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社會調查報告4篇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報告的適用范圍越來越廣泛,不同種類的報告具有不同的用途。相信許多人會覺得報告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社會調查報告4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會調查報告 篇1
地點:松原市前郭縣洪泉鄉
時間:20xx年7月26——8月5日
洪泉鄉自然情況:全鄉共有自然村屯18個,地處于松原與長春地區交界處,遠離鐵路、公路通不便。信息通訊落后。全鄉均為旱田耕種,以前作物為玉米。
但是在新農村建設的展開,全鄉人的士氣極為高漲。在交通、教育、通訊、耕種、新項目引進、養殖業都有了很大的進步。同時大力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增強現代農業發展的科技支撐;加大對農民特別是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培訓力度,培養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的新農村建設者。積極支持和促進村級黨組織、村民自治組織、集體經濟組織增強服務能力,培養能力強、素質高的農村帶頭人,不斷增強新農村建設的組織帶動能力。
一、交通:
貫通全鄉的柏油馬路以竣工,全長18.7千米,途徑太平莊村、尖山子村、萬順堡屯、洪泉村、旱泡子屯、老北井子村等四村二屯。東與王府站鎮203國道接同,西與長龍鄉,深井子鎮相連。
而且全鄉其他村屯均以完成了村村通磚路工程,總長度約34.2千米,從此告別了泥濘不堪的小土路,使村里與外界的聯系更為密切了,再也不必擔心因下雨路難行了糧食買不上好價錢了。
在修路過程中,全鄉共出動民工兩千六百余人,二百多個日。這是為農民辦的一件實實在在的大好事。
二、教育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在全鄉教師的辛苦努力下,創造了20xx年中考新高:
中考成績在500分以上的72人,考入重點高中前郭五中的26人,普通高中的為83人,中考升學率達81.4%。
另外高考捷報頻傳,姜玖超:中山大學吳東洋:大連海事大學宋爽:浙江大學
楊嬌嬌:東北師范大學
全鄉共有73人升入上一級本科院校。
為改變教學環境,方便偏遠村屯學生。共投資40多萬元翻新了學生教室,修建了學生宿舍和食堂。
新農村建設首先達到了教育上的更新,關系到子孫后代,使農民子弟從根本上解決貧困問題,為子孫后代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三、通訊
現以完成了村村通電話工程,網通公司與鐵通公司共投資四百余萬元完成電話線的鋪設,每戶只須花上105元就可安裝上電話。移動通信公司與聯通公司修建了4座手機信號發射塔,更為方便了人民群眾的通訊。使群眾可以及時的了解外界的信息。
在這信息的時代,信息與時間就是資本的保障。
四、耕種
現以改變了傳統耕作模式,修建抗旱井270余座,豐收有了保障。取消了單一的品種耕作,從日本引進了高產馬鈴薯,而且可以直接出口于日本,形成了定單農業。花生等高產油料作物也陸續扎根于洪泉鄉這片沃土。糧食產量逐年上升。
五、養殖業
現以建成了洪泉奶站,年產奶二百多噸,解決了農村剩余勞動力,散養奶牛農戶也不斷的增加。此外,在藍狐、貉、鹿、豬、雞的養殖上成果顯著。以形成養殖示范戶。實行“一戶帶一鄰,四鄰帶一村”的政策。攜起手來全民奔小康!
積極支持和促進村級黨組織、村民自治組織、集體經濟組織增強服務能力,培養能力強、素質高的農村帶頭人,不斷增強新農村建設的組織帶動能力。
六、總結
經過假期的社會調查,使我更加深入的了解了農村。以及新農村建設在家鄉開展的情況,看到了一個欣欣向榮的新農村風貌,我們應當更加努力的學好專業知識,為新農村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
社會調查報告 篇2
摘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得到了快速發展,但也給人民的生活與健康帶來了許多問題。單從環境角度來看,我國人民為不斷惡化的環境付出的代價是非常巨大的。有資料表明,水污染和空氣污染對中國經濟造成的健康和非健康損失的總和每年就有1000億美元,相當于我國經濟的5.8%,而越來越多的人也因為水質受到污染染上各種各樣的疾玻天臺縣的水質同樣與人們的健康息息相關,近年來因為水體受到污染,患環境疾病的人數逐年增加,包括支氣管炎、癌癥、糖尿病等。我們經過數據整合統計得出了一些合理性建議,治理水質污染需要靠群眾與政府共同的努力。
調查對象:始豐溪和處在始豐溪下游且靠近天臺縣南工業區的蟹渚村的井水。
工作方式:問卷調查、走訪居民
關鍵字:經濟 水污染 始豐溪 蟹渚村 環境疾病 群眾 政府
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及其研究與建議
一、母親河——始豐溪的“煩惱”。
始豐溪是流經天臺縣的唯一一條大河,隨著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工廠在始豐溪的沿岸建立起來,生活污水、工業廢水的排放使昔日清澈的溪水變得渾濁并且散發著難聞的氣味,藻類在水中肆意的生長著。當地流傳著這樣的話“60年代淘米洗菜,70年代洗衣灌溉,80年代水質變壞,90年代魚蝦絕代”。為了了解群眾對始豐溪水質污染的看法,我們進行了問卷調查,通過對收回的180份有效問卷進行統計顯示:90%的人認為現在始豐溪受到了嚴重的污染,56.7%的人認為工農業廢水是始豐溪水質污染的源頭。甚至有23.3%的居民想過因為始豐溪的水質污染而搬離。因為天臺處于始豐溪的上游,且始豐溪流經多個縣,因此天臺縣對其環境的治理和管理對始豐溪的水質有著決定性作用。從福溪街道城建工作人員的口中我們得知,南工業園區建在蟹渚村也就是天臺縣的邊緣(始豐溪流經天臺縣河段的下游)對整個天臺來說污染已經相應地減少,但是從長遠角度看,這樣的管理態度放松了對該地方環保措施的監管與處理,可能出現不考慮環境而一味追求經濟的發展的現象。
水質污染問題出現的原因及建議:
原因:環境屬于公共物品,外部性強,無法內部化,因此人們考慮問題時不會較多的從環境來考慮。環境問題的”肇事者”往往不唯一,這也給政府管理環境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建議:1.應向居民和企業加大環保宣傳力度,同時依情況加大違規處罰力度。2.通過民主制度的建設,政府要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并增強法律的完善程度和執行力。3.對于舉報不良環境問題的居民依情況給與適當的獎勵。4.完善農村的環境衛生設施,強化居民的環保意識。
二、蟹渚村村民“何去何從”?
地理位置在天臺縣的邊緣且處在始豐溪下游的蟹渚村深受水污染的迫害。全村未安裝自來水,以井水為生。近年來村子里的耕地被政府征收用于南工業園區的廠房建設。工廠廢水的排放使井水受到了一定的污染,住在工廠旁邊的居民更因為難聞的氣味而不敢把窗戶打開。如今在蟹渚村的上游興辦了一個煤場,井水開始變得渾濁,許多村民都不敢再繼續飲用井水。在村子幾里外的一處泉水成了村民的飲水源,但是由于較少的泉水量與高取水成本,飲水成了該村村民的一大難題。據了(!)解,村民也到法院告過煤場的狀,但最終以失敗而告終,許多村民反映有隱情存在,群眾為此意見很大,對煤場很是不滿。
建議:對于蟹渚村,當地政府應盡快建立自來水供水體系,從根本上解決村民的飲水問題。當地政府因除了要加大環境對南工業區的環境治理外,應該介入對煤廠的調查,給群眾一個合理的說法。
三、煤場怎么可以一年多不驗收?
位于蟹渚村上游的煤場到現在還
能一直存在也是一個問題。從我們上次對環保局書記的采訪中我們了解到一個工廠批準生產前要經過環評與驗收,環評與驗收相隔的最長時間不能超過3個月。但是蟹渚村旁的那個煤廠從環評到現在已經有一年多了而還未驗收,具體的情況環保局的人也沒說清楚,只是說他們將對煤廠進行驗收,驗收不通過的話將責令其停辦。但從這件事情中我們可以看出一些問題,煤廠試生產期的延長足以說明這一點。
建議:環保部門要做好對煤場的驗收,不應該繼續往下拖。對于煤廠試生產期不明原因的提高政府應介入調查并制定相應的法律杜絕這類現象的發生,對違法行為要給與打擊。
四、村干部內訌,百姓利益放何處?
煤廠對蟹渚村造成的飲水問題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因為村子里未安裝自來水。從一位老村干部那我們了解到現在蟹渚村的干部分成兩派,由于雙方意見不統一而造成自來水體系遲遲未建立。黨員未發展的問題使得書記那邊處于壟斷地位,有些干部不把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這些都造成了蟹渚村建設的落后。
建議:農村黨員發展存在著一定的問題,由于農村黨員人數較少,如果黨員的動機不純勢必會給整個村帶來不好的一面,也會增加其他優秀人才進入黨組織的難度。因此上級部門要加強在農村群眾入黨方面的領導與監督作用,杜絕壟斷現象的發生。在村干部的選舉上要制定完善的政策,使選舉更加合法合理,選出的干部更能代表群眾的意向。
五、身體健康受威脅,疾病人數增加。
蟹渚村現在有五個年齡在50歲以下的人患了癌癥,有三個人得了支氣管炎,還有好幾個糖尿病患者。據了解,這些得病人數與幾年前相比有了很大的增加。
建議:1、政府應該加大力度做好環境治理工作,給村民一個健康的生活環境。2、村干部要深入了解群眾,對于患病家庭應給予一定的補助。
社會調查報告 篇3
關于教學硬件:
由于木桿經濟狀況、地理位置、民眾意識觀念等多方面的綜合因素制約,木桿教育基本硬件設施仍處在相對落后的階段。其落后的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第一,學校房屋陳舊。因為木桿鎮地處云南山區,面積大,而人口分布稀疏,小學一般是村屬小學,規模小,在校學生數量大部分不超過300人,少的.甚至就一二十人。因而村里很難投入大量資金到這些學校來建造校舍。長時間以來,大部分學校房屋得不到修整翻新,才出現了我們走訪時的破敗景象。第二,學校體育、娛樂設施簡陋。一般中小學的體育設施僅限于一個劣質籃球場(有的中小學籃球場地是裸露的土地),水泥乒乓球臺而已,至于娛樂設施則更談不上。第三,教學設施欠缺。據本人長期觀察和走訪,除個別學校外,木桿大部分學校基本教學設施缺乏,除木桿中學和鎮中心小學有幻影燈,電腦其余各小學的這些教學設施根本沒有
關于教育收費: 收費直接關系農民切身利益,是當前關注的焦點。農民對教育收費問題反映強烈且眾說紛紜,使教育收費變得錯綜復雜。根據本人長期聊天得到的一些數據大概有25%的民眾表示教育負擔沉重,需要借款供小孩上學,50%的民眾表示家庭能夠負擔得起,但占家庭開支的比例較大,僅有25%的民眾表示家庭能夠負擔得起,且占家庭收入比例少。我個人認為產生這種結果的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其一,木桿鎮人民收入狀況是產生這種結果的決定性因素。但仍有一些群眾反映,盡管中小學學費每學期收費50、60、70、80不等,但對于貧困山區而言,支付起來仍感吃力。但是部分家長意識太差,長期以來吃救濟慣了,巴不得不交錢,由此,可以看到發展木桿經濟和提高農民收入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師資現狀分析:
目前木桿師資現狀主要呈現以下幾個特點:其一,在木桿偏遠地區,教師資源缺乏嚴重。從一教師處得知,木桿中學師資缺乏,學生總數1400多人,而教職工總數僅為68人,由此而出現一些小學教師任職中學的現象。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一般中小學教師被要求同時從事多門課程的教學。如元亨大水小學某老師要教語文、數學、音樂、體育等多門課程,幾乎每天要上6節課。然而一個人精力有限,一個教師從事如此多門課程,工作時間過長,難免會出現缺乏耐心,責任心大打折扣的情況,這樣必然會影響教學質量。其二,教師流失嚴重。造成教師流失的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第一,教師工資與教師工作量不協調的問題。工資水平很低,除了工資外,再以沒有其他補助,尤其與縣城的教師工資相差太大。木桿中學教師工資就是純財政發的那一點外,其余再以沒有什么福利待遇。而縣城中學教師除工資外另有每月達五百元左右的津貼。因而許多鄉下優秀教師流向工資更高的學校,這些教師的流走造成的目前鎮中小學師資力量下降,總體教學質量更呈逐年下降趨勢。再由此,在教師間就形成一種觀點,到鄉下中學就教只是一個“鍍金期”,很多教師只是將其看成一種往上爬的階梯,因而出現“身在曹營心在漢”的現象,教師不是全心搞好教學,而是滿門心思尋求調遷機會。教師如此,又怎能提高教學質量呢?第二,鄉鎮中小學教師男女比例嚴重失調。這也成為鄉鎮學校留不住青年教師的原因之一。其三,教師素質存在一些問題。據一些教師及村民反映。現在初中教師學歷一般是大學?苹驇煂:。當然,學歷不是本質因素,但教師素質卻能反映一個學校,一個地區的教學水平。由于本地教師培養不足,大部分教師來自較遠地方,居無定所,責任心不強。有部分教師更是聚賭成風,既影響社會風氣,又影響學生成長,給教育體系帶來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關于教育管理體制:
現行教師應聘制從大局上看的確有利于教育業的不斷進步。但面對木桿經濟現狀,面對學校對教師的吸引力欠缺的局面,木桿教育能否在應聘大潮中站住腳實在令人擔憂。據調查,木桿鎮中小學校長任期一般不超過三年,在校長任職期間,改革措施得不到徹底貫徹,從而大大影響學校建設。要改變這一現狀,一教師明確表示應該實行校長任屆制。的確,實行校長任屆制即將校長任期定為4-5年,是避免校長經常性流動給學校帶來影響的較好方案。任屆制給了校長足夠多的時間來進行教學改革,從制度上保證了其改革措施的連續性。然而要突破教師流失這一瓶頸問題,在政府加大對教育投入的同時,學校還應建立教師獎懲體制,成立教師評定委員會,綜合教師一年來工作情況,通過嚴格的審核,由監督體系對教師作出綜合評定,并由此決定教師獎罰金數目。這樣可調動教師積極性,使其更專心投入教學,提高教學水平。從總體來看,要發展教育事業,必須堅持和完善“四制改革”。“四制改革”是指“教師聘任制”,“校長負責制”,“崗位責任制”,“考師制”。四制改革有利于優化學校管理,提高教師素質,改進教學質量,它從教師責任環節來抓好教育改革,表明了改革的方向,只有堅持和完善“四制改革”,才能從根本上保證教育工作的有力實施和教學水平的穩步提高。
教學內容現狀分析:
據一些木桿教師反映,素質教育喊了十幾年了,但目前仍是一句空話,而教育本身已誤入歧途,功利性的教學模式將學生帶到只有通往大學的獨木橋上,葬送一大批本來在其它方面可以大有作為的人才。在教學內容上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思想道德教育沒引起足夠重視,以致當地一中學竟被當地民眾稱為“培養流氓的學校”。學生思想道德素質較低,一些學生畢業后成為影響社會安定的不穩定因素。二是吃苦耐勞的教育應成為教育重要組成部分。吃苦耐勞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農村人走向社會極其重要的非智力財富,F時期青年身上明顯表現出了吃苦耐勞精神的嚴重缺失。多重社會因素釀成了許多青年過強的依賴心和惰性。對于自身教育已極大落后于城市的農村,再失去吃苦耐勞這一寶貴的精神資源,若干年后,農村又將走向何方呢?因此,吃苦耐勞教育勢在必行,全面提倡吃苦耐勞精神,以期達到這一傳統美德的生生不息。三是心理教育施行的刻不容緩。就現狀來看,木桿中小學在學生心理教育的環節上極其薄弱,根本沒有形成心理教育體系,而一般學生沒有什么心理承受能力。這的確需要深刻反省一下我們的“教學成果”。當前很多青少年把生命當兒戲,根本沒有體驗到生命的美麗和短暫,要么庸庸碌碌虛度一生,要么走入極端。而一旦在生活中遇到挫折,便只看到生活的陰暗面,而非樂觀積極地追求生活。于是很多青年甘愿自我沉淪。在家庭教育不合理這一大前提下,學校教育更應承擔起它的使命,通過心理方面的良好教育來引導學生形成健康的人格。尤其在農村,心理教育更是任重而道遠。六、關于社會教育的思考:在與木桿鎮鎮政府一些領導的訪談中,有領導明確指出民眾素質已成為制約木桿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農民思想觀念落后阻礙了許多鄉鎮企業的發展。而要改變農民思想觀念實在需要社會化教育的實行,我認為每個村實在有必要建立一個圖書站,給農民提供相關農業技術、家庭教育、時勢政策、法律等方面書籍。建立圖書站旨在通過書籍傳播相關信息和觀念來全面提高農民素質,在潛移默化中改變農民陳舊觀念,避免農民思想成為農村發展的最大障礙。總之,木桿目前教育狀況實在令人擔憂,很多問題需要當地政府通過實地考察制定以上的相關政策。
社會調查報告 篇4
為了貫徹我國“審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執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20xx年12月始,北辰法院在審理未成年刑事案件中,開始適用未成年被告個體情況社會調查報告制度。同時,XX區法律援助中心被確定為國際司法橋梁資助項目試點單位,使這一制度在我院更加順利展開。但社會調查報告作為新生事物,在實際操作運行中,對社會調查報告的主體、性質、作用等,司法實踐中存在很大的爭義。為總結經驗,健全和完善我國的未成年被告人個體情況社會調查報告制度,筆者擬對上述爭議問題發表自己粗淺的看法,以期拋磚引玉,為這一制度更加規范的適用,裨益于司法實踐。
一、未成年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報告制度產生的依據
未成年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報告制度產生的依據是20xx年4月1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為若干規定)第二十一條:“開庭審理前,控辯雙方可以分別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點、家庭情況、社會交往、成長經歷以及實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現等情況進行調查,并制作書面材料提交合議庭。必要時,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關社會團體組織就上述情況進行調查或者自行調查。”這就是我國未成年被告人個體情況社會調查報告制度。
二、社會調查主體
對未成年被告人個體情況社會調查的主體,《若干規定》規定了四種調查主體:
1.控方,即公訴人;
2.辯方,即辯護人;
3.法院;
4.法院委托的社會團體組織。但在司法實踐中,各類社會調查主體,在實際操作中,均存在著各種實際問題:(1)對公訴人作為社會調查主體,因最高人民檢察院沒有作相關的司法解釋,所以公訴機關認為該社會調查報告制度不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必經程序,因此不屬于其工作職責范圍,實際司法中,公訴人做社會調查的也寥寥無幾。(2)辯護人擔任社會調查主體,是目前在司法界適用較多的。這對保護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由辯護人提供的社會調查報告,在內容上大多存在著“報喜不報憂”的問題,即只調查對未成年被告人定罪量刑有利的事實和情節,卻有意無意地忽略了對該未成年被告人不利的一面,不能客觀全面地反映被調查主體的真實情況。(3)由主審法官本人擔任社會調查主體,這不僅與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控辯式訴訟方式相悖,而且容易產生“先入為主”、“先定后審”等問題。(4)法院委托的社會團體組織。由于《若干規定》對此規定得比較原則,使實際工作中,人民法院應該委托哪一社會團體組織、對調查人員的要求、經費的承擔以及調查后如何在庭審中出示,均未做具體規定,所以在司法實踐中采用此種方式的很少。
三、社會調查報告的性質
對社會調查報告能否作為證據使用以及社會調查報告應在刑事訴訟庭審中的哪一階段出示,存有以下爭議:
1.一種觀點認為,社會調查報告不能作為刑事證據。理由是:社會調查報告的內容,只是對未成年被告人在案發前的日常生活、學習表現、家庭情況、社會交往和成長經歷的調查,與其犯罪事實是否存在、是否有罪、罪責輕重等均無關,因此不能把調查報告作為刑事證據使用,而只能作為法庭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量刑時的一種參考。因此其不能在法庭舉證、質證階段出示。
2.另一種觀點認為,社會調查報告可以作為刑事證據。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對未成年罪犯量刑應當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并充分考慮未成年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現、個人成長經歷和一貫表現等因素。”因此社會調查報告作為對未成年個人成長經歷和一貫表現的調查,只要符合刑事訴訟法有關證據規定,應該是具備證據效力的。可以在法庭舉證、質證階段出示。
筆者認為,對社會調查報告,是否具有證據性質以及在刑事訴訟庭審中的哪一階段出示,不能一概而論,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對社會調查報告中,附有未成年被告人以往學習、工作等表現,如在學校的“三好”學生獎狀、工作單位等頒發的先進個人等證書、所在學;蚓幼〉氐拇逦瘯、居委會出具的以往表現的證明,只要符合刑訴法證據的相關規定,就可以作為刑事證據(書證),在法庭舉證、質證階段出示;對社會調查報告,只是辯護人通過對未成年人成長經歷的調查,自己書寫形成的調查報告,筆者認為此種調查報告,不能作為證據,只能作為量刑的參考。可在法庭辯論階段,作為辯護意見的依據,與辯護詞一并宣讀。
四、社會調查報告的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边@一規定為未成年人犯罪定罪量刑提供了法律依據。我國對未成年人犯罪實施刑罰,一向貫徹“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未成年被告人個體情況社會調查報告,對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點、家庭情況、社會交往、成長經歷以及實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現等情況進行的全面調查,為參與審理的法官考量未成年被告人的主觀惡性程度,因而對其適用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提供了依據。因此,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過程中實行“社會調查報告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五、對規范社會調查報告制度的設想
1.社會調查報告的主體,建議統一適用社會調查員制度。社會調查員即為地方設置的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辦公室(簡稱預青辦)人員。隨著我國對未成年罪犯社區矯正工作的高度重視,設置預青辦的地方越來越多,人員和機構是現成的;預青辦人員可以站在中立的立場客觀、全面地進行調查;預青辦人員是我國未成年罪犯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其先期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長經歷,更有利于其后期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2.社會調查員的調查報告,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建議通過立法的方式,規范社會調查員制度。使社會調查員通過調查并制作的個體情況社會調查報告,內容客觀真實、全面完整、準確公正。而且由社會調查員出庭宣讀報告,該報告在法庭上接受控辯雙方的詢問和質證,并經過查實以后,可以作為定案的根據。
3.社會調查報告作用的延伸。社會調查員出庭,除宣讀社會調查報告外,對未成年人自愿認罪的案件,法官可以邀請其參與法庭教育。由于社會調查員進行了社會調查,因而就整個法庭而言,除未成年被告人的監護人外,社會調查員是最了解和熟悉被告人成長軌跡的人,由他們參與法庭教育,效果應該是最佳的、最理想的。另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三十八條:“對于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并應當收監服刑的未成年罪犯,少年法庭應當填寫結案登記表并附送有關未成年罪犯的調查材料及其在案件審理中的表現材料,連同起訴書副本、判決書或者裁定書副本、執行通知書,一并送達執行機關。”因此,社會調查報告,應當送達到執行機關。另筆者認為,為更好的發揮社會調查報告在社區矯正工作中的作用,對被判處管制、緩刑、免于刑事處罰的未成年被告人,人民法院在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監所科、司法局社會矯正辦公室、預青辦送達相關執行手續時,一并將未成年被告人個體情況社會調查報告(涉及個人隱私部分除外)送達,以便于上述部門盡快了解情況,利于對未成年犯罪有針對性地進行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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