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物業協議書3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協議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了協議書就有了法律依靠。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書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物業協議書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物業協議書 篇1
第一條 當事人
委托方
名稱: 業主大會
服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
物業名稱:
物業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積:
總建筑面積:
委托管理的物業范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服務內容
3.1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
3.2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樓梯間、走廊通道。
3.3 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3,4 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
3,5 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3.6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3.7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3.8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3.9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3.10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3.11其他委托事項 。
第四條 服務質量
服務質量按以下執行:
第五條 服務費用
5.1 物業服務費由服務方按 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建筑面積包括套內建筑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5.2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服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服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六條 服務支出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七條 停車費用
停車費用由服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
1.露天車位:
2.車庫車位(租用): 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
車庫車位(已出售):
第八條 其他費用
服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服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九條 委托方權利義務
9.1審定服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9.2 檢查監督服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9.3 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9.4 委托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服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第十條 管理用房
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服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服務方無償使用;
第十一條 業主委員會
委托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于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服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
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第十二條 服務方權利義務
1根據委托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有權要求委托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服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勸阻、制止、 等措施;
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托給第三方;
6每年度向委托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7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委托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委托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期滿,委托方決定不委托服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服務方;服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托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委托方。
本合同期滿,委托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服務方的意見通知服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服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本合同終止后,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服務方應當應委托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為委托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委托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因委托方違約導致服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服務方有權要求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服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服務方經濟損失的,委托方應給予服務方經濟賠償。
服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委托方有權要求服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委托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后有權解除合同。造成委托方經濟損失的,服務方應給予委托方經濟賠償。
服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委托方有權要求服務方清退;造成委托方經濟損失的,服務方應給予委托方經濟賠償。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服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 加收違約金。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服務方在合同終止后,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委托方支付委托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服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十七條 其他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委托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 起生效。
委托方簽章 服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協議書 篇2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郵編: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郵編: ;
資質等級: ;
證書編號: 。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
物業類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積 。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 ;
2、 ;
3、 。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1、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 。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
乙方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齲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齲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業主應于 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 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 ;
2、 。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 (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 ;
2、 。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嘗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托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 ;
2、 。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1、 ;
2、 ;
3、 。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1、 ;
2、 ;
3、 。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 ;
2、 ;
3、 。
第十五條 對于本合同簽訂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 。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 乙方可采取規勸、 、 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并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于 (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位于 ;住宿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第二十四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 。
第二十六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
第二十七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
第二十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 。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 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 。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前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八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物業協議書 篇3
甲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供電方)
乙方:(業主)
丙方:(承租人)
用電方因經營需要,自用/租賃××大廈號商鋪,使用由甲方管理的配電間專用變壓器供應之電能,為明確供、用雙方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經濟、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電力供應與使用的相關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基本情況
用電方用電地址位于××大廈號店面房;用電類別為商業用電;用電容量為KW(A)。
二、供電方式
甲方從××大廈配電間專用變壓器以相380V/220V伏電壓向用電方供電。
三、與用電方之間的供配電設施產權劃分及維護管理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確定,甲方與用電方之間的供配電設施,其產權分界點在用戶計量表計處,即: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由甲方負責運行維護和管理;分界點負荷側用電設施屬用電方,由用電方自行運行維護和管理,用電方亦可以書面方式委托甲方進行管理維護,甲方根據實際情況與委托方協商收取相應費用。
四、用電計量
1、根據用電方不同類別的用電量,商鋪安裝有電計量裝置。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作為甲方向用電方計算電量的依據。
2、用電方安裝的計量裝置為型安培電能表,該電能表需經法定計量單位檢定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按國家計量法規的規定,用電方計量裝置應一律強制性周期檢定,用電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用電方應支付檢定費用。
五、電費收取
1、甲方按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和供電局向甲方收取當期電費電價,定期向用電方結算電費,并隨電量征收電能損耗等有關費用。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發生電價調整時,按供電局實行電價執行。
2、電能損耗按用電方當期實際用電量的8%計收;公共照明用電按用電方建筑面積分攤計收。
3、甲方每月20日抄表,當月25日到次月10日向用戶收取電費。用戶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電費。用電方對用電計量、電費有異議時,應先交清電費,然后憑電費收據到甲方、或向供電部門查詢,如確屬有誤,按多退少補的原則辦理。
六、約定事項及違約責任
1、用電方若對甲方執行電價有質疑時,可向甲方、或向供電部門查詢,若確屬甲方有誤,由甲方予以糾正。
2、甲方可不定期對用電方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用電方應予配合。
3、用電方的用電計量裝置管理權屬甲方,用電方不能私自遷移、拆裝、鎖封。用電方若對計量裝置的計量有質疑時,可到法定計量單位檢定校驗。
4、簽訂本協議時,依據供電局與甲方簽訂的“電費結算協議書”相關條款,甲方向用電方收取電費預繳金元,該款項在本協議終止、用電方與甲方結清所有電費后,全額退還用電方。
5、用電方應在供電方規定的期限內全額繳清電費。如用電方不能按期結清電費,甲方在約定用電方繳費期的最后二日向用電方發出書面催費通知,至最后期限仍未繳費的,甲方有權在催繳通知規定的日期中止向用電方供電,無須另行通知,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損失與甲方無關。本協議中的乙方為最終繳費責任人。
6、用電方不能按期足額向甲方繳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金,電費違約金按每日2計算。用電方若無正當理由而拒繳電費及電費違約金,甲方有權中止供電并按法律程序追收電費、電費滯納金;恢復供電前,用電方須結清相關費用。
7、嚴禁竊電和違章用電。用電方若有竊電及違章用電行為時,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中止供電。
七、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或參考《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相關條款辦理。
八、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用電方無需使用甲方變電房供電、或本協議中的乙方、丙方自然人變更止。
九、其它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經各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甲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丙方:
代表:代表:代表:
簽約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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