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終止辦理指南
辦理機構
1、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至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分中心(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由所在地開業服務機構代為申報);
2、從事有合法經濟收入的自雇人員、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至戶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記地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區(縣)社保分中心;
3、本市戶籍人員的外省市配偶至本市戶籍人員戶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記地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區(縣)社保分中心;
4、停止繳費人員至戶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記地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區(縣)社保分中心。
申辦條件
參保人員死亡或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
申請材料
1、因死亡辦理終止的需攜帶:
(1)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復印件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戶籍注銷證明復印件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復印件;
(2)參保人員有供養直系親屬的,需攜帶勞保關系資料(勞保卡)和供養直系親屬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3)屬于回、維吾爾、哈薩克、烏茲別克、塔吉克、塔塔爾、柯爾克孜、撒拉、東鄉、保安等十個土葬民族的養老人員,需攜帶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或能反映民族信息頁面的戶口簿復印件;
(4)參保人員屬于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其幫工、靈活就業人員或停止繳費人員的,另需攜帶:
①申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②公證處出具的證明申領人身份的公證文書或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街道等一級組織出具的與終止人員的關系證明,或由計生部門出具的《結婚證》、《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復印件;
③申領人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機構范圍內開立的實名制結算賬戶卡(折)復印件(可選擇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上海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華夏銀行、光大銀行其中之一);
(5)人戶分離人員需攜帶《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
2、因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辦理終止的需攜帶:
(1)本人書面申請、外國護照和中文翻譯件原件及復印件;
(2)申領人本人或被委托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機構范圍內開立的實名制結算賬戶卡(折)復印件(可選擇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上海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華夏銀行、光大銀行其中之一);
(3)委托他人辦理的,另需攜帶本人簽名的委托書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單位提供的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辦事程序
1、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復印后退還。
申辦表格
《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申報表》(申字2表)(可通過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12333sh.gov.cn下載,或在辦理機構免費領取)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理期限:30日
http://m.shdds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