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莆田住房公積金“限高保低”標準「最新」
昨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經研究批準,2016-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匯繳基數開始進行核定。
各繳存單位及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基數核定年度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單位及其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高于12%,且不低于5%。
據悉,2016-2017年度單位及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為職工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資。月繳存額為單位月繳存額和職工月繳存額之和。單位與職工個人實行同一個繳存比例。
本匯繳年度實行“限高保低”標準。根據市統計局提供的統計數據,2015年我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365元。中央駐莆單位及其職工最高月繳存基數為21825元(4365元×5倍=21825元),最高繳存比例12%,最高月繳存額為5238元/月,單位和職工各為2619元/月。省屬及以下單位及其職工最高月繳存基數為13095元(4365元×3倍=13095元),最高繳存比例12%,最高月繳存額為3142元/月,單位和職工各為1571元/月。
單位及其職工最低月繳存基數,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執行。即:市本級、城廂區、荔城區、涵江區、秀嶼區、北岸、湄洲島轄區的單位及其職工的最低月繳存工資基數為1350元,最低繳存比例為5%,最低月繳存額為136元/月,單位和職工各為68元/月;仙游縣轄區的單位及其職工的最低月繳存工資基數為1230元,最低繳存比例5%,最低月繳存額為124元/月,單位和職工各為62元/月。
據悉,2016-2017年度匯繳基數核定時間截至2016年8月31日,各個單位應如實統計職工工資總額,嚴格按照標準計算職工的月繳存金額,并按月足額匯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職工的月繳存工資基數核定后,在規定的匯繳年度期間內,不得變更。
【莆田住房公積金“限高保低”標準「最新」】相關文章:
沈陽2016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最新01-19
2017莆田住房公積金新政策02-21
合肥住房公積金的標準01-26
上海住房公積金標準01-25
佛山住房公積金提取標準01-08
2015海南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最新標準02-25
徐州2016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公積金補繳額標準「最新」01-19
最新度調整廣東江門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