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插班生最新政策規定
2021年上海有關插班生的最新政策規定是怎樣的呢,會有什么變化嗎。以下是小編搜集并整理的2021上海插班生最新政策規定,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1年上海還有插班生政策,但比之前變化很多。
經上海市教育委員研究決定,市教委同意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上海理工大學、上海海事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海洋大學、上海大學和上海政法學院等12所普通高校2021年在部分專業中繼續開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試點工作。
為做好本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試點工作,各試點高校應精心做好各項準備,其他普通本科高校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2021年招收插班生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對象為2020—2021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級優秀學生。學生一年級所修課程考試成績須均及格(含第一學期補考及格),且符合本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條件,經學籍所在普通高校同意后可以報考。每位學生只能報考1所試點高校,學生學籍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只能為每位學生出具1份相關證明。
二、各試點高校插班生報名時間定于2021年5月12日到18日,筆試定于5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統一開考。各試點高校招收插班生試點工作的報名條件、辦法、專業、招生計劃、考核辦法、錄取方法等詳見各試點高校招生簡章。
各試點高校招生簡章經市教委備案后,統一向社會公布。各試點高校須強化疫情防控措施,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人員排查、考試評卷場所安排、衛生消毒等工作,確保相關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的安全,并制定考試期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做好應對準備,及時有效防范疫情傳播。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各試點高校須嚴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計劃數進行招生。
三、各試點高校在全面考查學生情況后,根據自主確定的條件擇優錄取插班新生,擬錄取的插班新生經公示無異議后,方可正式錄取。被錄取的插班新生名單,由錄取高校于2021年9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報市教委。插班新生按錄取高校的學籍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四、各試點高校應加強對插班生考試招生的組織領導和監督工作,各選拔環節全程接受監察部門監督,所有測試均應安排在標準化考場內進行。
各試點高校不得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插班生試點工作或將審核、考試、選拔等工作下放至學校內設學院(系、部等部門)獨立負責。各試點高校、內設學院(系、部等)及教職工不得組織或參與考前輔導、應試培訓。
對插班生報名、考試、錄取等招生各環節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各試點高校健全和完善招生監察制度,涵蓋命題、考務、復試、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管措施須嚴格標準,規范操作,強化監督,化解風險,確保公平。
五、各試點高校要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的力度,及時公布插班生考試成績、合格線及監督舉報方式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六、插班生學費收費標準按照招收插班生試點學校2020年度相同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
七、市教委將根據各試點高校插班生招收情況,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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