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原則:
1、 應聘者與空缺職位的匹配度(選擇合適人選)
2、 信度(突破人/時/空因素,結果一致性)
3、 效度(面試結果與實際工作績效的相關度)
4、 普遍適用性(通用常規崗位,針對技能、潛力、素質及性格特點等方面)
二、軟件測試職位考察要素及權重(滿分100)
1、 業務技術能力 60%
2、 溝通表達能力 10%
3、 抗壓能力 10%
4、 主動學習能力 10%
5、 穩定性 10%
附:軟件測試崗位結構化面試評分表
主要特質 要點 分值 初試 復試(一) 復試(二) 備注
業務能力(60) 理論概念 10
測試工具 15
語言能力 15
項目經驗 15
管理經驗 5
溝通表達能力(10) 邏輯性 2.5
條理性 2.5
反應能力 2.5
總結性 2.5
抗壓能力(10) 原工作強度 5
加班看法 2
調節方法 3
主動學習能力(10) 自我激勵 2
執行力 3
學習計劃 5
穩定性(10) 工作周期 5
離職原因 3
發展規劃 2
合 計 100
崗位匹配度 5
面試人
其它補充說明
三、面試職責分類:
總體原則:人力資源部負責除業務能力外其他質能力考察,用人部門針對應聘者業務技術能力考查,主管領導對應聘者進行整體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