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退休養老金增速調至6.5%
日前,我國確定今年退休人員人均養老金上調6.5%,也是養老金制度并軌后首次跌破10%。4月16日,人民日報刊登了人社部社保所所長金維剛對此次養老金調整變化的解讀。
在他看來,我國不少地方,養老金和在崗職工工資倒掛現象突出,基本養老保險收支壓力不斷增大等都與之密切相關。
人社部表示,今年按6.5%左右調整退休人員待遇,一方面,我國經濟發展速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物價漲幅、財政收入增長速度均放緩;另一方面,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養老保險贍養負擔不斷加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不斷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越來越大,基金支撐能力出現下降趨勢。養老金調整既要切實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也不宜超過經濟、社會各方面承受能力。
而金維剛對人社部的解釋進一步說明稱,綜合來看,近幾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已遠遠超過了物價漲幅,也超過了GDP增速,在一些年份超過了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不少地方,養老金和在崗職工工資倒掛現象突出。許多企業臨近退休的`員工發現,退休后的收入要比在職時高,養老金調整的頻率也高于工資調整頻率,出現了千方百計提前退休的狀況。
“而且,人口老齡化加速發展,養老負擔越來越重。”金維剛坦言,“十二五”末,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到2.22億人,比“十一五”末增加4400 萬。企業離退休人員目前已有8500多萬人,比“十一五”末增加2700萬人,年均增長8%左右。而同期參保職工年均增長率由“十一五”期間的8.8%下降到6.6%,2015年更大幅下降到3%以下,養老保險撫養比由2011年的3.16∶1下降到2015年的2.88∶1。可見,隨著退休人員待遇水平不斷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壓力不斷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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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個人養老賬戶制度 稅收優惠是最大推動力
稅收激勵政策在養老金第三支柱的發展中發揮了主導作用,在我國現行分類稅制、第一支柱繳費比例較高、金融分業監管的情況下,養老金第三支柱的頂層設計需兼顧稅制改革,并與第一、第二支柱做好銜接,加強國際溝通與合作,發展適合我國國情的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賬戶體系。
目前,我國正在構建養老金體系的三大支柱:
第一支柱為政府主導的基本養老金制度,旨在保障社會成員退休后基本生活;
第二支柱為政府稅收激勵,單位和職工自愿建立的職業養老金制度,包括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
第三支柱是個人養老金賬戶計劃,政府提供稅收優惠,鼓勵個人參加,并根據自身需求選擇不同投資工具實現資產積累壯大。
隨著我國人口的老齡化加劇,第一支柱基本養老金財務壓力越來越大,第二支柱只有部分有實力的企業能夠承受,在此背景下,大力發展第三支柱完善我國養老金體系正當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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