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協議書模板錦集5篇
在當下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系。那么協議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收養協議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收養協議書 篇1
常用收養協議書
甲方(收養人):×××(姓名、住址)
乙方(送養人):×××(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收養×××(被收養人姓名)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被收養人的基本情況
(寫明:被收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健康狀況、現住址)
第二條 收養人×××是××單位的××(職務),現年××歲(已婚的,收養人為夫妻雙方),住在×市×區(縣)××街××號。
第三條 收養人×××的基本情況(寫清楚收養人的健康、財產等收養法規定的條件)符合收養的條件。
第四條 送養人的基本情況(寫明送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為什么要送養的理由)。
第五條 收養人×××保證在收養關系存續期間,盡扶養被收養人之義務。
第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日內,到××民政局辦理收養登記手續。
本收養協議自×××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說明
收養協議是指收養人與送養人之間達成的有關收養被收養人的`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收養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根據《收養法》的規定,收養是確立擬制血親關系的重要途徑。因此,收養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收養不得違背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以充分維護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合法權益。
根據《收養法》第4條規定,被收養人的條件是: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①喪失父母的孤兒;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①無子女;②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③年滿三十五周歲。
送養人的條件是:①孤兒的監護人;②社會福利機構;③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④生父母送養子女,須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⑤送養人不得以送養子女為理由違反計劃生育的規定再生育子女。
簽訂收養協議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收養協議由收養人和送養人雙方簽訂。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須雙方自愿。收養年滿十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征得被收養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該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得將其送養,但父母對該未成年人有嚴重危害可能的除外。監護人送養未成年孤兒的,須征得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有撫養義務的人不同意送養、監護人不愿意繼續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變更監護人。繼父或者繼母經繼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養繼子女(見《收養法》第14條)。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周歲以上,但如果收養人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除外。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
(2)登記與公證。這不是收養的必須程序。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以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的,應當向民政部門登記。收養應當由收養人、送養人依照《收養法》規定的收養、送養條件訂立書面協議,并可以辦理收養公證;
收養人或者送養人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3)孤兒或者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養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優先撫養的權利。收養人、送養人要求保守收養秘密的,其他人應當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收養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監護人):
第三方:
被監護人: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孤兒監護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為孤兒 的法定監護人,監護時間至孤兒年滿18周歲止(即至20 年 月 日止)。
二、在監護期內,乙方有權利支配國家發給被監護人的生活福利補貼及其它補助,同時,必須承擔下列義務:
1、負責被監護人的吃飯、穿衣、住宿等基本生活條件,讓被監護人享有與其他兒童一樣寬松的生存生活環境。
2、被監護人到適學年齡,乙方必須送被監護人入學,并負責被監護人因上學產生的一切費用。
3、乙方負責被監護人因病、因傷或其它意外原因而產生的.醫藥費或其他費用。
4、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必須監督乙方按協議內容認真履行義務,若乙方不能按協議內容履行監護義務可以對監護人進行說服、批評、教育,若乙方仍不能履行義務,甲方可按照法律程序向第三方提出變更監護人申請,依法變更監護人,此協議內容則自動終止。
四、鄉鎮民政所做為協議第三方,同時又是鄉政府組成部門,既有公證權又有監督權,若乙方不能按協議內容履行監護人義務,可會同甲方及時終止監護人權利義務,依法變更監護人。
五、此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第三方各持一份。
六、此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第三方:
二o 年 月 日
收養協議書 篇3
甲方(送養人):XXX、XXX(夫婦)
乙方(收養人):XXX、XXX(夫婦)
甲方于 年農歷 月 時 分生一小孩(男),因乙方某種原因需要抱養一小孩撫養,經雙方考慮協商協議如下:
1、甲方承認,該小孩為親生子女,如經親子鑒定后與甲方無血緣關系,所引發的各種法律責任,甲方負全責。
2、甲方自愿將該小孩交由乙方撫養,抱養起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抱養時間 年 月 日星期 。
3、乙方自愿抱養該小孩,甲乙雙方無經濟條件交換。
4、抱養后乙方不得再轉抱給別人,如轉抱給別人,乙方負一切法律責任。
5、雙方考慮,簽字生效,不得反悔。如違約所產生的后果,由違約方負責產生的.一切違約責任。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星期
收養協議書 篇4
收養協議書
甲方(收養人):×××(姓名、住址)
乙方(送養人):×××(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收養×××(被收養人姓名)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被收養人的基本情況(寫明:被收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健康狀況、現住址)
第二條 收養人×××是××單位的××(職務),現年××歲(已婚的,收養人為夫妻雙方),住在×市×區(縣)××街××號。
第三條 收養人×××的基本情況(寫清楚收養人的健康、財產等收養法規定的條件)符合收養的條件。
第四條 送養人的'基本情況(寫明送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為什么要送養的理由)。
第五條 收養人×××保證在收養關系存續期間,盡扶養被收養人之義務。
第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日內,到××民政局辦理收養登記手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收養協議書 篇5
甲方(收養人):××(姓名、住址)
乙方(送養人):××(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收養××(被收養人姓名)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被收養人的基本情況
(寫明:被收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健康狀況、現住址)
第二條收養人××是××單位的××(職務),現年××歲。(已婚的,收養人為夫妻雙方),住在××市××區(縣)××街××號。
第三條收養人××的基本情況(寫明送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為什么要送養的理由)。
第四條送養人的'基本情況(寫明送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為什么要送養的理由)。
第五條收養人××保證在收養關系存續期間,盡扶養被收養人之義務。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某日內,到××民政局辦理收養登記手續。本收養協議自××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收養協議書】相關文章:
收養協議書08-05
收養協議書02-27
收養協議書【推薦】03-22
收養協議書【精】03-22
民間收養協議書03-21
【推薦】收養協議書04-26
解除收養協議書11-24
收養協議書【薦】03-20
【薦】收養協議書03-20
【精】收養協議書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