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學習教育心得體會4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體會時,好好地寫一份心得體會,通過寫心得體會,可使我們今后少走彎路。到底應如何寫心得體會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習教育心得體會4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習教育心得體會 篇1
在新課程理念的引領下,為了使自己的業務能力得到不斷提高,我在課堂教學實踐中不斷摸索、總結經驗。但是這次在廣州實地參觀學習了生本教育之后,我覺得我們在過去的教學中目光僅僅是停留在教師如何去教的問題上,對學生如何高效的學考慮得不夠,可以說還十分欠缺。這次有幸現場聆聽學習郭思樂教授的全新的理念,使我對教育教學有了許多新的認識與理解。
生本教育就是以生命為本的教育,就是以激揚生命為宗旨而為學生好學而設計的教育。在生本教育中,教育教學的真正主體是學生,把以往教學中主要依靠教師的教,轉變為主要依靠學生的學,教師的作用和價值體現在最大程度地調動學生的內在積極性,組織學生自主學習上。
以前的課堂,每一節的上課內容不會預先告訴學生,很多的問題都是突發式的,因為我覺得學生都知道了上課的內容與問題,這節課就沒有了新鮮感與吸引力了。學生沒有思考的時間,培養學生的思維能力就很難實現。生本教育其中的理念是全面依靠學生,先學后教。學生學在老師教之前。前置性作業是對學生課前先學的一個引導。如果說課前的閱讀是一個輸入的過程,回到課堂把故事說出來就是一個輸出的過程,學生在這樣的一個過程中,不僅把課前閱讀到的知識經過思考表達內化成自己的學識,在這個過程中,學生的思辨力,口頭表達能力,與人合作的能力都得到了有效的.培養,帶動了聽與說的訓練,能說會道是為了以后的寫做鋪墊的?梢哉f,充足的先學準備是上好一節課的前提。
生本課堂里,精彩的是學生,不是老師。學生真正成為課堂的主人,他們要合作,要交流,要展示自己搜集回來的資料。學生站起來表現自己的機會很多。我們為學生創設表現自我的機會,而老師是要努力做到“不現自我”。老師上課要做的不是講解課文,進行知識的傳授,而是組織學生交流他們的預學所得。我們這次聽課,感覺老師是站到一邊,但其實對老師觀察課堂,適時點撥,駕馭整個課堂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生本課堂主張教師不給兒童過多的干預,而是給他們學習盡可能的自主。教師要尊重學生的獨立意識,保證他們有獨立的活動空間、人格空間和學習空間;同時創設情景,引發學生自我意識的產生,并不斷強化。在生本課堂中,不是“教”覺得“學”,而是“教”引導“學”,為“學”服務。
課堂是學生生長的地方。在生本課堂上,學生不再是接受知識的“容器”,而是可點燃的“火把”。
總而言之,我們的教學,停留在教師“教”上的居多,關注學生“學”的過少。“生本教育觀”的提出,讓我對教育有了更加深刻和全面的思考。
學習教育心得體會 篇2
近年來,我國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發的學校與學生家長之間的糾紛與日俱增,學生家長因學生在校期間受傷致殘甚至死亡向學校索賠的金額不斷攀升。校園傷害事故不僅僅會影響學校與學生家長的正常工作與生活,而且是造成社會不安定的一個重要因素;當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僅僅波及教育系統內部,而且已經成為一個世人關注的社會問題。因此,如何預防校園傷害事故、妥善解決和處理此類糾紛。最近,透過在教管課程班學習《教育法規》這門課程得到很多啟示,幾天的學習中,首都師范大學程振勇教授在學校傷害事故方面進行了精辟的講解,感覺收獲頗豐。以下是本人這方面的學習心得。
一、學校是否屬于學生的監護人之爭
分清職責主體是承擔損害賠償的前提,妥善解決學生傷害引發的經濟糾紛,是校方與家長之間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穩定社會的關鍵。當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之所以難處理、處理難,就在于人們對校園傷害事故職責主體的認定上,存在著觀點分歧,導致在法律規定上,無法可依,在實際問題的處理中,也無據可尋。
是不是只要學生在上學(上課)期間發生傷害事故,學校都要承擔職責?如果不盡然,學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應對在校學習期間受到傷害的學生承擔職責?在諸如此類的問題上,學校與家長之間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長認為,學生只要到校學習,家長就將其監護職責轉移給了學校,學校不僅僅應當對學生的學習負責,而且應當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而校方則認為,學校不是學生在校期間的監護人,不負有對學生的監護職責,學校是否承擔學生事故損害賠償的職責,是基于教育法對學校管理職責的規定,對學生承擔有限的管理職責。那么學校與學生之間究竟存在著一種什么樣的法律關系?我國現行法律卻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
學校對未成年學生的保護職責與學生監護人的監護職責雖有相近資料,但這兩種職責的性質和法律淵源卻有不同。前者是學校作為承擔公共教育職能的社會機構,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而構成的一種公法范疇的職責與義務;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確定的監護權,而在監護人與被監護人之間構成的司法范疇的權利與義務關系。兩種權利由于來源與性質上的差別,不能混淆。尤其監護權是建立在親權基礎上的,不能脫離法律的有關規定和親權的范疇而談監護權的轉移。視學校為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的認識,不僅僅使學校承擔難以擔負的職責,而且也難以解釋何以學校只有監護職責而沒有相應的權利,何以學校對學生的管理要貼合法律規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監護人一樣管理學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規范而言,沒有明確學校是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或應當承擔監護職責。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總體上來講是基于教育與受教育而構成的教育關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關系的.特殊規律,應當適用教育法調整。因此,學校并非學生法定好處上的監護人,盡管學校在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同時,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職責。
二、學校管理職責范圍與學校事故職責承擔
根據過錯職責歸責原則,決定學校及教師對事故的發生及其后果有無過錯、過錯大小,來確定職責主體,依此進行損害賠償,應是分析、解決此類糾紛遵循的一般原則。
1。意外事件。中小學生意外傷害事件是無法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學校及教師對事件無任何過錯,不負任何職責。但如果事故發生之后,教師沒有在學校條件允許的狀況下采取措施救險,延誤了治療,造成傷害者傷情加重,就應負責,這是一種事后職責承擔。
2。學生在上課期間因互相打鬧而受傷害。上課期間,教師負有監督管理職責。對在此期間發生的學校事故,教師承擔職責大小,要思考到學生的年齡。但需要強調的是,對不同年齡段學生在管理職責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著人為地降低教師應盡的管理職責。
3。學生受傷不是學校所為,但與學校場所設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學儀器、設備保管、存放有關,學校要承擔部分民事職責。需要注意的是,學校場所設施造成的學生傷害承擔職責,與學校建筑設計、施工中暴露的質量問題關聯,但更多地與教職工是否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及時向學校報告有關。
4。學生課余時間受傷。課休時間是事故多發段。教師的職責,是要培養學生安全意識和躲避危險的潛力,這是其一;其二,一旦發生事故,要及時采取措施做好善后處理。中小學教師的職責并不是如幼兒園阿姨那樣履行保育員主角,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監視每個學生的一舉一動。關鍵看學校在課間是否負有監管職責及到位狀況。
5。學生自殺、自殘。學生的自殺與教師有無關系,取決于:一是學生自殺與教師的行為有無必須因果關系;二是教師的行為是否違法。如教師毫無根據地懷疑學生有偷竊行為,停其課,強迫其交待甚至拳腳相加,學生不堪受辱,憤而自殺,教師自然要承擔法律職責;學生考試作弊,被監考教師當場抓往,學生因羞愧而自殺,盡管教師的行為與學生自殺有關系,但行為是合法的,不應承擔職責。
6。教師上課期間離開教室。教師在上課時隨便離開課堂,期間學生打鬧造成傷害,學校職責所負的大小,主要決定于學生的年齡對該行為后果的決定潛力。美國大多數法院在審理此類事故時,并不是將教師在不在場作為唯一的侵權職責要件,還要思考教師離開的時間長短、離開的原因、學生身心發育狀況、上課資料及活動性質等。
7。學生上下學發生傷害事故。學生每日上下學,是維持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起點和終點,這時學生的雙親對其子女的保護監督基于親權關系,而學校教師也務必加以指導并采取必要保護措施。但每一位學生在上學時從家中出發到學校放學時由學校出發回到家中,期間的安全,除有特殊狀況外,應由學生個人及親權等保護者負擔職責。如果學生群眾上下學是學校規定,則可解釋為學校已介入學生上下學的生活領域。這時,學校在法律上對于群眾上下學就有安全維護的義務。
8。公休時間(包括寒、暑期)學生傷害事故。原則上說,學校對學生安全保護職責的職責范圍限于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時間,但這并不等于說學校對于公休時間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就不負任何職責,問題的關鍵在于學生在這些時間內發生的傷害事故的原因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有無聯系。如日本學校教育法規定,學生在寒暑期做作業時發生了傷害事故,教師是否承擔職責的前提是,教師在布置學生作業時有沒有充分思考到這些作業資料對學生人身傷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學生在校期間受到損害或致他人損害,學校是否就應承擔職責,就應承擔多少職責?我認為,應視具體狀況綜合分析,其問題的關鍵不在于學校方面是否應當為去或留校活動的所有學生承擔職責,而在于學校事先是否承擔了對這種活動管理監督的職責。
三、我國目前現行的關于學生傷害事故的立法狀況
在處理校園傷害事故案件時,我國法院一般依據現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而民法通則的相關條款過于原則,一旦發生校園傷害事故,同一類案件可能導致司法實踐中兩種完全不同的判決。實踐證明,僅僅依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學校發生的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已經不適應司法實踐的需要。依據民法精神,充分思考學校教育教學實際,參照國外校園傷害事故依法處理的已有經驗和做法,針對校園傷害事故這一特殊人身侵權行為,制定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律,依法處理,就成為解決校園傷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簡稱《方法》)已經實施。這是目前我國第一部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規!斗椒ā分忻鞔_了學校對學生承擔的職責性質是教育、管理、保護職責,確立認定學校承擔職責的劃分原則是過錯職責,細化了學校管理職責的范圍,規定了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學生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標準,提出了解決校園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資金來源!斗椒ā穼嵤┮詠,法院及其他處理機關嚴格按照《方法》的規定,依法處理了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既保護了未成年學生的權利,又維護了學校的合法權益。實踐證明,制定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律,依法處理校園傷害事故,不僅僅是務必的,而且是可行的。
總之,透過學習程老師講授的《教育法規》這門課程,我學習到了很多書本上沒有的知識,尤其是老師的案例分析,個性精辟到位,為處理教育教學實際問題帶給了借鑒。
學習教育心得體會 篇3
20xx年8月,我參加了由澄邁縣教科局舉行的20xx年義務教育階段課程改革新課標、新教材暑期全員培訓學習。雖只經歷短短學習時間,卻讓我收獲了許多,思考了很多。但是,要對經歷了十年才修訂的英語課程標準進行重新的認識和把握,對于我們所有的一線教師來說也是一個不小的挑戰。下面我想談一談個人的幾點認識和體會。
一、新版英語課程標準的新特點
通過學習我認識到,新課程標準在教學理念、課程目標、教學過程與方法、策略與評價等方面都有了新的改革與創新。它體現了當前教育教學與時代發展的新趨勢。它以實現各個學科的課程整合為首要任務,超越了學科壁壘,并首次提出了外語課程具有“工具性和人文性”的雙重性質,構建了“綜合語言運用能力”為核心的課程目標體系,解決了課程理念和目標設置的一致性問題,宣告了“知識+技能”時期的終結,倡導了新的學習方式和教學方式。
二、新版英語課程標準更具學科特點
修訂后的課程標準的基本理念是:注重素質教育,體現語言學習對學生發展的價值;面向全體學生,關注語言學習者的不同特點和個體差異;整體設計目標,充分考慮語言學習的漸進性和持續性;強調學習過程,重視語言學習的實踐性和應用性;優化評價方式,著重評價學生的綜合語言運用能力;豐富課程資源,拓展英語學習渠道。新舊課標中教育教學理念的對比,改變了原來課程理念也適用于其他學科的普適性問題,使理念更加具體,更加具有針對性。有利于教師在教學工作中把握、理解和落實。
三、新版英語課程標準對教師提出了新要求
課程標準倡導體驗、參與、實踐、交流與合作的學習方式,以描述學生“能做什么”為主線,強調學生用所學的英語做事情,在做事情的過程中發展語言能力、思維能力和交流與合作能力。新課程標準的實施對教師提出了新要求,教師在教學中應充分考慮如何將學習內容融入到學生的生活之中;應更加關注如何為學生提供最有利于語言學習的環境和盡量真實的語境;同時必須關注學校的整體課程設置與實施在行為養成上做了什么,是怎么做的。
四、新版英語課程標準更加需要創新型教師
新的課程標準要求教師以創新的精神尋求優良的教學方法來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我想,要做一個創新型教師,至少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1、在使用教材上要創新。我們要根據學生的認知、心理特點和學習的情況,對教材的順序做出適當的調整,將教學內容重新組合和不斷補充擴展。我們要依靠教材但又不能拘泥于教材。
2、教法上要不斷創新。在積極進行課改的過程中,我們要增強教學的開放性和靈活性,使靜態的文字變成生動活潑的語言實踐活動,積極創設情境教學,使學生在情境中用,在運用中不斷學習。
3、要有新型的師生關系。我們在整個教育教學中要始終關注學生的情感,創建民主、融洽的師生交流渠道,當好學生的良師益友。師生之間要有互動,既互相幫助又互相鼓勵,形成一個共同探討教學方法和學習方法,促進師生教學相長的新局面。
總之,通過這次培訓,讓我更加認清教師必須轉變教育觀念,在新的理念指導下進行教學,在教學過程中切切實實地以新的角色和學生相處,使學生成為課堂教學的`主角,教育的主體和獲得知識的主動者,讓學生享受到學習的快樂,讓學生學會學習英語的方法,通過英語學習了解世界,為培養學生開放、包容的性格,發展跨文化交流的意識與能力盡一份力,為學生的終身發展打下基礎盡一份心。認真學習課程標準,熟悉課程標準,才能真正地實施課程標準,才能讓課程標準對一線教師起到真正的引領作用。在此過程中,我認為最權威的解讀者就是我們一線教師自身。我會在看似平凡、瑣碎的教育教學工作中找到突破口,挖掘出自身職業的生命動力。相信在經過無數細節的精打細磨之后,自己必定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
學習教育心得體會 篇4
心理素質教育是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人格教育,作為心理素質教育的核心,更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所謂人格教育,是指針對學生的身心特征,在需要、動機、態度、理想、價值觀等方面所實施的指導和教育。在教育教學中,我們滲透健全人格教育,促進學生心理健康,形成崇尚健全人格、注重健康心理的學生主流,從而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一、在教學思想上要滲透健全人格教育。
心理素質教育,首先是做人的教育。至于做什么樣的人,需要我們去引導。人格教育,是心理素質教育的重要基礎。我在教育教學中,遵循教育教學規律,深入了解學生的內心世界,從點滴入手,滲透人格教育,做到名副其實的教書育人。
二、將健全人格教育滲透于教學內容之中。
我在教育教學過程中,面向百分之百的學生,把愛的種子撒向每一個學生,使所有的學生都沐浴在愛的陽光雨露中。每個學生都有自己的個性,沒有個性的學生是不存在的。這就需要教師在教育過程中尊重和培養學生的個性。比如:一位學生特別喜歡畫畫,可是處理不好學習與發展興趣愛好的關系,教師不是扼殺他的愛好,而是進行家訪,做耐心細致的工作,還和他一起制定學習計劃。在教師的幫助下,這個學生不僅成績優秀,當上“三好”學生,還多次在市地舉辦的美術大獎賽中獲獎。鑒于此,教師不僅要尊重學生的個性,還要想方設法地為發展學生的個性創造條件。教師可以幫助他們成立各種興趣小組,學科小組,指導他們做實驗,搞調查,寫論文,提高綜合能力,等等。這樣,使每個學生都能夠在集體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提高自信心,維護了自己的人格,充分發揮自己的潛能,促進自身的全面發展。
三、在教學方法上滲透心理健康教育。
⒈尊重學生獨立的人格。
蘇霍姆林斯基曾經說過:“讓每一個學生都抬起頭來走路!”我們要尊重學生的人格尊嚴,不能對學生諷刺挖苦,肆意辱罵,更不能體罰。一個孩子一旦失去自尊心,就會影響他一輩子。教師應為學生創設一種能夠進行創造學習和活動的氛圍,使他們認識到自己作為一個獨立個體所具有的能夠成為一個“最好的學生”的潛在能力。必要的時候,我采取“高高的舉起你的`左手”的教育策略,從而使學生對自己充滿信心。
⒉組織學生進行人格分析。
組織學生結合自身實際,自我分析,相互分析,從而加深對自我的認識。學生通過召開主題班會等形式進行討論,統一認識,提高辨別能力。
⒊幫助學生完善健全人格。
在既尊重了學生的獨立人格,又幫助學生進行了人格分析。那么,接下來,順理成章地,我就與學生一道,完善學生健全的人格,使其朝向健康向上的方向發展。這樣,人格教育也就達到了預期的目的了。
學生在學習和生活中出現的消極悲觀的心理傾向,對學生的健全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質的形成的負面效應是非常明顯的。因此,我們應對他們充滿愛心和信心,建立平等的師生關系,遵循正面教育、積極引導的原則,使其發現自己的優點,看到自己在學習上或生活中的閃光點,讓他們經常體驗成功的喜悅,逐步建立起對學習對生活的積極樂觀的人生觀。面對學生的心理活動和情緒波動,教師應抓住教育的良機,做到“春風化雨,潤物無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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