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1
一、出租車駕駛員必須持有駕駛證(A、B、C)、從業資格證和出租辦核法的出租車駕駛員服務卡。
二、出租車駕駛員必須具有2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或5萬公里以上安全行駛里程;年齡50周歲以上的駕駛員,不準擔任500公里以上的長途運輸任務;駕齡在3年以內,安全行駛里程在10萬公里以內或年齡55周歲以上的,不準擔任300公里以上的長途運輸任務。
三、駕駛員新上崗時必須向公司提出申請,由安全管理人員對其進行安全培訓才能駕駛公司的出租車。
四、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隨身攜帶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和出租車駕駛員服務卡,不準駕駛與準駕車類不相符的車輛。
五、對于發生特大行車責任事故的,取消出租車從業資格;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或一年內發生3次以上責任事故的.公司不予聘用。
六、安全管理人員因根據駕駛員的思想、技術、駕駛作風等情況分類管理。對經常違章作業的,有權制止出車。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集團危貨運輸車輛管理,規范危貨駕駛員的工作職責及內容,切實加強和完善集團運輸工作流程,更加安全、有序、高效、通暢地完成運輸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危貨運輸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崗位職責、其他工作內容和獎懲制度。
該管理制度適用于集團范圍內所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駕駛員。
第三條 該管理制度適用于集團范圍內所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駕駛員。
第二章 危貨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一)出車前
第四條 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的有關證件、標志應齊全有效,技術狀況應為良好,并按照有關規定對車輛安全技術狀況進行嚴格檢查,發現故障應立即排除。
第五條 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的車廂底板應平坦完好、欄板牢固,對于不同的危險貨物,應采取相應的襯墊防護措施(如鋪墊木板、膠合板、橡膠板等),車廂或罐體內不得有與所裝危險貨物性質相抵觸的殘留物。
第六條 檢查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配備的消防器材,發現問題應立即更換或修理。
第七條 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檢查隨車攜帶的“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是否與所運危險貨物一致。嚴禁超載、超限、超范圍運輸。 第八條 根據所運危險貨物特性,應隨車攜帶遮蓋、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屬具和應急處理設備、勞動防護用品。
第九條 裝車完畢后,駕駛員應對貨物的堆碼、遮蓋、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對影響車輛起動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檢查,確認無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二)裝卸時
第十條 車輛停靠貨垛時,應聽從作業區指定人員的指揮,車輛與貨垛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待卸車輛與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不準堵塞安全通道。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
第十一條 裝卸過程中,車輛的發動機必須熄滅并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第十二條 在裝卸過程中,駕駛員負責監裝監卸,辦理貨物交接簽證手續時要點收點交。裝車完畢,駕駛員必須對貨物的堆碼、遮蓋、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對影響車輛起動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檢查。
第十三條 裝卸過程中需要移動車輛時,應先關上車廂門或欄板。若原地關不上時,必須有人監護,在保證安全情況下才能移動車輛,起步要慢,停車要穩。 第十四條 禁止在裝卸作業區內維修車輛。 第十五條 危險貨物運達卸貨地點后,因故不能及時卸貨,在待卸期間,駕駛人員應會同押運人員負責看管貨物。
第十六條 收車后,應對車輛進行相應檢查,有貨車輛應停放在封閉、安全停車場內,無貨車輛也應停在符合危貨車輛停放條件的停車場。
(三)運輸中
第十七條 車輛起步前,要先查看裝卸人員是否下車,車輛周圍有無障礙物,確認安全后方可起步。
第十八條 在行車中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規范,謹慎駕駛,禮貌行車。
第十九條 行駛過程中,駕駛員應保證車輛以合適的速度行駛,注意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避免采取緊急制動措施,車輛轉彎時,應減速慢性。
第二十條 駕駛人員應根據道路交通狀況控制車速,禁止超速和強行超車、會車。
第二十一條 注意不搶行、不冒險,自覺做到先慢、先讓、先停;會車時不準侵占對方行車路線。
第二十二條 在危險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霧天行駛時,要嚴格控制車速,禁止緊急制動和猛打方向。
第二十三條 下陡坡時不準熄火、空檔滑行。通過彎道時要靠道路中心線右側行駛,嚴禁侵占對方路線。
第二十四條 通過隧道、涵洞、立交橋時,要注意標高、限速。
第二十五條 夜間行車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適當車距;行車中如感覺困倦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車休息,嚴禁疲勞駕駛。
第二十六條 車輛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通過渡口及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
第二十七條 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車速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車速為80 km/h,并應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車間距離。如遇雨天、雪天、霧天等惡劣天氣,最高車速不超20 km/h,并打開示警燈,警示后車,防止追尾。
第二十八條 運輸過程中,應每隔2h檢查一次。若發現貨損(如,丟失、泄漏等),應及時聯系當地有關部門予以處理。
第二十九條 嚴格按規定的線路、時間、速度行駛,不得擅自改變運輸作業計劃。
第三十條 裝運易燃液體(如瓶、撬、罐)的車輛不準接近明火、高溫場所。運輸燃油的罐車內溫度達到40度時,應采取遮陽或罐外冷水降溫措施。
第三十一條 運輸危險貨物過程中,押運人員應密切注意車輛所裝載的危險貨物,根據危險貨物性質定時停車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會同駕駛人員采取措施妥善處理。必要時,聯系當地有關部門協助處理,并及時向公司部門領導匯報。駕駛人員、押運人員不得擅自離崗、脫崗。
第三十二條 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發生故障需修理時,應及時向公司部門領導匯報,并選擇在安全地點和具有相關資質的汽車修理企業進行維修。
第三十三條 駕駛員連續駕駛時應不得超過4小時,24小時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總計不超過8小時。
第三十四條 運輸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而危及貨物時,駕駛人員應立即向當地公安及有關部門報告,向公司部門相關領導匯報,并應看護好車輛、貨物。當發生貨物泄漏時,應共同配合公安、安檢、環保、質檢、消防等部門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消除危害。
第三十五條 運輸過程中需要停車住宿或遇有無法正常運輸的情況時,應向公司部門領導匯報。
第三十六條 運輸過程中遇有天氣、道路路面狀況發生變化,應根據所載危險貨物特性,及時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遇有雷雨時,不得在樹下、電線桿、高壓線、鐵塔、高層建筑及容易遭到雷擊和產生火花的地點停車。若要避雨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放。遇有泥濘、冰凍、顛簸、狹窄及山崖等路段時,應低速緩慢行駛,防止車輛側滑、打滑及危險貨物劇烈震蕩等,確保運輸安全。
第三十七條 認真履行國家《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其他相關管理規定。
第三章 危貨駕駛員安全崗位職責
第三十八條 認真做好各自本職工作,積極服從各自領導的指揮。 第三十九條 自覺執行安全運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危貨運輸安全操作規程,努力學習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能,提高自身安全組織和自我保護意識。
第四十條 參加有關安全知識培訓、并經所在地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危貨從業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
第四十一條 必須熟悉所載運貨物的性質、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崗位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第四十二條 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做好每天的運輸崗位、作業環境的安全檢查和安全交接班工作。
第四十三條 自覺遵守汽車貨物運輸管理的各項規定,定期保養維護車輛,按照規定清理和維修車輛。
第四十四條 不得隨意打聽各運送單位用氣量的使用情況和儲備情況。
第四十五條 干好本職工作,不攀比,不埋怨,理解他人,理解公司。 第四十六條 不得擅自做主,不得散布謠言,不得撒謊、扯皮。 第四十七條 工作態度要積極主動,不懷疑和猜測上級領導的指示,有良好建議可以及時與上級溝通,有不滿意見可以及時提出解決。意見不統一的,在完成當次當班作業后,可以越級上報反映。
第四章 危貨駕駛員的其他工作內容
第四十八條 車輛運行控制車速,保持與前車的安全行車距離,嚴禁違章超車、疲勞駕駛保證行車安全。
第四十九條 運輸貨物的車輛嚴禁搭乘無關人員、車上人員嚴禁吸煙、車輛不得接近明火、高溫場所。
第五十條 發現車輛故障隱患時,及時維修,并向上級領導匯報。如有檢修計劃,至少提前3天報請上級相關領導審批,履行集團車輛檢修的相關程序,并經總調度審核。
第五十一條 車輛維修過程中,要秉著“搶時間、抓質量、講價錢”的原則。每天至少向上級匯報一次維修進度和維修情況,第一時間上報總調度室維修車輛可上路的具體時間。
第五十二條 嚴格執行和遵守當天的車輛派送任務,包括出行時間、路線、運送貨物種類、數量、運送方式及待運時間等。特殊情況下,要特殊對待,無條件地服從調度室的臨時安排。
第五十三條 司機、押運員如有請假者,請假程序嚴格按照《集團管理制度匯編》中“請假管理”的相關內容執行。
第五十四條 出車前,司機應以電話的形式通知貨物接收部門負責人。通知內容只涉及到出發時間、大致抵達時間、裝載貨物種類、數量以及其他裝卸時所需的特殊要求。如運輸途中遇意外因素延誤抵達時間,應及時通知上級直屬領導和接收部門負責人。
第五十五條 出車時,凡出現因超速、壓線、違章行車、違章停車等違反一般交通安全行車規范罰款的,罰金由司機(或當事人)自行交付。出現交通事故的,酌情由司機擔負相應責任,支付相應罰金。
第五十六條 不得私自拆卸、挪動、調整GPS設備及其附件,要妥善保護好,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積極配合技術人員對GPS設備及其附件的維修和安裝。
第五十七條 發現所運貨物(箱、瓶、罐、撬)有損壞、損傷等外觀、性能、工藝各方面的安全隱患時,要及時向上級直屬領導匯報,并告知貨物接收部門負責人。
第五十八條 不得以任何形式傳遞各運行單位或部門之間的生產情況、工作情況信息,更不能隨意進行比較,惑亂員工工作積極性。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協議的其他內容。
第五十九條 嚴格按照《集團管理制度匯編》中“安全生產運行管理制度”的相關內容執行。
第六十條 嚴格按照《集團管理制度匯編》中“生產調度工作的相關規定”的相關內容執行。
第六十一條 嚴格按照《集團管理制度匯編》中“車輛使用管理制度”的相關內容執行。
第五章 獎懲制度
第六十二條 發現人為拆卸、挪動、破壞、改裝GPS設備及其附件的,視情節予以50元至200元罰款。
第六十三條 因車輛狀況、人員狀況和道路狀況違反以上相關規定,導致總調度打亂調度計劃的給公司帶來各種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的,視情節予以200元至1000元罰款。如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人員傷亡或引起嚴重社會反映的,予以行政處分、開除,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四條 不服從上級指揮,擅自做主,屢教不改的,視情節予以200元至500元罰款。
第六十五條 招搖生事,散布謠言,屢教不改的,視情節予以200元至500元罰款。
第六十六條 其他違規行為嚴格按照《集團管理制度匯編》中“安全生產處分實施細則”和“人力資源管理規定”的的相關內容執行。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3
隨著客運市場的發展,用工制度進一步深化改革,我分公司短期合同駕駛員不斷增多。為強化短期合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分公司特制定如下規定
1、分公司所屬各隊對所有短期合同駕駛員,應視同本單位正式駕駛員,納入安全管理范圍,并建立駕駛員安全行車檔案。
2、各隊要與短期合同駕駛員簽訂安全行車保證書,內容要根據運營特點盡量全面,并及時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進行修改。
3、各隊要定期對短期合同駕駛員進行教育、檢查、分析排摸。對違反安全行車管理規定、違章、違紀和事故駕駛員,應根據情節做出嚴肅處理,并書面報分公司安全部門備案。
4、各隊對短期合同駕駛員實行干部安全教育承包責任制,每月直接見面談話,并有記錄,內容要詳實可信。
5、短期合同駕駛員從參加運營起,累計安全行車公里,其獎勵和處罰按分公司規定執行。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4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無制度公司將無法發展,為了進一步規范貨運物流安全管理,特制定貨運物流司機安全管理制度。
一、貨運車輛與司機的管理制度和獎罰制度
1、車輛由公司指定人員負責管理,公司根據司機全月工作表現,從司機產值、安全行車、維修費用、服務態度、客戶意見等各方面全面考慮,對表現好的司機給予獎勵,對表現差的司機按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車輛由公司指定駕駛員專用,其它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駕駛,專車司機不能將車轉借他人或其他單位使用,如有違反每次扣罰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機本人承擔。
3、車輛除執行運輸任務外,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駛離公司指定停車場,包括不得私自開車回家和辦私事,任務完成后應及時將車輛開回公司廠區,不準起動發動機在車內睡覺和裝卸貨物,以上如發現第一次扣罰100元并追究責任,重犯要從嚴處罰。
4、車輛進出廠區,均要遵守廠區有關紀律、制度、限速為5公里/小時,若在客戶/供應商處裝卸貨物,也必須遵守對方的有關紀律、制度或行車指示,如有違反第一次追究責任,并按公司規定處罰,重犯者從嚴處罰。
5、司機每天按時上班(早車7:00之前出發),特殊情況除外,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請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員,經批準后方可請假,否則,按公司規定從嚴處理。
6、司機不得向客戶/供應商提出要小費、吃飯等,不得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否則報公司處理和送交公安部門。
7、司機執行運輸任務時,在外遇特殊情況或不幸發生事故,不論在何時何地必須馬上通知公司管理人員。
8、司機報銷過路費等必須要做到如實反映,不得弄虛作假、虛開票據,如發現經核實后要從嚴處理。
9、司機對待客戶/供應商要文明有禮,努力提高服務素質和業務水平。
10、對送貨回公司后不及時將對方簽字票據交制單員處的(特殊情況除外),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1、在運輸途中私自攜帶他人上車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2、下午私自提前休息而不裝早車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3、對在工作時間穿拖鞋或不穿上衣影響公司形象的司機,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4、在客戶處裝卸時不注意觀察貨物的破損情況,不及時要求客戶簽收,而給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5、司機須服從公司管理人員的安排出車,若出現挑肥揀瘦或有車不出,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6、依據天氣情況,加蓋蓬布,保護所載貨物,杜絕打濕貨物,若發現或被客戶投訴,由司機全額賠償。
17、客戶要求的退貨的,必須及時與業務員聯系,同意后方可退回,未經業務員同意,擅自將客戶退貨拉的,由駕駛員承擔所有損失。
18、關于墊板,公司要求按墊板發出量的80%回收,少回收1張扣5元,多回收1張獎5元。
二、安全行車制度
1、司機必須積極參加安全學習會,進一步落實各項交通安全措施,加強安全行車意識。
2、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一切條例規定,嚴格按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3、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能超速、亂搶道等違章行車。
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不能飲酒,嚴禁醉酒駕駛,開車時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車中你推我讓,搞其他小動作。
5、由貨物或車輛造成的違章罰款(如證件不全、車輛發生故障、貨物超重、高、長寬等),公司給予全報。
6、若司機個人造成的違章罰款,公司不予報銷,由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1)進入導向車道后,不按規定方向行駛。
2)在禁行的時間,在道路上行駛的。
3)不按規定會車、倒車、掉頭。
4)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的。
5)違反交通標志、標線指示的。
6)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車車輛。
7)不按規定臨時停車。
8)酒后駕駛。
7、在運輸作業過程中,對安全行車的司機,公司根據其全月實際表現設立安全行車獎以及產值獎,月底時一次性獎勵司機,以作鼓勵。獎勵方法:
1)全月未出現任何交通意外,獎勵100元;
2)全月未出現任何交通意外、交通處罰,獎勵300元;
3)月運輸總量達100車以上獎100元。
4)月運輸總量達110車以上獎200元。
5)月運輸總量達120車以上獎500元。扣罰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直接損失500元以下司機負次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10%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0%罰款,主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5%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30%罰款。
2)每次事故公司直接損失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15%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5%罰款,主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30%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40%罰款。
3)每次事故公司直接損失5000元以上,司機負次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0%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30%罰款,主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40%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50%罰款。
4)酒后駕駛出事故的,由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三、計件方案
1、根據車型,拉5件40元/車;
拉6件41元/車;
拉7件以上(含7件)42元/。
以上條款,相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觸犯以上條款將按章論處,不得有誤。
成都林新板材有限公司物流部
二0一三年十一月九日
批準:審核:制定:日期:日期:日期: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5
1、建立以校長為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后勤主任、安全專干為組員的學生接送車安全管理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學校學生接送車的安全管理。
2、校長在每學期第一周內,與班主任老師、跟車護送老師、接送車駕駛員等簽訂接送車安全運行和學生乘車組織管理責任狀。
3、車隊要嚴密地制訂學生乘車定車、定座安排表,落實各班主任老師、值班值勤老師、跟車護送老師、學生接送車駕駛員在學校接送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崗位職責,做到職責公示、分工到人。
4、定期召開學生接送車輛安全例會,認真研究做好學生接送車管理和確保安全運行的對策。對單位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職能管理部門。會議應有具體的文字記錄。
5、學校在租用學生接送車輛和駕駛員時,應要求對方提供《從業資格證書》、《車輛等級評定報告》和有效的駕駛證、行駛證,并協助有關部門將有關資料報縣交通局運管處備案。
6、認真確定每輛接送車的`學生乘載數。要根據接送車輛核載人數以及學生居住地分布等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每一輛學生接送車的乘載人數,認真填寫具體的乘車學生名冊,做到定人、定車、定座、定線路,從源頭上杜絕學生接送車輛超員現象。
7、學校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對接送車駕駛員進行必要的安全行車集中教育,認真總結經驗,提出整改要求,及時消除隱患,確保萬無一失。教育培訓應有文字記載。
8、學生接送車因發生故障一時無法排除時,應及時協調別的合格車輛應急接送,確保學生上(放)學不受影響。
9、駕駛員資質關,凡有酗酒、嗜賭史及心理障礙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擔任學生接送車駕駛員。學校要預防和堅決制止接送車駕駛員酒后開車、疲勞駕車、超員超速和車輛帶病上路等不安全行為,一經發現要協助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10、要提前合理編排好學生接送車輛老師跟車護送值班表,確保每天學生上(放)學乘車途中都有一名責任心強的老師負責維護上下車秩序,并跟車全程護送。
12、要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臺帳,尤其要完善接送車車況、接送車行駛、學生乘車、接送管理制度等臺帳資料,保證學生、駕駛員、跟車教師、接送車等每天都有詳實的乘駕記錄。
13、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及其它安全行車制度,如因違章駕駛造成事故,則由司機本人負責。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6
1、必須熟知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指揮,接受交通檢查,確保生命財產的安全,否則因違章行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機個人負責。
2、開車精力集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不得超速行駛、強行超車、野蠻行車,盡量減少汽車損耗及油耗。
3、司機應熟知所駕駛車輛的性能,按月進行保養(保養視車輛使用情況而定,需要保養時則保養);每次出車前進行車輛檢查,確保車輛安全運行,因檢查失誤,發生事故,后果由司機負責。附:《定期保養表》
4、司機在入職時應有本公司正式員工或有包頭市戶口的非公司人員簽署《特殊人員擔保書》,提供個人駕駛證、身份證、戶口簿等相關證件以備查驗,并進行指紋登記。
5、司機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員工管理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服從領導,聽從分配,不得無故缺勤。
6、公司司機應在每次出車歸來后立即向有關負責人處報到,并及時將《派車單》交回,未有《派車單》的緊急出車,必須在出車回來后第二天內補辦《派車單》,否則不予計算出車補貼。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
7、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出車或外借他人,不得拉私活、帶客,嚴禁酒后駕車,否則出現的一切后果由司機本人負責,嚴重者予以開除處理。
8、車輛需要維修時,要先和領導打好招呼,經同意后方可修理。如果實行零件拆舊換新,應在定點維修站修理,簽單時應寫清配件名稱、價格、功用、修理工簽字、指定維修站的印章,將憑證單帶回財務掛帳,無特殊情況,未經領導批準,不準私自修車。
9、司機必須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應立即檢修;下班后,將車輛開進廠區保管,鎖好車和貨廂的門;車輛停駛后,有空閑時間,司機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要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
10、妥善保管好隨車工具和各種證件,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如有丟失由司機照價賠償和補辦,因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
11、每月1日(遇節假日順延),車隊應統計所開車輛上月的行車公里數,并填寫完成上月車輛燃油統計表、過路費統計表及維修保養統計表交至行政部,進行車輛綜合考核。
12、車輛各司機人員應于規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車管所受檢,如年審、季審,逾期未辦理受處罰的,其費用由司機人員自行負擔。并處以負責人小過以上處分一次。司機證件年審自行辦理(辦證時間每年一次,每次限三到四天,超過時間以無證件為由拒絕出車者以事假處理)。
13、司機出車在外必須以工作為重,不得在外辦私事或消極怠工,一經發現給予相應處罰。一個月內有三次怠工現象給予辭退。
1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自己的崗位,以便聽從公司的出車安排。未被派出車的司機,需在指定辦公室上班,不得隨便串崗,有要事確需離開時,必須向相關負責人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回來后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對不請假且未在辦公室待命的司機,15分鐘—2個小時內按曠工半天進行處罰,2小時以上者按曠工一天進行處罰。
15、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故意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領導反映。司機不服從領導管理的,每次罰款50元,三次以上(包含三次)不服從領導管理除處以200元罰款外給予辭退。
16、司機每月電話費用補貼100元,應每日24小時開機,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呼叫,應盡快回復。如不開機者一次扣罰20元;當月不開機達五次者不予補貼電話費。經公司多次聯系不接電話者每次扣罰30元;多次不接電話者不發年終獎勵。
17、司機在送貨物期間丟失貨物、開回的單據數量不符、沒有注明付款方式、發生送錯現象等;除損失自行承擔外,還要給予相應的處罰或辭退。
18、用車保養不當,予以口頭警告處分一次,兩次以上予以書面警告處分一次,三次以上予以記過處分一次并扣罰100元。因保養不當造成重大事故的,另外承擔相應責任和損失。
19、司機利用出車之便偷盜公司物品、弄虛作假、欺騙公司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公司損失,并扣罰一個月工資給予辭退。
20、外出運輸車輛要填好行車記錄,未填寫行車記錄私自用車人員扣罰200元/次,如發現三次及以上者扣罰當月工資,外出車輛必須節約用油,如有發現虛報油票、燃油外漏現象,扣罰當月工資。
21、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送貨未出差錯的司機,年終給予500-1000元獎勵。
其他
1、各部門的專車由各部門負責,各部門在接車時需對所接車輛進行仔細點檢,并與公司簽訂接車驗收單,在規定使用年限內車輛狀況必須和接車時狀況保持一致(如發現特殊情況且不是外界因素造成的故障應立即上報,公司視情況而定,如發現異樣延期不報者,一切后果由該部門負責)。各部門車輛的保養、維修以及車輛使用中出現的一系列問題(除車輛本身原因外)一概由使用部門負責。車隊只負責車隊所屬車輛的維護。車隊車輛鑰匙及各種行車證件由車隊負責人統一管理,派車時應分發到人。個人用車時需和部門領導申請、同意后與車隊負責人協商調車,車隊負責人根據情況調配車輛。
2、板車司機外出送車時,需以預支款的'50%作為抵押金,其余的自己墊付,待公司接到客戶接車確認單或電話確認后,根據實際消費憑證報銷全額費用。(注:預支款由公司相關部門根據實際里程及消費標準進行支付)
3、板車司機出差按天數進行補助,每天補助100元,其余餐補等補助按照人事部的相關制度進行。
4、板車罰款金額200元以內的,板車司機可自行處理;罰款金額在200元以上的,應請示車隊負責人。
5、板車出車前應進行常規檢查,確保出車安全;車輛在行駛途中遇到故障和損耗急需維修的,視實際需要經車隊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維修。
6、事故管理:
6.1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
6.1.1未有人員傷亡,只造成車輛損壞的,司機應負責一切損失和責任(包括公司車輛維修費用)。
6.1.2發生人員傷亡的,應根據相關法律裁定來劃分責任和承擔相關費用。
6.2由于客觀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司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來承擔責任。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駕駛員的基礎管理,保障道路運輸安全,他制定本企業駕駛員安全管理規定。
一.凡在本企業從事駕駛崗位工作的人員,均應服從本規定的管理。
二.公司聘用的駕駛員,必須符合上崗資格條件,持有效的國家法定機關頒發的準駕車型的駕駛證;持有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頒發的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年齡在21-60歲;經企業考核合格頒發的上崗證,身體健康,職業道德良好連續三年無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事故同等責任
三.新進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對其資格進行審查,符合條件者,有安全部門派人,對其行車操作技術進行審考核,觀察駕駛操作的熟練程度,遵章守紀和應變能力等方面的情況。
四.新進機動車駕駛員考核合格后,由公司安全部門對其進行崗前安全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企業的安全管理規定,國家的有關運輸安全是法律,法規,駕駛員的安全操作過程,客運線路的道路交通情況等。
五.新進機動車駕駛員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企業頒發上崗證,客運管理部門安排上崗。
六.六在駕駛員每月不少于參加1次企業組織的安全學習,每月安全學習時間不得低于1小時。
七.違章駕駛員的管理,一年內發生2次以上嚴重通違章或一個記分周期內違章記分滿12分的`駕駛員,必須接受安全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八.肇駕駛員的管理,駕駛員發生一般道理交通負責以上的事故,由公司對其教育,進行安全談話,吸取事故家訓,總結應對經驗,發生道路嬌慵運輸死亡事故,由公司召回接受安全再教育,組織安全學習,待事故責任明確后,負同等及其以上責任的,由安全科收回上崗證,重新安排工作或辭退。
九.駕駛員違章反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50-200元的經濟處罰:
1.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和安全培訓;
2.一月內發生一般交通違章3次以上,嚴重交通違章1次以上;
3.發生道路運輸死亡責任事故的;
4.擅自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的;
5.其它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十.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其以上道路交通運輸事故的駕駛員,企業辭退后終身不聘用。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加強對駕駛員安全教育與管理,將近幾年駕駛員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進行總結,形成本制度。
2、適用范圍
車輛管理及使用部門
3、管理職責
3.1車隊調度職責(車輛管理負責人)
3.1.1考核:調度(車輛管理負責人)在正式上崗之前經公司對其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崗。
3.1.2具體工作
3.1.2.1做好駕駛員和車輛日常管理工作,合理調配車輛,確保各部門生產和業務用車。
3.1.2.2嚴格執行《派車單》制度,做到不徇私情;認真詳細填寫《派車登記表》各項記錄,形成出車臺帳。
3.1.2.3嚴格奉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協調與用戶的關系,做到"安全第一、確保生產"。車隊調度或車輛負責人做好與用戶之間的協調工作,嚴禁駕駛員疲勞駕駛,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3.1.2.4每周組織一次安全例會,學習交通法規,交流開車經驗,對事故案例進行分析,強化駕駛員的安全意識。
3.1.2.5搞好季度"車場日"活動,發現問題當場排除,認真填寫《車場日記錄表》。及時掌握全部車輛技術狀況及運行情況,合理安排車輛的維修和保養工作,充分協調好空閑時間,保養好車輛,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3.1.2.6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對車場、車庫的消防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對車輛的滅火器進行有效期檢查,積極組織特種車輛駕駛員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知識2
培訓并進行實際演練。強化駕駛員的消防意識,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1.2.7貫徹"提高優質服務,創造滿意"的服務宗旨,加強對駕駛員企業文化的學習與熏陶,不斷提高駕駛員的服務素質。
3.1.2.8組織駕駛員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監督駕駛員做到出車前、行車中、回場后的車輛三檢工作,確保車輛技術狀態良好,保障行車安全。
3.1.2.9對車輛的維修進行嚴格把關,日常的小型維修應由駕駛員自己完成,對確需進修理廠排除的故障由調度(車輛管理負責人)對車輛事故進行認真的分析,批準后方可到修理廠維修。
3.1.2.10培養駕駛員的節約意識,月底做好節油、車輛運行、修理費用的統計工作,填寫《車輛運行情況月報表》上報公司行政管理部門。
3.1.2.11安排好夜間和節假日的值班駕駛員和車輛,做好安全預防工作。
3.1.2.12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及時掌握駕駛員的思想動態,解除員工的后顧之憂,例如家庭、人際關系、生活等方面的不如意,使駕駛員精神愉快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3.1.3權利
3.1.3.1有權拒絕未經公司總經理或總經辦主任批準的外借車;
3.1.3.2有權拒絕未經領導批準的私人用車;
3.1.3.3有權對不服從工作安排的駕駛員提出處罰意見;
3.1.3.4有權拒絕駕駛員不合理的維修要求;
3.1.4責任
3.1.4.1負由于管理和協調工作不到位而導致延誤用戶的用車時間而造成的損失。
3.1.4.2負因派車不合理而致使駕駛員疲勞駕車導致事故的責任。
3.1.4.3及時征求廣大用戶的意見和建議,對用戶提出的合理服務投訴負責;
3.1.4.4對安全管理和教育不到位而導致的交通事故負責;
3.1.4.5由于工作不到位未能與員工溝通造成人才流失負責。
3.車隊小組長職責
3.2.1貫徹執行公司和本部門對安全生產的規定和要求,全面負責本小組的安全工作,培養小組間"比、學、趕、幫、超"的工作氣氛。
3.2.2組織本小組職工學習并貫徹執行本公司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職工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3.2.3組織并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堅持出車前講安全,回場后總結安全。
3.2.4帶頭搞好"安全月"、"安全周"活動。
3.2.5負責組織本小組車輛的安全檢查,定期組織車輛保養,發現隱患及時排除,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3.2.6熟悉本組車輛的分配情況,服從調度,作出表率。
3.2.7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組員工學習交通法規,增強安全意識。
3.2.8在本組做好表率,同時嚴格要求組員完成各項任務,并監督各項工作的.落實。
3.2.9積極協助調度組織車場日活動,督促本組駕駛員,保證車輛保養工作及衛生狀況達標。
3.2.10帶頭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了解關心小組每一位駕駛員,作到及時思想溝通,切實為其排憂解難,培養小組乃至車隊內部團結互助的氛圍。
3.3合格駕駛員標準
3.3.1謝謝謝謝燃氣有限公司駕駛員聘任條件
3.3.1.1駕齡5年以上
3.3.1.2年齡50歲以下
3.3.1.3準駕車型:A或B
3.3.2考核
3.3.2.1謝謝謝謝駕駛員在正式上崗之前必須經過車輛主管部門對其交通法規和實際操作進行考試,考試合格后公司簽發《謝謝謝謝機動車準駕證》方有上崗資格。(《謝謝謝謝機動車準駕證申請表》見附表)
3.3.2.2交通法規考試
(1)交通法規考試實行100分制,90分以上及格。
(2)專職駕駛員要求一次及格,否則不予錄用;
(3)兼職駕駛員有一次補考機會,補考不及格,不準駕駛車輛。
3.3.2.3樁考
3.3.2.3.1專職駕駛員樁考要求二次合格,二次不合格不予錄用。
3.3.2.3.2兼職駕駛員樁考二次不合格,給予一次補考機會,補考再次不合格,不準駕駛車輛。
3.3.2.3.3樁考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
(1)不按規定路線、順序行駛
(2)碰擦樁桿
(3)車身出線
(4)移庫不入
(5)中途停車一次
(6)熄火
(7)換檔后腳還放在離合器踏板上
3.4謝謝謝謝機動車駕駛員應該遵守下列原則
3.4.1謝謝謝謝機動車駕駛員必須具備公安部門頒發的機動車駕駛證同時必須持有公司簽發的《謝謝謝謝燃氣有限公司機動車準駕證》方有資格駕駛車輛。
3.4.2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和《機動車準駕證》。
3.4.3嚴禁轉借,涂改和偽造《駕駛證》和《機動車準駕證》;嚴格執行專人專車制度;嚴禁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嚴禁駕駛員酒后開車和超速行駛。
3.4.4駕駛公務專用車的駕駛員嚴禁將車輛交由享受公務車配備的領導干部駕駛。
3.4.5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注意力要保持集中,嚴禁思想麻痹大意,嚴禁吸煙、閑談、飲食或其他防礙安全的行為。
3.4.6行車前檢查車廂、車門是否關好,各項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嚴禁超載駕駛。
3.4.7駕駛員要對自己的車輛進行經常的維護與保養,堅持做到出車前檢查,回場后保養,使車輛技術狀態良好。
3.4.8車輛出現故障立即排除,嚴禁駕駛帶病車輛。
3.4.9搞好車輛的衛生,為用戶提供一個干凈整潔的乘車環境。
3.4.10服從調度指揮,認真獨立地完成調度指派的工作任務。
3.4.1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相關知識的培訓,強化駕車技術,掌握一定的維修技巧。
4、駕駛員安全教育
4.1內容
4.1.1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高速公路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內容。在交通法規的學習中,避免采用死板強行灌輸的方法,而應該把交通法規理論與實際相結合,避免引起駕駛員的反感心理,達不到教育的目的。
4.1.2《xx集團車輛管理制度》、《xx集團公務車配車制度》、《合格駕駛員標準》、《合格車輛標準》及相關安全制度。
4.1.3駕駛員的職業道德教育
4.1.3.1經常性對駕駛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可以有助于培養駕駛員愛崗敬業,團結協作的工作作風,充分發揚"負責、協作、學習、創新"的企業精神。
4.1.3.2職業道德教育的主要內容:一企業文化教育與熏陶。二駕駛員應以高度負責的精神駕駛車輛。三駕駛車輛應安全禮讓。四愛護車輛、尊敬用戶、愛護公司的財產。五維護駕駛員職業的榮譽。
4.1.4安全行車知識教育
4.1.5汽車行駛發生事故的技術原因,多為處理情況時選擇路面不當;車與車排列位置不當;車輛通過某一路段的時機不當。只有了解事故產生的規律和安全行車的基本知識,才能使大事故化小,小事故化了,起到化險為夷的作用。
4.1.6在安全知識的教育中,要使駕駛員熟悉各種道路條件、氣候條件、生理心理條件和時間條件下的安全駕駛方法,掌握超車、會車和跟車的技術要求,了解常見險情的處置原則和應急技術措施。要讓駕駛員了解酒后開車、思想麻痹大意、車速過快等對安全的影響,尤其強調的一點是開車途中吸煙、戴變色鏡、打手提電話對安全行車也有重要影響。
4.1.7事故案例分析
4.1.7.1對歷年來公司發生的事故和從報紙、雜志上摘抄的有教育意義的事故案例進行匯總,行成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的重要教材。
4.1.7.2通過對事故案進行分析,使駕駛員了解事故發生的規律、特點,并從事故中吸取教訓,預防事故的發生。
4.1.7.3對事故案例的分析非常重要,一般采取因果分析法,把誘發事故的原因盡可能全面客觀的反映出來,并要從粗到細,由表及里的尋根究底,抓住事故的直接原因,使駕駛員能從血淋淋、活生生的事例中得到啟發,防止發生類似情況下的車禍。
4.1.7.4在事故案例的分析中,還要正確分析與評價事故的處理,尤其是領導,要做到對事不對人,因為對每一件事故的正確處理,將對駕駛員起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作用,也能使當事人對事故認識深刻。反之會對駕駛員起到反面教育。
4.1.7.5運用車隊的光榮傳統和"紅旗車"駕駛員事跡進行教育。激發員工工作的熱情和集體榮譽感。每年在車隊要評選"紅旗車"駕駛員,這樣會在駕駛員當中形成一種"比、學、趕、幫、超的工作氛圍。
4.2形式
4.2.1安全例會:
4.2.1.1目的:強化駕駛員的安全意識,確保新的一周開始工作時,駕駛員上好安全弦,圓滿完成出車任務。
4.2.1.2根據駕駛員安全意識的周期性,召開安全例會的間隔為一周,每次召開時間定為星期一上午8:00。
4.2.1.3安全例會的主要內容:學習交通法規;對公司關于安全制度進行傳達;事故案例進行分析;總結一周內駕駛員的思想動態;駕駛員下一周注意的安全事項。
4.2.2安全管理座談會
4.2.2.1通過安全管理座談會的形式,使駕駛員充分交流行車經驗和行車中注意的事項,提高駕駛員安全行車的技術水平。
4.2.2.2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組織,建議以"小組"為單位定期召開。
4.2.3培訓
4.2.3.1培訓目的是提高駕駛員綜合素質,尤其是汽車理論知識,使駕駛員對汽車基本結構、性能有所了解。能獨立排除小型故障。
4.2.3.2組織駕駛員,尤其是特殊崗位的駕駛員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培訓和消防知識培訓。
4.2.4板報、標語:
4.2.4.1采用板報、標語進行直觀安全教育。
4.2.4.2選擇的內容要精練,根據時間、天氣、季節的變化宣傳安全內容要經常性的進行更換。(例如:調度室的小黑板就成為安全宣傳園地,在下雪時小黑板寫上,"下雪路滑注意安全!!!";樓道中的標語"母念妻想嬌兒盼,望君安全把家還"這些最為直接的標語,往往會收到事半功倍的安全教育目的)
4.2.4.3板報、標語宣傳要求,內容簡練,感召力強。
4.2.5競賽
4.2.5.1冬三月為事故多發期,為了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強化駕駛員的安全意識,確保冬季安全運營,可在此期間多組織一競賽,在全體駕駛員當中形成一種"人人講安全,人人重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圍。
4.2.5.2競賽的內容有兩個方面:交通法規與安全行駛
4.2.5.3競賽的方法:交通法規采取筆試的方法進行;安全運營采取"安全分"累計的形式。
4.2.5.4競賽結果:對積極參加競賽并取得良好成績的員工進行精神和物質獎勵,并選拔出公司年度優秀"紅旗車"駕駛員,樹立駕駛員標兵作用。
4.2.5.5競賽要求:調度或車輛負責人對競賽給予足夠的重視并在競賽中做到客觀公正;要求廣大駕駛員要積極參與,時刻樹立起安全第一的意識。
4.2.6根據駕駛員崗位的特殊性,訂閱《駕駛員》、《警視窗》等安全宣傳雜志,也是保證駕駛員對安全關心的重要手段。
4.2.7開展好駕駛員的思想工作
4.2.7.1了解駕駛員的思想和情緒變化,主要包括家庭情況身體狀況、工作表現、人際關系等,并找出駕駛員情緒變化的規律和特點。
4.2.7.2了解駕駛員的氣質和個性,主要分為協調型、穩定型、自我中心型、懦弱型,調度(車輛管理負責人)應采取多種手段,促進與職業想適應的性格的形成和發展
4.2.7.3經常性對駕駛員的家庭進行回訪。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條 總則
一、為了加強公司所屬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凡在重慶市華榮凱華物流有限公司從事機動車輛駕駛工作的人員,除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外,都應遵守本辦法。
三、公司各科室積極參與安全管理和安全宣傳活動,教育所屬人員帶頭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和本辦法,協助安全管理科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第二條 安全教育
一、駕駛員每月必須參加安全學習一次,學習時憑“安全學習記錄“卡登記考核。全年累計3次不參加學習者,不予辦理年審手續,并送有關部門處理。
二、駕駛員因事不能按時參加學習的,事后一周內,自動到安全管理科補課,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者,每次罰款30元。
三、凡違章肇事駕駛員,由安全管理科組織學習教育或上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參加輪訓。被通知輪訓學習的駕駛員,不得借故拒絕參加接受教育。
四、車輛經營業主,每月參加安全學習一次,按車輛年審日期組織學習,按駕駛員學習考核辦法考勤,無故缺課的按本辦法第十條處罰。
第三條 證照管理
一、駕駛公司所屬各類車輛的駕駛員,必須經安全管理科審查批準,辦理內部準駕證,方準駕駛公司車輛。無公司內部準駕證駕駛公司車輛的人員,視為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罰款50—200元。
二、駕駛公司客運車輛的機動車駕駛員,須按《重慶市華榮凱華物流有限公司交通安全協議書》交納安全信譽保證金。發生重特大事故沒收其保證金,并由當事人補交不足部分。無重特大事故者,退還保證金(不計息)。
三、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書、準駕證和機動車號牌遺失等需補辦,由當事人向安全部門申報,經審核屬實后出具補辦申請,到車輛管理機關辦理。
第四條 駕駛證年審
一、凡公司所屬駕駛員,無違章、肇事,按時參加安全學習的憑“安全學習紀錄卡”到安全管理科辦理年審相關手續。
二、職業道德水準低,駕駛技能差,事故頻繁,不服從安全管理,全年3次以上不參加安全學習以及不再適宜從事駕駛工作的,安全管理科不予辦理年審簽章手續。
三、駕駛員證照年審時,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繳納安全活動有關經費,駕駛證戶籍非本公司出具年審手續的,須向安全部門繳納一定的安全管理費。
第五條 駕駛員行車規定
駕駛員在行駛中除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外,還必須遵守下列行車規定:
一、駕駛車輛時,須待駕駛證、行駛證、客運準駕證和公司安全管理科制發的內部準駕證,證件不齊或證件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者,不準駕駛車輛。證件不得轉借、涂改或偽造。
二、嚴禁酒后開車,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或由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渡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三、不準超速行駛;嚴禁下坡空檔熄火滑行;不準直流供油;嚴禁將車交給沒有駕駛資格或不符合跟車實習的人以及外單位人員駕駛。
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資格不相符合的車輛;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符合規定或機件失靈的車輛;不準人貨混裝;不準駕駛裝載不符合規定的車輛;不準私自聘請不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的人員駕駛車輛
五、車門未關好不準行車,車未停穩不準開車門下客,防止車門、車頂傷人及其它意外事故發生。
六、駕駛車輛時須做到遵章守紀、禮貌行車,中速行駛。轉彎時做到減速、鳴號、靠右行和隨時準備停車;起步做到一看車輛周圍上下有無障礙,二看儀表是否正常,三看有無車輛超車、會車;會車時做到先讓、先慢和先停;超車時做到不強行超車,讓車時不能讓道不讓速;停車做到選好地點,掛好排擋,拉好手剎,塞好三角木;行車中做到情況不明慢,視線不良慢,起步、會車、停車慢,通過交駐路口、狹路、橋梁、彎道、險坡、繁華路段慢;行車中還須做好掌握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掌握道路及裝載情況,掌握氣候及地區變化,掌握各種車輛動態,掌握行人、兒童及牲畜活動的特點。
七、雨霧天能見度不足30公尺,車輛不得載客駛出車站,能見度達到30公尺以上時,必須指定一名觀察員坐在右前排位置協助駕駛員觀察路況,慢速行駛。途中遇濃霧時,必須就地停車,不得冒霧行駛。通過泥濘路段時,要嚴格控制車速,遇危險路段,應停車察看路況,待確認安全后,方能通過,不準盲目冒險行駛。
八、車輛加油時,必須熄火,不準載客加油。
九、駕駛員在開車前、行駛中、收車后必須做好安全例保工作,經常保持車容整潔,嚴格按照車輛保養規定,按期進行保養,使車輛長期保持良好技術狀態。
十、駕駛員須嚴格遵章守紀,自覺服從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和指揮;遵守運政法規,服從運政管理和公司調度管理,車輛加班或包車外出,必須經有關領導和部門批準,不準私自加班。改變營運線路。
十一、駕駛員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自覺安排好休息時間,保證足夠的休息,以較好的精力投入駕駛工作,嚴禁疲勞駕車。
十二、發生行車事故時,駕駛員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向交警部門和公司報案,聽候處理,不得偽造或開車逃逸現場。
十三、肇事駕駛員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吸取教訓,寫出深刻檢查,依照本制度規定接受處理。
第六條 駕駛員考核錄用
一、車輛經營者聘用駕駛員時,須經公司安全管理部嚴格審查。雙方簽訂《駕駛員聘用合同》,領取內部準駕證后方能上車。
二、車輛經營與聘用駕駛員簽訂合同時,由駕駛員向公司安全管理科交納安全學習保證金200元。
三、被聘用的駕駛員應承擔車輛運行安全責任,遵守交通法規,做好發車前、收車后、行駛中的例保作業,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向經營者和公司安全管理科報告。
四、督促車輛經營者按期保養車輛,不違章行車,敢于反對違章指揮。
五、駕駛員在受聘期間,發生重大以上責任事故,保證金全部扣除,需再聘按原程序辦理。
第七條 違章處罰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500元罰款,扣車學習一星期,發生事故者,責任自負。
1、 無證開車或將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
2、 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
3、 酒后開車;
4、 人工自流供油;
5、 偷開他人機動車輛;
6、 發生宰客、甩客的;
7、 未經公司進行資格審查,無公司內部準駕證開車肇事的;
8、 發生交通事故被吊銷執照,又在其他地區以不正當行為騙取、購買駕駛證駕駛客車的。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200元罰款。
1、 客車載運危禁物品;
2、 將車交給實習駕駛員單獨駕駛;
3、 使用失效駕駛證、行駛證;
4、 私自帶學徒開車;
5、 發生重特大事故苗頭;
6、 不按車輛保養計劃進行車輛保養作業的;
7、 發生營運糾紛故意堵車、造成交通堵塞的;
8、 無公司內部“準駕證”駕駛營運車輛的。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100元罰款
9、 擅自改變營運線路的;
10、 指使強迫駕駛員違反《道條》和本制度駕車的;
11、 嚴重超載、超速的。
四、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50元罰款
12、 駕駛轉向、制動機件有嚴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車輛的;
13、 人、貨混裝,駕駛室超負、腳踏板、車頂站人行車的;
14、 車未停穩上下乘客的;
15、 穿拖鞋開車的。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30元罰款
16、 駕駛車輛時不帶駕駛證、行駛證、準駕證的;
17、 駕駛轉向燈、制動燈、后視鏡、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18、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
19、 駕車時吸煙、打電話、飲食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
第八條 肇事處理
一、公司車輛發生各類交通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須迅速組織安全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參與現場勘察、原因調查、傷員救治、車輛施救及死亡傷者的善后處理,盡量為車輛經營者減少損失。重大事故,安全管理科領導參與處理;特大事故,公司領導參與處理。
二、公司所有車輛都必須參加由公司統一組織的社會保險,參加社會保險的車輛發生事故損失費用,除保險公司核賠的費用外,免賠部分一律由車輛經營者自理。凡未參加公司統一保險的車輛發生事故,一律由肇事者、車輛經營者自行解決和支付事故費用。
三、發生重、特大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須向上級主管部門寫出《事故報告書》,對事故責任、原因進行分析、制定善后處理方案,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預防整改措施。屬于特大事故,公司領導和安全管理科負責人應書面檢查,并接受上級處理。
第九條 附 則
一、辦法沒有規定的違章處罰,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重慶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和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辦法實施中的具體問題由安全管理科解釋。
三、本辦法由安全管理科負責組織實施。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10
1、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覺維護交通秩序。
2、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服從辦公室的調度,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3、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有關規定的證件,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準將本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
4、自覺遵守交通安全規定,始終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駕駛車輛時必須集中精力,謹慎駕駛,嚴禁酒后駕車、開車斗氣、開快車等。
5、愛護車輛,及時對車輛進行保養,并保持車輛整潔、干凈。
6、下班時,車輛要及時入庫,不需要入庫的要按規定的.停車點停放整齊,不準亂停亂放。
7、了解車輛的性能和運行情況,發現故障及時報修,并配合修理人員檢修,對修好的車輛負責驗收,不準車輛帶“病”上路。
8、認真做好每天的工作記錄,管理人員每周一統計各車工作量,做到實事求是,不虛報、不漏報。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11
承運車隊駕駛員安全行車管理規定
(1)機動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駕駛相應車輛的資質,其職業經培訓考核取得從業資格證后方可上崗,運行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超載和'三品'帶上車,嚴禁酒后駕駛;
(2)機動車輛駕駛人應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保證車輛運行安全;
(3)普通貨物運輸的駕駛人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一天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
(4)從事普通貨物的駕駛人,應具備有3年以上駕齡和5萬公里以上安全行車經歷,從事運輸危險貨物的'駕駛人,應具備5年以上駕齡和10萬公里以上安全行車經歷;
(5)機動里程400公里以上的車輛,必須配備兩名駕駛人輪換駕駛,未配備兩名駕駛人的要在限定的時間內保持休息;
(6)危險貨運車輛必須按指定路線和時間行駛,嚴禁搭乘無關人員,運行途中駕駛人、押運員嚴禁吸煙,停車時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和人員稠密場所,夜間休息時應選擇成效人員稀少的地方;
(7)駕駛人要嚴格利用汽車儀表記錄,掌握車輛技術狀況和車輛技術動態,保證安全運輸行車。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12
一、為了有效地控制交通事故,維護項目部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確保人們的生命安全及財產免受損失,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工程使用車輛必須安全裝置完善可靠、車況良好。
三、車輛必須經常進行檢查(主要檢查方向、制動、、剎車、燈光、喇叭、雨刮器及外部螺栓)、在行駛前、行駛中、行駛后對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危及交通安全的問題,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行駛。
四、車輛做好定期維護、保養;按交通管理部門要求,做好車輛年檢。
五、車輛裝載超高超長,應做好安全標志;車輛運輸爆破器材、易燃物品時,應嚴格遵守《安規》相關規定。
六、車輛備有滅火裝置,并配備常用車輛維修工具,以便及時處理普通車輛故障。
七、凡在項目部工作的駕駛員(包括合同駕駛員)均必須遵守有關行車的安全法令、交通管理規則及本辦法的規定;必須定期進行安全學習,并實行簽名制度。
八、聘請外單位駕駛員,必須有駕駛執照,且只能開執照規定范圍以內的車輛。
九、嚴禁無執照開車,私自開車、私自教練和私自將車交外單位人員駕駛(包括有執照人員)。
十、不得私自帶人載貨。
十一、施工現場的便道、便橋及危險地段,首先要查看,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通行。
十二、實習司機一律不得在便道、便橋及危險地段駕駛。
十三、駕駛員有權拒絕違章行車,若強令違章行車,則強令者負主要責任。
十四、駕駛員或有關人員有違反以上規定者除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外,項目部要給予一定的經濟懲罰。
十五、一年內同一駕駛員,連續發生二次人身重傷及以上交通事故,不論是企內、企外人員,其責任是次要及以上責任者,報公司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并下崗一年,情節嚴重的調離駕駛崗位。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13
(1)駕駛員應是思想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2)駕駛員必須領取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方準駕駛車輛。
(3)駕駛員的正常培訓由本人負責,定期培訓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4)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并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5)駕駛員應服從調度,按照規定路線行駛,連續行車不準超過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6)駕駛員要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7)車輛正常出車前,應將文明衛生與安全工作結合檢查。
(8)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駕駛營運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②不準轉借、涂改和偽造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③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的.人駕駛。
④不準駕駛與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⑤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
⑥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⑦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⑧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車輛。
⑨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⑩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打手機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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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國家法令、法規及《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遵守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校車各項管理規定。
2、校車駕駛員應身體健康,并具備相應準駕車型三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和無犯罪記錄。
3、校車駕駛員每次完成接送任務后,要及時檢查校車內是否有孩子在校車內未下車,以保證孩子的安全。
4、做好當天的行車記錄,保留好當天所產生的各類費用的票據,并在票據后簽名確認。
5、駕駛員要準時、準地點的安全完成所分配的任務,要服從園務的'工作安排和車輛調配。
6、駕駛員有事請假需經園長同意后方可執行。
7、駕駛員負責所駕駛車輛的維修保養的申請和車輛故障信息反饋和溝通。
8、對車輛的隨車證件和按規定配備的各種維修工具、材料、設備做到不浪費、不遺失,并做好相關的領用登記。
9、每日上班前必須按照行車技術標準和車容標準、司機儀容儀表標準進行自檢。
10、全車外形完整無損,車身光澤明亮,無浮塵、油污、泥水痕跡,保證全車車窗玻璃明亮。
11、車內無浮塵、雜物,保潔箱內無隔夜垃圾,車內空氣無異味。
12、駕駛員在完成出車任務后,要及時告知園長,通訊設備必須處于暢通狀態。
13、駕駛員駕車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爭道等)。
14、駕駛員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5、駕駛員在旅途中要積極認真地為幼兒者做好服務工作。
16、工作時間內,除有出車任務外,非經批準不得擅自外出。
17、駕駛員不得擅自開車外出辦私事和外借、調換,如有違反,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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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積極參加業務學習和安全學習,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做到文明行車、安全禮讓、無違章、無事故。
第二條: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熱愛本職工作,服從調派,牢固樹立服務思想,遵守勞動紀律,不擅離職守,按照規定時間出車收車。
第三條:愛護車輛,堅持定期檢查制度,不開帶病車,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維修;確保行車安全,按規定做好車輛的保養,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第四條:行車前要檢查好車輛情況,做到安全行車,隨時備好各種備件和工具;每天認真、準確填寫校車各項記錄。
第五條:嚴格按照行車路線運行,不私自更改校車運行路線,在駕駛過程中要禮讓三分,謹慎駕駛,避免開違章車、賭氣車、疲勞車、英雄車。
第六條:行車時精力集中,不吸煙,不攀談,不接聽電話,下班休息好,保證睡眠,不帶病開車,以充沛的精力確保行車安全。
第七條:嚴禁工作時間酗酒;不準酒后駕車;不準將車輛交無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不準開與駕證不符的.車輛。
第八條:熟悉并學習必要的安全救護知識,制定行車安全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車載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著冷靜,及時報告,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九條:到達每個停靠站點,需打開停車臂,待車輛停穩后,方可上下車;再次行駛前,要環顧四周,確保無障礙物后繼續行駛;行駛途中注意周圍車輛,并協助隨車照管人員做好上下車安全工作。
第十條:由于工作失職而造成交通事故的要依法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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