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遼市啟動城鎮醫療保險市級統籌
注重制度整合銜接,全市政策“一盤棋”注重實現城鎮職工、城鎮居民政策的制度銜接,統一兩個險種的基本政策框架體系,如兩個險種醫療等待期、住院起付標準的一致,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和成年居民首次參加醫療保險,連續繳納醫療保險費滿6個月后可享受住院醫療保險待遇。參保人員在一個年度內首次住院,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為:一級醫院300元,二級醫院600元,三級醫院800元,轉統籌區外治療1000元。
最低繳費年限25年,實際繳費不少于14年
設立通遼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為25年。同時為降低用人單位、企業下崗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負擔,解決已經退休人員的醫保后顧之憂,規定最低繳費年限含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兩者合并計算,其中,實際繳費年限不低于14年,視同繳費年限指2000年12月31日前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錄用手續或勞動合同鑒證,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集體企業工作的年限。
統一個人賬戶計入比例,向退休人員傾斜
為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建立個人賬戶,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費部分,依照職工不同年齡段,按本人繳費基數或養老金(退休費)的一定比例計入個人賬戶。職工個人賬戶整體計入比例為:45歲以下的,按2.8%計入;46歲以上的,按3.2%計入;退休人員按3.6%計入。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金額歸職工個人所有,參保人員在統籌區域內工作調動時,其個人賬戶結余額可隨同轉移。
提高最高支付限額,建立大額和大病醫療保障體系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12萬元,大額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18萬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6萬元,大病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4萬元。
慢性病、重大疾病和罕見病納入門診治療
19種慢性病、重大疾病和罕見病門診治療費用納入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惡性腫瘤(包括白血病)化學治療和放射治療;尿毒癥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系統性紅斑狼瘡;肺結核病;精神病;癲癇病;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氏綜合癥;類風濕性關節炎;再生障礙性貧血;重癥肌無力; 進行性肌營養不良癥:乳腺腫瘤內分泌治療;心臟搭橋和置放血管支架術后抗凝治療;原發性血小板增多癥;慢性丙型肝炎治療;注射胰島素糖尿病;真紅細胞增多癥;費城染色體陽性慢性髓性白血病。
參保人員享受生育限額支付待遇
參保職工因生育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限額支付,限額以內部分據實支付,超出限額部分不予支付,具體限額標準為:妊娠7個月(含7個月) 以上生產的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順產生育醫療費限額2000元;剖宮產生育醫療費限額3500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本人生育醫療費實行限額結算:順產生育醫療費限額2000元,剖宮產生育醫療費限額3500元。城鎮居民生育醫療費用也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本人發生生育醫療費用的,享受生育醫療費限額補貼待遇,其中自然分娩醫療費限額補貼標準為600元,剖宮產限額補貼標準為1200元。
新生兒“落地參保”
新出生居民由其法定監護人在其出生后3個月內辦理參保登記,并一次性繳納相應年度居民醫療保險費的',其醫療保險待遇自出生之日起開始享受;未在出生后 3個月內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自參保繳費次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保當月及以前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支付。
降低貧困、重度殘疾人員居民醫保繳費標準
成年城鎮居民中屬于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難城鎮居民參保,個人繳費降低60元。對屬于低保對象的或重度殘疾的未成年城鎮居民參保,個人繳費降低10元。
http://m.shddsc.com/【通遼市啟動城鎮醫療保險市級統籌】相關文章:
2015通遼市啟動城鎮醫療保險市級統籌05-23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業務要點05-27
重慶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政策解讀12-24
解讀2014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細則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