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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商品年度銷售合作協議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醫藥商品年度銷售合作協議,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醫藥商品年度銷售合作協議1
甲方(供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需方):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為經營需要,本著平等自愿,合作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藥品銷售事宜,特訂立本合同。
一、 經銷商資格確定:
甲方確定乙方為 地區經銷商,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須提供下列有效文件復印件(或原件),并加蓋乙方單位印章,供甲方建檔。乙方保證其真實性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營業執照 □藥品經營許可證 □組織機構代碼 □稅務登記證 □GSP證書 □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業務員身份證 □藥品質量保證協議 □公司開票信息 □開戶許可證
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標準的藥品,藥品的包裝、標識等均符合國家的規定的有關標準和儲運要求。
2、在正常銷售情況下,甲方保證貨源充足、協調乙方經銷商之間的貨源暢通、及時跟進、反饋市場和政策信息,為藥品的銷售做好服務工作。
3、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的藥品在乙方公司銷售,具有同類產品排他性質,并在乙方公司享有優先銷售權。
4、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經銷所需的各種文件,包括企業資質、經銷人員證明文件、批次產品質檢報告等。
三、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藥品規定的儲存條件儲存藥品,并對藥品進行進行妥善的管理,因藥品儲存不當引發的系列質量問題及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及時關注市場行情,并及時反饋給甲方,供甲方作出相應的調整計劃。
3、乙方應該及時向乙方的分銷商提出銷售排貨計劃,并及時反饋給甲方。
4、甲、乙雙方應共同維護甲方產品的市場價格體系,乙方不得低于甲方的供貨價進行銷售,一經查實,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年度銷售費用支持或終止本合同。
5、乙方應當守法經營,乙方在銷售宣傳過程中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做虛假宣傳或從事非法活動,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質量標準及要求:
本合同項下的藥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五、藥品采購方式及價格:
1、乙方實際購買甲方藥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等信息以單次的'訂貨單為準。訂貨單以本合同約定的基本原則簽訂,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其各項規定。
2、藥品價格根據甲方當時供貨價確定。甲方供貨價調整,需提前通知乙方。在甲方發出通知前產生的訂單按照原價格執行,發出通知后產生的訂單按照新價格執行。
六、運輸與交付:
1.甲乙雙方根據訂貨單履行各自義務,甲方在接到乙方訂貨單后及時審核,如出現訂貨單內容不明確,缺貨等問題,甲方即時通知乙方,進行調整。雙方調整確認訂貨單后甲方于3個工作日內安排合同藥品的發貨及運輸,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在運輸的過程中,應采取防潮、防雨、防凍等措施對乙方藥品進行相應的合理的包裝。采取符合規定的運輸、拆卸方式。確保藥品的安全及時送達,以保證乙方的正常銷售進行。
3、運輸途中因藥品發生的費用或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藥品的所有權及相關風險,除非雙方另有合同約定。在本合同中的藥品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承運人交付給乙方,藥品的所有權及相關風險就轉移至乙方。
5.乙方接收藥品后,藥品的丟失,破損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驗收:
1、藥品送達交貨地點后,乙方應當即時對藥品進行驗收,乙方對藥品有異議的,應在藥品送達交貨地點驗收藥品后即刻聯系甲方說明情況,并憑相應證據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驗收合格。
2、乙方在驗收合格后需在甲方的隨貨同行單上簽字蓋章。并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承運方人員隨車帶回,或寄回甲方,寄回地址: 郵編:
八、退換貨處理:
1、由于合同藥品不符合合同的相關規定標準,存在質量問題時。乙方應當立即停止該藥品的銷售,并對就存在質量問題的藥品進行退換貨處理,甲方有義務進行退換貨。
2、非質量問題甲方不予退換貨。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1、甲乙雙方協商按照以下□電匯□支票□銀行承兌匯票方式付款
十、本合同為甲乙雙方年度購銷合同。乙方需要購買藥品時,只需向甲方報(傳真)單批次的訂貨單,以便甲方安排發貨,該訂貨單與銷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訂貨單自乙方簽字、蓋章并傳至甲方之日起生效。傳真:
1、甲、乙雙方應受法經營,如一方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2、甲、乙雙方如一方嚴重違約,另一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若低于甲方所供貨的價格進行銷售,或向約定的經銷區域之外的市場進行惡意竄貨,嚴重擾亂甲方產品的市場價格統一體系等行為的,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乙雙方無法繼續執行本合同時,本合同終止。
十六、其它事項:
本合同選擇性條款,如選擇適用,請在□中打勾或涂黑,可多項選擇。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醫藥商品年度銷售合作協議2
甲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國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在購銷過程中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在市區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總則
本協議為在雙方協議有效期內的醫藥商品購銷總協議,在協議有效期內雙方通過傳真、電話等方式進行分批買賣交易,均遵照本協議有關條款執行。雙方可根據情況,以本協議為基準,簽訂其他具體合同,具體合同對醫藥商品的品種、規格、單價、數量、批號及交貨時間等進行書面確認,未確認的項目則以當批銷售清單明細為準。
第二條 質量條款約定
2.1甲乙雙方為合法的醫藥商品經營企業或醫療機構,按法規要求向對方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文件。甲方所供醫藥商品需符合法定的質量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并按法規要求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文件。
2.2甲方所供醫藥商品外觀完好無損,包裝、標簽及說明書內容應符合醫藥商品的說明書、標簽管理規定及有關規定要求。醫藥商品的包裝和標識應符合有關規定和貨物運輸要求。
2.3如雙方對醫藥商品質量產生爭議、需要進行質量檢驗的,可送交甲方所在地藥品檢驗所、省級醫療器械檢驗所或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質量檢驗。
2.4對于未盡的質量事宜,甲乙雙方按共同簽訂的《質量保證協議書》執行。
第三條 付款約定
3.1資信額:甲方授予乙方資信額 元(大寫 )。
資信額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可在資信期限內履行支付的未付貨款總額的最高限額。
3.2資信期限:
□甲方開具發票之日起 天內
□乙方簽收貨物之日起 天內
□甲方發貨之日起 天內
□乙方簽收貨物之日起第 月 號前
□甲方發貨之日起第 月 號前
□乙方向甲方預付貨款
□其他
資信期限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批貨款的最長履行期限。
選擇以上任何一種資信期限的,乙方均應在每年12月25日前支付該年度 月_ 日前的所有貨款。
3.3乙方在此同意甲方可在協議期限內根據市場變化情況與乙方的履約能力變化、實際采購及付款情況,調整授予乙方的資信額及資信期限,甲方應通知乙方,自該通知送達之日起,該調整生效,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通知履行相應的義務。
3.4 協議期限內,乙方超過資信期限未完全履行支付義務或未付貨款總額達到資信額的,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供貨。
乙方在資信期限屆滿后15天內仍未完全履行支付義務的,乙方應從資信期限屆滿之日起按每超一天支付所欠貨款金額的 0.05%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5乙方須按發票開具時間先后順序及發票金額按時全額付款,甲方按發票開具時間先后順序沖減應收賬款。遇貨物破損、丟失、錯發、原箱短少等情況的,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另作處理,乙方不得在貨款中自行扣除。
3.6支付方式:
□電匯
□轉賬
□支票
□銀行承兌匯票(期限: 天)
□商業承兌匯票(期限: 天)
□現金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以電匯或轉賬方式支付的,乙方應按協議約定將貨款支付到以下指定賬戶: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乙方在未接到甲方書面通知而將貨款支付到其它非甲方指定賬戶的,視為乙方未向甲方支付貨款,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若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方式支付的,乙方只能向持有加蓋甲方財務專用章并列明委托收款人的單次有效收款委托書的甲方業務人員付款,同時付款額度不得超過收款委托書中所列的收款最高額度。若乙方在未收到甲方有效的收款委托書而支付現金給甲方業務人員,或付款額度超出甲方業務人員的收款最高額度的,均視為乙方未向甲方支付貨款或未足額支付貨款,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除以現金方式支付外,相關票據及表格抬頭寫明“ ”,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藥品類應使用雙方對公賬戶進行結算。個體診所、單體零售藥店不具有單位賬戶的,可以通過診所或藥店負責人使用銀行卡進行結算,但不得使用現金結算。
3.7發票送達:
甲方向乙方銷售的藥品,在發貨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將發票送達乙方,并同時完成發票的交接與簽收工作。如因價格等原因需重新開具發票的,乙方應退回原發票給甲方,或出具蓋有乙方公章的有效證明并經甲方審核同意后辦理。
送票方式:口郵寄 口自送 口其他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價格
產品供貨價格以雙方每次協商為準(詳見附件 )。供貨價格如發生變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的采購部門,并說明新的供貨價格及生效日期。
第五條 交付與驗收
5.1經雙方協商同意,對于國家未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貨物,以以下方式交付貨物:
□甲方可以選擇任意運輸方式,送貨至乙方指定以下合法倉庫地址;
□乙方指定甲方以 的運輸方式送貨至乙方注冊地址或以下指定倉庫地址,費用由乙方承擔;
□乙方至甲方倉庫自提貨物。(提貨人提貨時應提供由乙方單位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原印章的委托提貨證明)
乙方指定以下合法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乙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收貨或提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及貨物丟失、損壞的風險由乙方承擔,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運輸配送費、倉儲費等費用)。商品外箱有冷藏、易碎、貴重等特殊標簽的,乙方應優先核對驗收入庫,否則,因此造成的醫藥商品質量問題及其他費用支出均由乙方承擔。
5.3驗收:
乙方應當場驗收貨物,對醫藥商品與訂單或合同約定不相符的、因運輸原因造成到貨破損或包裝變形等情況的,乙方當場拒收商品或現場點貨發現商品短少,乙方應在甲方銷售清單上據實簽收,交物流工作人員收回。
乙方在簽收貨物后,發現貨物短少、破損、污染等情況的,應在簽收甲方提供貨物之日起3天內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時驗收或逾期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乙方對產品的認可(包括但不限于對醫藥商品質量的認可),乙方不得借此延期支付或扣減應向甲方支付的貨款和退票。
5.4所有權及風險轉移
乙方驗收貨物,應在甲方銷售清單上據實簽收。乙方簽收時,貨物所有權及風險自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退換貨
6.1乙方應根據市場銷售情況,向甲方購進醫藥商品,對于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的退換貨(質量召回除外),甲方將不予接受。確屬甲方原因引起貨物質量問題的,甲方負責退貨并更換新貨,退換貨數量以甲方實收數量為準。
6.2 乙方應按GSP等相關規范要求儲存、運輸藥品或醫療器械。如因儲存、運輸條件不善或人員操作不當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6.3 對于非當場拒收商品并在本協議第五條期限內通知甲方的,需經甲方確認并同意后,乙方按甲方通知將商品發運至甲方指定地址,或由甲方憑《銷售退貨通知單》到乙方庫房提貨。在此期間的乙方不能延期支付或扣減應向甲方支付的貨款,同時乙方也不得借此退回甲方增值稅發票。
第七條 信息交流
甲乙雙方將致力于建立良好的信息交流,為此,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場相關信息,協助乙方做好與生產廠家的溝通工作。乙方也應將有關信息(例如庫存、流向等)向甲方提供,以達到信息資源共享,并在此基礎上共同開展有效的銷售活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違約條款
8.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中止或終止合同履行,因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須提前30天向甲方書面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否則,應按實際交易合同金額的0.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另行賠償甲方損失。
8.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且向甲方支付0.05%違約金:
8.2.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貨款,逾期超過 日的;
8.2.2乙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經甲方提出后合理期限內仍未改正的。
第九條 不可抗力
合同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或雙方諒解確認后,經甲方同意,允許延期履行、修訂合同或終止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任何一方應立即向另一方告知,在無法實現的情況下,最遲不得遲于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日內向對方通報。除另行要求外,合同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后,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條 保密責任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10.1 乙方在此承認并同意:甲乙方簽署或進行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其他協議、文件、陳述、財務數據、商務關系及其他資料或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接觸或知曉的甲方工作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業秘密、任何技術性資料、以及甲方為完成本合同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資料并且在提供時未說明是公開信息的)均為本合同約定保密信息。
10.2 乙方在此承諾并保證: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雇員、代理人、顧問等人員,下同)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以避免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在本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及合同終止后,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發表、公開、披露、散播、復制此種保密信息的任何部分,或對其加以任何形式的利用或使用;如甲方要求,乙方必須簽署甲方提供的保密協議。
10.3 若乙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全部收益歸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支付資信額的0.05%作為違約金,并另行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相應律師費用、調查取證費用、差旅費等)。
10.4 無論本合同是否切實得到履行或因任何原因變更、解除、終止、失效等,保密責任條款均始終有效。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法
合同未盡事宜及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協議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一式 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三條 其他
13.1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簽訂書面文件方為有效。
13.2甲方對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應視為對該權利的放棄。除非甲方以書面形成簽署聲明外,任何權利的單獨或部分的行使、確認或忽略均不應視為或被推斷為放棄其權利或免除、減輕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13.3因法律、法規、政策、國家計劃、實際情況等發生變化,甲方認為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或本合同無法/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履行必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3.4 本合同各條款為個別獨立的條款,某條款若確認為無效,將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及雙方的權利義務。
13.5甲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向乙方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以本協議所列明的乙方地址送達,甲方向乙方指定聯絡人手機或電子郵箱發送的短信或電子郵件亦視為已送達乙方。乙方如果遷址、變更電話或變更指定聯絡人,應當書面通知甲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義務的,乙方按原地址、原指定聯絡人郵寄相關材料或通知相關信息即視為已履行送達義務。當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郵寄、短信、電郵方式交付的,寄出、發出或者投郵后即視為送達。
13.6本協議的解除不影響雙方債權債務的清償及違約責任的追究。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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