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問題論文(精)
在學習和工作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論文吧,論文是我們對某個問題進行深入研究的文章。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篇優秀的論文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養老問題論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養老問題論文1
引言
人口老齡化是指在總人口中年輕人口數量逐漸減少,而同時表現出年長人口數量相應較多,導致的人口比例相應增長的動態。目前,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我國老齡化的主體在農村,因此農村老人的養老問題更為嚴峻。從理論層面來看,養老是每個人都需要面對的問題,養老保障制度則是世界各國社會保障體系的支柱性制度安排,決定著一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成敗。全國人口中農民占老齡化比重最大,研究農村養老服務產業發展對于解決養老問題困局從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等具有重要理論價值。從實際層面來看,在人口老齡化的背景下研究河南省農村養老服務產業的發展,對于提高老年人群體生活水平,解決日益嚴重的養老問題、促進就業、刺激內需、促進經濟發展轉型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人口老齡化的內涵釋義
對于人口老齡化的內涵,國內并沒有統一的界定。廣義的定義是指整個人口的老化或指個體的老化。國際上將人口老齡化標準定為: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數占全社會總人口數的比例超過10%,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數占全國總人口數的比例超過7%。聯合國人口委員會則界定為:“老年人人口在比例中變大時,稱之為人口老齡化”。美國調查局將其定義為:65歲及以上稱之為老年人口,老年人口總數占全國總人口數的5%以下為年輕型人口,老年人口總數占全國總人口數超過10%就是老年人口,介于之間的稱為成年人口。在對老年人口進行界定時,僅僅是通過考慮老年人口在全國人口中的比例是不全面的,屬于簡單的表述方式,只考慮老年人的組成而忽略了少兒人口的構成。綜上所述,人口老齡化是指在總人口中年輕人口數量逐漸減少,而同時表現出年長人口數量相應較多,導致的人口比例相應增長的動態。
二、我國農村人口老齡化的困境剖析
(一)我國農村人口老齡化的現狀
根據國際上對老齡社會的劃分標準,在1999年我國就開始進入老齡化社會。根據相關部門統計,截止20xx年,我國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例達14.8%,擁有老年人口數達兩億以上。進入新世紀,我國人口發展出現重大變化,人口總量增長趨勢減弱,勞動年齡人口開始減少,農村年輕勞動力不斷“外流”,出現空心化狀態。人口老齡化已成為阻礙我國發展的一大難題,20xx年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60歲及以上老人2.12億人,占總人口比例為15.5%;65歲以上人口數為1.37億人,占比例為10.1%。中央在哈爾濱市的農村調查發現,在農村,“空巢老人”60歲及以上的達50%,60.8%的農村老人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為以后的生活擔心。
《20xx中國農村養老現狀國情報告》指出,農村人口老齡化程度高于城鎮、速度快于城鎮、人口多于城鎮,我國老齡化問題的難點和重點在農村。通過報告得出,農村留守老人戶數占全村總戶數的比例分別為東部17.7%、中部19.63%、西部19.5%、東北部21.8%,從整體上看,農村留守老人戶數比例達19.1%,這是一個比較大的比例。農村僅有老人和小孩的戶數占全村比例,東部為11.4%、中部11.9%、西部12.8%、東北部14.2%,僅有老人和小孩的戶數比例達到12.0%。農村養老和留守兒童問題日益凸顯,許多農村不同程度出現“老無所依”與“幼無所靠”的現象。為減緩中國的老齡化進程,十八屆五次會議決定全面放開二孩政策,將減緩人口老齡化壓力,增加未來勞動力的供給和緩解老年扶養負擔起到重要作用,為我國擴大內需和經濟增長,提升國際競爭力向前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二)農村養老問題的現實困境
1.大多農村老人抵觸進養老院。農村老年人受教育程度低、受農村文化氛圍和習慣的影響,多數老年人不愿意進養老院。20xx年,中國農村婦女研究中心“關愛農村空巢老人”調查顯示,90%受訪老人傾向居家養老,農村老人缺乏對養老機構的理解,多數人對養老院有抵觸情緒,不愿選擇去養老院養老。我國農村老人(65歲以下)在失去勞動力以后,基本沒有經濟來源,收入主要由子女進行貼補,完全喪失勞動力的老人收入來源就完全靠子女接濟,對于五保戶(即無兒無女)的老人由鄉政府按年發放救濟金,農村老人的思想觀念較為保守,“養兒防老”的思想向觀念根深蒂固,對政府養老、進養老院都有抵觸情緒。
2.“新農保”難以滿足農村老人基本生活需求。在我國農村實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這給在農村沒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老人養老提供了基本保障。據中國社科院發布的《中國養老金發展報告20xx》顯示,全國新農保參保人數已達3.26億人,其中達到領取新農保養老金待遇年齡人數有8921.78萬人。最新數據顯示,20xx年底全國參保人數達4.6億人。但同時“新農保”也存在著水平低、項目不多、覆蓋面較窄等缺點,新農保并不是農村老人主要生活來源,不能孤立地從新農保養老金與生活成本的角度來看農村老人的需要,更不能忽視農村老人從子女中獲得的需求。
3.“土地養老”模式受城鎮化影響。在我國,地理位置自東向西呈現不同態勢,導致農業產業化程度及土地租金不同,以致土地與養老結合的模式在農村并不現實。在我國農村地區,土地是最基本的經濟來源,同時也是家庭養老的基礎,然而城鎮化的發展,對傳統的“土地養老”模式產生了重大影響。據國家統計局統計,我國目前完全失去土地的農民達5000萬人以上,預計在20xx年,將達到7800萬。調查發現,超過68.4%的老人靠子女來生活,其次才是新農保和土地收入。在我國農村地區,“養兒防老”的觀念依然存在,對養老院存在抵觸,老人靠子女養老在農村仍然較為普遍。
三、農村養老問題的歸因分析
(一)養老制度規范不健全
我國對農村養老制度缺乏統一的規劃和管理,20xx年的9月,國務院提出了《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把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全國10%左右的縣展開試點,預計在20xx年基本實現農村新型養老保險的全覆蓋。但我國的社會化養老體制還不健全,資金保證機制缺陷最為明顯,目前我國對養老金的保值、增值還沒有規范的法律支撐。此外,我國沒有規范的農民養老保險金的籌集模式,對養老保險金的增值只是簡單的存入銀行或購買國庫券,沒有實現保險金的最大增值。最后,是缺乏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在我國的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及偏遠的山村地區,不能統一享受到同等的社會保障標準,這大大降低了社會養老保障的用途,因此,對養老保障的制度建設勢在必行。
(二)養老機構和資金不足
在我國農村地區,養老機構和養老資金嚴重不足,據調查在我國農村的養老院基本一個鄉鎮才擁有一個,里面的老人基本是五保老人,生活條件較差,專業護理人員缺乏、醫療跟不上,這些軟硬條件的建設都需要地方政府投入大量的資金。此外,農村養老保險事業發展緩慢,政府資金投資不足,民間資本難以進入,加之農村居民的養老意識淡薄,沒有能力對未來的養老進行社會投資,因此,只有地方政府主動承擔農村老人養老機構建設,提高農村居民的經濟收入水平,引入民間資本和第三方社會團體積極發展養老服務產業。
(三)養老觀念和意識薄弱
近年來,隨著城鎮化的不斷推進,大農村青壯勞動力進城務工,在農村出現了農村的'空心化狀態,出現留守老人和留守兒童,這極大阻礙了農村地區的發展。根據調查顯示,目前我國農村地區的空巢家庭比例已達到48.9%。這些因素的存在造成了年輕人的養老意識和觀念淡漠,使“家庭重心下移”并出現了“輕老重幼”以下一代為重心的傾向。年輕人對養老觀念和意識薄弱,傳統的縱向親子關系被忽視,這種現象促使傳統家庭養老的模式受到沖擊,家庭對老年人的支出減少。據資料顯示:在一般家庭支出中,對老年人全年的支出不到10%,這表明,隨著農村勞動力的外流,老年人在家庭的代際關系中已退于邊緣地帶。
四、農村養老問題的治理模式建構
(一)國外經驗的積極借鑒
國外對農村養老已經比較成熟,德國專門建立了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障施行自治管理,投保者不僅了解相關政策,而且對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擁有表決權,促使每個投保者對于個人利益得到了訴求和表達。日本,農村養老待遇始終和城市在同一水平上,政府成立了國民年金和國民養老金基金進行共濟互助,在財政支持方面也做得極其出色。在1961年,日本就實施了國民年金制度,農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可以領到相同的養老金,超過60歲屬于低收入的農村居民,沒有繳納保費也可以領取養老金。基于我國農村養老保障的建設情況,也應該高度重視政府在政策制定中的作用,同時也應該積極引導各方力量積極投入養老事業的發展。根據我國實際情況,雖不能將新農保像日本的國民年金制一樣,但也可提供一種思路。瑞典,別具特色的家庭服務,家庭服務內容較廣,包括:洗衣、購物、陪老人看病等。政府舉辦的養老院把住宅與療養結合在一起,為老年人安享晚年提供各種周全的服務,養老院的人各項服務付費從其養老金中扣除,政府與社會保障部門對養老院給予津貼,這也可為我國養老院的建設和發展提供借鑒。
(二)基于我國國情的治理模式
一般而言,在公共治理理論體系中,政府、第三部門、社會個人等都屬于治理的主體,治理的對象或客體已分布各個領域。治理的方式強調各種機構、團體之間的自愿、平等合作,治理理論的內容包括公共治理模式和公共治理績效評估。關注的問題是:“在多樣化的政府組織形式下,該如何利用有限的財政,最大程度地保護公共利益,運用各種手段和公眾進行積極的交流、溝通。”在治理方式上打破傳統政府大包大攬的方式,從中引入競爭和實行市場化,使第三部門和公眾參與公共治理,讓政府、市場、公眾共同參與,結合多種治理手段來達到公共治理的目的。基于我國國情的公共治理模式,也需要政府、醫療機構、家庭及社會團體等的多方面參與合作。在解決養老問題時,借鑒治理理論中專家決策、公共參與、政府與非贏利組織合作等方式,把治理理論作為一種新的治理模式的實踐依據。
1.政府應該是農村居民養老的第一責任主體。在我國農村地區,養老院和敬老院是最基本的養老方式,在這里主要為農村適合的人提供基本的生活照顧。北京大學人口所穆光宗認為,在“未富先老”的背景下,國家和政府對農村養老要承擔主要責任,政府是農民養老的第一責任主體。因此,地方政府要發揮其主導作用,構建以家庭養老為基礎,以社區為依托和養老院為補充的服務體系,積極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產業。地方政府應該加大對農村養老的資金投入,制定合適的養老保障政策,改善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培育養老服務產業集群,引導公益慈善組織支持養老服務。明確政府對農村養老職責,不僅要承擔老年人的養老工作,還要負責當地的低保、養老保險、社會救助等事務。
2.“醫”是當前農村老人最迫切的需求。
農村老人除了“養”,“醫”也是當前最迫切的需求,部分農村老人甚至因病致貧、因病返貧。丁智勇在農村調研中表示,在醫療服務方面,應給予更多農村老人的優惠和照顧:對于農村老人應該減免“新農合”參合費率,降低報銷比例、擴大報銷范圍。積極完善和擴大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加大對農村的政府補貼力度,根據農村老人的實際需求,確定對個人、集體、國家新農合基金的收費標準,努力實現農村老人對醫療服務的迫切需求。
3.努力構建居家養老模式。在我國的農村地區,居家養老模式依然是比較普遍的,因此,構建農村養老文化在居家養老模式中的重要作用。以孝養老是我國農村養老的突出特點,孝文化的構建是居家養老模式的基礎,應積極營造孝義文化氛圍發展居家養老。把以居家養老作為核心,同時應該結合養老中心和養老院的社會養老模式,積極建立養老保障和體系。居家養老模式依然是農村的養老方式,也應結合城鎮的社區養老模式積極發展農村居家養老。
結語
在城市化進程中,鄉村養老問題是社會治理所面臨的重大課題,絕非能夠依托所討論的治理模式就能給予徹底解決。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加快,將會在全局上影響到農村的城鎮化進程。因此,必須關注農村養老問題的新情況,找到解決問題切入點,推動城鄉一體化,實現農村社會的良性發展
養老問題論文2
我國的國土廣大,農村人數數量非常的多,隨著國家人口老齡化的現象在逐漸加深,農村的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非常重要一環,解決農村人口的養老問題是保證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基礎,保證了農村經濟發展的穩定,才能促進我國整體經濟的發展,農民的養老保險問題現在已經處于非常棘手的位置,為了保證社會未來的穩定,必需加強此方面的建設,完善養老保險制度。
一、簡要分析發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重要意義
發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最為關鍵的一點就是為了預防未來農民人口老齡化情況加重而造成整個社會的經濟壓力負擔過大的問題。人口老齡化不僅僅是我國,也是整個世界面臨的問題,為了緩解這一壓力,我國提出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制度,這是整個社會發展的必然需求,是整個社會發展的趨勢。社會養老保險是我國提出的一項重要舉措,可以保障老年人未來的基本生活。在國家開始嘗試推行農村養老保險的過程中并不是一帆風順的,然而推行農村全面養老保險制度可以緩解子女贍養父母的一部分壓力,國家之前在實行計劃生育,一對夫妻在培養子女的同時還要贍養四位長輩,更加增加了壓力,只有保證養老保險制度的全面推行,才可以保證全國人們的安定與幸福。" 三農問題" 是農業文明向工業文明過渡的必然產物。我國現在仍是發展中國家,只有解決好農村的問題,才能看見整個社會明顯的進步,建立并完善新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解決農民的養老問題,才能調動起農村人們的整體的積極性,促進生產,保證農民的日常收入,促進農村的經濟生產,保證社會的和諧進步與穩定發展。
二、簡要分析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推行過程中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目前在我國偏遠地區還存在著一些傳統的思想,認為養老保險這部分的投資是非常不必要的,在這部分地區,農村的經濟沒有完全發展起來,農民很多的家庭甚至沒有多余的錢來交養老保險,一心只培養后代。在這種狀況下農民的參保的意識非常薄弱,缺少對養老保險的重要認知,即使有的農村家庭意識到了養老保險的重要性,但是也沒有多余的錢來負擔這部分的費用。但是根據統計,農村社會保險的投入與收益讓農村人們并不是很滿意,這樣對于那些有些想嘗試的農村給予了嚴重的打擊,導致了農民參加社會保險整體的數量不多,覆蓋面不廣,很難達到全面的普及。參考世界上其他的發達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特別是養老保障制度是具有一種強制性的規定的,這是作為保障國家發展的一種強制性法律而存在的。這與我國目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至今幾乎沒有一部成文的法律法規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因為我國沒有已經確定成文的法律法規,導致了廣大的'農村人們對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認識度不高,沒有足夠的額熱情,這種缺乏法律效力的制度使廣大的農村人們缺乏信心而阻礙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發展。
三、簡要分析完善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
國家、政府應該負擔著加強輿論宣傳的任務,保證農民對養老保險有著全面的認識。目前隨著社會的發展農村人口急劇老齡化,若是放任不管對于國家未來的經濟建設有著嚴重的影響。非常不利于國家的發展,提升國家地位,在此情況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全面普及必須早日提上日程,讓更多的農民意識到養老保險的對自己對子孫對國家發展的重要意義,提高全民的熱情,才可以保證制度的全面推進。這對相關部門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政府機關單位應對自己下屬的農村通過媒體或現場宣傳等多種的方式來宣傳國家農村養老保險的政策,使農民的認識到參保的重要性,爭取通過此辦法加大農村對于養老保險的關注度,提高農村參加養老保險的數量。立法對于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至關重要,由于各地農村社會保險制度千差萬別,缺少法律的統一度與規范性。若想達到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全面推行,制定具體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是當務之急。各級地方政府可以推行激勵機制,出臺扶持政策,提高農民投保的積極性。
對于財政支出有一定困難的地方農村,建立一定財政補助和集體補貼制度,完善農村的社保資金。政府機關單位健全約束機制,完善必要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規范農村養老保險工作行為對于農村養老保險的推進也是有很大的益處的。地方政府可以調查農村的收入情況,根據不同的地區經濟狀況,保證投入與收支達到農村老百姓滿意的程度,是保證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積極性的一項重要措施。
四、結束語
我國對于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推行任務不能忽視,只有達到農村人們全面的加入養老保險的行業才能最大限度的應對未來人口老齡化對整個社會的沖擊。各級地方政府機關單位應該以全面推行養老保險制度作為長遠目標,使我國現有的農村人們無后顧之憂,生活穩定幸福,建設好農村,才能保證國家整體經濟的快速發展。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與養老保險改革的深入,農村養老保險早晚會得到全面農村人們的擁護。
養老問題論文3
摘要:河南省作為一個人口大省,雖然社會養老保險基本已經實現全覆蓋,但從整體上看,河南省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仍然存在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低、商業養老保險參保率低以及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不健全等問題。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結合河南省的具體情況提高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水平,增強城鎮居民商業養老保險參保意愿以及健全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等措施。文章概述了河南省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完善河南省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措施,以期為促進河南省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發展提供一定依據。
關鍵詞:河南省;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商業養老保險
1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概述
1.1養老保險的涵義
養老保險關系到我們每一個公民的切身權益,主要包括社會養老保險以及商業養老保險兩個方面。商業養老保險作為以取得養老金為目標的長期人身保險擁有它本身無法取代的特質。(1)它不是強制入險;(2)投保人繳納費用決定保障程度;(3)對于參加保險人員本身是沒有任何限定的。本課題既研究討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中的社會養老保險,也對養老保險的另一個方面,即商業養老保險進行了相關的調查整理和研究。
1.2城鎮居民的界定
從相關文獻中總結出關于“城鎮居民”的基本概念:常年生活并居住在城鎮中的人。從廣泛定義總結出來的相關的城鎮居民的基本概念來解析,我們可以由此將城鎮居民通過兩個范圍進行定義:從廣義上來講,城鎮居民是指具有非農業戶口并且已經在城鎮定居的所有居民,這里面包括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從狹義上來講,城鎮居民是指生活在城鎮中,但不具有正當職業和基本穩定的收入,并且勞動關系不在當地社保局有備案的居民。本課題把狹義的城鎮居民的養老保險問題作為研究的主要對象。
2河南省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2.1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水平低,不能滿足居民需求
在最近幾年里,河南省社會各方面的發展顯示了持續和諧發展、整體上漲的態勢。20xx年,人均GDP為20577元;20xx年,人均GDP為19506元;20xx年,人均GDP為15100元。而與河南省人均GDP和經濟發展水平相比較而言,隨著工資增長、城鎮居民收入水平提高以及物價變動,養老保險水平是十分滯后的,現定的養老金標準為每人60元,根本滿足不了城鎮居民的生活需求。20xx年河南省統計年鑒顯示,我省城鎮與農村家庭20xx年平均每人全年消費性支出分別為14325.46,4438元,20xx年分別為13642.97,5130元,城鎮消費支出是農村消費支出的2~3倍,同樣的養老金待遇水平對城鎮居民來說顯然是不夠公平的。
2.2商業養老保險參保率低,養老保險體系不健全
20xx年歲末年初,河南省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和《大河報》一起就城鎮居民對商業養老保險行業的看法以及相關意愿進行了調查。調查人數為439人,其中城鎮居民寄回的有效問卷289份,電話隨機訪問居民150人。在被調查的城鎮居民中26~40歲這個年齡段的城鎮居民投保意愿最大,占總數的43%。二分之一參與調查的人并沒有參加過任何形式的商業養老保險。
2.3養老方式依舊以家庭養老為主,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不健全
由于子女外出打工只留老年人居住在家情況增多,以及老年癡呆等老年病發病率逐年提高,城鎮居民對能夠專門照顧老年人的專業養老服務的需求越來越迫切。河南省社會養老服務體系還正在萌芽階段,目前社會養老服務機構的狀態尚不能滿足城鎮居民養老需求,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2.3.1床位數目較少
目前我省還缺少約10萬張養老床,從而造成了城鎮居民入住養老機構一床難求的現象,建設任務十分艱巨。
2.3.2有關政策含金量小,財政投入較少
根據河南省現行的省級財政政策,相比較于其他機構,養老機構并沒有獲得明顯的優待,全省18個省轄市中只有7個頒布了對養老機構的財政補貼政策,每一個床位最高的建設標準為一次性補貼3100元,每床每月180元的運營補貼對于這些養老機構的發展建設來說只能是杯水車薪,起不了關鍵性的作用。
2.3.3養老機構服務水平有限以及相關專業設備不夠完善
現在省內大概僅有1.75萬養老護理人員,其中只有不超過20xx人的專業人員,只占總數的10%,專業人員缺口極大,加上沒有指定完善的行業服務標準,老人因意外傷害帶來的風險增加,使養老服務行業止步不前,難以從根本上改變現狀。
2.3.4監管體系不夠健全,缺少相關法律制度
根據河南省目前通行的審批標準,主要是根據民政部門早在1996年頒發的《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但是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頒布《行政許可法》之后,該辦法就失去了法律效力,而且并沒有規定具體哪個部門對養老機構進行監管,致使省內養老機構的監管在實際上陷入了一種沒有法律依據的兩難境地。
3完善河南省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措施
3.1相關責任部門要拓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渠道,確保實現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基本目標
在確保養老保險基金安全的基本前提下,應該積極拓寬投資渠道,通過對養老基金進行有目的性的選擇組合投資,分散非系統風險,降低投資的市場風險,確保養老保險基金能夠得到一定數額且較為穩健的投資收益。根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基金年度報告,20xx,20xx和20xx年的.凈收益分別為33111981674.43,7336183069.21和64479227829.41元,這表明我國基金收益是逐年上升的,說明全國社保基金的運營是有一定成效的。
3.2增強城鎮居民商業養老保險的參保意愿,提高商業養老保險的宣傳力度
商業養老保險的優勢可以總結為以下幾個方面:(1)商業養老保險投資回報率比較明確,回報水平比較容易計算;(2)對于普通群眾來說保證本金安全、能夠獲得適量的收益是其對養老資金投資最基本的愿望和要求,商業養老保險的紅利投資理財功能使其承擔相對較小的風險,滿足了居民在低風險的狀態下能獲得一定收益的目的。我們應該增加宣傳渠道來提高商業養老保險在居民中的知名度,積極致力于提高城鎮居民參保意愿。
3.3加強政府宣傳監督管理力度
加強政府宣傳監督管理力度可以總結為以下幾個方面:(1)要較多地開展城鎮居民關于老齡化知識的學習活動,提高城鎮居民對健康養老的興趣及關注度,為政府順利推進養老工作提前營造良好氛圍;(2)把養老工作具體落實到各個地方政府的工作計劃之中,各個部門根據當地的老年人生活狀況與所占人口比例,結合國家現行的養老政策,并行推進養老工作與其他工作;(3)完善養老保險制度,通過政府來制定養老保險相關的監督管理制度,規范和完善我省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3.4健全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重視對老齡機構中服務設施的建設
政府對公共資源及閑置資源應做到合理分配,充分利用。經過修補、改善、重建廢棄的學校及體育場所等,為老年活動、生活提供優雅適合居住的環境。政府應制定相對優惠能夠吸引投資者的政策,積極鼓勵并引導河南省內外社會各界通過多渠道多形式參與到養老服務事業建設中來,奉獻企業愛心,也可以通過這種形式來擴大企業知名度。
4結語
河南省人口老齡化進程逐漸加快,城鎮老年人口不斷增多,妥善解決城鎮居民的養老問題關系到社會安定以及經濟發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完善可以為老年生活提供保障,免除家庭的后顧之憂,緩解子女同時撫養老人及孩子的壓力,同時更有利于老年人的生活心態健康和家庭的和諧相處。解決河南省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因老齡化加劇給河南各方面工作帶來的壓力,解決經濟社會發展的后顧之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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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問題論文4
[摘要]中國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下形成了根深蒂固的養老觀念“養兒防老”。但是,隨著改革開放后,經濟的飛速發展,傳統的養老方式逐漸被取代。國家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也沒有忘記解決人口問題,為了緩解人口帶來的危機與壓力。國家在經過數個方面的考察之后,建立了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關鍵詞]農村;養老保險;問題
隨著中國經濟不斷的發展,醫療水平不斷的提高,人均壽命不斷的增長,農村老齡人口不斷的增多,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能力逐漸降低。很多農民沒有參與社會養老保障,存在嚴重生活質量和生活保障問題。這也是貧困現象惡性循環的一大重要因素。建立合理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既是解決農村老人養老問題,也是在經濟發展后的一個必然結果。但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也是存在著一定的缺陷的。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社會背景
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人口大國,但是這十余年,社會出現了一個比較嚴重的問題。人口老齡化,實現負增長。醫學的發達,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僅僅改善了人們的生活,更體現在人們平均壽命的不斷增長。農民占據著人口的絕大多數。國家對于土地的改革嚴重的損害了農民的利益。農民的處境越發尷尬,逐漸失去了生活的保障。國家大力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同時,政府也越來越關注農村人口的養老問題,而社會也對農村養老問題給予了高度的關注。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我國已經有了半個世紀的歷史,已經形成了較為完整的養老保險體系框架。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我國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社會養老保險已經完善的基礎上開設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非常有益的。我國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是沒有實行養老保險的,只有十分困苦艱難的群眾才能得到國家的補助和救濟。直到1986年受改革開放政策影響,農村農民陸陸續續外出打工,收益逐年提高。因此,才在經濟條件較好的江浙一帶的鄉村進行了試點。后來,試點逐年增加,參與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縣高達六千多個,投保率也接近十分之一。因此,在20xx年正式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情況
在實行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之后,在一定程度上了緩解了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壓力。但是,投保社會養老保險的普遍為青中年人(20~60歲),老年人的比例很小。而目前能夠領取養老金的人數在投保人數還不足十分之一。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還是沒有得到有效的解決。從現在的情況來看,未來一段時間真正能夠領取到養老金的人數仍然不多。農村社會養老還是存在很大的問題。因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老年人占比例較小。因此,國家財政部在養老保險的前提下,設立了一個基礎養老金。每人五十元。但是,就現在的生活水平而言,五十元只是很小的一筆錢。但是對于貧困地區而言,積攢起來仍然是一筆不小的錢。而國家能主動負擔這筆錢,讓廣大民眾都非常感慨。畢竟,投保養老保險,是要付出很大一筆錢的。很多農民無法付出這筆錢,更別提農村的老人們了。因此在無法投保社會養老保險的前提,能有基礎養老金,對于很多老人而言是一種莫大的安慰。近年來,投保人越來越多,都期盼著以后生活能有保障。其中,在農村蝸居的農民工也悄無聲息地成了眾多投保人口之一。農民工主要還是吃青春飯,年紀輕的時候可以依仗著年輕有力氣去做工,但是年紀大了,精力不足,身體虛弱,是無法再做工地的活的。
農民工們為了以后的生活,早早為自己購買一份社會養老保險可謂是很有先見之明的。從農民工的投保行為可以看出,日后的投保人群還會進一步地擴大。獨生子女、失地農民都會成為投保人群中的一員,誰也不想自己老無所依,老無所養。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應當耐心并積極配合國家的工作。盡管,縱使國家正在大力推行并鼓勵農村人口參與到農村養老保險,還是沒有辦法避免人口老齡化的帶來的消極影響。所以,即便國家大力扶持,很多的農村老年人還是處于貧困和無人養老的狀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正式確定,一定程度上契合了國家發展的目標。也是國家正在挽救人口損失的一種措施和手段。農村養老保險明確規定,公民上交一定比例的錢財,以多繳多得的方式扶持國民投保。自從實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之后,社會風氣相對有了改善。國家從探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行性到后來大力推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就是因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推行不僅能解決部分農村老人養老問題,也能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也能適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步伐。在這個前提下,農民有了養老保障,能更好地構建和諧社會,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也更為友好。
中國自古傳統思想就是重男輕女,絕大部分原因就是因為女孩長大了要出嫁,與婆家一起生活,不能陪伴在父母身邊,甚至無法在父母老年體弱的時候給予良好的照顧。而男孩卻與之不同。男孩即便成家生子之后,或許也會離開家鄉在外打工謀生,但是家中孩子有很大的可能會與父母生活在一起,父母平日生活有了希望,撫養照顧孫輩,等待兒子打工歸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推行之后,對于很多獨生子女家庭或是雙女家庭都是一種另類的解脫,投保之后,以后養老的問題就能解決很大一部分,緩解了年輕一輩的.養老壓力。畢竟數十年前,國家推行獨生子女政策,很多家庭都只有一個孩子,在孩子長大成家之后,父母就忍不住擔心自己以后的養老問題。又或者兩家都是獨生子女,年輕小兩口要負擔四個老人甚至更多,這一代新人背負著沉重的生活負擔。或者,獨生子女家庭中的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遭遇意外,父母年紀已大,沒有時間和精力又重新撫養一個子女長大成人。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從此變得不幸,著實令人惋惜。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推行之后,生活農村中的老一輩雖然談不上老年生活質量水平,但是至少也是不會因為年老沒有經濟來源而不至于連生存問題都不能保障。
3、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研究意義
自從正式下達條令,并且制定了相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規章制度之后。國家在施行了一段時間社會養老保險之后也改變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籌資方式,改變了過去只能農民自己進行繳費的模式,允許個人繳費,單位資助和政府補貼。一個國家的經濟不僅僅只看國家的經濟狀況,也應該看看人民的經濟狀況和生活水平。自從政府決定設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之后。政府也著手研究了如何合理地改善農民老年生活質量,重視如何鼓勵國人參與到養老保險中的問題。養老保險是國家制定的一個為解決勞動者養老后顧之憂的一個相關優良制度。不僅能夠增加勞動者對于老年風險的抵御能力,也能增強國民對政府的信心,增強政府的公信力,同時增強民眾在發展事業時的上進心,激發民眾的事業心、拼搏心。這對于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有著極大的助益。
在國家不斷發展,不斷改革的過程中,也是有著相當大的好處的。我國實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建立在社會養老保險的前提下,并且根據國外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模式制度進行改進。根據本國的實際情況,結合我國已經運行多年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及國外資料做參考,三者結合創新,構建帶有我國特色社會主義色彩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制度。從世界各國實踐后的經驗來看,無論哪一國哪一種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都是以農村為中心,圍繞著農民展開,最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農村的養老問題,發達國家如德國。而發展中國家,則相應的有些改變,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驗主要是為農村老人提供基本的最生活保障,解決農村人的老年貧困的問題。當然,不管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定了相對完善的法律法規。嚴格的規定,也是各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能夠成功實施的原因之一。世界上很多國家施行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準確地來說是因為那些國家普遍地認為農民和城市人應該享受同樣的制度,同為一國人,不應該將他們區分開來。實際上就是推行全民基本保障制度,實行城鄉一體化。
4、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地位
即使政府鼓勵農民參與社會養老保險,但是,家庭養老還是我國農村最主要的一種養老方式,也是最傳統,歷史最悠久的一種養老方式。家庭養老主要就是老人居住在兒女家中,由自己的子女進行贍養。家庭中的所有成員在一定程度上應該給予老人經濟上和心理上的關心和照顧。讓老年人能在幸福安和的家庭中安享晚年。家庭養老主要包括,經濟贍養、生活照看、心理照顧等方面。老人的經濟來源于家庭中的成員。這樣的養老模式,相對來說,老年人是比較弱勢的。不孝的“啃老族”子女仍然會讓老人在晚年替自己發光發熱,做活賺錢;心善的子女會懷著感恩之心來對待家中老人。但是不能否認的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實行,一定程度地保障了老人晚年的生活質量,讓老人在晚年有自己的經濟來源,不用完全依靠家庭成員。對于老人的生理上和心理上而言,都是一種極大的慰藉。因此,支持國家大力推行鼓勵農村人口參與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既是在給肩負贍養老人的新一代年輕人減輕負擔,也在一定程度上安撫了農村人口對于年老以后養老問題不知著落的擔憂之心。
5、結語
隨著中國經濟不斷的發展,人均壽命不斷的增長,醫療水平不斷的上升,農村老齡人口不斷的增多,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角色逐漸淡化。在我們黨和國家的關懷和重視農村人口的養老問題之下,提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這種可以不斷發展,也是讓人無法不展望的一個奮斗目標。確確實實地將國人放到了第一位,民族國家的復興,從來都是以人為本。在全新的時代用全新的方式來壯大和發展民族的力量,這是推動中國不斷發展的一個前提。中華民族的文化源遠流長,歷史淵源,其中蘊含的深刻道理也是民族發展的一個方向,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應該以人為中心,構建全民和諧的社會。將社會民眾納入全民保障制度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只是剛開始,還沒有徹底發展成熟。但是,相信不遠的將來,國家必將迎來偉大的民族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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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問題論文5
摘要:
我國屬于農業性大國,國家經濟的發展與農業經濟發展密不可分,而農村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國家新農村建設中所實施的相關策略。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得到了較大的發展,其覆蓋面越來越廣,這些都得到了廣大群眾的認可。但是這些政策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還存在著很多的問題,需要快速準確的進行解決。本文主要闡述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針對性的解決措施,希望對有關人士能有所幫助。
關鍵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問題;對策
我國從本質上來看屬于農業大國,農民占我國最大比例的人口數量,所以維護農村的穩定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國家整體的穩定發展,因此,建立起完善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體系急需完成。經歷了多年的發展,農村的養老保險經過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在這些發展過程中我國的保險工作積累了很大的經驗,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績,也從本質上轉變了城鄉居民家庭養老的傳統思想。雖然養老保險的實施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城鄉居民的承認,但是在實施過程中還存在著很大的問題,急需進行改善。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群眾整體參保意識較弱,很難擴大保險面。
此種問題的表現有:某些中青年群眾對于養老保險沒有正確認識,認為此問題離自己非常遠,沒有必要現在關心。而某些接近退休年齡的老年人存在著僥幸的心理,認為城鄉居民保險最終會像惠農等政策一樣給于農民相關的補助,并取消掉或降低某些面的稅收,認為只要到了退休年齡就可以享受基本的養老政策,這樣他們也不會參保。另外,民眾認為關于參保的相關政策會不斷的變動,普遍存在著以下幾方面的擔憂,第一是擔心政策變化太快,繳納的保險費用會白花;第二是擔心城鄉居民保險費用會越來越高,最終在經濟上無法承擔;第三是擔心通貨膨脹越來越嚴重,現階段所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在以后會出現貶值。
(二)外出務工人員數量眾多,保費收繳較為困難。
現階段大多數農村的青壯年農民都出外進行務工,有的農村甚至整家、整村的外出務工,只有像春節這樣重要的節日才會回家一次,更有甚者幾年才會回家一次,這就造成了這些人的保費收繳非常困難。為了確保保費上交工作的完成,有些村民的保費是村干部個人或參保人親戚墊付的。
(三)政府補貼沒有達到一定標準,很難吸引居民主動參保。
政府沒有投注足夠的補貼,并且所得回報趕不上養老的期望值,這樣無法吸引居民參與到養老保險中來。主要表現在:第一方面,繳費的補貼不成正比。對于養老保險來說,政策方面的相關規定是多繳多補,少交少補。但是實際情況是多繳時補貼并非是按照正比進行的,高繳費的補貼并沒有按照正常的比例實施。
第二方面,養老保險的待遇也是不成正比的,比如說居民不管是繳納100元的保費還是繳納3000元的保費,所得到的基礎性養老金都是70元。
(四)經濟困難戶保費繳納困難。
現階段城鄉還具有很多的困難群眾,包括殘疾困難戶、五保戶、低保戶以及受災群眾等等,這些人的經濟相對拮據,沒有能力上繳保費。另外,社會上還存在著很多低收入群體,這些人的`收較低并且不穩定,維持著基本的生活都相對困難,要是想長期繳納養老保險是非常困難的。
(五)城鄉養老保險工作量非常大,完成目標任務難度較大。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主要是在基層完成的,這就使得具體工作的點多、線長、面廣,會涉及到多個縣鄉區域,參保人數巨大,并且很多是在外務工人員,要想較為全面的完成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就需要非常大的工作量,就要投入非常巨大的人力物力以及財力。但是現階段從事養老保險,尤其是在縣鄉從事養老保險的人員較少,工作量非常巨大,完成目標任務難度較大。
二、解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中問題的對策。
(一)加強政策宣傳,提升群眾養老保險意識。
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宣傳工具,包括電視、網絡、手機短信等進行廣泛的宣傳,采取形式多樣以及覆蓋面廣的宣傳,使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深入人心。同時對于城鄉居民普遍存在的怕變、怕不兌現以及怕不劃算等心理,要進行針對性的宣傳,使得城鄉居民對參加養老保險的優越性充分了解,從根本上提升農民的參保意識,推動農民自覺自愿進行參保。
(二)拓寬居民參保的途徑,增強參保工作路徑。
一是要開展示范點建設。政府相關管理部門要選擇典型的鄉鎮建設服務示范點,典型鄉鎮要具有養老保險參保率高、保費收繳便捷、工作條件比較好并且養老金發放順利的特點,從而形成較好的帶頭作用,以便全面推行養老保險的參保工作。二是要積極探索銀行代扣的新思路。在開展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時,要以方便居民參保作為主要目的,探索運用網絡系統連接搭建起銀行代扣新模式,建立起完整的、規范化的保費征繳系統,從而最終達到網上繳費的目標,進而通過方便快捷的服務帶動城鄉居民積極參保。
(三)提升政府補貼的力度,從而吸引廣大居民主動的參保。
首先要提高基礎養老金的標準。雖然我國的基礎性養老金根據國民經濟水平適時在調整,但是隨著通貨膨脹等越來越嚴重,基礎養老金的漲幅還是不能滿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其次要提升政府的補貼水平。現階段個人繳費高低與政府補貼并不成正比,個人繳費上升一個檔次所增加的補貼標準并沒有多大的吸引力。所以建議按照城鄉居民具體的收入水平適時調整基礎性養老金以及補貼標準,從而建立起完善的繳費激勵機制,提升城鄉居民參保積極性。
(四)加強基層工作力量,實現最后一公里服務。
一是要提高基層人員工作待遇,增強工作積極性。基層人員對于城鄉居民社保工作具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這些工作人員不單單對當地民情有所了解,更是會用自己的方式進行工作,所以政府相關部門要對工作積極、能力強的人員給于適當的獎勵,這樣不但能夠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通過上門服務促進居民參保工作。二是要加強基層服務平臺建設,讓老百姓足不出村就能參繳費、領取待遇。政府管理部門要將工作經費足額納入到政府的財政預算,保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順利進行。三是要加強基層工作力量,不斷提升服務水平。要定期組織基層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建立和完善年度考評機制,來提高他們的政策水平和服務能力。
(五)以精準扶貧為契機,建立并完善困難群體幫挾制度。
要成立專門的機構對于上述提到的經濟困難戶、特殊人群進行摸底登記,對于那些屬實的人員要建立起特殊的養老保險制度。也可以通過財政制度傾斜,鼓勵企業、公司或者私營業主進行一對一的幫扶,來解決繳費困難問題,保障他們享有同等的養老待遇。
三、結語。
通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及發展,使得多年存在于我國農民中老有所養的夢想變成了現實,從而使得現代社會中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成為了代替以土地養老的全新制度。隨著多年的發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已經從早年的試點發展到了覆蓋面廣、制度健全的新興制度,并獲得了非常巨大的成績。但是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包括:需要群眾整體參保意識較弱,很難擴大保險面、外出務工人員數量眾多,保費收繳較為困難、政府補貼沒有達到一定標準,很難吸引居民主動參保、經濟困難戶保費繳納困難、城鄉養老保險工作量非常大,很難完成目標任務等等,相關管理部門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解決這些問題,從而推動我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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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枝胡坤愛: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局,本科,經濟師,主要從事養老保險管理工作。)
養老問題論文6
現階段,人口老齡化趨勢不斷上升,養老問題成為當前我國社會轉型期間亟需解決的重大問題之一,而城鄉人口所占比重也決定著解決養老問題的核心在于農村養老。20xx 年9 月正式啟動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對我國農村養老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與舊制度相比,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創新之處在于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以及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待遇方法。這一政策的實施既能滿足農村居民的養老需求,切實做到“老有所養”,也有利于縮小城鄉差距,維護農村社會的穩定和諧。而隨著城鎮化的持續推進,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實施過程中,政策靈活性和現實環境的相互掣肘,公平性和可持續性受到影響,制約著新農保制度的推進和發展。
一、我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發展現狀
從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推行以來,到20xx 年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50472 萬人,比上年末增加365萬,其中農村養老保險覆蓋率已達到80%以上。20xx 年下半年,我國農村參保人數增加,參保率逐年提高,農村社會養老基金有較多盈余,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建立。然而各地實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以來,由于經濟水平和消費習慣的差異,在時間和地域上呈現不同特點。時間上,開展先期試點的地區,無模式可借鑒下,結合自身優劣勢取得較好效果,如北京、青島、東莞等。地域上,東部經濟條件較好的地區,政府的惠民政策和廣泛宣傳下,農民參保積極性和參保率相對較高,部分地區甚至實現全民參保;而經濟條件較差的地區參保率較低,農民對政策信任度不高。
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立法缺失,政策受阻
立法問題是全面推進我國農村社會養老體系建設中首要解決的問題,立法能夠保證制度的穩定推行性和可持續發展。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多年來,由于缺乏權威性的社會養老保障法律法規,法律監督和實施機制薄弱,造成各地政府實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時差異化和碎片化,農村養老保障體系失衡。《社會保險法》雖已明確規定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但框架性的規定并未涉及分擔比例、養老金替代率等針對性條款,加大了地方實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難度。得不到強有力的法律保障,政府與農民之間權利義務關系不明晰,缺乏一種持久而穩定的契約關系,對新老保的安全性和回報率難以估計,農民對參保普遍持有懷疑和抵制態度。如果將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從政策層面提高到法律層面,細化資金籌集方式、養老金管理、發放和監管等具體規則,各地區實施政策的思路將統一明確,對政府的權威性和農民信任感提升將大有裨益。
(二)觀念守舊,參保意愿低
受早期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模式的影響,“家庭養老”、“養兒防老”等傳統觀念根深蒂固,較低的教育水平、艱苦的生活環境決定了農民更加注重眼前利益,缺乏參保和長期繳費的意愿。再加之政府宣傳工作不到位,農民對養老保險制度無法準確解讀,存在諸多誤解,致使農村居民對新型養老保險制度期望值偏低。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采取“多繳多貼,不繳不貼”的差別式參保標準,雖然有利于調動農民參保積極性和養老金的籌集,但對制度認識不清、經濟水平低的農村家庭而言,大都選擇不參保或按繳費最低檔參保,既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帶來的福利,也無法滿足未來基本生活需求。
(三)資金籌措難,財政壓力大
政府的財政補貼是養老保險金的主要來源之一,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對政府的財政補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在農村養老保險資金的籌措方面分別扮演者不同的角色。中央財政補貼注入基礎養老金,但卻不能夠確立基礎養老金的來源保障機制和確保基金的保值升值,地方政府的資金投入才是關乎新農保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對經濟發達的地區而言,地方政府的財政有充足的資金投入到農村養老保險事業中。而區域發展和城鄉發展不平衡,就使得中西部欠發達地區政府面對巨額財政補貼時難以為繼。隨著新農保制度的覆蓋率逐漸攀升,欠發達地區的財政壓力將會繼續加大。因此,如何緩解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的財政壓力,確保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良性運行,需要調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財政關系,實行有差別的財政補貼。
(四)制度銜接不暢,協調性差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并非獨立存在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而是眾多養老保障體系之一,這就要求在推進新農保的過程中要注重于與其他保障制度的銜接與轉化。城市經濟快速發展,大量農村勞動力流入城市,臨時性和流動性的就業模式和各地區差異化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使得有效保障農民工的養老保險權益成為難題。廣大農民工在城鎮繳納的保費如何轉入新農保、參保繳費年限、個人賬戶的積累轉入后如何計算以及統籌基金如何轉移都沒有明確規定。與此同時,新農保與其他制度之間,如新農保制度與土地政策、計劃生育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的銜接問題也無據可循。
(五)基金管理混亂,保值增值困難
現階段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在農村人口中的覆蓋率已頗具規模,養老金賬戶的數額也越來越多,如何管理好如此規模的養老金顯得尤為重要。目前,新農保的個人賬戶資金管理缺乏創新,模式老化,基金的保值增值面臨挑戰。地方政府管理水平不一,管理設施落后,專業化的管理投資人才欠缺,加之社會監管的缺失,信息不夠透明,使得養老保險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率都難以保障。將養老保險金存入銀行或用于購買國債,雖安全性較高,但增值率低。股票和債券市場等高回報率的金融市場的不穩定性,以及持續升溫的通貨膨脹,加劇著養老保險金的貶值風險。碎片化的基金管理,單一的.管理投資渠道,致使資金無法集中起來再投資,用于擴大再生產,加大了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難度。
三、完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措施
(一)制定法律法規,保證政策推進
立法先行是國外社會保障體系首選路徑,國外政府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法規,使得養老保險的收效明顯。要想使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走上正規化的發展道路,必須加快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系統化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和細致的農村養老保險規則缺一不可,這對維護農民的基本養老權益,實現新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著重要意義。立法時要遵循公平和效率原則、權利與義務一致原則、城鄉差異原則、參保自愿原則等,重點突出養老金管理制度、資金來源、支付標準、制度銜接、養老金監督管理和問責等方面內容的規則制定,使得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能在法律框架下平穩有序運行。
(二)加強政策宣傳,提高參保意識
要想提高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積極性,首先要改變傳統養老觀念,促成由“養兒防老”到“社會養老”、“自我養老”的觀念轉變,減少農村養老對土地的依賴,積極向農民宣傳新的養老模式,形成以社會養老為主,多種傳統養老方式為輔的現代養老體系。各級政府部門特別是基層政府部門要利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解釋農民理解政策時疑難點,提高農民自我保障意識,積極引導農民參加養老保險。同時要重點對基礎養老金的構成、繳費與補貼比例、養老金領取的數額等農民關注的熱點問題加以解讀和宣傳。特別是要在廣大青年農民里加大宣傳,在年輕階層中樹立新的養老觀念。
(三)完善籌集制度,加強扶持力度
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良性運行的前提是資金籌集,因此,資金籌集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建立的核心。政府要在政策和資金補貼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東部地區養老金由省、市、縣三級政府按比例出資共同解決,可以適當降低補貼標準;對西部地區和經濟實力較弱地區,要加大財政支持,提高補貼標準,由中央財政與地方政府共同承擔養老金;對沒有繳納能力的農民,政府依財政能力幫其全額繳納。科學的補貼政策和合理的財政分配方式都有利于農村養老事業的健康發展,政府的財政分配要多向農村傾斜,改善農村生產生活設施,提高農民生活水平。
(四)推進銜接機制建設,保障農民養老能力
現階段,城鎮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二元格局,需要通過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來打破。這一制度的建立,關鍵要先推進城鄉養老保障銜接機制建設。首先,對于已參加城鎮養老保險的農民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隨本人轉移,農民返鄉后,可將其城鎮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分別按照比例換算后,納入到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體系。其次,不同參保對象要有一些特殊的政策優惠,對失地農民,可將失地面積轉化成相應養老保險費投入個人賬戶,同時政府要給予這部分群眾更大的補貼力度。對于農村五保、社會優撫和低保對象,可由地方財政或中央財政代替其繳費的方式提高其養老保障能力。
(五)優化投資管理模式,確保保值增值
以縣級管理為主的低層次的基金管理模式的弊端已經顯現。因此,我們應建立一個獨立的農村養老基金托管機構,集中管理和運作農村養老保險基金,以省為單位,這樣不僅可以對養老保險基金進行統一運作和調度,還可以提高統籌層次。省級農村養老基金托管機構負責收集基金的分配和投資,有利于避免市縣管理部門對基金的挪用和擠占,從而保障養老保險金的專款專用和保值增值。同時監管權要從行政權中分離,形成獨立的監管部門對基金的日常運營進行監管,并于社會監督機制高度配合,提高政策的透明度,保障農村居民的知情權。在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方面,可實行多元化的基金投資組合,優化投資結構。將部分養老金用于政府債券投資,風險低,收益高,政府信用擔保,不失為一種好的投資方式。也可將少量養老金投資于股票和基金,但一定要嚴格控制投資數量。
養老問題論文7
[摘要]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是由很多保險制度組成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也是其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我國一直實行的是事業單位退休金制度,這種制度的推行,給維護社會穩定和退休職工的正常生活提供了保障。但在社會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很多養老保險制度中存在的問題也開始顯現出來,文章對其中的某些問題進行了簡要分析,希望能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起到一定的有益作用。
[關鍵詞]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財務問題;可持續發展
我國養老金制度一直存在著“雙軌制”問題,隨著《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發布,這個問題得到了初步解決。改革明確了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將按照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方式來執行,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完成了整合。
1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可持續發展的意義
養老保險的可持續發展是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環節,它是一套能在資源有限的條件下滿足養老需求的制度體系,其目的是既能滿足目前已達到退休年限的老年人口的養老需要,又能滿足在職員工退休后未來的養老需求。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可持續發展原則,可以保證每代人都能夠得到平等的養老保障。但是,養老金的發放,還應該考慮是否能夠滿足政府長遠支付的能力,不能只單純地滿足即期的養老金支付。而且養老保險還要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不能超前或滯后,因為超前會增加養老金負擔,滯后則會影響社會的穩定。養老保險制度要實行可持續發展,就一定要堅持公平、效率,同時還要保證社會經濟的順利發展。
2養老保險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性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指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堅持養老金精算平衡原則,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但是,我國人口老齡化情況日益嚴重,老齡化人口的平均壽命也比以往預期要延長很多,所以,目前我國的統籌資金是無法滿足養老金精算平衡的。而且近幾年我國經濟增長速度較之前有了放緩趨勢,財政收入減低,財政赤字也有所增長,這就意味著公共財政在未來用于養老金方面的資金將會明顯減少,各種因素都呈現出了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可持續性發展不利的狀態。基于眾多影響因素,測算出一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運行制度,確保其能夠長期運行、可持續發展已經迫在眉睫。養老保險的制度應該以精算公平為基礎,充分考慮我國人口的年齡結構、人口死亡率、養老金調整率等方面的問題,確定一個能保證養老金支出能力的指示費率標準。
3養老保險可持續發展的思路
國外已經有了很多關于養老保險可持續發展的成熟理論和文獻,通過對這些文獻的歸納和總結,很多文獻中的定量模型都可以運用到我國精算理論之中,作為我國養老金收入、支出的預測模型以及基于經濟學的一般均衡模型。養老金的收入、支出預測模型是根據養老金收入和支出之間的`定量關系,來預測養老金未來會產生的現金流,并依此來構建可以維持長期精算平衡的指標,最后用來評估養老保險制度是否具有可持續性。精算模型根據評估的目的不同和對象不同,又可以分為“長期精算平衡模型”和“資產負債模型”兩種形式。第一種模式是需要大致掌握人口死亡率、單位工資模式、人口就業參保率、人口生育率、人口結構等基本信息,將這些數據先進行假設精算、評估之后再按照國家的具體情況和經驗來進行調整,這種模型的構建,對各種數據的完整性和具體性都有著很高的要求,所以數據掌握不夠充分時不建議使用;第二種模式是通過繳費資產概念得出的,它可以通過對比資產的負債比率來衡量養老保險制度是否具有適當的支付能力;一般均衡模型則是將經濟學中的“一般均衡”理論融合到養老金的評價之中,建立起政府、企業、個人之間的均衡體系,運用目標函數和外變量的制約,在國家經濟相對穩定的條件下,來考察國家的人口變動、養老保險繳費變動是否會影響養到老金制度的發展。北美退休精算委員會在《評估養老金負債及計劃成本》中提道:“精算成本法是一種將參保人未來服務年限產生的未來應得養老金的精算現值按照一定的程序分攤到參保人未來繳費期間,并以正常成本或精算應計負債的形式表達。”這里的正常成本指的是:參保人當年度為單位工作產生的價值表現在未來養老金中應得的現值,精算應計負債則指的是在選定的評估時點上,參保人過去的服務價值應在未來的養老金中獲得與其相對應的現值。當然,不同的精算方法會得出不同的精算結果,這些精算結果也代表著不同的含義。在對我國養老保險進行精算時,應該:一是將我國事業機關養老保險統籌賬戶的繳費率已經不能夠面對未來人口老齡化等沖擊;二是我國參保人繳費時平均工資低,而到了領取養老保險年齡時社會平均工資水平會有所升高的狀況考慮進去,然后再結合國際上通用的精算模型,加入年齡成本法來計算,這樣才是比較符合我國養老保險統籌精算應計負債的方法。
4從養老保險精算模型得出的建議
從精算模型得出的數據可以看出,如果我國在精算公平框架下不改變現有的養老保險制度設計,那么在未來人口老齡化和長壽風險的雙重沖擊下,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將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因此,我國還需要適當調整相關的政策。第一,未來賬戶的繳費水平應該根據養老金精算平衡原則實行動態調整。在未來我國人口老齡化日益加重、可用勞動力流動加劇的時代背景下,如果我國經濟呈現增長速度緩慢的情況,那么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必將失衡。因此還需要對未來的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而且改革必須以精算平衡為基本原則,還需要根據指示費率來動態調整制度參數,才能確保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第二,嘗試建立全賬戶養老保險制度,以個人賬戶名義記賬。名義記賬制在養老保險制度中的推行可以解決繳費率過高的問題,同時它還能夠降低事業單位的繳費負擔,也能很好地適應社會要求降低稅費的發展形勢。這種模式意在建立一個儲蓄載體,這種載體可以加強個人繳費與養老金制度之間的關聯性,不但起到了激勵參保人的作用,還降低了政府部門的財政負擔。第三,擴展養老保險的籌資路徑,建立起多種層面的支撐體系。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現狀是:繳納費用多、回饋待遇低、收支不平衡,對于這種收支不平衡的狀況,國家可以通過將國有資本有效劃分到社保基金中的方式來充實社會保障資金,或者采用加大財政補貼力度的方式來彌補保障資金的不足。除此之外,構建多層次社保體系、發展職業年金等方法,也是可以完善養老保險體系的有效措施,這些措施對于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長期發展、穩定發展、可持續發展同樣起著積極作用。第四,關于退休年齡方案也應盡快出臺。從我國事業單位退休年齡的數據分析可知,如果將退休年齡向后延遲,那么財政負擔的轉制成本會比不延遲退休年齡更少。為此,相對延長退休時間,同樣是可以推動我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可持續性發展的有效辦法。我國應盡快出臺退休年齡的新方案,一方面,它能夠將未來養老保險可能遇到的問題逐步化解;另一方面,能夠留給事業單位的在崗職工做好提前準備的充足時間。當然,為了我國新退休年齡政策的順利實施,可以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存在特殊情況的群體可以采取靈活的退休制度。
5結論
本文在精算準則的基礎上,結合年齡成本法來構建精算模型,證明養老金運用精算公平原則,不僅能夠降低未來養老保險制度的精算應計負債,而且其償付能力也會得到提升,國家應該盡快進一步完善我國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各層面上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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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問題論文8
摘要:養老保險對于企業職工而言,是晚年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障。在養老保險制度執行過程中,政府十分重視職工養老問題,但由于頂層設計不健全,制定相關制度不夠完善,致使很多政府扶持性的政策“雨點”無法落到企業頭上,許多職工仍未完全納入基本養老保險,部分企業“欠費”“逃費”和養老金分配不合理等等問題突出,許多已經參保職工發生“斷保”的現象屢見不鮮。對此,本文客觀分析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保”問題產生的原因,進而對“斷保”危害以及如何解決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保”問題進行了全面深入詳細探究,以期引起高度重視,改變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保”的社會問題。
關鍵詞: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保
1引言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已于今年五月一日實施,相關條例的立法層次和權威性得到提高。隨著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政策宣傳、執行力度不斷增強,參保企業的數量和職工參保人數實現同步增加。但是,仍然存在不少問題,很多企業進行改革時,不以法律作為依據,缺乏法律的保障;一些企業生產經營不善,不愿意為職工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再加上部分職工,缺乏積極要求企業依法為其繳納養老保險、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觀念。相關部門監管者的使命沒有執行好,導致企業和企業職工參保率不高,期中“漏報”“少投”“斷保”的現象頻頻發生。這一問題存在已久,長此以往,不僅將嚴重影響社會養老事業的可持續進行,而且會直接損害“斷保”職工的切身利益。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沒有保障,勢必激化社會矛盾。
2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保”問題產生原因
2.1體制改革深入進行,違規政策滋生“斷保”
當前,經濟體制改革正在不斷深入,由于經濟結構、所有制結構與轉型加速,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數量飛速增加,受地方保護主義和片面政績觀的影響,不少地方政府縱容私營企業老板不繳或少繳部分職工參保費,以規避大部分人參保;以不納入社會保障為參與投資的優惠條件。一些大企業也不乏“逃保”和“避保”問題,中小企業、靈活就業人員更廣泛存在這類問題。同時,有些職工由于沒有意識到接續保險的重要性,自然選擇一次性買斷工齡、停薪留職,直接造成企業職工“斷保”現象進一步加劇。
2.2養老保險支付不可持續的問題突出
目前,個人空賬現象嚴重,為了減輕企業負擔,各地一方面降低企業支付比例,另一方面則借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賬戶與個人賬戶的混賬管理,當統籌基金不夠時,就向個人賬戶透支,致使個人賬戶空賬規模迅速擴大,直接造成職工“斷保”現象頻頻發生。
2.3缺乏監督機制,管理手段弱化
難以硬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法律基礎性因素,同時制度設計本身的問題或是主因。部門間責任不清,分工不細,管理不到位、不精細,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形成挪用、違規等問題。目前,社會保險金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管理格局尚未形成,收支運行機制透明度不高,不利于社會民眾媒體監督。
2.4參保意識淡薄,嚴重影響參保率
①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因為經營狀況不佳,因此不愿意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②很多私營企業認為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金是一種無效投入,不愿意為企業職工繳納養老保險金。在這種情況下,有些企業職工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參保,但是由于其自身工資水平有限,因此在繳納養老保險金后,其生活質量就會受到很大影響。③有些企業認為技術管理人員能夠為企業帶來較大經濟效益,而一線工作人員產生的效益比較少,因此,只愿意為技術人員繳納養老保險金。④企業職工自身參保意識不強,不愿意繳納養老保險金個人8%的那一部分。
3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保”現象的危害
社會關系穩定、和諧是社會發展的前提和基礎。通過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建立起穩定的'社會養老保障體制,可以使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但是,如果企業職工在職期間,出現“斷保”問題,則由于在參保期內其個人不繳納養老保險金費用,企業也不再計算養老保險金繳納時間,這樣,在企業職工退休后,其基本養老保險金待遇以及水平就會顯著降低。由此可見,如果企業與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金長期處于中斷狀態,則就會與國家所推行的社會保險政策相違背,同時還會導致企業職工利益受到嚴重損害,除此以外,這一現象還會為養老保險金的收支平衡帶來不利影響,對于社會穩定和諧發展十分不利。
4解決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保”問題的對策
4.1加大社會養老保險知識的宣傳力度
針對目前存在的對養老保險制度以及繳納養老保險金政策相關規定和精神問題的不了解和誤解,有關部門及工會組織應充分應用電視、廣播、報紙、報刊、網絡等媒體平臺,公開、全面、準確地宣傳解讀。通過宣傳教育,使企業職工能夠意識到繳納養老保險金是國家為了保障企業職工老年生活,避免老年風險的一項十分重要的社會保障制度。①還應該讓企業能夠認識到養老保險金制度是國家強制執行的,企業職工具有依法享受養老保險金的權利,企業應該在創造收益的同時,為職工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義無反顧地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金,讓廣大職工對企業充滿信任和期待。②企業職工個人要樹立養老意識,在職期間依據個人能力狀況,為自己的養老問題做好長遠規劃。積極協同企業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為解決自己的養老問題打下基礎。
4.2建立多元化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推行彈性繳費制度
要逐步改變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單一繳費制度,要適應多層次就業人員的基本需求,建立起多元化、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要逐步推行彈性繳費制度:①已經連續繳費15年,但是還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且出現中斷繳費的問題,則其在退休時,養老保險金待遇也會相應的減少,為了有效避免出現上述問題,應該加強政策引導,盡量避免出現中斷繳費人員。②一次性買斷工齡,或者與企業解除勞務關系的人員,可以在選擇發放安置費用以及事業保障金的同時,一次性繳納全部養老保險費用,這樣其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依然能夠依法享受養老保險金待遇,保障其老年生活。③對于“斷保”人員,還應該綜合考慮其個人經濟收益情況,根據不同標準分檔繳納養老保險金。
4.3妥善解決轉移接續和流動就業導致的斷保難題
政府應該加強社保轉移平臺功能,實現跨區域數據信息共享,積極推進養老保險金完善政策,妥善解決養老保險金轉移連接難點,通過整合全社會信息資源,可以建立政府、企業和個人就業三大信息平臺,通過這一平臺,能夠實現信息共享,有利于隨時掌握企業經營生產規模、勞動保障誠信評價等信息。根據調查研究,40~49歲年齡段失業人數較多,對此,社保經辦機構應該重點關注失業人員,確保其在重新就業后能夠立即續繳養老保險金。
4.4強化養老制度、政策管理和法律體系建設
要加快養老保障立法建設,盡快出臺“養老保險法”“養老保險增值保值法”“養老保險征繳法”等等系列法律。出臺與法律相配套的規章制度體系,將養老保險制度納入以法監管的軌道。當前,要強化對企業繳費情況的執法監督和稽核工作。政府應該對企業繳費實際情況加強監督和審查,重點稽核對象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金繳納人數以及繳費工資基數,應該加強養老保險費征繳管理,并且結合實際情況適當增加征繳力度。促進養老保險基金征繳社保機構與稅務部門之間的聯動作用,確保養老保險金能夠及時征繳。
4.5加大經辦機構建設力度,提升執行能力
強化基金征繳工作的執行能力,可以考慮用垂直管理替代當前的屬地管理體制,不斷提升經辦結構能力。制度的全覆蓋不僅有利于緩解養老保險金的財務壓力,為基金提供新的資金來源,更有助于實現“老有所養”的制度目標。各級地方政府應該加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建設力度,推進社會保險事業的可持續發展,對此,應該做到以下兩點:①綜合考慮社會保險部門的實際工作量和工作強度,適當增加工作人員數量;②增加社會保險方面的經費投入,促進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信息化建設,保障經費的順利支出。
4.6要完善退休待遇的計發辦法
企業職工繳納越多的養老保險金,則其在達到退休年齡后,就能夠依法享受更多補貼,為了保障這一原則,不僅需要優化計算指數,而且還應該重點強調養老保險金繳納年限在養老金計算中的重要作用。在計算基礎性養老金時,應該依據企業職工繳納時間的長短,適當調節計算系數,這樣才能強調突出養老保險金繳納年限的重要作用。
5結語
綜上所述,職工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職工養老保險發生“斷保”,關系民生、關系社會和諧穩定。另一方面,政府要切實加強養老制度、政策管理和法律體系建設,促進社會保險金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應該意識到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而企業職工應當樹立權利和義務對等的理念,在享受社會保險的同時,要依法按照相關的規章制度繳納自己應當繳納的費用,積極配合單位進行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為養老保險改革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這樣,當企業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就可以按月從社保經辦機構處領取養老金,保障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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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瓊 單位:福州市建筑設計院
養老問題論文9
論文摘要: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和發展,與計劃經濟相適應的傳統養老保險制度的弊端日益暴露,成為經濟發展的障礙。因此,改革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養老保險制度已經勢在必行。本文從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現況入手,分析轉型期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創新的必要性,并就如何發展和完善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提出些許建議。
論文關鍵詞:養老保險制度,轉型期,中國
一、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現狀及其存在問題
十四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社會保障事業取得了較快發展,社會保障基本框架已建立,進行了多方面的改革和建設,取得了實質性進展。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取得了顯著的成果,但也存在不少的問題。
個人賬戶空賬運行。我國雖然早就確立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但是,為了能夠保證當期養老金的正常支付,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一直混賬運行,統籌部分透支了個人賬戶資金,并未形成實際上的基金積累,“空賬”規模繼續擴大,到20xx年底,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國“空賬”已達9000多億元。
立法滯后。養老保險牽涉到廣大國民的根本利益,應當通過立法來調整和規范養老保險利益關系和權利義務。但是,我國養老保險立法存在立法不健全、立法層次低且缺乏較高的法律效力和必要的法律責任制度、法律實施機制較為薄弱等問題。另外,社會保障監督機構方面,沒有與管理機構嚴格劃分開來,缺乏對欠繳社會保險的行為和拖欠離退休人員、失業人員保險金行為的法律制裁措施;非法挪用、擠占保險金的違法甚至犯罪行為得不到及時懲處,保險金的運營處于不安全狀態。
覆蓋范圍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的是城鎮企業職工,而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這樣就有了兩種不同的退休制度。如此使得我國城鎮居民的退休收入差距過大,改革后的企業養老保險制度設計的目標替代率大約為社會平均工資的60%,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金替代率接近100%,由此以來,同一人員在不同單位退休所獲得的退休金相差接近一半,這樣勢必會引起部分人的不滿情緒,阻礙了人力資源在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正常流動。多種退休制度并存,使待遇低的群體勢必攀比待遇高的群體,財政支出不斷攀高,為中央財政帶來壓力。另外還有政府權責不明確、管理體制混亂,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步履艱難等一系列問題。
二、養老保險制度創新的必要性
1.養老保險制度創新是經濟、政治和社會等因素變化的要求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傳統養老保險的制度基礎被動搖。我國1978年開始的改革開放包含兩方面的內容: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和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是完全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是市場競爭主體。企業面對市場殘酷競爭的壓力,企業間通過市場競爭優勝劣汰,因此,以單位為支撐的傳統養老保險制度不再擁有穩定的組織基礎。
養老保險制度創新是政治體制改革的要求。隨著改革的深入發展,我國在政治上拋開了左的思想,開始“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政府對包括養老保險制度在內的社會保障制度開始重新探討,并給予高度重視。轉變政府職能是政治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方面,使政府職能公共化。政府成為國家事務的管理者和服務者,而不再是以往的直接參與者,政府改變對國家經濟、政治、社會事務的領導方式,因此,國家對養老保險事務的管理方式也隨之改變,要求建立新的養老保險制度與政治體制改革相適應。
社會結構的重大變革要求養老保險制度創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我國的確立以及政治體制的改革,城鄉分割的二元社會結構逐步被打破,要求實行統籌城鄉經濟發展,我國社會結構開始向工業社會的一元結構轉變。就在社會轉型過程中我國養老保險領域出現了新的問題,而傳統的養老保險制度卻無力解決,如轉型中出現的新對象很難被僵化、封閉的城鎮養老保險體系接納,傳統的農村養老體系陷入困境,這些問題都是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阻礙社會結構轉型,因此,社會結構的轉變要求必須調整和改革我國傳統的養老保險制度。
2.我國傳統的養老保險制度弊端日益凸顯,要求必須進行養老保險制度的創新
傳統養老保險制度效率缺失。在我國傳統養老保險制度中,各個單位只對本單位職工負責,這種封閉式運行將直接導致職工隊伍的老化與單位老化。在我國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條件下,企業保障每個勞動者的就業崗位,勞動者終身就業,把勞動者與所在單位結合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致使勞動者的流動性極其弱化。因此,造成的最直接后果就是企業組織時間越長,職工越老化,養老保險負擔也就越重。所以,企業要想改變職工隊伍的老化與單位自身老化的結構,就只能不斷吸收年輕人加入企業的職工隊伍,使職工隊伍持續性膨脹。因此,在改革開放前,普遍存在效率低下的問題,無疑傳統養老保險制度大大損害了效率。
傳統養老保險制度公平缺失。養老保險制度的目標是實現一種能覆蓋全社會勞動者。而我國傳統養老保險制度由于受蘇聯的影響,早已深深打上計劃經濟的烙印,在傳統計劃經濟體制內,由于戶籍制度、城鎮統包統配的就業制度及強制的政治約束所構成的城鄉壁壘,實際上已經將農村居民人為地排除在了社會保險體系所覆蓋的范圍之外.具體來講就是我國傳統養老保險制度只覆蓋了國民經濟很少一部分勞動者,即全民所有制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據統計大約有75%的老年人未受到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的保障,而美國和日本的養老保險覆蓋率分別為95%和100%”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存在巨大的城鄉差別。“早在1978年,我國城鎮養老保險的覆蓋率就達93%,而農村的養老保險覆蓋率是零,到1991年,經過十多年努力,農村養老保險覆蓋率也只不過提高到2.32%,城鎮養老保險的覆蓋率仍維持在92%的高水平。”農村人口占我國人口總數的絕大多數,而這絕大多數人卻被排斥在養老保險的體系之外,他們的生活乃至于全部保障只能依賴于家庭和土地,盡管我國在1992年開始在全國大部分地方的農村進行養老保險試點改革,但其保障水平仍然很低。
傳統的養老保險制度不利于解決人口老齡化問題。現收現付制是指先對當年或近一二年內養老保險所需支付的費用進行預測,然后按相同的比例來提取,分攤到參加養老保險的單位和個人,當年提取當年支付。其優點是簡便易行,缺點是缺乏長遠規劃。在這種制度下,社會保障管理部門利用現有勞動人口創造的收入來支付退休人口退休金,實際上是一種代際收入轉移。這種制度已經面臨人口老齡化的挑戰。我國現在進入老齡社會,20xx年我國人口老齡化為峰值年份,20xx年中國人口學家鄔滄萍教授作出預測,在未來的20到40年里65歲以上人口占人口的總比重增加到19%左右。隨著人口老齡化情況的加劇,龐大的老年人口群體的存在要求改變單一的現收現付制,急需加快擴大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面,加快養老保險金的積累,這一切都需要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作出及時的回應。
三、對中國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策略
1.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做實個人賬戶是建立可持續發展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必然選擇,應當作為當前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賬戶做實后,企業養老保險費率將會明顯下降,我國將建立嶄新的真正意義上的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制度。要改變我國的個人賬戶“空帳”現狀,把個人賬戶做實,關鍵在于個人賬戶的管理與投資。目前,我國已經具備做實個人賬戶的基本條件。個人賬戶做實后,個人繳費將推出當前支付,當期收支隨之會出現大缺口,各級政府應保持賬戶做實前對地方養老保險收支缺口的補助不變,還需要對做實賬戶后新增加的缺口補助不變,這是做實個人賬戶必須的成本。對此,有關專家學者提出了一些建議:一是由中央財政負擔“轉制成本”,提供適度補償;二是地方財政調整支出結構,以確保配套資金;三是加強廣范圍的征繳工作,挖掘基金增收潛力。
2.加快養老保障立法的步伐。隨著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已經從計劃經濟的政府全包型逐步向基金型過渡,十幾年來,中央政府頒發了一系列的相關規定或條例,這些政府文件對我國養老保障事業的健康發展起到了強有力的支撐和保障作用。目前,由于我國的社會和經濟都處于一個艱難的轉型期,保費的收繳、欠債的清償以及資金的管理和運營涉及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和其他方方面面的機構和個人,要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確保我國養老金能夠及時足額地收繳和發放,高效、安全地運行,制度的法律權威維護機制一定要健全有力,關鍵決策要有規范的法律程序,對投資安全要引入法律層面的保障力度,對重大失誤和違法行為的界定和處置要有法律依據和力度,做到有法可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
3.建立健全養老保險監督體系
養老保險的監督體系是我國養老保險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養老保險監督體系分為四部分:一是基金監督制度。即一方面制定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規范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行為;另一方面制定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監督制度,規范監督范圍、監督形式、監督程序,以及監督機構、監督人員的行為等。二是行政監督。即由政府的專門職能部門代表國家對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進行全程監督,主要監督養老保險立法的貫徹執行,且接受重大養老保險違法案件的投訴與處理,并對養老保險基金的收入、支出、投資等過程進行嚴格監督。三是審計監督。即依法由國家審計機關定期對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財務收支及管理進行審計,并向社會大眾公布其審計結果,從而以杜絕和減少違紀行為發生。四是社會監督。即由國家、用人單位、勞動者、公民等各方代表組成新的社會監督機構,對養老保險工作實行全面監督,并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職能。
4.擴大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在新制度實施以后,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從國有企業擴大到了非國有企業,參加保險的人數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從全國范圍來看,養老保險在非國有企業尤其是非公有企業中覆蓋范圍仍然很小,至20xx年底,我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數約1.7億,主要是行政事業和企業單位職工,而大部分個體工商戶及自由從業人員并未參加。養老保險金的增加,需要有更多的人參加養老保險才能夠籌集到比較充足的養老保險基金。在經濟成分多元化、非公有企業不斷增加的情況下,如果養老保險覆蓋面過小,將會制約勞動力的市場的形成。所以,在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中,三資企業、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城鎮小集體企業職工應逐步納入基本養老保險中來,在條件成熟時,積極構建農村養老保險機制。
4.發展多樣化的養老保險計劃,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在我國,不同所有制、規模、性質、退休人員負擔程度的企業的養老需求存在巨大差異,只有提供多樣化的養老保險產品才能充分滿足社會需求,我們應當出臺企業年金計劃,統一規范團體年金產品,提升養老保險供給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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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問題論文10
摘要:養老保險是我國社保體系當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在完善社保體系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而且養老保險制度的設立能夠讓勞動者老有所養的需求得到有效的滿足,同時還可以讓勞動者的權益得到有效保障。但是當前養老保險覆蓋面低的問題十分突出,使得很多的勞動者沒有享受到養老保險待遇,影響到了他們的權益保障。面對這樣的現狀,必須深入探究中國養老保險的擴面問題,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面,充分發揮社保體系的作用,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文章將重點就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問題和對策進行深入探討。
關鍵詞: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問題;對策
伴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推進以及國家經濟與產業結構調整步伐的加快,非公有制領域的經濟進入到了快速發展的新時期,并逐步成為國家經濟進步的新增長點。現如今國有企業已經實現了養老保險的全面覆蓋,但是非公有制企業在養老保險覆蓋方面卻存在著較為明顯的不足。這就使得非公有制企業職工無法有效享受到養老保險待遇,使得他們的切身權益無法得到相應的保障。而為了從根本上改變這樣的局面,最為有效的方法就是要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面,解決養老保險擴面問題,結合實際提出針對性的擴面策略。
1中國養老保險擴面的必要性
在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度發展進程中,企業改革也在逐步增強,其中國有企業的全面變革以及進城務工與返鄉人員數量的增加,讓當前的就業形勢出現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大量失業下崗、進城務工、返鄉人員數量都呈逐步增長的趨勢,使他們開始將就業目光投向非公有制企業,或者是選擇個體經營的路徑。但是存在這樣一個問題,非公有制企業、個體等養老保險的參保率處于較低水平,也就是難以切實為這些工作人員提供養老保險保障,使得很多的員工無法享受到養老保險的待遇,也由此產生了很多上訪、勞動仲裁等一系列的問題,不僅影響到企業、員工的發展,還給整個社會帶來了隱患,產生了很多不穩定性因素。要想徹底改變以上局面,最為有效的方法就是要擴大中國養老保險的覆蓋面,讓廣大勞動者的切身權益得到良好的保障,進一步構建系統完善的社保體系,維護整個社會的正義與公平。而且,只有做好了中國養老保險的擴面工作,才能夠讓勞動者消除后顧之憂,使得他們更加主動積極地投入到企業發展和建設當中,為企業進步處理,更為整個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條件。所以,中國養老保險擴面是十分必要的,必須將其作為民心工程來積極處理,確保養老保險擴面工作落到實處。
2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問題
在養老保險制度的落實過程中,企業的廣大勞動者享受到了良好的權益保障,而此項工作也獲得了長足進展。但是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問題當中還存在著諸多問題,特別是影響到了廣大員工的切身利益,還讓整個社會的穩定性受到了威脅。所以,要想提高養老保險擴面工作的實效性,首要內容就是客觀分析當前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實踐當中存在的不足,為針對性策略的提出提供依據。第一,參保積極性較低,對參保工作存在錯誤的思想認識。目前很多企業都存在這短視思想,缺乏責任感,認為參保養老保險會增加企業的負擔,影響到企業的未來發展。也有部分勞動者缺乏對養老保險的認識,只是關注打工報酬的獲得,而不關注自己是否可以得到養老保險的保障。第二,勞動者的流動性問題突出,從而加大了參保工作的困難度。現如今整個勞動市場的供需不平衡問題十分突出,供給大于需求,這讓勞動者的弱勢地位更加突出,與此同時,勞動者的流動性很強,會讓實際的參保工作難度重重,還出現了漏報、漏繳等一系列問題。第三,養老保險工作機制有待革新,工作效率不高。當前影響養老保險擴面的一個重要問題是養老保險的工作機制不夠健全,同時缺乏創新力度,影響到了實際工作效率。第四,養老保險的繳費率處于較高水平。養老保險繳費率高的問題是影響企業與員工參保,導致養老保險擴面困難的重要原因。企業的繳費率以及員工個人繳費率都處于較高水平,影響到了他們的參保主動性。
3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問題的解決對策
3.1宣傳正確參保理念
目前無論是企業還是勞動者都對養老保險的參保工作存在著片面或者是錯誤的認識,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養老保險擴面工作的實施。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要加強對正確參保工作的宣傳力度,提高勞動者以及企業的參保意識。在宣傳工作當中需要為企業講明為員工參保養老保險的重要價值以及對企業未來發展的積極作用,從而提高企業的責任意識,讓企業可以主動地投入參保工作。與此同時,在宣傳工作當中需要對養老保險的有關政策進行大力宣傳,讓企業能夠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除此以外,要為廣大勞動者進行有效的宣傳教育,改變他們對參保勞動保險的錯誤看法,積極提升其維權意識和參保觀念,也讓他們的權益得到切實保障。
3.2做好審核監督工作
目前整個勞動市場存在著很多不平衡的問題,勞動者數量較多,但處于弱勢地位,再加上人員流動性高,使得漏報和漏繳的問題增多。面對這樣的現狀,我國必須要做好養老保險的審核監督工作,也就是要構建完善的'社保稽核體系,對繳費單位進行準確的登記、申報,規范企業繳費行為,使得他們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繳納養老保險費用。針對瞞報與拖欠繳費等錯誤行為,需要依照設置的相關懲處措施要求其改正。與此同時,勞動監察部門等要做到協調配合,加大稽核力度,使得繳費單位能夠依法申報與繳費,讓養老保險擴面問題得到妥善解決,并形成一個良性循環。
3.3創新改革工作機制
養老保險工作具有極強的綜合性和復雜性的特點,是一項關系民生問題解決的大事,所以養老保險的工作人員必須要有極高的專業素質和良好的道德素養,使得他們能夠妥善處理好辦理工作的各個事項。與此同時,要注重對工作機制進行大力創新,確保各項工作的效率與質量,提高服務水平。一是適當增加社保工作人員的數量,確保各工作人員能夠做到各司其職,將養老保險工作處理得井然有序。與此同時,要加大對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力度,使得他們能夠掌握豐富的專業知識以及政策知識,不斷提升業務能力,提高責任意識,確保社保工作質量。二是增加配套工作經費的投入,并設置專門性強的激勵機制,進一步強化對社保工作的管理,穩定人心,維護基金安全。三是將養老保險經費納入專項預算當中,并做好政策的宣傳工作,降低工作難度的同時,為養老保險擴面工作提供助力。
3.4適當降低繳費水平
繳費率較高的問題制約著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工作的推進,更讓企業和員工的壓力大幅提高。很多企業由于繳費率高的問題而放棄為員工參保,不僅無法保證員工的切身權益,還影響到企業對員工的吸引力,使得企業在接下來的規模壯大和發展當中受到制約。也有很多勞動者他們的收入差距很大,收入水平低,所以要承擔8%的養老保險費用會讓他們的生活壓力劇增。為了解決這樣的問題,促進養老保險覆蓋面的擴大,國家可以適當調整繳費率,降低繳費的標準,讓企業和收入低的勞動者都能夠享受到國家給予的優惠。
4結論
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問題突出的現狀影響到養老保險制度的貫徹落實,同時還威脅到我國整個社保體系的建設工作,長此以往會讓民生工程建設受到嚴重影響,進而威脅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長足發展。因此,必須客觀全面地分析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工作實踐當中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提出針對性的解決方案,也切實解決企業的實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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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問題論文11
摘要:
中國人口結構日新月異,老齡人口數不斷攀升。其中失獨家庭的規模不斷擴大。與其他正常的老年群體相比失獨老年群體喪失了家庭養老的功能,其養老存在很嚴重的問題。本文,將就失獨老人的物質生活、精神生活方面存在的難題進行分析,為失獨老人的養老問題盡綿薄之力。
關鍵詞:失獨老人;對策
失獨老人即指失去獨生子女的老人,可以是夫婦,也可以是獨身老人。目前我國至少有100萬個失獨家庭,每年新增失獨家庭7.6萬個。失獨家庭中存在,養老、精神疾患、返貧等問題。
一、失獨老人面臨的困難。
(一)心靈上的創傷。
由于自身和部諸多因素的影響,失獨老人在失去兒女后因傷心、憤怒、孤獨等不良情緒的影響,疾病、養老困窘等如影隨形,難以走出失去獨的心里陰影,有些老人甚至對未來失去了信心,整日沉浸在痛苦中,絕望充滿活的每個角落,自己原有的理想和抱負漸漸被遺忘。當其他兒孫滿堂的老人在享受幸福晚年時,他們卻在回憶度日,而回憶只會讓他們更痛苦。根據相關心理調查表明,很多老人存在失獨心理與交流障礙,并伴有長期的心理抑郁、消沉,極力回避日常的'人際交往。
(二)經濟上的困難。
在我國“養兒防老”是根深蒂固的養老觀念,截至20xx年,在我國老年人中,24%的老人主要經濟來源是離退休養老金。40.7%的老人主要依靠家庭成員供養,在20xx年,主要依靠養老金生活的老人比例為19.6%。另外,以低保作為主要收入來源的老人,由10年前的1.6%上升至3.90/0。然而“失獨”也給家庭經濟帶來了沉重的負擔。失獨老人中也有相當一部分人,承受了子女重病離世造成的家庭與經濟雙重打擊。失去子女供養,還要在拮據的經濟條件下中償還債務。當前城鎮失獨家庭很多都缺乏養老金的保障,而農村失獨家庭很多則存在著經濟困難、老無所依的問題。
隨著年齡逐年上升,失獨者自身醫療、養老等經濟支出也不斷上升,經濟負擔越來越沉重,從而陷入貧困。據悉50010因醫療而返貧的家庭,均為獨生子女家庭。
(三)隱形的困難。
老年人是疾病的高發人群,然而失獨老人卻老無所依,如:失獨老人在住院醫療期間無人看護,無人照料;甚至在突發心腦血管疾病時,因身邊沒看護的人,而無法得到最及時的搶救;不僅如此,很多盈利性養老院因出于風險與責任的考慮,失獨老人因沒有子女簽署委托手續被拒之門外。失獨老人在家庭生活正常,夫妻身體狀況良好時,可在生活上互相扶持。基本能解決生活問題。但是夫妻雙方有一方去世,加上步入高齡又沒有親人所依那么生活變得更加困難,甚至陷入困境,變得無法自理,對未來生活的擔憂,是所有失獨老人的心聲。當失獨老人的不良情緒得不到排解時,夫妻之間的矛盾就會顯現出來,互相之間的埋怨增多,夫妻之間的感情很容易出現裂痕,已經不圓滿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存在瓦解的隱患。據悉,還有有34010的失獨家庭有孫輩,還要代替子女撫養下一代,讓艱難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四)社會養老服務不足。
社區養老服務供給嚴重缺乏。失獨老人不能依靠“養兒防老”的傳統方式來安度晚年,社區養老作為家庭養老的重要補充形式,逐漸受到廣大老年人的喜愛。雖然發達地區的部分社區能為行動不便的老人提供日間護理、處理家務、送醫上門等服務,但從總體看,因為存在資金短缺、管理監督存在漏洞、護理人員服務不專業、缺失應急服務等情況,社區養老供給服務不能滿足實際養老需求。
二、相關對策。
(一)撫平創傷,溫暖心靈。
加大培養專業人才的力度,使為失獨老人提供的服務向專業化發展,服務人員應為失獨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顧、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務,并幫助失獨老人疏導心理,逐漸走出陰霾。學會排解情緒,不壓抑心中的怨氣,正面面對自己的遭遇。政府部門有必要扶持這些失獨組織和一些幫助失獨者的NCO,幫他們盡快走出陰霾。
(二)完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
建立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依托、建立專業化服務程序,為失獨老人的居家養老提供優質的服務平臺。社區為老人組織積極的社區活動,用豐富多彩的文體生活來幫助他們的淡化記憶傷痛。同時發起志愿活動,招募志愿者,動員各界群眾為老人服務,幫助獨老人走出陰霾,重獲陽光。
(三)加大對“失獨”老人的幫扶力度。
一是物質幫扶方面,各涉老部門要用足用活現有政策,形成聯動機制,在吃、穿、住、醫、葬五個方面給予有效保障。在此基礎上,要出臺優惠政策,創建多元投資的“失獨”老人養老服務機制,動員社會力量和吸納民間資金參與“失獨”老人養老服務事業。
二是在社區建立醫療、照護、保健和緊急救助、定期上門體檢等服務制度,來幫助失獨老人解決健康和日常生活問題。社區還應該建立應急救護系統對長期身體不適的老人在發病時進行緊急救治。國家各級相關職能部門,應推行專門對失獨老人群體的養老保險金政策。政府可以加大與商業保險機構合作,由政府投保,解決養老問題。例如建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為可能發生失去自理能力或已經失去自理能力的老人提供相應的服務和幫助,讓他們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時不陷入絕境。
三是建立以政府為主導,完善社會養老制度和社會救助制度。為失獨老人開設“綠色通道”,提供擔保服務、為失去自理能力的失獨老人提供生活補貼和看護服務;讓老人所在街道(村委會)辦事處擔任臨時監護人,為其入住養老院擔保。政府可以建立專門針對失獨老人建立失獨老人養老院或敬老院,可以解決老人監護人問題,也方便為其提供保障。另一方面,提供上門幫扶服務,為失獨老人提供日常生活、醫療、照護和家務等基礎服務。健全和監管自愿者組織,呼吁更多的社會公眾參與到幫助失獨老人的暖心計劃中來。
(四)幫助失獨老人融入社會。
失獨老人渴望走出痛苦,回歸正常的社會生活。政府、和自愿者應該幫助社人們了解失獨老人,客觀正確的看待失獨老人。并建立失獨家庭心理干預制度,倡議社會成員為這個特殊群體盡綿薄之力。大眾媒體不要把失獨老人標簽化,應尊重、關愛他們。此外,民政部門、社會慈善機構應該團結起來一起幫扶失獨老人。政府應鼓勵民間慈善機構幫助失獨老人,為他們提供養老、照護等服務,并鼓勵失獨老人相信這些民間組織能夠幫助他們解決所面臨的困難。
(五)其他可行性措施。
加強子女對意外事故的風險意識。由于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獨生子女在日益激烈的競爭中面臨巨大的壓力。他們是家庭中唯一的子女,從小就背負著父母和親朋的期望,當遇到情緒問題時如果得不到及時的引導,很容易產生極端行為。20xx年國家衛生局統計數據顯示,全國15~ 34歲的青少年中,自殺成為死亡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為了避免獨生子女在突發事件中的意外事故,社會、學校、家庭應該相互配合,共同協作,加強風險意識,降低獨生子女意外事故死亡率。第一,以學校和家庭為主,在學校建心理健康輔導中心,定期測評和咨詢學生及其家庭;第二,加強對交通安全意識的宣傳,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減少因交通事故、溺水等引起的死亡;第三,父母要加強對獨生子女的教育,同孩子一起探討安全知識,保持高度的警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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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問題論文12
摘要: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的進程加快,失地農民這一特殊群體迅速擴大,失去土地的農民失去了生活的經濟來源,再加上我國的老齡化的問題日益嚴重,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面臨更加嚴峻形勢,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亟需解決。本文通過對我國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障現狀分析,找出存在的問題并分析其原因,進而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以求完善失地農民養老保障制度。
關鍵詞:失地農民;養老保障;對策建議
1建立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體系的必要性
1.1有利于建設和諧社會
土地是農民生存的根本,農民的主要經濟收入都來源于土地,農民的土地被征收后盡管得到一定的補償,但是遠遠不夠,影響其可持續的生存。養老保險等保障體系的健全與否,關系到失地農民的切實利益,關系到社會的穩定與國家長治久安,關系到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
1.2有利于推進城鎮化的進程
失地農民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農民生活得不到保障,失地農民在城鎮化的過程中存在后顧之憂,這使得他們難以融入城鎮的生產生活,這種情況阻礙了我國的城鎮化進程。通過建立完善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使失地農民老有所養,消除其顧慮,從而更好的推進城鎮化的`進程。
1.3有利于統籌城鄉發展
統籌城鄉發展,社會保障是個關鍵問題,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資金。如何構建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為城鄉社會保障對接打好基礎,仍需進一步探索。某種角度講,建立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是由于城鄉二元化造成的。為失地農民提供養老保險,并與城市現有的養老保險保持兼容性,可以為日后城鄉養老保險制度接軌奠定基礎,有利于統籌城鄉發展。
1.4有利于緩和老齡化對社會的沖擊
我國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并且老齡化的程度有加速的趨勢,而農村老齡化是中國總體老齡化問題的主體,農村是老年人口最多的地區和老年人口撫養比最高的地方。構建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可以算是未雨綢繆,為減少將來我國老齡化高峰帶來的沖擊做好準備。
2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2.1征地補償費、安置費低
征地補償費、安置費是否合理對解決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起著重要的作用,因為征地補償安置費的高低直接影響失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參保率。當前對于失地農民的征地補償主要有三方面構成:對失地農民進行相關費用的補償;第二,對失地農民的生活安置的補助;第三,對土地的地面附著物以及青苗的費用補償。這些補償難以維持失地農民的可持續生活,購買商品房后,農民的補償費用往往所剩無幾,再加上子女教育、醫療等費用支出,農民的生活壓力很大,往往沒有精力去考慮養老保險問題。
2.2相關的法規不健全,管理存在漏洞
當前我國有關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有關立法難以滿足現實的需求,法律法規不夠健全,管理體系不完善。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建立一部關于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險問題的全國性立法,有關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的有關規定主要體現在一些國家的政策性文件。由于法律的缺位,使許多問題無法可依,在管理過程中容易出現各種問題,如保險基金挪用等。
2.3失地農民缺乏參保積極性
現實中,失地農民往往參加養老保險的積極性不高,對于養老保險的許多問題不了解,同時也沒有積極性去了解。其參保積極性不高主要由以下幾方面因素引起:一、失地農民由于自身素質不高難以找到合適的工作,收入減少,經濟基礎弱,難以承擔保險費;二、固有的養兒防老思想根深蒂固,不愿意通過”交費”l為自己養老。三、由于法律監管不當在征地補償的過程中出現不當的行為,損害失地農民的利益,影響其參保積極性。四、政府對養老保險的宣傳力度不夠,失地農民對有關政策的了解不夠
2.4養老保險的統籌水平較低
目前,由于沒有關于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統一規定,各個地區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了不同的保險政策,對于建立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有三種聲音,一是納入農村的養老保險,二是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三是單獨建立事業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無論哪一種都能使失地農民的養老在短期內得到保障,但是這并不是長久之計,社會養老保險終將統籌發展,實現地區、城鄉之間的統籌。當前對于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政策與統籌的養老保險發展存在一定差距。
3構建可持續發展的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建議
3.1加大財政投入,完善征地補償制度
政府應加大對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財政投入,減輕農民的負擔,同時應該適當提高征地補償標準,改進征地補償辦法,土地征用補償要對失地農民土地財產權益補償,還要對土地用途轉變后地價增值給予相當程度的補償。以增加失地農民的補償費,減輕其生活壓力。
3.2加快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
當前的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很多都是地方性政策,應該盡快制定完善具有全國性的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從法律的高度保障失地農民的合法利益,從而統一規范各地區千差萬別的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發揮法律對養老基金監管的作用,使養老金的運營規范化、合法化。
3.3提高失地農民參保積極性
通過加大財政補貼、對失地農民再就業的培訓等政策,減輕其負擔,改善經濟條件;落實法律法規,保障失地農民的利益;加大宣傳力度,使失地農民認識到參加養老保險的重要性,了解國家的各項政策規定,改變其原有的觀念。
3.4完善養老保險,逐步實現統籌
城鄉二元體制的長期存在,決定了我國相當長的時間內城鎮和農村分開實行各自的養老保險制度,失地農民的身份向城鎮居民過度,其養老保險制度也要與城鎮養老保險接軌,這是實現城鄉統籌的重要一步。各地區應增進交流,以實現統籌為目標,建立適合自己的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并隨著各地區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逐步實現整個社會的養老保險制度的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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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問題論文13
【摘要】基本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體系中最重要,實施最廣泛的一項制度,也是一國養老保險制度設計的核心。從20xx年12月15日,證監會主席提出將養老金進行統一管理,到今年首批養老金就位,該話題一直備受關注。但,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還存在著許多的問題。養老金入市,能否解決現有的問題,以及怎樣使其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是我們需要思考的。更多保險論文相關范文盡在職稱論文發表網。
【關鍵詞】養老保險論文
一、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現狀
基本養老保險是一種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統一政策規定強制實施的,用來保障廣大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需要。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不足時由政府補貼。這是一種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在世界上也是一種首創。
二、養老保險基金所面臨的問題
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采取的這種制度,不僅汲取了傳統型養老保險制度的長處,又擁有了個人賬戶模式所沒有的優點,但就目前來看養老保險基金面臨著越來越多的問題。
(一)通貨膨脹的威脅越來越大
從表面上看,現有的養老金規模增長速度大于經濟和物價的增長速度。但由于20xx年的金融危機,各國開始采取寬松的貨幣政策,并且我國的貨幣有超發的趨勢,未來我們的通貨膨脹情況會越來越嚴重。
(二)中國人口老齡化現象越來越嚴重
據預測,我國60歲以上老齡化人口到20xx年的比例將達19.3%;20xx年達25.3%,老齡化人口數量將突破4億;20xx年左右將達到峰值。人口老齡化問題不僅會為家庭養老增加重擔,還會導致經濟運行負擔加重,從而對經濟的增長造成一定影響。屆時,以目前已有的養老保險基金規模很難承擔這個重擔。
(三)養老保險基金收支不均
隨我國老齡化問題而來的是養老保險基金在收支上的不平衡。除了退休人口增多之外,提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人也越來越多。在一些地區,收取的養老保險基金遠不能彌補支出,雖然有財政補助,但還是出現了赤字。基本養老金賬面結余只集中在少數發達的地區。
三、養老保險基金入市的好處
從20xx年開始社會各界就開始關注養老金入市這個事件,直到今年才真正落實下來。人社部副部長游鈞也表示,養老金于今年進入股市是由市場機構根據市場狀況來選擇的。就目前來看,養老金投資運營主要有以下好處。首先,對于參與養老保險繳納的人而言,他們的.養老錢不用一直因為存在銀行中而貶值。雖然感覺不明顯,但照著現行模式發展下去,參保人會逐漸發現繳納的養老金越來越多,退休時間越來越晚,領到的養老金的購買力遠不如繳納時強。其次,對于金融從業者而言,養老金入市可以盤活金融市場,讓更多有能力的金融機構參與其中,為金融行業帶來更多的生機。最后,從金融市場方面來講,養老金的入市能在一定程度上程度上能夠壯大除散戶之外的投資者的力量,也能夠推動資本市場的體制改革。一方面,我國的股票市場散戶眾多,養老金入市可以促使收益穩定的國有企業進行分紅制度建設,進而引導散戶向長期穩定投資者轉變;另一方面,由于養老金投資對安全性的要求,廣大中小投資者的短期投機行為可能會因此而改變,進而能夠改善資本市場投資環境。
四、養老金管理制度所存在的缺陷
雖然我國于20xx年設立了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用來管理全國的社保基金,但由于我國社保基金來源多樣,管理主體也不一致,其運作方式還存在很多的瑕疵。首先,我國的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是由政府管理的事業單位,在實施市場化薪酬體制上存在不足。其次,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不當。我國養老保險基金通常由身兼數職的人來管理,有的部門負責人既是管理者又是投資者。社保機構除了要負責保費的征收,還要負責管理投資。但結余資金少,投資經驗不足,根本無法兼顧。最后,養老金管理監管不足,管理部門違規的情況時有發生。我國各項社保基金均由各部門分開征收、分散管理,相關核算管理制度并不健全。社保基金經常會被隨意濫用和挪用,導致基金大量流失。
五、養老金入市存在的問題
養老金在我國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雖然將養老金投資運營是為了保值增值,但其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也是我們必須充分考慮的。首先,從收益性方面考慮。根據國內相關數據顯示,20xx至20xx年間,我國養老金平均收益率僅與同期通貨膨脹率相持平。但資金具有時間價值,在未來的某一時刻里,經過投資與再投資,我國的養老金收益率能否超過通貨膨脹率依然值得我們的重視。其次,從流動性方面考量。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正處以轉型階段,雖然目前是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但慢慢將會轉為以社會統籌為主。但就目前來看,養老金必須滿足現行制度下“現收現付”的需要,這就要求其資產配置必須非常靈活,從而滿足各種需求。再次,還要從安全性方面考慮。養老金是保命錢,它的安全與否甚至關乎到了國家的穩定。20xx年中,市場上出現的最大不穩定因素就是保險資金,它的肆意舉牌在一定的程度上擾亂了股票市場上的秩序。在20xx年初,國家給予了保險資金一些處罰,這才使得股票市場的情況穩定下來。但是一旦養老金入市,這樣的事件會不會再次出現呢,或者會不會有其他的情況出現呢?這些都是我們需要考慮到的。
六、可以借鑒的解決措施
雖然養老金已經邁出了入市的第一步,但考慮到養老金的安全以及保值增值的持久,不能局限于此。縱觀全球,加拿大政府對養老金的管理方式,有很多值得我們借鑒的地方。從管理層面上講,主要有以下兩個解決措施。第一,建立一個較獨立的投資體制。我國的社保基金理事會由政府監管,在做投資決策時并不自由,而加拿大養老基金投資公司在由國家間接監管的情況下同時具備私人法律地位。這樣做,不僅提高了投資的自由度,同時也避免了管理部門對資金的亂用,提高了養老金的使用效率。第二,監理信息披露制度。進行投資決策之前,可以再網站上發時代金融TimesFinanceNO.06,20xx(CumulativetyNO.663)20xx年第06期中旬刊(總第663期)布相關信息,讓養老金的繳納者和使用者知曉錢用在哪里,為什么要這樣用,由誰用。除了從管理層面上來解決,在投資層面上我們還可以選擇“全面撒網”的方式。目前我國養老金結存約為4萬億元,扣除留存部分能夠投入運營的資金約2萬億元。根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確定的30%入市資金上限計算,可用于投資的金額為6000億元。除此之外其他的資金相當于閑置了,并不能發揮保值增值的作用。處于安全性和保值增值的考慮,養老金除了入市還有其他的投資手段。以加拿大養老基金投資公司的投資為例,它們的投資項目除了股市,還包括房地產、基礎設施、公開市場、基金和信貸等項目。更關鍵的是,它還進行全球資產配置。這些我們都可以借鑒學習。
七、結論
目前來看,養老金入市是大勢所趨,并且的確能帶來諸多好處。但養老金在我國具有重要地位,因此在進行投資的時候還是要更加謹慎。
參考文獻
[1]周慶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入市的必要性分析》.《財經界》,20xx年第21期,第27頁.
[2]鑫燃.《我國現行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的缺陷及對策》.《當代財經》,20xx年第2期,31-34頁.
養老問題論文14
隨著城鎮化的推進,農民工群體不斷壯大,農民工的養老保險問題越來越突出。對湖南省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的影響因素進行實證分析,涵蓋農民工個人特征、就業狀況、家庭情況、城市融人感以及其他社保的參與等五大類,并根據實證結果提出解決農民工養老保險問題的政策建議。
一、農民工養老保險現狀及問題
農民工是指戶籍是農民,跨地區外出的進城務工人員。據國家統計局的公布數據,20xx年末我國城鎮化率已達到53.73%。在被公布的7.31億城鎮人口中,2.69億人被統計為農民工。許多農民工為“城鎮化率”增量做出了貢獻,但并沒有真正享受到與城鎮市民同等的社會保障福利。如何讓這些農民工不再僅僅享受統計意義下城鎮人口的稱號,而是實實在在融人到城市之中,享受與市民同等的待遇,即“農民工的市民化”,這個問題有待解決,不僅關系到農民工切身利益,也關系到我國和諧社會和全面小康建設能否順利推進。
二、農民工參加城鎮養老保險的影響因素
(一)農民工的個人特征。包括性別、年齡、婚姻狀況、受教育程度的影響。從年齡因素看,農民工年齡越大,其養老意識越低,老一輩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的積極性低于新生代農民工。因此,本文預期年齡對農民工參加城鎮養老保險的影響系數為負。從教育程度看,農民工受教育程度即學歷越高,參加養老保險的意識越強。因此本文預期受教育程度對農民工參加城鎮養老保險的影響系數為正。
(二)農民工的就業情況。包 括農民工的'主要職業、就業身份、就業單位性質以及月收人。研究表明,農民工職業越穩定,勞動合同的簽約率越高,其參保的幾率越大;農民工月收人越高,其參加養老保險的概率也越高。農民工大致分為國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私營企業及其他,其中正式單位的勞動合同簽訂率更高,工作也較穩定,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的幾率也更大。因此本文預期農民工主要職業、就業單位性質以及月收人對農民工參加城鎮養老保險的影響系數為正。
(三)農民工的家庭情況。包括農民工子女個數、孩子現居地以及子女在學情況。農民工子女個數越多,下學的越多,其需要的撫養費和教育費越多,負擔更重,而且子女若在本地下學花費的教育費更多,因而不會有多余的資金可以用來購買社會保險。因此本文預期農民工子女個數、孩子現居地以及子女在學情況對農民工參加城鎮養老保險的影響系數為負。
三、提高農民工養老保險參保率的政策建議
一是從農民工自身的個人特征出發,通過培訓教育等途徑提高農民工自身素質,進而提高農民工收人,改善農民工生活狀況,增強農民工的風險意識,這樣將有助于提高農民工對城鎮社會養老保險的參與率。
二是政府應該承擔起責任,增強農民工投保信心。建認財政對農民工社會養老保險的補貼制度,改變政策多樣性,保持政策穩定性。因為政策是否穩定是農民工參加城鎮養老保險的主要因素之一。政府應避免城鎮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實施的隨意性,消除農民工的擔心,提高參保信心。
三是加強對城鎮社會養老保險的宣傳工作,建認相關的配套制度建設。農民工受傳統文化、自身文化水平的局限,對社保政策理解較少,其參保意愿很大程度下受到政府和相關機構的引導和宣傳的影響。因此,要加大政府對城保的宣傳力度,減輕農民工對城保的不信任感。
養老問題論文15
一、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含義和特點
所謂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指的是通過個人、國家和集體一起出資,對農村的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種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賬戶獨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給農村擁有養老保險的老人開通獨立的賬戶,資金繳納和補助費用的獲取都是通過賬戶進行辦理,采用獨立的賬戶方便快捷,有利于提高辦事效率。第二,規定了繳納養老金的最低標準。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所繳納的養老金不是固定不變的,應該根據該地區經濟水平和消費情況制定最低繳納養老金的標準,縣級市對所繳納的養老金進行管理,地方的財政預算要包括所繳納的養老金。第三,領取條件的嚴格規定。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一般是在50周歲開始領取養老金,但是并不是所有滿足50周歲的人都可以,對于領取其他城鎮養老保險的人不符合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領取養老金的條件,除此之外,在參保時間和領取時間之間超過15年農民,需要通過年繳費形式繳納費用滿足15年才有資格領取養老金。
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中的不足
1.農民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認識不足。由于在農村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缺乏有效的宣傳,農民缺乏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認識,導致很多農民不參與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通過有關部門對農民的調查分析,接近30%的農民不了解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內容、參保條件以及補貼的方式。在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進行宣傳時,一般只是通過宣傳手冊、村內廣播等形式宣傳,但是由于農村的文化水平比較低,很多農民不清楚宣傳冊上所講的內容,導致一些農村對參保的一些福利和條件不明確,降低了農民參保的積極性。
2.缺乏相關法律的約束。在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中有完善的法律法規才能夠切實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保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順利開展,但是在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方而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不能對新農保的行為進行約束,不利于調動農民參保的積極性。新農保在實施的過程中,政府沒有對其做出統一的規定,不同地區的實施方案不同,導致新農保出現管理上的混亂,在一些地區甚至出現挪用新農保基金的現象,也沒有采取有效的措施阻止上述現象的發生,農民對新農保的信任度不斷下降。
3.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資金不足。新農保的資金是由個人、集體、政府一起出資,但是農民繳納的資金比較少,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民數量比較多,集體收入又比較少,集體對農保的資金很少,為此新農保大量的資金都是由政府承擔。新農保這種主要靠政府出資的集資渠道比較單一,不能夠給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提供足夠的資金,資金不足,就無法支付足夠的養老金,農村老人的生活水平得不到保障,也就降低了農民參保的積極性。
4.無法保障農村老人的生活。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生活消費越來越高,但是新農保沒有足夠的支付能力,支付的養老金不能夠保證農村老人的基本生活。例如假設一個農村老人在50歲開始參與新農保,根據新農保的要求計算后,農村老人在60歲開始領取養老金,但是每月只能夠得到130元。在消費水平不斷增加的社會里,130元根本就無法保障農村老人的基本生活,農民參保的積極性不斷降低。
三、解決農村養老保險存在問題的策略
1.加大宣傳,提高認識。加大在農村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宣傳力度,對提高農民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認識具有非常重要意義。在對新農保進行宣傳時,要拋棄傳統的宣傳方式,可以通過開展相關的活動,深入到農村內部,這樣才能夠加深農民對新農保相關政策的認識。例如可以在農村開展“我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認識”的活動,在活動現場組織唱歌、表演、話劇等,通過表演和話劇來介紹新農保的相關政策、參保條件等,同時在活動后讓農民根據自己的疑問進行提問,宣傳人員在現場進行詳細解答,直到農民完全了解新農保為止。通過開展相關活動,能夠吸引農民參加活動的積極性,最終可以提高農民對新農保的認識,有利于新農保在農村的順利開展。
2.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加強法律約束。針對農村養老保險中出現的問題,要建立完善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制度的執行需要用法律手段進行約束,為此還要加強對農村養老保險法律體系的建設,保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各項工作能夠順利執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要根據在農村開展養老保險的實際情況,在法律中對養老資金的來源、資金發放的條件等進行明確的規定,同時要加強對農村保險制度的監督,出現和制度不相符的行為,要嚴格運用法律手段進行嚴懲,切實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這樣可以提高農民參保的積極性。
3.拓寬資金渠道,增加資金。個人和集體提供的養老資金不足,為此,政府不僅要提高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資金的投入,還要拓寬資金渠道,只有提供足夠的資金才能夠給農村老人支出充足的資金,保障農村老人的基本生活。政府需要對養老保險提供最低的保障,同時國家要單獨撥款,作為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儲備資金,這主要用來補充相關的.養老資金以保證養老金能夠滿足農村老人的基本生活。政府要加強對集體經濟的重視,提高集體經濟水平,增加集體經濟的投資。除此之外,還要拓寬集資渠道,例如可以讓政府和一些愛心企業合作,企業為農村養老保險提供部分資金,還可以利用募捐的方式,通過這樣多渠道的集資,既可以減少政府的壓力,還可以為農村養老保險提供足夠的資金。
4.提高農村收入,保障農村老人生活。政府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農村的收入,只有增加了農民的收入,農民才能夠有足夠的資金投入到新農保中,有利于保證新農保在農村的順利開展。要在農村開設知識課堂,提高農民的整體文化素質,同時轉變農民傳統的思想觀念,增加對養老問題的關注。政府在村內開設一些技術培訓班,農民通過學習先進的技術,增加自身在社會上的競爭力,同時政府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的建設,鼓勵農民根據農村地區的特點自主創業,從而提高農民的收入。為保障農村老人的基本生活,農村養老保險要根據當地的生活經濟水平,支付足夠的養老資金,這樣才能夠為農村老人提供足夠的資金,保障農村老人的基本生活。
綜上所述,政府部門要根據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采取有效的措施來加強大對新農保相關政策的宣傳,提高農民參保的積極性,同時完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來保證新農保在農村的順利開展,最后,政府要加大對新農保的支持,增加農民收入。這樣才能夠讓新農保為農村老人提供足夠的資金,保證農村老人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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