資金的意識不強,積極性不高,甚至極個別群眾只希望獲得補償,不愿意履行交費義務。
(二)定點醫療機構片面追求經濟利益
參合農民是合作醫療的主體,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是合作醫療制度的載體,是起點,也是終點,管理和監督只是合作醫療制度決策和服務層面。目前,我縣定點醫療機構組成情況是:縣外三級定點醫療機構9家、縣內二級定點醫療機構2家、一級醫療機構29家,定點村級衛生服務機構449家。隨著政府對醫療衛生事業投入的逐年減少和農村醫療市場競爭不斷加劇,醫療機構面臨的生存和發展的壓力也空前增大,特別是村級醫療衛生機構在喪失了集體經濟依托的前提下,已實質上處于個體經營狀態,各級醫療機構為了生存和發展,在醫療市場競爭過程中,一面改善硬軟條件提供優質醫療服務,一面追求醫療服務利益的最大化,這已成了不爭的事實。合作醫療基金封閉運行,與醫療機構利益沒有直接利害關系,卻能夠直接刺激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藥品收入的增長。合作醫療制度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參保群眾,實行合作醫療補償即時兌付的辦法。為此,合作醫療管理經辦機構不惜重金改善醫院計算機管理系統,達到合作醫療補償方便快捷的要求。一些定點醫療機構為了個人和單位的利益,用非正當方式吸引病人就醫,借合作醫療補償之便,行非正當競爭之事,放松對病人參合資格、致傷原因等相關情況的審查,給非參合人員冒名頂替、隱瞞因公負傷、交通事故等第三者責任、隱瞞病(傷)情等行為提供方便,有的醫療機構負責人甚至授意合作醫療專管員、經治醫生,為弄虛作假的行為提供方便。有的醫療機構負責人、專管員、經治醫務人員,怕得罪人,怕流失病員,不敢堅持原則,對不應由合作醫療補償的醫療費用項目通過不正當手段進行調整修改,欺上瞞下,蒙混過關。村級定點醫療機構由于鄉村一體管理體制不完全落實,缺乏有效監督,醫療服務業務量直接與個人收入相聯系,村衛生室工作人員把合作醫療門診補償作為吸引病員的有效措施,虛假合作醫療補償業務難以得到根本控制。
(三)合作醫療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與一切新生事物一樣,在其運行初期不可避免地會存在一些缺陷,有待于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全國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一,醫療衛生資源和農村實際情況不同,合作醫療制度也就不能千人一面,各地均在積極探索適合當地實際情況的實施辦法。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運行之初,就顯現出了在合作醫療補償監督方面不足的缺陷。如合作醫療監督機構沒有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對合作醫療補償監控的主要職能只能下移到定點醫療機構和縣鎮兩級合管辦。縣合管辦目前人力、經費、辦公條件都無法實現對全縣合作醫療補償業務的有效監督控制。各定點醫療機構專管員對合作醫療補償業務的監督控制力度有限,既要辦理補償業務,又要進行監督審核,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既要考慮本單位經濟利益,又要維護合作醫療相關規定。合作醫療制度中關于合作醫療補償監督檢查歸類不準,在“組織管理與監督”和“費用控制”方面都提到了這一問題,但沒有明確稽查的主體、受體、程序和保障機制。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在現實情況下,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關系到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工作的成敗,應當予以高度重視。
(四)醫療機構經辦人員的綜合素質有待提高
定點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和合作醫療補償經辦人員(專管員)不是合作醫療管理機構工作人員,縣、鄉鎮和村級醫療機構經辦人員在執行合作醫療規定辦理補償結算過程中,單位利益、個人利益不可能不影響到正常的合作醫療補償業務,有的明知不對,也不聞不問,有的利用政策制度本身的缺陷為個人和單位謀取私利,損害合作醫療制度,在農村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我縣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中發現的許多問題都與經辦人員政治、業務素質較低有直接聯系,20xx年度,共有三人次因稽查出的違規補償業務而取消專管員資格,其中一人受到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三、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和取得的效果
我縣合作醫療管理、監督機構在推行合作醫療制度之初,就敏銳地捕捉到合作醫療補償環節中存在的問題。在縣委、縣政府的指導下,積極向市衛生局、市合管辦匯報情況,開展調查研究,認真剖析原因,切實研究對策,認真傾聽群眾反映,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在現有條件下,建章立制,明確責任,理順渠道,充實人員,盡量保持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地順利開展并保持高效運作。
(一)利用縣合作醫療監督委員會組織的合作醫療工作檢查活動,掌握第一手資料,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我縣在20__年6月由縣監委會牽頭,紀檢、財政、衛生、審計、物價等成員單位人員參加,對全縣合作醫療工作進行了為期15天的監督檢查活動,通過問卷調查、走訪征詢、現場抽查等多種形式,充分掌握推行合作醫療制度工作初期運行情況,找準合作醫療補償環節存在的問題,研究對策,規范行為,指導工作。
(二)政府重視,強化職能,把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作為加強合作醫療管理的突破口
根據縣政府關于“健全稽查制度,確保合作醫療健康運行”的指示精神,縣合管辦積極推行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制度。20xx年元月20日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管理做好稽查工作的通知》(x合管[20xx]1號),縣合管辦制訂了《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細則》,鎮、縣兩級定點醫療機構均成立了稽查組織,各鎮從財務和醫務人員中挑選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同志兼任合作稽查員,明確稽查工作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稽查工作程序方法、工作紀律等,定點醫療機構提供良好的辦公條件,營造監督管理的良好氛圍。同時完善舉報投訴制度,鼓勵群眾參與合作醫療管理和監督。
(三)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成效顯著
從20xx年6月起,我們在實踐中不斷總結合作醫療補償稽查的工作經驗和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勇于進取,縣合管辦選派政治和業務能力較強的同志負責稽查工作,縣衛生局一名副局長具體分管,各鎮合管辦(縣內定點醫療機構)成立了稽查員辦公室,實行持證就診,驗證補償、定期檢房,內查外調等一系列措施,重點稽查借證補償、外傷(中毒)住院醫療費用補償,從源頭上杜絕規范補償現象,從制度上解決職責不清、機制不順的問題,稽查員對所有住院醫療費用補償均予審查,專管員一人既補償又審查的情況從根本得到控制。縣合管辦稽查組把對轉往縣外醫療機構住院的參合病人的審查作為重點,縣鎮兩級稽查組織形成了比較嚴密的稽查體系。各級稽查組織在進行稽查活動中,堅持以人為本,實行人性化檢查的工作方法,實行查房與問候相結合、征詢結果與病案記錄相結合、醫療證記錄與實際審查情況相結合,將稽查工作貫穿整個醫療服務行為全過程,深受參合群眾的歡迎和支持。
縣合管辦制訂稽查工作計劃和考核標準,定期不定期對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補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處罰合理,挽回影響。各稽查室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設有稽查工作臺帳,確保稽查活動,有章可循,記錄清楚,依據充分,稽查決定合法、合情、合理。
20xx年上半年,全縣稽查人員進行全縣范圍稽查活動兩次,抽調各鎮衛生院車輛21臺次,252人次,檢查村級定點醫療機構108所,入戶調查合作醫療補償落實情況564戶,重點稽查村級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補償和公示情況,嚴肅處理了一些違規補償行為,取消村級定點醫療機構2所,取消2名同志定點醫療機構專管員資格。縣合管辦重點加強了對縣、鎮兩級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稽查人員對縣、鎮兩級定點醫療機構補償情況堅持每月一次的檢查或抽查,從基金管理核算到門診、住院費用補償結算,進行了全面、系統和正規的檢查指導,從中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縣合管辦的檢查活動,取得了明顯的成績,特別是在鎮合管辦基金財務管理和規范住院費用補償程序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年初以來,全縣合作醫療稽查組織共稽查門診補償17.23萬人次,其中發現不應補償的6352人次,合作醫療門診基金避免損失近3萬元;稽查因外傷、中毒等原因住院費用補償1177人次,其中不應補償223人次,合作醫療住院基金避免損失近12萬元。
加強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最直接的作用就是維護合作醫療補償的真實性、公平性,農村群眾對此積極擁護。我縣開展合作醫療稽查工作以來,得到了參合群眾的.大力支持,農村群眾通過各種渠道提供信息,幫助我們進行調查核實。
四、關于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的思考
(一)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期待法律支持
試點工作實踐證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解決“三農”問題能夠起到巨大作用,深受農民群眾擁護。但是,在合作醫療補償稽查方面存在無法可依的問題,過多地依靠行政行為不是合作醫療健康發展的出路。合作醫療補償工作關系千家萬戶,牽涉到社會方方面面,外傷(中毒)病人相關取證工作面臨諸多制約因素,給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稽查違規補償需要進行必要的經濟處罰,合作醫療制度本身無法解決相關法律許可的問題,由誰處罰,處罰多少,罰金應交由誰管理等問題目前尚沒有法律依據。對定點醫療機構違規補償目前比較可行的辦法主要有兩條:一是按合同或協議約定條款,追究違約經濟責任;二是按醫療衛生管理辦法,進行內部管理罰款。目前,這個問題已經現實地擺在我們面前,但各地的做法不盡相同,實際操作中執行標準和效果差距很大,迫切需要予以規范,迫切需要法律法規的支持。
(二)考核招聘合作醫療稽查人員,實行稽查人員衛生系統內部人事代理制度。
在合作醫療管理和監督機構人員編制緊張,辦公經費短缺的情況下,全縣稽查人員統一管理,統一調配,定期不定期輪換,實行業績考核與日常工作考核相結合的考核制度,業績考核成績與獎金掛勾。稽查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與獎金來源泉渠道從定點醫療機構中按參合人員醫療費用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取。采取這一辦法的好處在于剝離稽查人員與定點醫療機構的隸屬關系,排除單位因素對稽查人員稽查工作的影響。
(三)建立健全籌資機制,提高籌資和補償標準,增強合作醫療保障能力,保障合作醫療制度擁有強大生命力
建立健全合作醫療制度,客觀上要求這項制度具有一定的預見性、前瞻性,要考慮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進步和人民群眾認識水平的不斷提高。目前,合作醫療籌資水平偏低、保障水平有限,合作醫療補償的公平性還沒有得到充分體現,對農村群眾吸引力還不夠大。農村是個廣闊天地,大數法則是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生命之源,客觀上需要合作醫療立法,從根本上解決籌資、管理、監督和保障效果等方面的問題,從而逐步向社會醫療保障體制過渡。但目前必須重點解決的問題主要是:一、建立起一套效率高、低成本的籌資機制。二、提高籌資標準,做大基金規模,增強抗風險能力。三、科學合理制訂補償方案,讓群眾得到實實在在的實惠。四是加強合作醫療補償稽查,維護合作醫療補償的真實性、公平性。
(四)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和監督,是合作醫療補償真實性和公平性的關鍵
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是農村衛生事業發展的必由之路。加大農村醫療衛生投入,加強農村醫藥市場整頓力度,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切實降低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是農村群眾的迫切要求,合作醫療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離不開農村醫療衛生發展的現實。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是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當前,合作醫療工作實際情況,讓我們感到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和監督難度較大,定點醫療機構在為合作醫療補償無條件提供人員、經費和辦公條件的同時,對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很難做到客觀公正。地方政府改善監督機制,加強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力量,對合作醫療補償進行內部、外部監督和檢查,已到了十分迫切的程度。我縣合作醫療經辦機構重點加強對縣、鎮、村三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通過合同方式要求定點醫療機構不斷改善就醫條件,提高服務質量,改進管理手段,堵塞管理和監督環節中的漏洞,推廣并普及計算機信息管理模式,切實發揮現代化管理設備和管理軟件的作用,抓緊抓好合作醫療補償和稽查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讓參合群眾從合作醫療制度中實實在在地獲得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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