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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
現如今,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規范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各部門:
為嚴格規范并執行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同時針對目前各部門對指紋打卡、加班、調休管理的現狀,現再次重申考勤管理制度如下:
一、考勤制度
1.所有員工務必按照規定的排班時間進行指紋打卡,上班、下班。
2.遲到/早退:凡未按規定上班時間到崗者則視為遲到。凡未到下班時間員工已離開工作崗位者視為早退。員工遲到、早退根據獎懲制度進行處理。
3.在未通知本部門負責人的狀況下,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30分鐘)以下,每月累計到達三次,按照曠工1天處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60分鐘(含60分鐘)以下,
按曠工半天處理;遲到或早退60分鐘以上,按照曠工1天處理。
4.連續曠工三天者視員工為嚴重違紀。
5.部門應留有每月員工遲到、早退次數及累計時間記錄,出勤狀況將作為考核員工工作態度及工作表現的一項重要資料記錄在冊,作為績效評核的參考。
二、超時/加班及請假/調班
A、主管(不含主管)以下級別員工
1.超時/加班工作申請程序
超時/加班工作務必事前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超時工作申請表》,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后方可安排員工超時/加班工作;
對于處理緊急突發事件的加班,需及時透過電話報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在24小時內將《超時工作申請表》遞交到相關部門審批備案;
未經此程序批準的行為視為沒有超時/加班。
2.請假/調班申請程序
請假/調班務必事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和《調班申請表》,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后方可安排員工請假/調班;未經此程序批準視為曠工處理。
B、主管(含主管)以上級別員工
主管(含主管)以上級別員工上班務必打卡,超時/加班及請假/調班一律按照以上程序交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未經此程序批準的行為視為沒有超時/加班或曠工處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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