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慶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
2015年起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已經出爐。近日,市人力社保局發布消息,明年一檔全年繳費1912.8元,二檔全年繳費4208.4元。
為繼續促進靈活就業、國有企業下崗分流人員、失業人員和無單位退休人員等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經研究決定,2015年度按重慶市統計局公布的2013年度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51015元的75%,即38261元,作為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按年度繳費的繳費基數及個人賬戶資金劃入基數。
以此計算,明年一檔全年繳費1912.8元,二檔全年繳費4208.4元。同時,以個人身份參保一次性躉繳人員的繳費基數及個人賬戶資金劃入基數執行2013年度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即51015元。
【社保知識】
重慶市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常見問題
本辦法適用于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渝北區、北碚區、巴南區、北部新區內(以下簡稱統籌區)的以下人員:
(一)城鎮靈活就業人員;
(二)城鎮失業人員;
(三)國有企業“雙解”人員;
(四)本人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納入本統籌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支付基本養老金的以下人員:
1.原所在單位已破產、關閉、解體、撤銷以及其他原因終止的`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及其他單位退休人員;
2.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按法定條件、法定程序辦理退休的人員;
3.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對曾在我市城鎮用人單位工作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有關養老保險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渝府發〔2008〕25號)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
參保人員按年向參保所在區的地方稅務機關繳納醫療保險費,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社會保險專用繳款書。初次參保的或中斷繳費后再次繳費的,按當年實際剩余月份繳納醫療保險費。
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本人自愿的,可一次性繳納剩余年限的醫療保險費,繳費額度按一次性繳費當月的繳費標準計算。參保人員一次性繳納的醫療保險費永久性納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統一管理、統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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