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礦合同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采礦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采礦合同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陽(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應在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彭山村還建樓工程項目
(2)工程地點:陽新縣城東新區彭山村
(3)工程規模:約40000平方米
(4)工程內容:由建筑設計院設計的彭山村還建樓工程,施工圖所包含的施工內容。
二、承包范圍及方式:
(1)該還建樓設計多層、小高層群體工程項目組成,多層按樓地面平方800元/㎡包干,小高層1160/㎡包干,含各棟樓的四周道路約3米寬左右,主干道,綠化、亮化、硬化及進戶防盜門,電梯及小區圍墻,物業等不在乙方承包范圍內。
(2)該項目乙方承包的范圍有:材料人工、鋁合金窗、室內普通門。內墻涂料、水泥地坪,簡易水電安裝,廚房建議灶臺,瓷磚,衛生間簡易大便器,墻、地簡易瓷磚,每間房電一開一插,含消防設施,外墻噴紅砂顏料或涂料,樓梯水泥踏步,普通扶手,墻面做仿瓷涂料,感應燈等設施。
三、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交納400萬元工程信譽金,工程基礎完工時,甲方返還乙方200萬元整,第四層封頂時,甲方付清余下200萬元信譽金給乙方,如超出時間未能返還,則按3%的利息支付給乙方。
四、質量要求:該工程確保合格工程,如乙方做到優良工程,則甲方按國家規范獎勵給乙方。
五、工期要求:乙方從破土動工至第一批交付3萬平方時,工期不得超出380天,如超出或推后,則甲、乙雙方按1000元/天增減。
六、安全要求:在正常施工時,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購買意外團體險,確保人身安全零事故發生,如一旦產生人身傷害事故,則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七、付款方式:
(1)乙方主體封頂,多層主體封頂時,甲方付乙方300萬元工程款。
(2)工程全部完工時,甲方付給乙方總造價70%預付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在三個月內甲方付乙方總價25%的預付款,余下5%一年后無質量事故,全額支付乙方。
八、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辦理好相關的工程手續,確保乙方順利施工,如中途若因甲方原因手續不得到位,影響工程停工,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并承擔停工每人每天200元/天的損失給乙方。
(2)甲方負責協調當地及社會關系,如在施工中,若因四鄰關系糾紛引起的停工,則甲方承擔乙方每人每天200元/天的損失。
(3)甲方保證在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如不能按合同支付,則乙方有權拒交部分房屋給甲方,并由甲方承擔月息3分的利息補償給乙方。
(4)乙方在本工程施工的所有鋼材及雙混,都由甲方按市場價格墊付,直到竣工驗收,結算抵扣。
九、乙方職責:
1、乙方保質保量按圖施工,如在施工質量出現返工或不合格的原因,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返工,造成的損失則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專職監管人員的合理安排,嚴禁進入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一經發現,甲方監管人員有權責令乙方更換合格的材料。
3、在施工期間,乙方文明施工,嚴禁使用老弱病殘及童工,施工現場項目機構必須井然有序,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行為。
十、附屬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在同等的價格優先乙方承包,雙方另行簽訂承包協議為準。
十一、未盡事宜,且施工現場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單方違約,則由違約方承擔守約方按總價10%的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簽章生效,希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采礦工程承包的協議書篇6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淅化市新生鎮服裝工業園標準廠房二期工程建設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建設內容:兩層綜合樓一棟、園區內原鋼結構廠房剩余工程、配電室、泵房、傳達室(含土建、水電、安裝、消防等工程)。
3、工程造價:兩層綜合樓按照1100元/平方米結算,園區內原鋼結構廠房剩余工程按照490萬元造價結算,配電室、泵房、傳達室按總計價30萬元結算。工程暫定造價718萬元(最終以實際工程量結算)。
4、其他說明:給排水工程,甲方負責購買管線,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免費給予施工安裝。
5、工程地點:淅化市新生鎮服裝工業園。
6、工期:110日歷天。開工日期:以開工通知書為準。 7、質量標準:合格。
8、協議簽訂地點:甲方辦公室。
二、承包內容
1、承包范圍:按甲方提供的圖紙建設園區二層綜合樓、園區內原鋼結構廠房剩余工程、配電室、泵房、傳達室(含土建、水電、安裝、消防等工程)。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指揮、督促乙方加強工程管理,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報送生產、經營各項報表資料。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進行全面監管。主要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安全防護、計量檢測、文明施工、工程資料、工人生活等,甲方有權隨時檢查具體施工過程,對存在的問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督促落實與驗收。在乙方不按照合同及圖紙約定的條件規范履行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自行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支相關費用。
3、甲方應組織乙方有關人員參加圖紙會審,向乙方提供四套施工圖紙用于施工,并審定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及審計乙方每月相關財務報表。
4、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考核乙方完成承包情況。如發現乙方不能按規定履行有關協議內容或存在不能履行的趨勢,乙方無法提供相應保障措施的,甲方有權與乙方終止本協議,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5、甲方負責聘請有相應監理資質的單位對該工程進行監理。
6、甲方負責協調施工場周圍的治安維護等工作。
7、因甲方或監理方不能及時給出變更指令,確認、批準或其他應由甲方負責的工作未能及時到位而導致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可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出具索賠申請,甲方應于收到書面申請后28日內給出明確答復,否則視同同意乙方提出的索賠申請。
8、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按時足額支付工程款,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四、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自備與工程有關的標注圖集及施工所需的各種測量儀器,及時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項施工方案并報送甲方。乙方應及時組織施工隊伍,按批準后的施工方案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并及時明確各類人員職責,做到持證上崗。
2、乙方應嚴格按照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施工規范、規程及有關技術要求組織施工,并按標準和規范自檢工程質量,確保工程符合甲方質量標準且按期竣工。自覺接受甲方的質量檢查、監督及管理,如因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或罰款等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圖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供無關人員參閱。未經設計部門或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圖紙,否則發生的費用及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且延誤工期不得順延。
3、乙方應按時向甲方提交施工作業進度計劃表、規定區域內的施工平面圖,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及工程事故報告等相關文件。工程施工應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施工及監理規范執行,工程資料必須真實、齊全、有效。竣工后乙方應向甲方及監理單位提供完整資料(含竣工圖)3份。
4、乙方應建立規范的財務核算制度,建立健全財務帳簿。乙方在該工程上與外部的經濟來往款項未經甲方書面批準,不得以甲方的名義與他方簽訂協議。
5、乙方應按時足額發放工人工資,及時結清設備租賃款等往來款項。乙方應以正規工資表形式(民工手簽或指印簽)發放工人工資并及時上報甲方。如乙方不能及時發放工人工資、材料款、設備租賃款,甲方有權自乙方工程款中扣支。乙方有義務確保不因拖欠工人工資、材料款導致其利益關系人到建設單位或政府部門上訪、鬧事的情況。如出現因拖欠工人工資及其他情況的上訪鬧事現象,每發現一起罰款壹萬元。
6、乙方應嚴格執行ISO9001質量體系標準、ISO4001A環境體系標準及ISO1800安全管理體系標準,認真學習貫徹執行甲方上級部門指定的各項管理制度、文件,并向甲方提供完整資料。
7、乙方應嚴格遵守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規程及地方相關要求與規定,妥善做好安全防護工作,自覺接受甲方及政府安全監督主管部門
采礦合同2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簽署了編號為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為了保障甲方在該合同項下債權的安全,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規定,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以其合法擁有的采礦權向甲方設定抵押擔保一事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抵押物
1、甲方向乙方設定抵押的合同項下的采礦權(以下簡稱“抵押物”),其采礦許可證編號為:_________,有效期自 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審批發證機關為_______ (以下簡稱“發證機關”)。采礦許可證的復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一。
2、抵押物系乙方通過_________的方式,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依法獲得的。
3、抵押物的礦區地理位臵為:______________。
4、抵押物的礦區范圍坐標為:______________。
5、抵押物的礦區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
6、抵押物的開采礦種為: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的生產規模為:__________________。
8、截止 年月,抵押物占有且經備案的資源儲量情況如下 。
9、雙方確認或經評估的抵押物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雙方確認認書或抵押物的評估報告原件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二條 擔保的債權
1、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為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
2、本合同所稱“到期(屆滿)”包括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和甲方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
3、抵押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損害賠償金、以及甲方為實現抵押權所發生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等其他相關費用。
4、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及于礦區范圍內的全部基礎設施和地上附著物。
5、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時無須首先或同時向借款人或其他擔保人追索,而可按法律規定從處臵抵押物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第三條 抵押合同的備案
本合同簽訂后的1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向發證機關提交辦理抵押備案所需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請采礦權抵押備案的報告;采礦權抵押申請書;____縣(市、區)、州(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乙方按規定繳納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及礦產資源補償費的證明材料、采礦權權屬無爭議及是否同意抵押的意見;由資源稅征收管理部門出具的資源稅繳納情況的證明材料;采礦許可證正本、副本復印件;雙方確認的抵押物價值說明或采礦權價款評估報告;雙方有關證照復印件;抵押合同;發證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四條 乙方的陳述、保證和承諾
1、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截止到抵押備案之日:
(1)抵押物的采礦許可證是真實、合法、有效的;乙方對抵押物擁有完整無瑕疵的權利;
。2)抵押物不存在與其他礦權重疊或交叉的情形;
(3)乙方遵守了有關法律、法規關于勞動安全、土地復墾和環境保護的規定;
(4)乙方不存在未經審查批準擅自出租、非法承包、轉讓或與他人合作開采的行為;
。5)乙方不存在采用破壞性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的行為;
。6)抵押物未設定其他任何抵押權;
。7)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涉及訴訟或被司法查封、凍結的情況;
。8)乙方已依法辦理了采礦用地報批手續;
。9)乙方已完成了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授權、批準(除發證機關的批準外)等程序;乙方設定本合同項下的抵押,不會違反其公司章程,不會違反其與其他任何第三方簽署的協議。
2、乙方承諾:本合同簽署后,乙方仍將依法履行礦業權人各項義務,以確保抵押物的.合法、有效存續,并確保抵押物始終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的轉讓條件。
第五條 乙方的報告義務
1、抵押期間,乙方應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書面報告(以下簡稱“定期報告”),該報告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乙方的生產和銷售情況;
(2)借款資金的使用情況;
。3)抵押物礦區的開采情況、礦產品的銷售情況;
。4)乙方履行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義務的各項情況;
。5)與抵押物有關的各項稅、費的繳納和支付情況;
(6)可能導致抵押物不能通過年度檢查或延續登記的各種因素、情況(如有)。
2、抵押期間,除本合同五1所述的定期報告外,甲方還有權隨時要求乙方提供與抵押物有關的各種情況的臨時報告(以下簡稱“臨時報告”)。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該書面要求后日內向甲方提供臨時報告。
3、抵押期間,抵押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毫不遲延地向甲方作出口頭或書面報告:
。1)無論何種原因,抵押物的價值可能或者已經發生實質性貶損的;
(2)抵押物難以通過年度檢查或獲得延續登記的;
。3)抵押物可能或者已經被國土資源部門注銷或吊銷的。
4、抵押期間,乙方擬轉讓抵押物的,需事先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該書面報告應載明擬受讓人姓名/名稱、擬轉讓的價格和條件。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抵押物。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所做的陳述、保證和承諾與實際情況有任何出入,或乙方違反了其所作的任何陳述、保證和承諾或合同第五條項下的報告義務的,甲方有權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就抵押物行使抵押權,并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抵押期間,乙方違反或未履行其法定義務,致使抵押物不能通過年度檢查、獲得延續登記,或被國土資源部門依法注銷或吊銷的,甲方有權宣布貨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給其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1、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及抵押人違反陳述與保證、特別約定事項等導致債務被宣布提前到期的),甲方未受清償時,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甲方有權處分抵押物的情況時,甲、乙雙方可依法協商共同委托湖南省國土資源交易中心將抵押物進行拍賣或變賣,
2、因本條所發生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抵押權人有權從其處分抵押物所獲的款項中直接劃收。
甲方:(簽字蓋章)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采礦合同3
出讓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國務院《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和《_________________探礦權采礦權拍賣成交確認書》,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法將拍賣標的“_________________探礦權采礦權”出讓給乙方。
探礦權采礦權出讓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查開采礦種:煤。
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煤炭資源/儲量估算報告》。
第三條 本合同出讓的探礦權有效期_____年,自頒發勘查許可證之日起計算;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有效期___年,自頒發采礦許可證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本合同出讓的標的僅為探礦權、采礦權,不包括土地使用權及其他物權。
本合同出讓的探礦權不得延續、轉讓;出讓的采礦權在符合法定條件時,可依法轉讓和抵押,轉讓、抵押的有效期不得超過采礦權有效期。
第五條 _________________探礦權采礦權拍賣出讓價款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___萬元)。此價款不包括探礦權使用費、采礦權使用費、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登記費、采礦權登記費及其他有關法定稅費。
拍賣成交后,乙方同意在簽訂《_________________探礦權采礦權拍賣成交確認書》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內(含節假日,下同)繳納成交價款的____________%(含履約保證金在內);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____________日內再繳納成交價款的____________%,余款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內全部付清。
甲方指定收款單位、開戶銀行及帳號:
收款單位: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個月內,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備齊相關資料并持繳清全部拍賣出讓價款憑證到甲方辦理探礦權登記手續。
甲方在受理乙方探礦權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日內,依法為乙方辦理探礦權登記手續,頒發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
第七條 乙方應當在探礦權有效期內,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備齊相關資料,到甲方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
甲方自受理乙方采礦權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日內,依法為乙方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頒發采礦許可證。
第八條 乙方在受讓的探礦權采礦權范圍內所進行的勘查、采礦活動,應當遵循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履行各項法定義務,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乙方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九條 對礦區范圍內的礦產資源,乙方必須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編制開發利用方案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采用科學的采礦方法開采,依法合理利用礦產資源,最大限度地保護當地生態及地質環境。
第十條 乙方在礦產資源勘查、礦山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涉及土地、林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事項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其法律責任及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因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影響本合同履行的,按照國家屆時的法律法規規定和有關政策處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規定的出讓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土地復墾等法定義務,并辦理采礦權注銷登記手續。
乙方如需繼續開采本合同約定的礦區范圍內剩余煤炭資源,應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____ 日前,向甲方提出采礦權延續登記申請。符合繼續辦礦條件的,甲方可依照屆時法律、法規的規定將采礦權出讓給乙方。但乙方未完全履行法定義務或者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甲方有權不批準乙方申請。
第十三條 任何一方對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不負違約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輕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乙方逾期未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探礦權采礦權拍賣出讓價款或逾期不辦理探礦權、采礦權登記手續,視為自行放棄探礦權、采礦權,所交履約保證金和已交探礦權采礦權拍賣出讓價款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無權要求獲得本合同約定的探礦權、采礦權,甲方有權對本合同約定的探礦權采礦權再行出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理。
第十五條 乙方在取得本合同約定的探礦權_______個月內必須委托有資質的地勘單位,依據地質勘查設計,開展地質勘查工作。乙方在取得本合同約定的采礦權 ______個月
內必須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后3年內必須投入采礦生產。乙方逾期不進行勘查或者逾期不投入采礦生產的,視為自行放棄探礦權、采礦權,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勘查、開工建設延遲或者逾期投入勘查、采礦生產的除外。
第十六條 因甲方過失致使乙方未能按期取得本合同項下的探礦權、采礦權,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依法賠償。
第十七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因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和蓋章后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采用中文書寫,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捌份,雙方各執肆份。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 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月___ 日 ___ 年 ___月___ 日
采礦合同4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職務:
地址:
聯系方式: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職務:
地址: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信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租。
第一條目標礦權的基本狀況及租賃期限
1.1甲方向乙方出租的本合同項下的采礦權(以下簡稱"目標礦權"),其采礦許可證編號為:批發證機關為(以下簡稱"發證機關")。采礦許可證的復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一。
1.2目標礦權系甲方通過(招標/拍賣/掛牌/協議/探轉采/轉讓)的方式,于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依法獲得的。
1.3目標礦權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自月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1.4目標礦權的礦區地理位置為:_______。
1.5目標礦區的范圍坐標為:_______。
1.6目標礦區的礦區面積為:_______。
1.7目標礦權的開采礦種為:_______。
1.8甲方未/已依法辦理了儲量占用登記,在本合同簽署之日,目標礦權所占用的資源/儲量情況如下。
1.9根據經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和礦山設計方案,礦權項下的礦山生產規模為_______噸/年。
1.10甲方擬將目標礦權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繼續進行采礦。甲方在租賃期內繼續承擔采礦權人應承擔的法定職責和義務。
1.11目標礦權的租賃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止。
第二條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2.1基于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件,本合同項下目標礦權的租金
為每年¥ 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萬元)。合同期內的租金總額為¥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萬元)。
2.2本合同簽署后額_______%(即¥_______萬元)的保證金。在合同履行期內,該保證金不沖抵乙方每年應付的租金。待合同履行完畢或終止時,未發生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賠償金情形的,甲方在合同履行完畢或終止后_______日內將該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
2.3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金。之后乙方應在每年的合同生效對應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
第三條目標礦權的出租審批
3.1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支付的保證金后日內,向目標礦權的原發證機關提交辦理目標礦權出租審批所需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請出租采礦權的報告;采礦權出租申請書;縣(市、區)、州(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甲方按規定繳納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及礦產資源補償費的證明材料、采礦權權屬無爭議和采礦權清查工作中符合要求的證明材料及是否同意出租的意見;由資源稅征收管理部門出具的資源稅繳納情況的證明材料;礦區范圍圖、地質剖面圖;原采礦許可證正本、副本復印件;甲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乙方資質條件的證明材料(資金、技術、設備等);原發證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對于前述材料中應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后對于原發證機關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甲、乙雙方應按照要求及時提供。
3.2甲方應在原發證機關批準目標礦權的出租之日起內,向乙方提供該目標礦權礦區范圍內的全部地質技術資料的復印件。
第四條目標礦權的出租未能獲得批準時的處理方法
4.1非因可歸責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目標礦權的出租申請向原發證機關提交后,在本合同簽署后_______日內未能得到原發證機關批準時,本合同終止履行。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履行后_______日內,向乙方無息退還全部保證金。
4.2因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目標礦權的出租申請向原發證機關提交后,在本合同簽署后的_______日內,未能得到原發證機關批準的,本合同終止履行。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履行后_______日內,向乙方退還保證金,并按租金總額的_______%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4.3因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目標礦權的出租申請向原發證機關提交后,在本合同簽署后的_______日內,未能得到原發證機關的批準的,本合同終止履行。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履行后_______日內,按照租金總額的_______%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賠償金。乙方之前向甲方支付的保證金可以沖抵該賠償金。
第五條陳述、保證和承諾
5.1甲方的陳述、保證和承諾:
5.1.1截止到本合同簽署之日,目標礦權的采礦權許可證是真實、合法、有效的;甲方對目標礦權擁有完整、無瑕疵的權利;
5.1.2截止到本合同簽署之日,目標礦權不存在與其他礦權重疊或交叉的情形;目標礦權與其他礦權不存在現實的或潛在的礦界爭議;
5.1.3甲方已依法繳納了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如需繳納的話)、資源稅、礦產資源補償費、礦產資源有償使用費和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
5.1.4甲方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關于勞動安全、土地復墾和環境保護的規定;
5.1.5甲方已按照規定填報了礦產儲量表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統計報告;
5.1.6甲方不存在未經審查批準擅自出租、非法承包、出租或與他人合作開采的行為;
5.1.7甲方不存在采用破壞性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的行為;
5.1.8甲方不存在越界開采的非法行為;
5.1.9目標礦權未設定任何抵押權;
5.1.10目標礦權不存在任何涉及訴訟或被司法查封、凍結的情況;
5.1.11甲方已經依法辦理了采礦用地報批手續;甲方與土地所有人簽署的土地使用合同真實、合法、有效;截止到本合同簽署之日,甲方不存在任何違反或可能違反土地使用合同的約定的情形,土地使用合同沒有被土地所有人依法終止或解除的風險;
5.1.12目標礦權的出租不存在可能無法獲得礦業權登記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情形;
5.1.13甲方已完成了出租目標礦權所需的一切授權、批準(除礦業權登記機關的批準外)、備案等程序;甲方出租目標礦權,不會違反其公司章程,不會違反其與其他任何第三方簽署的協議;
5.1.14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將依法履行礦業權人的各項義務,以確保目標礦權的合法、有效存續,并確保目標礦權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的開采條件。
5.2乙方的陳述、保證和承諾:
5.2.1乙方為依法設立的企業,具備承租目標礦權的資格條件;
5.2.2乙方已完成了承租目標礦權所需的一切授權、批準(除礦業權登記管理機關的批準外)、備案等程序;乙方承租目標礦權,不會違反其公司章程,不會違反其與其他任何第三方簽署的協議;
5.2.3乙方將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支付礦權出租價款及其他義務。
第六條交易稅、費的承擔
6.1因目標礦權的出租而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分別予以承擔和繳納。
第七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目標礦權的年檢和延續登記事項
7.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目標礦權的年檢手續和延續登記手續由甲方依照有關規定辦理,但乙方應當給予必要的`配合;辦理年檢手續和延續登記手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7.2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依法辦理目標礦權的年檢手續和延續登記手續,并導致目標礦權滅失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賠償責任
8.1任何一方所作的陳述、保證和承諾與實際情況有任何出入或違反了其所作的任何陳述、保證和承諾的,則該方應承擔另一方由此所受到的全部損失。
8.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2.2項的約定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且逾期超過_______日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擔租金總額_______%的賠償責任。
8.3因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目標礦權的出租審批手續的,逾期超過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履行,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并要求甲方承擔租金總額_______%的賠償責任。
8.4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履行礦業權人的各項法定義務,致使目標礦權滅失、被吊銷,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的出租條件,從而使得本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履行,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并要求甲方承擔租金總額_______%的賠償責任。
8.5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未付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租金總額的_______%承擔賠償責任。
8.6乙方在租賃礦業權期間,未按照經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礦山設計方案及本合同第1.9項約定的礦山生產規模進行開采,擅自擴大開采范圍和開采規模、強度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租金總額的_______%承擔賠償責任。如該約定的賠償金數額小于乙方因違規開采所獲得的利益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此差額部分繼續進行賠償。
8.7乙方如發生本合同第8.6項約定的違約情形,或者因乙方違反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環境保護等國家規定,導致目標礦權滅失、被吊銷或者甲方被有關部門實施其他行政處罰的,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第九條獨立條款
9.1本合同第四條和第八條具有獨立性,不因本合同的效力而受到影響。無論本合同是否依法生效,無無論本合同是否被認定為無效或被撤銷,第四條和第八條的約定對甲、乙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條通知
10.1甲、乙雙方之間的通知和聯絡,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進行;通過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發出后即視為收訖。通過郵寄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寄出十天后即視為收訖。
10.2甲、乙雙方任何乙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發生改變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發出的文件、資料、通知、均視為在前款約定的時間內收訖,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保密條款
11.1除了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相關有權政府部門的要求外,未經本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形式披露或者泄露本合同所包含的任何內容以及所涉及的任何交易,但向各自負有保密義務的法律顧問披露的除外。任何一方應盡力促使各自的工作人員對本合同所涉及的內容進行嚴格地保密。同時,乙方對于在目標礦權的出租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亦負有保密責任。本條的約定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
第十二條附件的效力
12.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三條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13.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原發證機關審查批準后生效。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14.1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自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不能得到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其他
15.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采礦合同5
轉讓方:
身份證號碼:□□□□□□□□□□□□□□□□□□
。ㄒ韵潞喎Q甲方)
受讓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及甲方與四川省________市國土資源局________區分局簽訂的《四川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桂興鎮工農村六組石灰石礦采礦權拍賣出讓合同》、________市國土資源局________區分局向甲方出具的《采礦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編號為C5116022011037130107648的《采礦許可證》,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通過合法的采礦權掛牌出讓競標,競得四川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桂興鎮工農村六組石灰石礦采礦權,并向________市國土資源局________分局支付完全部轉讓金后獲得編號為C5116022011037130107648的《采礦許可證》,采礦權有效期為五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計算。
第三條甲方將上述石灰石礦共計0.009平方公里(詳細礦區坐標見附件)的五年采礦權全部轉讓給乙方。
第四條采礦權轉讓費為人民幣1,500,000.00元(大寫:壹佰伍拾萬元整)。此轉讓費包含甲方已支付的電力設備安裝合同預付款人民幣100,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及采礦場道路及場地占用土地的使用費、首年的`采礦場山林占用費。
第五條乙方分三次向甲方支付采礦權轉讓費,付款周期如下:
1. 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支付人民幣500,000.00元(大寫:伍拾萬元整);
2. 前述石灰石礦的采礦權人變更為乙方,乙方獲得采礦許可證后支付人民幣500,000.00元(大寫:伍拾萬元整);
3. 乙方完成礦區蓋山掀揭、場地平整及大型設備進場安裝完畢后且從第二筆款項支付完畢之日起不超過____天支付人民幣500,000.00元(大寫:伍拾萬元整)。
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認。
第六條甲方應將之前簽訂的電力設施設備安裝合同中約定的所屬甲方的權利義務轉移至乙方名下,未付的人民幣400,000.00元(大寫:肆拾萬元整)工程款由乙方支付;甲方應全力協助保證該合同順利履行。
第七條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應完善采礦場道路、場地占用土地的租賃協議及補償工作,簽訂采礦場山林占用(使用)補償協議并完成首年的補償。
第八條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應完成向甲方的首次付款;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將該礦場的采礦權人變更為乙方,并辦理變更后的《采礦權許可證》。
第九條甲方在辦理前述變更手續過程中,如確因國家政策相關規定導致無法完成轉讓行為并將采礦權人變更為乙方,則甲方應向乙方全額退還首期款人民幣5000,000.00元(大寫:伍拾萬元整),本合同終止履行,雙方各自已支付費用由己方承擔。
第十條前述變更行為可以直接轉讓、變更方式進行,也可以甲方將采礦權作價入股乙方增資方式完成轉讓,具體方式以過戶時實際情況由雙方商議確定,但轉讓方式不構成對轉讓性質的影響。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條款據實履行,不得有違約行為,否則將承擔因違約行為對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二條 本合同附件作為對本合同相關事宜的明確及補充,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可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據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采礦合同6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署了編號為的《借款合同》,為了保障甲方在該合同項下債權的安全,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規定,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以其合法擁有的采礦權向甲方設定抵押擔保一事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抵押物
1.1甲方向乙方設定抵押的合同項下的采礦權,其采礦許可證編號為:____________,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審批發證機關為。
采礦許可證的復印附后。
1.2抵押物系乙方通過的方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依法獲得的。
1.3抵押物的礦區地理位置為:。
1.4抵押物的開采方式為為:。
1.5抵押物的礦區面積為:。
1.6抵押物的開采礦種為:。
1.7抵押物的生產規模為:。
1.8截止年______月,抵押物占有且經備案的資源儲量情況如下。
第二條擔保的債權
2.1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為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2.2本合同所稱“到期”是指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和利息履行期屆滿。
2.3抵押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損害賠償金、以及甲方為實現抵押權所發生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等其他相關費用。
2.4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及于礦區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地上附著建筑物、采礦機械、生產設施等全部配套固定資產。
2.5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時無須首先或同時向借款人或其他擔保人追索,而可按法律規定從處置抵押物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第三條抵押合同的備案
本合同簽訂后的1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向發證機關提交辦理抵押備案所需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請采礦權抵押備案的報告;
采礦權抵押申請書;
縣、州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乙方按規定繳納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及礦產資源補償費的證明材料、采礦權權屬無爭議及是否同意抵押的意見;
由資源稅征收管理部門出具的資源稅繳納情況的證明材料;
采礦許可證正本、副本復印件;
雙方確認的抵押物價值說明或采礦權價款評估報告;
雙方有關證照復印件;
抵押合同;
發證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四條乙方的陳述、保證和承諾
4.1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截止到抵押備案之日:
4.1.1抵押物的采礦許可證是真實、合法、有效的;
乙方對抵押物擁有完整無瑕疵的權利;
4.1.2抵押物不存在與其他礦權重疊或交叉的情形;
4.1.3乙方遵守了有關法律、法規關于勞動安全、土地復墾和環境保護的規定;
4.1.4乙方不存在未經審查批準擅自出租、非法承包、轉讓或與他人合作開采的行為;
4.1.5乙方不存在采用破壞性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的行為;
4.1.6抵押物未設定其他任何抵押權,也未出租給其他個人和單位;
4.1.7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涉及訴訟或被司法查封、凍結的情況;
4.1.8乙方已依法辦理了采礦用地報批手續;
4.1.9乙方已完成了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授權、批準等程序;
乙方設定本合同項下的抵押,不會違反其公司章程,不會違反其與其他任何第三方簽署的協議。
4.2乙方承諾:本合同簽署后,乙方仍將依法履行礦業權人各項義務,以確保抵押物的合法、有效存續,并確保抵押物始終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的轉讓條件。
第五條乙方的報告義務
5.1),該報告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乙方的生產和銷售情況;
借款資金的使用情況;
抵押物礦區的開采情況、礦產品的銷售情況;
抵押物有關的各項稅、費的.繳納和支付情況;
可能導致抵押物不能通過__年度檢查或延續登記的各種因素。
5.2抵押期間,除本合同5.1所述的定期報告外,甲方還有權隨時要求乙方提供與抵押物有關的各種情況的臨時報告。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該書面要求后五日內向甲方提供臨時報告。
5.3抵押期間,抵押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毫不遲延地向甲方作出口頭或書面報告:
無論何種原因,抵押物的價值可能或者已經發生實質性貶損的;
抵押物難以通過__年度檢查或獲得延續登記的;
抵押物可能或者已經被國土資源部門注銷或吊銷的。
5.4抵押期間,乙方擬轉讓抵押物的,需事先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抵押物。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乙方所做的陳述、保證和承諾與實際情況有任何出入,或乙方違反了其合同第五條項下的報告義務的,甲方有權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就抵押物行使抵押權,并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2抵押期間,乙方違反或未履行其法定義務,致使抵押物不能通過__年度檢查、獲得延續登記,或被國土資源部門依法注銷或吊銷的,甲方有權宣布貨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給其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7.1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或債務被宣布提前到期,甲方未受清償時,可以與乙方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從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中受償。
7.2因本條所發生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抵押權人有權從其處分抵押物所獲的款項中直接劃收。
第八條附件的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九條合同的成立、生效以及抵押權的設立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備案完成之日生效。
本合同生效之日,抵押權即依法設立。
第十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向發證機關備案時提交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署
采礦合同7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茲就平江縣福壽山鎮大和村脈石英礦開采工程承包的有關事項,經自愿、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標的物:平江縣福壽山鎮大和村脈石英礦(證號:岳預采(20xx)009號)。
第二條 承包范圍:礦體覆蓋層剝離、脈石英礦開采工程。
第三條 承包期限:一年(20xx年6月~20xx年6月)。
第四條 風險保證金:乙方須向甲方交納風險保證金5萬元(人民幣,以下幣種均指人民幣),本合同簽訂一月內支付。當發生工傷事故需要進行醫治、賠償時,如乙方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甲方可以用該項風險金進行預先處理,而后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并及時補足;當該項風險金不足予償付時,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償。承包期限屆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或欠款,甲方應全額退還風險保證金(不計息)。
第五條 保證金及安全責任:根據作業崗位設置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崗位職數和人員名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如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除保險公司賠償或給付的保險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乙方如需提高保險金額,自行支付相應的保險費。由于乙方責任原因造成從業人員漏保、未保,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對安全管理負全責,應對安全專項經費列入預算,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采用各項安全防護措施,配備有關安全保護設備用品。有關特殊工種(如爆破、裝載機、挖掘機、電焊等)須持有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作業。
第六條 發包方式:總承包(人工、材料、設備、安全等項)。
第七條 承包綜合單價:合格礦石36元/噸(包括出渣運距<200m的運費、裝車費)。
第八條 計量方式及驗收標準:礦石開采工程按原礦石運輸電子磅計碼單為準。
第九條 結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結算一次,于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當月工程款。
第十條 民爆物品的計價與管理:電、炸藥、導爆管等甲方根據乙方每月的'實際耗用量與當月工程量一并結算。開工第一個月暫由甲方出資采購,并在當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個月開始由乙方出資采購。
第十一條 質量要求:乙方應嚴格遵照甲方制定的開采方案進行作業,合理、有效提高原礦利用率和原礦質量。如有夾層、夾石、應先行剔除;無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廢石應予徹底清理。其它工程應符合施工設計要求。
第十二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礦山的所有權、處臵權、管理權;
2、監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業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積極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力爭減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誤工、停工;
5、承擔礦山公路、堆場、尾礦壩等工程項目的費用及稅金、資源費。
6、提供電源、水源及乙方人員基本生活設施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工程的承包經營收益,承擔承包經營虧損;
2、按時、足額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關法律、開采方案、作業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當地民風民俗,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配合、協助甲方開展各項工作。
4、承擔各項承包生產所需要的設備、設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購置、維修、更新費用以及所產生的人員工資、水電費、伙食費、安全經費、醫療費用等。
5、不得向第三方轉包或變相轉包。
6、乙方承包期滿,甲方所提供的設備應處于良好運轉狀態,如有損壞應予修復。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約定應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承擔違約金5萬元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觸犯法律法規的,還應承擔法律責任;守約方還有權解除合同。如屬乙方違約,甲方可從風險保證金優先扣除違約金、賠償金,并由乙方及時補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規調控、戰爭、自然災害、資源枯竭或開采價值低下、地質結構條件變化等)應視為免責,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終止的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終止:
1、承包期限屆滿;
2、雙方一致同意;
3、工程項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項目違反法律被撤銷。
第十五條 合同的續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屆滿后,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書面形式延長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簽訂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開工時間初步擬于20xx年6月中旬,具體時間根據天氣、
公路工程進度而定,以甲方的開工令為準(提前5天通知)。開工時間提前或延后不視為甲方違約。
2、承包單價中不含稅金,由甲方承擔。乙方在購買材料、設備時應以甲方的名義開具發票,交由甲方建賬。
3、乙方負有現場保管礦料的責任,如有失竊、盜采,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與現場有出入之處,乙方有權建議甲方進行變更、調整,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對于甲方下達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5、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力提高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礦合同8
合同編號:134186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出讓的僅為采礦權,不包括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名稱為: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礦區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礦區范圍由_________個拐點圈定,拐點坐標為_________(具體位置見本合同所附礦區范圍圖。)
第四條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使用期限為_________年,自頒發采礦許可證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 采礦權受讓人取得采礦權,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繳納采礦權價款。
乙方同意在成交后15日內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采礦權價款,其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此費用不包括地質環境保證金、采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登記費等。
甲方的開戶銀行及帳號如下: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在成交后15日內,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相關資料,到采礦權出讓機關_________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采礦許可證》,取得該礦采礦權。采礦權出讓機關從受理采礦權登記申請之日起40日內,依法為乙方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頒發采礦許可證。
第七條 乙方在采礦權規定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礦產品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_________省的有關規定,并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乙方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八條對礦區范圍內的礦產資源,乙方必須采用科學的.采礦方法開采,依法合理利用礦產資源,依法保護當地的生態及地質環境。
乙方在開采期間,應依法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使用費、資源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稅費。
第九條 乙方在礦山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涉及土地、山林、道路、“三廢”等事項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 因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提前結束本合同,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規定的出讓期限屆滿,采礦權人未依法申請采礦延續登記,或者申請采礦延續登記未獲批準的,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采礦權,乙方應依照法律規定進行土地復墾,并辦理采礦權注銷登記等手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移動和拆除采礦權的依附物。
乙方如需繼續采礦,應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的30日前向采礦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符合繼續辦礦條件的,采礦權出讓機關以批準申請方式將采礦權重新出讓給乙方。但乙方未完全履行法定義務或存在違反《礦產資源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情形,采礦權出讓機關有權不批準乙方的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申請采礦延續登記:
(一)礦山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
(二)未按規定足額繳納國稅費的;
(三)嚴重違反礦業法律法規,受到地礦行政部門重大行政處罰的;
(四)地礦行政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認為應當取消采礦權人申請采礦延續登記資格的。
第十二條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可不負責違約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由于當事人主觀原因延誤,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而導致損失擴大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將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20日內,向另一方報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
第十四條 乙方逾期未付清采礦權價款或逾期不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視為放棄采礦權,所交保證金及已交采礦權價款甲方不予退還。
第十五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未按期取得采礦權或延期占用采礦權的,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有效期限相應延遲。
第十六條 甲方交付的采礦權未能達到合同約定條件,應當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第十七條 未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乙方不得擅自轉讓采礦權,不得將采礦權以承包等方式轉給他人開采經營。
采礦權轉讓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后,應當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符合轉讓條件的采礦權,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乙方可以作為出租人將采礦權租賃給承租人,并收取租金。
乙方經地礦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后,可以抵押采礦權,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抵押手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無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雙方地址如下:
甲方:乙方:
法定名稱: 法定名稱: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傳真: 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三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九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及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條 因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關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和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采用中文書寫,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采礦合同9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依據《礦產資源法》、《采礦權探礦權轉讓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同意將 的采礦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轉讓價格:總計人民幣 ,同時轉給乙方的房屋及設備,巷道斜井等工程。
二、 ,采礦許可證號: ,
發證機關: 核發;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開采深度:
三、 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地點:方式:按照審批管理權限,經 審批依法辦理采礦權轉讓及資源整合手續,審批結束后一次性付給乙方,乙方方可依法采礦。
四、 受讓人繼續履行采礦權人的義務和承諾
1、 在批準的期限內進行礦山建設或者開采;
2、 高效保護、合理開采、綜合利用礦產資源;
3、 依法繳納資源稅和礦產資源補償費;
4、 遵守國家有關勞動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復墾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
5、 接受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按照規定填報礦產儲量表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統計報告。
五、 受讓人對繼續審批的礦山開發利用方案進行施工、生產的承諾:
1、 開采礦產資源必須按照登記管理機關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進行開采,不得隨意增設井口或者改變開采方案,不準采富棄貧或者任意丟棄礦體;
2、 開采礦產資源,必須按照規定測繪采礦工程平面圖或者井上井下工程對照圖。
六、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不能近期出具稅費完結證明及轉讓應提供的.相關手續,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 如果乙方不如期交付轉讓金,甲方有權不提供轉讓手續及合同證件。
七、 必要的說明
1、 轉讓合同方簽訂后,甲乙雙方到礦產資源管理部門依法辦理采礦權轉讓審批手續,轉讓手續依法審批后, 的一切所有權、采礦權、經營權全部歸乙方所有。
2、 采礦權轉讓后,該礦原有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再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礦合同10
甲方: 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真實守信的原則,就甲方與昆明金趙海砂石料礦業銷售公司合作開發之云南省昆明市東川區阿旺鎮內外中心溝礦山開采工程項目,與乙方進行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約: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項目名稱:土石方剝離、磷礦石開采
2、工程項目地點:云南省昆明市東川區阿旺鎮內外中山溝。
3、工程量:以實際開采量為準(不限量)。
4、開工日期:________
5、施工單價:________
<1>土石方開挖按每立方人民幣 ________元計價,含運距在1公里內,如超出一公里,每立方另加 ________元。
<3>以上單價不含爆破,如需爆破雙方另行協商計價,由乙方負責施工,爆破材料甲方承擔。
6、工程施工內容:本工程為露天開采;廢土、石方、礦石剝離開采,乙方將土、石方、礦石運到采礦區域1公里以內,甲方指定地點堆放。
第二條、計量方式:
礦石開采的方量按噸計算,以過磅單據雙方委派的施工現場代表簽證為準,雙方簽字生效,土石方按實際方量(測量方)計算,雙方簽字生效。
第三條、結算方式及材料供應:
1、結算方式:每月________ 日向甲方報量,作為當月結算基本依據,甲方在次月五日內審定付款。已開采的礦石若甲方未能及時支出,則按方量折算噸位報量,并計入當月工程量結算(甲方每月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以現金支票方式或轉帳方式支付乙方當月已計算總工程款的 %,余款下月付清,以此類推)。
2、以上單價不含稅收,所有稅收由甲方負責。
3、甲方提供現場施工的常用油料、炸料以及火工材料等。油料按現行市場價計算(油料按市場行情供給)。此油款在每月乙方工程進度款中扣除。如以后火工材料以及燃料上漲5%,甲方應隨行就市相應調整乙方的整體施工單價。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應提供施工中乙方施工場地,安排生活場地及設備停放,檢修場地等。
2、為使本礦山開采施工順利進行,甲方必須處理好政府、公安、國土、林業及當地群眾關系,若遇相關部門干涉及其他現象發生,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甲方承擔乙方機械臺班費用以及誤工費用。
3、甲方要求乙方必須科學管理安全施工,工程上的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任何法律及經濟責任(運輸車輛除外)。
4、因不可抗拒的雨天、雪天等自然災害及當地政府部門安全檢查除外,甲方無故造成乙方施工機械誤工時,甲方按裝載機每臺 元/天,挖機每臺 元/天,人員每人 元/天,運輸車輛每臺 元/天支付乙方誤工費。
5、甲方因礦石量開采不足等原因需要轉場施工時,雙方協商同意后,轉場費用由甲方全額支付。
6、甲方向乙方提供開采設計方案和施工圖,以便乙方施工和安全生產技術管理。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礦區不準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施工過程中,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負,若發生違法亂紀行為,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2、乙方住宿自理,所有生產、生活用電按供電價予以支付,采礦作業區內的道路由乙方自行負責維護,新擴建道路由甲方規劃委托乙方施工甲方計量付款。
3、乙方進入現場的所有機械設備人員實行保險,并文明施工,嚴格要求司機有效證件上崗,做到遵紀守法,承擔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責任;
4、乙方確保按月發放工人工資及機械費用等,不允許挪用工程款及拖欠工人工資;
5、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揮和調度,嚴格按照甲方的安全質量進度要求施工,施工中嚴格按照相應《施工規范作業》,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保護環境。
6、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認可的開采方案采礦施工,不得隨意采挖,當乙方開采不符合甲方要求時,甲方向乙方提供整改意見,若乙方屢次不改,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賠償甲方損失。
第六條、其它約定事項
1、甲方工程款延期支付給乙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乙方有權處理甲方的礦產資源,其處理單價低于市場行情20%,乙方自行決定,甲方不得干涉,并必須出具相關銷售礦石的一切手續,在此期間乙方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列入生產成本由甲方承擔全額支付。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及時提供給乙方開采區域內的合法手續,及甲方公司有效證件掃描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給乙方存檔,供乙方合法施工,并作為本合同的`施工依據。
3、甲方負責當地政府、各級職能部門、當地老百姓的風俗習慣和社會關系協調,并保證乙方正常施工,負責采區能正常生產,不受任何外界干擾。
第七條、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約應賠償守約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履約責任:
簽訂合同后,乙方機械進場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安全保障人民幣:________ 萬元款項在乙方機械進場施工180天內無重大事故(在五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退還給乙方(不計息),以后按每月工程款的比例10%扣足人民幣:________ 萬元為止,到工程結束,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一次性還情乙方的款項,期間不計算息。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施工完畢,結算帳款后,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施工過程中,未盡事宜,雙方進行協商,補充完善,簽訂的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條款若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有沖突時,以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為準。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當地建設、勞動主管部門調解,如調解不成,雙方可向昆明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
第十三條、合同蓋章/簽字日期: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帳號: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帳號: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采礦合同11
甲方: 縣(市、區)國土資源局
乙方: (采礦權人)
經依法審批,乙方取得了 (開采項目)的采礦權(采礦許可證號 )。根據《云南省探礦權采礦權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開采管理,維護礦產資源開采秩序,促進礦業健康發展,達成如下協議:
一、開采項目概述
乙方取得的開采項目為 ,開采面積為 平方公里,開采礦種 ,開采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批準事項以采礦許可證登記為準。
二、甲方的職責
(一)對乙方的采礦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二)監督乙方按規定繳納采礦權價款、采礦權使用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礦產資源有償使用費和繳存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
。ㄈ┍O督乙方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或開采設計)進行開發;
(四)監督乙方按規定做好礦山地質災害防治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
(五)監督乙方按規定做好的礦產資源儲量動態監測工作;
(六)向乙方提供礦產資源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咨詢,并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公開礦政政務;
(七)協助乙方辦理乙方提出的申請事項;
(八)不得批準他人進入乙方礦區內進行采礦活動,維護礦山秩序,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九)甲方按規定返還乙方繳存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保證金及利息;
(十)對乙方的相關資料依照有關規定做好保密工作:
(十一)組織乙方按批準的礦區范圍埋設礦區界樁;
(十二)對乙方的違法采礦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十三)其他法定職責。
三、乙方的權利
(一)按采礦許可證的礦區范圍、期限、開采礦種進行開采;
(二)按經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或開采設計)建設生產,根據礦山建設生產需要,依法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在礦區范圍內建設采礦所需的生產和生活設施;
(三)自行銷售礦產品,但是國務院規定由指定的單位統一收購的礦產品除外;
(四)依法申請相應的采礦權延續、轉讓和變更等登記;
(五)對甲方實施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六)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乙方在行使上述權利時,有關法律規定應當經過批準或者履行其他手續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的規定。
四、乙方的義務
(一)在批準的期限內進行礦山建設或者采礦,向甲方報告建設和采礦進展情況;
(二)按規定繳納采礦權價款、采礦權使用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礦產資源有償使用費和繳存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
(三)按規定填報礦產儲量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統計報表,不得漏報、瞞報、弄虛作假;
(四)按規定向甲方提交年度檢查報告及有關資料;
(五)采礦回采率、貧化率和選礦回收率達到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或開采設計)的標準;
(六)有效保護、合理開采、綜合利用礦產資源,按規定履行礦山地質災害防治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工作;
(七)妥善處理與礦區群眾關系;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并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實現;
(三)乙方在開采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四)合同約定變更、解除的其他情形。
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通知、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六、合同的終止
(一)采礦許可證到期,且乙方不再申請延續,或者延續申請未獲批準的`;
(二)乙方依法申請轉讓采礦權并獲得批準、辦理采礦許可變更登記的;
(三)合同解除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及合同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終止后,除不可抗力的情形外均不免除乙方為開采項目所應承擔的相關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法律規定辦理乙方的申請事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法律規定作出賠償;
(二)甲方對乙方的相關資料未依照有關規定做好保密工作,造成乙方重大損失的,應當按法律規定作出賠償;
(三)因甲方的處罰違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法律規定作出賠償;
(四)乙方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進行開采的,根據《云南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處罰;
(五)乙方未按規定繳納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的,根據《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六)乙方采用破壞性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的,根據《云南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處罰;
(七)未經批準擅自轉讓采礦權的,根據《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處罰;
(八)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將采礦權轉給他人進行采礦的,根據《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處罰;
(九)自采礦許可證被吊銷之日起2年內,乙方不得申請采礦權,也不得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取得采礦權。
八、附款
(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備一份,州(市)國土資源局、省國土資源廳各一份。
甲 方: 縣(市、區)國土資源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采礦合同12
案例:甲與乙簽訂了一份采礦權轉讓合同,合同約定甲將自己依法享有的采礦權以20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乙,并將自己經營的礦上所有財產一并轉讓給乙;乙與甲簽訂合同之日支付甲100萬元,同時將礦的使用權交給乙方;待甲、乙雙方辦理完畢采礦權轉讓登記手續后,乙再交付給甲100萬元。后甲方未向政府申請辦理批準轉讓手續,導致采礦權未能登記在乙名下,雙方因此發生糾紛訴至法院。爭議焦點是該采礦權轉讓合同的效力問題。對此,有兩種不同的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探礦權、采礦權轉讓合同自批準之日生效”。據此,并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的規定,此采礦權轉讓合同應在具有相應審批權限的礦產資源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而本案中,甲乙雙方沒有辦理批準手續,故雙方所簽采礦權轉讓合同無效。
第二種觀點認為:《物權法》第十五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合同不屬于“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的情形,故,該采礦權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上述兩種截然相對的觀點,反映了在界定采礦權轉讓合同效力上,法律適用存在沖突。究竟該采礦權合同是否生效?何時生效?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具體從以下幾個方面闡述:
一、明確采礦權轉讓合同的法律性質
《民法通則》第八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國家所有的礦藏,可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單位和集體所有制單位開采,也可依法由公民采挖。國家保護合法的采礦權”,由此明確了采礦權的財產權屬性。《物權法》在第三編第十章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依法取得的探礦權、采礦權、取水權和使用水域、灘涂從事養殖、捕撈的權利受法律保護”,此條明確了采礦權的.物權屬性。1996年修改的《礦產資源法》以及國務院頒布的其他行政法規規定:采礦權依法有償取得并可流轉。在礦業權(包括采礦權、探礦權等)的出讓過程中,礦業主管部門是作為礦產資源所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國家,以平等的民事主體身份出現的;而其在行使礦業法律、法規、規章授予的權利,對礦業權的受讓人資格進行審查、管理和監督時,則是以行政管理主體的身份出現的。前者體現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后者體現的是不平等主體之間的行政法律關系,由此可見,采礦權轉讓合同是不動產物權轉讓合同,屬于民事合同。
二、采礦權轉讓合同的適法原則
采礦權轉讓權合同屬于民事合同,那么有關于采礦權轉讓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據是什么呢?《合同法》、《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物權法》等法律、行政法規有著不同的規定!逗贤ā返谒氖臈l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國務院頒布實施的《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批準轉讓的,轉讓合同自批準之日起生效”!段餀喾ā返谑鍡l明確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這三個規定,到底是適用哪個?筆者認為應該適用《物權法》的規定。從《物權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可以看出:一般情況下,不動產物權合同在成立時生效;當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時,從其規定或約定。在這個除外規定中強調的是“法律”另有規定,而不是“行政法規”另有規定。與《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相比,合同效力界定的法律依據范圍變窄了即由“法律、行政法規”變為了“法律”。據此,并按照新法優于舊法的適法原則,在界定采礦權轉讓合同何時生效方面,《物權法》的適用應優先于《合同法》;同時,《物權法》也是《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的上位法;因此,采礦權轉讓合同效力的界定標準在《物權法》實施后有了質的變化,而并不是《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規定的批準生效說。故,本案中爭議的采礦權轉讓合同應自成立時生效。
三、認定合同有效,更符合立法本意
《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包括了鼓勵交易、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等原則來看,合同一旦符合了《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規定的三個條件即成立生效。首先,在當事人之間即產生了債權債務關系。其次,物權的轉移是對合同的履行。合同生效后,有的合同可能并且能夠履行,有的合同履行要受當事人之外其他因素的制約,甚至有的合同根本無法履行,出現了事實上或法律上的履行不能。合同的效力標準不能依當事人是否能夠履行該債權債務為依據。第三,合同成立,并符合《民法通知》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只是因為履行不能而認定該合同無效,那么對于非違約方來說顯失公平。因此,認定合同有效要比認定合同無效的法律效果好。因為違約責任的賠償包括了可得利益的賠償,而無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中賠償損失的范圍一般以賠償實際損失為限。該采礦權合同亦是如此。
綜上,該采礦權轉讓合同為有效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而非自批準時生效。
采礦合同13
為了加強露天采礦安全管理,防止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保護采礦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和采礦單位的財產免受損失,特簽定以下協議:
一、山西集團勉縣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甲方,采礦承包單位作為乙方。甲乙雙方必須按協議各項規定履行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增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觀念和勞動保護意識。不斷加大安全生產經濟投入,解決安全生產隱患,消除作業危險,積極改善作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預防職業危害,對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負責。
三、乙方必須做好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和作業措施落實
。ㄒ唬⒔⒔∪踩a組織,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健全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經常組織學習,增強從業人員遵章守法守的自覺性,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勞動安全防護能力。
。ㄈ、嚴格執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乙方在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新工人上崗必須由老工人進行帶培,熟練崗位技術操作后方可安排獨立操作。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安排上崗作業的,乙方負法律責任。
(四)、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檔案。安全生產例會記錄、安全隱患整改記錄、安全生產派班指令、安全教育記錄、安全培訓記錄、安全檢查記錄必須健全,并認真及時填寫。建立職工基本情況登記薄、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和特種設備檔案及危險源檔案。
(五)、乙方的廠內機動車輛、運礦車輛駕駛員必須持駕駛證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未有駕駛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一律不準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事故后果,乙方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單位的特種專業人員,如電工、焊工、壓風工、起重工、卷揚工、鍋爐工、挖掘機工、裝載機工、爆破工等必須持操作證經“三級”教育培訓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無操作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安排上崗作業的,乙方負法律責任。
。ㄆ撸、乙方必須為職工按國家規定辦理工傷保險。
(八)、乙方必須按勞動法規定,禁止從業人員疲勞作業,維護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九)、不準招用未成年工從事礦山工作和危險作業。
。ㄊ、從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離職后,乙方應到職業衛生部門對其進行健康體檢。
。ㄊ唬、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并監督正確配備和使用。
。ㄊ、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必須達到國家規定要求,有可靠的防雷、防盜、防爆、防火等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并保證良好。守護員和保管員要設專人,并嚴格執行儲存、領用、發放制度。庫區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的警示標志。
。ㄊ、乙方不準使用國家法律規定禁用的特種設備和淘汰報廢的特種設備,使用特種設備必須經上級安全技術監督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經檢測使用的,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十四)、乙方要與從業人員簽定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
。ㄊ澹、新建、擴建、改建的項目,乙方應嚴格按照相關設計建設施工,落實“三同時”法律規定。
。ㄊ、乙方必須加強內部環境衛生和文明生產管理,保護環境和防治環境污染。對廢氣、廢水、廢物、粉塵等應采取有效地防治措施。
(十七)、乙方必須加強內部防火安全管理,落實防火安全管理責任制,有效使用和控制火源,各部位應配備足夠
3 的滅火器材,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ㄊ耍、乙方必須結合內部實際,制定出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ㄊ牛、禁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從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有重大威脅的,有權停止作業并撤離作業現場,并向有關領導報告。
。ǘ、乙方必須按照公司生產技術部門的要求進行施工,未按技術要求和相關設計要求施工的,乙方負法律責任。
。ǘ唬、露天采區應建避炮室,避炮室必須堅固,安全可靠。
。ǘ、露天采區必須加強采礦邊幫管理,采礦要形成階梯狀安全平臺,邊坡角要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機械采挖邊坡高度不大于機械挖掘高度的1.5倍,人工鑿巖采礦邊坡高度不大于6米。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要加強作業過程中的邊幫安全檢查,邊幫上的浮石、傘檐要及時除凈,未除凈不準作業。當邊幫發生裂痕或有塌落征兆時,立即停止作業,撤離到安全地帶。
(二十三)、雷雨天禁止露天采礦作業和爆破作業。
(二十四)、處理邊幫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和監護,操作人員必須系好牢固的安全繩,邊幫作業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和車輛通行。對能進入危險區域的路段設明顯警示標志。
(二十五)、加強爆破作業的安全管理,爆破作業必須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由專職爆破員爆破,并嚴格執行《公司爆破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有聲響警戒信號的必須使用聲響信號。對于能進入爆破現場危險區的路段必須安排專人警戒和設明顯警示標志。露天爆破警戒安全距離為300米。
。ǘ⒉傻V邊坡頂部或采空區及廢棄的采場以及易發生墜落等危險區域必須設立警示標志或采取防護措施。
。ǘ撸、采區高壓線路與地面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有危險的部位必須設防止觸電的警示標志,所有通電設備的電纜、電線要達到絕緣良好,各配電部位都要有防止觸電的安全防護裝置。電纜禁止在水中浸泡。
。ǘ耍、露天采區必須有防洪和排水措施,禁止采區內積水。
(二十九)、乙方采礦與地下采礦或與相鄰采礦之間互相采礦作業發生危險影響時,互相必須簽定安全協議,明確相互安全責任,落實好安全措施。
四、乙方必須落實好下列安全作業措施:
1、起重作業須有專職起重指揮人員負責指揮,不準多人指揮。起重物下和危險范圍內不準有人停留。使用起重工具必須檢查合格,挖掘設備作業半徑內不準有人停留。
2、兩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采取防止人員墜落安全保護措施,使用梯子作業必須有人把扶和監護,高空作業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禁止夜間或雨雪天、大風天進行室外高空作業。
3、設備安裝和檢修必須遵守公司《設備安裝和檢修作業規程》的規定。
4、在設備倉內、礦倉內、漏斗內、地溝、槽內、水池內、硐內和井內等危險部位作業時,外面必須有專人監護。
5、電器設備和設施安裝、維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非電工不準操作。一切配電線路和裝置不準漏電或裸露,必須有可靠絕緣保護裝置,并達到技術規范要求。
6、在金屬容器及井下和潮濕部位作業時,工作行燈照明電壓必須在36伏以下。
7、使用運轉、轉動的`設備必須指定專人操作,裸露的轉動部位必須安裝防止絞傷的防護罩或安全防護裝置。
8、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準接近火源,嚴禁將易燃易爆物等危險品在工棚或有人的室內存放。
9、使用氣瓶壓力容器時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10、排毛場、落地礦堆卸料邊緣必須采取阻車措施,倒車時應有人指揮。
11、在易發生觸電、墜落、摔傷或禁止人員進入的危險區域及部位必須設置危險警示標志。
五、責任與處罰
。ㄒ唬、乙方作業人員要在指定的作業地點作業,不準到公司各生產崗位和作業現場及其它施工作業現場亂走亂竄,因此發生本人或對他人造成傷害的,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ǘ、乙方在作業過程中發生的傷害或對他人造成傷害、財產損失事故、設備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ㄈ、甲方人員在配合乙方作業時,甲方或乙方人員發生的傷害人身事故、設備損壞事故、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ㄋ模⒁曳皆谏a過程中發生的民事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一切民事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ㄎ澹、乙方在甲方的作業現場作業將甲方人員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乙方在運礦、裝礦、卸礦、爆破、起重、采礦、剝巖或其它作業中,發生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財產損失事故或其它災害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變更協議時,必須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變更申請,未提出變更申請仍執行此協議。
七、甲方可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指導,有關文書和文字
7 材料。
七、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和工作檢查,督促乙方抓好安全生產管理,乙方要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檢查和批評指導。
八、甲方可依據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相關規定,對乙方或乙方人員違反規定的行為可給予當場制止和處罰,罰款為10萬元以下。對存有重大隱患的,有權停止其作業并限期整改。
九、乙方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立即向甲方報告并及時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乙方要主動配合事故調查,不得隱瞞不報。
十、乙方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甲方給予乙方處2萬元以上罰款。因上崗人員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發生事故的可加倍處罰。
十一、安全罰款,乙方應現金交納,不及時交納罰款的,甲方則通過公司財務部強制從施工費或采礦費中扣除。
十
二、此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單位:乙方單位: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采礦合同14
第一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_________》、國土資源部《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有關規定以及《_________》,雙方根據公平、有償原則,特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其礦區范圍內的礦產資源所有權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采礦權在有效期內,依照有關規定可以轉讓、出租、抵押和進行其它經濟活動,但轉讓、出租、抵押和進行其它經濟活動期限不得超過采礦權有效期。
第三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屬狀況:
地理位置:_________,開采礦種:_________,儲量:_________,礦區面積:_________平方公里。
礦區范圍拐點坐標: 序號
x坐標y坐標序號x坐標y坐標 開采深度:_________米至_________米。
第四條 乙方取得本合同項下采礦權的方式:_________
(一)申請審批;
。ǘ﹨f議;
(三)招標;
。ㄋ模┡馁u;
(五)掛牌。
乙方在按本合同規定繳付采礦權價款后,進行采礦許可登記,領取采礦許可證后,依法取得本合同項下的采礦權。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采礦權價款,按如下方式繳付:
。ㄒ唬┮曳较蚣追嚼U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ǘ┮曳嚼U付采礦權價款期限為: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應當按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和采礦權使用費。
第七條 乙方應當按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將本合同項下應繳納的有關費用匯入甲方指定單位的銀行帳號內。
乙方如不能按時繳納有關費用,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2%支付滯納金,逾期60日仍未繳納,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采礦權,不退還履約保證金(定金),乙方必須按成交價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乙方取得本合同項下采礦權的有效期限為_________年(有效期間見采礦許可證副本)。采礦許可證到期后,乙方依法享有采礦許可證延續登記權,并按本合同的約定另行繳納采礦權價款。但是國家法律法規有新的規定除外。
乙方在采礦許可證期限屆滿前30日內,未向甲方提出延續采礦許可證登記申請,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井巷工程由甲方無償收回,甲方有權重新出讓本合同項下的采礦權。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延續采礦許可登記權,本合同項下的采礦權甲方有權重新出讓。
(一)未取得礦山基本安全生產條件合格證的,或者礦山基本安全生產條件合格證和營業執照被吊銷的;
。ǘ┪窗匆幎ㄗ泐~繳納國家稅費的;
(三)存在導致吊銷采礦許可證的違法行為;
。ㄋ模﹪曳煞ㄒ幰幎ǖ钠渌坏棉k理延續采礦登記的情形。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采礦權被甲方收回、注銷、吊銷或乙方喪失延續采礦許可登記權,乙方必須在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將生產生活設施、設備撤離礦區。逾期仍不撤離礦區的生產生活設施設備,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置。
乙方不得對礦山井巷工程進行破壞,如有損壞,乙方將承擔修復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經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方案、礦山生產安全方案,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乙方應當按經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進行開采,乙方必須采取合理的開采順序、開采工藝。
乙方開采礦產資源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土地、勞動安全、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
第十二條 甲方不對本合同項下采礦權有關地質儲量資料的經濟性、客觀性負責。乙方自行承擔本合同項下采礦權有關地質儲量資料的一切經濟風險。但是,本合同項下采礦權有關地質儲量資料是由甲方提供的除外。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維護乙方合法采礦權益不受侵犯,并會同有關部門保障乙方正常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不受侵犯和破壞。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合法采礦權益受到侵害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賠償。
第十四條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函或其它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不可抗力的定義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
第十五條 乙方在采礦權有效期內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不退還采礦權價款。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七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簽訂。
第十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蓋章后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書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采礦合同15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方式:
鑒于:
1、甲方承包采區在一家依據中國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屬于礦山開發國有企業。目前在豐寧胡麻營鄉開發鐵礦。
2、乙方是一家具有采礦施工經驗,并具有相關的技術人員和機械設備,能確保礦山安全,完成甲方的采礦周、月任務計劃。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礦山安全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合同,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1、工程內容
1.1工程名稱:采礦工程勞務承包
1.2工程地點:豐寧滿族自治縣胡麻營鄉
1.3承包工程范圍:
1.3.1老虎洞露采采礦工程勞務承包。
1.3.2采礦隊具有采礦工程必須的運輸、通風、輸變電、給排水、通訊、防火、防洪等輔助工程和必要的生活設施。
2、合同期限
2.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雙方約定,因甲方擴大生產規模需提前解除合同,本合同自行終止。
3、技術標準
3.1按照甲方要求的技術方案施工,露天采場的臺階高度10米,臺階寬度3-4米,坡度小于60度,布置采場工作面。
3.2采礦回采率達到85%以上,貧化率≤5%,水份≤10%,礦石塊度≤450mm。
4、合同價格及質量
4.1露采礦石磁鐵品位在25%及以上的,礦石單價為53元/噸;甲方提供給乙方D80潛孔鉆一臺,空壓機2臺使用,油桶6個,不足的設備由乙方自解決,甲方在山上存有鐵礦石約3萬噸,甲方付給乙方每噸鐵礦石裝車費1元,如現存鐵礦石不足3萬噸時,雙方按實際數量協商解決。乙方每月供給甲方合格礦石不少于10萬噸,甲方現有租用勾機300型號1臺,每月租費45000元,現有拉水、拉油、火攻器材、運輸車輛1臺,租費每月5000元(不包抱本車的燃油費用)。磁鐵品位如低于15%,甲方即使收下礦石,也不予付款,且由乙方承擔運輸費。
4.2露采剝巖必須經甲方采區管理人員審核并報甲方公司領導批準后施工,并由甲方組織技術人員進行現場監管、驗收。
4.3本協議所述之采礦工程勞務報酬,系雙方商定價,不受國家定額等政策性調整因素及市場價格變化的影響。
5、礦石驗收和勞務報酬價款結算
5.1礦石數量驗收以甲方過磅計量為準,須經雙方簽字確認。
5.2礦石質量驗收每300噸采樣一次,每日采一個綜合樣,以甲方化驗結果為準。
5.3結算方式和付款日期:每月最后一天為結算日,經雙方簽字確認后,每月5日前由甲方將上個月采礦勞務承包款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5.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采礦勞務承包款包含乙方的裝車費、挖掘機租賃費用、采礦設備、人員工資、火工器材費和燃油費等費用。
5.5乙方須每月定額完成甲方下達的采礦生產任務計劃(定額按甲方生產需要確定),每少完成5%,按減少的礦石量2元/噸進行處罰。
6、雙方權利和義務
6.1甲方
6.1.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雇用人員進行審查,有權要求乙方解聘不合格的人員。
6.1.2甲方應加強對采區現場的管理,有權部署和檢查乙方的采礦工作,實行現場指導,督促乙方加強安全管理。
6.1.3甲方負責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采礦區域,并負責協調地方關系,火工器材的供應。
6.1.4甲方負責統一確定乙方工人的工作服和安全帽的式樣、顏色和標志,乙方負責按甲方要求購買工作服和安全帽。
6.1.5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已結算的采礦任務承包款。
6.1.6對乙方出現的安全隱患或事故,甲方有權進行處罰及處理。
6.1.7乙方如不按甲方工程設計和技術人員的要求進行施工或不按甲方質量要求供礦,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6.2乙方
6.2.1乙方應于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進駐甲方指定的現場。
6.2.2聽從甲方生產指揮,按甲方生產作業計劃指定的地點施工;服從并積極配合甲方對采礦工作的監督管理,遵守甲方關于采區的管理制度并加強自律。
6.2.3乙方在承包期限內應完成甲方每月安排的采礦作業計劃,以運輸到甲方指定的選礦車間的合格鐵礦石量為準。
6.2.4承包期內,乙方應獨立進行采礦作業,未經甲方書同意,不得將采礦工程勞務承包進行轉包、分包。
6.2.5乙方須具備采礦資質及技術、安全等資格證;須自行配備管理人員和采礦、礦山安全并具有資質的技術人員,特殊工種應持有國家認可的上崗資格證;須配備完成工程施工所需的采礦裝備及輔助設施(見附件1)。
6.2.6乙方人員必須參加意外傷害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由于乙方作業引起的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傷賠償、機械設備賠償、政府行政處罰等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2.7在施工過程中涉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采礦設備、人員工資、施工用油水等由乙方承擔。
7、安全生產管理
7.1按照《礦山安全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甲方應安排專職的質量、安全檢查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施工質量、安全進行檢查,對乙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進行督促整改。
7.2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省市相關規定,建立健全各種安全制度及事故應急處理方案,并做到制度上墻。
7.3乙方在施工中發生冒頂、片幫、透水、滑坡等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停止施工;對乙方提出的具體解決方安經雙方技術人員論證后,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7.4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國家標準的規定,并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7.4.1根據安全法律法規、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經常對生產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爆破工、挖掘機司機等特種工種必須按照相關規定,持證上崗。
7.4.2接受甲方對采掘工程施工的檢查,在甲方人員指出安全隱患后,甲方應當立即停止施工作業,盡快組織力量排除隱患,確保安全。
7.4.3乙方需持安全生產方面的資格、證照等,到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注冊、登記或備安,直接向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和聯系工作,接受政府安全管理部門監督、檢查和安全事故的處理。
7.4.4乙方需承擔施工所需的安全投入(設備、設施、工器具、人員及相關費用)。
7.4.5乙方負責安全管理,加強對鉆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對操作過程中出現的人身傷亡事故負全責。
7.4.6甲方將乙方半個月采礦價款作為安全保證金(不低于15萬元,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補足),合同期內無安全事礦,在合同期滿后,甲方全額退還安全保證金。
8、合同解除
8.1乙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視情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相關損失。
8.2乙方出現如下情況時,甲方擁有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
8.2.1由于乙方安全管理松懈或安全設施不達標或嚴重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已經出現嚴重傷亡事故的。
8.2.2乙方不服從甲方生產指揮和監督管理、不遵守甲方關于采區的管理制度、不按生產作業計劃指定地點施工的;或者,除特殊情況外,不能完成月度生產計劃的;
8.2.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采礦勞務承包工程進行轉包、分包的;
8.2.4承包期內,乙方有違反法律、法規等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8.2.5乙方將礦石私自外運或外賣的。
8.3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在3日內撤出工地,如遇遲延,應向甲方承擔每日叁萬元人民幣的員失。
9、保密條款
雙方應對本合同約定的條款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泄密方應承擔因泄密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10、違約責任
10.1合同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采礦工程勞務承包給第三方,如違約按實際損失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2因乙方責任發生事故導致停產,造成甲方選礦車間停工,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以選礦車間每日產值為準)。
10.3因乙方自身原因,致使施工停止,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4乙方將礦石私自外運或外賣,除協議自行解除外,并且向甲方每車繳納違約金2萬元。
10.5其他違約行為依法承擔責任。
11、不可抗力
因法律及重大政策變化或因戰爭、動亂、群眾鬧事、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雪、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不視為違約,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其它
12.1乙方與其它自然人或代表簽訂的其它書面或口頭協議自行終止,以本合同為準。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賠償。
12.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雙方應本關實事求是、友好協商的態度加以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因本合同的效力、解釋、訂立、履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解決。
12.4雙方以前簽訂的采礦承包合同自行解除。
12.5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主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的約定,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需附身份證復印件)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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