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對舉報環境違法行為實行獎勵辦法
為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加強對環境違法行為的社會監督,《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對舉報環境違法行為實行獎勵有關規定(暫行)》將從4月1日起正式實施。
市民通過規定的有獎舉報途徑,向市環保局舉報規定范圍內的環境污染、違法情況,都有可能獲得現金獎勵,獎金在100-50000元之間。
舉報要實名明確舉報途徑、范圍及重點
據了解,此次“舉報獎勵規定”主要有四方面特點。
首先明確了要實名舉報。此舉主要是為了便于核實情況、領取獎金,舉報人需提供真實姓名、身份證號、電話號碼等個人信息(環保部門會對您的個人信息保密)。
舉報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應當由環境保護部門查處的,且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放射性廢物管理、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相關法律規定的環境違法行為。
根據規定要求,凡是舉報都有可能獲獎,對“舉報獎勵規定”中確定的17類環境違法行為的舉報線索,經查屬實,可給予舉報人2000-50000元重點獎勵;對除規定的17類環境違法行為外,且符合舉報范圍的其他環境違法行為,經環保部門查證屬實,給予舉報人100元獎勵。
還有幾種情形不在獎勵范圍內,包括:舉報事實不清,或舉報內容難以確定的';環境違法行為事先已被環保部門掌握或被媒體曝光的;未按要求提供個人準確信息等。此外,對于舉報人舉報的案件經查證屬惡意謊報并造成嚴重后果的,環保部門將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其責任。
公眾可通過四種渠道參與有獎舉報
4月1日新規實施起,公眾可通過登錄北京市環保局政務網站(www.bjepb.gov.cn)“有獎舉報”專欄、快遞、掛號郵寄、個人送達四種渠道提交舉報信息,參與有獎舉報。根據舉報人提供的線索,市環保局、各區環保局將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為便于及時準確查處環境違法行為,舉報人應提供被舉報單位名稱、違法行為發生地和基本違法事實及排污情況的照片等證據。
市環保局將每季度對舉報情況梳理一次,并組織有獎舉報獎金發放。
根據舉報人舉報線索發現難易程度、對環境危害程度、舉報人協查情況等給予舉報人相應獎勵。重點獎勵提供日常監管中難以發現、對環境危害嚴重或因舉報避免了重大環境污染線索的舉報人。
“除有獎舉報之外,也歡迎市民繼續通過12369環保投訴舉報熱線投訴舉報環境違法問題,參與環境監督。”市環保投訴舉報中心主任杜鳳軍表示。
12369環保熱線于2002年開通,僅2015年一年,就接到公眾環境舉報電話3萬件,接受公眾咨詢15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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