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運輸合同(集錦15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路運輸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路運輸合同1
托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聯系人: ___________,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 聯系人: ___________,
收貨人: _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重 公斤,價值:人民幣 元。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xx市 街 號
貨物到達地點: 市 街 號
第三條 貨物承運日期:xx年 月 日,貨物運到期限 :xx年6 月 日前。
第四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承運人必須保證貨物無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貨物起運及到達后的裝卸均由承運人負責,承運人應在托運人指定的地點完成貨物裝卸。
第六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貨物運達后承運人應立即通知收貨人,由收貨人指定卸貨地點,在卸貨地當場進行驗收,并對貨物是否完好等情況開具驗收單(一式兩份,一份交承運人 ,一份交托運人存底)。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本次運輸運費 元,本合同簽訂后托運人預付定金 元,貨物到達卸貨并由收貨人確認貨物完好無損后7日內支付剩余的費用。
第八條 貨物托運后,托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托運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人應按其價值的`5%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并且不能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貨物運到期限。如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承運人應償付托運人違約金 元。
3、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任何情況,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人,并向托運人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條 本合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合同2
甲方(托運方):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公路運輸合同。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托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 甲方托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復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5)發往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簽(7)驗收后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并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托運的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向甲方匯報并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合同范本《公路運輸合同》。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于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并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匯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后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于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簽署日期:
公路運輸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法規,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有償原則,在良好的信譽、互利互且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以下條款:
一、乙方承運甲方托運的貨物(見“出貨單”或“托運單”),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并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指定的收貨倉庫。
二、乙方須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準確、完整無損、安全地將貨物運達指定地點交給收貨人,并辦理好貨物的交接手續。
三、一般情況下甲方需在托運前一天通知乙方,若遇甲方緊急出貨或需加急到達,乙方仍應保證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并交付給指定收貨人。
四、貨物的交接
1、在起運地辦理貨物交接時,甲,乙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貨物的交接工作。
2、甲方使用的出貨單是貨物管理責任交接的必要依據文件。
3、在起運地裝貨時,雙方應共同清點貨物件數,在確認出貨單所記載的物件準確無誤后,乙方應在甲方的出貨單的承運欄上簽名,承運司機之簽名視為乙方之簽章,由此產生之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甲方的出貨單上簽字后,貨物管理責任即由甲方轉給乙方,從即時起至貨物到達目的地并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與裝卸到指定的收貨倉庫止,乙方對此期間所造成任何貨物損失都負有完全的賠償責任。
5、如果甲方提供托運貨物的包裝不完好或不符合運輸要求的,乙方應不予裝載與出貨,否則應視為乙方認可甲方所托運貨物的包裝狀況完好無損。
6、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后,乙方應與收貨人共同在場辦理點件交接手續,收貨人確定無誤后,應在乙方所持的'運費結算憑證上(出貨單或托運單)簽字,如發現有貨損,雙方當事人應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由收貨人在甲方的“到貨異常報告書”上批注說明貨物損失情況,并由承運司機簽字確認。如乙方不能提供有收貨人簽字的運費結算憑證,則視為貨物丟失,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貨物的全部貨款、該批貨物的運費以及甲方需要向收貨人承擔的違約金。
7、甲方在客戶處每月會有客訴機器或不良品,需要從客戶處帶回甲方廠內及修整,乙方應積極配合帶回,費用按零擔方式計算,在甲方通知乙方時間最晚3天內要派車去客戶處裝退貨,如有延遲按照每天2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運輸損失
運輸損失認定:根據收貨人及乙方承運司機共同簽字確認的書面損失記錄;雙方無法認定或意見不一致的,共同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定損,費用由乙方承擔。貨物在運輸途中,如因自然災害線路斷阻或其它客觀原因而不能按時到達,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六、運輸車輛及運輸時間
1、為防止貨物損壞,乙方所用車輛必須是安全防水等合格貨車,車箱長度需符合雙方協定要求,若乙方提供車輛不能符合雙方協定的要求使實際裝載貨物未能達到應有的裝載量,則少裝部分應扣除相應運費。
2、從起始地到目的地,乙方應在雙方協定的承運時間內到達目的地,超出時間為違約。
七、運輸費用
1、運輸費由雙方根據市場價格協商,確定起運地至目的地運價,并簽定“運輸協商議價目表”為合同附件,乙方不得任意調高運價,若遇特殊情況,乙方需調整運價,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說明調整運價原因,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共識后,始可調高運價,市場運輸價格降低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相應調低運價,若乙方故意隱瞞且被甲方核實時,甲方有權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以合同期內最低運價結算運費。
2、貨物到達由收貨人點收完畢后,若貨物無損失,收貨人應在司機隨車攜帶的產品送貨單上簽收,若貨物到貨有損失,收貨人應填定“到貨品質異常報告書”說明物品損失情況,并由承運司機簽字確認,由甲方向乙方收取賠償金額,如乙方未能在規定時間賠償,甲方有權不予支付運費。
3、乙方在裝貨后在次月10日前提供可抵扣之運費發票,同時甲方財務在15日前收到發票及請款單的,以月結三個月付款,乙方若因發票等資料不全延誤,則甲方可延后一個月付款。
4、乙方根據合同應付的違約金,必須在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之前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延遲或拒絕支付運費。
5、在每次承運前,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有關裝貨數量信息,乙方收到裝貨信息后合理安排車輛至甲方裝貨,最晚2天內需要安排車輛來甲方裝貨,如有延遲按照每天2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在當月運費中扣除。
八、違約與賠償
1、乙方逾期將貨物運達指定地點并交付給收貨人,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該次運費的20%違約金。
2、貨物錯運到達地或收貨人/收貨倉,由乙方無償運到規定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收貨倉,由此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按本條第1項處理。
3、從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目的地交付給甲方指定收貨人時止,乙方應對貨物的破損、雨淋、污染、缺少、滅失等各種損失情況負完全的賠償責任。
4、如因逾期、錯運、毀損等情況,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貨物的價款、運費損失、向第三方承擔的逾期或不能交貨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5、若是甲方同意乙方拼車時,乙方應保證甲方托運貨物的安全,若造成甲方貨物受損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是缺少、滅失等損失情況之賠償按照櫻花衛廚廣州分公司市場正常銷售單價進行全額賠償,若是因破損、雨淋、污染等損壞導致收貨人不收貨的按照廣州分公司市場銷售單價的5折進行賠償。
6、甲方將每月對乙方進行綜合評價,連續兩月評分在80分以下,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
7、乙方應依誠實信用與甲方從事商務往來,不得有與甲方相關人員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經查實如有發生,乙方以全部余款作為違約金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不得有私下宴請甲方相關人員之情事,經查實如有發生,乙方以當月運款的5%作為違約金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9、甲方相關人員如有謀私利向乙方提出不合理要求的,乙方應據實向甲方有關『主管』反映。
1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所承攬事項交第三方處理。
11、無論乙方為何種形式的經營方式或組織形式,均需按法律法規規定招用員工,因乙方違法招用員工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因乙方所雇司機(含裝卸人員)原因造成甲方、第三人或其自身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2、附件中報價單,價格為包含保險的價格,出現任何貨物損壞由乙方承擔,合同生效后需購買全年保險。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書面協議。
十、本合同若有爭議,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據實訴訟解決。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運出口貨運業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職責
1、作為甲方的貨運代理,應定期向甲方提供海運出口船期表及其它有關信息。
2、甲方應根據出口貨運委托書的要求,填制內容正確、完善、真實的委托書并加蓋公章交乙方配船。如需指裝船舶或船公司則應在委托書上注明。
3、乙方應對甲方的出口貨運資料進行認真的審核,根據甲方要求的裝箱,效期及備貨情況進行配船,并及時將配船艙回單交甲方以便安排有關事宜。
4、甲方負責按時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資料及相應的配合(資料:收貨人全稱、地址、電話、貨物名稱、型號、數量、毛重、凈重、立方數、目的港、單價、總價、海關編碼、核銷單、報關委托書等,以便我司做單證用)甲方須提前7天提供給乙方,如提供資料等遲延原因而導致的后果,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5、甲方如要求更改資料,須出具書面更改單,在船開航前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如因變更資料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______海運費:____________至工廠內陸運價為:____________。
二、費用與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結算當月海運費及有關費用。
(1)付款放單(2)備用金(3)轉帳(4)匯票
2、甲方須按協議約定的時間支付乙方海運費及有關費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付款責任,乙方有權留置甲方的貨物、提單和有關單據,由此產生的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在船開航后第二天,直接將電放提單傳真給貴司。并在____________天內,在甲方結清貨款的前提下,將核銷單退給乙方。
三、其它條款
1、出口貨運委托書是協議的組成部分,是本協議分期執行協議標的的要約與承諾。
2、協議的海運費及國內段有關費用,如遇國家頒布價格和船公司運價調整時,雙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作好相應調整。
3、本協議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4、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到期雙方如無異議,協議自動順延。如任何一方提出異議或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
公路運輸合同5
托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原則下,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貨物代辦公路運輸業務;服務范圍:上門提貨、運輸設計、貨物查詢、代辦保險、打包、代辦運輸、送貨上門等一攬子服務。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自收到甲方貨物后至交付甲方的收貨客戶止,負責貨物的安全保管。
2、 在運輸過程中,如出現貨物破損、缺失等意外情況,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等待甲方指令。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不合理運輸業務。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提前以傳真或其它形式通知乙方相關運輸信息,方便乙方進行服務安排。
2、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正確的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如因收件人姓名、地址錯誤而造成的時間延誤或經濟損失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負責。
3、甲方委托乙方托運的貨物必須填寫正確品名、保證不夾帶危險物品、國家禁運物品、貨物外包裝符合運輸要求,甲方承擔未執行以上規定給乙方造成的經濟責任并負責賠償,涉及相關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4、如遇到破損、遺失、短缺,甲方必須提供貨損貨物的發票、貨損鑒定報告,并按保險公司的要求提供其他相應的單證,否則由此造成保險公司或承運公司拒賠,乙方將不承擔責任。
四、關于保險
1、是否投保以甲方的托運單上委托為準。物品如需投保,保險費按投保金額的0.3% 收取(其中絕對免賠額為500)。甲方承認乙方已經告知不保險的風險及了解不保險情況下如遇到貨物破損、缺失的`賠償標準:最高賠償額為記載有破損或缺失貨物的分單上的運輸費的5倍,即發生事故當次運費的5倍。
五、關于貨損
1、甲方在貨物運輸前投保,如發生遺失或損壞,乙方將按保險公司條款及程序代理甲方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甲方必須提供保險公司所需相關文件。
2、甲方在貨物運輸前未投保,如發生遺失或損壞,乙方應向甲方作出賠償,最高賠償額為記載有破損或缺失貨物的分單上的運輸費的5倍,即發生事故當次運費的5倍。
3、索賠期限:甲方在貨物發生損壞或缺失后的15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索賠;如超過期限乙方將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對以下原因造成甲方貨物損失的或延誤的,不負責任:
a、不可抗力因素,例:地震、水災、罷工、民變、暴(bao)亂、戰爭等;
b、甲方提供的信息數據錯誤、不準確造成的損壞、延誤、錯交;
c、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缺陷或貨物性質不適合特定運輸方式以及運輸過程中因氣候原因引起的貨物損壞或變質;
d、包裝方法不良;
e、交付時外表狀況良好,封志無異狀,而內件短少或損壞及貨物合理損耗。
f、甲方未對貨物進行防潮處理、對因受潮而導致的貨物損壞或損失。
六、結算方式
1、甲方必須把加蓋公章或業務人員簽名的托運單交于乙方確定委托關系,乙方開具貨運分單為結算憑證。如甲方對乙方運單金額有異議請在乙方開具分單后24小時內提出,否則視為確認。
2、采用月結方式,每月運輸款結算至當月的20日。甲方在收到乙方發票后,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核對完畢,5個工作日內付清。支付方式:
3、欠款額度為人民幣 。超過額度,乙方將立即將發票交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發票后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核對完畢、在收到發票后5個工作日內付清。支付方式:
4、所有欠款逾期支付,甲方必須向乙方每日支付欠款金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乙方運費。雙方如有爭執,應按協商原則處理,協商不成,可交由乙方所在地市法院裁決。
發貨人: 承運人:
托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路運輸合同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公路貨物的運輸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維護雙方的利益,經協商簽訂合同。簽訂時間:
一、托運方(貨物)
貨物名稱包裝件數總重量
起動地點 運達地點
收貨單位 電 話
發 貨 方 電 話
起運時間 到貨時間
二、承運方(汽車)
承運人 承運車輛車牌號 聯系電話
承運人駕駛證號
發動機號 車輛車架號 承運車輛車型
承運人住址 檔案號
承運車輛登記地址 承運貨物運價
總運價 已付運費 余款
三、權力、義務、責任
1、托運方在貨物運達后及時驗收卸貨,(接貨人憑身份證或有效證件接貨,付清剩余運費),否則應付承運方壓車費。
2、托運方錯報貨物名稱、重量或因手續不全及包裝缺陷,致使貨物在運輸中罰款,被扣或運達后無人收貨或拒收,承運方應通知托運方處理,托運方應賠償承運方經濟損失。
3、承運方按時或提前到達目的地,貨物的自然損壞與承運方無關。托運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承運方的費用,否則移交有關部門處理解決。
4、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對貨物造成責任性污染、雨淋、損壞、車禍、火災等,應付全部責任,并按貨物當地收購價格賠償,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水災等造成的損失,須有災害發生地交通管理部門出據證明,方可免除承運方的責任。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以車輛抵押作陪。
5、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無論發生任何人為或自然事故,使貨物無法到達目的`地,應及時和托運方取得聯系協商解決,承運方無權私自處理貨物,否則追究當事人的一切經濟責任。
6、本合同經承、托雙方代表同意具有合同效力,合同未談及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如造成違約糾紛,可在有關部門和法院裁決,所有費用由敗訴方承擔,其余責任界限于《汽車貨物運輸規則》規定。中介單位應及時向法院提供有效的法律證明材料。
7、承、托雙方履行合同條款,本部提供信息供你參閱,協議不詳不盡之處,甲乙雙方協議補充。中介單位只起法律證明作用,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本合同一式三份,托運方、承運方、中介各執一份。
托運方(代表): 承運方(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公路運輸合同7
原告:xx
被告:傅xx,男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設備搬運費共計人民幣12000元,并就上述費用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自起訴之日起至法院判決確定還款之日止的`利息;
2、本案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5月份、20xx年9月份原告應被告(外號:“黑歡”)的要求,駕駛自有吊車到被告經營的沙場搬運沙機及其他生產設備,并就設備搬運費用進行了約定。現被告共結欠原告設備搬運費用12000元,有被告本人以“黑歡”的名義簽字及被告經營的沙場的相關管理人陳興化簽字的確認單據為證。上述費用被告拒不支付給原告。
有鑒于此,原告特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19條的規定具狀訴至貴院,請求依法判如所請!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xx年xx月xx日
公路運輸合同8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車運輸方式承運甲方托運貨物,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運輸時間要求:
1.1 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為:(見附件)。
1.2 運輸時間要求:(見附件)。
1.3 甲方托運的貨物內容,以貨物交接清單為準。
第二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2.1 運價標準為:(見附件)
2.2 結算方法為:乙方在每月 日至 日將上個月的《業務結算匯總表》(包括紙檔和電子檔)及對應的“結算憑證”(必須填列內容完整、有大田操作部門蓋章和經辦人簽名、有收貨單位簽收和蓋章簽名)送于甲方進行校核;雙方核對無誤后,乙方出具正式運輸發票,甲方確認后用銀行轉帳方式支付。如有需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
第三條:甲方責任
3.1 所托運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2 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和貨物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系人等有關資料。
3.3 負責貨物的包裝,并確保包裝符合要求。
3.4 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運作要求培訓。
3.5 甲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運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 乙方及其承運工具、駕駛員,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必須有齊備的國家政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及牌照。提供虛假資料一經查證,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
乙方的違約責任。
4.2 從乙方接到甲方日發貨通知時起,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裝貨點提貨,乙方未依照雙方約定時間到達,乙方應按次償付甲方違約金 元,因此給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3 乙方車輛必須車容整潔,車廂衛生,符合甲方貨物的運輸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和人員甲方有權拒絕使用,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4 提貨時乙方必須仔細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和型號,并在乙方運單和貨物清單上簽字確認。
4.5 從提貨并辦理完發運手續的當日24時開始計算時間,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未依照雙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由乙方承擔該次延誤的所有責任。
4.6 乙方應按照甲方對貨物運輸的具體要求,負責運輸全程的貨物安全,自提貨后至收貨人簽收前所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污染、交通意外、交通違章等由乙方原因造成貨運事故而形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發生貨運事故后,乙方應第一時間出具貨運事故記錄,并在事故發生次日起計算30天以內向甲方清償事故損失,其賠償依據為甲方對貨品的聲明價值,但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管制等)所造成的損失除外。
4.7 乙方在運輸途中,天氣、路況、車況等發生異常情況時,如洪水、冰雪、塌方、修路、交通事故、車輛損壞、車輛修理等,乙方人員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按照甲方人員的要求進行處理,如擅自處理異常情況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8 貨物走失或稱逃貨(定義:非發生可見性事故,超過5天未將甲方貨物送達甲方指定目的地并不知去向,視為貨物走失或稱逃貨),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聲明價值先行賠付。貨物走失后又被追回的,貨物由甲方決定是否安排收回,在收回或部分收回的情況下,扣除期間產生的貨損、調價和運費等損失后退回其余相應賠款。
4.9 對甲方要求整車運送的貨物,在運輸途中,乙方人員未經甲方人員同意不得擅自轉換運載工具、不得拆卸貨物和改變貨物的疊裝方式、不得拼裝其它物品;乙方若違規轉載、拼裝、拆卸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4.10 對于甲方要求零擔運輸的非危險品貨物,乙方不得將甲方的貨物與危險品等混裝,如發生混裝,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與乙方的運輸合同。
4.11 乙方將貨物送達交付時,應認真核對收貨人的身份,必須取回有收貨人簽名或加蓋公章的有效回單,并在約定時間內交給甲方,如出現回單丟失或不能按時回單,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有關貨款無法收回。
4.12 乙方應保證承運司機在途期間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乙方在運輸途中應及時向甲方反饋車輛在途跟蹤情況,如乙方不匯報或甲方無法與在途車輛聯系的情況發生并造成違約、產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4.13 乙方承運司機在到達目的地前,應提前一個小時通知收貨單位或甲方指定人員,做好接車卸貨準備。
4.14 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留置甲方所托運的`任何貨物。未經甲方允許,乙方擅自留置甲方貨物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其它違約責任
5.1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支付運輸服務費的,超過一周后每增加一天支付應計運費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5.2 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5.3如乙方在派送過程中因派送的服務質量未達到客戶要求而引起客戶投訴、發生客戶拒付運費等問題,其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5.4 若乙方沒有嚴格的查驗收貨人身份,致使收貨人收錯貨或沒有收到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須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價值向甲方賠償。
第六條: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
6.1 為保證貨物運輸質量,甲方按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每月對乙方進行一次評估考核,具體考核指標要求如下(按月統計):
① 準時提貨率: ≥97%
② 準時到達率: ≥97%
③ 貨損貨差率: ≤0.03%
④ 簽單返還及時率: ≥99%
⑤ 客戶投訴率: ≤1%
6.2 質量考核指標計算方法:
① 準時提貨率=每月準時提貨票數/每月實際發貨票數×100%
② 準時到達率=每月準時簽收的票數/每月所承運的票數×100%
③ 貨損貨差率=每月承運貨物殘損、差錯、丟失的件數/每月承運貨物總件數×100%
④ 簽單返還及時率=及時返還的簽單數/應返還簽單數×100%
⑤ 客戶投訴率 = 客戶投訴次數/所承運貨物的總票數
6.3 甲方按月統計乙方的運輸質量指標完成情況,對乙方未達標的項目,甲方將對乙方處以 元/項·次的經濟處罰,如果乙方上述任何一項指標連續兩個月未達標,甲方除按有關規定處罰外,還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6.4上述考核指標僅用于服務質量考核,乙方不得援引上述指標作為自己的免責條款。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 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和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
7.2 本合同文本條款適用于大田集團其他運輸業務,如需增加其他運輸線路,以補充協議的形式確定運價。
7.3 當乙方提供的運單背書條款與本合同發生沖突時,以本合同為準。
7.4 雙方如有其它約定事項,也可用合同附件加以說明,合同附件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7 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 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9.1 若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雙方均可提請 (指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有約束力。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開戶行: 開戶行:
帳 號: 帳 號:
公路運輸合同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伙伴關系,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2、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3、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條:甲方責任
1、運輸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柜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托運單》并注明裝柜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系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并對所提供托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3、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來廠裝貨。
4、廠方正常裝柜時間為每天24小時。
5、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1、需按甲方《托運單》準時安排貨柜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并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復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4、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后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后,提交給甲方財務部,于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2、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元/天,由甲方支付。
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建行支行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1、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2、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柜10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柜60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柜時間表安排到柜,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柜,每延遲6小時按該柜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1、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路運輸合同10
甲方:大廠工貿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河池利達石油運輸有限公司
住所:河池市中山路181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成品油公路運輸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成品油范疇
本協議所指的成品油,包括:汽油、煤油、柴油、潤滑油。
第二條運輸期限
合同期限為壹年,即從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第三條成品油運輸數量
甲方在中石化河池石油分公司金城江油庫或中油肉聯廠油庫購進油品數量為運輸數量。
第四條成品油起運和到達地點
起運地點:中石化河池石油分公司金城江油庫或中油肉聯廠油庫。
到達地點:南丹大廠油庫、銅坑礦廠、車河礦廠。其運距按90公里計算。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須遵守交通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和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保證油品質量,確保油品按質按量安全運達目的地。
第六條油品裝、卸責任和辦法
乙方必須遵守有關成品油裝、卸的操作規程。油品運達目的地后,甲方必須安排人員接卸,乙方承運人員要積極配合卸油,在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工作人員沒有進行接卸油品的,雙方應該就當時情況作書面記錄。如無正當理由甲方不得拒絕接卸油品,否則視為責任方違約。
第七條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含押運員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按運價80.00元/噸公里計算運費。
運費結算方式:每月底結算一次,由乙方將上月運輸量列出清單并開具運輸收費發票交甲方審核,5個工作日內甲方將運費付至乙方指定賬戶。
第八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要求乙方按甲方的采購計劃,按時、按質、按量把油品運輸到目的地。油品起運后,甲方需要變更到站地點或收貨人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到站地點或收貨人的要求。但必須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相應的運雜費。
2、義務:甲方向乙方提供運輸計劃時,應提前2天通知乙方,并按乙方現有最小噸位的油罐車為一批量。否則,乙方將按實際出車的可載重噸位收取運費。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向甲方收取運費。如果甲方不按時支付運費乙方有權每日收取該次運費額的1 %作為滯納金。
2、義務:完成甲方采購的成品油運輸任務,在規定的期限內,將油品運輸到指定地點,并積極配合有關人員做好油品接卸工作。提供運輸車輛的.型號、容積、重載量等信息。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未征得乙方同意將油品交給第三方運輸,則應按第三方承運量的運費償付給乙方違約金。
2、不按協議約定支付運費,乙方有權停止運輸,甲方延誤1天按應付運費額的1%償付給乙方違約金。
3、未按乙方提供車輛最小載重量提供貨源的,甲方應支付不足噸位部分的運費。
二、乙方責任:
1、不能按時送達,造成甲方耽誤生產的,按時間償付給甲方違約金每小時100.00元。如遇特殊原因如車禍、途中車壞、封路等除外。
2、將承運油品倒賣,除按所倒賣價值雙倍償還甲方外,甲方有權終止運輸協議。
3、因運輸容器不清潔而影響油品質量,應賠償相應損失。
4、成品油裝車出庫后在規定以外造成的損失(包括交通事故損失、運輸短少),由乙方全額賠償給甲方。
6、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油品短少、變質、污染、損失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不可抗力;油品本身的自然屬性;
合理損耗;甲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條發生爭議時,協議雙方應該以協商為主,協商不成時,向轄區內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公路運輸合同11
甲方(即托運方):_________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_
簽約條款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1、甲方自愿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2、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范、安全的貨物包裝,并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4、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5、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并達到一個月期限后自行處理;
6、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7、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后所簽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托運單》為準,并以此作為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8、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
9、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10、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簽名與蓋公章
甲方法人代表___
甲方單位公章: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
__年__月__日
公路運輸合同12
甲方(承運方):
乙方(托運方):
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包車協議書:
一、甲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乙方提供 座客車 部,從河北省廊坊市 承運 人到 省 市 縣 鄉(鎮),本次包車業務中, 部為往返運輸,運價為 元/部,小計 元, 另 部為單程運輸,運價為 元/部,小計 元;運費全額為 元。每部車預交定金 元,定金交款日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前運費全額交清。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權利
(1) 按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收取定金和全額運費,如無乙方違約情況發生,定金沖減運費總額,如發生乙方未按約定時間和金額足額交清運費,甲方有權拒絕退還定金。
(2) 如發生乙方責任造成的超過約定起止點、或超過約定人數、或超過約定的單程運輸車數、或甲方車輛等人時間過長等乙方違約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國家規定或雙方協議追加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繼續運行。
(3)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人員、車輛、財務在卸載地點(包括往返運輸的回程起運點)的絕對安全。如發生在上述地點的甲方人員傷亡、車輛損壞、財務損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甲方有權拒絕繼續運行,并要求乙方立即協助調查事件,承擔相應經濟賠償責任,情形嚴重的,甲方有權請求司法保護。
2、義務
(1) 甲方在按約定收取全部運費后,必須按約定的時間、起運點、車型、車數提供完好
的車輛,并安全運行。
(2) 一旦發生甲方責任事故,造成乙方乘客傷亡的情況,必須嚴格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和規定,積極搶救傷員,按交通事故處理機關的'載定,及時對乙方乘客進行經濟賠償。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 在按約定交清全部運費后,有要求甲方按約定將乙方乘客安全運輸的權利。
(2) 一旦發生甲方責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乘客傷亡和滯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積極搶救傷員和繼續安全疏運被滯留的乘客,并嚴格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和規定,以及交通事故的載定,及時對乙方乘客進行經濟賠償。
2、義務
(1) 按約定及時足額交清定金和全額運費。
(2) 嚴格按約定的時間、地點組織乘客上、下車,維護好發車現場秩序,如發生超過約定起止點、或超過約定人數、或超過約定的單程運輸車輛、或造成甲方車輛等人時間過長等乙方責任的違約情況,乙方應積極與甲方協商,并按國家規定或雙方協商及時追加運費。
(3)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人員、車輛、財務在卸載地點(包括往返運輸的回程起運點)的絕對安全。如發生在上述地點的甲方人員傷亡、車輛損壞、財務損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調查處理事件,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情形嚴重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具體包車的時間和車次安排
以起運前兩天雙方協議的運輸計劃為準,此運輸計劃文字和表格形式作為本協議書附件。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涉及的相關經濟內容履行終結為止。
六、本協議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壹份,甲方報公司備案壹份。
1、包車計劃壹份。
2、乙方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壹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公路運輸合同13
托運方(甲方)簽訂時間:
承運方(乙方):簽訂地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公路運輸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按照平等、公平、自愿、誠信原則,制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貨物名稱、發貨地點、數量、到達地點、到達時間、收貨人、運費。
1、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運輸量,合理調配車輛,不可以變動、倒換承運貨物。如違反本協議造成損失應由乙方全部負責。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所購煤炭的裝車地點進行裝運,并按質、按量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乙方確保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后,煤炭熱值不低于大卡公斤,每減少大卡公斤,扣除乙方運費元噸,運輸過程中的損耗由乙方承擔。
3、乙方為甲方托運貨物時應了解甲方貨物特性,并以合理方式裝卸、運輸,如在裝卸、運輸過程中,造成甲方貨物毀損、滅失或貨物質量發生變更的,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乙方在貨物裝卸、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或因其他任何原因給甲方、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5、甲方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每收到貨物兩萬噸后的7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90%的運費,余款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發票后全部結清。
6、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運費,乙方有權催告甲方支付并有權拒絕接受甲方其他貨物的托運,但乙方不得以此為由扣留托運貨物,如乙方違反此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則應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輸至到達地點,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8、乙方將貨物運至到達地點后,如因故未完成交貨,則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應妥善保管該貨物,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保管費用。如因乙方未盡妥善保管義務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第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條其他約定: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合同14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任):
本著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就甲方有一批物資委托乙方從福建南平轄區內運輸至安徽省合肥市甲方指定設備倉庫內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并遵守及履行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規則條款。
一、 甲方貨物為一臺”QTZ63塔式起重機”,裝車要求:超寬及超高、超長。對于上述要求所涉及的道路行政罰款及運輸安全風險,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的補助。
二、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在裝車后,乙方貨運車輛隨車人員均需簽署裝車清單,若物件在運輸過程中丟失或損壞,乙方均按購置價賠償甲方損失。
三、 雙方約定16米高低板價格為: 元/輛, 14米高低板價格為: 元/輛;甲方要求乙方配備2部16米和2部14米車,上述費用已包含乙方所有運輸過程中的一切安全、保險及罰款和利潤的費用。乙方貨物到達甲方合肥所在駐地后,經清點完畢后,一次性支付清運費。
四、 乙方車輛必須準時到達裝貨現場,并協助甲方裝車,乙方自行綁扎固定牢靠。若發生延遲,造成的甲方吊車及裝車人員損失由乙方承擔損失費用。
五、 乙方車輛不得在裝車及卸車現場和運輸過程中故意刁難,不服從裝車順序及車載貨物的數量安排。如發生上述事宜,乙方應負責協調、溝通。若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六、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貨物達到后付清運費費用,本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甲方決定將本公司所有外購和輸出的運煤業務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運輸概況:
1、
2、運輸單價:以當地實際運輸市場價為依據,每噸增加4元計算。(含稅價)。
3、合同期限:年 月 日
4、油料以及其它產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二、運輸款結算方式: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運輸車輛按照甲方的要求從指定裝點運至指定卸點,每天運輸后,由乙方指定的統計人員持甲方的結算單據與甲方相關負責人員核對簽字認可后,到甲方財務辦理結算。
三、甲、乙方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1、甲方的責任:必須保證甲方公司全部運輸業務交由乙方拉運。
2、如乙方車輛進入煤場后,超過24小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所簽訂的數量和日期開工運輸,或者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運輸等,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3、乙方的責任:乙方所有進場車輛必須做到安全文明運輸,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法》及甲方公司治安管理條例,如出現交通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在甲方合理安排下,乙方車輛必須服從管理和調度,乙方所有車輛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線正常行駛,因亂倒亂卸、倒買倒賣、丟失等行為,如對甲方造成損失,扣提煤單、煤票按照相關手續簽字生效。否則按公司規定市場價處罰。
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擅蓋篷布減少損耗,每車損耗控制規定為100公斤以內,如超出部分按市場價折扣運費,精煤按一批次的平均損耗為準,超出部分按精煤價折扣運費。
四、其它條款:
1、運輸期間,因運輸內容變更;公里變更、單價變更、工期變更、增減數量,以運輸變更計劃單結算為依據,雙方共同協商定量定價,不在重新簽訂合同。
2、在甲、乙雙方合同生效后,乙應積極的'按照甲方派車單的期限調動車輛準時進場。
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約定雙方不準以欺騙、欺詐的方式給對方簽訂合同,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六、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各自遵守,如一方違約;按本合同總數量總價格的3%處罰,賠償給守約方。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