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頂房協議書3篇
篇一:房產抵償債務協議書
甲方:德興市福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 鑒于:
1、甲方因公司經營,于年月日起尚欠寧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人民幣 萬元。
2、因甲方無力以貨幣方式清償工程款,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甲方以房產抵償工程款。
雙方為了明確有關權利義務,特訂立協議書如下:
第一條 借款本息金額及還款方式
1.1雙方確認,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止,甲方累計欠乙方工程款合計人民幣萬元。乙方同意甲方以 福泰商業廣場 的住宅房抵償工程款。
第二條 按債標的物概況
2.1坐落地點:
2.2房 號:2.3總建筑面積:2.4標的物價值:抵債房產市場總價為人民幣元,現標的物折價后(即成交價)總價值為人民幣萬元。
第三條 差價找補
3.1甲方以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房產作價方債務后,由乙方找補甲方差價款人民幣 萬元,該款由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給甲方,如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差價,本協議認購行為無效。
第四條 手續辦理
4.1本協議簽訂之日,雙方辦理下列相關手續:
4.1.1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商品房認購書》);
4.1.2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相應金額購房款的收款收據(在辦理房產證之前向乙方開具購房發票);
第五條 相關稅費的承擔
5.1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施工合同關系轉為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有關商品房買賣所發生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另行約定,因商品房買賣所產生的稅、費承擔按照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及當地人民政府有關政策執行(允許中途變更一次購買人)。
第六條 其 他
6.1本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一經簽訂,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違反房產抵償債務協議書,原寧波建工與福泰房地產有限公司8月27日的承諾書依然有效。
6.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德興市房產管理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6.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月
篇二:房屋頂賬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了妥善解決甲乙雙方的債權債務問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房屋頂付工
程欠款事宜,甲乙雙方在平等、有償、自愿、誠實守信原則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截止 年 月日,甲方共欠乙方款項為(RMB) 元,其中工程欠款為 元, 設計費欠款為 元。
二、甲方用其所有的 小區第棟單元 號平方米住宅樓,此住宅樓平米單價為 元/平方米,以及第棟單元 號 平方米住宅樓,此樓平米單價為 元/平方米,共計(RMB) 元來頂付欠款。
三、甲乙雙方頂付款項差額由現金支付。
四、甲方于本協議簽訂后7日內將頂賬樓房及其所有房產手續交付乙方。
五、本協議簽訂后,由甲方協助乙方共同辦理頂賬樓房的產權過戶手續,所需稅費由乙方承擔,但不包括應當由甲方承擔的稅費。
六、甲乙雙方必須全面認真履行協議約定義務,否則支付對方協議總價金額30%的違約金,并賠償相關的經濟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時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篇三:房屋抵押欠款協議
房屋抵押欠款協議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欠乙方人民幣 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甲方所有的位于 的一處
房產。(面積: 產權證號: 土地使用權證號:)
第二條 抵押擔保范圍:甲方欠乙方款總額人民幣元。
第三條 抵押房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任何一次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欠款人未依約歸還款,房屋即作為余下欠款數額的價格抵押,房屋無條件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 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欠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協議終止。
第七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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