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防暑降溫通知錦集7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通知,通知是一種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機關級別的限制,可用于發布規章、轉發公度文,布置工作、傳達事項等。通知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防暑降溫通知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防暑降溫通知 篇1
各會員單位、建筑施工企業:
近日我市最高氣溫達36℃,根據天氣預報此后一段時間內進入高溫酷熱階段。連日的高溫天氣將給我市建筑行業生產帶來了較大影響,請各會員單位及建筑施工企業認真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建議做好如下防暑應對工作:
一是認真落實防暑降溫責任制。嚴格落實高溫期間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高溫防暑和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實,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工人中暑和各類安全事故。
二是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結合氣象部門發布的'高溫預警,科學安排生產班次和勞動時間,妥善安排好值班和輪休,尤其是對露天、高溫作業工種要按照“做兩頭、歇中間”的方式進行,盡量避開中午高溫時間,適當延長早、晚作業時間,做到安全生產、工程進度兩不誤。
三是認真落實施工現場防暑降溫措施。對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的供水、供電設施,加強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施工人員的用水、用電需求。同時,加強飲食衛生管理,供應綠豆湯、涼開水等降溫食品,備足防暑降溫藥品。
四是切實加強防暑降溫知識宣傳教育。通過設立宣傳欄、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等形式,重點加強對民工和特殊工種的安全教育,普及降溫知識,提高中暑等自防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高溫天氣對工程建設和職工健康帶來的影響。
防暑降溫通知 篇2
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施工、監理企業:
目前,我市已進入高溫酷暑天氣,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為確保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做好我市建筑工地的防暑降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早準備、早安排,切實加強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落實高溫期間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和落實防暑降溫計劃和實施措施,加強監督檢查。要充分利用各種有效的宣傳形式,加強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識,開展群眾性防暑降溫工作。
二、各施工企業要高度重視施工現場的防暑降溫工作,采取切實有效的防暑降溫措施,合理安排作業時間,避免高溫時段作業,確保職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臺風、強雷雨等災害性天氣發生時,一律停止現場作業。
三、各在建工地要加強防暑降溫知識的宣傳,為在高溫條件下堅持施工的一線作業人員提供必要的防護用品和防暑藥品,要保證現場茶水充足供應,發生中暑,要及時組織救治。由于夏季高溫天氣易發生火災事故,各在建工地務必做好防火工作,配備足量的消防器材,加強現場監護,嚴防發生重大火災事故。對“雙搶”后返回的.民工要合理安排工作時間,并做好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培訓。
四、各在建工地要做好文明施工,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認真執行《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切實改善施工現場的作業、生活環境,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制度,避免發生集體中毒事故。門衛要加強值班登記,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衛生保潔員佩帶袖章,現場管理人員掛牌上崗。
五、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好緊急情況下的預警工作,及時發布有關預警信息,落實各項預防措施。要認真落實值班工作的各項制度,嚴格崗位責任制,確保信息渠道暢通,發生安全事故和緊急情況應按規定及時上報,不得延誤。
焦作市建設委員會
20xx年6月26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3
各市州、縣市區委,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直機關各單位:
自7月10日以來,我省出現連續高溫天氣,目前已持續14天。據氣象部門預測,未來一周省內高溫范圍擴大、強度增強,局部地區可達40攝氏度。為進一步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健康和生產生活秩序,預防和控制高溫引發的各類突發事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力確保高溫天氣安全生產。要針對高溫天氣下安全生產的特點及形勢,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重點加強對易燃易爆、高溫高壓作業崗位、交通運輸以及高空、露天施工作業場所的安全檢查和防護工作,嚴防事故發生。
二、切實做好夏季高溫勞動保護。各地各部門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為職工群眾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溫條件。要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切實有效改善建筑、交警、環衛等重點領域和行業一線職工的勞動條件,防止發生高溫中暑事件,保障職工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三、認真落實防暑降溫工作政策。有關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等部門頒布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及我省有關規定,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信息,落實好高溫津貼、防暑降溫用品發放等各項政策。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防暑降溫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各種違規行為。
四、全力應對用水用電高峰。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巡查和應急力量準備,確保高溫期間水電供應。一旦發現問題或緊急情況,要迅速組織處理、搶修,確保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用水用電需求。
五、扎實抓好人畜飲水安全和農業抗旱工作。近期高溫天氣已導致我省部分地區出現不同程度的旱情,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抗旱服務人員和物資準備,及時深入田間地頭,指導基層群眾科學抗旱,有效應對旱情。
六、妥善安排受災群眾生產生活。對前段洪澇災害中的受災群眾,特別是采取臨時安置的受災群眾,要切實強化防暑降溫工作,加強食品安全、衛生防疫、醫療保障等工作,保障基本生活。
七、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領導,加強值班值守,做好應急準備,確保人員、措施、責任“三到位”。遇到異常狀況要及時妥善處理并按規定上報。
20xx年7月17日
**辦公室
防暑降溫通知 篇4
各區XXX單位:
近期持續高溫,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了一定的影響。根據氣象預測,今年高溫日數將比常年偏多,極端最高氣溫可達39-40℃。未來8-10天本市將以晴熱天氣為主,極端最高氣溫38℃左右。為進一步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預防和控制各類突發事件,根據市政府要求,現就做好防暑降溫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應對高溫天氣的工作部署,按照城市管理精細化的要求,全力做好高溫季節各項工作,確保人民群眾正常生活,確保城市安全有序運行。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入基層、深入生產第一線、深入困難群體之中,及時解決人民群眾遇到的困難。
二、安全監管、建設、交通、國資等部門要加強對防暑降溫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企事業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等部門頒布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和本市的相關規定,盡力改善勞動條件,合理安排高溫季節工作計劃,適當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時間,防止高溫中暑等事件發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按照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工會組織要依法對用人單位高溫作業各項勞動措施的監督,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三、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落實高溫相關預案激活措施。供電、供水等部門要強化迎峰措施,加強應急力量準備,及時處理各種故障,確保水、電供應。農業部門要指導農業生產單位加強在田蔬菜生產管理。商務部門要指導搞好高溫天氣市場供應。xx、交通管理等部門要加強危化品運輸車輛行駛管理。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醫療機構門急診醫護力量的配置,搞好中暑等病人的救治。教育部門要督促學校強化暑期各類活動的管理。安全監管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企業遵守高溫作業規定,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四、氣象部門要加強高溫監測預警,加大預警信息傳遞。衛生、教育等部門搞好高溫季節防中暑、防溺亡等科普教育。新聞媒體、相關政務新媒體、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防暑降溫知識宣傳。企事業單位要加強高溫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增強職工高溫天氣作業安全意識。
五、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值守,及時掌握高溫天氣影響,突發情況要按照規定及時上報,并組織力量妥善處置。
防暑降溫通知 篇5
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切實保障勞動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項權益,現就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保障職工高溫勞動保護權益。各級人力社保部門要把防暑降溫工作作為推進“雙愛”活動的重要舉措,積極開展“送清涼送關愛”等慰問活動。企業要進一步增進對職工的關愛,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切實減輕高溫工作環境下職工的勞動強度并適當增加休息時間,為職工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切實改善職工生產生活條件。要嚴格執行高溫津貼發放有關規定,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具體標準按浙人社發〔20xx〕94號文件執行。
二、嚴格執行高溫條件下的勞動禁忌標準。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三、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檢查。各級人力社保部門要會同安監、衛計、工會等部門加強對企業的指導服務,幫助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高溫津貼以及高溫勞動保護等規定。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對用工場所的檢查,嚴格執行高溫津貼發放等規定,對于存在的問題要督促企業及時整改,依法處置,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身心健康。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xx年6月30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6
各區、縣人民政府,黃山風景區管委會,黃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目前,我市已進入高溫酷暑季節,持續高溫天氣給安全生產工作帶來了較大壓力。根據國家、省《關于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為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立即行動起來,將防暑降溫工作擺上重要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對本地區防暑降溫工作作出周密細致的安排部署。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高溫季節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
夏季歷來是各類事故的易發期、多發期,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夏季高溫氣候條件下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從維護全市安全穩定的政治高度,把防范高溫炎熱天氣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作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首要任務來抓。要針對夏季高溫安全監管工作的特點,認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環節,制定隱患排查、防暑降溫、應急救援等各項防范措施;要全面落實“兩個責任”和“一崗雙責”,主要領導靠前指揮,分管領導抓措施落實,發現問題,立即解決。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專題研究部署當前高溫氣候條件下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對夏季高溫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企業和重點部位的監管和檢查,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高溫條件下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措施。
二、突出抓好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
(一)強化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督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大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管力度,深入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重點崗位進行高溫酷暑季節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檢查和指導,重點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各項措施落實、高溫津貼發放、中暑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發生中暑勞動者的醫療救治。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綜合監管職責,督促指導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企業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加強對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和高溫作業崗位的夏季防暑降溫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衛生計生部門要切實加強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病診斷機構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力度,為從事接觸高溫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提供職業健康檢查、職業性中暑診斷及救治等醫療服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夏季高溫津貼支付以及被診斷為職業性中暑職工工傷保險待遇落實等情況。工會組織要代表勞動者就防暑降溫措施與用人單位開展集體協商訂立集體合同或防暑降溫專項集體合同,督促用人單位落實防暑降溫責任,積極組織開展 “送清涼”等活動,切實維護勞動者安全健康權益。發現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相關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依法嚴肅處理。
(二)加強建筑施工領域的安全監管。住建部門要加大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力度,重點加強腳手架搭設、施工用電、施工電梯和施工機械的.安全監督檢查;要督促施工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各項夏季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強化高空作業、明火作業、起重作業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觸電、中毒、中暑、高空墜落等安全事故;要做好施工人員的勞動防護,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積極采取措施降溫消暑,防止疲勞作業。
(三)強化危化品和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管。高溫天氣易造成危化品泄漏和爆炸事故,安監部門要加強對危化品從業單位夏季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危化品從業單位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定期維護保養各類安全設施, 加強化學品儲罐區安全檢查,確保噴淋降溫等設備完好。要加強對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的安全監管,煙花爆竹儲存倉庫要嚴格控制煙花爆竹儲存量,避免高溫時段裝卸貨物,適時對煙花爆竹倉庫進行通風降溫。
(四)抓好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的排查。高溫天氣易發生火災事故,消防部門要加強對商場、車站、醫院以及老街、古居民等建筑的疏散通道、消防設施的安全檢查,督促各單位進一步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治理,落實包保責任,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嚴防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
(五)嚴格道路交通的安全監管。交通部門要加強對客運、貨運企業車輛安全狀況進行檢查,防止車輛受高溫影響發生自燃事故;要對車輛消防器材的有效性進行檢查,防止過期失效;要嚴格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安全管理,督促運輸企業利用GPS、北斗等安全技術加強對營運車輛的監管,強化對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員、押運員從業資格培訓,做到持證上崗。交警部門要嚴厲打擊超載、超限及酒后駕駛、疲勞駕駛、無證駕駛等違法行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
旅游、水利、國土、質檢、供電等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安全生產職責,對重點區域,重點環節加強監督,消除隱患,嚴防各類安全事故。
三、督促企業落實高溫防暑措施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要求,督促用人單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溫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大力宣傳防范高溫中暑的基本知識和方法,增強廣大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嚴防高溫酷暑引發各類事故,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不得超過6小時,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四、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各地充分利用電視、報刊、廣播等各類媒體,結合夏季高溫特點,廣泛宣傳和普及有關夏季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有針對性地開展用氣、用電、交通、生產、消防和生活安全方面的教育,切實提高企業從業人員和廣大群眾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能力,營造人人關注安全、人人關愛生命的良好氛圍。
五、做好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
各地、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制度,督促用人單位制定夏季高溫時段值班制度,安排帶班領導24小時動態監控生產車間、施工工地等作業場所的安全生產情況;相關職能部門要結合本地、本行業、本單位的特點,創新應急值守方式,及時把握安全生產態勢,保證信息暢通,對安全生產突發事件,要迅速、準確地逐級上報,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各地、各有關部門于9月10日前將工作情況報市安委辦。
防暑降溫通知 篇7
20xx年夏季高溫天氣即將來臨。為了切實做好夏季勞動保護和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防止、杜絕職工中暑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確保職工安全度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級工會要充分認識夏季勞動保護和防暑降溫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以人為本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領導,做到思想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把夏季勞動保護、防暑降溫工作落實到每個企業、每個班組、每個高溫作業崗位和每個職工。
二、落實政策,強化保障
(一)嚴格執行高溫條件下對勞動禁忌的標準。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并在12時到15時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要加強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及室內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二)嚴格執行高溫津貼發放的標準和條件。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或者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三)督促企業行政積極改善高溫崗位的環境。在高溫強熱輻射作業、高溫高氣濕作業、夏季露天作業崗位配備必要的降溫設施,通過隔熱、散熱、通風、噴淋等方法降低環境溫度,同時給高溫崗位職工提供合格、足量的清涼飲料及必需的防暑降溫藥品。要督促企業行政做好職工醫療保健工作,對患有高溫禁忌癥的職工及時調整工作崗位;要積極開展高溫慰問工作,組織工會干部深入高溫作業一線開展形式多樣的'“為職工送清涼送健康”等活動,把對職工的關愛落實到具體行動中。
三、監督檢查,依法履職
各級工會要積極督促單位行政貫徹執行國家最新《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和省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依法對用人單位的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措施實行監督。在發現用人單位違法行為時,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督促用人單位及時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工會應當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并對處理結果進行監督,切實發揮工會群眾監督作用。要充分發揮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網絡的優勢,結合夏季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要求,深入基層積極開展勞動保護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高溫、高空、露天施工、危險品儲運等危害因素較多的作業場所,及時發現事故和職業危害隱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確保職工的安全和健康。要根據《武漢市工會參與職業病防治工作模式實施方案》的要求,在高溫來臨之前主動與企業行政開展集體協商,積極推行《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和《職業衛生專項集體合同》的簽訂,從源頭上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要加強對食品衛生管理的監督檢查,防止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的發生;要結合“安康杯”競賽,廣泛發動職工立足崗位,開展群眾性的勞動保護活動,形成勞動保護工作全員關注、全員參與,沒有死角和盲點的有利局面。
四、大力宣傳,積極引導
各級工會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陣地和載體,開展形式多樣的防暑降溫和安全衛生知識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引導職工牢固樹立“以遵章守紀為榮、以違章違紀為恥”的理念,不斷強化安全生產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要重點加強對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和管理,因地制宜改善農民工的生產生活條件,切實維護好農民工的健康權益。
各區、各單位工會要按照以上要求,積極參與到夏季勞動保護和防暑降溫工作之中去,此項工作的落實執行情況,請于9月30日前書面報市總工會經濟和勞動保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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