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實務材料歸集和分配
一、成本核算的科目設置
(一)“生產成本”科目
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
—輔助生產成本
(二)“制造費用”科目
二、材料、燃料、動力歸集和分配
(一)材料、燃料、動力的歸集和分配
對于能分產品領用的材料、人工費用,直接計入產品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項目。
對于不能分產品領用的材料、人工費用,分配計入各相關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項目。
對于不能分產品領用的材料,需要采用適當的分配方法,分配計入“直接材料”項目。
分配時的公式:
材料、燃料、動力費用分配率=材料、燃料、動力消耗總額/分配標準A(如產品重量、耗用的.原材料、生產工時等)
某種產品應負擔的材料、燃料、動力費用=該產品的重量、耗用的原材料、生產工時等×材料、燃料、動力費用分配率
在消耗定額比較準確的情況下,原材料、燃料也可按照產品的材料定額消耗量比例或材料定額費用比例進行分配。
【總結】
1。通用分配公式
間接費用分配率=待分配的間接費用/各種產品分配標準合計
2。分配標準:產品重量、消耗定額、生產工時、產品產量、產值比例等
3。某產品應分配的費用金額=分配率×該種產品的分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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