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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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
x縣于20xx年全面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一年多來,在各級領導的大力支持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績。20xx年度,該縣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達到59.18萬人,占農村人口總數的60.67,籌集農村合作醫療基金1773萬元,其中農民個人負擔資金591萬元,市、縣、鎮政府配套補助資金591萬元,省政府配套補助資金591萬元。一年來,全縣合作醫療補償130萬人次,其中門診補償128.46萬人次,住院補償1.67萬人次,為農民提供合作醫療費用補助1537.11萬元,其中門診補償費用665.76萬元,例均補助5.18元;住院補償費用871.35萬元,例均補助達到520.92元,參合人員住院率2.83。我們在合作醫療管理和監督工作實踐中,深刻認識到:抓好合作醫療補償的稽查工作是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必須予以足夠重視。現就我縣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實際情況談幾點粗淺的看法。
一、合作醫療補償環節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
合作醫療補償的真實性是合作醫療制度優越性的根本所在。確保合作醫療補償的公平、公正、公開是保障合作醫療制度健康穩妥發展的重要前提條件。合作醫療補償真實性不能得到保證,農民群眾對合作醫療制度就不可能予以支持和參與,就會嚴重影響黨和政府在農村群眾中的形象,也背離了黨和政府推行合作醫療制度的初衷。實踐經驗告訴我們:合作醫療補償環節存在著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門診補償方面存在的問題
我縣合作醫療門診補償采用門診基金鎮級包干管理的模式,參合人員每門診人次按門診費用總額20予以補償,在村級定點醫療機構最高補償額不得超過4元。盡管我們實行了“專用處方、發票、門診補償臺帳、《醫療證》補償記錄”四項核對的管理和結算辦法,同時按旬使用計算機審核結報的手段,健全補償公示制度,但仍然存在非參合人員冒名頂替、鄉村醫生套取合作醫療補償資金、克扣參合人員門診補償資金、縣鎮兩級合管辦對村級定點醫療機構監督管理力量薄弱等問題。
(二)住院補償方面存在的問題
我縣合作醫療住院補償不設起付線,最高補償額為3萬元。凡參合人員因病(傷)住院的,其合理住院費用按分段累進方式可獲得30至60的補償。我們在住院費用補償方面采取了“持證辦理住院手續、住院登記、專管員驗證補償、計算審核結算”等管理辦法,但在具體補償工作中存在著非參合人員冒名頂替、隱瞞因公負傷、交通事故等第三者責任、隱瞞病(傷)情、變更藥品和診療項目等問題,存在不按規定辦理轉院、備案手續影響住院費用補償的問題,非定點醫療機構不規定向參合病人提供住院費用發票、清單、出院記錄、住院病案,定點醫療機構不合理檢查、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收費,不履行合同義務,少支付或拒支付應由定點醫院支付的補償費用的問題。
(三)管理監督方面存在的問題
縣、鎮兩級政府根據合作醫療制度要求,均成立了管理和監督領導機構(管理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管理和監督的頻率、范圍、效果受到職能、權限、經費、人員等條件的限制,管理和監督達到實時有效的要求難度太大。我縣在年內組織全縣范圍內的檢查監督活動多次,效果顯著,但監督檢查的成果難以鞏固。管理監督成本太大。
二、造成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部分農村群眾未參合是造成上述問題的根源之一
農民自愿參加的原則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參合率不可能達到100。一部分農村群眾對合作醫療制度仍有懷疑、觀望的態度,同時又期望個人擁有一份政府提供并監管的醫療保障,因為宣傳發動不細致、不深入,合作醫療工作還處于試點階段,其優越性尚未充分顯現出來,農村群眾不相信,怕吃虧,在籌資辦證階段不愿交費,有的是交費時在外務工,錯過了交費期限。一旦有病需要門診、住院治療,就想采用非正常手段獲得合作醫療補償,鄉村醫生礙于情面,送人情,合作醫療基金變成了唐僧肉。極個別農戶確實交不起個人負擔資金,在遇有大病生病時,周圍干部群眾也樂于幫助他們用不正當手段獲得合作醫療補償。現行籌資標準(30元/人年)和補償標準相對較低(蘇北地區),合作醫療保障能力有限(補償額占醫療費用總額25-30),與農村群眾對合作醫療的期望值(調查結果:補償額占醫療費用總額的50以上)還存在一定差距。目前,大多數農村群眾對于一年交費10元獲得一份醫療保障是樂于接受的,甚至個人再多負擔部分資金也愿意獲得一份政府監督管理的醫療保障。但是一些農村群眾經濟收入不高,對疾病風險估計不足,互助共濟意識比較差,自愿交納參合資金的意識不強,積極性不高,甚至極個別群眾只希望獲得補償,不愿意履行交費義務。
(二)定點醫療機構片面追求經濟利益
參合農民是合作醫療的主體,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是合作醫療制度的載體,是起點,也是終點,管理和監督只是合作醫療制度決策和服務層面。目前,我縣定點醫療機構組成情況是:縣外三級定點醫療機構9家、縣內二級定點醫療機構2家、一級醫療機構29家,定點村級衛生服務機構449家。隨著政府對醫療衛生事業投入的逐年減少和農村醫療市場競爭不斷加劇,醫療機構面臨的生存和發展的壓力也空前增大,特別是村級醫療衛生機構在喪失了集體經濟依托的前提下,已實質上處于個體經營狀態,各級醫療機構為了生存和發展,在醫療市場競爭過程中,一面改善硬軟條件提供優質醫療服務,一面追求醫療服務利益的最大化,這已成了不爭的事實。合作醫療基金封閉運行,與醫療機構利益沒有直接利害關系,卻能夠直接刺激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藥品收入的增長。合作醫療制度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參保群眾,實行合作醫療補償即時兌付的辦法。為此,合作醫療管理經辦機構不惜重金改善醫院計算機管理系統,達到合作醫療補償方便快捷的要求。一些定點醫療機構為了個人和單位的利益,用非正當方式吸引病人就醫,借合作醫療補償之便,行非正當競爭之事,放松對病人參合資格、致傷原因等相關情況的審查,給非參合人員冒名頂替、隱瞞因公負傷、交通事故等第三者責任、隱瞞病(傷)情等行為提供方便,有的醫療機構負責人甚至授意合作醫療專管員、經治醫生,為弄虛作假的行為提供方便。有的醫療機構負責人、專管員、經治醫務人員,怕得罪人,怕流失病員,不敢堅持原則,對不應由合作醫療補償的醫療費用項目通過不正當手段進行調整修改,欺上瞞下,蒙混過關。村級定點醫療機構由于鄉村一體管理體制不完全落實,缺乏有效監督,醫療服務業務量直接與個人收入相聯系,村衛生室工作人員把合作醫療門診補償作為吸引病員的有效措施,虛假合作醫療補償業務難以得到根本控制。
(三)合作醫療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與一切新生事物一樣,在其運行初期不可避免地會存在一些缺陷,有待于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全國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一,醫療衛生資源和農村實際情況不同,合作醫療制度也就不能千人一面,各地均在積極探索適合當地實際情況的實施辦法。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運行之初,就顯現出了在合作醫療補償監督方面不足的缺陷。如合作醫療監督機構沒有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對合作醫療補償監控的主要職能只能下移到定點醫療機構和縣鎮兩級合管辦。縣合管辦目前人力、經費、辦公條件都無法實現對全縣合作醫療補償業務的有效監督控制。各定點醫療機構專管員對合作醫療補償業務的監督控制力度有限,既要辦理補償業務,又要進行監督審核,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既要考慮本單位經濟利益,又要維護合作醫療相關規定。合作醫療制度中關于合作醫療補償監督檢查歸類不準,在“組織管理與監督”和“費用控制”方面都提到了這一問題,但沒有明確稽查的主體、受體、程序和保障機制。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在現實情況下,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關系到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工作的成敗,應當予以高度重視。
(四)醫療機構經辦人員的綜合素質有待提高
定點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和合作醫療補償經辦人員(專管員)不是合作醫療管理機構工作人員,縣、鄉鎮和村級醫療機構經辦人員在執行合作醫療規定辦理補償結算過程中,單位利益、個人利益不可能不影響到正常的合作醫療補償業務,有的明知不對,也不聞不問,有的利用政策制度本身的缺陷為個人和單位謀取私利,損害合作醫療制度,在農村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我縣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中發現的許多問題都與經辦人員政治、業務素質較低有直接聯系,20xx年度,共有三人次因稽查出的違規補償業務而取消專管員資格,其中一人受到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三、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和取得的效果
我縣合作醫療管理、監督機構在推行合作醫療制度之初,就敏銳地捕捉到合作醫療補償環節中存在的問題。在縣委、縣政府的指導下,積極向市衛生局、市合管辦匯報情況,開展調查研究,認真剖析原因,切實研究對策,認真傾聽群眾反映,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在現有條件下,建章立制,明確責任,理順渠道,充實人員,盡量保持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地順利開展并保持高效運作。
(一)利用縣合作醫療監督委員會組織的合作醫療工作檢查活動,掌握第一手資料,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我縣在20__年6月由縣監委會牽頭,紀檢、財政、衛生、審計、物價等成員單位人員參加,對全縣合作醫療工作進行了為期15天的`監督檢查活動,通過問卷調查、走訪征詢、現場抽查等多種形式,充分掌握推行合作醫療制度工作初期運行情況,找準合作醫療補償環節存在的問題,研究對策,規范行為,指導工作。
(二)政府重視,強化職能,把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作為加強合作醫療管理的突破口
根據縣政府關于“健全稽查制度,確保合作醫療健康運行”的指示精神,縣合管辦積極推行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制度。20xx年元月20日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管理做好稽查工作的通知》(x合管[20xx]1號),縣合管辦制訂了《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細則》,鎮、縣兩級定點醫療機構均成立了稽查組織,各鎮從財務和醫務人員中挑選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同志兼任合作稽查員,明確稽查工作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稽查工作程序方法、工作紀律等,定點醫療機構提供良好的辦公條件,營造監督管理的良好氛圍。同時完善舉報投訴制度,鼓勵群眾參與合作醫療管理和監督。
(三)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成效顯著
從20xx年6月起,我們在實踐中不斷總結合作醫療補償稽查的工作經驗和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勇于進取,縣合管辦選派政治和業務能力較強的同志負責稽查工作,縣衛生局一名副局長具體分管,各鎮合管辦(縣內定點醫療機構)成立了稽查員辦公室,實行持證就診,驗證補償、定期檢房,內查外調等一系列措施,重點稽查借證補償、外傷(中毒)住院醫療費用補償,從源頭上杜絕規范補償現象,從制度上解決職責不清、機制不順的問題,稽查員對所有住院醫療費用補償均予審查,專管員一人既補償又審查的情況從根本得到控制。縣合管辦稽查組把對轉往縣外醫療機構住院的參合病人的審查作為重點,縣鎮兩級稽查組織形成了比較嚴密的稽查體系。各級稽查組織在進行稽查活動中,堅持以人為本,實行人性化檢查的工作方法,實行查房與問候相結合、征詢結果與病案記錄相結合、醫療證記錄與實際審查情況相結合,將稽查工作貫穿整個醫療服務行為全過程,深受參合群眾的歡迎和支持。
縣合管辦制訂稽查工作計劃和考核標準,定期不定期對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補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處罰合理,挽回影響。各稽查室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設有稽查工作臺帳,確保稽查活動,有章可循,記錄清楚,依據充分,稽查決定合法、合情、合理。
20xx年上半年,全縣稽查人員進行全縣范圍稽查活動兩次,抽調各鎮衛生院車輛21臺次,252人次,檢查村級定點醫療機構108所,入戶調查合作醫療補償落實情況564戶,重點稽查村級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補償和公示情況,嚴肅處理了一些違規補償行為,取消村級定點醫療機構2所,取消2名同志定點醫療機構專管員資格。縣合管辦重點加強了對縣、鎮兩級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稽查人員對縣、鎮兩級定點醫療機構補償情況堅持每月一次的檢查或抽查,從基金管理核算到門診、住院費用補償結算,進行了全面、系統和正規的檢查指導,從中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縣合管辦的檢查活動,取得了明顯的成績,特別是在鎮合管辦基金財務管理和規范住院費用補償程序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年初以來,全縣合作醫療稽查組織共稽查門診補償17.23萬人次,其中發現不應補償的6352人次,合作醫療門診基金避免損失近3萬元;稽查因外傷、中毒等原因住院費用補償1177人次,其中不應補償223人次,合作醫療住院基金避免損失近12萬元。
加強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最直接的作用就是維護合作醫療補償的真實性、公平性,農村群眾對此積極擁護。我縣開展合作醫療稽查工作以來,得到了參合群眾的大力支持,農村群眾通過各種渠道提供信息,幫助我們進行調查核實。
四、關于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的思考
(一)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期待法律支持
試點工作實踐證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解決“三農”問題能夠起到巨大作用,深受農民群眾擁護。但是,在合作醫療補償稽查方面存在無法可依的問題,過多地依靠行政行為不是合作醫療健康發展的出路。合作醫療補償工作關系千家萬戶,牽涉到社會方方面面,外傷(中毒)病人相關取證工作面臨諸多制約因素,給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稽查違規補償需要進行必要的經濟處罰,合作醫療制度本身無法解決相關法律許可的問題,由誰處罰,處罰多少,罰金應交由誰管理等問題目前尚沒有法律依據。對定點醫療機構違規補償目前比較可行的辦法主要有兩條:一是按合同或協議約定條款,追究違約經濟責任;二是按醫療衛生管理辦法,進行內部管理罰款。目前,這個問題已經現實地擺在我們面前,但各地的做法不盡相同,實際操作中執行標準和效果差距很大,迫切需要予以規范,迫切需要法律法規的支持。
(二)考核招聘合作醫療稽查人員,實行稽查人員衛生系統內部人事代理制度。
在合作醫療管理和監督機構人員編制緊張,辦公經費短缺的情況下,全縣稽查人員統一管理,統一調配,定期不定期輪換,實行業績考核與日常工作考核相結合的考核制度,業績考核成績與獎金掛勾。稽查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與獎金來源泉渠道從定點醫療機構中按參合人員醫療費用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取。采取這一辦法的好處在于剝離稽查人員與定點醫療機構的隸屬關系,排除單位因素對稽查人員稽查工作的影響。
(三)建立健全籌資機制,提高籌資和補償標準,增強合作醫療保障能力,保障合作醫療制度擁有強大生命力
建立健全合作醫療制度,客觀上要求這項制度具有一定的預見性、前瞻性,要考慮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進步和人民群眾認識水平的不斷提高。目前,合作醫療籌資水平偏低、保障水平有限,合作醫療補償的公平性還沒有得到充分體現,對農村群眾吸引力還不夠大。農村是個廣闊天地,大數法則是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生命之源,客觀上需要合作醫療立法,從根本上解決籌資、管理、監督和保障效果等方面的問題,從而逐步向社會醫療保障體制過渡。但目前必須重點解決的問題主要是:一、建立起一套效率高、低成本的籌資機制。二、提高籌資標準,做大基金規模,增強抗風險能力。三、科學合理制訂補償方案,讓群眾得到實實在在的實惠。四是加強合作醫療補償稽查,維護合作醫療補償的真實性、公平性。
(四)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和監督,是合作醫療補償真實性和公平性的關鍵
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是農村衛生事業發展的必由之路。加大農村醫療衛生投入,加強農村醫藥市場整頓力度,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切實降低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是農村群眾的迫切要求,合作醫療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離不開農村醫療衛生發展的現實。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是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當前,合作醫療工作實際情況,讓我們感到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和監督難度較大,定點醫療機構在為合作醫療補償無條件提供人員、經費和辦公條件的同時,對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很難做到客觀公正。地方政府改善監督機制,加強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力量,對合作醫療補償進行內部、外部監督和檢查,已到了十分迫切的程度。我縣合作醫療經辦機構重點加強對縣、鎮、村三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通過合同方式要求定點醫療機構不斷改善就醫條件,提高服務質量,改進管理手段,堵塞管理和監督環節中的漏洞,推廣并普及計算機信息管理模式,切實發揮現代化管理設備和管理軟件的作用,抓緊抓好合作醫療補償和稽查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讓參合群眾從合作醫療制度中實實在在地獲得實惠。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七條和20xx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的要求,XX縣審計局于20xx年7月7日至7月23日對XX縣20xx年至20xx年5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現將審計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XX縣下轄14個鄉鎮,493個行政村,全縣總人口76萬人,其中:農業人口62萬人。20xx年成立了由縣長為主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制定了《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規范》、《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管理程序的規定》等一系列新農合管理制度,完善了對各定點醫療機構的審核和監督,發揮了基金的使用效益。
(一)經辦機構設立情況
20xx年4月設立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新農合辦公室),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XX縣衛生局管理。核定編制6人,現有人員7人,下設綜合室、審核室、督查室、結算室、網絡中心等五個科室。其主要職責是制定新農合醫療制度和報銷補償實施方案,監督管理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質量和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等工作,縣財政每年安排辦公經費20萬元。14處鄉鎮單獨設立新農合管理辦公室,負責參合農民個人資金的籌集及監督新農合資金運行情況,辦公經費由鄉鎮財政支付。
(二)定點醫療機構情況
XX縣現有定點醫療機構211家,其中:縣級定點醫療機構3個,鄉級醫療機構17個,縣外定點醫療機構191個。縣級和鄉級醫療機構都實現了網上審批報銷結算,村級443處衛生室未設立新農合報銷定點醫療機構。
(三)參合及籌資標準
20xx年全縣新農合參合人數620,452人,參合率為99.63%。人均全年籌資標準100元,其中:個人籌資20元,各級財政人均補助80元(中央16元,省級20元,市級24元,縣級20元)。
20xx年,全縣新農合參合人數614,235人,參合率為98.63%。人均全年籌資標準120元,其中:個人籌資20元,各級財政人均補助100元(中央省級44.08元,市級24元,縣級31.92元)。
(四)基金收支余情況
20xx年籌資總額62,240,671.30元,其中:個人籌資12,409,040.00元,各級財政補助49,640,040.00元,利息收入191,591.30元。20xx年度基金支出70,470,119.52 元,其中:統籌基金支出67,184,952.08元(住院支出66,563,885.84 元,門診支出621,066.24 元),家庭賬戶基金支出3,285,167.44 元。截至20xx年底,統籌基金累計結余25,590,845.04 元,家庭賬戶基金累計結余2,777,871.58 元。
20xx年1-5月籌資總額55,167,248.13 元,其中:個人籌資12,284,700.00元,各級財政到位資金42,748,021.20 元,利息收入134,526.93 元。20xx年1-5月基金支出30,528,848.19元,其中:統籌基金支出29,475,258.88 元(住院支出29,178,762.03 元,門診支出252,496.85 元),家庭賬戶基金支出1,053,589.31 元,其他支出44,000.00 元。截至20xx年5月底,統籌基金累計結余51,282,834.29 元,家庭賬戶基金累計結余1,724,282.27 元。
(五)參合農民受益情況
20xx年度,全縣新農合受益為125,120人次,其中:住院補償47,945人次,門診補償77,175人次。補償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有787人,有20人報銷金額達到封頂線(3萬元)。全縣住院補償比例達到53.01%,比20xx年增長了近17個百分點。其中鄉鎮衛生院補償比例達61%以上,縣級醫院補償比例達55%以上,農民受益水平進一步提高。
20xx年1-5月份,全縣新農合受益為43,490人次,其中:住院補償26,485人次,門診補償17,005人次。補償金額一萬元以上的有219人,三萬元以上的有5人。
二、審計調查實施情況
審計工作嚴格按照審計程序進行。
在審計準備階段,審計工作是在進行充分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明確了審計目標和審計重點。進點時,召開了由XX縣衛生局、財政局、新農合辦公室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座談會,講明了本次審計調查的目的、范圍、內容和方式,與以上部門有關科室進行了多次座談。在審計實施過程中,要求該單位對所提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書面承諾,審計的責任是對其提供這些資料發表審計意見。重點審計調查了新農合管理、監督、經辦等機構建設及衛生、財政等相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新農合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及其效益情況,定點醫療機構的確定、監督管理、醫療服務收費、藥品政策執行情況,有關政策執行和制度運行及效益情況等。同時延伸調查了縣人民醫院、次丘中心衛生院、康驛衛生院等定點醫療機構。調查中采用了審查、座談、走訪、監盤等方法進行。在審計終結階段,本著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對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認真地分析評價和建議。
三、審計評價
關于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調查報告關于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調查報告
從審計調查的情況看,XX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新農合工作,把新農合制度建設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了重要議事日程。國家和省新農合制度的各項政策規定基本得到貫徹執行;各項制度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健全,體制運行比較平穩有效;基金的籌集、管理、撥付、使用進一步規范;農民參合率保持了較高水平;推動了農村衛生資源的整合利用,促進了農村衛生事業的發展。經延伸審計調查次丘中心衛生院、康驛鎮衛生院兩個鄉鎮定點衛生院得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開展,增加了定點衛生院的患者,擴大了業務規模,提高了定點衛生院的造血功能,緩解了鄉鎮衛生院在衛生系統中逐漸邊緣化的傾向,使其步入良性循環發展的軌道。 但審計調查中也發現,在機構建設、制度執行、基金管理、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工作等方面還存在一些普遍性和突出性的問題。
四、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財政部門存在的問題
市級配套資金撥付不及時。20xx年市級配套資金14,891,000.00元,于20xx年4月7日全額撥付到位;20xx年市級配套資金14,741,640.00元,于20xx年5月13日全額撥付到位。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財政廳、衛生廳關于調整中央和省級財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資金撥付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社[20xx]3號)“……市縣兩級財政當年補助資金要于3月底前足額撥付到位……”之規定。建議財政部門及時撥付。
(二)新農合辦公室存在的問題
1、統籌基金累計結余過大
截至20xx年底統籌基金累計結余25,590,845.04元,占當年籌資總額的41.24%,而國家規定的最高結存比例為25%,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比例16.24個百分點,超最高結存額10,078,575.04元 。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方案的實施意見》(魯衛農衛發〔20xx〕8號)“……當年籌集的合作醫療統籌基金結余不得超過15%(含提取的風險基金),累計結余不得超過25%(含提取的風險基金)……”之規定。建議新農合辦公室應采取相應措施降低基金結余數額。
2、醫療診療項目報銷范圍過大
經抽查部分患者病案,發現將部分醫療診療項目全額納入了新農合統籌范圍。如:ct費不予補償的項目全額納入了統籌范圍;人工關節未執行“國產的個人先自付30%,進口的個人先自付60%,其余費用納入新農合基金補償范圍”的規定,而是全額納入了統籌范圍; icu病房費未剔除個人負擔20%的部分,而是全額納入了統籌范圍。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診療項目(試行)>的通知》(魯衛農衛發〔20xx〕10號)“二、各級新農合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全省統一的《診療項目》,加強診療項目審核和監督,不得擅自增減診療項目”之規定。責令新農合辦公室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標準予以報銷。
3、一、二級醫院用藥范圍擴大
經抽查部分患者病案,發現部分一、二級醫院用藥范圍按照三級醫院執行,未按照醫院級別區分用藥范圍,存在超醫院級別使用藥品并予以報銷的情況,擴大了一、二級醫院用藥范圍。20xx年共越級報銷5,734,181.62元(其中:一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214種,應報4,937,156.82元;二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1種,應報797,024.80元);20xx年1-5月份共越級報銷3,647,446.58元(其中:一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204種,應報3,268,146.00元;二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2種,應報379,300.58元)。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藥物目的通知》(魯衛農衛發〔20xx〕9號)“(二)藥品按醫療機構級別分三、二、一、村四級使用……標記“○”的藥品即為該級別醫療機構納入新農合補償的藥品,沒有標記“○”的藥品在該級別醫療機構不能納入新農合補償”之規定。責令縣農合辦公室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相應級別醫院的用藥范圍予以報銷。
4、新農合與醫療救助不銜接
通過對民政部門醫療救助對象與新農合患者就診情況比對發現,20xx年民政醫療救助對象共82人,救助金額238,400.00元,其中當年參合并住院報銷的47人,總費用1,991,453.64元,報銷金額678,256.04元,個人自負1,313,197.66元。而20xx年新農合報銷達到封頂線的20人,只有2人得到了醫療救助。由此可見醫療救助與新農合不銜接,民政部門和新農合經辦機構缺乏信息溝通,對重大疾病保障程度低,而住院費用按規定報銷后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貧困戶未得到醫療救助。不符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xx〕13號)“五、建立和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19.對農村貧困家庭實行醫療救助。醫療救助對象主要是農村五保戶和貧困農民家庭。醫療救助形式可以是對救助對象患大病給予一定的醫療費用補助……”之規定。建議新農合辦公室加強與民政部門的溝通,以使新農合與醫療救助工作的相互銜接。
5、部分農村中小學生重復參保
根據縣新農合辦提供的電子數據分析,并與縣醫保處有關城鎮醫保參保情況比對發現,20xx年存在部分農村中小學生重復參保的情況:按電子數據篩選的6-14歲的學生共有30,657人參加新農合,另通過身份證號碼驗證確認重復參保的學生為5,855人(其他大部分因沒有身份證號碼或號碼錯誤而無法核對)。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方案的實施意見》(魯衛農衛發〔20xx〕8號)“……嚴格執行新農合以戶為單位參加,參合人員應是登記為農業戶籍的居民。農村戶籍中小學生、外出務工農民(不包括已經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民工)均屬新農合參合范圍……”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予以糾正。
6、新農合基金補償與重大公共衛生專項補助不相銜接
經審計調查發現截至審計日,僅對患者醫藥費用按新農合規定給予補償,而未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國家專項補助政策。不符合《衛生部、民政部等部門關于鞏固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衛農衛發〔20xx〕68號)“……要做好新農合基金補償與公共衛生專項補助的銜接,新農合基金只能用于參合農民的醫藥費用補償,應由政府另行安排資金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不應納入新農合補償范圍,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應先執行國家專項補助,剩余部分中的醫藥費用再按新農合規定給予補償”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政策,做好兩項工作的銜接。
7、新農合參合人數信息不一致
20xx年度縣新農合辦公室賬表顯示參合人數620,452人,電子資料反映參合人數616,910人,參合人數信息不一致3,542人。20xx年度縣新農合辦公室賬表顯示參合人數614,235人,電子資料反映參合人員604,866人,參合人數信息不一致9,369人。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予以糾正。
8、新農合數據庫操作系統存在的問題
(1)業務軟件設計可選用的病種過多,使各醫院的錄入人員可選擇性隨意性加大,口徑難以統一,項目過多,致使業務數據的歸集整理難度加大,無法對業務數據進行歸納匯總,難以提取出有用有份量的業務信息。
(2)數據錄入信息不準確。經審計發現,參合錄入信息中存在大量信息錯誤的現象,其中:參合信息完全重復的有23人,身份證號碼完全重復的815人。
(3)新農合電子數據不對應。經審計20xx年電子數據,發現有752條記錄只有匯總數據而沒有明細數據,其中:門診659條、住院93條,涉及總費用金額241777.68元,報銷金額121924.76元。
建議縣新農合辦公室加強對數據信息的管理,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三)定點醫療機構存在的問題
1、超規定加成率銷售藥品
經審計調查2個鄉鎮衛生院和1個縣直醫院發現。鄉鎮衛生院西藥平均加成率為70.73%,中成藥平均加成率為111.84%;縣直醫院西藥平均加成率為24.21%,中草藥平均加成率為46.75%。3個醫院20xx年-20xx年5月共計超規定的加成率銷售藥品7,060,977.29元。藥品加成率均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限,不符合《山東省物價局關于藥品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一、嚴格控制醫院經營藥品的加價率。省內各級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含鄉鎮醫院)經營的所有藥品(不區分政府定價或市場調節價),以實際購進價格為基礎順加不超過15%的差價率作價……各類性質的醫療機構(含零售藥店)經營的中藥飲片和中草藥,以實際購進價格為基礎,順加不超過25%的加價率作價”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杜絕此類問題的再度發生。
2、醫療收費項目不明細
經審計調查2個鄉鎮衛生院和1個縣直醫院發現,其中1個鄉鎮衛生院20xx年-20xx年5月存在收取治療費項目不明細181,897.00元。不符合《山東省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第21條 “下列行為屬于亂收費行為:……(四)超出《收費許可證》規定的收費范圍,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的……”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杜絕此類問題的再度發生。
3、部分病案自費藥品未簽知情同意書
經審計調查2個鄉鎮衛生院和1個縣直醫院發現,其中1個鄉鎮衛生院存在2個病案未簽署自費藥品知情同意書。不符合《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一條“定點醫療機構對參合農民進行治療時使用新農合管理機構制定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范圍內的藥品,特殊情況必須使用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的藥品時,要征求患者或其家屬的意見并簽字,同時在處方上注明‘自費’字樣”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予以改正。
通過對XX縣新農合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調查,發現了新農合基金運行在財政、新農合辦公室和定點醫療機構中存在的問題,產生以上問題的主要原因是:
(一)財政方面產生問題的原因:由于市級財政資金緊張,新農合資金年度補償實施時間晚,造成市級配套資金撥付不及時。
(二)新農合辦產生問題的原因:一產生城鎮醫保與新農合重復參保的問題,主要是省市有關文件相抵觸,相關部門為了追求部門利益,盡量爭取多的參保人數,以便完成任務。二造成參合人數不實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各鄉鎮為盡快落實政府的這項惠民政策,對部分外出打工人員采取由其親屬預先墊支的辦法,但因時間倉促,有關信息難以及時收集,以致出現參合籌資大,而參合登記信息少的現象。三新農合數據錯誤,主要是由于網絡堵塞、服務器故障等,造成數據傳輸中斷,致使數據錯誤,而錄入信息錯誤主要是錄入系統沒有身份證識別功能,加之各鄉鎮農合辦人員業務經驗不足,致使大量身份證號碼錄入錯誤、無身份證號碼、號碼重復等問題多次出現。四是一、二級醫院擴大藥品報銷范圍,主要因為往年沉淀資金過多,新農合辦采取提高報銷范圍的辦法,以使基金發揮更大的作用。
(三)定點醫療機構產生問題的原因:財政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力度小,醫療機構為了追求利益,是產生超規定加成率銷售藥品、違規收費的主要原因。
五、審計建議
(一)完善管理體制建設,確保新農合組織管理工作的到位。應確保縣級新農合辦公室人員編制、經費落實,積極履行政府職能,加大對新農合基金的監督力度。加強網絡化建設,使用統一的新農合信息管理軟件,以解決管理不規范、運作效率低、報銷隨意性大等問題。
(二)財政部門應加強對新農合基金的管理和調度,及時足額撥付配套資金。同時在確保農民的醫療費用補償款發放的基礎上,針對沉淀基金進行有效運作,以達到基金保值增值的目的,壯大新農合基金的實力,更好地服務于廣大農民。
(三)衛生部門應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引入競爭機制,建立準入、退出制度;新農合辦公室應加強對新農合基金的監督力度,嚴格執行藥品目錄使用級別和醫療服務項目報銷規定,嚴格執行目錄外藥品占住院總費用的比例。
(四)政府部門應加大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以保證公立醫療機構的公益性。加大對新農合基金的扶植力度,建立健全穩定的基金籌集增長機制,使基金的保障能力逐年穩步提高。搞好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醫療服務保障能力的建設,強化鄉、村醫生培訓,提高服務能力。
(五)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對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行為不規范、亂收費、藥品加成率高的問題,新農合管理機構和衛生、物價、審計等部門應當各負其責,加強監管,強化定點醫療機構的“公益”意識,確保新農合制度給農民帶來更多的實惠。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3
最新一份農村醫療改革網路調查報告顯示對農村醫療改革的有所認識的人占到65.4%,而一無所知的人占到23.1%;醫改給人們帶來益處的只占到39.4%,56.7%的人認為沒有帶來什么益處;有56.7%的人認為現今的醫改不盡人意,覺得醫改成功的人只占1%。
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不僅是推進我國農村衛生事業發展的重要內容,也是促進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基本政策之一。面對農民醫藥費用得不斷攀升,農村醫療機構服務質量低下,因病致貧現象的不斷增加;面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諧社會得宏偉目標,如何建立起一個人人可及而又有效的農村醫療衛生體制,解決農民就醫難、就醫貴的問題已成為理論界和實踐界的當務之急。
XX年兩會上衛生部長陳竺對農村醫療和公立醫院改革表示不滿意。在農村醫療改革上政府的財政投入非常重要,我國醫療資源總體比較短缺,尤其是優質醫療資源,“十年樹木,百年樹人”,醫務人員的培養也非常的不易。從去年到今年,農村醫改的成就也是有目共睹的,尤其是總理提到保障制度的進步、基層服務能力也在逐步增強。60%基層目前正在推進基本藥物制度,藥價降低了30%,老百姓切實得到了實惠。但是還有很多地方做的不足,譬如農村欠賬太多、公立醫院改革是在太復雜。目前的醫改工作路線不太清晰,在公立醫院深層次問題上,比如四個“分開”等問題也并不十分簡單。縣級醫院能力不夠等等問題。
從開始的調查報告顯示,隨著社會老年化的加劇,人們對于切身醫療保障的意識的加強,人們開始普片關注醫療問題,但是政府對于醫改的宣傳方法不夠合理并且宣傳力度不夠致使還有相當一部分的人不了解醫改,尤其是農民這樣文化層次相對較低的人群。從切身與醫改有過接觸的人來說,感到帶來益處的人只占1/3,一半以上的人并沒有感覺到醫改給他們帶來的好處。由此絕大部分的人都認為政府農村醫療改革是不力的。
從我了解我當地下塘鎮的農村醫療改革情況如下:
一、長豐縣醫療改革基本情況
有一次,我家人出了點車禍,由此便和醫院有了深層次的接觸。從中我了解到一些基本的情況。新醫療改革實行以后,說實在的看病也沒少花多少錢。燒了的錢是鄉村鎮衛生所里的藥變成最基本的了,說白了就是沒有好藥新藥,只是由于現在藥品分配都是縣級及以上的醫院分配的,為了降低藥品價格,便只給下面的小衛生院分配低廉的基本藥物。這本來是件好事,禁止醫院私自購藥,降低藥品價格。卻也帶來個些負面的影響。比方說現在的流感在中國有60%的變異,這在歐洲些國家只有4%,這和我國消炎藥亂用濫用所致,而現在鄉村醫院里的基本流感藥物和消炎藥卻大部分都是無效的或者效果差。如果有個人出了車禍腿部大面積受傷,這種村鎮的小醫院根本沒法醫治,這種情況是綜合所致的,醫院里沒有好的藥物給予治療,基礎設備差,醫療改革后這種醫院的醫生工資低了很多,醫院醫生流失嚴重,已經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醫院為了維持基本的運作,最終還是得向患者下手,不管什么病,進去就是三項檢查,然后才給你看病。在大醫院里在辦理入院手續的時候,醫院會問你有沒有參加新農合,新農合是從XX年起逐步實行的,旨在減輕農民的負擔,解決一定的農村看病難問題,但是一般農民都不愿意說自己參加了新農合,即使他已經參加過。這方面的原因很耐人尋味。這是我的親身經歷的事。
二、制約農村醫療改革的主要問題
全國絕大多數鄉鎮逐步把合作醫療補助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許多干部在成績面前沒有抵住誘惑,開始侵吞醫療專款,更多的卻是政府工作者的不作為。在醫療改革中牽涉到許多復雜的利益問題,政府不愿意徹頭徹尾的來個“斬草除根”,當然這也有政府的難處。從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毛主席提出的“赤腳醫生”大大降低了行醫者的門檻,對當時的農村醫療情況有了一定的改觀,但是這些醫生的水平是沒法和一個正規的醫生相比的,現在中國有8億的農民,這也為現在的遺留下了很大的隱患。中國醫療衛生發展是種畸形的`成長,農村醫療在最初的聯產承包責任制時期,由公共衛生所負責農村村民的基本醫療,這還是個社會服務型行業。之后,隨著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改變,公共衛生所基本上由鄉村醫生(赤腳醫生)充當,此后,逐漸演變成私人診所,醫療設備因為資金匱乏、醫療觀念落伍等因素影響,未能形成一系列整體性的醫療器械和一套完整的醫療服務體系,農民的醫療再次出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這是種長期積累下來的沉疾,現近改革只是把這些“赤腳醫生”聚集到村鎮衛生站來,結果只是雙敗不是雙贏,這些“赤腳醫生”也因工資低而離去,最后衛生站只不過是個空殼而已。
三、對農村醫療改革的意見
政府在在醫療公共產品方面不應缺位,政府應主動承擔的公共產品的服務。加強政府在醫改方面的監管,防止某些官員在醫改方面不作為或者挪用醫改公款,讓屬于農民的每一分錢都落實到實處。加強農村醫療改革的資金投入,可以由政府投入和社會募集相結合,社會募集資金保守在每年3000億左右,加強資金投入用以改善村鎮醫療的基礎醫療設備和醫務人員的招募上。在全國建立全面的互聯的醫療信息網,醫院資金的流動和用途向社會公開,保證透明公正的原則。改革鄉鎮衛生院管理體制,轉變鄉鎮衛生院服務模式。由上級直接領導,實現“四個分開”。
四、總結
醫療改革是世界性的難題,對中國這樣的農業大國來說,對農村醫改也正處于一個艱苦探索的過程中。在實行醫改后還是有一定的成效的,60%的基層目前正在推進基本藥物制度,藥價降低了30%,老百姓切實得到了實惠。但是還有很多重大的挑戰需要我們政府和人民去面對。我們相信新的農村醫改一定取得成功的,改變現有的看病難,病則返窮的現狀。陳竺說現代醫院管理最終將走向董事會體制,大醫院和基層要形成良性互動關系。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4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xx區已實施了三年,對各個群體都產生了不同程度的影響,為此,我們專門針對個體醫生進行了走訪調查。采用走訪的方式進行調查,主要是考慮到個體診所數量不多且時間較為充裕,走訪調查更能有效地和個體醫生進行交流,聽取他們的意見和看法,并能有效的發現和分析問題。調查活動期間,我們走訪了xx鎮、油河集、趙橋鄉、xx鎮xx的十幾個個人診所,他們中最低開診時間為十幾年,最高可達四十余年,都親身經歷了新農合在地方鄉鎮實施的全過程,對這項政策有著自己最深切的體會。有的個體醫生也成經歷過老的農村合作醫療,在兩次的農合對比時,他們也說出了自己的疑慮。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政策實施對個體診所的影響主要體現在:
一:到個體診所看病拿藥的農民明顯減少,使得診所收入大大降低。當問起“您覺得農村合作醫療的實施對前來就醫人員有著什么樣的影響?”這個問題時,100%的個人診所醫生都表示,新農合的實施對他們有著很大的沖擊,收入基本可減少一半。由于到定點醫療醫院看病門診可報銷30%,住院可報銷70%,而到個體診所必須付100%的醫藥費,即使在醫院藥費藥價較高情況下,農民朋友們仍選擇在定點醫療醫院看病。但據個體診所醫生反映,由于鄉鎮醫院門診報銷比例較低,到診所看小病的數量并未有明顯的減少,只是患有長年病的病人不再光顧個人診所,這是導致診所收入減半的主要原因。同時,由于新農合的沖擊,個體診所的.藥價也比先前有所降低。所以,病員減少和藥價降低是個體診所收入減少的原因所在。
二:對建立村衛生室,加入新農合,成為定點醫療單位有著不同的看法和認識。現階段,各個鄉鎮均在建立新農合定點村衛生室,準備把個體診所并到村衛生室里并對其實行相應的管理政策。但個人診所在加入村衛生室之前一定要有“鄉村醫師資格證”。
1、在xx鎮走訪的個人診所中,有的不愿加入新農合定點村衛生室,覺得加入之后收入受限制,沒有個體戶自由和賺錢,尤其是需要繳納一萬元的風險費,覺得不能接受,準備在村衛生室建好之前,改行做生意,不再開診所。一些資歷較高的老醫師,行醫40多年,覺得新農合是一項黨關心老百姓的好政策,對建立農村衛生室也有很高的贊同,但覺得自己年事已高,加不加入都無所謂。
2、在xx鎮xx走訪的個體診所,對加入村衛生室都有著很高的積極性。這些個人診所由于離農民距離較近,服務態度良好,與村民關系密切,收入并沒有減少太多。同時,在于村民接觸的過程中也能感受到新農合給百姓帶來的好處,認為這項政策真正解決了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難題。但有些地方由于離新建的村衛生室距離太遠,離鄉鎮也很遠,有些個人診所并到衛生室后,這些村莊的村民看病拿藥會極不方便,他們希望有關負責單位能在他們那里新建一所村衛生室,以解決他們的這個難題。
3、在xx鄉走訪的個人診所中,他們普遍認為新農合的政策和用意是好的,但在鄉鎮實施的過程中,出現與政策相違背的手段方法,使得新農合沒有真正做到利民惠民。對加入村衛生室也抱著一種觀望的態度,有的診所醫生還希望國家能大力提倡個人行醫,在他們看來,建立村衛生室,需要花費國家大量的財力和物力,而且由于藥價的提高,農民很可能得不到應有的實惠,而個人行醫,則會為國家減輕負擔,好的個人診所對基層人民還是有很打大好處的,新農合解決的是一些“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對于百姓常見的小病并沒有起到幫助,而且在個人診所中,村民可以得到更全面、更周到的服務。
同時,在上述三個鄉鎮中,個人診所加入村衛生室所交地風險金也不相同,在xx鎮、xx鎮xx均是一萬元,而在趙橋鄉卻高達三萬元。對此,這種相同政策不同收費的做法,給有些診所帶來了相當大的壓力。
在調查、訪談過程中,個人診所對新農合的政策給予了很高的評價,都認為這是一項體現了黨對人民關愛政策,是一件值得去大力實施推廣的政策。但在基層實施的過程中,卻并沒有完全按政策辦事,很多鄉鎮醫院在推廣農合的時候,把自己的利益放在了首位。為此,他們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議:
1、新農合這項政策本身就有著改革激發公立醫院活力的作用,讓很多原先瀕臨解體的鄉鎮醫院有了新的發展,各個方面都有了提高。這本身應該讓農民特別受益的事,但很多鄉鎮醫院存在亂收費現象,護理費比先前提高了幾倍,以前一個手術幾百塊,現在高達幾千塊。希望有關單位能及時管制。
2、新農合實施以后,醫生的工資都提高了,希望醫生的職業道德和職業責任感也能跟著提高,醫護人員的自身素質也要提高,要不斷加強學習,牢記“為人民服務”的信念。同時,醫院要紀律嚴明、賞罰分明,堅決杜絕不良現象的發生,對不負責任的醫生和護士不能姑息。
3、新農合開展以來,由于看病有補償的緣故,很多農民都愿意去鄉鎮醫院看病,但有些醫院存在小病大治、醫生勸說病人住院的情況,有些農民只是普通的小病,卻要住上一星期的醫院,花了很多不必要的錢財和時間。而且,各項檢查都增加了,農民看病之前都要經過一系列的檢查,這些費用又不在補償范圍之內,希望醫院能本著“救死扶傷”的原則,不要把盈利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關心百姓、愛護病人。
作為一項利民惠民的大工程,很多人都很支持這項政策,個人診所也希望政策在基層的實施真正能為百姓帶來利益,減輕農民的經濟負擔。
綜上群體我們發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著廣闊的發展前景,但仍需要不斷豐富其內涵與功能,使之逐步完善。最終體現出“以滿足農民的需求為中心”的原則。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5
為了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落實情況,11月中下旬,黃陂調查隊組織力量對黃陂區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1個區級定點醫院、1個鄉級衛生院、4個村級衛生室以及3個村的農民家庭共30個樣本進行了專題調查.從調查的情況看,新農合的參合率較高,財政投入不斷加大,農民得到的實惠逐年增加,同時也存在經費不足等問題.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新農合參合率提高,農民得到的實惠更多
農村合作醫療作為一項惠農政策,自20xx年在黃陂區實施以來,廣大農民群眾得到的實惠一年比一年多,既減輕了農民的醫療負擔,又提高了農民的健康水平,因而得到農民群眾廣泛的稱贊和擁護.
1、農民參合比例較高.新農合給農民帶來的實際利益具有很強的示范效應,農民參合積極性不斷提高.
根據黃陂區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提供的資料,20xx年黃陂區應參合農戶253269戶,應參合農村人口886440人;實際參合農戶252509戶,883781人,參合率達到99.7%,比上年提高0.1個百分點.
2、各級財政投入增加,籌資標準持續提高.
去年,各級財政按照參合人數將年籌資標準提高了40元/人,達到335元/人.在此基礎上,20xx年又進一步增加了投入,籌資標準達到380元/人,其中,中央、省、市、區四級財政實際人均投入增加了45元.目前20xx年的籌資方案也已出臺,籌資標準每年430元/人,其中個人70元,比20xx年多征10元,四級財政籌資標準提高40元.
3、門診和住院補償人次數大幅增長.
隨著新農合覆蓋率的提高,人們逐步提高了有病及時就醫的意識,門診和住院補償人次數大幅增長.今年1至10月,門診統籌補償人數比上年同期增長11.8%,達到127.38萬人次;住院人次數同比增長18.7%,達到9.97萬人次.
4、報銷補償費用快速增長,農民得到的實惠越來越多.
今年1到10月,黃陂區共報銷各項補償費用29647.05萬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58.63萬元,增長11.1%.
5、超過3/4的村級衛生室納入新農合報銷系統.
20xx年全區納入新農合門診報銷系統的村級衛生室達到440個,占全部村級衛生室總數的76.4%.村衛生室是農村醫療的最前沿,納入新農合門診報銷系統后,農民就近看小病可及時報銷40%(日封頂15元,年封頂300元)醫藥費,方便了群眾看病.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隨著新農合的普及,農民參合的意識增強,有病積極就醫,醫療負擔進一步減輕,健康觀念發生很大變化.
二、存在的問題
1、經費不足,與農民醫療剛性需求的增長不相匹配,矛盾突出.
20xx年,黃陂區按照參合者每人每年380元標準,共籌資專項基金33583.7萬元.蛋糕就這么大,必須維持到全年,黃陂區合管辦高度關注各月經費報銷情況,以避免出現第四季度經費不足無錢可報銷的局面.至4月底,各項報銷補償支出達到12298.6萬元,占全年籌資額的36.6%,比上年同期增長34.7%.至10月底,已經支出29647.0萬元,占籌資款總額的88.3%,比上年增長11.1%.其中門診補償2740.3萬元,住院補償25141.2萬元.
支出增長,主要是農民健康觀念的轉變.以前農民是“小病挨,大病拖”,隨著農民收入逐年增長,新農合參合比例和報銷比例逐年提高,農民的健康觀念轉變很快.黃陂木蘭鄉諶寨村病人家屬諶喜祥說:“反正國家出大半,有病就到醫院住院.以前不愿住院的病,現在也愿住院治療.”有新農合做支撐,絕大多數人更看重身體健康,小病看門診,大病住醫院,只求身強體壯.因而門診量和住院人次數大幅增長,導致報銷費用增長,經費不足.
為應對經費不足的困難,黃陂區合管辦采取的措施,一是調低醫療費報銷補償比例.按照原方案,區級專科醫院和綜合醫院住院費用報銷比例為80-85%,街鄉鎮衛生院90%.為了保證下半年不至于出現無錢可報的局面,黃陂區合管辦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適度調整、略有結余”的原則,年中調整補償方案,將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調低了10%.如木蘭鄉諶寨村諶緒發,1月在區級定點醫院住院20天,住院總費用16214元,實報12812元,扣除起付線及自負部分,實際報銷比例超過80%;同村村民11月住院,報銷比例接近70%.二是提高起付線.起付線是住院報銷的門檻,報銷時是要從總醫療費中扣除的.10月開始,區級綜合醫療機構報銷起付線從300元提高至500元,街鄉鎮衛生院報銷起付線從100元提高至200元.起付線提高,意味著農民住院報銷比例下降.
2、相關宣傳還不完全到位.
每年年底,盡可能地組織農民按時參加下一年度的新農合,繳納新農合參合金,是村委會的重要任務之一.新農合的實施方案對農民來說比較復雜,每年也會有一些調整,比如報銷比例的調整等.對于新農合的政策和新的方案的宣傳,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特別是住院醫療費報銷比例的規定、全家參合與否與報銷比例的.差別、起付線的規定、門診報銷比例與限額的規定等,比較復雜,直接與醫療費報銷結算相關,需要農民知曉.實際工作中,由于村級事務繁雜,人手有限,有的村雖然向農戶發放了宣傳資料,但農民參合主要還是受報銷比例吸引,對起付線、基藥等一些規定的宣傳重視不夠.之后一旦農民生病住院結算費用時,容易與定點醫院新農合工作人員產生糾葛,鬧不愉快.這樣的情況在各定點醫療機構都有發生.
3、農村應參合人口基數難以核定.
村干部反映,為了達到新農合全覆蓋,每年村級參合人數指標是按照行政村戶籍人數下達的.由于經濟的發展,農民外出打工、全家外出定居或務工等流動情況比較多,難以聯絡,行政村應參合人口基數難以核定,從而對全區應參合人數穩定性產生影響.一些外出就業的農民,有的在工作單位辦了醫療保險,就不愿意回農村辦新農合,但戶口在農村,村里要求必須辦理新農合,繳納參合金,相關農戶對此有意見.
4、存在違反“四合理”(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合理收費)的現象.
這是全國各地醫療機構普遍存在的問題.在調查中了解到,病人在住院治療期間,各醫院在給病人使用非基本藥物目錄上(即不能在新農合報銷)的藥物時,基本都能征求病人及其家屬同意,才開處方.但參合病人對一些檢查是否必要、基藥的使用、空調費、服務費等收費是否合理存在疑義,有的病人意見較大.今年,黃陂區合管辦加大了對醫療機構費用監管,請市三級醫院專家組成專家組,從3月起,每個月對全區定點醫療機構抽查1520個病例,看是否存在違反“四合理”的現象,并對違規醫療機構進行了處罰.
5、農民認為鄉村定點醫療門診每天最高報銷限額15元或每年限額300元比較低
特別是對一些慢性病病人、健康狀況差的老年人,作用不大,認為還是住院報銷比例高,比較劃算,這樣容易造成資源浪費.有的農民反映,有些常用藥不在基藥報銷目錄,如感康、午時茶、護彤等都不是基藥,因而村衛生室沒有.
三、建議
1、各級財政要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新農合籌資標準,做大基金池.
特別是中央財政,要把加大新農合資金投入作為繼續關注民生、關注農民健康保障的重要舉措,抓好落實,以滿足農村不斷增長的醫療衛生需求.近3年來,中央財政此項投入都在40%左右,20xx年達到41.1%,20xx年將達到44.2%,這個比例提高的速度還可以再快一點.
2、提高村級新農合報銷點覆蓋率.
要加快速度,盡快將還沒有進入新農合系統的村級衛生室納入門診報銷網絡,使當地參合農民能夠及時得到門診報銷補償,減輕農民小病的醫療支出負擔.
3、進一步加強資金監管.
毫不動搖地加大監管力度,堅決查處定點醫療機構違反“四合理”的行為,堵塞資金支出漏洞,把寶貴的、有限的資金真正用到刀刃上,用到減輕農民醫療負擔、切實保障農民健康上來.
4、加強新農合相關政策宣傳.
要不失時機、不間斷地加強政策宣傳,讓大多數農民知曉主要政策規定,營造社會支持新農合事業、促進新農合健康發展、相互理解、和諧發展的社會氛圍.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6
根據幾天來在農村的調查,經過討論,我覺得現階段就農村醫療改革來說,實施根本不徹底。通過統計,大約85%的村民只是知道這個醫療改革,但是對之卻不了解。更有甚者,根本不知道也不在乎這個國家措施,這更加劇了政府措施落實情況的困難。經過總結我覺得在農村,存在的主要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
1、對合作醫療不了解和不信任是明顯影響合作醫療的要害因素,而合作醫療制度本來的規范執行情況,補償機制實施的嚴格性,又將影響廣大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的積極性。
在這一方面應加大對合作醫療的急轉力度,使他們在了解政策的基礎上,走近政策,最終參與政策。這也許是村委會宣傳力度不夠或者其他原因,所以村委會應該在工作中緊緊圍繞農民最為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加強監督治理,確保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加強對基金籌集,對使用情況的審計和檢查,定期向群眾出示財務帳目,接受群眾監督。
2、另外,經濟困難是未參加合作醫療的原因之一。
雖然現在農村經濟發展不錯,但仍有不少貧困戶,對于昂貴的醫藥費根本就望而止步,除去國家報銷的,剩下的仍然是天文數字。盡管這種情況不多,但存在。因此,在被調查的農村中,農民收入狀況相對可以,所以經濟困難不是要害因素,而僅是原因之一。
3、總的來說,村民對報銷制度不是很了解,不知道什么樣的病該報銷多少,在哪報銷。
對于他們來說,小病去診所看看就行了,大病再去大醫院,報銷的時候再去問問相關人員。通過對村委負責人的調查知道,按照醫療待遇低于城鎮基本醫療保險高于新農合的原則,該市確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平均報銷比例為55%,最高可達70%,具體報銷多少要看病的種類,住的醫院等。
4、藥品太貴,醫院檢查程序太麻煩也是村民反映最強烈的問題之一。
于這個問題,我認為政府應該加大監督力度,要嚴格控制合作醫療基本藥品目錄和診療項目外醫藥費用,加強門診醫藥費用控制,并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行為和農民就醫行為的監督管理,簡化不必要的程序。
5、醫療設備、設施陳舊老化,醫療衛生人才匱乏。
在這次調查中我們看到,農村有些鄉鎮衛生院和社區醫療衛生服務站房屋破舊、設施簡陋、醫療器械破損得不到補充和改善,難以達到正常醫療保健的目標。村級衛生醫療機構和鄉醫負擔重,而各級政府對鄉醫從事的公共衛生和預防保健工作沒有任何補助,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鄉醫開展預防保健工作的積極性。對于這,政府要切實把農村醫療衛生事業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推進鄉(鎮)衛生院運行機制的改革,建立人才流入機制。
總之,農村醫療衛生狀況的改善和醫療服務水平的提高需要農民的積極配合和政府沒強有力的政策措施相結合,應在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下,加大合作醫療的宣傳力度,加強治理,使農村中農民真正熟悉到合作醫療對經濟發展和生活水平提高的重大意義,讓農民消除疑慮,把政府的政策變為農民的自覺行動。相信在國家對衛生制度不斷改革的實踐中,農村醫療狀況將會有大的改觀。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7
目前,醫療救助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尤其是近年來農村居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頻發,“看病難,看病貴”是老百姓不愿面對而又不得不面對的沉重話題。本次調研以家庭為單位,選取某鎮(街道)得過大病的93戶農村家庭,其中低保戶47戶、一般戶46戶,作為調查對象,發放醫療救助調查問卷,以了解農村家庭的醫療救助現狀以及對醫療救助的滿意度,從而提出一些對改善農村醫療救助現狀可行性的對策及建議。
一、農村家庭重大疾病醫療救助發展情況
醫療救助是指政府通過提供財務、政策和技術上的支持以及社會通過各種慈善行為,對貧困人群中因病而無經濟能力進行治療的人群,或者因支付數額龐大的醫療費用而陷入困境的人群,實施專項幫助和經濟支持,使他們獲得必要的衛生服務,以維持其基本生存能力,改善目標人群健康狀況的一種醫療保障制度。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是醫療保障制度體系中的組成部分之一,主要作用體現在緩解患有重特大疾病的貧困人群的疾病負擔,減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概率。
農民一直是我們這個國家人數最多的一個社會群體,他們為我們國家和社會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在事關老百姓生命、生存、生計、生活的民生鏈條上,健康和生命的保障,是當下民生改善最根本、最迫切的需求。改善民生是和諧社會的普適愿望,大病救助又直接決定了人們生活質量的感受,因此許多人將大病救助稱作:為群眾撐起“幸福傘”。幾年前,“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成為人們形容三農問題最流行的寫照。可是,如果這些農民患了大病又會是怎么樣的呢?“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著見閻王”“住上一次院,三年活白干”……這是我國許多中低收入人群面臨大病來襲時的真實寫照。不時發生的大病患者極端案例向我國醫療保障水平發出考問。
新醫改以來,我國逐步建立了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基本醫保、民政醫療救助、慈善大病救助等制度互補,有效緩解了困難群眾就醫經濟負擔。但是已有研究表明,要真正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依然困難重重,主要原因在于:城鄉差距大;多頭管理、體制不順;困難家庭醫療救助需求大;醫療費用高、醫療負擔重;醫療救助比例較低、額度較小;就醫距離較遠,花費時間長;就醫渠道主要是私人診所或社區、鄉村衛生服務站。
二、農村家庭重大疾病醫療救助調查結果
1、農村家庭醫療救助基本情況
選取大病家庭93戶,家庭平均人口3人,其中低保戶47戶、一般戶46戶。
調查結果顯示:所抽取的大病家庭100%購買農村合作醫療;家庭購買商業醫療保險占17.2%;家庭有子女上學的占30.1%;家庭主勞力健在的73.1%;家庭主要成員有勞動力的占63.4%;家庭支持城鄉居民一體化占97.8%;家庭存在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占66.7%;患病時去診所占46.2%、患病時去醫院占53.8%;家庭收入能夠承受治病費用占5.4%、能承受一部分占48.4%、不能承受占46.2%;患病時就醫方便占29.0%、一般占49.5%、不方便占21.5%;家庭成員享受慈善救助經常占14%、偶爾占50.5%、從不占35.5%;家庭成員接受政府組織的就業推薦經常占16.1%、偶爾占51.6%、從不占32.3%。
2、農村家庭對醫療救助的滿意度
表格略
3、農村家庭的健康意識情況
調查結果顯示:家庭成員每年進行常規體檢經常占33.3%、偶爾占51.6%、從不占15.1%;家庭成員參加鍛煉經常占24.7%、一般占54.8%、從不占20.5%;家庭成員觀看或參加健康知識講座經常占19.4%、偶爾占60.2%、從不占20.4%;家庭成員注意健康飲食非常注意占17.2%、注意占43.0%、一般占35.5%、不注意占4.3%、非常不注意0.0%;家庭成員注意調整不好的心情非常注意占2.2%、注意占47.3%、一般占41.9%、不注意占8.6%,非常不注意0.0%。
三、改善農村家庭醫療救助現狀的對策及建議
本文通過調查研究發現:農村家庭實現了全覆蓋購買農村合作醫療,現有的醫療救助對緩解家庭貧困發揮了很大的作用,超過一半的家庭對現有的醫療救助以及報銷的及時性表示滿意,但仍然有66.7%的家庭存在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要想進一步改善農村家庭醫療救助的現狀需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完善。
1、完善醫療救助體制
目前,以基本醫保為主體、以醫療救助和補充保險為輔助的大病保障體系已基本建立,并為大多數人的大病費用提供了較好保障。然而,現行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也存在較嚴重的結構性失衡問題――基本醫保責任過大、不堪重負,而醫療救助和補充保險又非常弱小,并沒有發揮應有的托底、補充作用。究其原因,一是自付水平過高;二是醫療救助制度的覆蓋人群較窄和救助標準偏低。因此應逐步取消直接救助中的起付線和封頂線,并將大病門診自付費用納入大病醫療救助范圍。
在現有的社會救助制度中,醫療救助制度處于附屬的地位,它是以收入和補救為核心而不是以發展為核心設計的,這種收入維持型政策存在著結構性缺陷,只能部分滿足困難家庭的基本生存需求,無法從根本上幫助困難家庭擺脫貧困。應逐步改變醫療救助政策僅僅是一種支出的傳統看法,把醫療救助及相關社會救助視為一種社會投資行為,消除資格排斥,擴大救助范圍,著眼于滿足目標群體的有效性需求和發展性生計,遏制貧困狀況的固化和代際傳遞,提高其生活質量。
2、建立醫療困難群體服務平臺,為救助對象提供“一站式”服務
醫療救助屬于“低保”制度的配套措施,處于補充性的從屬或邊緣地位。在這種思路下,醫療救助制度成為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目的而出臺的`輔助性措施,是一種“打補丁”或“攤大餅”似的不斷擴張外延的狀態,以修補現有社會救助政策中存在的缺陷,因此產生數量龐大的醫療救助邊緣群體。因此建議醫療救助應將數量龐大的醫療救助邊緣群體納入進來,建立醫療困難群體服務平臺,為救助對象提供“一站式”服務,實行大病救助即時結算或同步結算,大病患者在出院時只支付自已應該承擔的費用。
3、加強疾病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幫助城鄉困難家庭改善身體素質
本研究調查結果顯示,農村家庭疾病預防意識和健身意識淡薄。由于經濟條件、居住條件等因素的限制,農村困難家庭接觸疾病知識、衛生信息的機會也相對較少,建議通過居委會工作人員、專業社工組織以及新聞媒體、廣播電視、新媒體、網絡等傳媒的力量,結合愛國衛生運動和健康出行等活動對城鄉困難家庭定期進行衛生和疾病知識宣傳及普及,幫助他們掌握更多預防疾病的知識,同時加大健身設施的建設,提升他們的健康質量。
4、完善慈善救助機制,建立慈善醫院
本研究調查顯示,經常接受慈善救助的家庭僅占14%,這與近年來我國慈善事業的快速發展不相稱。慈善事業被視為社會的“第三次分配”,能夠彌補政府的投入不足,同時盡可能對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實施救助,近而促進醫療衛生的公平性,有利于“病有所醫”目標的實現。隨著社會經濟條件的發展以及慈善事業募集資金能力的顯著增強,政府與慈善醫療救助之間存在制度互補的動態關系。社會慈善應隨著國家和地區基本保障程度的提高而靈活調整救助內容;補缺政府救助的覆蓋“盲區”,充分體現政府救助為主體、社會慈善為補充,功能互補、有效的銜接模式,從而有效提高貧困人口醫療服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因此應加快完善慈善救助機制,建立慈善醫院,加大慈善與政府醫療救助銜接,加強慈善與政府醫療救助、基本醫保缺乏資源整合。
5、城鄉居民社會保障一體化,對享受過醫療救助依然困難的都實行二次救助
本研究調查結果顯示,97.8%的農村家庭支持城鄉居民一體化。大病治療一花就是幾十萬元,二次補償這點錢,解決不了因窮棄醫、因病返貧這個根本問題,因此應加快城鄉居民社會保障一體化建設,建立重大疾病醫療救助基金,對重大疾病患者實行特殊救助,醫療保險報銷、民政大病救助后,余下符合政策報銷的醫藥費用,按100%的比例進行二次救助補償。
6、健全醫療救助的監督與評估機制,促進醫療救助的健康發展
本研究調查結果顯示,僅有37.6%的農村家庭對醫療監管表示滿意,健全醫療救助的監督與評估機制迫在眉睫。首先要強化監督機制,特別是增強作為醫療救助直接受益者―農村困難家庭的監督意識;其次要強化評估機制,可以由官員和學者共同組成專家組定期對醫療救助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在此基礎上建立一系列評價指標,通過對受助者進行滿意度調查,科學、有序的評估醫療救助實施效果,提出相應的意見措施;最后要加強醫療救助服務問責管理,在“誰應負責、對誰負責和負責什么”三個維度上要有清晰的問責體系建設,進一步提升受助對象的滿意度,更好地為城鄉困難家庭服務。
7、加大人力和財力投資
本研究調查結果顯示,家庭成員經常接受政府組織的就業推薦僅占16.1%。投資人力資本是發展型社會政策的重點,不僅會增加家庭自我復蘇的能力,而且會使外在的幫助事半功倍。另外,隨著醫療救助制度的操作規程日趨嚴格化、具體化、復雜化、繁瑣化,應增強民政工作人員隊伍建設。
本研究調查結果顯示,農村家庭患病時去診所就醫占46.2%,患病時就醫方便僅占29.0%,因此應加大對農村私人診所的財力投資,增加農村私人診所的建設,改善私人診所的硬件設施。
在目前的社會轉型期,重特大疾病已成為我國農村困難家庭解決了生存問題后的頭號“敵人”,因貧致病、因病返貧形成了惡性循環,其結果是農村困難家庭生活水準急劇下降,陷入了更嚴重的貧困狀態。建立完善的社會救助體系,特別是建立醫療救助制度,是對農村困難家庭的有效保護,也是遏制貧困蔓延的必要手段,有助于促進社會的公正與和諧。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8
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黨中央作出的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提高農民醫療和健康保障水平的一項重大決策,也是我縣當前一項重要而緊迫的試點工作任務。為全面了解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并探索促進這項工作開展的有效途徑。近期,根據縣委安排,我們深入農醫辦、部分定點醫療單位和鄉(鎮)、村、組,采取聽情況介紹、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走訪群眾等形式,就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情況進行了一番深入調查,并形成了專題報告,供縣委領導參考。
一、總體運行情況
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于今年元月1日正式啟動,通過近一年時間的運行,總體狀況良好,全縣參合農民人數達21.64萬,占總數的72.6%,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
一是領導重視,農民參合積極性較高。在啟動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過程中,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始終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和各部門聯動,抽調精干力量組織宣傳發動工作,為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氛圍。同時,由于政策得民心,廣大村干部和群眾給予了試點工作大力支持,特別是一些集體經濟相對較好的村實行集體投保,極大地提高了參合率。
二是機構健全,運行規范。縣里成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和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做到了機構、人員、編制、經費四到位,安裝了縣、鄉兩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了全縣聯網管理和信息資源共享,方便了工作。農醫辦嚴格按照專款專用、專戶儲存、以收定支、保障適度的原則,對于農村合作基金進行使用管理,并在國有商業銀行設立基金專用帳戶,嚴格基金封閉運行,確保了資金運行安全。同時,在縣醫療行政管理部門的嚴格監管下,各定點醫療單位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收費得到了較好執行,參合農民醫藥費負擔明顯減輕。
三是廣大農民和定點醫療單位直接受益,黨群干群關系進一步融洽。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較高,大多數生病農民基本上都能夠得到及時就近醫治。而且各鄉鎮均統一為農村五保戶、特困戶以及享受定補的優撫對象等特殊群體和弱勢群體交納了個人應繳的參合資金,確保這一部分人100%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從根本上解決了社會弱勢群體的看病就醫問題。據統計,截止11月底,全縣共有11221人次門診治療,治療總費用達32.84萬元,實際補償費用達23.69萬元;共有14029人次住院治療,總治療費用達17191502.94元,實際補償金額達5152498.34元,其中總治療費用上萬元的大病醫療發生135人次,治療總費用達2384532.96元,實際補償金額達4XX2.08元,農村人口“小病拖成大病、輕病拖成重病、重病拖成絕癥”和“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大大減少。同時,各定點醫療單位對農村群眾的醫療服務態度有了明顯好轉,其經濟效益也有了大幅度提高,醫務人員的待遇也有了相應的提高。據調查估計,縣級醫院的效益較去年提高了40%左右,鄉鎮衛生院的效益較去年提高了30%左右。一些鄉鎮負責同志深有感慨地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行,不僅有效緩解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而且對改善黨群關系、化解基層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產生了積極影響。
二、存在的突出問題
1、宣傳發動不夠深入,農民對相關政策規定了解較少。我們從調查中了解到,由于有關部門、鄉鎮宣傳發動工作不夠深入,對有關政策宣傳不夠透徹,許多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細則,特別是對于參加后需要遵守哪些規定、什么情況下才能夠享受補償以及如何結算等細節問題一知半解。調查問卷統計顯示,只有52.5%的農戶知道報銷醫藥費是有條件限制的,有11.5%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有44.8%的農戶知道醫藥費報銷手續,有16.8%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有33.2%的農戶知道可報醫藥費范圍,有25.9%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也正是由于農民對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的限制條件、如何計算報銷的醫療費用、醫藥費報銷的相關手續和程序等知之不詳,導致一些農民在報銷醫療費用過程中遇到了不少麻煩,并由此產生了“手續繁瑣”的意感,挫傷了他們的參合積極性。
2、一些鄉村干部工作方式過于簡單,少數農民產生了抵觸情緒。少數鄉村干部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長期性和艱巨性缺乏必要的認識,加上去年縣里要求各鄉鎮完成任務的時間太緊,因而他們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費”和完成“參合率”指標任務上,工作過于簡單化、形式化,沒有耐心細致給農民講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義和相關政策標準,以致有的農民誤將此項工作認為是政府“形象工程”,也有的農民將其與亂攤派、亂集資等同起來,產生了一些抵觸情緒,影響了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
3、農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弱,直接影響了參合率。農民互助共濟,并且自覺自愿地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順利推行的基礎和保證。但是我縣地處邊遠山區,經濟基礎薄弱,貧困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39.9%,并有2.33萬人處于絕對貧困線以下。很多農民自我保健意識不強,比較注重眼前利益,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嚴重性認識不足,他們今天花了10元參加了合作醫療,總想著能不能盡快得到實際的利益,甚至有不少農民認為交了錢沒有生病就吃虧了。這種心態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普及率的提高。
4、一些工作環節透明度不高,部分農民心存疑慮。在調查過程中,不少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反映,與市級以上正規醫療單位不同的是,縣、鄉兩級醫院都沒有給病人發放“每日清單”,病人對醫院的各種藥價、檢測、治療費用計價心里沒底,時刻有一種被人“宰割”的擔心。同時,同樣是感冒或其它小病,他們在鄉村醫生那里只需花幾十多元,而到定點醫院卻要花費幾百元。而且一些比較常見的小病,定點醫院的醫生卻要病人作心電圖、b超和各種化驗,“小病大看”的現象時有發生。還有一些農民反映,為了能報銷部分醫藥費用,他們有病就往定點醫院跑,但把路費、餐宿費、誤工費再加上醫院某些虛高收費等,化了許多冤枉錢,就算得到了一定補償,仔細算算反而不劃算。
5、鄉鎮醫療服務質量不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受到制約。目前,我縣相當部分偏遠鄉鎮的'衛生院連b超機、x光機等普通的檢測設備都沒有,仍然使用聽診器、體溫計、血壓計等“老三件”給病人看病。由于條件差、環境不好、待遇低,主要承擔農村合作醫療的鄉鎮衛生院人才相當缺乏,整體醫療水平和服務能力較弱,對一些疑難病癥的診斷和治療更是束手無策,難以適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發展需要和農民健康保障需求。調查問卷統計顯示,只有20.9%的農戶對當前農村就醫條件表示滿意,46.2%的農戶明確表示不滿意。調查中我們還了解到,我縣相當部分農民生病后并沒有在縣內的定點醫療單位住院治療,而是直接去了市級以上的醫院就醫,還有一些本來就入住縣內醫院的病人想方設法轉往市級以上醫院。據一些縣內定點醫療單位的負責人透露,很長一段時間內,僅洪江市二院入住的病人中就有50%以上的是會同人。
6、外出務工人員享受不方便,降低了農民對合作醫療的支持力度。我縣外出務工人員相當多,且有相當部分農民是舉家外出務工,僅王家坪鄉今年就有275戶農民舉家外出務工。而現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外出農戶就醫政策缺乏靈活性,如果外出農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點醫療機構接受治療才可能報銷醫療費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在外地治療報銷有關費用。因此,外出農民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后,如果直接在外地就醫,則無法享受到補償帶來的好處,而回到當地定點醫院就醫或辦理相關手續,則要花費不菲的路費,甚至有可能耽誤病情,常常陷入兩難困境而不知所措。我們在調查中發現,一些舉家外出的農民根本就不參加合作醫療,還有一部分農民由于打算外出務工,明確表示明年將不再繼續參加農村合作醫療。
三、進一步推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對策建議
“救護車一響,一頭牲畜白養;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窮”,這一順口溜是我縣農民長期以來缺乏基本醫療保障的真實寫照。因病而貧,貧病交加,更是我縣農民繞不開的怪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我國正在探索的新型農村保障體系,是一項旨在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但同時也是一項十分復雜和艱巨的系統工程。為此,我們務必要加強領導,強化措施,切實把這項工作抓好抓實。
第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進一步強化宣傳教育工作。各級領導一定要認真學習和領會中央和省里下發的有關文件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推行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電視講話、廣播、報紙、印發宣傳資料、組織宣傳車、設置宣傳點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大造輿論,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要組織縣、鄉、村各級干部和鄉村衛生人員,開展面對面的宣傳,切實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加辦法、參加人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報銷和管理辦法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農民真正認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義和好處,不斷培育和引導農民增強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增強農民群眾參與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第二,要強化資金籌措和管理,確保基金正常運行。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資金籌措和資金管理都是關鍵。要探索和建立有效的的資金籌措機制,做到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確保資金到位。要繼續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積極開展社會福利、社會救濟、優撫安置和互助等社會事業,切實加強農村保障體系建設,特別是對農村特困家庭、重點優撫對象等實行醫療救助,真正使救助對象能夠享受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待遇。要從建章立制入手,逐步建立健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縣、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要認真履行管理職能,切實加強資金管理,嚴格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和“以收定支、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做到專戶儲存、專帳管理、專款專用,保證合作醫療資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農民身上。要堅持實行“陽光”操作,定期向社會公布資金收支、使用情況,保證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參與、知情和監督的權利。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9
一、調研背景
目前我國已經出現了買房貴、上學貴、看病貴等問題,這可以稱之為新的民生三大問題。
家鄉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中,村干部為了完成上級分配的任務,竟強制村民都要參加農村合作醫療,否則將以不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為由,不給村民辦理未婚證、貧困證等證明。這當中存在一些問題,于是對家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推廣情況以及遇到的問題做一次實踐調研。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概況
1、參加者的權利與義務
(一)參合對象
1、凡本市鄉村戶口的農村居民(含外出務工、經商農民和城鎮失地農民)均可以戶為單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2、長期居住在我市但尚未辦理戶籍轉移手續的農民及無穩定勞動關系的外來務工農村戶籍人員,可在居住地(務工地)參加新農合。
3、鼓勵家長為預期在參合年度出生的新生兒提前繳費參合,嬰兒在參合年度享受與一般參合人員的同等補償政策。
4、資助農村如農村五保戶、低保戶、特困優撫和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眾參合,確保將農村困難群眾納入新農合制度范圍。
(二)繳費標準
20xx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籌集標準為每人每年300元,主要由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地方財政補助和農民個人自愿繳納三部分構成:中央及地方財政補助240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32元,省財政補助73.8元,縣級財政補助34.2元),農民個人參合繳費標準仍按籌資標準20%的比例繳納,即60元/年/人。
(三)繳費時間
20xx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為集中繳費時間,為方便當年復員退伍軍人和外出務工農民及時參合,將零星繳費參合截止時間延長至20xx年2月29日止。
(四)權利及義務
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享有按規定要求的服務和醫療費補償以及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進行監督的權利,有按期繳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和遵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各項規章制度的義務。
2、主要補償政策
(一)門診補償
1、普通門診補償
實行“按比例,每日限額,年度封頂”的方式進行補償。即參合農民在本村或本鄉指定的新農合門診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可補償門診醫藥費(憑電子處方)按40%比例給予補償,每日發生的門診醫藥費補償限額為10元,每人每年補償封頂線為200元(含一般診療費補償)。
2、一般診療費補償
參合農民在本鄉鎮衛生院門診就診(憑電子處方),一般診療費標準為每門診人次(一個療程和三日內同一病人診療只算一人次)10元。其中,個人自費3元,新農合基金補償7元(從20xx年8月15日開始執行);
參合農民在本鄉鎮內村衛生室就診(憑電子處方),一般診療費標準為每門診人次(一個療程和三日內同一病人診療只算一人次)5元。其中,個人自費1元,新農合基金補償4元(從20xx年10月31日起開始執行)。
3、門診重癥慢性病補償
對符合門診重癥慢性病(20xx年納入22個病種,與上年比較增加14個病種)管理的對象,按動態管理要求每年集中審定二次(6月和11月),實行“定點、定比例、定額”即時補償的統籌管理制度,在年度費用控制標準限額內,按70%(與上年比較調整10%)的比例予以補償。
(二)住院補償
1、普通住院補償
對政策范圍內的費用,按不同醫院級別和不同住院例均費用水平分別設置起付線及補償比,實行“分段、分比例”方法進行補償,年度封頂線100000元(各級醫療機構具體補償比例政策按全省統一指導意見執行)。
對AAA醫院其住院補償比例在分段補償標準的基礎上相應提高5個百分點,對A醫院其住院補償比例在分段補償標準的基礎上相應降低5個百分點。
2、住院單病種補償
對住院部分病種(20xx年納入34種,與上年比較新增15個病種)納入單病種實行定額付費方式補償。即參合患者在開展單病種付費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時,只需先交納單病種規定的自付費用部分,出院時,到定點醫療機構合管科按市統一補助標準辦理補償手續。超出限價標準的部分,一律由醫療機構負擔,合作醫療基金及住院患者均不予支付。
3、重大疾病提高醫療保障水平補償
為進一步降低重大疾病參合患者的個人支付比例,對15種疾病實行提高醫療保障水平補償。
4、大病補充補償
對一個年度內,參合患者住院自費金額超過我市上年度農村人均純收入的可補償范圍自費部分,年終再按不低于50%的比例進行補充補償,補充補償設置封頂線,封頂線設置標準為10萬元。
(三)住院分娩定補
對政策內生育的住院分娩參合孕產婦,除財政專項補助費用外,新農合另按每產婦200元標準實行定額補助。在市轄區定點醫療機構分娩的,出院時由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即時補償。在本市外其他醫療機構住院分娩的,憑相關資料證明到市合管辦申請補償。
3、其它相關規定
(一)、意外傷害住院患者補償規定
凡屬外轉至市外定點醫療機構的意外傷害住院患者,不納入醫院即時結報補償范圍,一律回宜都市合管辦按政策規定確定是否予以補償。對可納入新農合補償的意外傷害所發生的屬新農合補償范圍內的住院費用,其補償比例相應降低20個百分點,封頂線為1萬元。同時必須具有《外傷性質鑒定申請表》等相關調查資料原件,并實行先公示(公示期為一個月)后補償的辦法進行補償。
(二)、住院補償結算規定
凡在宜都市轄區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或在域外建有新農合專網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患者可直接在醫院結算時獲得即時補償。
在其他醫療機構住院的補償,應在出院后將①市外住院轉診審批表,②戶口本,③合作醫療卡,④患者身份證(無身份證的需到當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⑤費用匯總清單(醫院蓋章),⑥出院記錄,⑦診斷證明(醫院蓋章),⑧收費收據原件等八項手續及時交到市合管辦辦理補償。
(三)、不予補償支付的項目規定(見附錄)
(四)、部分補償支付的項目規定
1、單項大型檢查、治療項目400元以下的全部計入補償范圍,超過400元部分減半計入補償范圍;單項大型材料費用5000元以內全部納入補償范圍,超過5000元低于30000元部分按30%比例計入補償范圍,超過30000元的不予補償。
2、床位費省級醫療機構按每日40元納入補償范圍計算,超過部分由患者自行負擔;市(州)級醫療機構按每日30元納入補償范圍計算,超過部分由患者自行負擔;縣(市)級醫療機構按每日12元納入補償范圍計算,超過部分由患者自行負擔;鄉鎮級(含其他一級醫院)醫療機構按每日8元納入補償范圍計算,超過部分由患者自行負擔。
三、推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緊迫性
1、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不合理。
有關資料統計顯示:中國的醫療衛生資源80%集中在城市和大醫院,農村醫療衛生資源嚴重不足,條件差、設備少、水平低,農村缺醫少藥的局面還沒有根本扭轉。農民患病在當地難以得到有效治療,要到外地、到大醫院就診,不僅造成了看病困難,也大大增加了農民的經濟負擔。
2、農民缺乏基本的醫療保障。
到目前為止,農村還沒建立規范的醫療保障制度。正在試點并進行推廣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還不高,而且籌資水平不高,保障能力不強。80%左右的農村人口沒有任何的醫療保障,基本上靠自費看病。甚至一些地區農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居民占貧困人口的三分之二。
3、農村醫療衛生投入嚴重不足與藥品流通秩序混亂
農村醫療機構的運行機制主要是靠向群眾就診收費維持運行和發展的。有些醫療機構盲目追求收入,違背了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出現了損害群眾利益的`現象。而有些藥品經銷企業靠回扣銷售藥品,加之以藥養醫的機制導致某些醫療大開處方,賣貴重藥,加重農民醫療負擔。
四、探討推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及建議
1、宣傳方法不夠合理并且宣傳力度不夠
首先是在向農民宣傳什么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時,我通過調查得出這樣的結論:宣傳的方式不應該書面和官方化,而是通俗易懂些,貼近農民。其次通過與村民訪談,我還覺得相關工作人員在宣傳這種新型制度的力度不夠。村民還不是很清楚這種制度的內容以及具體是怎樣操作的。因此,在向村民做宣傳工作時工作人員務必注意以上兩方面,多多向農民宣傳推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好處,并且時時刻刻以農民利益為重,讓他們清楚實施新制度的每一個過程,讓農民在參加合作醫療過程中真正體會到它確實能夠帶來好處。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推廣的手段欠妥當
在進行調研之前我就打聽到村干部在推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過程中采取強制手段,導致一部分村民產生抵觸心理。農民有權根據情況選擇拒絕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盡管它已經經過全國試點實驗,但對其他地區農民來說還是不熟悉的。而對剛過溫飽奔小康的村民來說,手頭畢竟還是較拮據,每人每年15元還是挺大的一筆開支。我覺得解決這一難題應該從源頭做起。在全國范圍內推廣新型農村醫療制度是由市級牽頭,以區級、縣級以及縣級市為單位,根據各自單位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方案施行。
3、資金監督管理不夠透明,參與農民應該有知情權
資金監督管理條例中有規定:在加強內部審計和資金監督管理的基礎上還邀請農民代表加入合作醫療資金監督管理委員會,參與資金監督管理。但是事實上不免會出現這種情況,就是農民代表會受到來自各方面的種種壓力,從而失去應有的監督權。所以應該讓全體參與農民都擁有知情權,了解資金的使用情況,從而使得農民相信并擁護這種新制度。一種較可行的方法是在各方面的監督下定期公布其資金的使用情況,使得資金使用渠道徹底透明化。
五、結束語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20xx年經過全國部分地區試點、20xx年開始初步在全國范圍內建立比較完善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踐初步檢驗和證明它是符合廣大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有利于我國城市與農村協調發展和不斷縮小城鄉貧富差距的。它在施行的開始階段并不是順利的,一定會存在很多現實問題,這需要在推廣過程中不斷積累經驗,探索符合各地實際情況的可行性方法。我相信它在我們黨和人民的不斷努力下,將是我國農村醫療保險事業改革中一個成功的典范,將為當前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偉大事業添磚加瓦。
致謝
在本次實踐調查過程中得到了開封市東郊鄉政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東郊鄉吳娘莊村村委、東郊鄉張莊村村委、東郊鄉前臺村村委等以及其部分村民的熱情接待和幫助,在此表示感謝。
附錄:
不予補償支付的項目規定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的診療服務、醫用器材和基本藥物三大目錄以外的費用。
(2)進口藥品及器械、各類器官或組織移植的器官源或組織源費用;各種血漿制品費用(重癥及搶救除外);自購藥品、與疾病無關的檢查、治療和藥品費用(排除性的診斷檢查費用除外);各種自用的保健、按摩、檢查和治療器械;眼鏡、義齒、義眼、義肢、助聽器等康復性器具。
(3)氣功療法、音樂療法、營養療法、磁療等輔助性治療項目。
(4)因工傷、他傷、交通事故、職業病等屬他方責任的治療費用或因酗酒、自殘、自殺等屬己方個人責任的治療費用。
(5)整容美容、健美項目、假肢義齒、義眼、減肥、增高項目、助聽器、視力(近視、遠視、斜視等)手術矯形等非治療性醫療費用。
(6)計劃生育手術、不育(孕)癥、性病、性功能障礙診療的醫療費用。
(7)血吸蟲病、肺結核病、艾滋病等國家財政專項補助費用以內的醫療費用。
(8)醫療事故或經鑒定屬已經產生醫療事故爭議尚未經過鑒定的醫療費用。
(9)院外會診費、病歷工本費、打印費等;查治療加急費、點名手術附加費、自請特別護理等特殊醫療服務費;轉診交通費、急救車費;膳食費、空調費、電視費、電話費、食品保溫加熱費、損壞公物賠償費;家庭病床住院費、陪護費、護工費、洗理費、門診煎藥費等生活服務項目和服務設施類費用。
(10)各種科研性、臨床驗證性的診療項目費用。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0
調查地點:
選題依據: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它為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所普遍存在的問題提供了一個范本,不僅在國內受到農民群眾的歡迎,而且在國際上得到好評。
社會調查的內容:
關于xx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調查的基本情況,對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幾點建議。
社會調查的預期目標:對于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給以后開展工作做好鋪墊。
社會調查工作進度安排(什么時候干了什么事情)
社會調查主要特點與創新點:
針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現狀展開調查,有較強的針對性。
一、調查的基本情況(舉例)可以采用問卷調查的方法
1、100%的農戶知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調查顯示,在被調查的37戶農戶中,都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有一定的了解,知曉率達100%。
2、當地97.3%的農戶都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從被調查的37戶農戶看,已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有36戶,占調查戶的97.3%。在參加的農戶中,79.6%的農戶認為是完全自愿的,20.4%的農戶認為上級政府規定要參加才參加的。從參加途徑分析,73.5 %的農戶是看了政府分發的宣傳資料后決定的,26.5%的農戶是通過村干部動員后決定的。
3、97.3%的參加農戶覺得繳納的費用可以承受得起。在被調查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37戶農戶中有36戶覺得繳納的費用可以承受得起,占被調查戶的97.3%;只有一戶覺得勉強承受,占被調查戶的2.7%;沒有一戶覺得繳納的費用不能承受。
二、據調查顯示,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推行中存在的問題。
1、存在“交錢容易要錢難”的問題
2、政府或有關部門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監督力度不夠
(這些上網搜就可以了,網上很多)
三、原因分析
1、政策宣傳不夠深入,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一知半解。
2、農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弱。
四、對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幾點建議
按照這種思路寫就可以了!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1
改進和完善農村醫療保險,既是我國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又是廣大農民群眾的迫切要求。為加快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提高農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進城鄉社會經濟統籌協調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精神,各級政府統一領導部署,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實施,廣大農村群眾積極參與,初步確立了“大病統籌、醫療救助和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三位一體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體系。
今年寒假期間,本人發動“保山市隆陽區蒲縹大學生聯合會”成員專門對云南省保山市隆陽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現狀進行調研,采取訪談、問卷、文獻等多種調查方式,對農民、政府工作人員等進行深入調查,努力探尋現行農村醫療保險模式存在的不足及可行的解決對策,希望對完善農村醫療保險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調查時間:
20xx年1月26日——20xx年2月22日
調查地點:
云南省保山市隆陽區
調查對象:
農村居民、政府工作人員、醫療工作者
調查方法:
問卷、文獻、訪談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體系發展宏觀現狀:
隨著我國經濟與社會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認識到,“三農”問題是關系黨和國家全局性的根本問題。而不解決好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就無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也談不上現代化社會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也已表明,在農村建立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勢在必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采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它為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所普遍存在的問題提供了一個范本,不僅在國內受到農民群眾的歡迎,而且在國際上得到好評。世界銀行和世界衛生組織把我國農村的合作醫療稱為“發展中國家解決衛生經費的典范”。
合作醫療在將近50年的發展歷程中,先后經歷了20世紀40年代的萌芽階段、50年代的初創階段、60~70年代的發展與鼎盛階段、80年代的解體階段和90年代以來的恢復和發展階段。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20xx年起在全國部分縣(市)試點,到20xx年逐步實現基本覆蓋全國農村居民。
二、“新農合”在保山市隆陽區的發展:
(一)區域概況:
保山市隆陽區,位于云南省西部,橫斷山脈南段。境內山脈起伏盤錯,海拔3655.9米,最低海拔648米。東距省會昆明593千米,西離中緬邊境279千米,全境東西寬78千米,南北長96千米,全區總幅員面積為5011平方千米,其中山區、半山區占總面積的92.6%。隆陽區轄2個街道、6個鎮、6個鄉、4個民族鄉。全區總人口85.84萬人,其中農業人口73.68萬人,占總人口的85.83%;少數民族人口11.55萬人,占總人口的13.46%。
改革開放以來,隆陽區經濟社會取得了長足發展,城鎮建設、所有制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都發生了重大變化,已形成了糧油、煙草、蔗糖、畜禽、林果、蔬菜、咖啡、絲麻、山葵、藥材花卉等十類優勢農業產業,全區一、二、三產業的比重由1978年的57.8:21.1:21.1調整為20xx年的32.58:27.xx:40.37。20xx年,全區實現國內生產總值(現價)48.9億元,同比增長15.1%,其中:第一產業15.93億元,第二產業13.23億元,第三產業19.74億元;實現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2.22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2121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xx9元。優越的立體氣候,造就了豐富多樣的生物資源,給隆陽區帶來了立體農業之利,已被國家列為滇西農業綜合開發區和全國糧棉大縣(區)之一。隨著對外開放的擴大和經濟建設的發展,隆陽區將逐步成為我國內地向西南邊疆實行經濟技術轉移的支撐點和接力點。
(二)“新農合”發展成效:
自20xx年[]隆陽區被列為首批“新農合”試點以來,隆陽區把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工作來抓。在具體工作中,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作為每年黨委、政府的“民心工程”,納入市、縣、鄉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列為年度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考核指標進行考核。各級政府都分別成立了領導小組和監督委員會,建立了縣、鄉、村三級管理網絡,切實加強了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各級政府還認真落實“新農合”機構和人員編制,市、縣、鄉三級均成立了合管辦,落實經辦機構的工作經費。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均成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和專職人員,落實了辦公設施,建立健全了合作醫療各項工作制度。
為了讓廣大群眾真正了解“新農合”,消除農民群眾的顧慮,逐步認識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義和好處,樹立互助共濟意識,各縣區采取多種方式開展“新農合”宣傳,通過對享受到“新農合”補償的農民的專訪,并在新聞報紙上作專題報道,強化了“新農合”宣傳的直觀性和輻射能力,讓群眾親眼看到“新農合”帶來的好處。為進一步做好“新農合”工作,根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有關要求,保山市各試點縣區均認真組織開展了基線調查和“新農合”運行情況分析,并在全面分析、評估、測算的基礎上,制定了切實可行的試點實施方案。同時,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各縣區根據運行情況,及時調整試點方案。
至去年年底,隆陽區按照制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強化措施,狠抓落實,較好地完成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各項工作任務。目前,全區實際參合約850000人,參合率達98.33%,共籌措資金1億多元,使六十多萬農民得到了補償。
隨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在全區的全面鋪開,廣大農村群眾得到了的實惠:提高了孕產婦住院分娩率,全區共有2800名孕產婦得到住院補償,20xx年全區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80.24%;減輕了患傳染病參合農民的經濟負擔,全區共有7xx人次因患傳染病得到“新農合”補償,共補償資金41.89萬元;有效緩解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共減免住院病人費用9xx48人次,其中得到9001-xx000元的8人次,xx000元以上的7人次。
三、隆陽區在發展“新農合”中取得的經驗:
隆陽區自20xx年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以來,在各級各部門的關心支持下,解放思想,開拓創新,不斷推進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向前發展,在方案設計、制度建設與執行等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主要有以下幾點:
1.制定和完善實施方案,讓農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得到有效緩解。為不斷完善實施方案,擴大群眾受益面,隆陽區先后對實施方案進行了兩次調整,實現了人民群眾利益化。截止20xx年3月份,共籌集到1.28億元“新農合”基金,有62.95萬人次受益,基金為農民群眾支付6266.20萬元,農村醫療衛生保健水平得到大幅提高。
2.聯系實際,以人為本,對孕產婦實行政策傾斜。長期以來,隆陽區農村醫療衛生保健水平滯后,特別是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難以得到有效控制。隆陽區在制定“新農合”實施方案過程中,對孕產婦順產實行打包收費制度,即對孕產婦順產到鄉級醫療機住院的`給予全額減免,病人不需要付任何費用;到區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分娩(順產)的,病人只需付300元,到市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分娩(順產)的給予350元定額補助。自孕產婦打抱收費制度實施兩年來,孕婦和嬰兒死亡率得到有效控制,20xx年產婦死亡率比上年下降了0.3135‰,嬰兒死亡率比上年下降0.52‰;20xx年嬰兒死亡率比上年下降了1.18‰。目前,隆陽區實施的孕產婦打包收費制度已在全市得到推廣。
3.探索監督機制的多種實現形式,確保我區“新農合”穩步發展。積極探索制度監督、組織監督和民主監督的實現形式:
一是印發了《隆陽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工作職責(試行)》隆合管[20xx]1號文件,明確了區鄉合管辦的工作職責,并明確規定了其權利和義務,要求區鄉合管辦要把對各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放在工作的首位,切實履行好自己的管理職責,確保我區“新農合”工作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是印發了《隆陽區衛生局關于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的通知》隆衛字[20xx]16號文件,并與各定點醫療機構簽訂了服務協議書,明確了其權利與義務,并要求各定點醫療機構要不斷規范服務,做到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收費,堅決村絕套取“新農合”基金的行為,對于違反“新農合”相關制度的行為,將給予嚴肅處理。
三是印發了《隆陽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關于嚴格控制醫療費用增長的通知》隆合管[20xx]2號文件,對市區鄉各定點醫療機構的次均費用實行分別限價規定,限定藥品比例,嚴格控制醫療費用的過快增長,切實保障農民群眾的利益不受侵害。
四是加大對合管辦及定點醫療機構的培訓力度。三年來我區共組織“新農合”工作人員培訓xx余次,對全區定點醫療機構負責人及區鄉合管辦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和管理能力培訓,提高了經辦機構的管理能力和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水平。
五是率先實行入戶核查制度,探索行之有效的監管方式。通過核查,成功杜絕了部分醫療機構套取基金的行為,現在入戶核查制度在全市已得以推廣。
六是嚴格審核報銷單據,對報銷單據實行“三審制”,即醫療機構自審,鄉鎮合管辦初審,區合管辦終審,對于不合格的病歷給予清退,嚴把報銷單據審核關。
4.積極探索社會救濟機制的有效實現形式,推進我區衛生事業救濟制度的向前發展。隆陽區地處保山市中心,是保山市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但長期以來,隆陽區經濟基礎薄弱,農業仍是廣大農民群眾主要經濟來源,特別是貧困人口所占基數較大,如何對農村弱勢群眾實行有效的醫療求助,關系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否能贏得民心的根本體現。對此,隆陽區把探索社會救濟制度的探索納入工作重點來抓,通過與民政部門、殘聯等部門的共同協作,對五保戶、殘疾人、特困戶等弱勢群眾進行每年5元∕人的參合補助,2009年將提高到每年xx元∕人;對特殊群體住院減免后,自付部分仍無力承擔的,根據由隆陽區民政局、衛生局、財政局三部門聯合發文的《隆陽區農村醫療求助實施辦法》隆民政聯[20xx]95號文件規定,按不同標準給予500元—5000元的救助。
5.加大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高我區農村衛生事業。自實施“新農合”以來,我區積極向上級爭取“新農合”配套項目,不斷改善農村醫療環境,推進我區農村衛生事業向前發展。
20xx年已列入項目建設計劃的有:市二院新建住院大樓項目,項目總投資5000萬元,第一期工程投資xx00萬已經完成;15個衛生院改擴建項目,總投資765萬元;16個衛生院設備配置項目,總投資300多萬元;96個村衛生室建設,總投資500萬元,上述項目已全部完成,我們相信,醫療條件的不斷改善,將進一步推動我區農村衛生事業的發展,為“新農合”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奠定堅實的基礎。
6.進一步加強專業技術隊伍建設。
一是鼓勵在職人員加強學習、自覺學習。
二是通過舉辦遠程視頻中專教育,解決了264個鄉村醫生長期以來無文憑的問題。
三是選送業務骨干到上級醫院進修學習,三年來共進修77人。
四是鼓勵在職人員參加函授大專、本科班學習。
五是積極派人參加省市舉辦的各種專業技術培訓班。
六是扎實開展對口支援。武警保山醫院、市二院、區保健院對技術力量薄弱的7所山區衛生院,以“傳、幫、帶”的形式,重點支援相關衛生院婦產科和外科建設。
七是下派業務骨干到鄉鎮衛生院任職。如隆陽區婦幼保健院原院長,外科技術骨干,到河圖衛生院任院長2年多以來,帶領全院職工真抓實干、勵精圖治,使河圖衛生院的整體服務功能得到不斷加強,贏得了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八是招聘衛生技術人員98人,充實醫療機構。
四、問卷調查結論分析:
在調查的過程中,我們針對農民、村干部進行了一系列有關“新農合”實施情況的調查,主要是采取問卷調查和訪談兩種方式,共發放問卷200份,回收192份,有效問卷188份,有效率達94%。下面就調研情況分析如下。
(一)農民看病選擇什么地方:
當人們生病時,一般選擇什么地方看病,在“新農合”的制度設計中有比較重要的意義,這樣才能確定參加“新農合”應該是哪些醫院,才能真正達到便民利民惠民的目的。調查結果顯示,當農民生病時xx%的人會選擇所在的村衛生所就診,主要原因是距離近、價格便宜,可見村衛生所在農民的治療小病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48%的人選擇個體醫生,這可能是個體醫生離自己家比較近,而且免去掛號的麻煩;只有42%的人會選擇鄉級以上的醫院,這些醫院的技術是主要的優勢,大病的治療醫院還主要是鄉級以上醫院,這點也不能忽視。但對農民的參保內容應以常見病為主,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民群眾的看病問題。
(二)對“新農合”的宣傳效果:
20xx年xx月1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在《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明確提出“逐步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xx年1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衛生部、財政部、農業部《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但是基層是否有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具體宣傳呢?通過調查可以看出,64%的人了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途徑是政府宣傳和電視報紙等媒體。其它宣傳途徑主要有:①廣播站和電視臺的宣傳、②下發到每戶村民的《致全縣農民群眾的一封信》、③村委親自到村民家中進行宣傳、④召集各鎮合醫辦小組發布當年相關政策。從中可以明顯的看出,政府對“新農合”的宣傳力度還是很到位的,宣傳效果很好。
(三)農民的參與度:
“新農合”實施已經有幾年了,但調查結果并不很令人滿意,已有96%的人參加了“新農合”,這其中有84%的人是自愿參加的,有16%的不是自愿的,可能是受了別人的影響參加的。因為“新農合”是以“戶”為單位的,所以一家人要參加就都參加,不參加就都不參加,不得以家庭部分成員參加。這里的非自愿不是有相關部門的人在其中強制農民參加。其中不參保的原因則主要有經濟負擔重、認為“新農合”沒什么用、不了解“新農合”以及覺得“新農合”麻煩等這幾個方面。總體來說,農民的參與度達到一定水平,但還沒有完全覆蓋。解決的方法還是要以宣傳為主要手段,從而使人們對“新農合”有更加深入的理解,逐步轉變一部分人對“新農合”的錯誤認識,同時農民也有了更多的經濟能力來參保。
(四)“新農合”的報銷制度:
“新農合”的報銷制度對農民有著重要意義,但參保者對報銷制度還不是很清楚,很多人只是知道有報銷,但根本不知道怎么去做,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農民對“新農合”的參與熱情。對于“新農合”的報銷程序,42%的人認為太麻煩了,做起來有點難。這其中可能是因為農民的教育水平普遍不是很高,再加上相關組織對“新農合”的宣傳力度不夠,使得農民對“新農合”一系列的報銷規定理解起來比較難,做起來就更不易。但大家對報銷情況還是滿意的。所以,政府在制定政策的同時應結合農民的實際,簡化相關程序,以最簡潔易懂的語言向農民宣傳“新農合”。
(五)對“新農合”的滿意度:
參保者中有95%的人認為“新農合”對農民群眾有好處,他們認為中央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背景下針對農村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對促進農村建設有很大的好處,從中央到地方也在處處為農民著想,所以“新農合”作為其中一項政策對農民是真正有好處的。66%的人認為“新農合”減輕了經濟負擔,但是幅度不大,有待加強。這就說明,“新農合”對減輕農民的負擔還是起了一定的作用,農民對“新農合”還是充滿希望和期待的,是能接受并支持“新農合”的推廣的。“新農合”在理賠內容上應該適應經濟發展的要求,有所擴大,以更大程度地減輕農民的經濟負擔,真正做到為人民服務。
(六)參保后,看病花費的變化:
“新農合”可以說是順應時代要求,合民意、順民心的一項政策,通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新農合”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農民的經濟負擔,但是醫院或其他部門有沒有變相地收取“新農合”為農民節省的這部分費用呢?在調查的過程中,可以看到農民普遍感覺現在的醫療服務價格和原來相比有所上升,但這可能有這幾方面因素:一是這幾年物價上漲,使得醫療領域價格也在上升;二是社會經濟發展迅速,人民群眾收入不斷增加;三是部分地區可能存在將中央的醫療政策為農民節省下來的那部分錢變為醫療服務價格提升中的差價,變相地收入囊中。所以,在“新農合”實施的過程中,從中央到地方應該加強并完善價格監督機制,從各方面促進“新農合”政策的推進。
五、“新農合”中存在的問題:
從上面對農民的調查問卷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隆陽區的“新農合”在一定程度上還是可以解決農民的就醫困難問題的,對農村的建設也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但作為一個新事物,它不論是從制度設計上還是組織實施上都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
1.保障目標依然定位為保大病。在農村的現實生活中,真正影響農村居民整體健康水平的是常見病和多發病。許多農村居民的大病也是因為“小病無錢治而扛成大病”的。從醫療衛生投入的績效看,對大病的干預所獲得的健康效果遠不如對常見病和多發病的及時干預。
2.籌資困難和運行管理費用過高,現行籌資水平難以提供有效的大病醫療保障。恢復和重建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最重要的就是解決資金來源問題。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開展,鄉鎮財政、集體收入銳減,許多村的集體經濟已所存無幾,向農民集資成為建立合作醫療基金的主要經濟來源。但向農民集資的難易程度,主要取決于農民對農村合作醫療的認識和信任程度。從全國農村合作醫療的現狀看,參加合作醫療的比重較小,大多數地區農民對合作醫療的滿意程度比較低,參與意愿不強。
3.新農合統一的標準體制難以適應收入水平差距極大的農民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的要求。由于地區經濟發展差異,我國農村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極不平衡,形成了東部、中部、西部的收入梯度,而區域內部因鄉村勞動力的急劇分化和大規模的非農化、職工化,農民對醫療保障的要求也不一樣,這就給建立統一的農村醫療保障體制即農村醫療保障的主體、項目、資金籌集、管理方式、待遇標準等方面的統一設置了障礙。
(二)政府政策不穩定,投入不足,缺少法律保障:
1.農村合作醫療的政策不穩定,有關政策之間相互沖突。經濟體制改革以后,國家對合作醫療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態度。這就使得發展農村合作醫療失去了國家政策的“強制性”威力,再加上地方、部門之間的利益分割和對立,使得他們的主動性大大降低,沒有足夠的動力來推動合作醫療政策的實施。90年代以后,國家為減輕農民負擔,取消了“合作醫療”項目,這一政策與國家支持發展農村合作醫療的政策相沖突,因而加大了發展農村合作醫療的難度。
2.政府財力不足,公共資財籌集難。衛生醫療事業本是公共產品,政府對其必要的投入是理所當然的事。然而近些年來,國家對合作醫療沒有明確的籌資政策,各級財政對合作醫療也沒有明確的支出項目。目前我國合作醫療已經演變成為農民個人集資為主的模式,也就是說,用農民自己的錢給自己減免小傷小病費用,難以分擔他們因大病所引起的沉重負擔。這不僅達不到應有的互助共濟、分擔風險的目標,而且增加了合作醫療的管理成本,最終削弱了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的積極性。
3.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保障農村的合作醫療制度。沒有法律制度的保障,使得合作醫療的性質不能確定下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作用也難以定位,缺乏穩定性和持續性,容易產生混亂。農村醫療保險立法必須符合我國現階段經濟發展狀況和農民需要,如果不能切實減輕農民醫療負擔,以強制為原則,必然會引起農民反感。
(三)農民思想認識有偏差,對政府缺乏足夠的信任:
1.農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弱。互助共濟是傳統美德,但現階段對于并不富裕的群眾都要求有這樣的思想境界是不現實的。目前大部分農民比較現實,今天用了20元參加了合作醫療,就想著能不能得到實際的利益,許多農民認為交了錢沒有生病就吃虧了,也有的覺得這個制度交了錢連資助誰都不知道等于白交。生病后能拖則拖、能扛則扛,也反映出一部分農民自我保健意識不強和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嚴重性認識不足。
2.地方政府的管理方式讓農民心存疑慮。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宣傳和推行過程中,的困難之一是農民普遍存在的對政府的信任問題。擔心合作醫療能不能長久,擔心各項政策能否真正落實,擔心合作醫療經費會不會被截留、挪用、貪污和私分,擔心在實施過程中有沒有憑關系、走后門,在報銷范圍和額度上因人而異,等等。
(四)現有的農村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極不合理,難以充分發揮效益:
1.按照農村的行政區劃設置衛生醫療網點,使不少網點實際上業務不足,可有可無。不少地方的農民基本可以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直接去縣或縣以上醫院。因此,一鄉(鎮)一院的布局已明顯不能適應新的情況。這是相當多的鄉鎮衛生院業務量減少、自身生存困難的一大原因。
2.縣鄉衛生體系機構重疊、人員臃腫現象突出,造成衛生資源的浪費。縣級衛生醫療機構,除縣級醫院外,還有中醫院、衛生防疫站、婦幼保健站、計劃生育指導站,以及傳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機構等,鄉鎮除了衛生院之外也都還設有計劃生育指導站。這些機構大多自成體系,自己進行小而全的建設,不僅造成醫療衛生設施的低水平重復建設和衛生技術人員的浪費。而且增加了大量的非專業人員,加大了機構運行成本。因此,必須打破部門體制的限制,促進縣鄉衛生資源的流動和重新組合。
六、對“新農合”的一點建議:
第一,要進一步加大新農合工作的宣傳力度。讓農民進一步了解新農合的有關政策、制度及給群眾帶來的實惠。
第二,加強農村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要切實把好人才關,政府在選拔人才時要極其嚴格,從源頭杜絕類似事件的發生。
第三,明碼標價。每日都有部分藥價公布,讓農民看到,了解到藥價的具體情況,真正讓他們作到心中有數。并且加大監管力度,如有可能讓農民參與監督,防于民、用于民。
第四,提高報銷比例,降低起付點,增大報銷范圍。要想限度地給老百姓實惠,就得讓老百姓享受到“新農合”帶來的好處。
第五,加強醫療機構建設。目前,一些定點醫療機構能夠滿足群眾基本就醫,但個別衛生院基礎條件差,缺少起碼的診療設備,缺少專業技術人員,不能滿足農民群眾的就醫需要。建議各級政府多方爭取資金加大投入力度,不斷改善醫療條件,以滿足農民群眾的就醫需求。
第六,政府要明確在農村醫療保險中的職責。政府不僅要對反饋信息做出處理,而且要主動收集信息,做出正確的預測和估算,對政策作及時的調整,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使政策得到逐步完善。
第六,深化農民對合作醫療的理解,提高參“合”度及滿意度。要大力宣傳合作醫療的出發點、目的及其社會意義和具體操作運行,使農民了解發生在周圍的因病致貧和合作醫療優越性的典型事例,使合作醫療制度深入人心,不斷為農民群眾所理解和接受,自覺參加合作醫療。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在醫藥價格、醫療服務價格上漲的情況下,農民醫藥費用支出上升的幅度大大超出了農民實際收入的增長幅度,超出了農民的承受能力,很容易出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只有努力提高農民收入,增強農民承受能力,才能真正達到普及農村醫療保險的目的。
七、總結:
農民的健康狀況一直是黨中央和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和關切的問題。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顯得十分迫切和必要。現如今政府福利已潛入全國各個小地方,惠及的范圍也已大大增大。此次所做的關于“新農合”的調研深入地了解了當地的參保情況、政府宣傳、醫院福利落實情況及群眾的滿意度等,在此基礎上探討了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建議。希望我國的新農村的建設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能夠結碩果!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2
張巧興
【摘 要】: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農村的醫療現狀,提高農民的健康水平,這是我國經濟建設過程中必須面,臨的重要環節,但是,在堅定不移地實施廣覆蓋、低水平的醫保政策的過程中,看病難看病貴的情況并沒有隨之而消去,而醫保制度的缺陷以及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日益暴露。通過抽樣調查的方法對浙江臺州地區的問卷調查,探討了農村醫療保險存在的問題與解決途徑。
【關 鍵 詞】:農村;醫保
【 正 文 】 農村醫療保險
研究背景:近年來,醫療保險覆蓋面在逐步擴大,很多農民們也都加入到了參與醫療保險的隊伍中。投保無疑能給農民們帶來巨大影響,在面臨高額醫藥負擔時,是真正能夠給農民們帶來實質性幫助的措施之一。我國的醫療保險大體上有合作醫療、醫療保險、統籌解決住院費及預防保健合同等多種形式,其中合作醫療是最普遍的形式。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支持、農民群眾與農村經濟組織共同籌資、在醫療上實行互助互濟的一種有醫療保險性質的農村健康保障制度。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農村的醫療現狀,提高農民的健康水平。
一、“三農”問題所實施的一項“實際、實效、實用”的重要決策。它解決了農村居民長期沒有醫療保障的重大問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從本質上說,對解決一直困擾著農村居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有著很重要的意義,它的實施讓農村居民在醫療問題上有了保障。在面對昂貴的醫療費用時,不必在有自己一人承擔,有“新農合”為農村居民承擔一部分的醫療費用。它從實質上減輕了農村居民的醫療負擔,它從實質上為農村居民提供了一定的醫療保障。
雖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在解決農村居民解決醫療保障方面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它現在卻處于起步階段,它還需要完善。我們相信不久,它將在解決農村居民醫療保障問題上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二、農民對“新農合”的看法:
在我們小分隊下鄉進行調查的時候,也想被調查的農村居民進行了詢問,我們對他們問到了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看法時,幾乎百分之九十五的農村居民表示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贊揚,他們說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國家對他們的關心,是國家為解決農村居民的醫療保障問題所作出的一項有效的政策。雖然它的確從根本上對我們農村居民在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上給于我們了一定的幫助,它能為我們在醫療一些花費不是太多的疾病上提夠相當一部分的補助,但當我們在遇到重大疾病時,它卻不能發揮較大的作用。在此,我們希望國家能不斷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希望能在不久的將來我們農村居民也能有較好的醫療保障,能解決一直困擾著我們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讓我們正真的看得起病,讓我們的生活更美好。
三、調查問卷數據分析:
在7月11日,我們小分隊開始了我們的下鄉調查工作,經過幾天的調查,我們共對兩百名農村居民進行了問卷調查,接受我們調查的居民有一百六十二名,其比例為百分之八十一。通過問卷,我們深入農戶,我們通過問卷了解他們參與農村醫保的實際情況在問卷調查的同時,為農民解決他們不明白的相關問題。針對每一個問題分析如下:
問題一:你是否了解保險,了解它的作用嗎?
針對這道問題,其回答較了解的有四十名,約占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回答一般了解的有四十二名,越占總數的百分之二十六,而回答不了解的占總人數的百分之四十九之多。
問題二:你家去年在醫療上的開銷是多少?
在這道問題上,大多數人的答案是在500以下,但也有些個別的開銷較大,如幾千元到上萬元。
問題三:你家是否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若沒有其原因是什么?
在我們調查的一百六十二名居民中幾乎所有的人都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如:1.加強宣傳. 2.召開農民會議.3.實施農民集體培訓等.
我們相信,只要做到以上幾個方面,我們的調查就不會再暴露出那么多讓人感慨又讓人心酸的問題.農村醫保也才能讓所有參與者滿意!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3
一、調查背景與方法
貧困山區農民普遍面臨“看病難”的問題。一方面醫療衛生資源愈來愈集中于城市,地處偏遠的農民看病(主要指大病或疑難病)不方便;更主要的,貧困農民普遍無力支付高額的醫療費用,往往有病不看,小病拖大,“大病等死”;與此同時,由于貧困,也由于缺乏健康知識和自我保健意識,他們更容易受到疾病的困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陷入惡性循環。醫療保障的缺失成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尤其是邊遠貧困地區發展的嚴重阻礙。在此背景下,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提出要求,要“逐步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為探討“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究竟如何建構,受福特基金會資助,陜西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成立課題組,對陜西南部秦巴山區一個國家級貧困縣的合作醫療試點情況進行了專題調查。
商洛市鎮安縣位于秦嶺南麓中段,全縣總面積3477平方公里,“九山半水半分田”。總人口29.3萬,其中農業人口25萬。至今農民人均年收入僅1426元。全縣有25個鄉鎮,421個行政村。除縣醫院、縣中醫院、縣防疫站、婦幼保健站等5個縣級醫療衛生單位外,有鎮中心衛生院11個,鄉鎮衛生院14個。全縣有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1265人,其中村級衛生技術人員457人。鎮安縣是陜西省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首批三個試點縣之一,另兩縣分別為延安市洛川縣和咸陽市彬縣。我們的調查點選擇在鎮安縣的結子鄉和回龍鎮,后期又增加了距離縣城更偏遠的余師鄉
課題組分別于10月、3月、8月、11月、1月、3月共6次赴該縣展開深入的實地調查。調查對象包括村民、村干部、鄉村醫生、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等部門和縣衛生局干部。課題組在縣、鄉、村召開專題座談會共11次。共入戶230余戶,訪問近千人次,其中對83人進行了深度訪談,并作了詳細口述記錄。除圍繞合作醫療展開調查外,我們還就貧困山區農民基本健康需求及社區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在項目村進行了參與式需求評估(pra)。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產生了一定的積極效應
調查表明,由政府主導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受到農民審慎的歡迎,產生了積極效應。
⑴首先,從中央到省、市、縣都高度重視和積極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表明了政府的態度,即政府應當對公共衛生和農民健康承擔責任。而這一點在以前很長一段時期都是不夠明確的。衛生健康服務被稱為“公共產品”,然而實際上農村居民的醫療費用一直主要是由個人自己負擔。有學者指出,“1979年以后,政府就基本上放棄了對農民醫療保健的責任”(張德元,)。那么,以10月中央召開全國農村衛生工作會議并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為標志,意味著這種狀況開始有了根本的轉變。
⑵突破了資金來源的“瓶頸”。農村醫療衛生和健康保障受到制約最根本的還是資金不足問題。根據1月國家衛生部、財政部、農業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鎮安縣實行的農村合作醫療籌資來源為“三個十”,即中央財政為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每人每年補助10元,地方財政也補助10元,其中省、市、縣政府分別拿出4元、3元、3元,農民自己交納10元。在這“三個十”的政策中,政府補貼畢竟占了大頭。除農民交納和縣財政配套資金外,鎮安縣每年可從中央、省市財政得到391萬元左右的合作醫療專項資金。對于這個全縣地方財政年總收入僅3895萬元的貧困縣而言,這筆錢無疑是雪中送炭。
⑶部分緩解了農民“看病難”的問題。實行農村合作醫療后的上半年,鎮安縣醫院農民住院人數比往年同期成倍增加,其中1—3月份收住入院的農村癌癥患者人數比—三年住院癌癥病人總數還多5人,僅由此就可以看出貧困山區農民對醫療保障需求的迫切性。至6月底該縣70000余農民第一次享受“報銷”了醫療費用,其中住院患者余人,合作醫療開始運行的前三個月統計,735名住院患者人均報銷醫藥費用949.8元,個人最高報銷金額達近8000元。部分農民從合作醫療中開始受益,產生了積極的示范效應。
⑷摸索出一套比較切合實際的管理經驗,如“單病種定額包干補助”辦法以及就診審核報銷程序等。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正式實施之前,鎮安縣衛生局抽調20余人歷時兩個多月,深入全縣30多個鄉鎮以上的醫療衛生單位,對從起的三年來縣鄉兩級醫療機構6500余人次的農民住院情況逐一進行了摸排統計和匯總分析,包括住院病種,人次,用藥,最高最低和平均費用等。得出的全縣農民疾病譜以及平均住院費用等基礎資料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今后的農村醫療衛生體制進一步改革提供了科學可靠的依據。在管理上,他們實行大病統籌基金與家庭醫療賬戶相結合。家庭醫療賬戶基金以鄉鎮為單位管理,每月報賬一次,每戶花完自己的家庭醫療賬戶資金為止;大病統籌基金實行以縣為單位的封閉式管理,“籌錢的不管錢,管錢的不用錢,用錢的不見錢”,千方百計堵塞漏洞保障資金安全。他們重點推行了“單病種定額包干補助”辦法,力求“農民自控、醫院自律、基本無審批”的“直通車”報銷方式。相繼出臺了《鎮安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管理辦法》、《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農村合作醫療住院病種目錄及單病種定額包干補助標準》、《農村合作醫療住院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細則》、《農村合作醫療家庭醫療賬戶基金管理細則》、《農村合作醫療住院單病種入、出院標準》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操作系統。不僅使該縣的合作醫療有章可循,公開透明,也為其他貧困地區提供了值得借鑒的參考。
⑸農村縣鄉一級醫療衛生機構有望得到加強。在鎮安縣我們看到,對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際上醫療衛生部門的積極性遠高于農民的積極性。醫療衛生主管部門和縣、鄉鎮醫院都把新型合作醫療的推行看作一次難得的發展機遇,這一“發展機遇”意味著政府所屬醫療衛生部門可能是新型合作醫療最大最直接的受益者。農村公辦醫療衛生部門的受益與農民受益并不沖突。縣、鄉、村三級醫療機構構成覆蓋農村的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然而三級網絡的基礎部分十分薄弱。長期以來,無論硬件軟件建設,鄉鎮一級衛生院實在欠賬太多。籍合作醫療試點適當強化縣鄉醫療機構尤其鄉鎮衛生院建設,是完全應當的,也是對城鄉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嚴重不均的現象向合理化方向的一點糾正。
三、值得注意的幾個問題
調查中也發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問題:
⑴農民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處于被動地位,“參與率”高而“參與度”低。
鎮安縣全縣總人口29.3萬人,其中農業人口25萬人。據統計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村居民達23萬多人,參保比率超過90%。然而我們在入戶訪問和小組座談中感到,不少農民對待合作醫療實際持懷疑和觀望態度。
作為一項“政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推行是自上而下的。這里,政府和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理所當然是運作主體,縣鄉兩級公立醫療機構也是積極主動的,農民則完全處于被動狀態,被宣傳、被動員、被要求……始終被動的農民似乎不知道自己應當是合作醫療的主人和受益者。盡管通過行政手段獲得較高甚至很高的“參與率”,(且不說有無“水分”),但實際上農民的“參與度”并不高,即內心的認可程度、信任和信心不足,熱情不高。
⑵資金仍然不足,實際覆蓋面偏小。
資金仍然不足、覆蓋面過小也是影響農民積極性的重要因素。每人每年30元的醫療費用,的確不夠一次感冒的花費。而總共30元醫療費中,農民能夠自己支配(鄉衛生院定點支配)的門診費用只有8元,實際作用可想而知。合作醫療定位于“大病統籌”,即主要用于保大病。假定一次“大病”住院治療的費用為3000元,就需要花去100個人全年的所有醫藥費,也就是說覆蓋率僅為1/100左右。這種以保險業的原理和運作方式展開的合作醫療,對于仍處在貧困之中的農民吸引力十分有限。如果完全遵循“自愿”原則,往往可能出現“逆向選擇”。實際在調查中我們常常看到,一種情況是家中沒有病人就不愿參保,因為他們擔心“自己交的那部分錢都用不回來”,更不用說享受國家補貼;另一種情況是家中有病人希望參保但沒有錢參保,盡管每人只交十元似乎不多,但在農村家有常年病人的戶往往是家徒四壁的特困戶。
⑶仍是“富人看病”,窮人反而被排斥。
對于那些尚處在溫飽線邊緣徘徊的`農民,不僅僅是無錢參加合作醫療的問題。即使已經參保,具體看病時還得先自己墊資然后部分報銷。報銷有“封頂線”,自己支付“門檻費”,還有“好藥不能報”的限制,或者“分段按比例報銷”,或者享受“單病種定額補助”。七算八算,患者自己需要承擔的數額仍然不小。真正的窮人依然看不起病,能夠享受到合作醫療優越性即享受政府補貼的還是農村中相對較富裕的群體。這就形成了實際上的“扶富不扶窮”,這種結果顯失公平,也有悖于合作醫療的初衷。
⑷“大病”“小病”難以兼顧,“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合作醫療模式缺乏可持續性。
資金十分有限的情況下,是優先用于“大病統籌”還是“預防為主”?這是一個兩難選擇。政府推行的合作醫療選擇了前者,可能著眼于抓關鍵,急于打破貧——病惡性循環,希望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這樣做一定程度上起到鼓勵“大病”的作用。由于覆蓋面過低,實際結果很可能“大病”保不住,“小病”又沒顧上,發展成更多的“大病”。從鎮安的情況看,“大病”都是由“小病”——常見病、多發病未能得到及時治療拖出來的。因此我們認為,“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合作醫療模式缺乏可持續性。
⑸組織管理難度大,管理成本偏高。
調查中了解到,不少人對藥價偏高、報銷目錄的限制表示不滿,還有一些農民因擔心報銷手續繁瑣對合作醫療望而卻步。盡管鎮安縣有關部門在簡化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審批手續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推行了“直通車”式報銷方式。但從保障資金安全的角度,仍有許多監督管理環節必不可少。像“分段按比例報銷”或者“單病種定額補助”的操作流程都不可能太簡單,管理難度可想而知。前面提到建立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實際上該縣將合作醫療政策匯編成冊的“工具書”就達四、五本之多。要全面理解準確把握這些政策精神也屬不易,縣鄉兩級經辦人員組織了多次培訓。縣成立“鎮安縣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和“鎮安縣農村合作醫療經辦中心”,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副科級建制,正式編制6人,全額預算。可見在管理上付出了極大精力。
宣傳動員、組織管理都需要付出成本,而較高的成本必然會影響到合作醫療的效率和持久性。問題還在于,如果政府部門的“成本意識”不強,甚至完全不計成本,則可持續性和長期后果堪憂。
四、政策反思與建議
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需要在政府職能、市場機制與公民權利之間尋求平衡
鎮安縣提出合作醫療試點的初期目標被概括成“農民得實惠,政府增威信,試點出經驗,衛生事業得發展機遇。”這就表明,不同的利益群體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構過程中其關注點不一樣,至少是有差異的。當然,從理論上、總體上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根本目標,就是為廣大農民提供健康保障,解決弱勢群體貧困農民看病難的問題,政府、醫療機構和農民在這一點上是完全一致的。但具體分析起來,農民最關注的是“實惠”,是要盡量少掏錢看好病;政府需要“政績”,“增威信”和“出經驗”生動地表達了政府的訴求;“衛生事業得發展機遇”則反映了醫療機構的呼聲,“發展機遇”意味著人力、物力、財力的支持,而這些都來自于“新型合作醫療”。既然不同主體的目標有差異,也就是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構過程中存在著政府、醫療機構和農民的三方博弈。
正在推行的農村合作醫療完全是由政府主導的。政府撥款或“財政轉移支付”構成合作醫療資金的大部分,可以說資金來源主要是“計劃經濟”方式。但另一部分面向農民的籌款方式卻是“市場經濟”的,基本上類同于商業保險模式,“誰投資、誰受益”。這種“計劃”與“市場”的矛盾、“政府”與“市場”的矛盾無法回避。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制度設計中,縣上的“管委會”是由政府(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和醫療機構代表組成,“三方博弈”中最重要的一方——農民則在管理、監督中缺位。負責具體實施的“農村合作醫療技術委員會”和“管委會報銷辦”更直接設在縣醫院。某種意義上,縣級醫療機構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這里又面臨著政府職能與市場機制的矛盾。理所當然,保障農民健康是政府的責任,救死扶傷是醫療機構的本職。然而,在貧困地區,在“財政包干”、自負盈虧的背景下,醫院要生存要發展實屬不易。醫療機構面向的是市場,市場機制就要追求利潤。難怪合作醫療伊始醫療機構都爭相要成為“定點醫院”,而有群眾則懷疑“定點醫院”看病的藥費比“外邊”要貴。鎮安縣提出了“農民自控、醫療機構自律、人大政協監督、社會反饋監督”的思路,但農民如何做到“自控”?醫療機構如何能夠有效“自律”?如何防止新的“壟斷”現象?這些都是值得探討的課題。
“三方博弈”中兩方聯合、一方缺位,合作醫療的主人——農民始終處于被動狀態,這樣的制度設計不能說是合理的。基本思路是,應當在政府職能、市場機制和公民權利(農民健康)之間尋求最佳平衡點。
⑵幾點政策建議
關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構和制度設計本文不擬作深入討論。僅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應當十分注重農民的參與,切實尊重農民的意愿,變“高”的參與率為“深”的參與度。包括從政策設計、具體實施、籌資與監督管理各個環節都應當體現參與性和公開性。在此基礎上,因地制宜地發展不同模式的農村合作醫療。不宜搞“一刀切”。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重點應當及時由“保大病”調整為“預防保健為主”。一方面國家加大對農村衛生防疫、健康教育,尤其是農村醫療衛生知識普及的投資力度。另方面合作醫療資金使用方向著重放在社區能夠治療、不需住院的常見病和多發病,杜絕“小病拖大”、“大病等死”。
——變“大病統籌”為在貧困山區農村實行普遍的“大病救助”。資金來源主要由政府負責,并可吸收民間捐贈。管理上須與“合作醫療”完全分開。“大病救助”不同于目前已經實行的“農村特困醫療救助”,覆蓋面應當更廣些。建議由政府扶貧開發部門或民政部門負責,另設專項基金。
——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應當與農村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同步進行,重點在農村現有醫療資源的重新整合。體制上強化村級衛生室和社區醫生的功能,相應弱化鄉鎮衛生院。可考慮將鄉鎮衛生院醫生全部轉為包村的社區醫生,農民對社區醫生有選擇權,同時鼓勵有資質的民間醫生私人醫生參與社區醫療保健市場競爭。
——采取措施進一步平抑農村藥價。在縣一級醫院推行醫藥分開,扶持建設平價藥房。鼓勵發掘和發展中草藥、針灸等民間醫療方法,大幅降低醫療成本。
核心是:國家進一步加大對農民健康的投資,投資方向應直接投資于人。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4
在開始正文之前必須要說明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其經歷50年的發展,傳統的農村合作醫療已不再適應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于是便產生了今天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由于是對當下現狀的調查,因此正文的對象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一、何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采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現狀
首先就拿外沙鄉人們政府副鄉長袁芳在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現狀調查與思考》一文提到的數據開始。文中提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自展開以來,已取得了顯著的成績。截止20xx年,外沙縣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數比例已達到90%以上。通過調查,75%以上的農民表示,他們參加農村合作醫療可以報銷看病的費用能夠減輕家庭的負擔。他還提到,參加醫保后,更多人走進了大醫院,大醫院不再是一個令人望而生畏的地方了。
(1)真理解了嗎?
文中第一個比較吸引人的數字是90%,那還要的那少于10%的人是怎么回事,雖然相對于九,一顯得不值一提,但是如果以一億為基數,就有近一千萬人沒參加,這可就不是小事了。但為什么呢?是出于對該制度的不理解嗎?當然90%的比率對于發展中的制度已經是不錯了,但問題是他們又是否對于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有充分的理解?畢竟,該制度的推出不是為了顯示人們對政府制度的支持,而是為了便民,利民,為人民服務。
調查發現不參加的群眾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義,他們僅僅從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慮,由于自己身體好,生病住院概率低,沒有必要花那個冤枉錢。而參加的群眾又普遍反映不滿意,甚至抵觸情緒。
這首先暴露的`就是它宣傳上面的問題。
記得有一次同學請我幫忙推銷洗發卡,20元一張。她向我訴說了其許多好處,比如:可以免費洗4次頭,白送你36元,做頭發打六折,時間不限,永不過期。聽著是不錯,但當我問及洗發質量時,她也不了解;當大家認為那36元以后洗發能用,都挺心動時,我找她確認了一下,她告訴我那36不過是按原來洗4次頭的價位能省下來的錢,實際上就是只能洗4次,末了,她還建議我別把事說透,就讓人這么誤會著,否則賣不了。結果,最后一共賣出一張,我自己買的,全當幫朋友。其他人聽了事實,果然不出她所料,散了。
當收到普遍較低的對農村合作醫療的滿意度時,我們不難聯想到,那么多人的不滿意是否就是因為為了有更多人參與,一開始就有意無意的沒說清楚,讓人產生了不該有的誤解,產生了對農村合作醫療的過高期望。若無意那就是失責,有意就是欺騙,是犯罪。
對于失責,除了上文的說多了,還有一種就是說少了:沒讓人們看到它的長遠利益。這直接影響到了那少于10%的人。
(2)真實惠了嗎?
90%之后出現的另一個百分比是75%。用同樣的方法,我們首先來分析一下它的對立面,那剩下的25%。不是給補貼了嗎,怎么還會不減輕負擔呢?
由于新型合作醫療一大病統籌為主,對于小病仍有農民個人負擔;對于大病,由于農村內部也存在較大的貧富差距,那些貧窮的家庭一旦得了大病,即使去醫院就診,能夠報銷一部分,但剩下的一部分他們依然無力償付,還是看不起病,于是就干脆不看,那樣他們還是得不到實惠。
至于那75%,我還得問,是真的事實上減輕了負擔呢,還是意識上感覺得到了實惠呢?這兒就有個認為得到實惠反而加重負擔的例子:
父親生病住院,在出院時,由于父親參加了農村醫療合作保險,故可以報銷一部分醫療費。回到家中,兒子給母親說到農村合作醫療的好處時,遭到了母親的反對,隨之母親就給兒子算了一筆賬。
原來,在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規定中,住院是先提條件,且住院費必須高于200元。這樣,像父親這種可住可不住院的情況就必須住院才可以享受報銷。
如果不參保,父親僅需檢查完后住院幾天就可以回家休養。這樣,費用如下:檢查費658元;住院及護理費五天合計225元;生活費,交通費,雜費共合計200元;醫療費約合3000元;總計4008元,不反而比參保省了2545元。
上下一對比不難發現,多出了的,一是住院費,二是藥費。前者好理解,這藥費又是怎么回事,不是同樣的藥嗎?
原來,同樣的藥物,在醫院的價格是普通藥店的幾倍,參保者僅可享受藥費報銷45%,一來一回參保者實際上多消費了,卻還以為自己的便宜了,難保這75%中就沒有這樣的人。
(3)真去大醫院了嗎?
袁芳副鄉長在文中還提到了,醫保讓更多人走進大醫院,得到更好的治療。但事實上,許多地方的鄉鎮醫院根本夠不上那個大字,就比如說前幾天,爸爸的老領導在青海旅游時出了車禍,送達那的省院,為了能先看病,還得塞錢給其他病人,讓他們等等,因為器材太有限,不這么干還得等十幾天,可當時人可就快死了!那的省院可遠遠及不上這的市院,更何提縣院呢?而規定卻嚴格要求如果你想報銷,就只可以在當地的鄉鎮醫院看病,而一般鄉鎮醫院醫務人員短缺,且整體素質不高,長期得不到培訓,技術骨干嚴重流失,很難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多層次的醫療需求。
(4)真的說不完
其實存在的問題還有許多,就比如對于外來務工人員,在他們的工作地就無法享受到許多,二在他鄉更沒人在這方面為他們服務。在我們社區,在8000余入住人口中近三分之二是外來人口,當去社區詢問居民參保情況時,工作人員為我一一道來參加各種保種的人數,但我發現,這些人加在一起不過20xx多人,這才知道外來人口根本不在關注人口范圍內。還比如說受益面狹窄等。
就我今天只圍繞了幾個城市小范圍講,也可以發現,各城市差距大,上文提到的百分數或多或少還可以增加減少,也就說明著問題可能不我說的還嚴重。
三、對策及建議
四、結語
發現問題是為了解決問題,解決問題是為了更好的生活。雖然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仍然存在不少急需解決的問題,雖然沒有夠多的提及,但是它給人民群眾帶來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任務繁重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我們不斷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將一個嶄新﹑健全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推廣到全國農村,切實解決農村醫療衛生問題,造福廣大農民,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貢獻。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5
前言: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在滿足人們基本需求的同時,也向著精神方面的追求,但是,在農村地區仍然存在著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為此,切實保障農村人們醫療水平顯得尤為重要,國家也出臺相關政策,積極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
安徽省自近年來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以來,試點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但在阜陽市韋寨鎮“新農合”的實施中仍存在高“參合率”下的低滿意度、政策宣傳不到位、報銷范圍窄的嚴重問題。本實踐報告對這些問題及其原因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提出加強合作醫療的宣傳力度,豐富籌資機制,擴大報銷范圍,讓法律走進新農合等相應對策,以促進當地新農村合作醫療健康發展。
調查時間:20xx年8月10號—20xx年8月23號
調查地點:安徽省臨泉縣韋寨鎮
調查對象:安徽省臨泉縣韋寨鎮農民、韋寨鎮衛生院
調查方法:運用走訪,問卷調查的方法進行調查
調查目的:
宣傳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增強農民的自我保障和防范風險意識,提高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的積極性,同時探索現有醫療保障政策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辦法,及時反饋給相關部門。在政府、企事業單位與農民之間構筑起溝通的橋梁,為農民醫療保障問題獻計獻策。在不斷的努力實踐調查下,深入探討和總結,將活動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理成實踐調查報告,讓更多的人了解到真實的農村合作醫療現狀,壯大關注“三農”問題的隊伍。
調查意義:
在“關注民生,共建和諧”這一大的社會主題的引導下,響應時代號召,關注社會民生,對關系農民切身利益并有待完善的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制度進行研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明確指出擴大基本醫療保障覆蓋面,努力在三年內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城鄉全體居民參保率均提高90%以上。安徽省作為一個全國中等發展水平的人口大省,其農村人口比例約為72.9%,對其新型農合醫療實施現狀,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國的醫保現狀。臨泉縣韋寨鎮,又是安徽省中農村醫保參合率較高的縣區,作為阜陽市新農合的試點,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在農村醫療保障發展的同時,也存在著一些嚴重問題,選擇其為調查地區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和可實施性。
實踐內容:
在臨泉縣韋寨鎮衛生院,每天看病的人都很多,醫院門口停滿了各種電瓶三輪車、自行車等,從一個側面來說,農村醫療合作制度的實施,確實給農民們看病帶來了很大方便,由于報銷過后,所花費的費用并不會太多,人們不管大病小病,都會往大點的醫院跑,因為在他們眼中,大醫院的醫療水平有保證,所以新農村醫療合作的實施,真正做到了惠及農民,提高了農民的幸福生活指數。
通過對來看病的農民進行采訪,他們表示新農合確實給百姓們帶來了諸多好處,讓人們擁有一個更健康的身體。但同時也表示,新農合存在一些問題,比如報銷落實的慢,惠及面窄等,而對醫院醫生的采訪,他們深切感受到比以前累很多,有時候身體吃不消,確實,醫生也是人,需要休息,這就需要醫院擴招一些年輕有干勁的醫生。對護士的采訪,都表示會很累,因為病人太多,大病小病都來醫院,但是這就是他們的職責所在,這就需要醫院制定出一個合理完善的輪崗制度。
新型農村醫療合作制度固然好,都是為了農民的切身利益著想,但是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確實存在著上述的一些問題,希望有關政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讓這項制度真正為農民造福,讓農民的生活和生命得到保障。
那么,結合以上調研所反映出的一系列問題,我們能夠給出什么樣的應對策略呢?
1、切實把農村醫療衛生事業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農村醫療衛生事關廣大農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沒有農民的健康,就沒有農村的小康。面對新的形勢,要把加快發展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納入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點,擺上各級政府及部門重要的工作議程,根據新情況制定長、中、短期發展規劃,完善政策措施。各鄉鎮要落實相關部門和兼職干部負責此項工作,要切實把健康教育、愛國衛生等工作納入政府工作日程,要堅持常抓不懈,改變鄉鎮政府對“大衛生”工作“活沒人干,事沒人管”的局面。在全縣中小學生中繼續開展好健康教育課,在農民群眾中做好保健知識的.宣傳,進一步促進全民自我保健意識的提高。
2、要推進鄉(鎮)衛生院運行機制的改革。努力探索鄉(鎮)衛生院的多種運營方式,不搞一刀切,不強求一種經營模式。要認真總結大崗子鄉衛生院改革經驗,進一步深化運行機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積極推行人員聘用制度,注重引進人才、引進資金,以此來改善醫療條件和提高醫療水平,更好地滿足農民群眾的醫療需求,力爭在三年內取得明顯成效。
3、建立人才流入機制,抓好從業人員培訓。要加快衛生系統內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激活用人機制,制定寬松的人才政策,積極創造有利于人才流入的環境,廣攬技術人才。要繼續加強對農村衛生人員的培訓,每年對鄉村醫生輪訓一次,加快鄉村醫生知識更新步伐。進一步完善醫療集團運行機制,醫療技術下沉一級,實施技術合作和指導,幫助當地提高醫療水平,進一步提高我縣農村衛生隊伍的整體素質。
4、加強醫療衛生事業的軟環境建設。監察、物價等部門要加強對相關部門針對村級社區衛生服務站所設立的收費項目的檢查力度,堅決取消不合理收費,對合理收費項目的不合理部分也要堅決取消,并重新確定標準,為村級醫療衛生機構減負。同時,要進一步加大對非法行醫現象的懲治力度,徹底凈化農村醫療衛生市場,使非法行醫現象在農村沒有生存的土壤。
5、積極創造條件,盡快建立農民醫療保險制度。在農村全面實行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是大勢所趨,要抓住我省20xx年全面實行新型合作醫療制度這一契機,抓緊為我縣推行此項制度做好各項準備。在暫時沒有實行該項制度的情況下,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把開展扶貧工作與解決農村困難群眾醫療需求結合起來,把因病致貧的群眾當做扶貧重點,要采取多種措施,有效地解決貧困群眾就醫難的問題。
希望這些建議能夠對政府、鄉鎮衛生院和新農合醫療制度試點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讓好的制度措施真正造福于農民,提高農民的幸福滿意指數。
總之,這次社會實踐調查,讓我經歷了很多,同時也學到了很多,了解到了我們國家農村發展的進步和存在的不足,希望政府能夠積極落實國家的制度政策,做到一切為了人民,為了人民的一切,提高整個國民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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